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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日记(合集20篇)

发表时间:2026-01-11

❂ 调解日记 ❂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事由,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向__________法院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调解日记 ❂

甲方:中南通道ZNTJ—15标项目经理部六分部

乙方:

由于中南通道GSM—R通信工程施工,影响通信铁塔(包括后续铁塔安装调试等)建筑安装需对乙方麦苗等造成损害,由此引起的青苗赔偿事宜,按照鲁价费发{20xx}178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结合现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影响地点、范围及赔偿项目

1、地点及范围: 通信基站( )铁路征地红线外农

用地共计()亩

2、赔偿项目: 通信基站基础和铁塔安装,通信基站光缆引入及设备安装,天馈线安装调试等后续工作。

3、备注:

二、赔偿价款及支付方式:

1、赔偿价款: 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干使用。

2、 工程竣工后结算,在__3__日内一次付清。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享有在本协议约定的赔偿范围内自由从事工程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赔偿款。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及时受领赔偿款,并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2、保证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赔偿范围内施工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并提供必要的方便。

四、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支付协议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签定后,双方应忠实履行,如发生争议,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中南通道ZNTJ—15标 乙方(章):

项目经理部六分部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双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调解日记 ❂

调 解 书

甲方: 乙方:

事由:总体情况XXXXXX。甲方认为XXXXXX;乙方XXXXXXXXX。双方各执一词,经XXX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XXXX元,由甲方处理方式、处理过程、处理结果以及后续其任何问题均与乙方不存在任何关系,甲方不得再以此事与乙方发生纠纷。

2.本调解书自双方签字即为生效,甲方不得再要求乙方给予任何费用。

本调解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 调解日记 ❂

调解协议书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履行200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而发生争议。现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商事调解中心按该中心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双方一致(可选择),

1、选定先生/女士担任调解员。

2、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调解员。

并同时确认如下事项(可选择),

1、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制作成仲裁裁决书,赋予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以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二00年月日

调解协议书二

当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调解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甲方委托)。

律师事务所律师(乙方委托)。

甲方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辩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律师对双方当事人的理由进行分析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以上协议,双方均愿履行。履行日期为协议生效后个月内履行完毕。

本调解协议书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月日

❂ 调解日记 ❂

甲方:

乙方:

通过镇政府、社区干部的调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自调解之日起及时拆除甲方屋后摆放的水泥墙,并不得再次以任何理由堆放。

二:甲方原有栽树的小菜地,双方均不可以任何理由栽种什么植物或堆放杂物。

三:甲方损坏乙方花盆数珠,乙方砍毁甲方柚子树2棵,15年的铁树一棵,这些小矛盾均一笔勾销,不得再次提起。

四: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屋前被毁坏的桃树50元。

五:双方统一思想,一致认为甲方屋后,乙方屋前是公共地方,不是双方的私人地方,若一方有重大事情需使用,必须双方协商,双方同意之后才能使用。

六:甲乙双方为邻居,都认为这次矛盾的产生,是因为不够冷静,一致协商在以后交往中,平心静气,和睦相处。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区留一份存底。

八:调解人

程邦杰、石巍 、唐凤英、李红玉、米莎、社区民警以及执法局相关干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 调解日记 ❂

昨天傍晚,我在路边等车。看见糕点房门口围了十几个人,有两个人在拉拉扯扯,想是喝醉酒的便没有管他。这时一位老太太跑过来给我说:小张你赶快去管管,那边把人快打坏了,没有人敢拉。

我走了过去,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男的,用一只手抓住一个四十多岁男人的衣领,边往他脸上打边说:我让你打我儿子。我从那人身后抓住他的胳膊说:放手放手,怎么回事?那人转身,放下手指着对面被打的男人说:他打我儿子。我说:打你的儿子你也不能打人呀。你们俩先到办公室去。他们走后,我向周围围观的群众大概了解了一下情况,原来被打的这个男的姓肖,是个木匠,给糕点房装修房子。下午干活的时候工具箱放在了店门口,有两个七八岁的男孩过来摆弄工具箱里的工具玩。由于是带电作业,肖木匠担心孩子被电打了,顺手拾了根薄木板向两个孩子扔了过去,本想吓唬吓唬孩子,没想到木板落地后又反弹了起来,砸在一个小男孩的腰上,小孩子由于紧张滑到在地上哭了起来。这时男孩的'父亲正好过来,把儿子抱起来问他怎么回事?小男孩哭着指着肖木匠说:他用木棍子打我。男孩的父亲不问情委上去抓住肖木匠便打......。

回到办公室后,我把小男孩拉到一边说:小伙子都是男子汉了,做人要诚实知道吗?小家伙点了点头。那你给叔叔讲一讲,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问。男孩把事情经过给我说了一遍,跟我所了解的情况差不多。这时候孩子的母亲也来了指着肖木匠就骂开了。我对孩子的父母说:你们了解情况吗?孩子的父亲说:我老远看见我儿子躺在地上哭满身都是土,问我儿子说是他打的,我就这一个儿子,我们还没有这样打过他,当时气坏了,没有问原因就上去把他打了。我招手让孩子站在我跟前说:把刚才给叔叔说的再给你爸妈说一遍。男孩子把事情说完后,两口子都不吭声了。我问肖木匠:事情是这样子的吗?肖木匠说:就是这样的,我本想拿木板子吓唬吓唬孩子没想到......。我说:孩子太小不懂事,有什么事情可以给他的家长说。你这一板子要是磕着娃娃的眼睛怎么办?肖木匠说:是的,这点我做的不对。我又对男孩子的父亲说:今天这件事情,你不问清楚就打人,他(肖木匠)那么大岁数了,能经的你打几下。打坏了怎么办?即使有什么事情又不是没有解决的地方。粗暴的殴打别人就能解决事情了。满大街没有一个说你好的,你自己的儿子调不调皮你不清楚吗?孩子的父亲站起来给肖木匠赔礼说:今天我打你是我的不对.......。

我看了看表时间不早了说:你们双方到医院检查一下,如果再有什么事情可以到派出所解决此事。

这件事就这样暂时简单的处理了。为了自己的孩子,不问原委将人打了确实不应该。三字经中说:“子不孝,父之过。”我说:子之错,父之过。孩子的启蒙教育很重要,家长如何给孩子作出表率更重要。

20xx年3月27日

写于石河子总场泉水地

❂ 调解日记 ❂

亭湖工商分局行政调解案例

一、案例要点

一台未完全交付使用的热水器给消费者的财产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面对消费者的投诉,面对复杂的案情和尖锐的矛盾,亭湖工商分局调解人员启动行政调解程序,立足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多次协商,最终使各方相对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形成了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全方位、点面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了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生动局面。

二、基本案情

2013年2月初,消费者高女士向亭湖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称:在盐城市某小区购臵了商品房一套,今年1月1日在盐城某电器大卖场购买某品牌燃气热水器一台,价格为2700元,1月3日安装工人上门安装。当时因天气寒冷,安装完毕后,安装工人并未对热水器进行调试,消费者也未验收签字。其后,高女士未入住新房子,也没有使用过热水器。2月7日下午,高女士发现热水器的上、下水管接口处喷水,导致整个室内以及三个房间都进了水,所有家具、木地板、墙纸以及门套都出现不同程度受损,损失严重。消费者多次联系热水器经销商,想尽快解决问题,经销商不予回应。于是向亭湖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以下简称消保科)

投诉。

三、调解过程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及《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亭湖工商局消保科受理了该起消费投诉纠纷。经现场勘查发现,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消保科工作人员考虑到该纠纷属于民事争议,启动行政调解程序。并及时联系电器大卖场以及热水器盐城经销商,进行约谈调处。起初,调解工作遇到了较大的阻力,该品牌热水器盐城经销商以消费者天冷自己未及时关紧进水阀致使热水器水管喷水存在过错,消费者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为由,拒绝接受调解。调解工作人员向经销商宣传了《产品质量法》及“三包”规定的“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相关规定。并且向经销商解释,在热水器安装过程中,安装工人未对热水器进行调试,也未就安装调试请消费者签字,说明商品买卖后,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尽管已交付但一直未验收签字,说明风险还未转移。安装工人工作存在过错,热水器又属于特殊商品,而专业的安装人员也未向消费者告知不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致使消费者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中“谁过错谁责任”、“工作人员

职务行为的侵权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的归责原则,安装工人在工作中存在过错造成的损失也理应由经销商来承担。经过多次的约谈沟通,最后经销商认识到安装工人的工作失误是此次消费纠纷引发的主要原因,同意接受工商部门的行政调解。

四、处理结果

最终,在亭湖工商局消保科二楼行政调解办公室签订调解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性意见:由热水器盐城经销商及电器大卖场一次性补偿消费者高女士63000元,行政调解终结。消费者非常满意,并于事后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五、案例评析

工商部门行政调解,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持下,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通过对争议双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有效化解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的活动。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手段的日益完善,社会各届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全方位、点面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而行政调解作为工商部门行政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市场秩序稳定、增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感情,树立亲民的执法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调解的目的是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为了着力保护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大量的沟通是必要的,而且是一个反复迂回的过程。行政调解工作往往也是复杂而艰巨的,起初双方的矛盾是比较尖锐的,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主持行政调解时应当站在较为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并经过多次的协商,使一方或双方甚至多方逐步求同存异,最终使各方相对人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行政调解工作仅是协助消费者和经销商定纷止争,如果经销商坚持不接受调解,我们并没有行政强制力,一旦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但诉讼存在一定的周期,而且还涉及到很多专业的法律问题,会使经销商疲于应诉而牵扯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且通过诉讼程序,无论最终结果是调解还是判决,都需要支付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一系列开支,最后可能赔偿的损失和支出的费用会更多,更不利于经销商。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大量反复细致的工作,让经销商认识到自己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承担起的责任。要把法律的专业术语解释成我们日常生活中通俗的事例、典型的事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让经销商接受我们的行政调解。

本案事实并不复杂,消费者提供的证据也很充分,经营者的责任也很明确,但调解工作却是一波三折。本案的成功调解,无疑给消费者带来了意外的惊喜。一起成功的行政调

解,不仅可以促成各方相对人变剑拔弩张为互相体谅,减少社会矛盾,同时,更好地体现了行政机关在依法、依理实施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公正性,让相对人从怀疑到信任,到接受。(盐城工商局亭湖分局 胡蓉)

❂ 调解日记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协助甲方做好本协议书规定的相关政府工作事项,特订立如下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协助政府管理事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协助甲方管理的事项主要包括:

1、维护社会治安、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防范和社区戒毒、协助查处赌博、暂住人口管理、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

2、养犬管理。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性消防工作。

4、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5、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

6、计划生育工作和流动人口婚育登记、查验等。

7、社会抚养费征收。

8、优抚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9、出具收养证明。

10、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调查。

11、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做好农村基本保障工作。

12、建立劳动争议调解。

13、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点。

14、对依法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村民、居民进行监督、教育、管理。

15、辖区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

16、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艾滋病防治、组织村民受种疫苗。

17、药品质量监督。

18、农业、经济、污染源普查。

19、青少年教育,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0、设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1、做好抗旱措施落实。

22、动物疫情应急处理。

23、兵役登记及政审。

24、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25、其他依法协助管理的事项。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将部分工作事项交给乙方协助管理。

2、甲方须提供给乙方协助管理经费。

3、甲方每年制定各协助管理事项的具体工作目标要求和管理结果的评定标准,并对乙方的管理情况实施评估,对其管理结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与支付的协助管理经费挂钩。

甲方应对乙方协助管理的事务加强指导。

5、法律、政策规定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义务。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管理本协议书规定的事项。

2、乙方依法在本区域开展各类协助事项的管理工作,在协助管理过程中遇到困难,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和措施。

3、定期向辖区群众通报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收到群众意见后及时通报给甲方,做好群众工作。

4、根据甲方的要求及自身工作需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健全各类管理活动的台账

5、法律、政策规定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义务。

四、经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协助管理事项完成情况,支付乙方协助管理经费(以支付人员报酬的方式,全部完成每年支付10万~20万,具体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支付额度)。支付方式:年底根据评估情况进行经费的结算。

五、其他:

1、协议期限:xxxxx年1月1日起至xxxxx年12月31日止,协议规定的期限届满,本协议自然终止。如需续订,则期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2、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方履约情况接受同级党组织的监督。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同级党组织各备案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同意将协议书效力追溯至xxxx年1月1日。

5、本协议书评估细则及评估方法另行制定。

6、协议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相关的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x年 月 日 xxxxx年 月 日

❂ 调解日记 ❂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派遣____________(系班组员工)到____________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医院治疗,现已康复出院。甲方已垫付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共计元。现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受伤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与浙江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解除。

二、劳动关系解除后,甲方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生活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含后续治疗、康复治疗、二次手术费等)、意外伤害赔偿、未结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三、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余款(人民币________元)待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报销事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方支付款项以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注:甲方可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支付。) 乙方指定银行帐号:。

四、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报销事宜,索赔报销款由甲方收益。

五、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力。

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力。

七、除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以及该工地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

八、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丙方________(系班组负责人)为本协议见证人;甲方与丙方按双方合同约定比例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九、甲乙双方承诺: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双方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 调解日记 ❂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

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伤乙方后,甲方及时履行报警和救助义务,并支付了乙方就医、康复冶疗、生活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目前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解决,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及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并征得处理交通事故的大安交警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币18000元后,乙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18000元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乙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此事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

五、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

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乙方应双倍退还不实部分,在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交管部门: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 调解日记 ❂

目录

案例一:乡人民政府调解何某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案.................................1 案例二:公安局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2 案例三:公安局某区分局调解熊某某殴打黄某某案.................................3 案例四:国土资源局调解天华砖厂与天华村土地复垦合同纠纷案.............4 案例五:规划和建设局调解游炳华拆迁遗留问题案.................................5 案例六: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调解杨连凯不服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案...6 案例七:卫生局调解林敏医疗损害赔偿案..............................................7 案例八: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周正刚与王玉珍因消费纠纷案.....................8

案例一:乡人民政府调解何某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案

纠纷性质类别:民事纠纷 案例评析:

本案是因死者何某溺水死亡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乡人民政府参照《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调解处理,并通过双方家庭共同的亲属介入调解,使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基本案情:

2010年5月23日,某乡水口村4组村民何某与好友陈某、陆某相约到飞龙镇吃饭。饭后,陆某有事离开,何某提议到另一镇莲花坪村5组麻柳湾水库游泳。约14时许,何某在游泳过程中不幸溺水死亡。何某的父母认为陈某负有责任,情绪十分激动,扬言不解决好此事,就要报复陈某及其家人。双方经过 多次私下协商,均因赔偿金额差异太大无法达成协议,最后双方向乡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乡政府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庚即指派该乡分管领导与乡“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牵头,由派出所、司法所和乡调委会等组成调解组,共同进行调解。5月25日,调解组组织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并对死者的父母做了大量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5月26日,调解组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死者方要求陈某支付5万元的赔偿费,而陈某一家只愿从人道主义角度支付何某1万元的安葬费。由于双方分歧太大,均不愿让步,致使调解陷入疆局。何某的家人扬言:“我的人都死了,这点钱都不值吗?如果不赔偿,我要你也家破人亡”。调解组人员见此情形,运用异地化解法和求同存异法,将双方分开,分别做调解工作。同时,调解组了解到双方有亲戚关系,就在他们的亲戚中找了一个双方都敬重的老人来参加调解,共同做双方的工作。

5月28日,调解组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人员一方面对死者家庭不幸表示同情,要求他们保持克制,并适当让步,因为何某溺水死亡是意外事件,陈某不负刑事责任;另一方劝告陈某父母应给予何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并组织学习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对赔偿标准进行认真仔细的核算。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讲政策,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一次性支付死者何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种费用19000元,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案例二:公安局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纠纷性质类别:民事纠纷 案例评析:

这起死亡三人、伤三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事故是肇事方的单方责任,受害方亲属情绪非常激动,提出的赔偿要求高,导致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矛盾有激化的可能。公安局联合司法局、法院,共同组成调解组,分头 做双方工作,在第一时间内组织肇事方和受害方的亲属进行调解,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基本案情:

2009年10月31日21时35分许,孔博(男,19岁,家住城北镇人民路北段三段364号)驾驶BW2336号“丰田”小轿车,由鼎屏镇往城北镇方向行驶。行至环城路城北镇双井村路段时,车辆与环城路花台连续相撞,导致车内乘车人方博(男,17岁)、黄裕(男,17岁)、冯西邻(女,16岁)三人当场死亡,驾驶人孔博及车内乘车人吴显志(男,16岁)、刘静(又名刘磊,男,18岁)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调查,由肇事车辆驾驶人孔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调解过程及结果:

事故发生后,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司法局、法院,共同组成调解组,分别做当事双方的调解工作,特别是对三名死者的亲属分别安排了三名民警,负责心理安慰、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

事故次日,调解组就开始组织肇事方和受害方亲属进行调解,力争尽快达成协议。调解开始时,受害方亲属情绪异常激动,提出了很高的赔偿要求,肇事方称无法满足其要求,且态度也很坚决,双方争吵不休,不听劝阻,调解无法进行。随后,受害方亲属到群工局上访,要求政府解决赔偿问题。调解组又于12月2日和12月5日分别组织了两次调解,双方仍然未达成调解协议。12月9日,调解组再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这次调解采取先分别做工作、再当面协调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劝慰受害方亲属要冷静面对现实,要依法有理有据地进行索赔,不能漫天要价;另一方面,要求肇事方充分理解受害方的心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还要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赔偿相关费用。经过调解人员坚持不懈的做思想工作和协调,肇事方和五个受害方分别达成了赔偿总额共计8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

案例三:公安局某区分局调解熊某某殴打黄某某案

纠纷性质类别:治安纠纷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受害人事后采用信访的方式报案,区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派员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并根据双方的意愿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法进行调解,及时化解了纠纷。

基本案情:

2010年4月16日,正元星辰巴厘岛咖啡厅保安黄某某向区分局写信称:熊某某于2010年4月13日13时许喝醉了酒,经过巴厘岛咖啡厅时,无故用脚猛踢大门,并边踢边骂,我作为保安员上前好言相劝,熊某某反而骂起我来,并趁我不备时将我打伤,要求依法处理。区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派出所进行立案调查。

调解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得知,熊某某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情节较轻,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可以调解处理的案件。为了化解纠纷,派出所民警在黄某某和熊某某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讲法律、讲政策,最后促成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

1、熊某某一次性赔偿黄某某医疗费1400元;2熊某某向黄某某赔礼道歉。协议兑现后,黄某某感到满意。

案例四:国土资源局调解天华砖厂与天华村土地复垦

合同纠纷案

纠纷性质类别:合同纠纷 案例评析:

本案中,天华页岩砖厂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对被占土地进行复垦,但是在复垦费用上与天华村8组村民不能达成一致,导致当地村民两年时间里不断上访。通过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说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维护了和谐稳定。

基本案情: 2000年4月22日,天华页岩砖厂租赁袁市镇天华村8组土地20.915亩,兴办页岩砖厂。2007年底砖厂停办后,被占地村民要求按原协议约定由砖厂进行土地复垦。砖厂业主提出按每亩给1500元复垦费,交由被占地农民自行复垦。但村民认为复垦费太少,不能接受,双方因此而僵持不下。村民为得到合适的复垦费,多次到省、市、县上访。

调解过程及结果:

2008年4月,国土资源局接到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该合同纠纷信访件后,多次联合镇政府,召集砖厂业主和村民代表协商,但一直未能达成协议。2009年7月,国土地资源局矛盾纠纷调解小组通过研究相关法律法规,7月10日再次与镇政府一道,召集砖厂业主和村民代表进行调解。调解人员首先组织砖厂业主和村民代表共同学习《土地管理法》第36、37条和《刑法》第342条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等规定。调解人员指出,违反土地管理法,在耕地上建窑取土,造成耕地大量破坏,根据《刑法》第342条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复垦归还农民,则不构成毁坏耕地罪,可不以毁坏耕地论处。劝导砖厂业主必须尊重法律,依法复垦,避免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砖厂业主当即表示服从行政调解。通过调解,砖厂业主与村民代表达成每亩支付4000元复垦费、由村民自行复垦的调解协议。这件发生了近两年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案例五:规划和建设局调解游炳华拆迁遗留问题案

纠纷性质类别:行政争议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城市房屋拆迁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上世纪90年代,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城市建设发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城市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是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因素。行政调解通过调查了解纠纷形成原因,对当事人进行引导,积极组织调解。按照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原则,从立足于化解 矛盾、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很好的解决城市建设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基本案情:

游炳华系原镇南门梁子胜利街124号居民,1992年南门梁子开发时其房屋被拆除,拆迁面积306.43m2(其中门市面积39.9m2)。1997年已解决安置住房三套,因拆迁时,允许住房面积换门面,分别计价补差,被拆迁人游炳华的安置住房部分面积按超限额面积交了款,留了部分原住房拆迁面积换门面,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换成门面,产生了矛盾纠纷。因拆迁人原城市开发公司在2002年破产,此遗留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游炳华多次上访要求解决。

调解过程及结果:

规划和建设局高度重视此类城市建设中的遗留问题,主动介入,积极开展调解工作。2009年3月,由规划和建设局纪委书记牟某负责,带领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积极做好调解处理工作。游炳华(已去世)的爱人刘玉清以前一直不同意县规划和建设局提出的解决方案,通过多次做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在调解组工作人员艰辛努力下,2009年10月21日刘玉清接受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补偿刘玉清62520元。财政庚即拔付了该补偿款。一起长达十几年的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案例六: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调解杨连凯不服工伤认

定申请行政复议案

纠纷性质类别:工伤赔偿 案例评析:

该案原是一起因不服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政府法制办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通过直接做申请人(受伤职工)和第三人(用人单位)双方的工作,让受伤职工迅速得到了工伤赔偿。

基本案情:

2009年8月23日下午,申请人杨连凯班组在井下作业时,因顶板出现严重安全隐患,被第三人复盛关门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人员发现后,责令该班组立即停止作业,并出井接受处理,待隐患排除后接通知再上班。8月2

日,杨连凯因对处理决定不服,到公司找管理人员申诉。随后,杨连凯在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冯川锋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交认字〔2009〕第3200901075号),认定申请人行经弯道时占道行驶,且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被申请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申请人不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了申请人所受伤不属于工伤的决定书。杨连凯不服该工伤认定,向邻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调解过程及结果:

政府受理后,法制办办案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结案,杨连凯与用人单位邻水县复盛关门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愿意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对补偿金额分歧较大。县法制办调解人员于是分头找当事人双方做工作。一方面,让用人单位理解申请人杨连凯受伤较重,诊治中用去了数万元医疗费用,且杨连凯又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另一方面,让杨连凯认识到自己本身也存在过错,给用人单位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通过2010年1月14日和3月8日两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偿杨连凯3万元,杨连凯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这场争议得以有效化解。

案例七:卫生局调解林敏医疗损害赔偿案

纠纷性质类别:医患纠纷

案例评析: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类纠纷由于涉及较多的医疗专业知识,又关系着患方的生命健康权利和院方的医疗声誉,双方的矛盾容易激化。如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

卫生局在纠纷发生后,冷静分析形势,对患者家属安抚的同时,及时主动的启动行政调解程序,把矛盾纠纷的处理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成功调解了这起医患纠纷,为探索和谐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基本案情:2010年1月20日晚7时许,牟家镇长胜村1组村民林敏在牟家镇卫生院分娩时,突发意识障碍、呼吸心跳骤停,院方当即积极组织抢救,同时拨打了120急救,30分钟后120赶到现场,初步诊断为羊水栓塞,县医院专家立即参与抢救,40分钟后,林敏因抢救无效死亡。患方家属认为院方存在过错,要求院方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0万元。

调解过程及结果:

事件发生后,牟家镇卫生院立即向卫生局、公安局、镇政府及合流中心卫生院报告了相关情况。接到报告后,卫生局立即会同上述部门和镇政府积极组织调解,同时要求卫生执法大队做好医患双方调查笔录,封存鉴定样本,为司法鉴定做好准备。

经全面调查、仔细分析事件经过,牟家镇卫生院存在以下问题:

1、对产妇林敏分娩的难度和可能出现的意外估计不够充分;

2、未充分告知患者及家属分娩过程中及分娩后可能出现的意外,也未告知患者可选择剖腹产的分娩方式;

3、产前检查不够全面;

4、抢救不够及时,抢救措施不得力。

针对以上情况,卫生局积极展开调解工作,调解人员首先指出了医院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医院应该承担的责任。然后耐心细致地向患方解读《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根据条例计算出在医院应赔付金额。考虑到患方家庭困难,经反复做医院工作,院方同意按照医院负全责的情况赔付11万元,并支付2万元丧葬费,合计一次性赔偿患方13万。患方家属表示满意,这起医患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案例八: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周正刚与王玉珍因消费纠

纷案

纠纷性质类别:消费维权 案例评析:

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尽量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激化矛盾,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基本案情:

2009年1月6日上午,周正刚老人来到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反映:为维修家里的厕所,他在县沿口镇一水泥经销商处以每袋19元的价格购买了两袋水泥,并说好用不完剩下的水泥包装完好就退货,经销商当时也没有异议。1月5日,周正刚将剩下的一袋水泥拿去退,守店的是经销商的母亲王玉珍,说没有钱,周正刚叫其出一张条子,以证明其收到退货,他好凭此条来取钱。老人由于写不起字,并且也不能确定周正刚退的货是不是其经销的产品,不同意出条子,叫其第二天去拿钱。

第二天,周正刚去拿钱,王玉珍只承认退15元,说退回的水泥很容易存在保管不当导致水泥变质的情况,会影响销售和信誉。周正刚认为自己买成19元一袋,现在却要白白的损失4元,不同意这种处理方式,与王玉珍辨理,在争持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就拉王玉珍到工商部门评理去,王玉珍不愿意,拉扯中王玉珍倒在地上,说周正刚打了她。周正刚找工商部门为其主张正义。

调解过程及结果:

事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经销商本人(王玉珍的儿媳),希望能够通过调解解决此事,王玉珍的儿媳说她们当天正在南充办事,听到出了此事后,庚即打的赶回了武胜,并将王玉珍送到医院进行检查,现已住院治疗。目前,王玉珍出现头疼、腰椎骨错位,她们已自己拿钱给王玉珍医治。王玉珍的儿媳表示: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眼前最重要的事情是把王玉珍医治好,如果对方对此不予重视处理,她将会通过司法手段解决。最后经过工作人员的再三劝解,双方达成调解方案,由周正刚负责王玉珍30%的医疗费用。

❂ 调解日记 ❂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两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 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支付乙方家长一次性赔偿费用 元整。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乙两方之间不再有任何相关此事的权利、义务。甲乙两方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学校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本协议为两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两方真实意思表示。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两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两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两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见证方执一份。经两方签字后生效,甲乙两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 年 月日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见证方:(签字)年 月日

❂ 调解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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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自己的心情

上班恐惧症多半是与自己的心情挂钩的,如果自己长时间处于心情不好的情况下就会对工作产生厌烦的情绪,这样久而久之就会产生上班恐惧症,让我们更加不想要去上班,所以一定要及时的调整自己的心情。

想想家庭

对于上班恐惧症来说,只能说家庭的观念并不是足够的强,因为自己还要承担起家庭的重任,还要照顾父母和养活自己的孩子,一旦想到了家庭,那么你工作起来的热情就高了,因为需要赚钱,所以就不会那么的恐惧了。

树立目标

工作当中一定要树立一个目标,比如说完成什么任务,或者说最平常的,就是为了下班之后能够好好的照顾家人,所以树立一个小目标会让自己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增强责任心

要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不管在哪个岗位,都一定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这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只有提升自己的责任心,认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才能够更好的摆脱上班恐惧症这一情况。

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

上班恐惧症的一大原因是自己不愿意起床,感觉太困,导致的自己越发的不想去上班,而这就与我们平日里不良的睡眠习惯有关了,所以一定要进行改正,早睡早起,让自己保持精神饱满,这样工作起来才更有劲头。

❂ 调解日记 ❂

当事人姓名:

当事人姓名: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20__年8月5日,_与_因杂基地归属不清而发生矛盾纠纷。经村委工作人员劝说,双方同意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_使用土地归_使用(_的辅助房店门前的地块)。

2、_辅助房店后头的土地计13.8平方米归_使用;如今后土地征用归_所有。

3、_提出要求_在30天内围墙重砌。同时,要求_建筑石子及时用掉。

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调解员签字,调委会盖章后具有法律约束,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

履行方式、时限:

本协议一式 叁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

当事人:

日期:

❂ 调解日记 ❂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

上列双方因____引起争议,申请人__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协议内容)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工作单位、职务或出住址

居民身份证或执业证号码

上列当事人于年月日发生纠纷,方于年月日请求我委调解,我委于年月日开始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前,我委已告诉各方当事人有关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效力和参与调解的权利、义务。经我委调解,各方当事人认同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各方责任和纠纷造成损害情况如下: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本协议履行的方式为:

本协议履行的地点为:

本协议履行的期限为:

本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自觉和及时履行臫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可能引起的民事诉讼将由签订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

调解中有关证据、调查笔录等材料共份页,原件保存于本次调解案卷中。

本协议书正本共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本人民调解委员会存档一份,送、

备案份,其效力相同。

甲方当事人签名:方当事人签名:方当事人签名:

方人签名:方人签名:方人签名:

其他见证人签名:、签名、签名、签名

主持人民调解员签名:人民调解员签名: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 调解日记 ❂

受害人:某某,男,汉族,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侵害人:某某,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年 月 日下午,x某某因纠纷与xx某某发生争执并在争执过程中造成xx某某右手手臂受伤。 年 月 日,x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xxx区公安局治安拘留。

由于x某某的过错行为,已经给受害人xx某某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和财产损失,对此,x某某深有悔意。现双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1、x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xx某某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xx某某予以宽恕。

2、x某某一次性赔偿梁某某鉴定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万元。

3、x某某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上述赔偿款项。x某某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双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梁某某也不再以诉讼、非诉等方式追究韩某某的民事责任。

4、xx某某本着化解矛盾、邻里和睦的态度,对x某某的故意伤害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并请求公关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公安机关追究x某某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5、如果上述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则:对于受害者有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鉴定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的权利;对于侵害人有要求受害人全额返还已经向受害者支付的上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并有权要求承担上述费用10%的违约责任以及如需律师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如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呈交xx区公安局一份存档一份。

受害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侵害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二O一X 年 月 日

❂ 调解日记 ❂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子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书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协议书如下:

第一条 房产坐落、位置、结构、层

次和附属设施

1、本协议书所出售房子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该房子为:楼房▁▁室▁▁厅▁▁卫(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房子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房子质量: 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子(□已 / □未)设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4、该房地产产权类型: (有房产证或国土使用证)

5、出售房子的《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共有权证号为 : 该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子一并转让,该房子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子一并转让。

6、房子现有装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设备情况详见协议书附件。

第二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子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子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子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a.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 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c.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d. 余款 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e.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子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子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子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子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子交付,上述房子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产总价格 ‰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书,并由甲方承担 %违约金。

第五条 房子过户

房子交付乙方后,甲方将在取得房子产权证后应立即办理转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方负责办理房子过户, 方予以充分协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六条 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书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子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子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子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在本房子买卖协议书成立后,无论是否办理房子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有权将此房子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子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子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子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子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子原有结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子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子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在房子及房产证书交乙方后、房产过户办理前不得实施有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子的行为,更不得将房子再卖他人。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购房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子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子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7.房子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子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协议书变更

1. 在协议书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协议书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关于房子其他事项的约定

1.今后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调整,对该房子进行有偿拆迁,则拆迁所得补偿均为乙方所有。若房产未过户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补偿手续;若已过户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2、本协议书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书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房子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见证人: (盖章)身份证号码:

协议书签订日: 年 月 日

协议书签订地:

❂ 调解日记 ❂

乡镇基层矛盾案例分析

——以建房屋引起的邻里纠纷为例

木基尔哈

建房子,在我国农村是大事。很多农民工辛辛苦苦在外奔波,就是为了挣钱在农村老家修个新房子。因为修房子的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在我国农村比较常见。四川省甘洛县新茶乡某村王某某家盖新楼房,由于楼房结构问题,楼顶檐口跟西边邻居徐某某家檐口不齐,要稍微高于徐某某家。根据地方风俗习惯是不吉利的,因此徐某某家阻止王某某家继续施工。然而楼房已经基本盖好,就差楼顶房檐。两家矛盾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某找到了村组干部要求调解。

村组干部将该案移交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受理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了解到两家关系一直不好,经常有小摩擦,并且两家因为这次纠纷还大大出手,双方家里物品都受到不同程度上的损坏,双方都有财产损失。调委会认为双方都有过错,需要积极引导两家正确认识问题,双方需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去理解对方的态度。至此调委会分别找两家人谈话,了解了两家人的要求与想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做出解释,分析了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充分尊重两家人的意见。同时,在

1调节中,也邀请两家都比较信赖的亲友参加,积极劝导两家正确认识问题,妥善解决纠纷。

经过一段时间的多次调解,徐某某认识王某某修建房屋是正常的基本生存需求,终于同意王某某继续施工,王某某也作出一定让步,两家达成调解协议:

一、双方互陪对方因冲突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王某某家檐口要与徐某某家一样齐;

三、两家南面迎面墙要水平平齐;

四、双方今后如因建房造成矛盾,自行友好协调。

从这个案例看,两家因为有过节积怨较深,双方都憋着一口气,都不肯让步,是这次矛盾纠纷的最大起因点。我国农村很多邻里纠纷,实际上都根源于当事人的积怨。从某种意义上说相邻关系是我国农村最为重要的法律关系,两家互为邻里,不管平时是否经常来往,也不管是否曾经有过矛盾,在一家出现问题需要相邻方配合协商时,相邻一方应该提供方便,而不能以任何理由设置各种障碍,避免损失的扩大。

对这次建房屋引起的邻里纠纷,调委会运用情、理、法相结合原则与调解的技巧,对问题的解决进行全面分析,最终化解了这次纠纷。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吸收两条有益经验:

一、乡镇党委、政府要增强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提高执政能力;乡镇事务繁多庞杂,不能一切都依赖行政权

2力,要积极研究和解决乡镇新情况、新问题。

二、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积极作为,对于像以上案例中的民事纠纷,要积极利用“大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纠纷,构建和谐干群关系,切忌武断使用行政强制力,引发诸多可能的不良后果。

❂ 调解日记 ❂

甲方:______ 法定监护人: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监护人:______ 法定监护人: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甲方)与 (乙方)就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学校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经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调解,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此赔偿款直接由公司从甲方工资中扣除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 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 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签字) 见证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 调解日记 ❂

___市___区人民法院受理的___诉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被告_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共同连带偿还原告___借款款项19.5万元,款项共分十期支付;其中

第一期2万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第二期2万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第三期2万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第四期2万元于___年7月___日前支付;

第五期2万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第六期2万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第七期2万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第八期2万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第九期2万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第十期1.5万元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支付。(___接收上述款项的银行账号:___,持卡人___,开户行______)。

2、如果两被告未能按照上述任意一期还款计划按时、足额付款,原告可就全部款项立即申请执行,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自本案立案之日起计算利息至款项的实际支付之日时止。

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5125元,减半收取2562.5元,保全费计1795元,两项合计4357.5元,由原告负担2178.75元,被告负担2178.75元(原告已经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原告:被告: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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