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范本2025新规定(集锦15篇)
发表时间:2025-09-19随着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合同的重要性愈加凸显,种类也日益丰富。签署合同能够有效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书写是有技巧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理合同范本新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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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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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委托监理业务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
2、监理工作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事项所需要制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约定,都是以约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工程范围内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建议。
3、在委托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职能,以独立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为监理方所需要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写作单位、配合单位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监理方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时间和酬金。
7、合同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权利和应当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需发包方决策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签署人是发包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签署人是监理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全部通知以及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原则、合同目、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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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家庭施工监理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监理概况
1.甲方委托乙方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监理范围:家装施工合同以内的项目预计____元。其中主材预计____元;安装厨房设备、门窗预计____元;安装地板预计____元;安装热水器、浴霸预计____元.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____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3.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条件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酬金。
第二条监理取费
1.参照____市物价局、____市城乡建设委员会____价(收)字(____)第____号文件,结合当前家庭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执行监理取费。
2.家装监理取费标准按家装工程的总造价计____元。
(1)____万元以下工程收取监理费计____元;
(2)____万元以上的按____%,计____元。
3.乙方收费最终结算以家装总造价为准。
4.签订监理合同时支付监理费的____%,计____元,乙方进场时支付监理费的____%,计____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支付____%,计____元。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 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包括甲方与承包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甲方的同意。
4.甲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对甲方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甲方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随时听取甲方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甲方的装修意图,协助甲方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乙方的责任期即承包合同有效期。
5.乙方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____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第五条双方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使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当向甲方按工程分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违反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____天内不加收监理费,____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 ____%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 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六条保密
一方对因家庭施工监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 监理合同范本新规定 ⬢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部分前言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
监理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
1、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
(3)工程规模:__________
(4)开工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5)完工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6)总投资:__________
(7)设计单位:__________
(8)施工单位:__________
2.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三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3.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监理工作的内容:
5、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二部分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经双方确定合同总价款:rmb: 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经审计最终审计合同费用如超出合同价格,则乙方承诺按此合同价格执行;如最终审计费用低于合同价格,则按审计价格执行。
2甲方按电汇或支票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均通过下列乙方指定的银行及账号。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若遇结算银行及账号变化,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乙方账户名称: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
乙方银行帐号:__________
4甲方应按下列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___
4.1工程完工款
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60%,计rmb: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4.2初验款
甲方应于工程初验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第①、②项单据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计rmb: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①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初验合格证书一份;
②由乙方盖章并载明付款金额的付款通知一份。
4.3终验款:
甲方应于工程终验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第①、②、③和④项单据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计rmb: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①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的终验合格证书一份;
②由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该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一份。本工程结算审计审减额应在本次付款金额中扣除。
③本工程结算审计审减率超过1%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具体由建设单位从工程款中代扣代转。
④由乙方盖章并载明付款金额的付款通知一份。
5合同各方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各方分别承担。
6发票的提供:乙方在第一次向甲方提示付款的同时,将合同总额100%的商业发票提供给甲方(或每次向甲方提示付款的同时,提供相应合同额的商业发票)。如因乙方提供发票延迟而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甲方有权拒付款且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加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书、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五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六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因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十九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四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一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不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六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八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九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争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石家庄仲裁机构仲裁。
合同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以中文制定,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法人授权委托书
3、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表
4、合同工程量、价格汇总表
甲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 监理合同范本新规定 ⬢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监理合同范本新规定 ⬢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 投 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环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当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章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监理人有权及时向委托人获取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如:工程量洽商变更、材料采购及工程拨付款等重要信息、资料,委托人应当给予支持。
(12)所有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应当通过监理人的审核和签认。
(13)工程竣工时,如委托人未按规定支付监理报酬的90%,监理人可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当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应当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 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当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应当将影响监理的重要信息、资料等及时通知并提供给监理人。
第三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承担费用为监理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不低于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三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四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三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八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四十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当向监理人按合同专用条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银行利息)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三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五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当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到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监理人的协调工作和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当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当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四条 保修期间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此报酬应当参照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费收费标准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办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滞纳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双方同意用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六条 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五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设委员会二○○五年八月修订
⬢ 监理合同范本新规定 ⬢
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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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
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_年__月__日签于
⬢ 监理合同范本新规定 ⬢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担当公司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确保安全施工。
3、监督承包人的.各项实验工作,要与施工方配合好工作关系,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准则,日常巡检和平行检测,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4、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做好安全巡检,出现工程隐患及时整改或发放整改通知。
5、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第三条、工资及其他补贴: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_________________元。实发__元,预留__元,作为因工作人员流失押金。预留款项到年终一次性付清。差费(出县)伙食补贴__元,电话费每月___元。
第四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乙方受到甲方不公正(公平)待遇时,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五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合同期间,要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责,避免发生意外。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监理合同范本新规定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改造工程委托监理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办公楼联网改造。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办公楼____层____室。
3.工程规模:总投资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当甲方发现乙方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甲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乙方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3.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6.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甲方应在不影响乙方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乙方员工地住房及约定的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乙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补偿损失。
3.甲方如果向乙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五条 乙方权利
1.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权利: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4)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7)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开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2.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甲方批准时,乙方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甲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甲方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证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乙方员,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
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
3.乙方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八条 监理报酬及其支付
1.监理报酬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
2.上述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3.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滞纳金。
第九条 合同期限
个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和解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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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时间飞逝、日月如梭,转眼又到了20xx年年终,新年的钟声即将响起。一年来在各位领导的关怀指导和其他部门同仁的大力支持下,本人带领程工程部全体员工,按照公司的统一布署和要求,以部门管理、人员分工、现场管理为目标全面履行工程部管理职能,在工程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勇于创新,协调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工程部的全面建设也跃出了一个新台阶,完成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小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下面扼要把我一年来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向领导及同志们做以下汇报:
一、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项目监理招标
今年根据项目的开发计划,我部门配合项目完成了凯悦A-08地块、A03地块创新街小学;万通项目二期安置区B-8、A-5、A-6地块的监理招标、考察、谈判、合同签署。
(二)编写工程管理制度
编制完成《工程奖罚管理办法》、《工程检查记录管理办法》、《工程量化考核指标修订》、《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制定,并对《永恒工程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
(三)召开工程专题例会
20xx年我部每月组织集团招采、成本、物业公司及各项目公司参加工程月度专题例会,汇总每月工程进度情况,处理、协调工程类工作,讨论下月工作计划安排,跟踪问题的落实情况等,解决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四)开展河北、北京等异地项目公司的工程管理。
按照集团年初的战略布署,将河北、北京项目纳入到集团统一管理中。今年八、十月份,我部在集团分管副总裁的带领下,工程、招采、成本部联合开展了对河北、北京异地项目公司的检查。以河北项目公司、北京森林假日项目公司为基础,初步开展了异地项目公司管理模式的探索,并编写了《异地项目公司管理办法》。
(五)部门内部管理
为提高员工的管理能力及创新能力、激发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危机感和责任感、选优提干。部门今年在内部推行轮流执行经理制度,让每个员工做为执行经理,对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以此锻炼员工的管理、执行及决策能力。为集团培养全能型管理人才、践行企业文化、体现团队凝聚力。
(六)外部管理
我部门人员要求注重交流沟通、内部团结。要求在工作中对外时,提前协商,统一口径。在廉政建设方面,要求部门员工与项目上不发生经济往来,不接受项目上的宴请,切实遵守集团的规章制度。
(七)工程质量管理
我部定期对各项目进行检查。平均每周不少于,重点工程加大检查频率。通过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公司管理中存在的疏漏和错误之处,并向项目公司及时传送《工程检查记录表》,同时做好监督和回访。在抓问题的整改同时,也积极发掘和树立典型,并编写优秀做法,供其他项目公司学习。总体来讲,我司工程质量除少数项目外,大多数项目公司质量一般,仍存在较多工程质量通病。有喜有忧。没有太多亮点,今后要加大管理、奖惩力度。
(八)工程安全管理
20xx年集团各项目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没有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点加强了对万通B-5、6;凯悦项目开发区这两个工程的深基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进行了各项目公司汛期、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在平常的日常工程巡查中,及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提醒和预警,事后加强跟踪落实。
(九)工程进度管理
各项目公司上半年工程进度基本达到了目标要求,重点工作节点均达到了集团要求。如凯悦项目开发区7#-10#楼按计划达到了五月份开盘;2#-6#楼克服总包单位调整,工期压力极为紧张的重重困难,九月份工程达到5层预售节点的要求。万通项目克服年后总包单位劳动力不足的压力,按计划达到了八至九月份5层封顶节点的要求。在协助项目公司解决以上问题时,工程管理部多次到现场参加工作协调会,解决项目困难。
(十)在集团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根据集团的要求和各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我部门进行了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编写了如下作法:《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工程做法》、《混凝土无缝施工新技术》、《建筑行业十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喷涂速凝防水涂料》。通过新技术的编写和推广,不但提高了员工的专业素质,而且促进了集团整体工程水平的提高。
(十一)开展培训工作
今年我部门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相互间开展工程技术交流。专门组织对项目公司及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包括:《工程管理与质量通病防治》、《电梯安装基础知识及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工程管理制度》、《PROJECT软件与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的培训。
(十二)举行工程技术比赛
由工程管理部和万通项目工程部共同组织举办《万通B5、6地块审图比赛》,由工程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举办《建筑工程安全知识竞赛》都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但丰富了大家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也提高了员工的专业及管理知识。
(十三)加强对各项目监理的管理
在项目管理中,我部将监理单位纳入项目管理范畴,让监理公司参与工程检查,并开展工作交流。集团工程管理部定期参加各项目的监理例会,同时与项目监理积极进行座谈,详细了解近期的工程情况,支持监理的正常管理工作。
二、明年工作计划
(一)部门明年继续推行执行经理制度,内部工作充分放权,对部门员工的锻炼还要加强,在实践中提高能力,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多提供锻炼机会,提拔优秀人才。
(二)河南省内各项目公司推行量化指标考核。将《工程奖罚管理制度》与量化考核制度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奖励优胜,处罚落后的工作,调动广大项目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留住人才,稳定工程技术团队。
(三)加强与物业公司、项目公司的工作联系。每月与物业公司、项目公司座谈,了解工程上存在的问题,协助解决问题,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预防管理。
三、对集团发展的建议
(一)项目公司所报的工作进度均留有一定余地,但集团又没有标准限制,考核目标难度较低,对集团管控造成影响。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应逐步建立集团统一标准,建议集团组织各部门、项目公司制定项目开发工期定额,合理控制开发周期,合理考核、奖励,提高管理效力。
(二)影响集团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管理方法、手段,集团除应加大各级领导层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外,同时应尽快建立对管理工作进行奖励的相关制度,(集团现在还没有管理方面的奖励制度),推动管理工作更上一步台阶。
⬢ 监理合同范本新规定 ⬢
一,程序方面:
从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招标,施工图审查,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消防安全评估,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等等,在各道程序关卡上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手续是否合法齐全?
二,组织方面:
各参建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相关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书?证书是否合法有效?现场相关人员是否齐全在岗?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三,实体方面:
所采用的是什么设计、施工、监理规范?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所采用的参数是否齐全适当?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规范和方案、计划执行?是否按期进行各项观测?是否发现异常并发出警报?
四, 其他方面:
包括气象异常和其他外部干扰情况。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以及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对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应做出判定;对事故工程应做出报废,返工,修理,补强等处理意见,同时分清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发现有刑事犯罪,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报告出台前还应当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加以说明。这样写出来的调查报告才能有根有据,有理合法。
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一、背景信息,包括: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涉及到的人员及其他情况、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操作人员及证人、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二、事故描述,包括:事故发生的顺序,破坏的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的类型、事故的性质、承载物或能量;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四、事故教训和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建议,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长期的行动规划;
五、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三)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 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 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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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供给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进取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_____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_____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职责
甲方每月对乙方供给_________元商品免赔职责,超出短少按价格_______折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到达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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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协议期限
因公司业务所需,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本协议有效期为两个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劳务报酬
甲方将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并依法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社会保险
甲方将不负责乙方相关社会保险金的交纳。
第四条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九条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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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二、竣工预验收经过 三、竣工预验收监理结论
附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附二:单位(子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监理抽检情况汇总表 附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 抽查记录
附四: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监理检查表
附五:单位(子单位)监理抽查/见证试验情况汇总及说明 附六:单位(子单位)竣工预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结果 附七: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记录表 附八: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表
苏州市工程监理协会
***工程
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一)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 2、监理单位: 3、设计单位: 4、施工单位: (二)工程特点 1、工程地址:
2、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组成及规模
本工程建筑面积 ,结构为框排架结构,1-9 轴(车间部位)为单层排架结构、长向为9M*8=72 米、宽为8*8=64 米、檐高 米、脊高 米;10-11 轴(辅房)为框架三层、9 米*64 米、底层层高 米、二、三层层高 米、檐高 米。
4、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简介
(1)地面:车间为C25 钢纤维混凝土150 ㎜厚压实抹光。 (2)门窗:铝合金门窗、厂区电动卷帘门、甲级防火门窗
(3)装饰: 内墙面--混合砂浆粉饰,车间刷中等内墙涂料、办公楼业主自理。外墙面--水泥砂浆粉饰、刷外墙涂料。
(4)屋面:辅房为现浇砼板、挤塑板保温、SBS 卷材防水;车间部位为钢结构屋面。 (5)基础及主体构造; 基础为墙下条基和柱下独立基础,基础埋深 米,持力层采用②—2 号粘土层(fak=200kp),垫层为c15,其余均为c25, 以下砖为mu10实心砖,M10 水泥砂浆砌筑, 以上砖为mu10 多孔砖,M5 混合砂浆砌筑。本工程室内地坪标高 相当于绝对标高,室内外高差。
(6)给排水、电气概况
1) 室内给水管采用PP-R 给水管,热熔连接。 2) 室内消防管采用镀锌钢管,丝扣连接。
3) 排水管:废水和污水管室内采用UPVC 排水管,室外雨水管为UPVC 排水管。 4) 电气工程: 电源为10KV 供电,室内PVC 电线管暗敷,采用阻燃PVC 管,车间埋地部位采用电线管暗敷安装,其余采用阻燃PVC 管暗敷,电缆采用桥架架设连接。
二、竣工预验收经过:
(一)承包单位*** 公司于*年*月*日在自审、自查、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本监理组,申请竣工验收。
(二)本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于* 年* 月* 日请监理公司总师室及工程部有关专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公司技术质量负责人对竣工资料及工程实物质量进行了检查,对在以上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本监理组已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主要检(抽)查情况如下:
1、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齐全
工程概况;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表;技术交底记录;开竣工报告;配合比单;工程总分包合同等资料齐全。
(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复核资料;材料质量证明、验证资料;施工试验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商品砼合格证、试块强度报告;钢筋保护层厚度实测记录等齐全有效。
(3)工程安全和功能核验资料:基本齐全
屋面、卫生间蓄水试验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外窗三性检测报告;沉降观测记录;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钢梁、吊车梁侧向弯曲和垂直度检测记录;大六角螺栓扭矩系数复试报告;终拧扭矩检查记录;摩擦板抗滑系数报告等资料齐全,试验结果符合要求。
(4)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各检验批、分项、(子)部工程验收记录齐全。 2、实物质量
(1)工程甩项:散水、入口坡道(详见业主通知单) (2)感观质量:一般
本监理组在听取业主、设计、施工等各方意见后,初步对该单位工程感观质量做出评价,以供竣工验收时参考。
(3)安全和功能检验:符合要求
进行了屋面淋水;卫生间蓄水;层高、全高、垂直度;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项目的抽查验证试验。
(4)现场清理和成品保护。良好 三、工程预验收监理结论: (一)评估依据 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4、工程设计文件
5、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各专业验收规范 (二)监理结论
1、该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基本完整;
3、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规定;
4、感观质量一般;
综上所述,本监理组对该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建设单位可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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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卢氏县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中修项目X028线汤河乡政府至温口路面修补工程位于卢氏县五里川镇、汤河乡、.起点是五里川镇温口,途径汤河乡新坪村、河口村、汤河村、终点是汤河乡政府,全长17.0公里。
二、开竣工时间及参建单位
卢氏县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中修项目X028线汤河乡政府至温口路面修补工程2016年12月26日开工,2017年2月11日竣工。
.该合同段由三门峡恒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由河南晟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
三、工程监理组织管理
1、监理机构设置
根据业主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成立“河南晟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农村公路监理部"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菲迪克通用条款,监理处设总监一人,下设工程组、合同组、试验检测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各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方针,监理人员明确分工,层层把关,详细编制“监理大纲”, 详细编制“监理细则”,同时对所有监理人员进行了工前培训、技术强化等工作,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监理试验检测
工程地处卢氏县五里川镇、汤河乡,试验检测项目均委托三门峡市公路局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设施齐全,人员技能熟炼,数据提供及时,完全满足工程需要。
3、监理处办公条件及交通工具配备
监理部设办公室5间,每人配备办公桌椅一套,安装网线,并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配备越野车一台。
四、工程质量管理
1、对承包单位自检体系的控制。承包单位质量自检机构人员素质、数量和持证率以及所配置的试验仪器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自检的需要。施工中对承包单位自检体系的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督。
2、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控。严格实行开工审批制度,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机械配备、原材料供应、施工测量放线、施工工艺方案等逐一检查核实,不具备条件的不批准开工。预制场及拌和场派专人全天侯监控,不定时抽取样品进行相关试验;凡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必须经监理现场检查验收,并作相应的记录,施工中实行旁站监督、现场巡视、抽样检验、实地测量、破坏检验等方法很抓工程质量。中间工序及成品的检测验收形成制度化管理,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检查验收时承包单位自检人员必须到场,并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在场,发现问题及时彻底解决,杜绝质量隐患存在。
3、经查看监理和施工方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及听取驻地监理和驻地总监意见,认定该工程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与计划管理
1、进度控制.按照“计划-——实施---检查—--调整”的程序对工程进行动态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抓住关键线路,逐月统计进度情况,填报进度月报,并与计划进度比较,出现偏差及时调整,克服雨水偏多,尤其是进入汛期以来,阴雨连绵,对工程进度影响较大,终经过多方努力,工程提前竣工。
2、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严格执行业主的有关要求,本着能够优化原设计,提高标准或减少投资并符合施工图设计批复的原则,首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由监理部审查后,报项目法人代表或建设单位法人审核。
3、未出现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无工程分包,也无合同争端和违约。
六、计量支付与造价控制
按照合同规定及项目部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合理控制,已经认可的合格工程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申报,经专业监理现场核准后报驻地监理审核,若有异议再次现场核准,若无异议,报监理处合同办公室一并汇总,由合同组长审核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之后签发支付证书,不符合计量条件的不得计量,合理控制工程费用,不超过工程量清单的以实计量,凡超出工程量清单部分,一律申报变更,逐级审批。
七、竣工资料整理
竣工资料编制工作由总监办负责,监理及试验人员统一整理,分类编号归档,购买档案局标准档案盒,各类标签采用计算机打印,存放整齐美观。
按分项分类,每个分项从开工报告、原材料试验报告到工序自检、抽检、直至检验认可、中间交工逐次排序,清晰明了、便于查寻。
八、监理体会
在监理工作中,总监办取得了成绩,也存在着不足。回顾这几个月,体会深的是要做好监理工作,就必须严格认真,并具有较高的监理业务素质。不管多么复杂的工程,只要监理人员能够严格认真地按照规范、程序履行职责,就能很好地掌握整个工程;同时,监理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就能对每一工序、每一环节做到事前提示,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对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环节事先防范。这两点对我们今后的监理工作大有帮助,必将有力地推进我们的工作。
回首一个月的工作,总监办所取得的成绩是同业主单位的正确领导及施工单位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
河南晟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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