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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汇编)

发表时间: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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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它很重要,在我们签署合同之时,一定要先看看合同的内容。在甲方制定好合同并在你签署完了之后,这样我们未来的工作才会更有干劲,更有进步!所以,您有没有了解过有什么类型的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推荐: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汇编)”,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1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简称“甲方”)委托(简称“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乙方同意代理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内容:

乙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于年月日之前,将货物从港运至港,交于收货人。

(二)、运输方式:

乙方在接到货物后,应自行完成运输,如要转委托第三方完成该次运输,应当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仓储责任:

甲方应当在签定合同之后日内,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之后,应当向甲方开具货物收据和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四)、通知责任:

1、乙方若将该次运输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将运输任务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

3、乙方应当在起航之后电告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船时间。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预付款元(双方协调确定),待货到之后,双方进行一次性结算。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的,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内支付给乙方相关性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费用的 %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在起航后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货时间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接到甲方货物后,到将货物交于甲方指定收货人期间,应当妥善保管货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货物损坏、灭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委托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情况、资料,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代理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一)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二)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三)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本着互惠互利、诚信为本之精神,为推动共同发展与友好合作,维护各自权力,经友好协商,上述两方就有关代理货物运输及责任、权力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1.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二、甲方责任:

1.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货物运输,甲方应当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并承担所规定提供单证、货物等指责。

2. 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3. 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及附录二之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4. 甲方应对因未能履行附录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条第二款之责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运气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5.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

2. 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4. 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6.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果实、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 出口货物装船、装机完毕,乙方签发提单/运单并开到运杂费清单及饭票。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并换回提单/运单。

2. 进口货物甲方需在乙方仓库提货或乙方送货时(前)偿付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3. 对乙方来出的运杂费帐单甲方若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4.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滞纳金。

5. 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关,报验,单据传递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进出口报关,报验;送货;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业务。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3.单据的传递

(1)报关单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甲方负责在货物到达当天或前1天将流转单及报关,报验所需的单据交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报验手续。

(2)送货单据:甲方委托乙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运输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负责派车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3)更改单据:对于任何更改,甲方须在报验,报关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结算

乙方会根据甲方需要给甲方垫付税款,垫付税款限额为_________元,超过垫付限额,乙方向甲方出具税款垫付见证性材料等必须的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垫付税款。

运费及报关费用(具体收费比率或标准将在本协议附件中予以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帐单明细用电子文档交给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帐单明细及相应见证性材料后,审核期限为_________天,甲方应在费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15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

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报关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专人、专车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限时服务,其中包括通关速度限时,结汇报关单和送货通知单的返回限时。异地的限时通关速度为5天,青岛地区的限时通关速度为3天,限时通关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报关单据应当准确无误,若因单据本身有误而造成的报关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报关单据问题而影响通关速度,乙方概不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报关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会在货物正式通关完毕到海关签发结汇报关单的_________天内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送货通知单应在送货完毕,仓库保管员在送货通知单上全部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不签,送货通知单打印有误或先送货后补单的情况除外。但乙方应当将此种情形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送货时货物包装异常,数量出现短缺,或者送货通知单的签收出现异常,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若乙方未第一时间反馈甲方,出现货损化差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抵甲方并经甲方接受前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承运货物的则乙方应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送货服务,乙方会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送货上门,甲方负责安排留人接货,卸货。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约定地点,每逾期一天,按货物运费的_________%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代理安排运输的过程中,如因乙方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7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七、保密

1.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获得的甲方情报,资料等负有严格保密和_________或及时归还甲方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_________或复制,留存。

2.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乙方若违反本条之规定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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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代理合同协议


工程代理合同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委 托 人:

代 理 人:

招标代理资格:甲级(证书编号: )

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甲级(证书编号: )

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甲级(证书编号: )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委托人与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设计单位:

4资金来源:

第二条 委托代理范围

1、 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包括a.

2、 委托代理的事项:

(1) 协助委托人办理招标申请;

(2) 发布招标公告;

(3) 受理投标申请人报名;

(4) 编制、送审及发放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 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编制工程标底;

(6)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 协助委托人组织评标委员会;

(8) 组织开标、评标;

(9) 编评标报告,协助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条 委托人的权利

1、 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 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 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报建表、经审查的施工图纸等)。

3、 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 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 承担由于本方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代理人的权利

1、 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 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应依据的前提下,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委托人不作相应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第六条 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2、 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 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招标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应提供不少于壹式叁份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文件(下称“造价文件”)。造价文件必须由编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鉴并加盖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按实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7、 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和支付

1、 根据国家、广西自治区及桂林市现行政策,经双方协商,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a.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按中标单位中标价的 计取。

b.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按施工中标单位工程中标价的 计取。

2、 以上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条 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 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0__年 月 日。

2、 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以委托人完成定标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 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代理工作结束时间相应延长。

第九条 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 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 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七份,委托人执四份,代理人执两份,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一份。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20__ 年 10 月 日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工程代理合同2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结构形式:

6、总投资额:

二、委托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勘察设计,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1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让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义务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代理费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中标人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 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付清。

八、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时间为准。

九、争议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文本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1份。 委托人(公章): 被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 开户: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工程代理合同3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人,委托人):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人,受托人):

代理机构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莉

委托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名称: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总投资额(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

甲方为顺利、依法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已通过【 】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壹】比选;【贰】比选失败后直接确定;【叁】其他。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总 则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其中包括各项权利、义务和商业风险、收益。

(二)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四川省的有关招标投标规定。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

适应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但乙方不承担中标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依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专业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本代理合同的顺利执行。

二、声 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和经济上的投资或股权关系。

(二)本招标代理机构郑重声明: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

(三)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招标代理业务。保证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或应当知道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和转让、出错、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若: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并愿意为此承担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一)、(二)、(三)、(四)项声明或承诺的,双方所签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乙双方都同意: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招标代理机构既要维护招标人的利益,也要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乙方郑重声明:完全熟悉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并知道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重法律后果。

三、委托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 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一)拟定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二)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

(五)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六)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标评标(评审)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七)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八)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其他通知义务;

(九)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十)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

(十一)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十二)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经济技术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公开比选的应和《代理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到本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1.项目负责人(1人)

姓名: 身份证号:

2.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委派2名;3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可委派3名;2亿元以上的,可委派4名) ①姓名: 身份证:

②姓名: 身份证:

③姓名: 身份证:

④姓名: 身份证:

四、代理期限

(一)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乙方的代理资格不满足该项目要求的除外。

五、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办理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2、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项目批文,技术资料、图纸等),包括向乙方介绍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

3、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4、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各种文件提出修改、予以审核、批准或认可;

5、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6、依法确定中标人和签订承包合同;

7、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本合同前,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8、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或协助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9、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要求,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保证代理行为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和公正;

2、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代理事项和要求予以拒绝并作出解释;

3、保证全面完成本合同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4、及时将委托事务的开展情况和招标投标备案情况向委托人(甲方)报告,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5、与招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发出前应送甲方审查同意;

6、严格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招标投标情况的备案手续,上一步没有备案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招标工作;

7、不得超越甲方委托范围开展工作,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

8、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9、乙方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资料;

10、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于乙方专有。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乙方也应至少留存一份,以备检查;

11、切实履行在《代理申请书》中承若的事项(义务);

12、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中标人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之【叁】收取。

【壹】规定收费标准;【贰】规定收费标准上浮 / % ;

【叁】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详见补充条款 % ;

(收费的依据为20__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1980号)和20__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857号)。公开比选的必须以乙方在《代理申请书》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为准,另行约定的无效)。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备案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

分阶段或分标段招标的,完成一阶段或一部分标段可分批分期支付。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两次招标失败后,采用比选等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签订并按规定备案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因招标代理机构的过错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乙方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按规定出售招标文件(不含所附的设计文件)后,不得再要求甲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费用或收取其他费用。

(五)代理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公告(招标信息)发布费用;

2、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调合同签订等的费用;

3、评标专家的评标(评审)费用;

4、招标会务、资料、食宿、交通等费用,但甲方人员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开标、评标场地费及规费,包括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中应由招标人(发包方)支付的部分;

6、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及招标失败后组织比选等的费用(因招标人的过错引起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因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等的违法行为引起的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后,由其依法向责任单位和个人追偿)。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1、应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2、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3、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4、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相应资质的;

5、因招标代理机构的故意或过失,导致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

6、乙方被市场禁入的;

7、有证据证明招标代理机构损害(包括作为或不作为)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上述7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但应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三)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四)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除经原项目审批部门同意甲方有特殊情况可自行完成的外,甲方应重新通过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该加项目的比选。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已支付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无权收回;尚未支付的,由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二)乙方违约: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全部退还并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乙方尚未收取的,则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

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三)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可协商延长合同履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

2、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 日内(如三日、五日)通知对方,若因延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一)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二)如对合同的条文理解发生歧义,双方约定由《代理合同》规范文本制定部门作出解释(甲乙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三)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争端,双方同意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壹】双方自愿提交 / (仲裁机构名称,如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清算和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文的效力。

(四)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端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附 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双方也可以签订不与本合同相抵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应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和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二)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报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备案够生效。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被认定为无效的,或错误确定中选人的,本合同自始无效。

(三)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供 份备案(备案后,项目审批部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留存壹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项目审批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

(四)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条款与正文发生抵触或不一致时,以正文为准。

(五)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通信地址、联系人和开户情况如下: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资格等级及证书编号:

授权代表: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小型家电代理合同协议


小型家电代理合同1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 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 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 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 的优惠;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小型家电代理合同2

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乙方:

联系电话: 手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甲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包乙方塑胶运动地板材料及施工(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销产品:

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不包运费。

二、工程要素

1、工程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

2、施工安装及费用:由 甲方 方承担。

3、施工面积数:按照合同中签订的面积数为准,即双方实际测量数为准。如实际施工时甲方要求产生额外施工面积,另行收取产品及施工费用。

4、施工条件: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场地内陈设或场地内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根据乙方要求的电源为准。

4.3已完成地下电槽工程及有关任何机电工程,地面无砂浆,潮湿及积水,以免影响施工。

4.4移交场地前,场地清扫干净,其他工程必须完全撤离现场。

4.5室内温度必须15摄氏度以上,以免影响施工质量。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完毕后,乙方安排产品运输,待货到甲方施工地点后,甲方将预付货款即 ¥1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付给乙方。 乙方施工人员给予甲方进行施工,并且施工完成后当日,甲方须将货款的剩余金额即 ¥3788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扒佰扒拾元整 )付给乙方。甲方尚未支付乙方剩余货款前,乙方保留对所施工内容的处置权。

四、施工协议

1、地面基础:若甲方地面不是标准自流平地面或砖地面,则铺装后地板产生的不良效果由甲方承担。

2、铺装工艺:根据当场实际情况,按照乙方建议铺装工艺进行

3、施工现场及工时:乙方开始进行施工时如若因为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以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①乙方施工时如若甲方在同一场地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与乙方铺装地面工程无关的活动,影响地面铺装效果与质量,由甲方承担责任。

②乙方施工同时如若甲方在同一场地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与乙方铺装地面工程无关的活动,影响铺装完工后的场地清洁度,由甲方负责清理

③如因甲方地面未按照铺装要求处理完善或乙方施工同时甲方在同一场地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与乙方铺装地面工程无关的活动影响乙方的施工进度,即从乙方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乙方的施工人员全部到达甲方施工现场为起到施工结束为止,实际的施工天数超出原计划标准施工天数,则按照150元/人/天__实际超出天数的金额补给乙方施工人员补助。此补助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质量保证:

1. 乙方承诺:6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地板耐磨层磨损至缓冲层,脱胶,断裂,脱焊等情况免费维修或磨损地区更

换。

六、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乙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化

(2)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合同工期顺延

(6)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八、其他

1.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则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传真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签约地点:天津市

甲方:山东迈克尔体育连锁公司 乙方:

代表:

电话: 0533-2650823 电话:022-26351381

传真: 0533-2650823 传真:022-2635138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河北区金纬路支行

户名: 户名:李占伟

汇款银行帐号: 帐号:622260 121000687844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型家电代理合同3

甲方(授权方):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法人: 邮箱: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乙方(被授权方):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法人: 邮箱: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并委任乙方为其在 省 市的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授权的产品及商品。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守约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独家销售安徽天鹰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系列产品,分别是

第二条 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销售甲方授权的产品及

第三条 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上述代理区域内销售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人民币 元。

第四条 价格与支付

1、 交货/订货,由乙方下定单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交货时间,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按期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特殊情况除外)

2、 乙方每次订货量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 票据-本代理协议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价格,如代理要求发票,则在代理价格上加收税款。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______天到达甲方。

第五条 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中国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中国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中国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中国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第六条 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 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第七条 佣金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___%的佣金。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从2____年___月___日至2____年____月____日。 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______个月。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最新: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协议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协议范本1

出租方: 代理方:北京恒大众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恒大众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

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提供相应证件

(一)甲方提供:(能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证件)

1.产权证明;2.房主身份证;3.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4.其他有关证明等。(如由代办人代办必须有房主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二)乙方提供:

1.营业执照;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3.房地产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实或陈述的房屋具体情况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虚假证件而导致甲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面积为 平方米,住宅□ 商用□装修状况 。

第三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四条 代理权限

乙方具体独家代理权限为:

(一)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谈、联络、签约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三)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四)甲方允许乙方在代理期内对房屋进行维护、维修、装饰、装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

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出租代理期满,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将租期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条 租金、佣金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按 缴付,下次房屋租金,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否则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如通过银行收付租金,则甲方需在指定银行开立帐户、并且提供准确的帐户信息。

4、甲方帐户开户行名称:

户主姓名:

帐户号码:

(二)出租代理期内甲方同意预留出 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后于 年 月即自出租代理期起乙方给甲方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

第七条 费用分担问题

一、甲方承担:供暖费(自供暖除外)、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燃气费;5.有线收视费;6.卫生费等。

三、双方各自范围内的费用各自承担。

四、因甲方欠费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代缴,代缴费用从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开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出租代理期开始后乙方应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所导致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二)出租代理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到房间察看承租人居住及设施使用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

(三)如房屋内的基础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所导致的损坏由甲方负责。或者由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费用。

(四)如房屋内所留家电、设施等过于陈旧或已严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赔偿。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保证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承租人在房间内出现违法、违规、扰民等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

(二)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甲方如有特殊情况确要收回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善后其客户并赔偿乙方客户的直接损失。

第十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3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设施严重老化,供暖供电供气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个工作日以上的又无正当理由;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三)代理期内及代理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之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自行成交否则应向乙方交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服务热线:81937580 投诉电话:86937367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恒大众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住所: 资格证号:京房工—06—02—0686

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协议范本2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 归甲方所有 / □ 归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 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 ,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 □ )。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 / □电费 / □电话费 / □电视收视费 / □供暖费 / □燃气费/ □ 物业管理费/ □▁▁▁▁▁▁▁▁▁▁▁▁▁▁▁▁▁▁▁▁▁▁▁。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 银行 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代理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协议范本3

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在不动产中介方面的良好声誉,为此甲方将不动产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出租事宜,并由乙方指派 为该房屋出租事宜的执行人。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第三人代理出租,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居间中介出租,双方合意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循。

第一条:委托期限(代理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若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委托期限,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租期届满之日。

第二条:委托代理出租之房屋状况

1. 房地产情况

2. 房屋装修、设备、设施状况

第三条:委托事项

1. 代为寻找承租方;

2. 按本合同第四条委托出租条件与承租方洽谈租赁事项;

3. 代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 委托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代为支付合理的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费用;

5. 代为收取租金;

6. 为出租房屋所作的其他必需、合理事宜。

第四条:委托出租条件

第五条:服务报酬

1、 乙方代理甲方与承租方按本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委托出租条件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70%作为服务报酬。

2、 在甲方与承租方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作为甲方代理人,甲方须每月按月租金的7%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乙方于每次代理收取租金时,按实收租金金额,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服务报酬。

3、 乙方收取本条第1项服务报酬后,并不影响乙方按本条第2项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报酬。

4、 乙方按本条收取的服务报酬,可从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扣划。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第四条甲方所委托之月租金的70%。

1、 委托期间内,甲方自行出租、或另行委托第三人出租、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居间中介出租;

2、 于委托期限届满之后六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所曾洽谈之承租方完成租赁事宜,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而与第三方成交;

3、 委托期限内,承租方愿以甲方委托条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愿以委托条件与乙方所洽妥之承租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4、 委托期间内,甲方将出租标的物出售或其它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完成代理出租事宜;

5、 委托期间内,非经双方同意,甲方随意终止合同;

6、 甲方其它违约行为,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2、 乙方应积极努力透过市场流通管道尽速寻找承租方,及租赁条件的斡旋,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之房屋出租事宜。

3、 负责委托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所产生之维修、养护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代为甲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 代为办理租赁登记和交纳税费等(需甲方特别指示)。

6、 代为收取租金及记账工作。

7、 及时将承租方违约情形(若有)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追索,所产生之律师费、调查费、法院受理费由甲方按实承担。

8、 为便于甲方委托房屋尽快出租,乙方于受托后一个月内未能将委托房屋通过乙方的中介体系出租,则乙方可将该房屋另行委托其它中介公司居间中介出租。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租之房屋有出租之权力,并可随时配合交屋,否则,由此给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2、 租赁完成时,甲方应依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3、 在租赁期间所发生之税费,甲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行承担。

4、 甲方应将该房屋内设备、设施与乙方另行签署确认单,并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5、 甲方承担乙方代为签署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但乙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除外。

6、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查询帐户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房屋租赁状况。

第九条:备用金

于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备用金____________元整,用作房屋维修及合理费用之支付,备用金使用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或甲方授权乙方从已收租金中提取。

第十条:甲方无权出租所委托的房地产或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不实,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则甲方应依本合同第四条所委托之租金70%支付乙方作为赔偿,若同时造成承租方损失,亦应赔偿之。本条不应本合同的无效而失效,即便合同无效,本条款仍独立适用于甲乙双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及原则公平解决之。

第十二条:本合同系双方同意协定,空口无凭,特立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当您按本合同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时,务必要求您的业务人员提供盖有本公司店章的临时收据或本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否则,您有权拒付任何一笔款项,并请电告本公司。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地址: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 行 人: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

执业经纪人:

证 号:

年 月 日

常见的饮料代理合同样本(汇编)


饮料代理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__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 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京__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__号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住 所:

年 月 日

饮料代理合同2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

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帐 号: 开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__年02月08日 至 __年02月08日

饮料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黑枸”饮料在 地区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黑枸”饮料,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二、货款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货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首批货款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为乙方除提供 万元“黑枸”饮料外,同时为乙方免费提供 万“黑枸”饮料支持市场开拓。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七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终止双方合作。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配送货物至乙方指定地点,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资质及产品资料。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有办公场所与储存货物的仓库,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联系人。

3)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黑枸”于明显位置。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品牌饮料。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

五、结算方式

1)甲方为乙方供货价格为每罐 (人民币)。

2)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五十万人民币,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三利润返点给乙方;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二百万人民币,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五利润返点给乙方;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八百万人民币,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七利润返点给乙方;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壹仟万人民币及以上,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十利润返点给乙方。

六、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七天内通知甲方,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并在十五天内返回,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2)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具体以协商为准。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具体以协商为准。

八、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市场铺货率小于百分之五十的。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且甲方不得无故剥夺乙方续约权。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