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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施工方案(精品十二篇)

发表时间:2025-04-27

扬尘施工方案 篇1

一、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 《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 《xx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具体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 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具体组织方案如下:

三、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各自的职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扬尘污染控制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五、管理控制措施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c、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洗车,如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领导;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a、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是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施工方案 篇2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__年冬季以来,我省多地连续遭遇雾霾天气,给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施工扬尘是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之一,治理施工扬尘也是改善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对于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十分重要,各各建设单位、施工的单位、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深刻认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职责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要做到工作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一)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施工扬尘具体措施,加强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拨付。选用经有关部门核发资质证照的土方、运渣车辆进行土方开挖和渣土运输。

(二)施工企业对本单位施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三)监理企业应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要参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督查工作,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三、落实保障措施,强化扬尘治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突出抓好裸露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治理保障措施,做到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现场围挡与大门。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符合安全、牢固、美观、亮化的要求。鼓励采用标语、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彩绘、灯光亮化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施工现场大门口应美观规范,设立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工程名称。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不破损、不污染,正立面要悬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内容的条幅。

(二)施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施工现场土方必须进行覆盖,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绿化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三)场内绿化。大型公建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办公区、生活区等裸露区域,应根据土质、气候等情况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并作为办理安全监督备案的'一项必备条件。

(四)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或毗邻城镇规划区主干道的其他项目,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底盘和车轮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县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洒水措施。

(五)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六)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围挡应连续设置且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不得低于1.8米。施工现场围挡由设置单位进行维护,保持围挡完整、清洁、美化、无破损。围挡应做美化处理,喷涂安全、文明施工标语,禁止张贴、涂写垃圾广告。大门口处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经清洗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道路污染。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设置专人定期洒水,防止扬尘。现场要设置临时或移动式厕所,并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心得体会大全 wWw.xD63.cOM)

(七)装修工程。施工装修阶段,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凡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建筑垃圾等物料、脚手架拆除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大量扬尘污染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八)拆除工程。临街主要道路和生活区拆除房屋必须进行2.5 m以上封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应当设置密目网,实施封闭拆除。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准备足够的水源和洒水设施,拆除施工中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或喷淋等防尘措施,以抑减扬尘。确因喷淋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疏松产生安全隐患的须经企业聘请拆除施工专家审查同意,可采取其它降尘措施。房屋拆除中的旧料、废砖、渣土、杂物等必须集中堆放,不得在工地围档外堆放,并采取洒水、密封或遮盖等措施,做到及时清运。风力达4级及以上时,应停止拆除施工。房屋拆除完工的待建工地应及时移交建设方,暂不移交或暂不建设的空旷场地应设置砖砌围墙,并进行简易绿化,或者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防止风吹产生扬尘。

(九)施工废水排放和噪音治理。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严禁污水未经处理溢流到临街路面或直接排入城县管网。施工现场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应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防护棚内操作。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进行振捣、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施工作业,中、高考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

四、完善扬尘治理的应急措施

各建设单位、施工的单位应制定治理建筑施工扬尘应急预案,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气象信息,一旦遇到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要及时通知,要求本企业内承建的在建工程停止现场从事土方施工作业。当预测有可能出现沙尘、雾霾天气时,要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防范准备工作。应急方案启动后,施工企业应对施工现场土方、裸露地面进行洒水、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并停止所有土方作业和建筑渣土运输。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底前)。各建设单位、施工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切实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实处。

具体实施方案于20xx年5月3日前上报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办。

(二)集中行动阶段(20xx年5月1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项目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我局将扬尘治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不定期对本辖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企业承建项目的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县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单位、施工的单位、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本企业承建项目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脏乱差或者扬尘严重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施工现场,一律停工整改,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取得实效。

(二)保障资金投入。施工企业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擅自挪用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三)严格考核奖惩。我局将组织专项检查或不定期进行暗访、抽查、拍照,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对于环境脏、乱、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不彻底的建筑施工现场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

扬尘施工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提高我市环保指标,深化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确保我市公路环境卫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工作总目标

以青兰高速、邯武快速路、G309、邢都路、永峰线等主要干线公路为重点,采取抓重点、攻难点,加强相关部门联运,对全市所有清运煤炭、铁精粉、沙石、土方、白灰、石子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加强监管,采取盖篷布、箱式运输等密闭措施,防治抛洒扬尘污染;严厉查处车辆超载、未采取防护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造成道路扬撒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达到我市“蓝天碧水工程”工作要求,使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道路运输车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扬撒率95%;道路养护清扫洁净率要达到90%;公路两侧货场(厂)加盖篷布、建筑围挡率达到90%。

二、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成立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小组。局党委书记、

局长白学昌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建军同志,局党委委员、战备办主任温向军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各相关科室、相关单位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三个督导组,组长由孙建军同志、马彦军同志和温向军同志兼任,分别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行政处罚、涉企监管和公路养护、清扫环境整治工作。

(二)要增加道路清扫频次和洒水次数,结合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及时清除道路积尘及道路两侧生活、建筑垃圾,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对建筑控制区内祼露土地,选择性地进行植被覆盖。

(三)要加强公路两侧货场(厂)散装货物的监管,对易引起扬尘的货物要加盖篷布,货场(厂)周围要建筑围挡,通过多种途径有效降低货场(厂)二次污染。

(四)公路建筑施工现场,要采取加盖篷布、建筑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现场散装建筑用料扬尘污染。

(五)在青兰高速、邯武快速路、G309、邢都路、永峰线等主要干线交通道路入市口,增设五个治理道路运输扬尘检查站,路政、运政、治超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联合整治。扬尘检查站要准备篷布等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工具,对未采取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的车辆进行密闭覆盖。一要坚持源头控制。加强运管站对运输企业、货场(厂)的监管力度,对运输散装货物车辆出场(厂)时未采取密闭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的,宣传教育,督促车主规范装载、封盖货物;二要保持治理高压态势。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货物脱落扬撒的运输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违规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警告为主,情节严重的,立即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限处罚,对未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再次上路行驶。将造成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违法违规信息存入诚信档案,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4日至4月30日)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或专栏,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导;在出入市口、货源密集区悬挂宣传条幅、标语,全面加强对道路扬尘治理的舆论宣传。

(二)集中整治(5月1日至12月25日)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要保证治理工作每日有进展,通过工作的逐步推进开展,全面改善我市道路运输及公路周边环境。要推广好的典型、经验,建立长效整治工作机制。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考核评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加强督查,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落实,达到预期目标。

(二)各固定检查组在检查中要做好录像,照相和整治情况统计工作。

(三)各固定检查组每日下午3点将各组扬尘治理统计表上报法规科,同时将录像、照相资料拷录U盘报法规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相关单位要将各项任务分解、具体落实到个人,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办法,各负其责,统筹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奖惩。路政站、运管站要选派骨干执法人员开展扬尘检查站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检查站的负责人,细化任务,量化目标,作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统计工作,狠抓落实。道路扬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日督查、月调度、年考评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检查站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将日常督导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全局通报批评。

各单位要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调度,及时反馈信息。

扬尘施工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指示精神、天津市建交委下发的《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的通知》(津建质安【201X】161号)文件精神和××集团4月22日第4次安全例会上副总经理指示精神,彻底治理建设工程和地块整理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__年6月1日津政令第100号)、《关于印发<××集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20__】400号)、《××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20xx年年度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及××集团20xx年×月×日第×次安全例会确定的关于站点项目确保扬尘治理达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等5个100%”的要求标准,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和地块整理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公司防治扬尘污染领导工作组

组长: 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成员: 等

拟启动各工程项目负责人

各地块责任区负责人

三、防治内容及标准

(一)建设施工工地

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重点采取设置工地围挡、硬化主要道路、规范物料码放和散体材料堆放、配备现场出入口冲车设施、密目网封闭建筑立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等6个方面的措施,具体标准如下:

1、工地围挡标准

工地围挡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和《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或钢结构架体围挡,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市政路桥工地,采用白色彩钢板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米,围挡根部与地面不能有空隙,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2、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4、工地出入口标准

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__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其他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禁止使用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切割石材等产尘作业应采取降尘措施。

(二)工程渣土运输

1、 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三)土地整理地块(已完成土地移交手续)

要按照市里提出的“5个100%做到”中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的标准要求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四、治理措施

(一)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公司扬尘污染点位图表,建立台帐,纳入××集团扬尘污染点位总图和防治责任总台帐。按照治理小组领导分工负责制执行。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和合同签订中增加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防治内容,明确按照《××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执行。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否则不得开工。已开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经复查达到要求后复工建设。监理单位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内,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措施。

(二)对渣土运输严格管理。实行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之间的协议公司备案制度,要求对渣土运输管理做到严禁分包给无渣土运输资格的企业,严禁使用无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渣土,严禁无牌照车辆进入工地,严禁不平槽装运车辆驶出工地,严禁帮钩缺失、损坏的车辆进出工地,严禁装运湿泥,严禁不冲洗轮胎的车辆驶出工地,严禁无工地标牌的车辆进出工地。

明确要求渣土运输企业要达到具备基本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条件,渣土运输不按要求落实时要严肃追究施工单位管理责任。

(三)加大检查力度。项目现场实行施工单位自查制度和监理单位每日巡查制度;项目负责人每周联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执行节假日检查办法,加大检查力度;配合上级单位和部门做好不定期检查;对整理地块加大重点巡查力度。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项目和整理地块即时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处罚规定执行。

(四)建立考核惩处机制。严格按照《××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规定执行,如果发生上级单位通报和约谈情况,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人以外,要按照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和处罚。将扬尘治理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扬尘施工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要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四、主要措施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市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建委汇总后报住建部。

扬尘施工方案 篇6

坚持“以人为本,清洁发展”的理念,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落实好重庆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重庆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控制专项措施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

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刨等)使用扬尘控制。

8、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

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1、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控制的)。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

xx有限公司:责任人:

项目部:责任人:

年月日

扬尘施工方案 篇7

文明施工管理是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的综合反映,应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以便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物耗、消除污染、美化环境、防止大气污染、防尘、并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实行全封闭、半封闭的`管理,保证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的稳步提高。

一、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临时专用垃圾道,严禁随意高空抛撒。施工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卸运时要采取遮盖措施,减少灰尘。

(3)现场搅拌设备要安设除尘装置。

(4)临时食堂和开水房使用煤气(电),避免烟尘污染。

(5)现场存水泥、河沙、碎石等必须覆盖,

(6)门前实行“三包”,保证现场各类材料堆码有序,现场排污水沟处于良好状态。

(7)施工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场地净。

(8)钢筋分型号、规格、货架式堆放,并排牌标明规格,成型钢筋必须标明使用部分。

(9)施工机具要做到摆放整齐,机身保持整洁,标语编号明显,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机棚内外干净。

(10)运输各种材料、垃圾等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泥浆等随

车带出场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二、施工环保及减少扬尘措施:

1、贯彻落实《20xx年吕梁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建设工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建筑业形象,加强建设工地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外部环境

(1)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落实“净化、绿化、亮化”创建措施,做到内5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无露土。

(2)进出口地坪必须进行砼(或沥青表面处治)硬化处理,设专人清理,在每个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喷水洗车处,严禁携带扬尘及泥土出场。

3、内部环境

(1)主要通道硬化处理,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施工道路。

(2)材料堆码整齐,易扬尘材料以彩条布覆盖;

(3)施工区内无乱搭乱建,干净整齐。

4、治理扬尘措施 (1)严禁燃烧废物。

(2)严禁高空抛撒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必须湿法作业。

(3)车辆、机械出工地必须除泥除尘,严禁将泥土、灰尘带出工地。

(4)运输土方等材料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

(5)管道土方堆放集中,存放时间过长要覆盖,短时存放采取洒水降尘,设专人负责。

(6)当五级以上刮风天气,停止施工。

扬尘施工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X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工作要求,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建发【】112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实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施工生产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持续提升施工现场绿色环保施工水平,因此我项目部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全员要认清形势,积极认真的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项目部无环境污染、扬尘等影响周边环境的事件发生,并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现项目施工部与你签订本责任制。

一、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于X年4月15日前100%达到市住建委扬尘治理达标标准;并在自身环保责任区内,无环境保护及扬尘现象。

二、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各标准条款的责任分工。

2、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处理,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如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安排分包单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5、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的降尘工作,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负责修建现场排水设施、通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无积水。

7、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对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9、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10、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1、在使用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13、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1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15、对于停止施工的场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1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7、建筑垃圾运输及土方运输等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确保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冲洗车辆的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8、监督检查运输单位,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并督促运输单位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四统一车辆即:统一密闭、顶灯、反光车号、车门企业标识。

19、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0、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21、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22、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关于环保(扬尘治理)的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工作。

项目施工部

部门负责人: 责任人:

扬尘施工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城市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高公众生活满意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xx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xx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号)扬尘控制八项强制性规定,继续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加大城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巩固施工扬尘控制“百日攻坚行动”的阶段性成果,确保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为全市空气质量总体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

二、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国土房管、交通、市政、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房屋拆迁和土地整治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各类市政管养维护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等其他专业工程结合本行业建设施工特点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检查

以《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号)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号)关于扬尘控制的强制性规定为检查依据,每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扬尘治理达标。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渣土密闭运输。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辆,车辆离场时保证密闭措施到位,不得冒装,防止运输中“抛、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

2.车辆冲洗。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或工具式冲洗设施。工地出口的车辆冲洗位置保证夜间照明,车辆离场前必须进行冲洗作业,不得带泥上路。

3.易扬尘物质处置。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小时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4.施工湿法作业。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作业时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二)推进扬尘治理相关工作措施落实

1.实施重点项目施工工地视频监控系统。主城区新开工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电子监控,其他区县房屋建筑面积x万㎡及以上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x千万及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扬尘控制工作监控。

2.积极响应空气重污染预警。收到空气重污染预警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扬尘污染:一是加大响应区域在建工程检查频次,督促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二是增加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洒水、喷淋频次或采取覆盖措施;三是对施工现场和周边被污染道路进行冲洗、洒水和保湿作业;四是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

3.加大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力度。依法从严处理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通报批评、纳入不良行为记录,进行诚信综合评价扣分以及媒体曝光等手段,加大处理力度。

四、时间安排

结合我市夏季日照时间长、地表干燥,不利于扬尘控制的特点,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分三个阶段:

(1)部署阶段(x年x月xx日前)。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结合本方案,将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到辖区或监管的每个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以及在建工程项目部。

(2)集中整治阶段(x年x月—x年xx月)。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要制定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检查要贯穿全年,并明确工作目标。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督促和指导各自监管的在建工程逐一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专项整治的自查自纠工作,资料留存备查。

(3)检查督导阶段(x年x月—x年xx月)。市城乡建委结合“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对工地进行抽查督查,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自查自纠不认真、存在问题较多和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和工程项目,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限期结束后整改仍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进行诚信评价扣分等,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五、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档案。全市所有在建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扬尘控制专项档案,内容包括: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扬尘控制工作制度、记录;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收支记录、发票;专项检查、隐患整改工作记录;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环保类投诉处置记录等资料档案。

(二)抓好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把好源头关。施工扬尘控制有关要求已纳入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各区县建设施工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把好开工前审查关,对控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不得通过开工前提条件审查,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各区县城乡建委安全监督机构应将施工扬尘控制作为施工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在监督记录中专项记录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检查情况。

(四)积极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积极创建或巩固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全面提升辖区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水平。x年,主城各区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xx个,其他区县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x个。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控制扬尘污染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时期的扬尘治理,特别是做好夏季高温季节、风高物燥时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这些重点时段扬尘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完善工作记录,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企业自查自纠、各区县城乡建委、安全总站检查督查、市城乡建委执法式督查时应填写《x年度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附件x),存档备查。

扬尘施工方案 篇10

为切实做好城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綦江委办〔〕号)及《关于印发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綦江府办〔〕号)等文件要求,以及x月xx日区委区政府第二督查组督查意见和市建委安管总站x月xx日“蓝天行动”会议精神,现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不含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二、整改内容

(一)围挡设置及美化

城区临时围挡、建筑工地围挡要严格按照标准图集进行设置,围挡要整洁、美观,围挡外侧美化、绿化,并按不低于%比例发布的公益广告中,拿出一半以上用于发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

(二)控尘

x. 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x.x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

x. 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x. 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x. 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x. 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x. 建筑面积x平方米或混凝土用量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

x. 禁止从x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x. 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号)文件要求,x年xx月x日后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应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站等固定作业措施应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三、执法检查

(一)自查阶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扬尘管控制度,层层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并由项目负责人带队,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扬尘防控自查自纠工作。

(二)综合执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扬尘专项行动将结合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专项分动人员分组及项目分配以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为准)。本次检查将重点督办全区施工工地是否严格执行控尘,对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地现场控制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并将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相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扬尘综合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落实,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施工扬尘等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立案,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资金、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二)强化执法,务求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各督查组要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执法力度,对整治不力的项目要一律立案处罚;区安监站及各片区所应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拉网排查,特别要加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整治,对整治不力、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查重处,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三)完善工作记录,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企业自查自纠、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各检查小组督查时应填写《x年度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附件),存档备查。各片区所按要求开展施工扬尘控制日常工作,并加强工作中有关扬尘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本次专项整治完成后将检查资料汇总后交区安监站。

扬尘施工方案 篇11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扬尘防治管理措施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2、建立扬尘防治制度

3、扬尘防治宣传措施

三、扬尘防治临时设施

1、围墙、围挡

2、施工道路

3、垃圾堆放及清运

4、排水沟、沉淀池

5、运输车辆冲洗

6、封闭作业

7、场地绿化、硬化

四、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2、路基施工

3、交通运输

4、其他

五、综合治理措施

1、现场视频监控

2、施工机械设备

3、燃料使用

4、大风天气作业

5、场外运输

六、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布置图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扬尘防治管理措施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1.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1.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扬 尘 防 治 管 理 领 导 小 组【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1.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2、建立扬尘防治制度

2.1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2.2 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3 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

2.4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扬尘防治宣传措施

3.1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栏。

3.2 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三、扬尘防治临时设施

1、围墙、围挡

1.1 围墙、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围挡要求。

1.2 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2、施工道路

2.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施工便道、车行道路、脚手架底和主要材料堆放地应作硬化处理,硬化施工应编制专项方案,确保承载

能力满足使用要求。【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2.2、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2.3、项目办公区、生活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

2.4、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3、垃圾堆放及清运

3.1、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清运,并及时洒水压尘,严禁凌空抛掷。

3.2、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

3.3、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摸板等存放场地必须按平面图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水泥和其他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一辆,或设置喷淋设施,喷淋管水量满足使用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

3.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

扬尘施工方案 篇12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的工作决策部署,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管理措施,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的问题。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足额计取(含施工扬尘防治在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确保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

2.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工程实施总承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

3.监理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治理方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并及时向住房建设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尘降尘设施、装置等措施。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施工现场的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2.落实建筑垃圾消纳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时应当洒水抑尘,并使用密闭式串筒或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或焚烧各类废弃物。

3.强化施工场地等防尘降尘管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其他裸露的场地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绿化等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要及时清运,场内暂时集中堆放的应当采用密封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暂不能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不能开工建设的,应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4.严格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5.完善土方开挖、拆除工程防治手段。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遇有5级以上风力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6.加强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手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封闭围挡、警示标志,定时洒水喷雾降尘清扫,定时清理排水系统,施工泥浆采用密闭容器存放,不得排入市政管道,要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

7.加强渣土和城市建设垃圾运输、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环节管控。搅拌厂区应采取覆盖、封闭、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产生的粉尘污染。搅拌楼生产应当实施封闭并采取防尘措施。搅拌站场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和冲洗设施。混凝土、渣土和城市垃圾车辆应当采取预防渗漏措施,避免在运输中滴、撒、漏。

(三)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应急响应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全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全面控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污染。力争20xx年底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100%编制到位,基本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到位,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的扬尘治理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之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全面启动扬尘治理工作。

(二)落实措施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全面落实项目扬尘防治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扬尘防治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的项目,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对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项目要依法严肃处罚,并曝光项目和有关负责人不良行为,确保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成对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工作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扬尘工作总结报我厅建管处(联系人杨超,)。我厅将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和季度督查对各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扬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部署,立即行动。切实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联络,协助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存在的综合性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的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措施、步骤和要求,落实行政区域内的行业指导和层级管理职能,切实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100%编制到位。

(二)严格执法监督。强化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工作,建立举报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机制,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建筑渣土运输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认定上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在社会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到位。

(三)完善应急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当地环保、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大气污染、气象信息。根据当地政府发布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等级预警响应,及时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急响应措施,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对所辖县(市)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进行问责,并函告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