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书网

小型家电代理合同协议

发表时间:2022-03-23

小型家电代理合同1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 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 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 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 的优惠;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6gH.CoM 合同范本网)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小型家电代理合同2

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乙方:

联系电话: 手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甲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包乙方塑胶运动地板材料及施工(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销产品:

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不包运费。

二、工程要素

1、工程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

2、施工安装及费用:由 甲方 方承担。

3、施工面积数:按照合同中签订的面积数为准,即双方实际测量数为准。如实际施工时甲方要求产生额外施工面积,另行收取产品及施工费用。

4、施工条件: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场地内陈设或场地内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根据乙方要求的电源为准。

4.3已完成地下电槽工程及有关任何机电工程,地面无砂浆,潮湿及积水,以免影响施工。

4.4移交场地前,场地清扫干净,其他工程必须完全撤离现场。

4.5室内温度必须15摄氏度以上,以免影响施工质量。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完毕后,乙方安排产品运输,待货到甲方施工地点后,甲方将预付货款即 ¥1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付给乙方。 乙方施工人员给予甲方进行施工,并且施工完成后当日,甲方须将货款的剩余金额即 ¥3788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扒佰扒拾元整 )付给乙方。甲方尚未支付乙方剩余货款前,乙方保留对所施工内容的处置权。

四、施工协议

1、地面基础:若甲方地面不是标准自流平地面或砖地面,则铺装后地板产生的不良效果由甲方承担。

2、铺装工艺:根据当场实际情况,按照乙方建议铺装工艺进行

3、施工现场及工时:乙方开始进行施工时如若因为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以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①乙方施工时如若甲方在同一场地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与乙方铺装地面工程无关的活动,影响地面铺装效果与质量,由甲方承担责任。

②乙方施工同时如若甲方在同一场地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与乙方铺装地面工程无关的活动,影响铺装完工后的场地清洁度,由甲方负责清理

③如因甲方地面未按照铺装要求处理完善或乙方施工同时甲方在同一场地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与乙方铺装地面工程无关的活动影响乙方的施工进度,即从乙方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乙方的施工人员全部到达甲方施工现场为起到施工结束为止,实际的施工天数超出原计划标准施工天数,则按照150元/人/天__实际超出天数的金额补给乙方施工人员补助。此补助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质量保证:

1. 乙方承诺:6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地板耐磨层磨损至缓冲层,脱胶,断裂,脱焊等情况免费维修或磨损地区更

换。

六、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乙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化

(2)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合同工期顺延

(6)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八、其他

1.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则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传真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签约地点:天津市

甲方:山东迈克尔体育连锁公司 乙方:

代表:

电话: 0533-2650823 电话:022-26351381

传真: 0533-2650823 传真:022-2635138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河北区金纬路支行

户名: 户名:李占伟

汇款银行帐号: 帐号:622260 121000687844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型家电代理合同3

甲方(授权方):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法人: 邮箱: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乙方(被授权方):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法人: 邮箱: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并委任乙方为其在 省 市的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授权的产品及商品。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守约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独家销售安徽天鹰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系列产品,分别是

第二条 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销售甲方授权的产品及

第三条 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上述代理区域内销售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人民币 元。

第四条 价格与支付

1、 交货/订货,由乙方下定单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交货时间,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按期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特殊情况除外)

2、 乙方每次订货量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 票据-本代理协议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价格,如代理要求发票,则在代理价格上加收税款。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______天到达甲方。

第五条 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中国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中国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中国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中国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第六条 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 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第七条 佣金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___%的佣金。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从2____年___月___日至2____年____月____日。 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______个月。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相关推荐

最新:代理合同协议范例


进口代理合同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为甲方进口业务的唯一代理人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进口商品

产品名称:

英文名称:

二. 合作方式及责任义务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与出口方(外方)协商确定甲方所需进口货物的品种,规格, 质

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签订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相关资料及甲方认可的贸易

3、 进口商品到货后,乙方负责办理清关的各种手续。经乙方授权, 甲方也可

4、 甲方自行提货。

5、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双方责任义务

1. 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货物进口之前应将必要的信息提供给乙方, 以便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

(2)甲方应在进口商品到货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提单,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检验检疫等相关报关文件,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甲方负责所进口商品的品种,质量和数量的核查验收。

(4)甲方承担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通关费用。

(5)甲方承担银行手续费,产生乙方代为支付的费用,甲方亦应承担。

(6)甲方须在 进口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进口所需付的全部货款,银行手续费等款项划入乙方账户。

(7)甲方应在进口货物通关之前将所需的各种通关费用划入乙方账户,以备办理通关之用。

(8)货物通关后,甲方应及时提货。如发生滞港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方应自觉遵守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生海关对货物归类和申报价值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即使货物通关放行后,如海关事后发现缺证、少证或漏征税收等情况,海关依法补征税收或补证,甲方仍须依法补税或补证。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准确的与外方签订货物进口合同,并将合同副本给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在接到进口通关所需全套单据后

(3)进口商品属于法定商检、检疫产品的,乙方应及时向商检、检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延误。

(4)甲方将通关所需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应及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项费用。

(5)如需开具银行信用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准确的办理开证事宜。

(6)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合法、有效。

三. 甲乙双方的结算

(1) 甲方应随货款同时向乙方支付进口总货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费,代理费不足

(2) 支付货款金额依照实际支付当日的银行汇率牌价核算。

四. 其它约定条款

1. 进口合同一经签订,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进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也不能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进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进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3. 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应承担代理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当外商违约时,如甲方提出索赔,应在索赔期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据,承担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你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7. 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8. 甲乙双方若发生单方违反本协议或产生争议和分歧,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9.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制定补充协议。

11.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外贸代理甲方直接进口_________(采用包干费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干费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项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术新机器);备件一套(清单附后);商标:_________(_________牌);型号:_________;原产地:_________;

2.起运港_________至中国_________;外方交货到_________港口的时间,应由买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价格中已包括货物成本、国外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4.外方来华人员(安装、调试、同时培训一名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国际机票等)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

5.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按海关实际征收数额缴纳。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商检费、银行费用、保险费、港口费、运杂费、国内短途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包括在总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费之内。

二、付款条件

1.签订进口代理协议书后(货到_________前6天)买方应预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和国内运费。

2.接着,货到_________后3日内,由外贸支付有关进口关税清关提货给买方;

3.当买方收到机器一周内,外方来华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同时培训一名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在机器运行正常3天后,由买方支付给乙方每台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外方来华人员的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和国际往返机票等费用;

4.当安装调试、正常运行30天内,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将货款余额一次付清。

三、其他说明

1._________型号_________产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软件系统:中文/英文

3.有关备件一套清单:_________。

4._________由买方在安装调试_________前自理购置。

5.外方1—2人在华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期间(约7天)的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6.如果机器出现故障,经外方培训的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无法修复时,机器将由外方负责终身维修,来回路费由外方自负。甲方也可以退货给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对外交涉协商索赔。若协商无效,可提交签约地法院解决。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广东省东莞市东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以下称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兹签定代理货物一般贸易进口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海关申报货物进口报关后及时通知乙方向海关交纳关税和增值税。

2、海关放行后配合乙方将货物运回仓库。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如实将与外商购货的发票、货物名称、数量、品质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以便甲方能及时向海关如实申报。

2、若货物的价值、品质、数量等经有关部门检验与事实不符,须负起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三、费用承担

1、该批进口货物所有海关关税、增值税、运输、检验、查验、报关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货物交乙方后,由乙方自行销售,海关税单由乙方自行抵扣,与甲方无关。

3、进口货物放行后,甲方收取到岸完税价总额的X%作为该批进口货物合同、批文的代理手续费。

4、该批进口货物须向外商交付货款,乙方应先将人民币货款预先划入甲方帐户,以便甲方代付,付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代理合同协议


工程代理合同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委 托 人:

代 理 人:

招标代理资格:甲级(证书编号: )

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甲级(证书编号: )

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甲级(证书编号: )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委托人与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设计单位:

4资金来源:

第二条 委托代理范围

1、 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包括a.

2、 委托代理的事项:

(1) 协助委托人办理招标申请;

(2) 发布招标公告;

(3) 受理投标申请人报名;

(4) 编制、送审及发放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 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编制工程标底;

(6)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 协助委托人组织评标委员会;

(8) 组织开标、评标;

(9) 编评标报告,协助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条 委托人的权利

1、 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 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 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报建表、经审查的施工图纸等)。

3、 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 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 承担由于本方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代理人的权利

1、 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 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应依据的前提下,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委托人不作相应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第六条 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2、 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 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招标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应提供不少于壹式叁份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文件(下称“造价文件”)。造价文件必须由编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鉴并加盖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按实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7、 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和支付

1、 根据国家、广西自治区及桂林市现行政策,经双方协商,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a.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按中标单位中标价的 计取。

b.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按施工中标单位工程中标价的 计取。

2、 以上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条 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 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0__年 月 日。

2、 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以委托人完成定标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 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代理工作结束时间相应延长。

第九条 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 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 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七份,委托人执四份,代理人执两份,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一份。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20__ 年 10 月 日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工程代理合同2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结构形式:

6、总投资额:

二、委托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勘察设计,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1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让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义务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代理费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中标人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 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付清。

八、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时间为准。

九、争议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文本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1份。 委托人(公章): 被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 开户: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工程代理合同3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人,委托人):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人,受托人):

代理机构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莉

委托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名称: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总投资额(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

甲方为顺利、依法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已通过【 】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壹】比选;【贰】比选失败后直接确定;【叁】其他。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总 则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其中包括各项权利、义务和商业风险、收益。

(二)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四川省的有关招标投标规定。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

适应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但乙方不承担中标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依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专业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本代理合同的顺利执行。

二、声 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和经济上的投资或股权关系。

(二)本招标代理机构郑重声明: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

(三)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招标代理业务。保证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或应当知道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和转让、出错、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若: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并愿意为此承担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一)、(二)、(三)、(四)项声明或承诺的,双方所签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乙双方都同意: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招标代理机构既要维护招标人的利益,也要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乙方郑重声明:完全熟悉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并知道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重法律后果。

三、委托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 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一)拟定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二)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

(五)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六)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标评标(评审)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七)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八)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其他通知义务;

(九)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十)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

(十一)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十二)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经济技术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公开比选的应和《代理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到本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1.项目负责人(1人)

姓名: 身份证号:

2.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委派2名;3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可委派3名;2亿元以上的,可委派4名) ①姓名: 身份证:

②姓名: 身份证:

③姓名: 身份证:

④姓名: 身份证:

四、代理期限

(一)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乙方的代理资格不满足该项目要求的除外。

五、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办理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2、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项目批文,技术资料、图纸等),包括向乙方介绍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

3、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4、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各种文件提出修改、予以审核、批准或认可;

5、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6、依法确定中标人和签订承包合同;

7、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本合同前,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8、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或协助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9、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要求,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保证代理行为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和公正;

2、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代理事项和要求予以拒绝并作出解释;

3、保证全面完成本合同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4、及时将委托事务的开展情况和招标投标备案情况向委托人(甲方)报告,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5、与招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发出前应送甲方审查同意;

6、严格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招标投标情况的备案手续,上一步没有备案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招标工作;

7、不得超越甲方委托范围开展工作,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

8、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9、乙方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资料;

10、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于乙方专有。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乙方也应至少留存一份,以备检查;

11、切实履行在《代理申请书》中承若的事项(义务);

12、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中标人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之【叁】收取。

【壹】规定收费标准;【贰】规定收费标准上浮 / % ;

【叁】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详见补充条款 % ;

(收费的依据为20__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1980号)和20__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857号)。公开比选的必须以乙方在《代理申请书》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为准,另行约定的无效)。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备案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

分阶段或分标段招标的,完成一阶段或一部分标段可分批分期支付。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两次招标失败后,采用比选等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签订并按规定备案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因招标代理机构的过错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乙方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按规定出售招标文件(不含所附的设计文件)后,不得再要求甲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费用或收取其他费用。

(五)代理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公告(招标信息)发布费用;

2、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调合同签订等的费用;

3、评标专家的评标(评审)费用;

4、招标会务、资料、食宿、交通等费用,但甲方人员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开标、评标场地费及规费,包括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中应由招标人(发包方)支付的部分;

6、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及招标失败后组织比选等的费用(因招标人的过错引起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因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等的违法行为引起的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后,由其依法向责任单位和个人追偿)。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1、应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2、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3、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4、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相应资质的;

5、因招标代理机构的故意或过失,导致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

6、乙方被市场禁入的;

7、有证据证明招标代理机构损害(包括作为或不作为)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上述7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但应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三)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四)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除经原项目审批部门同意甲方有特殊情况可自行完成的外,甲方应重新通过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该加项目的比选。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已支付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无权收回;尚未支付的,由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二)乙方违约: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全部退还并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乙方尚未收取的,则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

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三)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可协商延长合同履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

2、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 日内(如三日、五日)通知对方,若因延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一)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二)如对合同的条文理解发生歧义,双方约定由《代理合同》规范文本制定部门作出解释(甲乙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三)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争端,双方同意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壹】双方自愿提交 / (仲裁机构名称,如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清算和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文的效力。

(四)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端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附 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双方也可以签订不与本合同相抵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应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和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二)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报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备案够生效。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被认定为无效的,或错误确定中选人的,本合同自始无效。

(三)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供 份备案(备案后,项目审批部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留存壹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项目审批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

(四)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条款与正文发生抵触或不一致时,以正文为准。

(五)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通信地址、联系人和开户情况如下: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资格等级及证书编号:

授权代表: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最新:oem代理合同协议(汇编)


oem代理合同1

本协议于____年 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签约双方为:

甲方:

乙方:

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软件产品OEM代理销售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1.由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经销计算机软件及相关产品的单位。

2.有销售代理产品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

3.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并有能力开拓金笛®软件销售渠道。 4.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5.具备上述条件并签订本协议,填写“北京春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授权代理商注册登记表”(附件一),即可取得相应的代理资格。

6.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二、代理产品、地区及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北京春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笛®软件OEM代理销售商”,期限为2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日止。乙方享受相应的优惠代理价格及相应的销售奖励政策。

2.乙方有权使用“北京春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笛®软件OEM代理销售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可在全国各省、市、各行业内销售所代理的产品。

三、OEM代理销售定义

1.甲方作为金笛®软件产品的原始生产厂商,完全拥有其产品的知识产权及软件著作权。

2.乙方作为金笛®软件产品的OEM代理销售商,甲方应将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中的产品标识(包括:商标、产品提供商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网址)更换成乙方所要求的产品标示,其范围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产品外包装、产品安装界面、产品开机界面、产品使用界面、产品相关文档等。

3.乙方将以自身名义从事本协议所包含的OEM代理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Jindi-WebMail2.0 (正式版)一套,上述产品应符合本协议第三(2)条款要求。供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给客户演示;搭建网站演示环境所用。

2.为乙方培训必要的业务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

3.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技术资料、培训资料、项目实施文档及宣传资料。

4.指导协调乙方的销售行为,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5.及时将有关的客户信息通知乙方,以便用户就近购买。

6.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及销售策划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当地的市场宣传活动及大客户攻关工作。

7.在乙方提供订货计划的前提下(参照《乙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负责尽最大能力保证足够的货源。

8.甲方负责产品的错误修改、升级等相关工作。

9.甲方推出代理产品的新版本时,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免费对乙方的库存产品进行升级。

10.如果甲方调整代理产品市场零售价格,甲方将给予乙方价格保护。

11.代理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和库存机密的责任。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实际情况填写“金笛®软件授权代理商注册登记表北”(附件一),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保证严格尊重产品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保证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复制、拷贝或泄露、传播、散布所代理产品及序列号,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所代理产品进行解剖、汇编、反汇编。

3.设立2人组成的专业部门销售代理产品。

4.乙方应为客户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5.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及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6.收集当地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7.乙方不得销售代理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则一经发现将撤消其代理资格,并扣除所有返利作为罚金。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乙方有义务保护有关的商业机密,提供当地的市场动态,拟订本产品的行销计划,举办演示展销会。

9.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如确需变动,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10.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OEM代理商需要预先采购一套经过OEM定制的

11.乙方需在甲方某一软件第一次OEM定制时支付OEM定制费,以后如果再采购相同的软件产品则只需支付软件产品费。

六、销售指标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甲方进货额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乙方在授权期限内向甲方订购产品金额最低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

七、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北京春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笛®软件产品订货单”(附件二),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甲方市场部。 2.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北京以外地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尽快安排发货。 3.运输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方式为准。 4.甲方承担乙方所订代理产品的运费。

5.乙方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损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八、价格政策

1.乙方向甲方订购金笛®软件OEM产品,货款累积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时,可享受产品报价的50%。

2.乙方向甲方订购金笛®软件OEM产品,货款累积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时,可享受产品报价的45%。

3.乙方向甲方订购金笛®软件OEM产品,货款累积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时,可享受产品报价的40%。 4.乙方在授权期限内向甲方订购产品金额达到30万元人民币,甲方可将乙方全年进货额的5%作为奖励返还给乙方。 5.产品的报价以附件三位依据。

九、培训及市场活动

1.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的销售培训和技术培训。

2.乙方在取得“北京春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笛®软件OEM代理销售商”资格之前,不得以“金笛®软件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甲方在市场宣传活动时,根据实际情况及乙方提出的要求,将不同程度地在各种形式的宣传中与乙方合作,包括刊登乙方公司的名称,推广乙方的产品。

十、法律效力

1.本协议内容的解释权在甲方。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5.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oem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__”软件的开发者和版权所有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oem买断方式成为甲方的销售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oem产品为“__________软件有限公司”研发。

2、乙方oem买断代理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oem买断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收到乙方制作费后三日内,提供包含乙方标志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oem产品)给乙方,由乙方销售该oem产品。该产品的电子版的用户手册等相关文档可由乙方更改。

5、乙方所销售的oem产品必须严格执行“__________”价格体系。

6、乙方所销售的oem产品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乙方所销售的oem产品不进入软件零售渠道。

8、合同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自动顺延。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所代理软件的电子版使用手册。

2、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甲方对于程序中的错误进行无偿的修正,并及时提供修正后的版本给乙方。

4、对于乙方提出的软件功能需求或其他方面的建议,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确认,并给予乙方合理的解决方案。

5、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软件进行更改或功能扩充,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6、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行定制研发,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7、甲方提供注册码给乙方对软件进行注册,每次将收取成本费______元。

8、甲方若对软件代理价进行更改,须在半个月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该oem产品的唯一代理销售权。

2、乙方可获得甲方的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乙方可以根据“__________”价格体系规定范围自行设定oem产品的销售价格。

4、乙方可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上门技术支持和服务,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单位已不存在或变动,必须尽快告知甲方。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

第三条 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单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所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五条 附则:

本协议及其附件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项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oem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以OEM方式加工生产 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产品的生产,由甲方负责产品的设计,开发,变更对由设计产品的产品质量负责,如市场上出现涉及铭牌、商标、外包装使用不当等侵权行为,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负责生产并保证尊重甲方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不得假冒伪造甲方的任何产品,严格按照甲方的设计和品质要求生产,对由生产过程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三、乙方必须遵守CQC定制的实施的要求,并确保该规则在工厂内能有效实施,并自愿接受来自CQC认证机构的检查,按照型式试验报告的清单和照片要求进行加工生产认证产品,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并保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有效,有效期五年,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