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书内容中的四项规定(二篇)
发表时间:2025-08-09 ```html在当下活跃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申请书已成为常用文书,其写作主要体现为下级向上级行文的方式。本文将阐述取保候审保证书的四项核心规定,旨在帮助读者更准确地理解与撰写此类申请书。
【1】取保候审保证书内容中的四项规定
申请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为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xx年X月X日被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区看守所。受李某配偶宋某委托,申请人现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其配偶自愿依法担任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李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体理由如下:
一、李某在公安机关未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至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端正,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李某主动投案情节构成自首。
二、涉案盗窃物品价值较低,且赃物已退还被害人,未造成实质性财产损害。
案发次日,李某即亲自归还被盗笔记本电脑并向被害人下跪忏悔。经鉴定笔记本价值5000元,但已全额退赃。李某另支付被害人XXXX元经济补偿并获谅解。
三、李某无违法犯罪前科,本次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
李某夫妇从外地来京,租住于XX区农房。因文化程度有限且缺乏专业技能,生存压力较大。20xx年春节后,李某在XXX快递公司担任配送员,每日处理快递超70件,工作强度大但收入有限。
因法律意识薄弱,李某作案时未能认识行为严重性。其犯罪源于一时糊涂与侥幸心理,生活困窘与新环境适应困难是诱发因素。
四、犯罪情节轻微,无人身危险性及显著社会危害性。
作案时被害人房屋未上锁且无人看管,李某犯罪手段简单。相较于恶性暴力犯罪,其行为未表现出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轻微。
五、取保候审符合李某个人健康需求及家庭照护需要。
其妻宋某怀孕三个月在京独居无人照料,李某羁押后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另李某于X月X日被犬咬伤,需定期注射需低温保存的狂犬疫苗,取保候审具有医疗必要性。
20xx年X月XX日,律师会见时李某痛哭悔过,经教育已深刻反省,承诺改过自新并愿向被害人致歉。
综上,李某犯罪情节轻微且无社会危害性,恳请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批准取保候审!
此致
XX区公安分局
律师:XX
XX律师事务所
【2】取保候审保证书内容中的四项规定
申请人:________,男(女)、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市_______区____路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男(女)、族,_______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现羁押于_______看守所。
申请事项:
请求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取保候审。
被申请人___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__年月日被_______刑事拘留,____年____月____日批捕,现羁押于_______看守所。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系申请人之________。虽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属过失犯罪,其家属已与受害方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谅解。本案中_______系初犯、偶犯且无前科,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133条,量刑在三年以下,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申请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申请取保候审,愿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拟由_______担任保证人,该保证人品行端正,有固定收入及住所,具备担保能力。
申请人及保证人承诺履行《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第六十九条规定;(二)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申请人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69条:(一)未经批准不离开居住市县;(二)住址等信息变动24小时内报告;(三)及时到案接受讯问;(四)不干扰证人作证;(五)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恳请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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