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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集合14篇)

发表时间:2024-02-29

⬕ 重返狼群读后感 ⬕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读完以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讲述了作者在若尔盖大草原画画时,遇到了一只失去亲人、奄奄一息的小狼。她把小狼救活后,带回了自己的城市。作者还给小狼取名叫格林,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抚养他、陪伴他、训练他。

格林在作者的细心照顾下,身体渐渐康复。渐渐地格林长大了,还经常被一只叫老狐狸的狗欺负。有一次,格林迷失在了城市的街头,差点丧命。最后,作者决定带格林重返草原。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人类要与动物共生共存,和平相处。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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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闲暇时间逛了新华书店,看到一本书《重返狼群》。本着对狼的喜爱打开这本书,发现是《狼图腾》作者姜戎作的续,顿时感觉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找个座位品赏起来。该书讲述了狼女李微漪和一只小狼相遇,相伴,分离的过程。刚打开第一页,就看到“格林”成长的照片,深深地触动了内心,不禁对“狼女”李微漪心生敬意!

书的开头讲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公狼因偷吃了牧民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到捕兽夹,公狼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躲藏在一个石缝中。愤怒的牧民把刺刀伸向了石缝中,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他们惊讶的发现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却被狼牙死死咬住。他们试图把刺刀拔出来,费劲力气竟然拔不出来。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还击,这就是狼的凶狠和坚韧。后来它们诱捕母狼,采用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但是没多久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齿撕碎了自己背部的皮。

我想如果不是冬天食物匮乏,公狼也不会去偷羊吧。丈夫对妻儿的责任,让他不得不那么做,即便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无怨无悔。没有公狼的照顾,刚产下狼崽的母狼是无法哺育自己的孩子的,也许她不忍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死掉,所以走上捕兽夹,用自杀的方式表达了对丈夫的的忠贞;用撕碎自己毛皮的方式,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缘分这件事也许冥冥中早已注定。上天是公平的,他带走了格林的父母,却让他遇到了李微漪。李微漪是善良的,格林是幸运的。格林的父母如果知道,一定会倍感欣慰,人类杀害了他们,却养育了他们的儿子,而且让他回归狼群。

李微漪在和格林分别十几天后,忍不住对他的想念,回去找他。当她再次见到格林时内心的喜悦也许只有她自己清楚。对李微漪来说,她很清楚,自己不能那么自私,格林是自由的,他是自然的儿子,应该回到自己的世界里去。对格林而言,一边是自己的同伴,一边是自己的“母亲”,格林的内心是痛苦的,我想他是愿意和李微漪在一起的。可他知道,“母亲”一定会离开。也许格林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最终选择了离去。

小时候,对狼的印象是凶残,是可恶。也许这种印象来源于东郭先生这个故事吧。高中时,在“Apple”的影响下,看了《狼图腾》,发现狼是智慧的,勇敢的,坚韧的,也是从那时起喜欢上了狼,也许具体一点应该是“狼性精神”。看到李微漪和格林的故事后,发现狼不仅仅是智慧,坚韧,机智的,而且是忠实的,忠贞的,通人性的。

“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狼的世界注定是孤独的,然而正是这种孤独成就了他们的智慧,让他们在自然界中占据一席之地!格林也是一样,只有在漫长的孤独中,才会变得更加坚强,他才会更好的成长和生存下去。

我在想,人,是不也应该有这样的经历呢?在这个生活节奏飞快的社会,我们是不是可以放下内心的浮躁,忍受孤独,专注于目标,带着善良的本性选择一种善意,虚怀若谷,带着一份坚韧,承受困难的考验,铸就一个辉煌的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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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一《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类对狼的杀戮,五天后出生的狼变成了独狼。《爱护动物》一书的作者李微义拯救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城市,取名为格林。在绿色的成长期,作者保留了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成长,为了让格林回归海浪和大自然,李微漪决定把格林带回来

若尔盖草原的发源地,并开始野生绿化,最终把它放回了草原。它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条人工繁育成狼后又回到草原的生命。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书中那些珍贵的**一定会对狼有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二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妻子。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嫁。狼妈妈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她的忠诚,也表达了她对人类的仇恨。书中的小狼是两只狼中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 重返狼群读后感 ⬕

2010年4月,若尔盖草原一头母狼因吞食盗猎者的诱饵毒发身亡。

一只幸存狼崽在出生5天后被在草原写生的李微漪找到,并成功救活,带回成都市喂养,为他起名“格林”。她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两个月后,格林狂野的狼性和嗥叫的狼性开始出现,同时,他也陷入了一种没有同伴的自决的茫然和孤独。对人缺乏防卫使他的城市生活更加危险。

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的格林佑护着狼妈。在男友叶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能够变野,回归狼群。

前段时间,看小**,刷到了一个女孩子和一匹狼的**,讲述了女孩子把一匹失去了兄弟父母的小狼从草原带回了家,并且视为自己的孩子,抚养、陪伴、训练,又放回草原,让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当小狼从背部推起脚部受伤的女孩,帮助她站起来的镜头出现时,自己一下子就被感动了,但是……脑袋里浮现的却是我两岁半的娃,调皮捣蛋有时候偏偏还体贴你、关心你一把。也许我没有养过小动物,我只能想起我的儿子。

读完那本书,我买了一本《人与狼的故事》。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受和震撼,更是人们与万物相处的那种美。

其实每个小孩在他的这个童年时代可能都会希望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宠物,我小时候也不例外,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谁让咱不挣钱,在家说了又不算,我那见猫就赶的妈,还有见狗就吃的爸,怎么可能接受家里有个除我之外的活蹦乱跳的家伙存在,每当提出这样的要求,拒绝就算了,还会挨一顿熊,于是,像脏、寄生虫、咬你、狂犬病……这些都成了猫猫狗狗的代名词。我知道我爸妈和这些小可爱们是彻底绝缘了,但是这些形容词、动词、名词依然压抑不住你对小宠物的渴望,于是,我终于有一天把我能买的起的“宠物”带回了家,一只五毛钱的小鸡。

那时候,每当风和日丽,总有一个老奶奶拿着一个大箩筐,在学校门口摆摊,箩筐里面挤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鸡,每次经过,我都会驻足,看着它们相互拥挤着取暖,张着小嘴叽叽喳喳的叫着,好像就在说带我回家,带我回家。总在刚要伸手的时候,就会被我妈多用几分力气扽走:养这个干嘛,脏死了。

有天放学,我又经过了那群小鸡身边,我停下脚步,站在那里看它们,可能是因为天越来越凉了,老奶奶给他们它们换了个泡沫箱子,只剩几只了,三三俩俩的聚着,老奶奶拿出一只,让它站在一旁的的泡沫盖上,这只小鸡虽然很结实活泼的模样,但也哆哆嗦嗦快被冻坏了,不管那么多了,就这只了,一定要带回家,我付了钱,奶奶小心翼翼的用一个塑料袋装起来递给我,我小心的把它揣起来,快步的往家走。

回家的路,只有七八分钟的距离,但就在这短短的路程里,我摸着他从塑料袋探出来的小脑袋,绒绒的,暖暖的,满心欢喜,听着它叽叽咕咕的叫个不停,想象着给他喂饭洗澡,哄它睡觉,以及在楼下溜鸡的场景,心里美极了,并且还在极短的时间内给它起了个名字,蛋蛋。

鸡蛋就是这样在一个深秋,骑着一个塑料袋,塞进我的口袋,偷偷带回家。到了家门口,我屏住呼吸轻轻用钥匙开门,真是天赐良机,客厅居然没人,我爸不用说,准又和他的三五好友喝酒打牌去了,老妈在厨房做饭,我探头进厨房打了声招呼,甩了鞋子就赶紧跑回房间关上门,我打开台灯,兴奋地从衣服里掏出这个小黄球,终于可以好好看看你了,我仔细端详,两个黑豆豆一样的眼睛,粉嫩粉嫩的小嘴后端还有两个小鼻孔,那是它的鼻孔么?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有两个小洞洞的。

它站在台灯下,小爪子爬满了细纹,指甲放佛天生就修过了一般,紧紧抠着铺着玻璃板的桌面,可能是因为刚到了一个新环境,也可能是在外面冻了太久,或者是写字台的桌面太滑,生怕劈个大叉还一样颤颤巍巍,它太小了,就像两个黄色的绒线球拼在一起,我轻轻的抚摸着它,它叽叽咕咕的叫,推了推它的小脚,它挪了几步,可能觉得没有那么危险,于是开始慢慢在玻璃板上踱步。

高兴了没一会,我妈突然敲门喊我吃饭,我迅速的拉开胸前的抽屉小心地把它放进去,用身体紧紧的挡着桌子,伪装写作业,我敢百分之一万的保证,如果我妈当时推开了门进来了,只要蛋蛋不叫,他就一定认为我在老老实实的写作业。我低头大声回答:知道了,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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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石的地方搭毡房,在有狼的地方放狼。

————蒙古谚语

故事很简单。画家李微漪在蒙古草原上收养了一只新生的狼,养大了它,最后把它送回了大自然。简单的情节,却没有简单的情节和非凡的情感。更不用说人随时会被狼吃掉的风险了。即使狼长大成熟,人类饲养的狼也很难在野外生存,更谈不上融入狼。但李微漪做到了。这是一本记录片。正是因为这部纪录片,它所包含的一切细节才如此真实,触动了人们内心最柔软的部分。

她是这样一个人,她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书的封面上的李微漪,一袭白色的长裙,靓丽的外表,优雅的身姿,腼腆的微笑, 这一位宛若天仙,在我眼里颇有些柔弱的姑娘,是世界上第一个将狼野化放归的人,虽然很难想象这是“中国第一狼女”,但她对小狼格林有着他人所没有的最真诚的爱,所以她说:“我爱格林,它不是实验品,我也不是专家,但是缘分让我们遇上了,我希望它好好地生存下去,我想像个称职的狼妈妈那样,为格林的生存一丝不苟地打好基础。”

这一切的发生,是因为狼的独立、竞争、固执和智慧,也是因为她对自然和生命的热爱、坚韧和无限的怜悯。

正是因为不同于常人的李微漪和不同于小狗的小狼格林,造就了这一份不同于人与宠物的情缘,这是一份母亲和孩子的爱,不以永恒占有或相伴为目的的爱,李微漪将这关系称之为“抚养”。

与“喂养”不同,她不仅仅要满足小狼格林对食物的需求,更要丰富其精神层面——心智的成熟、智力的开启、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令格林具备与动物园中的狼完全不同的狡黠且凌厉的眼神,让格林在广袤的草原自由奔跑,享受自然,遵循其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这是李微漪与格林与自然的约定。他坚信自己的孩子,就像草原上的狼一样,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现代化都市容得下渐次鳞比的高楼大厦,日渐膨胀的汽车尾气,却容不下一匹仅仅存活数月的小狼,两个月大的格林的狂野和它嗥叫的狼性就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随着小狼的长大,城市已经愈发的容不下它了,李微漪被迫孤身一人同格林一起回到若尔盖草原,试图帮助格林回归本族,令其用本该拥有的姿态纵横草原。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尽管李微漪深深爱着格林,她愿意为格林遮风避雨,与格林永不分离,但她更想面带微笑看到生命回归本位,傲然立于生物链中,因为“生存竞争是残酷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努力,为自身继续存在而努力。”所以他在草原上,让格林不惜几次冒着几乎命丧獒牙的危险在猛兽群中学会察言观色、学会寻找保护伞、学会如何表达臣服的肢体语音、学会与藏獒斗智斗勇,甚至欺负大奥,而最后渴望群体生活的小狼居然创造了化敌为友——与藏獒成为生死与共的战友的奇迹。

到了草原上,格林需要自己找吃的,否则就要饿肚子,最后,在饥饿的驱使下,小狼学会了捕食,经历种种艰辛,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不敢想象李微漪是经历了怎么的心痛,让格林走,走向自由,走向野性,走向生死未卜。她的约定是一段珍惜与失去的过程,在草原上从格林每日清晨的“morning call”到病中的野兔肉,她对格林的珍惜与日俱增,同时格林也离她越来越远,三日不见,半月寻得,最终格林回归狼族。

那天中午,狼群的聚集点到了。狼回头三次,李微漪在冬日的草原上流泪。

让我们珍惜生命,珍惜勇敢,珍惜爱,珍惜分离的祝福。如今,动物与人之间的冲突不断爆发,祝福狼绿。

***物师1班吴维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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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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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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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完全颠覆了狼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该故事讲述了一件这样的事:本书作者李微漪来到了诺尔盖草原写生,竟阴差阳错地救了一只小狼。它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于是,作者养了这只小狼并带它回城疗伤。最终,为了小狼的自由,她返回草原,历尽千辛万苦后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

在现代,狼在人们心中一直是凶狠、狡诈的象征。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白眼狼……大家注意到没有,“狼”和“狠”只有一点之差?再狠一点就是狼!人们猎杀狼、憎恨狼,但有没有想过狼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狼,猎食老弱病残的牛羊,完成自然法则中对物种优胜劣汰的筛选,避免物种退化。

狼,严格控制繁殖过快的食草动物对草原的危害。

狼,捕猎大型猎物,其剩余狼食可帮助鹰、秃鹫、狐狸等动物熬过严冬。

狼,不是草原的害兽,自然界最可怕的不是“兽行”,而是“人为”!

谁会想过,在“妈妈”患病卧床时,小狼在草地中挖出它的“救命粮”给“妈妈”吃?谁会想过,在“妈妈”崴伤脚,无法走路时,小狼花费几小时,赶一匹马来接“妈妈”?谁会想过,在“妈妈”被三条大狗追咬时,小狼奋不顾身,挺身救母,不惜负伤累累?谁会知道,小狼吃猎物时,总会留条腿给“妈妈”……

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一人一狼,相依相守,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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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听牧民讲起不久前死去的一对狼夫妇的抗争以及殉情的故事,引发了她的同情和敬佩之情,也许是她与狼的神秘情缘,牵引着她艰难地去寻找小狼。

第一次见到小狼时。她看到“死去的小狼”,憋了几天的悲痛让她难以抑制,猛然间放声长啸,却唤醒了装死的小狼。小狼把她当成了妈妈,作文嗅着、拱着,小爪子抓着她的衣襟钻进她怀里,从此,他们的命运就连在了一起。在她的帮助下,小狼开始吃东西、排便,从死亡的边缘活了过来,像复活的秧苗一样,渐渐有了生机。为了给发烧的小狼治病,她把它带到成都,开始两个月的城里生活。

李微漪和朋友亦风给小狼取名叫“格林”,它对城市由陌生、好奇到适应,一次次尝试,一次次成长,彰显着狼的生命力、竞争力、谋略、胆量、狡诈等本性。

但野生狼属于大草原,不属于城市!市民谈狼色变,狼的嚎叫惊扰着邻居,狼意外独自上街引起交通瘫痪……它没有办法抓捕猎物,没有伙伴的陪伴越来越孤单,小狼的活动场地越来越受限,城市里已经没了小狼的容身之所,他们不得不回归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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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一个人,一匹狼,爱和自由的传奇故事。一个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匹失去亲人,奄奄一息的小狼崽,并取名为格林,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

她把“格林”带回都市家中喂养,在家中“格林”和一只叫“老狐狸”的狗斗智斗勇,在打闹中小格林慢慢成长。小“格林”在家咬了牙膏被当成狂犬病发作,惹得她啼笑皆非,狼的野性和桀骜不驯让她自己也受到了皮外伤,但她却更爱这个小家伙了。人类繁华的城市,不是野狼的天堂,为了自由,主人公李微漪决定带格林回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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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6月,纪录片《重返•狼群》上映,一只狼,一个女人,给观众们上演了一个“人狼奇情,前所未有”的感动故事。

故事讲述的是,20xx年4月,八零后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在一次草原采风中意外收养了狼王遗孤,为取名为格林,并带回成都喂养。但繁华的都市无法容纳一匹野性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决定把格林带回草原,一路追寻狼群的踪迹,历经严寒酷雪,终于目送它成功重返狼群。

但是,这部纪录片只讲述了《重返狼群》这部纪实小说的上部内容,还有下部内容没讲。

下部《重返狼群》主要讲述了从格林回归狼群后的七百多天,李微漪和亦风(好朋友)决定再次回到若尔盖大草原,等待和格林重逢的那一天。最后,他们在草原苦等一年,终于找到了格林,但结局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温馨。用李微漪的话来说“有些沉重”,因为格林并没有走近她,而是她向前一步,格林则退后一步,这样的进退让我们看到了,狼对人的戒备,因为是人在伤害着狼。

正如作者李微漪在书中最后说到的:“在狼眼里,爱一定是平等的,可是人和狼之间的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乎灭绝。”

毫无疑问,这部著作的主旨是要我们人类爱护野生动物、关爱草原生态环境,以及倡导人类应该禁止杀害、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等等有关大爱、大命的内容,同时,李微漪也希望通过此书来改变人类对狼的偏见——狼并非无情无义,狼是有情有义,且可以和人和平共处的动物。

但今天的文章,我想从育儿的角度来说说,父母该如何爱孩子,因为在我看来,李微漪这位“狼妈”给我们很好地诠释了,什么样的爱,才是对孩子真正的爱。爱孩子,教会孩子独立生存的能力;爱孩子,最终是要和孩子分离;爱孩子,要尊重孩子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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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

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

寒假里,我和

妈妈**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 《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

青葱长大了,吃骨头,连骨髓都吃光了,狼渐渐显露出来。李微漪带格林出去散步。其他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

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上,李微漪遇到了几位饲养藏獒的蒙古人。也有人说狼和藏獒是天生的敌人。不过,李微漪不怕藏獒咬青,在獒场上和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认识了,狼也有了藏獒狗仔队!

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 “

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段感人的人狼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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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要么阅读,要么旅行,思想和脚步,总有一个在路上”我喜欢这句话,从而喜欢读书,我从书中汲取知识。我看过很多书,其中令我最深刻最感动的就是《重返狼群》了。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写生时遇见了一只孤独的小狼,当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对它产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犹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养的博美犬“狐狸”对格林这个“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设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来,作者考虑到格林以后的成长,最终把它送回了若尔盖大草原。这让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狮子爱尔莎》,故事过程何其相似,只是狮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动的是“狼之柔情”这篇里,“我”淋了一场冰雹,感冒了,发展成了肺水肿!是格林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这些天来格林千方百计地去捕食,它把捕来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粮毫不犹豫地送给了病中的“我”。平日极其护食的狼,这时竟是如此大方,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诱惑的勇气啊!

向来,人与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敌,甚至是谈“狼”色变。但在这里,狼与作者相处融洽。其实,在生活中,人与动物,不管是多么凶狠、多么庞大的动物都能产生深厚的感情。后来,“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离地照顾“我”,这实在是令我感慨万分:人和狼都能产生这么深厚的友谊,更何况人类呢?真心待人,别人也会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颗真心,它会还你一片天空。

现在的人,尤其是盗猎者!他们在大草原大规模的进行捕猎,还把死牛死旱懒拿到城市里进行高价卖出,这样下去,动物将会灭亡,在月黑风高的夜晚,隐隐约约能听见狼群们在为死去的家人们哀鸣……是人类,让它们家破狼亡;是人类,让它们无家可归、流落草原!人们啊,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之心吗?如果将要灭绝的是人类,那么你们会知道悔改吗?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养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会是最后一匹。应该是后继有狼。我坚信,狼来了,绝对比虎来了、狮来了,熊来了更加震撼!

⬕ 重返狼群读后感 ⬕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重返狼群》,这本书的作者叫李微漪,其实她只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格林”。通过她的话,狼想告诉人们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友谊,草原和狼。大作家姜戎都说:

“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狼女居然帮助小狼成功融入狼群,这种成功概率几乎等于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这一点感动了他。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去若尔盖草原写生,却遇见了一只影响了她一生的小狼——“格林”。她把格林带进了城市,当别人问起她说:“这是狼狗。

”曾经有一次警察都找上门了,可她却为了格林不被带走而拼命掩护。小狼长大了,只能回到它出生的那片草原。回到草原,它和藏獒成了朋友,成了藏獒的兄弟。

藏獒把格林都当作自己的亲人,和它玩耍,并把吃的东西都给格林。藏獒一点也不排斥它。当作者生病时,格林关切地躺在窗前,没有心思和藏獒玩耍。平日抢食护食的狼在这时把仅有的存粮全给了她。

最后格林成功回归狼群。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无论什么动物,它们都有生命和思想,它们都懂得感恩,即使是**的狼也懂得感恩。只要你对它好,它是知道的。

它肯定会用它的方式来报答你!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回家发现门口有一条死鱼。她觉得很不走运,就把它扔掉了。

过了一会儿,她在门口又发现一条死鱼,又把它扔掉了。她以为有人在恶作剧,就躲在走廊里看谁这么烦人。过了一会儿,一只猫带着一条鱼来到她的门口,然后不情愿地离开了。

女孩看着垃圾桶里的鱼,想着她救的小猫。即使猫和狼都懂得感恩,我们人类也必须懂得感恩!感谢你的父母,感谢那些帮助过你的人,记住感恩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