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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集锦十八篇)

发表时间:2026-01-12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作为县招标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必须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廉洁从政,干净做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二、务实高效,规范行为。努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统一平台,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招投标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规范和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始终保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注重教育,筑牢防线。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突出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努力培育一支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招投标队伍。禁止工作人员违反招投标程序为服务对象谋利益,禁止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代理机构和推荐投标单位,禁止工作人员本人或亲属到与招投标交易有关的经济实体兼职等等。

承诺人:xuexila

日期:20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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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根据仙桃市20xx年度政府采购货物类协议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xtzfcg20xx05、xtzfcg20xx04)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 我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我公司承诺为各采购单位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投标产品在我公司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我公司为各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二、 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优惠承诺(包括单一合同折扣)及时向各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并保证满足市内采购人的购买需求,且不在供货合同(《仙桃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 保证在供货时遵从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程序,按中标合同文本规定内容及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方式与各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并按月报送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并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上报我公司当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各单位销售记录统计表。

四、 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签订每单采购合同之前,如果我公司推出中标产品更高档次的替换产品,我公司会将原投标产品取消或一对一替换为新产品,新产品的配置规格不低于原投标产品,其价格优惠不低于原投标产品,每款原投标产品只由一款新产品替换。

五、 在每月5号前向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上月市场零售价格表,每季度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有关报表。

六、 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保证根据报刊媒体公示价格的调整而同时调整供货价格(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并将调整内容上报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调整后价格的优惠幅度保证不低于该产品投标时的报价相比投标时报刊媒体价的优惠降幅。如确无报刊媒体价,将提供同一型号配置产品的网上报价(投标人中国总部的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开报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其中计算机产品的价格调整办法是执行中标时确定的统一的或者更优惠的折扣。

七、 保证按照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及时提供投标产品的样机及有关配件,配合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测试及标后评测。

八、 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折扣以及相关的信息。

九、 我公司和所有在本项目下具有我公司特别授权销售我公司中标产品的代理商都知道:我们对各采购单位的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我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下的中标产品。

十、 如采购人或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需要我公司推出的中标产品外的其他投标产品,我公司承诺按照低于同一时期给予最高级次分销商的批发价供货。

十一、 如发现我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十二、 我公司将满足全市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我公司所投产品的采购需要。

十三、 本承诺书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1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政府采购部门将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有效期或进行适当调整。

承诺单位:

承诺人:

日期: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广西警察学院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报,行政主管部门为公安厅,教育教学业务接受教育厅指导,是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安法学专业人才,承担全区公安民警及其其他政法民警的培训和轮训任务以及公安部门安排的外国警察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是广西公、检、法、司、安等政法机关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前身是1950年1月成立的中共广西省委社团委会部政训队,经历了广西公安干部学校、广西政法公安学校、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等发展阶段,改制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6月,身格为广西警察学院。4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整建制并入广西警察学院,实现了办学资源新整合。建校以来,学校已向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输送毕业生7万多人,培训在职民警10万多人次,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全国公安一级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劳动模范,为公安政法事业发展和平安广西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八桂警官的摇篮”和“法律人才的沃土”。

今年是广西警察建校七十周年,七十载辛勤汗水结硕果,新世纪芬芳桃李满天下。70周年校庆,是广西警察学院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全体警院人同襄共庆、畅叙情谊的盛会!也是总结广西公安教育办学经验,展示学校熔铸警魂、薪火相传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扩大社会影响的盛会,更是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凝聚人心,汇集力量,振奋精神,谋划蓝图的重要契机!

学校师资队伍强大,注重人才培养,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方针,将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标准作为办学治校的总纲领和人才培养的总遵循,忠实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德才育人,忠勇铸魂”的校训,坚持高等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教育协调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教、学、练、战”的系统化、嵌入式人才培养模式。

作为广西警察学院的莘莘学子,我会认真学习,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智慧和力量。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照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要求,本科室郑重向组织承诺:

一、不将科室、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开单提成;

三、不违规收费;

四、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收受回扣;

九、不收受患者“红包”。

承诺科室: 科主任:

年 月 日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廉政勤政,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向上级党组织和社会公开承诺:

1、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同事和群众的监督。

2、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从教承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勤政廉政,为师生服务。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遵守民主集中制制度,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职谋私,不私自以补课、辅导、复习等各种理由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5、不乱收费,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或亲友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等。不违规参与书店、保险机构向学生推销商品等活动。

6、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师生办实事不推不拖。

7、加强对党员教师的党风党纪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8、密切联系群众,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

9、不得从事经商活动,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10、自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敬请上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幼儿全面发展。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要求,确保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三、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亲人及身边的朋友谋取便利,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幼儿及家长。

四、不向幼儿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财、有价证劵,不接受幼儿家长的宴请、礼金、礼品等。

五、不向幼儿及家长推销任何物品来为自己谋取私利,杜绝一切微商行为。

六、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七、严格执行“规定”和“六条禁令”规定。

八、保证不因自身问题发生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责任事件。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做到廉洁从政,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做出以下承诺:(迷你日记网 WWw.w286.COM)

(一)带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经费管理规定。不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不用公款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土特产品、纪念品、年货节礼等,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三)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违规配备公务用车,不超标准接受公务接待,不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

(四)带头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跑,官要官”,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五)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不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不搞特权;

(六)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规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财政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廉洁从政。

以上承诺我们将严格履行,并自愿接受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费光宇、孟立儒、王磊、

李智渊、杨立民、王明春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为确保采购、招标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推进廉洁诚信建设,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保障采购、招标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参与中国移动采购、招标工作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二、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一)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中国移动有关工作人员、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等提供财物;

(二)向中国移动有关工作人员、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等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向中国移动有关工作人员、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等赠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支付、报销应由中国移动有关工作人员、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等负担的费用、票据;

(五)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证明等材料;进行虚假承诺、夸大产品或服务性能和质量等指标;泄露中国移动商业秘密;与其他单位相互勾结、串通,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干扰公平竞争;

(六)其他影响采购招标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及损害中国移动经济利益、形象和声誉的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三、如中国移动有关工作人员、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等发生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我公司有义务及时向中国移动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

四、我公司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支持、配合中国移动有关部门对有关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的调查。

五、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中国移动依据相关规定对我公司进行严肃处理。中国移动可按我公司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我公司实行1至3年或永久期限的市场禁入。

我公司不廉洁、不诚信行为造成中国移动经济损失的,由我公司予以赔偿。

六、本廉洁诚信承诺书经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七、本廉洁诚信承诺书的效力范围既包括采购招标阶段的行为,也包括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的行为。

八、本廉洁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由中国移动执两份,承诺方执一份。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我郑重承诺,本人自愿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股东、我行的利益以及员工合法权益。

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以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以及投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六)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我行知识产权以及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谋取私利;

(七)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八)将我行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业务营销费用和礼品礼金,以及因我行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二、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二)在金融企业、我行关联企业以及与我行有贷款融资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未经批准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违反规定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五)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单位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

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三、不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和出资人的利益。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违反程序和授权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兼并、重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处置或核销资产、引进技术和设备、采购商品和购买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其他名义用我行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

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设立或者使用“小金库”;

(六)未经董事会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授权或批准,决定本级行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待遇和其他现金收入;

(七)超越董事会、上级行授权权限,或者违反决策程序,决定捐赠、赞助事项。

四、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录用、提拔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管理人员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上述人员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使我行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与本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我行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八)违反规定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发放贷款或者办理相关业务;

(九)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五、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未经批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五)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六)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七)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八)私用因公获取的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九)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十)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六、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虚报工作业绩以及隐瞒不报或者迟报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默许、纵容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五)漠视员工正当要求,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七、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不从事《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工银党〔20xx〕81号)明确禁止的行为。

八、不从事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本人将恪守上述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员工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我单位现报名参加xx的招标,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工程招标期间及中标后的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廉政工作如下保证: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施工和各项保证书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招投标、 建设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投标过程中不互相串通、结盟,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四)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廉政责任人、廉政保证有关条款及廉政标语(打造 廉洁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高效、清正廉洁;拒腐倡廉、诚信透明)、廉政 监督单位、廉政举报电话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六)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招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七)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八)不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九)不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十)不安排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十一)其它需要保证的事项

(十二)不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有我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十三)严格按照监理规章办事,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上述廉政保证期限为本廉政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我单位愿就上述廉政保证接受镇招投标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证规定的,按管理权限,接受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向社会和学生作出了如下十项承诺:

1、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掘课程廉洁教育资源,渗透廉洁教育,为学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

3、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严格控制作业量,不体罚或变相体罚、谩骂和歧视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杜绝教学责任事故的发生。

4、严格遵守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上班、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拖堂,不随意调课、停课。

5、专心从教,不参与、迷信等活动,工作期间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6、尊重家长,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教。

7、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加强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8、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包括集体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征订。

9、衣着整洁、得体,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不穿奇装异服或浓妆艳抹进入学校。

10、上课或会议期间不吸烟,不接听、拨打手机。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从政行为,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现以个人名义作出以下承诺:

一、执政为民,坚持按法律、按政策、按规定、按程序办事,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二、牢记“两个务必”,不贪图享受,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保持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三、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父母、配偶、子女严格要求,坚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吃请,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五、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六、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七、遵守干部选拔人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要官行为。

八、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违反规定政策。

九、以身作则,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以任何形式为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绝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从事经营活动、承揽工程项目等。

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十一、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二、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三、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四、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恳请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1、不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共同成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

2、不得通过入股、入干股、代工等方式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产生利益关系。

3、不将本人、亲属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成为xx的合作伙伴。推荐非本人或亲属成立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中心提前报备。

4、本人的亲属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伙伴的经营活动。

5、本人的亲属不得在与xx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及涉及保密的重要岗位。本承诺书签订之日前,已存在上述情况的,自承诺书签订后7日内,向人力资源部备案。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要努力向学生传播知识,做学生立身为人的模范,做教师德才双馨的标兵,为师德师风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教师廉洁执教承诺书。为此,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廉洁执教,爱岗敬业,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赣马镇中心小学教师进校须知,做文明的传播者、廉洁的好榜样。

二、为人师表,崇德尚学,在与学生家长的交往中,坚决做到不收礼、不吃请,不以权牟利。

三、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谩骂学生,不歧视后进生,言传身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在任何场合都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教师形象的话。

五、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不以任何名义乱收费,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乱收费,不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不搞有偿家教。

六、对招生学校不搞虚假宣传,不向未列入市县教育局招生计划的学校提供学生信息,不代填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接受招生学校赠送的礼品、礼金。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 诺 人 :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为了贯彻落实20xx年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端正工作作风,加强自我约束,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三十条规定”、市委“三十六条规定”、县委“八个方面规定”、市纪委“六项禁令”XX县委“十个不许”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洁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不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干股等。

三、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利益相关者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和健身等联谊活动。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上级领导、单位领导赠送礼金和贵重礼品;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五、不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六、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七、不组织和参与各种低级趣味的封建迷信活动,不出入不健康活动场所。

八、不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九、不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水果、食品等年货节礼。

十、不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十一、不公车私用,不擅自驾驶公车,不向下属单位借车辆办私事。

十二、不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组织任何处理。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为认真贯彻我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落实我会强化工作作风建设要求,本人结合岗位职责,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整治“四风”相关文件,严格遵守本会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要求,全心全意为来访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牢记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受理业务范围内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端正服务态度,努力做到“五个不让”: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冷遇,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机关形象在我这里受损。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升自律意识。廉洁奉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时间不擅离岗位,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重要文件资料。

四、本人自觉接受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根据xxxx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工作和自身实际,领导干部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加强学习,提高修养。积极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修养。

2、廉洁自律,淡泊名利。不为金钱名利所左右,不接受不正当的收入,不铺张浪费,不违反社会公德,不损人利己。依法治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在思想上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为全体教师、学生作表率。

3、摆正角色,以诚待人。在班子内坚持原则,团结合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对同事,身体力行,真诚友善,信任尊重,一视同仁。对学生,平等民主,耐心亲切,为人师表,诲人不倦。对家长,对与学校有工作往来的人,热情尊重,注意说话有度,交往有节,把握分寸。

4、朴实扎实,以勤为本。工作求落实,求到位,不缺位,不越位,重大局,看长远,不敷衍,不推诿。坚决从细节入手,抓规范管理。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多深入教师、学生,有的放矢地实施管理。努力做到“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学校发展”,全力打造学校品牌,提高学校社会声誉。

5、继续深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着力构建凝聚学校精神的物质文化,完善以人为本的制度文化,培育富有学校特质的精神文化,丰富学校育人内涵。

以上承诺,恳请组织,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xxxx小学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 公安党员廉洁承诺书 ❂

为履行好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司法所公开承诺:

一、面向城乡,贴近群众,依法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职责。

二、坚决做到廉洁行政、文明服务、公正执法,坚决杜绝不廉洁行为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坚持“四个不”: 1、不偏袒一方当事人;

2、不侮辱当事人;

3、不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结案制,不拖延、不推诿;坚决做到对待当事人接待热情、服务周到、文明耐心,办事高效。

四、坚决做到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公开,调解员职务及联系方式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个人隐私,如因泄露当事人隐私而对当事人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增强宗旨意识、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质量,坚决做到利民、便民、惠民,积极为城乡群众提供满意、放心、安全、优质的'服务。

六、及时纠正在工作中的不恰当行为,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坚决做到有错必查、有错必究、有错必改。

承诺单位: 司法所 负 责 人:

20xx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