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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者与死者读后感(分享十一篇)

发表时间:2025-04-07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名著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1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2

《我与地坛》这本书是史铁生写的,它又是一本散文。从中,作者讲了二十多岁时,双腿瘫痪,母亲又猝然去世,自己在地坛回想小时候和母亲度过的时光。每当文学小说获奖时,眼前每每有母亲的身影。想着:为什么母亲不多熬几年呢?瞬间,一滴滴露珠般的眼泪从脸庞留下……

看到这里,我油然而然的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不禁眼泪往外流。

她,体格中等、微胖,慈祥的面孔下,流露出严厉的眼神。也就是这样,让我快乐的成长起来。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倾盆大雨,我没有带伞,本想等雨势小了再说,但我没想到,母亲竟不顾一切的把伞递给我,而自己在这狂风暴雨中飞奔回去。我望着她的身影,不禁感到愧疚。是我错怪她了!原来她对妹妹和对我都是平等的,并没有偏心。等到家时,她明知道自己在发低烧,却还不让我知道。煮菜、扫地、帮妹妹温习功课。每次我们睡觉了,她还不歇歇。正如,现在暑假,大家都出去玩,而母亲却还要帮爸爸把那些活做完。这十几年过去,每天都操劳着儿女的.她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头发,看着就想到了小时候 不懂事又顽皮的自己。石铁生的《我与地坛》深刻的让我感到母爱的伟大与无私。

所以,我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多陪陪父母,并好好学习,完成自己的梦想。不让向作者一样后悔。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3

这个故事,这本书,让我更加有爱。

本书讲述了哈利·波特,一个大难不死的英俊男生,在成长为一名成年巫师所经历——一系列不平凡的故事,这本书以他和伏地魔命运为线索,这个不平凡的人生已开启成功之路。

从哈利·波特的成长,让我看到生命不可缺失的品质,让我感到生命的美丽,生命的诚挚,人们常常掩饰自己,但总有人看破,掩饰得多,烦恼越多在《哈利·波特之凤凰社》中邓不利多教授坦白了自己多年里隐藏心里的话,多年来的小心翼翼,害怕哈利·波特,受到伤害,“比起你要肩负的.责任,我更注重你的健康成长,比起我的计划,我更在意你的幸福。”这话语,让我很感动,内心有所触动。

生命中不可承受的痛,便是至亲离去,哈利·波特教父小天狼星的死,对哈利·波特来说那份钻心的痛,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回忆哈利·波特第四部《火焰杯》中,哈利·波特的痛苦伴着梦,找人询问,却怕人担心,那个到处啰嗦的邓不利多教授。对于一岁就失去亲生父母没人呵护的他,我们领悟不到找到小天狼星是多么的开心,短短三年,还没有好好相处,就要离别。心里不禁暗暗落泪。

我是多么的怜惜他,大爱哈利·波特!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成为了我的座右铭。我爱书,特别是好书。每一部出自不同作者的书,用它独特的风格,让我体会杂陈,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

就比如《哈利波特》这本书,一岁的哈利被魔法史上最黑暗、强大的黑魔头--伏地魔残忍肆虐对待后竟然大难不死:伏地魔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残忍地用钻心咒瞬间杀死哈利的父母,转身就用更高一级的索命咒打向哈利,“咔嚓……”只见一道绿光射向正在熟睡中的哈利,直直的击在他的额头上,可奇怪的是,强大的索命咒似乎失了效,在小哈利的额头除了留下一个闪电形的伤疤外,剩下的能量全部反弹回来,直射到伏地魔的.身上,黑魔头仓皇而逃,暂时长眠于土地。

读到这里,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了这样一幕:风高月黑的夜晚,披着黑色长袍的大魔头,正伸着邪恶的手指,地板上躺着两个人,那是哈利的父母,已经没了生气。小小的哈利躺在襁褓中,睁着大大的眼睛,紧盯着伏地魔,周围布满了绿色的闪电……

是书给了我丰富的想象,给了我愉悦的阅读时光。一本本书,让我认识这个世界,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教给了我无数的知识。书,是我的至爱。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5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己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己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己对自己照应,将来自己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己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6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不仅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还拥有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英国作家J.K.罗琳笔下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一个充满神奇、善良、富有正义感的男孩子。

哈利·波特,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就会想尽办法解决,和小伙伴们一起探讨、尝试;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哈利·波特》这套书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我多么希望有一件这样的宝贝。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里的内容。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这套书告诉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要学会多思考,和伙伴们一起解决问题;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一定能成功。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7

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是在1987年,当时硬着头皮读了几章,放弃了。接着继续读的时候,五年已经过去。原因很简单,表面上是叙述有点颠三倒四,最大的困难在于自己当时还不具备阅读名家名著的素养。

对魔幻现实主义的理解,源于老五的小说。那时候,他写一个采油队的工人,半夜生病,找不到医生,就喊了一个兽医治病。这让我吃惊,小说咋个可以这样写?老五就告诉我,那叫魔幻现实主义,中国很多青年作家都在模仿。他看好莫言,还向我推荐《透明的红萝卜》和《红高粱》。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山寨。最让我啼笑皆非的是,我阅读的几个版本的《百年孤独》居然也是山寨的,人家马尔克斯根本没有授权。这个算不算魔幻现实主义?我笑而不语。

20xx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评委会称即使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会在给莫言的授奖词也写道:

“通过幻想与现实、历史视角与社会视角的混合,莫言结合威廉·福克纳与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中的因素,创造了一种世界性怀旧,与此同时,也找到了旧式中国文学与语言传统的新出发点。幻觉现实主义融合民俗传奇、历史与当代性。”

老五当年一语成谶,我就纳闷:咋个是莫言而不是老五?当年,他们可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

马贡多作为一个美洲丛林里的一个小镇,它经历了拓荒、建镇、殖民、建市、乃至最后反抗殖民统治,与一个家族的百年兴衰命运紧密相连。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就是殖民、反抗、独裁统治、独立的历史,也是拉丁美洲文学唯一的主题。尽管魔幻,但却把它归为现实主义。

拉丁美洲文学受葡萄牙文学的影响最重。这与当年葡萄牙殖民统治有关。在萄语文学最伟大的著作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一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也是一个荒唐的梦游者。这就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源头和范本。

在拉丁美洲光怪陆离的现实中,有两种文明叠加,值得引起关注。一是早期的土著文化,包括印第安人的文化,印加文明和玛雅文明,都带有神秘气质,至今仍有很多难解之谜,包括玛雅预言。另外就是来自非洲的神秘宗教。这也是当年殖民者贩卖黑奴到美洲的结果。黑奴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传播非洲的文化。当两块大陆交汇在某个时代并经过沉淀和沉积后,自然生长出魔幻现实主义的参天大树。

兴起于二十世纪的魔幻现实主义,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背景,就是世界性的文化觉醒。如果说,十九世纪是贵族文学的世纪,那么二十世纪就是平民文学的世纪。十九世纪文学是欧洲文艺复兴延续下来的登峰造极,它从神权思想中解脱和解放出来,形成批判现实主义。随着二十世纪世界形势发生巨变,两次世界大战,共产主义运动的兴起和实践,彻底打破了旧的政治格局和秩序。在这场社会巨变面前,魔幻现实主义代表着的是新兴的文化力量。

中国现代文学起始于“五四运动”,在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摧枯拉朽的破坏后,并没有建立起新的文化体。近百年来,走过混乱、迷惘、拿来等不同阶段,从三十年代对俄国文学的借鉴到八十年代对魔幻现实主义的借鉴,都是一脉相承的。

中国和拉丁美洲有相似的历史。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拉美被殖民统治。中国也经历着半封建半殖民的统治。共同的历史遭遇也找到了文学认同。

在当代中国作家中,很多作品都能找到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除了莫言,还有格非、阿来、余华、扎西达娃。莫言杜撰的地名山东高密县东北乡,和马尔克斯的马贡多一样,都在不同的小说中反复出现。而在中国,对魔幻现实主义真正心领神会而独得精髓的,当数阎连科。

但中国作家似乎走入了歧途。在借鉴魔幻现实主义的时候,他们更多的是对魔幻手法的模仿,从而忽略了现实主义的本质。在格非的中篇小说《褐色鸟群》中,我们看到的是时空的错乱,大量的暗示和神秘主义,让人在迷宫里面反复穿行,却永远找不到出路。

魔幻现实主义对中国当代文学影响之深,无以复加。在近年网络上大量的惊悚小说、玄幻小说、穿越小说,就可以看到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它与中国古代的神话又有本质的区别。但是,魔幻现实主义不是中国文学的出路。只能说,这是中国文学在现阶段的一种尝试,而最终,随着中国的发展和自信,中国传统文化的回归是必然趋势,也会找到最具中国底蕴的文本。

阅读《百年孤独》,需要一百年,需要站在历史的高度审视它带给我们的是什么。《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但不算登峰造极之作,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交叉小径的花园》更意味深长。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8

断断续续的读了很长时间才读完这本书,读了大半本的时候还在为阿玛兰妲的孤高和不可理喻感到愤慨,还在为双胞胎兄弟的放荡感到气愤的时候,在书的结尾却感到了无比的凄凉,从拉乌尔苏去世之后,小说也快走到了尽头,联系着他们几代人的纽带没有了,这也为最后的悲剧慢下了伏笔。

一个小镇从祖先开始的开拓,到最后整个家族只有那个猪尾巴小孩儿,尤其是最后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不光是他孤独的问题,而是他对整个家族的`历史完全不了解,也无从知道,就是那种悲凉。带着这种悲凉整个小镇从地球上消失了,而再也没有人会了解这个小镇的历史,也无从考证。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我家是隶属于东北林区,以为林区的总部在那,我们林区的职工也都在厂部附近居住,那时候厂部一派欣欣向荣,院里的凉亭,两边的喷水池,厂部气派的大门,都是我们常去玩儿的地方,最主要的厂部的大部分设施都是由我爸爸带着他的那帮工程队完成的,还记得他在家里的时候做的凉亭上四角的龙头和蹲在亭子上面的神兽,以及做院墙的时候用水泥打的花架。

过年的时候每天都会去好几拨扭秧歌拜年的人,现在过年的时候已经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出了过年大部分时间都去城里打工了,镇里有点儿钱的都去城里买房子了,厂部也是野草横生,将水泥地面和砖地埋在里草丛里,喷水池也早就没有水了,在假山的旁边斜斜的横生出一株杨树来,凉亭也是好多年没有从新粉刷过,柱子上的漆大片大片的脱落,蹲在四角的身手和龙头已经露出了水泥的本色,丝毫没有色彩。墙根底下的野草疯长着。墙上的口号时隐时现,一派荒凉的景象。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9

他与他的《我与地坛》,出现在了我的语初中语文课本中,我在看题目,便以为是词藻华丽的写景文章。细读后才知道,这样洗尽铅华的文字,是建立在他这悲痛的命运之上,是他经历了风风雨雨后的心灵独白。

地坛像是史铁生冥冥中注定的挚友,等待他的出生,等待着他在最有朝气的年龄上呼的残废了双腿,而后为他在喧嚣的城市间开辟了一块宁静之地,让他拜访每一棵树,每一块草地,在满地月光里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的思考“要不要去死”而又“为什么而活”。都说史铁生是一个身残志坚的人。但是哪能有一个人在这种状况下马上微笑着面对生活呢?在他坚定自己时,一定在这过程中,他反反复复的思考“要不要去死”。终于他给出了自己答案,“一个人出生了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了我们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个事实时,已经顺便保证了他的结果,所以死不是一件不必争于求成的`事。”在这个答案里坦然和接受已经远远超过了惧怕有无奈。

史铁生在书中说过“就命运而言,修论公道”。这是无奈吗?我认为这只是对现实的接受,在坦然接受的宁静后,依然接受命运,接纳自己,以平常的心,更出色的活着。

愿每个人都能在无尽的思考中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土地,在那里思考着我们的“余生”。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10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裸者与死者读后感 篇11

《红与黑》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斯当达,斯当达是拿破仑的铁杆粉丝,写过《拿破仑传稿》、《忆拿破仑》,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我生平只敬仰一人:拿破仑。”

斯当达赞颂拿破仑强劲的个性,充沛的精力,敢于冒险的精神和雄才大略的头脑。

《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可以说是从拿破仑模子里刻出来的人物,同样一种英雄性格,由于所处的时代不同,就有幸与不幸之别。于连神往于拿破仑,但是于连所处的时代已经不是“功名只向马上取”的拿破仑时代,滑铁卢战役的失败宣告拿破仑时代的结束,于连所处的时代是复辟王朝时期。

正如于连感叹的那样:“拿破仑啊!你那时代,靠打仗出生入死,以博取荣华富贵,那多痛快!现如今却去加重穷人的苦难,岂不卑鄙!”

如果说拿破仑是扫荡欧洲封建制度的成功者,那么,于连则是向社会开战的不幸儿。他生就火热的性格,充满着进取精神,向往于英雄行为,但在一个复辟倒退的社会,便成了一个排斥现存秩序、颠覆神圣事物的叛逆份子。

于连在家里,同他的父兄说不到一起去,常常挨揍;进入社会,在市长家、修道院、侯爵府,看到满满的庸俗、虚伪、猥琐,更是觉得格格不入;家庭、社会、时代三者不合适,就苦了他。

他年轻有为,也想干一番事业,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最终却只能面对残酷的现实,强迫自己去探究卑鄙的人心,再以虚伪的言行,行其欺诈的勾当,融入庸俗的社会。他为自己卑微的地位而敢于抗争,在敌对的环境中做着没有希望的挣扎。

于连身为贱,心比天高,如他自己所说:“老天爷把我放在穷人堆里,却给了我一颗高贵的心。”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红楼梦》里的一个人物:晴《红楼梦》对晴霏的判词是这样写的:“霏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挂。”

晴霏是《红楼梦》里面最为光彩夺目的一位奴婢,她纯真、善良、见义勇为,她敢笑、敢骂、敢斗争,她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却做了最坚决的抗争,晴霏的身世命运是极其悲惨的,“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如今现打炕上拉下来,蓬头垢面的两个女人挽架起来去了。”至死不知乡籍何处,父母何人,连姓氏都无曾知晓。

于连也是,正当飞黄腾达之际,不料收到告密信的打击,他不惜功亏一篑,也要泄愤报复,愤然走上断头台,不求上诉,不乞一命,终究是一个悲剧。

这个悲剧,是于连个人的悲剧,也是所有杰出人物生不逢时的悲剧。

斯当达把小说定义为一面镜子,“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小说要像镜子一样反映现实中的社会生活,镜子“有时映现蔚蓝的天空,有时照出的却是路上的污泥,这能怪镜子吗?”于是我们在斯当达笔下看到1830年法国内地生活的庸俗,圣公会的肆虐,贵族社会的奢靡和保皇势力的猖獗。

《红与黑》是一本政治性很强的小说,又是一部感人肺腑的爱情小说。

《红与黑》由于是由外文翻译过来的,刚读起来略有拗口,加之对法国的历史背景不太了解,所以不易理解,可能读起来会乏味一些,但坚持读下去,会越来越有味道。高潮部分在书的结尾部分,各种原因吧,我断断续续读了数月,差点没能够读完,庆幸自己坚持读完了,不然定会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