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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集锦12篇)

发表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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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请假办法,

2.考勤时间:上课教师: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早晚辅导纳入考勤时间。教辅后勤: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考勤时间内不定时查岗。

3.考勤主体:谁分管谁考勤,一级考一级。年级由分管副校长和年级考勤,教辅后勤由朱毅勤副校长和教务处负责考勤,后勤考勤采取签到制。学校组织不定期抽查。

4.考勤汇总:每月汇总到教务处并公布。不定期抽查结果及时校讯通通报,考勤结果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财务室。

5.考勤结果:考勤结果与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和评优评先挂钩。学校将根据《惠东县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扣除绩效工资,不定期抽查被通报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晚到岗位即视为迟到,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早离开岗位即视为早退,

不能按时参加学校、部门、年级、学科组、备课组组织的各类会议、教学活动或提前离场。

2.擅离职守半天以上(含半天)和请假未准不上班者;

3.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者;

4.经组织分配工作后,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

5.以欺骗手段请假者;

6.无故缺课两节,视为旷工一天;

7.迟到、早退1小时,擅离工作岗位时间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

8.参加学校、部门、年级组、学科组、备课组组织的'各类会议或教学活动,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视为旷会,作旷工半天计算。

教职工因病需要离岗治疗的,可请病假。

1.教职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当日未能提供证明的,须在三日内提供证明,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2

关于对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修订的说明

依据《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执行情况和新学期管理工作要求,学校提议对该制度的不适合部分进行修订和完善,2009年8月24日管理干部会议通过修订。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二、请假制度、手续及程序:

2、病假:经医院诊断确需住院治疗且能出具医院住院证明材料及药费收据的病假,经校长签字,可按特殊情况处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病假按事假等同对待。

4、公出:因公外出须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值班领导签字、办公室发放出门证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无效。到外地公出由校长审批,到办公室登记。

三、请假注意事项:

3、教职工每周内允许一次外出(不可累积不外出的次数),每次

1.5个小时(有课期间不能外出),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经值班领导填写假条签字后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开出门证,门卫方可放行。下列情况请假仍需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但不计入外出次数:(1)参加孩子家长会;(2)按规定产前检查。门卫人员每天要将出入人员认真登记,并将统计结果报办公室。

四、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的认定:

3、脱岗:查岗不在,查岗后5分钟之内没有到值班领导处说明情况(电话说明以校内电话为准)视为脱岗。因脱岗造成学校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五、考勤结果的处理:

3、超出外出次数或超出外出时间规定的,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4、事假半天扣2分、病假(非住院情况)按事假计算。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病事假累计7天;旷工1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降低一等级:病事假累计15天,旷工2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病事假累计20天,旷工3天。

六、考勤说明:

1、教职工每学期外出不超过6次(含6次);病事假不超过1天(迟到、早退每4次按一天事假计算);无脱岗、旷工情况,可获本学期全勤奖。

4、原则上有课不予准假,确需请假应征得教导处同意。凡有课而未能妥善安排造成误课的,按旷课处理。

6、考勤扣分1分在绩效工资中体现扣款10元。

本规定修订内容从2009年8月26日起执行

朝阳市第九中学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3

为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温鹿教[20xx]1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请假程序

1、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指中途离岗),可向各校区校长口头请假,有课的教师还须自行调课,待安排好功课后方能离校,并在指纹机上签退。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都必须到各校区校长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报批。请假者须自行调课,确实无法调课的到教导处办好代课手续后方可离校。

3、请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经校区校长同意并报总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假1个月以上或病假2个月以上的,经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请假。

5、请假手续要齐全。请假者必须填写《浦南小学教师请假条》并报批,急病急事必须通过电话口头请假或代为请假,返校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6、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未办的超出假期均按事假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请假类别及待遇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假休息治疗。请病假者必须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请病假一天,不扣考勤奖,但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一天的,从第二天开始,每天扣发考勤奖2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10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2、事假: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事假每天扣发考勤奖4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事假累计超5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学校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考察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4、学习假:教职工因参加学历进修,需参加面授学习、考试者可给予相应天数的假期(以有关书面通知为准)。学习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应自行调好功课。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5、婚假:教职员工本人或子女符合法定年龄结婚时,可给予1—3天的假期。教职员工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结婚时,可增加婚假12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婚假期间的课时原则上由同组教师分担,学校按每节15元的标准支付代课金。

6、生育假: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难产或双胞胎另增假期15天。

(2)女职工妊娠三个月内流产的,给予产假20至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计划外流产的,按病假处理

(3)新教师在见习期内休产假,见习期相应延长。计划内生育第二胎产假按正常假期批准。教职工产假正值寒暑假时,其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1周陪护假。

(4)哺乳假期: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可给予9个月以内的哺乳假。

(5)产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6)哺乳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可以请丧假,假期为1—3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超过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三、旷工的界定和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

(2)本人虽提出请假,但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的。

(3)该请事假而弄虚作假请病假的。

(4)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

(5)口头请假者返校后经催促仍不补办请假手续的。

(6)查岗中发现擅离工作岗位的。

2、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一天,扣发考勤奖1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2)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3)对经常旷工者要责令其检讨,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个月的,上报区教育局,视为自动离职。

四、考勤规定及处理办法

1、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临时代课人员)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和每月的考勤汇总工作,并将考勤情况存档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

2、学校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

3、教职工的考勤由值日教师负责实施,教师每天签到2次,早晚各一次(下午离校未签的按早退处理),每周由各校区校长进行不定期查岗。中途离岗事先未请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包括晨会),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必须向各校区校长请假,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先无请假的扣发20元。

5、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2次以上,第三次开始,每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值周值日迟到或早退的,每一次扣发10元,不到岗的扣发50元。

6、目标考核奖、节假日慰问金等奖金均按教师实际出勤时间发放。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当年不能享受外出考察疗养。

7、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法定产假除外),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奖金。

五、本请假考勤制度中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六、本请假考勤制度自二〇x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4

赵楼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办公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强化教育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规范意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洋湖乡赵楼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办公制度,请老师们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实行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岗上班者,应至少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经主管领导审批备案,并安排好交接工作后方可有效。无相应手续视为旷工。因急病、急事等突发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及时电话请假,回校后再办理补销假手续,假满返校及时向校长、主管领导销假。

2.有关规定:

(1)事假:一个月内请假按每节课0.5分的标准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一个月内不扣款,一个月以上按《洋湖中心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执行。

(2)病假:一个月内的病假按每节课0.25分的标准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扣除节假日)。一个月内不扣款,一个月以上按《洋湖中心学校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条款执行扣款(由学校报中心学校执行)。累计一个月以上病假,扣减综合考核得分不少于10%,病假超二个月者,扣减综合考核得分不少于20%,病假超三个月者,该同志本学期综合考核等次按教体局规定执行。

(3)婚丧假:教职工本人及其子女结婚假期一周(含节假日),其他直系亲属结婚假期三天;直系亲属丧假三天,旁系亲属一天。

(4)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产假三个月;符合晚婚晚育条件(25周岁以上)者,产假六个月(自请假之日计算,含节假日)。至孩子满一周岁,上下午允许各半小时的喂奶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安排)。

说明:以上规定中的假期内婚丧假、产假不交纳误工费。婚丧假不扣减考核分数。

(5)参加函授学习或自学考试者,凭原始信函、准考证按时办理请假手续,规定面授学习期内、国家自学考试期内不交纳误工费,不扣减考核分数。

(6)中心学校及学校统一安排的会议、升旗仪式、教科研活动、监考、阅卷、分数统计、值勤等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按同等情况的两倍交纳误工费和扣减考核分数。

(7)子女高考前一周可不坐班,但必须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不能误课;高考期间,允许家长陪考,不扣分、不扣款。

(8)如有公差须向有关领导说明或履行书面手续,填写请假条和调课通知单,发现教师空堂或贻误其他工作,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

1.教职工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学校采用定时签到签退、不定时抽查的办法实现对教职工的考勤管理。签到签退一般每天不少于四次。每周统计公示,每月汇总存档,学期结束记入对教职工的综合考核。

延时10分钟以内到校、到会(活动)或提前离校离会(活动)按迟到、早退处理,超10分钟按旷工处理。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脱岗离校离会(活动)者,视为旷工。

3.。教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减考核分1分;旷课一节扣减考核分20分;无课教师、非教学人员旷工一小时扣减考核分10分;教职工旷工一天扣减考核分30分。旷工一天以上者报中心学校备案。

代他人签到、签退,对本人及代签者发现一次并通报全校,各扣除师德考核分数20分。两次以上者学校警告处分,师德考核项一票否决并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

升旗仪式、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及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旷工者按本规定的两倍执行。

4.教师值勤等学校集体安排的常规活动时间等同于上班时间,课间值勤缺勤一次扣减0.25分,放学后站队由任课教师护送学生出校门,缺勤一次扣减0.25分。

三、办公制度

1.教职工除上课、辅导及临时性应急任务外,无特殊情况一律在办公室内办公。

2.办公时间不准带子女上班;不准从事与教学无关及影响他人办公的事情。

3.工作时间或办公室内不得翻阅收看与教学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及视频;不准在网上聊天、看电影、视频或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准在网上发布影响学校或教育声誉的不良信息;不准在工作时间或办公室内下棋、打扑克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不准在办公室内会客、吃零食、睡觉;不准酒后入学校等。违反以上规定者批评教育,扣减考核分5—2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全办通报批评,扣减职业道德考核分20—50分。

4.办公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办公物品归类摆放,室内悬挂张贴布局合理,美观实用,营造活泼向上的办公室文化。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年9月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5

一、事假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原则上不予请事假。如必须请事假,应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离校。

二、婚假

正常婚假三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5天(含节假日、3天法定婚假)。超过规定视情况按事假或旷职处理。

三、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不得超过15天(以医院预产期证明为准),难产的,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凭医院证明、病历记录),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限包括星期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在内计算。产假期满,如身体没有复原,不能从事工作的,要履行请假手续(需提供医院病历等相关证明),其超过假期与病假处理相同。

2、配偶生养,男方护理假为3天。

3、因避孕失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4天流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流产假。因拒绝采取避孕措施,造成意外怀孕而需要流产的,按病假处理。

四、病假

凡属生病或受意外伤害,不能坚持工作,必须本人或亲属持就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超过医院建议的治疗休息期,仍不能上班(需要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历、发票等相关证明),需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五、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丧假,准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丧假,准假1天。其他情况按事假处理。

六、生日假

教职工整十岁生日,准假1天。

七、公出假

1、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校长室及各职能部门,可以临时安排教职工外出,但安排结果必须及时报负责考勤的学校领导。

2、教师因会议,进修等原因,需持会议或培训、考试通知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校。

3、教师公出逾期不归,视情况按事假或旷职处理。

八、请假批准权限及待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报批手续:教师因事因病请假,一天由校长批准,一星期之内由教育助理批准,超过一星期须报教育局人事科书面批准,一个月以上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附相关材料(因病附二级甲等以上人民医院病情诊断书),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分管局长签字批准。除特殊情况外,3天以内的公、事假需自己安排好课务和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当面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事后需要补办请假手续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婚假、产假、丧假、公出假在规定的时限内享受学校各项福利待遇。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6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请假制度,严肃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请全体教职工自学遵守执行,有关请假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作今后职称评定,工资晋级,教师考核等重要依据。

二、请假制度:

(一)假期批准权限:

(1)请假一周内的教职工,须填写请假报告,经校长室(或主管校长)审批后,到相关科室安排好工作(教师到教务处安排好功课、班主任到政教处安排好班主任工作、后勤职工到总务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

(2)请假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校务会通过。

(3)请假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由学区研究审批,请假两个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审批。超过六个月的老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4)学校中层干部请假一月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请假一个月以上的由学区研究审批,两个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审批;学校正副校长请假一个月内的,由学区主任审批,请假一个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批、备案,并开具请假批准书。

(二)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请假在一个月内的,须经市级卫生院以上的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需市级人民医院证明,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逐级审批。

(1)病假待遇:非住院教职工请病假时间月累计为两天(含两天)的不扣当月福利;超过两天以上的按市相关规定执行;请假一个月以上的,除扣除学校奖金外,其他按市局规定扣除相关部分。本学期福利以本人在学期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2)住院教职工超过两天的按以下规定执行:按市局规定扣除,最高上限为扣完学校全部福利;请假一个月以上的,除扣除学校奖金外,其他按市局规定扣除相关部分。

(3)学校因考虑工作安排,方便排课,科学管理,个别特殊请假人员,在违反上级规定的前提下,由学校校务会通过,另行处理。

(4)合同职工病假待遇。合同职工、教师在超过两天以上的病假期间自负代课金,假期超过一个月,作自动辞退处理,其它请假规定、手续照上述办理。

(三)事假:

教职工请事应从严控制,因有紧事需请假的;假期一律不超过1周,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

(1)学校正、副校长,请事假一周以内的,由学区主任审批,请事假一周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批。

(2)学校中层干部请事假一周内由学校校长审批,请事假一个月内的,由学区审批,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审批。

(3)教职工请事假半个月内的,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请事假15天—30天,由学区审批,请假一个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政工科审批。

(4)事假待遇。事假在2天内,办好手续,不扣当月福利,自负代课金(10元/节),事假超2天按以下规定执行:3天—5天,每天扣20元,自负代课金,;5天以上每天扣30元,自负代课金;本学期福利以本人在学期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三、公假:

公假也须办理手续,凭文件或上级通知,到办公室登记,报教务处安排功课,方可离岗,公假不扣款,补发公差期间的签到费。

四、婚丧假:

(一)婚假:

教职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婚假1周,因学校工作在时间上的特殊性,教师婚假应尽量定在暑、寒假,请假报告要附结婚证复印件。如婚假应尽量在暑、寒假的,或上课时间不请假,不误课,学校奖励200元/人。婚假期间不扣发奖金、津贴。

(二)丧假:

丧假指的是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的丧事而请假,根据国家劳动局和财政部规定,县内准假3天,县外准假3—5天,丧假期间不扣发工资,奖金和津贴。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哺乳假。

(一)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按法定年龄结婚生育的,给予产假56天,符合晚婚生育的,给予产假90天;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产假20至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产假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上述产假期间奖金、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资。

(二)哺乳假:

(1)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放,不影响晋级调项,并计算工龄。请假1年(含1年)以上的按文件精神实施(含法定产假,不能领独生子女费,职务津贴,省直补贴停发)。

(2)若产假、哺乳假跨学期超过法定请假时间(即3个月),教职工请一个学期假,学校在不违反上级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发放本学期统发福利的30%,不扣发上发的双考奖等福利。若教职工抚养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要求请假两个学期的,需报学区、教育局审批,学校可给予两个学期假,按规定发放本人基本工资的80%,在第二个学期,教师不享受校发一切福利,并扣除双考奖、误餐补等上发福利。

(3)个别特殊情况由校务会协商讨论决定。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7

为了加强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思想觉悟,特制定和完善本制度。

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学习时事政治。

除每周二的集中学习外,各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要安排时间组织业务学习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提倡个人自学,个人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积极研究探索,积极撰写论文和心得体会,提高理论水平。

1、按时参加学习培训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培训,要确保人员齐全。

2、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篇以上。乡党政办将采取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和抽查,随时掌握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

3、将学习培训纳入考勤考核内容,要建立学习培训考核登记簿,对学习培训不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次数少、笔记、心得未达到要求的以及对迟到、早退和随意不参加的要认真记载,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和评先选优的条件之一。

4、加强组织领导。党政办为学习培训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培训;乡党政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并做好学习培训辅导,努力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8

为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由其本人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单。

(2)交有关领导签批:二天以内的由办公室签批:超过二天,但在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批;超过五天的由县科教局人事股签批。

(3)请假单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应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4)休完假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以确认休假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延假,确需延假要办理续假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2、教在请假当天有教学任务,但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上课前当面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上课后方告知请假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教职工请假当天,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其请假情况通知相应年级组长,以便安排上课及坐班的临时代课工作。

二、关于请假种类的划分

请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类,其中公假当出勤计,其余请假不享受学期全勤奖,但可按规定享受月考勤奖。无正当理由而编造谎言骗取假期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加倍论处。

1、公假:

(1)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生假须按上级文件规定先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到县科教局人事股办理签批手续。

(2)参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关培训的教职工任考试或培训通知单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3)教职工出差由各处室安排并告知相关级组、科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护理假、产假、婚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县教育局核准。当公差不计考勤。

3、一般事假:

请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计算方法按月计。

4、住院病假:

因病确需住院的,办理请假签批手续时需同时出具正规医院的住院证明。住院时间取消当月考勤奖。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凭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三、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规定

1、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迟于上课铃到达教室的为迟到;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迟于五分钟以上到场的为迟到。

2、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早于下课铃离开教室的为早退,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早于五分钟以上离场的为早退。

3、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签批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为请假的;

(3)未经年级组批准而擅自调课的双方;

(4)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迟于十分钟以上到场的;

(5)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早于十分钟以上离场的;

(6)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中途未经请示离场达二十分钟以上的。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职工月旷工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教职工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学期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

四、关于考勤登记的规定

1、科组公开课等活动每次按半天计,其中未完全参加所有活动的记请假或旷工一课时,但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计。其它的,如科组周例会、第二课堂活动、年级组活动、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及活动均半天计,升旗、坐班按半天计,以上都纳入考勤登记中。

2、坐班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勤情况由教导处登记,工勤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后勤处登记,科组活动的考勤情况由科组长登记,级组活动及升旗仪式的考勤情况由级组长登记,教职工大会等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情况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登记,其余情形的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和统计,并每两周公布一次。

4、负责考勤登记的教职工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不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学校视情节经重予以相应处理。

五、关于调课及临时代课的规定

1、教师因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上课或下班的,必须调课。

2、调课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报经年级组批准,经年级组认定确实难以调课而没上课的,当公假。课前不到十分钟时间方告知需调课者当一般事假。上课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调课而导致该节课无人上者当旷工。

3、教师坐班需请人顶替的,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告知年级组,其相应考勤登记只记录顶替者考勤情况。但若教师坐班请人顶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级组,且出现顶替者未去坐班的情况,则视为请人顶替者旷工。

4、教师请假或调课后出现空缺的课程及坐班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其他教师临时代替。教师临时代课情况由年级组登记,于学期终上报教导处以便统一发放相关的工作补助。

5、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年级组临时调课或代课工作安排者,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六、其它说明:

1、每学期请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请一般病假累计十五以上者、请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者、请住院病假累计二十五天以上者、旷工三天以上者,该学期均不能评为种类先进。

2、为鼓励教职工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学校设月全勤奖,均于学期终统一发放。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发给考勤奖30元。

3、教职工考勤情况与其年度考核挂钩。教师未完成学期常规教学工作任务的,扣发学期终应发的所有津贴及补贴,且其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额累计不封顶,从学校所发的各项津贴费中扣除,扣清为止。

5、后勤人员纳入本考勤办法。

6、电话请假的必须在2天以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1。5倍计算所应扣除金额。

七、附则

1、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超过”则不含本数。

2、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未尽事宜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本制度经20xx年1月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xx年2月始实施。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9

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凡因病或其它原因在县人民医院和以上医院住院的教师以及无辜被殴打的教师,住院期间不扣分,按贵州省人事厅[1995]08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学校请人代课。

二、教师无辜被他人殴打致伤按公假处理。

三、教师因无理被他人殴打而不能上课,按病假处理(以公安机关出据为证)。

四、教师产假时间三个月(晚婚晚育按相关计生政策及政府批假为准,必须持准生证才算),产假期间不扣分,由学校安排该教师的工作。

五、住院一个月以上和产假教师在请假期间的工作成绩,不计入请假教师工作成绩,但是在本内不参加评优,可以参加评奖。

六、不论请任何假(公假除外),教师必须先交假条,才能批准,教师请事假必须交假条,自行调好课后才能批假。教师请病假(特殊情况除外)必须先交假条批假,各种情况的假按下面的规定办理:

1.下列情况的病假要扣分,并要自行调整好课,否则,按缺课处理。如:在私人医院治疗开出的输液条子;在乡镇卫生院治疗没有输液、没有动医疗手术、没有住院治疗、人流引产。

2.下列情况的病假不扣分,但要自行调好课,否则,按缺课处理。教师本人的四大父母、配偶、子女在县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教师本人调好课,并有住院证明及住院部的药据发票为证,不扣分。否则,以事假处理。

3、男教师有7天的护理假不扣分,但必须自己调整好课,请人代课。

4、.属下列情况的假不扣分,由学校安排代课:

(1)婚、丧、公、计划内生育产假。

(2)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病,但必须交住院部出据的住院证明和住院部开出的医药发票。

七、教师的四大父母去世按丧假处理,准假七天。(如遇无合适下葬时间,葬后第三天必须到校上课)

八、有下列情况在“勤”的考核中扣分。

1.不论请任何假,假前无假条按每节0.2分计算扣分(特殊情况除外)。学科课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事假每节扣0.2分,病假每节扣0.2分。请假教师未调好课,课堂上无人上课时,考勤记入请假教师的身上,按缺课处理,每节次扣2分。

2.预铃响后至上课铃响前,有课的教师未到教室门口等待上课或学生队列前(体育课)组织,按迟到处理,每节扣1分。如体育教师因借器材,保管员不在,分扣在保管员身上。

3.每学期开学前教师集中时的考勤记入该学期第一周,教师集中、开会、升降国旗、课间操、眼保健操(眼保健操时上一节课的教师负责)的考勤按上课考勤记分。

4.对学校,各组(室)、少先大队安排的工作,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分别扣1分,事假一次扣0.2分,病假一次扣0.2分(业务检查除外)。

5.在教研活动中,(上级、学校、教研组组织开展)听课缺席一节扣2分,迟到一节扣1分,事假一节扣0.2分,病假一次扣0.2分(婚、丧、公假除外)。

6.教研组组织学习、讨论、经验交流,教研课外活动的考勤按听课的各项扣分对照执行。

7.各种大型活动,教师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事假一次扣0.2分,病假一次扣0.2分(含校会在内)。

九、学校批假权限,事假不超过7天,病假不超过7天,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每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两周,超过部分按缺课处理。每期累计病假越过30节的,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特殊病假除外)。旷课、缺席、早退满五节,学校警告处理,超过五节(不含第五节)的,超一节扣5分。

十一、上课或学习时,上铃停后五分钟之前到为迟到,五分钟之后到视为缺旷。

十二、为实事求事请假,参与弄虚作假者扣1分。(给未写请假条向学校请假者代课的教师。)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10

为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职工请假制度,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请假类别:公假、病假、事假、丧假、婚假、产假。

请假方式:书面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值周组一份交教务处。申请人填写黑石二中教职工请假登记表、批假领导审批后交教务处存档备查),一天假教师由教务处审批,职员、工人由总务处审批,二至三天由校长审批,三至七天由教辅站审批,七天以上由请假人出示相关证明或假条经校长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一、公假:

学校领导外出开会或学习、出差教师或职员经学校批准外出学习、出差等属于公假。

二、病假:

1、经查实,确实患病者。

2、若连续病假,病假证明的日期应前后衔接。

3、计算病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天数。

4、若未能当天来校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用电话或托人口头报告学校后及时主动办好请假手续。

5、请长病假者,应有医院证明,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长病假处理。

三、事假;

1、事假每人每学期累计不能超过七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超过时间不批。

2、事假须事先交请假条并经批准;除特殊事。严禁请“霸王假”。

3、外单位借做临时性工作,若有主管部门通知,由校长批准,作公假处理。

四、丧假、婚假、产假:

1、丧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丧亡,丧假七天。

2、婚假:婚假7天,提倡寒暑假请婚假。

3、产假:(1)晚婚并办有独生子女证的六个月。

(2)晚婚无独生子女证的四个月,一般产假为三个月。

4、如须请护理假、哺乳假由校长按教育局规定的请假制度批假。

五、旷工:

1、无请假手续,教师无故不到校上课,或者无故不到校上课又不经教务处批准而私自调课、擅自改课,作旷工处理。

2、无请假手续,教师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校会、集会等)视为旷课,无故不到校做已通知的监考、代课等临时性工作,作旷工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口头请病假、事假后未及时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一天内教师可以互换课但须报告校长或副校长,否则算缺课。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11

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进而形成良好的校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学校实行坐班制,所有教职工都应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到校上班,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按时签到签退。签到时间截止到预备铃响结束,铃响后到校者视为迟到;签退时间由放学铃响开始,放学前未请假离校者视为早退。

2、当天的值班领导负责考勤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签到地点组织教职工签到、签退,并不定时抽查教职工在岗情况。

3、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集体学习、重大活动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二、请假

(一)事病假

1、事假。教职工每学期事假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7天。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由学校审核后,15天以上报请县教体局人事科审批。

2、病假。教职工请病假须携带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处方笺和交费凭证及本人申请于休假3天以内请假,经核实确需病休的方能准假。教职工请病假30天以内的由学校审批;30天及以上的由学校审核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备案。

3、婚丧产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婚假5天;父母(公婆)病故,准假5天,祖父母(包括婆家)病故准假3天,其他家庭成员病故准假1天;女职工产假6个月。

(二)因公外出须经校长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但不作事病假对待。

(三)请假程序

1、中层干部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教师请假不能上课者,一天内(含一天)经教务处调课并备案,由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经教务处调课并备案,由校长批准;后勤人员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必须由校长批准。

2、教职工请假要认真填写请假条,请假人员应将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存档,以便统计考勤。请假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前请假,确因急事不能到校请假者,事后必须补上,不补者视为旷工。

三、奖惩

1、每月按时上班,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情况的为满勤,按每月40元发放考勤奖,并计满勤量化积分300分。

2、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量化积分5分,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对待,每旷工一次扣量化积分50分。每学期旷工累计两天(含两天)以上者,年终不能评优、评先进,考核不能为优。

3、中间抽查发现不在岗者按缺岗处理。缺岗教师向校长办公室说明原因的,每次扣量化积分10分;缺岗教师未向校

长办公室说明原因的,作旷工处理。

4、不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作如下处理:因事临时请假不能参加者,每次扣量化积分10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每次扣量化积分20分。

5、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月只允许请假一天,仅扣发当月考勤奖10元。每超一天扣量化积分30分(请假半天的折半计算)。请假一天以内的,事假人自己找人代课,学校不发代课教师补助费;超过一天的,学校调课,发代课教师补助费每节5元。每学期事假累计7天以上的,不能评优、评先进,考核不能定为优。

6、教职工请病假原则上每月累计不超过两天,仅每天扣发当月考勤奖10元。每超一天扣量化积分20分。请假两天(含两天)以上的学校调课,发代课教师补助费每节5元。每学期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不能评优、评先进,考核不能定为优。

确属重大疾病者,由学校视其情况研究酌情处理。

7、因公请假的教师,由学校调课,发代课教师补助费每节5元。

四、几点说明

1、接送学生或家中子女就读初

三、高三者,在没课的情况下可提前20分钟离校(学校集体活动除外);哺乳期间的教师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半小时的喂奶时间。相关人员应及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备案后方可执行上述规定,否则按早退或不在岗对待。

2、学校将教职工轮流值班情况纳入考勤管理,发现不按时值班或值班不认真者,亦按缺岗对待。

3、考勤以签到表为准,忘记签到(退)者,需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旷工。

4、因临时、突发事件,确需本人处理,且时间较短、不足一小时的,应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向处室负责人请假,并填写临时请假出入凭条,将出入凭条交传达室保卫人员后方可离校。返回后,将出入凭条交相关处室负责人手中,以便统计离返校时间。当月临时外出时间累计不足半天的,不计入考勤,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半天对待。

5、考勤请假情况一月一汇总,月末办公室按照1量化积分1元的标准扣发考勤奖,考勤奖为负数的按1分1元向学校缴纳代课费,逾期不缴的,则从其其它补助或工资中扣除。当月汇总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应得考勤奖原则上当月发放。

6、所扣个人量化积分可为负数,学期末求平均数计入个人总量化积分。

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12

南城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2000年5月26日制定请假制度,2004年5月19日制定考勤制度,2005年8月29日第一次修改并合并两个制度,8月31日在教师会议上通过,2008年1月4日第二次修改,1月9日在全体教师会议上通过。)

为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

1.教师授课及其他各类活动;

2.行政及职工上下班;

3.各种会议;

4.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年段统一排定的其他工作,如运动会、命题、监考、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二、考勤办法

1.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校办公室负责考勤;处室、教研组、年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职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由值周老师监督执行。

4.值周领导应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5.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三、请假履行手续

1.职工因公、私请假必须提早一至两天向校长室呈书面请假报告,(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呈书面报告可电告、转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由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2.教导处凭校长室批准书给请假者安排功课。如请假者功课能自行调换解决的,应自行调换解决,但自行调换功课须经教导处同意。

3.教职工请病假二天以上者,须凭挂钩医疗单位证明,(特殊疾病可由专科医院开具证明),否则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4.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向校长室销假,需延续请假必须提早一至两天向校长室办理续假手续,如不办理续假手续作旷工论处。

四、时间计算

1.有关会议、学习、活动,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的以半天计。

2.会议、学习、活动、上课等迟到、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作事假1/3天计。

3.教职员工上班迟到,月累计达二次后,每迟到一次作事假1/3天计,并扣除结构工资中月考勤奖30元;早退、因私事擅离岗位,每次作事假半天计。

4.体育课(考核课、野外课等除外)课毕没有集队,每次作事假1/3天计;体育课管理不严、放任自流,学生随意离课,由学校酌情处理。

5.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作事假半天计。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缺工(含监考、值周、值日、值操、运动会、会议活动、下同)。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用电话、电报、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调工。

5.拒不接受教导处安排的课务而影响上课的。

6.拒不接受教导处、教研组确定的开课、命题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六、各种假期及待遇

1.教职工旷工半天扣奖金50元,旷工一天扣奖金100元,以此累计计算。超过奖金数,从工资中扣除。

2.教职工请事假半天扣奖金25元,事假一天扣奖金50元,以此累计计算。请事假一天及以上另扣除结构工资中的月考勤奖50元。超过7天,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日基本工资二月基本工资21天),事假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3.教职工病假二天以内不扣出勤奖,从第三日开始每天扣出勤奖10元,以此累计计算,但病假超过一周,结构工资按比例扣除。病假时间超过半个月以上,停发误餐补贴。煤气补贴照发。

①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②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B)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③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B)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④教职工病愈要恢复工作,需经医生证明,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患其他疾病需继续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如果患病本来就没有好,而是有意要求医生开具复工证明,提前复工,而上班几天后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教职工病休超过六个月的转为长休,已转为长休的,重新复工,使用期为三个月。

4.教职工结婚,给予13天的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可根据路程长远,加给予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全部由其本人自理。职工男女双方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婚假期间可继续享受学校的一切生活福利待遇。职工男女双方未达到年龄而早婚的,不给婚假,并以事假论处。

5.女职工正常分娩法定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休息的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难产或双胞胎以上,增加产假十五天。

产假期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职工男女双方晚育的,男方可以享受五到七天护理假,并享受学校福利待遇。

6.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不享受学校的福利待遇,但不影响晋升、调资,并计算工龄,每年或领取不低于六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

7.对接受节育手术教职工,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节育受术休息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全勤奖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节育受术休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