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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篇一

发表时间:2022-06-30

员工管理制度方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实用文书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何才能写好实用类文书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精选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篇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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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级标准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使用原则:严格使用指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1。

(二)具体使用方法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及医嘱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处方及医嘱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处方及医嘱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住院期间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出院患者可在门诊取药完成序贯治疗。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小时之内,其后需要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

(五)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可以根据当地和本机构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延伸阅读

单篇精选: 病历管理制度一篇


由于学校的工作的严谨,我们都会用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突显出了它的优点,实用类文书要写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篇精选: 病历管理制度一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xx年9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情况,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48小时后(特殊情况可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办理)。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院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三种人员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委派工作人员。

四、复印病历必须向医院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家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公检法部门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七、正在住院的病人病历中的客观病历资料须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室去复印。

八、纠纷病历由科室领导、负责人或当班工作人员直接与医务科联系,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九、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十、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费用。

制度精选: 设施设备报废管理制度一篇


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我们经常需要编写一些实用文书,实用文书有着很重要的优点,写实用类文书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制度精选: 设施设备报废管理制度一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1、目的:

使设备维修及报废工作系统化、条理化,明确维修责任,加快维修速度,使设备维修及报废工作处于受控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乃至避免资产流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内教学实操室(包括计算机房、电子电工实验室、琴房、财会模拟室、语音室、多媒体电教室等,下同)及办公室内电子类办公设备(简称办公设备,下同)。

3、职责:

3.1、办公设备责任人负责设备日常使用保养及设备的及时报修。

3.2、实操室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及设备的一级维修,一级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的设备,再报请信息设备处处理。

3.3、信息设备处负责设备的二级维修。

4、工作程序:

4.1、《设备维修申请表》分为维修申请人填写栏、维修人员填写栏及验收报告栏。

4.2、设备发生故障,办公设备责任人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维修申请人填写栏报信息设备处;实操室设备管理员在进行一级维修未果后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维修申请人填写栏报信息设备处。维修申请人填写栏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置、使用部门、维修申请人、申请维修时间、要求修复时间、故障现象描述及紧急程度描述。

4.3、信息设备处维修人员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开展维修工作,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维修人员填写栏,内容包括故障原因分析、故障处理过程、结果及建议、更换零件清单。

4.4、维修完成后由维修申请人确认维修内容及更换零件清单,填写验收报告栏。

4.5、维修人员二级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的设备,由维修人员在“结果及建议”处填写“未能维修复,须发外维修”交设备专员,由设备专员安排人员或交维修公司发外维修。

4.6、被指派外出送修人员接到任务后,按指定时间外出送修,并负责跟踪维修结果。设备返回后,由设备管理专员在《设备维修申请单》上填写维修结果、更换零件及维修费用,安排交付使用部门,维修申请人在《设备维修申请单》验收报告栏填写验收报告。

4.7、《设备维修申请单》由设备专员负责收集归档。作为统计维修费用的依据。

4.8、设备报废:实操室设备管理员在进行一级维修后判断为要报费的设备,可直接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信息设备处初审;维修人员在进行二级维修或发外维修后仍未能解决问题的设备,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设备专员初审,8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还须主管院长和资产中心复审。《设备报废申请单》的报废原因要详细填写。

考勤管理制度其一


随着人们的教育水平的提升,我们都会用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的应用性很强,那么实用文书要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考勤管理制度其一”,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根据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规定有关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其目的在于严肃劳动纪律,统一学校教职工的步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工作时间及迟到、早退、旷职的规定。

1、教职工一律实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时间,教学人员有课的按课表作息时间下班,没课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时间:“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O0-5:30。

2、上班时间严禁搞任何娱乐活动(打扑克、下各类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体娱乐活动,都要在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课外活动时间以课程表及作息时间安排为准。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记录,半小时以上又说明正当理由按事假累计缺勤。经常迟到早退者累计按旷职论,3-5次记旷职一天,5-10次记矿职两天,以此类推。组长要真正履行职责。要严格考勤。如抽查发现失职现象,将扣减组长考核1-5分。

4、无正当理由,事先不获准假、事后不补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旷职论;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一次计旷职半天。

5、凡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每天可提前20分钟离校。周五由对方或家里其他亲属去接。要保证参加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持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计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时不计假,但要有记载。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报组长登记考勤,将请假单贴在考勤表背面。请假不足半天,又超过两小时的,以小时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两个时,但次数较多,也要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

3、事假须事先获准,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及时补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旷职论。

4、请假、事假按国务院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文件规定,除婚假外,一律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在内。

(三)婚、丧、产等各种公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工资照发。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内。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工资照发。

3、生育假。女教职工的产假,正常生育假三个月90天。剖腹产增加半个月,大龄结婚享受一个月奖励假,男女双方均可享受半个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凭男方单位证明,休满全月。产期,即大龄又剖腹产者,休4个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奖励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此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免三年独生子女费。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产假顺延。

4、节育、绝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执行。绝育假14天;采取长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败怀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没有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岁以内的小孩的母亲每天享受1小时喂奶时间。

6、家长会按公假统计。

7、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单篇精选: 内部管理制度(篇一)


一、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1.商场自行车库只存放本商场员工上下班用自行车,超过一周不取的车辆,行政部自行处理,长时间出差时,要向管理人员打招呼。

2.凭有标志车筐存放车辆。

3.要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4.爱护车室内公用设备,损坏赔偿。

5.保持车室内卫生,不扔废弃物。

6.要文明存车,服从管理员管理,按顺序存放,不得损坏他人车辆。

二、废旧包装物品回收管理制度

1.凡属废旧包装物品,均由商场行政部统一回收,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商场各部门在拆箱或开包时,要尽量保持包装物完好,要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包装物品应及时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点。

3.行政部设专人管理,回收的包装物要按类型、规格码放整齐,必要时要进行加工处理,及时联系回收单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对外处理废旧包装物品要坚持尽可能多收益的原则。收入根据商场有关规定除上交财审部外,某余部分奖励上交单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行政部报请商场可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与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登记工作。

三、行业管理制度

为保证商场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商场在购、销等工作中应加强法制观念,加强行业管理。

1.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手续齐备,特别是对方应提供的准运证、调运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批文、商标注册等各种证件,应在内容-亡、时间上与实际相符并要有专人负责存档、保管。商场经理要切实负起责任,避免造成损失。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场经营部汇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经理及当事者的责任。

2.商场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

3.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国有商业的良好信誉,各柜台对所售出商品的质量要实行“先行负责制”,避免出现因质量问题,从而发生纠纷。

4.如商场经营的商品涉及到专项管理的,要先向商场经营部申报,待手续完备后,方能经营,若违反制度,一经发现,追究其主管经理责任。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由商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悬挂在总经理办公室墙上;专项商品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正本、主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

6.由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营证副本、许可证副本。

7.各柜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执照副本时,要向市场经营部出具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借条,借条内容包括:事由、前往单位借用人签字,用后要及时送还。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办公物品的购买

第一条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用品管理员统一负责。

第二条 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用品管理室经理报告,确定订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管理经理提出。

调整印刷制品格式,必须由使用部门以文书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企划部门审核确定大致的规格、纸张质地与数量,然后到专门商店采购,选购价格合适、格式相近的印刷制品。

第三条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择直接去商店购买或者订购的方式。

第四条 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必须另填一份订购单,经办公用品管理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必须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五条 按订购单以及订购进度控制卡检查所订购办公用品,以及在预定日期送到与否。

第六条 所订购办公用品送到后,按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后,在送货单上加盖印章,表示收到。然后,在订购进度控制卡—上做好登记,写明到货日期、数量等等。

第七条 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与订购进度控制卡,开具支付传票,经主管签字盖章,作好登记,转交出纳室负责支付或结算。

第八条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总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

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购买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并月把审核结果连同申请书一起交付监督检查部门保存,以作为日后使用

情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九条 各部门的申请书必须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领用用品台账登记。在申请书上要写明所要物品、数量与单价金额。

第十条

1.接到各部门的申请书(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在申请受理册上做好登记,写上申请日期、申请部门、用品规格与名称,以及数量,然后再填写一份用品分发传票给发送室。

2.发送室进行核对后,把申请的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3.用品分发后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用品发出通知书,转交办公用品管理空记账存档;另一份作为用品分发通知,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

第十一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现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办公物品的保管

第十二条 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台账(卡片)。

第十三条 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采取防虫等到保全措施。

第十四条 办公用品仓库一年盘点两次(6月与12月)。盘点工作由管理室主任负责。盘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台账,使两者一致。

第十五条 印刷制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以照盘存的台账为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一旦一批消耗品用完,立即写报告递交办公用品管理室主任。

第十六条 必须对商场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日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指各种用纸与印刷制品作出调查。调查方式是,每月5日对前一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作出统计,向上报告。办公用品管理室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统计的数据是否与仓库的各部门领用台账中的记录相一致。最后把报告分部门进行编辑保存。

第十七条 对商场各部门进行监督调查的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传票与用品台账;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台账与实际用品台账。

第十八条

1.核对收支传票与用品实物台账;

2.核对支付传票与送货单据。

三、商场办公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商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电脑及附属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由信息管理部设专人负责。

第二条 商场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根据实际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购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三条 特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通信设备,须经主管总裁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购置,然后记入备品保管账目。

第四条 备品发放采取定期发放制度,每月的1日和15日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五条 备品仓库设专人负责。备品入库需根据《入库单》严格检查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单价是否与进货相符,按手续验收入库,登记上账。未办入库手续,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备品保管实行“三清、两齐、三一致”,即材料清、账目清、数量清,摆放整齐、库房整齐,账、卡、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 做好出库管理。在日清月结的条件下,月末必须对所有单据按部门统计,及时转到财务部结算。

第八条 各部门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卡,由行政管理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收回商场调离人员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第十条 行政管理部建立商场固定资产总账,对每件物品要进行编号,每年进行一次普查。

四、商场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第一条 本商场为规范办公田品的发放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商场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四条 各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第五条 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供应。

第六条 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条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五、办公消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商场为加强对办公消耗品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消耗品是指文具、纸张、账本及其他印刷物品。

第三条 办公消耗品一年的消耗限额为x万元,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节约使用,避免浪费。

第四条 办公消耗品的购买与管理,由总务部负责,下设保管员处理领用事务。

第五条 总务部必须把握消耗品在正常情况下每月的平均消耗量,以及各种消耗品的市场价格、消耗品的最佳采购日期。在此基础上,确定采购量与采购时间,以最小的采购量满足日常事务运营对消耗品的基本需求。

第六条 对于特殊场合所用的特殊办公用品,使用部门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总务部据此进行必要的调查后决定是否准予采购。如果一次采购价格总额超过x万元时,须经该部门主管同意,必要时请示总裁。

第七条 在订制各种账票时,如果需要改动原格式或者重新设计新格式,使用部门的主管必须起草正式文件或方案,若有相关部门,则需要一式多份,然后将这些材料送至总务部,并附上委托订制或订购申请单。之后,总务部在其责权范围内。审核新格式、订购数量是否合适,以及新格式的适用性与时效性等等。通过审核后,还必须就是否由本公司自行复制或复印,还是委托外部进行印刷等问题,与申请部门作进一步协商。

第八条 向总务部领取办公消耗品时,必须填写申请书,写明申请时间,使用场所(部门名称)以及物品名称与数量。同时,申请者以及其部门主管必须加盖印章或签字。另外,特殊办公消耗品的申请,必须填写用途。

第九条 局部使用或特殊用途的账簿传票的订购与领用,统一由总务部调控与管理。使用部门或申请者必须按特殊的程序提出申请。

第十条 总务部必须在填写办公消耗品购进登记簿的基础上,对照各申请采购传票,在每月末进行统计,向总经理作出报告。

六、文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线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等。

第三条 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钉书机、打码机等。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一)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优秀的实用类文书是什么样子的?以下内容供你参考。

为了提高刁家炖肉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贯彻“各尽所能”,也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暂订以下条款: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 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


面对日常的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况,很多人都开始编写自己的实用文书了,实用文书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你知道哪些实用文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关于质量管理制度精选一篇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大家的实用文书有着许多用途,你知道实用文书怎么写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关于质量管理制度精选一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上岗人员应具有全血及成分制备、理化分析和检验的专业知识,掌握各项质量检测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2、定期对血液及血液制品、检测试剂和原辅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并按时发出有关报告。

3、负责不定期抽查血液检验的室内质控记录。

4、如实填写实验记录,正确处理数据,加强核对,严防差错。

5、定期深入生产部门,熟悉生产工艺和流程,根据质量检测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科主任反映。

保洁员管理制度(篇一)


保洁员

1)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保洁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2)在辖区进行保洁时,发现任何破坏环境卫生行为或故意破坏行为时应及时阻止,对不听劝阻者应及时报告管理处。

3)在辖区进行保洁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保洁任务,并确保不影响业户的生活和休息。初中文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绿化管理员

1)具体的绿化养护工作,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

2)实施绿化养护时、爱护公共设施及业户物品,保质保量完成养护工作并确保不影响业户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3)进行绿化养护时,对任何破坏环境卫生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阻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4)负责本责任区红外红布防系统、摄像镜头范围内的植物定期修剪工作。

5)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初中以上文化,高中文化,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绿化养护知识。

社团经费管理制度[一篇]


随着我们国家不断壮大,撰写实用文书变得愈来愈频繁,实用文书突显出了它的优点,什么样的实用类文书比较高质量?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社团经费管理制度[一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七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三、经费管理

第十条各学生社团至少设立财务专管人员(非社团负责人)一名,进行社团财务活动以及账务登记,以便明确各项资金去向。所有财务都应账钱分开,收支两条线。每月至少向社联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大学生社联的检查。所有学生社团经费统一管理。采用预先申请借款使用、经审批同意后,事后凭票冲账的方法使用经费。各社团指派一名社团干部负责社团账目的记录,社联财务部记录好各社团财务账目,以定期向社团和社联对账。各社团要形成以社团负责人为中心的财务小组,开支合理透明节俭、票据真实有效、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活动经费审批,按月或按活动项目,在社团提交活动经费申请交由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后,由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向经费管理机构借支,各社团必须以月或以活动项目为周期为单位持现金余额和有效发票到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冲账,社联再按发票到经费管理机构冲账;

第十二条社联财务部、各社团相关负责人均要建立独立的账簿,记录社团经费收支情况。账簿记录格式必须规范,第一列记载本项经手的日期,精确到年月日。第二列记载发生本项收支的事由摘要,第三列为收支金额,最后为结余金额;第四列为经手人签名,有发票的需附上发票;

第十三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票据原则上是发票,且应注明日期、摘要。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有审批人,经手人(至少2人以上经办)签名。如遇特殊情况无发票,对收据或自制凭证必须写明情况,并由经手人,负责人和证明人签字后方可入账;

第十四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一般为每月月末)向广大会员公布,含收入、支出金额,支出项目和事由,原始凭证等,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五条社团应全力配合社联财务部和策划部对其经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审核(定期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审核完后向广大会员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六条经费管理人员更换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将本所经管的工作全部交给接管人员,由负责人及部分会员代表监督交接。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原会计账簿,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新老负责人交替,离任负责人应接受离任审计。同时必须在大学生社联处有交接职位的纪录;

四、经费使用

第十七条社团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必要、合理、节俭,最大可能地服务于广大会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非法手段使用社团经费;

第十八条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各项活动的费用,必要用品购置及表彰费等。不得将社团经费公款私用及用于社团成员小范围等不必要开支;学生社团的支出主要包括:

(1)活动支出

(2)办理会员证、会徽支出

(3)其他支出

第十九条社团经费日常零星开支(尤指日常购买相关物品、耗材等)50以下(含50元),需社团负责人审批;50元以上200以内(含200元)的,需经社联财务部审批,并填好相关表格作好记录。200元以上需填好相关申请表格,经由社联财务部交予校团委审批;

第二十条经费结余应自动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第二十一条各学生社团会员如对所在社团的财务有疑问,可向社联财务部反映,由社联财务部统一核查给与明确答复。大学生社联定期对学生社团财务的核查情况给予评分,评分结果将作为社团等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第二十二条社联委托社联策划部和财务部对其经费取得、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进行通报。审计结果进行与该社团及主要负责人的奖惩挂钩,作为评选“十佳社团”、“十佳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等荣誉的依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社团部将对其进行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消相关社团干部的职务,并通报到所在院系,并按学校相关条例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属于大学生社联;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社团经费管理制度范例三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会员上交会费详细处理

1、参加社团的每个会员缴纳会费15元作为社团经费,其余额外收取的培训费或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必须提交申请上交团委批准。

2、社团经费收取过程中,应向收取了会费的成员出具相应的票据凭证必须有社团联合会印章方有效,作为该社员的注册证明,没有票据的成员社团部不予注册。

3、纳新结束后,各社团必须将所收会费如数上交于社联,经校团委核实后,由社联负责按各社团上交人数及会费总额按每人次12元返还于所属社团,其余每人次3元作为社团管理经费。

4、各社团所收取会费必须公开化,要有专门的详细开支记录本。每月25号至30号将账目记录本及发票上交至社团联合会进行核对,1号社联帖出专栏公布相关经费情况。(严格执行无票据。且必须使用的单据必须为专用正式发票)。

5、社团纳新结束,必须将纳新时所开收据副本经费及所纳会员详细资料(社团联合会将以海报形式在全校公布)一并上交。会员上交经费及所拉赞助经费归该社团公共财产,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6、各社团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举行相关的授课活动,授课所需经费按课时计算或按节数计算可以由社团自己商量。授课经费也可自行商定。(说明:所请授课人必须是校内或校外的老师或相关授课人员。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讲学等等属于社团内部的经验技术交流,不应涉及授课经费的使用。对此社联工作者会随机的抽查各社团的授课情况,届时将对授课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六章违反规定的处理方法

1)各社团上报人数少报1至5名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通报批评。

2)社团上报人数少报6至15名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通报批评,并在学校张榜通告。

3)社团上报人数少报16至30名取消其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告全校。该社团负责人在全校通报批评。

4)社团上报人数少报31至50名取消其会长职务,取消该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告全校。

5)社团上报人数少报50以上者,停止该社团活动,进行整顿。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职务,在全校通报批评。

6)各社团未按规定程序额外收取费用者,社团负责人在社团会议上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严肃处理。

7)各社团未每月未时上交详细开支账目者,超过两次及两次者取消该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

8)非法侵占社团财务者视情况严肃处理。

质量事故管理制度(篇一)


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实用文书怎么写好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质量事故管理制度(篇一)》,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广大职工的质量意识,加强钢铁产品质量事故的管理,减少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事故是指由于企业内部违章操作、管理不善、设备故障等原因和本单位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导致产生一定数量的废品,或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用户在使用中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钢铁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技术质量部、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热轧作业部、线材作业部、钢材加工作业部、供应公司、营销管理部、质量检查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技术质量部是公司钢铁产品质量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质量事故的划分标准,确定公司钢铁产品质量事故级别的划分;负责重大、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撰写事故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以及重大、一般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六条供应公司根据产品质量事故分级标准,负责进厂原燃料的重大、一般质量事故的汇报,配合技术质量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落实纠正措施;负责进厂原燃料小事故的调查分析、撰写事故报告、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对小事故进行统计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七条营销管理部根据产品质量事故分级标准,负责产品销售后的重大、一般质量事故的汇报,配合技术质量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落实纠正措施;负责产品销售后小事故的调查分析、撰写事故报告、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对小事故进行统计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八条质量检查站根据产品质量事故分级标准,负责原燃料和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重大、一般质量事故的汇报,配合技术质量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落实纠正措施;负责原燃料和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的小事故的调查分析、撰写事故报告、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对小事故进行统计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九条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热轧作业部、线材作业部、钢材加工作业部根据产品质量事故分级标准,负责炼铁、炼钢、轧钢、深加工生产中的重大、一般质量事故的汇报,配合技术质量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落实纠正措施;负责炼铁、炼钢、轧钢、深加工生产中的小事故的调查分析、撰写事故报告、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对小事故进行统计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三章质量事故级别的划分

第十条钢铁产品质量事故按其产生的废品数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影响大小程度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和小事故。

第十一条重大质量事故划分标准

一、原燃料采购:超出公司规定的原燃料采购验收技术条件,致使原燃料质量不达标,或在装卸、堆存过程中造成混料,或其它因管理不善造成质量下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40万元。

二、炼铁生产:24小时以内在同一高炉上连续发生两次以上一般质量事故。

三、炼钢生产:24小时以内在同一转炉或连铸机上连续发生两次以上一般质量事故或一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废品数量的2倍以上。

四、轧钢生产:24小时以内在同一生产设备上连续两个生产班次发生同一缺陷废品的一般质量事故或一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废品数量的2倍以上。

五、深加工生产:24小时以内在同一生产设备上连续两个生产班次发生同一缺陷废品的一般质量事故或一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废品数量的2倍以上。

六、按炉送钢:由于混炉乱号造成120吨(含)以上废品。

七、质量检验:由于质量检验部门失职、错判造成产品报废,内部经济损失≥20万元。

八、让步接收:一次性发生让步产品数量大于500(不含500吨)吨。

九、质量异议: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用户在使用中造成≥4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并且经济损失占合同金额比例超过8% ,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恶劣影响是指省、市电台广播专题报导、国家主管部门的新闻发布会等给公司荣誉、产品信誉造成影响的事件等)。

第十二条一般质量事故划分标准

一、原燃料采购:超出公司规定的原燃料采购验收技术条件,致使原燃料质量不达标,或在装卸、堆存过程中造成混料,或其它因管理不善造成质量下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万元(含20万元)-40万元(不含40万元)。

二、炼铁生产:同一高炉连续出两次出格铁。

三、炼钢生产:

(一)、转炉或精炼炉发生因成分不合废品一炉(指已浇成铸坯);

(二)、连铸坯:方坯连铸机同一班次在同一连铸机上连续发生80吨以上的连铸方坯废品;板坯连铸机同一班次在同一连铸机上连续发生120吨以上的连铸板坯废品。

四、轧钢生产:

(一)热轧板卷,同一班次内连续发生80吨以上同一缺陷的废品。

(二)线材生产,同一班次内连续发生30吨以上同一缺陷的废品。

五、深加工生产:

(一)、开平工序,同一班次内连续发生30吨以上同一缺陷的废品。

(二)、酸洗工序,同一班次内连续发生30吨以上同一缺陷的废品。

六、按炉送钢:由于混炉乱号造成60吨(含60吨)以上120吨(不含120吨)以下废品。

七、质量检验:由于质量检验部门失职、错判造成产品报废,内部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

八、让步接收:一次性发生让步产品数量为150吨(不含150吨)-500吨(含500吨)。

九、质量异议: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用户在使用中造成20万元(含20万元)-40万元(不含40万元)经济损失,并且经济损失占合同金额比例超过4%,或给公司荣誉及产品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影响是指省市级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并公开发布等)。

第十三条小事故划分标准

一、原燃料采购:超出公司规定的原燃料技术条件采购、验收原燃料,致使原燃料质量不达标,或在装卸、堆存过程中造成混料,或其它因管理不善造成质量下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含5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

二、炼铁、炼钢、轧钢、深加工生产:同一班次发生的废品数量达到一般质量事故的一半以上,构成质量小事故。

三、按炉送钢:由于混炉乱号造成30吨(含30吨)以上60吨(不含60吨)以下废品。

四、质量检验:由于质量检验部门失职、错判造成产品报废,内部经济损失5万元(含5万元)-10万元(不含10万元)。

五、让步接收:一次性发生让步产品数量为60吨(不含60吨)-150吨(含150吨)。

六、质量异议: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用户在使用中造成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经济损失,并且经济损失占合同金额比例超过2%。

第四章质量事故的汇报

第十四条在原燃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销售、理化检验过程中,连续发生质量问题根据以上标准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时,问题发生单位的发现者或所在班组的班长应立即向本单位生产技术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五条各单位生产技术室或两个管理部门在专业管理和专业检查中发现连续出现质量问题,以及对发现者或者班组汇报的连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迅速了解情况,根据以上标准初步判定事故级别,如认为是小事故的,由生产技术室或管理部门最终判定并组织处理,如认为已构成一般质量事故的,24小时内向技术质量部汇报;如认为已构成重大质量事故12小时内向技术质量部汇报。

第十六条技术质量部对于各单位上报的质量事故初步判断结果,做进一步分析判定,确属一般质量事故的,由技术质量部最终判定,组织分析处理。确属重大质量事故的,技术质量部向主管经理汇报后,要在发生事故后的24小时内向总公司技术质量部质量处汇报。

第五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十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后,由技术质量部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专业部门召开分析会;发生小事故应由事故单位的生产技术部门或者质量管理部门组织责任作业区及责任人召开分析会。

第十八条质量事故分析会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确定质量事故的级别及直接、间接责任者。

第十九条质量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及个人必须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更不能阻碍干预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二十条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中,必须贯彻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楚不放过;没有制定出有效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不处理及广大工作者没有受到教育、没接受教训不放过。

第六章质量事故报告

第二十一条质量事故调查在查明原因后,事故调查的组织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按照事故的管理权限,依照规定的时限,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逐级上报质量事故报告。

第二十二条重大质量事故发生10天内,由技术质量部根据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情况,编写质量事故报告,经公司主管质量的公司领导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质量的领导,并会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一般质量事故发生5天内,由技术质量部根据对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情况,编写质量事故报告,经公司主管质量的公司领导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小事故在发生3天内,由事故单位生产技术室或管理部门根据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情况,编写质量事故报告,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技术质量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一般质量事故和小事故的事故报告,使用《公司事故管理制度》中“( )事故报告表”,重大质量事故的事故报告使用上级主管部门的“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第七章质量事故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重大质量事故,考核责任单位kpi指标8-12分,考核公司有关单位2-3分,直接责任人员考核2-3个月效益工资。

第二十七条一般事故,考核责任单位kpi指标5-8分,对一般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考核1-2个月效益工资。

第二十八条小事故,考核责任单位kpi指标1-3分,扣直接责任者当月奖金100%,扣其他责任者当月奖金10-50%。

第二十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执行相关钢铁产品质量事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章其它要求

第三十条发生的产品质量事故结案后,按照事故的分级管理原则,主管部门对调查分析资料和事故报告等进行归档保存。

第三十一条质量事故报告中的防范措施可以执行《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属于企业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列入试验计划的新产品,确因试验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新设备调试期间,因调试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不进行考核处理,但要进行报告和统计,因新产品试验造成的让步产品不纳入质量事故的考核。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的相关文件有:

《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一篇


1.总则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 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职责划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检修分类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年度检修计划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定期维护计划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检修质量验收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检修报告管理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现场管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