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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精选(11篇)

发表时间:2024-03-03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我们的生活慢慢由实用文书组成的,不同的实用文种类会用在不同的场合,对于实用类文书报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精选(11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1

关于在县城及各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城及各乡镇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称禁燃区),积石山县城区及各乡镇主街道;二、禁止燃放时间:除元旦、腊月二十三至二十四、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正月十五日外的.所有时间段为禁燃期;三、禁燃区以外的下列场所(以下称禁燃场所),任何时候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二)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四)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餐饮、宾馆服务场所及殡仪馆;(五)景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六)在国家及省州规定要求禁燃的其他区域。四、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学校,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规定。五、全县各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民委员会(社区)及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六、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七、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局积石山分局、积石山县应急管理局、积石山县公安局,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坚决禁止在禁燃区以外的时间段和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三)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局积石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对违反本法规定,在县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八十二条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违反本法规定,在县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四)积石山县应急管理局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真正使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家喻户晓;加强禁限放区域内排查、检查力度,形成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五)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禁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八、凡阻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围攻、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组织、煽动、围堵国家机关,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九、在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十、《通告》有效期为五年。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十二、举报电话 :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0930— 7721335积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 7721546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局积石山县分局 0930— 7721088积石山县应急管理局0930— 7722005积石山县公安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2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市实施全域、全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孔明灯。

二、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邮寄、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包括所有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镇、街道,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劝阻和制止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孔明灯。

五、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各类学校,应当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的宣传教育工作。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应当做好本单位、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的工作。

六、在项城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

七、对违反本通告在项城市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其非法生产、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八、对违反本通告,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3

济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近日,济宁市政府发布了一则重要通告,宣布全市范围内将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项举措是为了保护人民 lives 并维护城市环境的决策,旨在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空气污染,让市民们在安全和洁净的环境中迎接新年。这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

烟花爆竹在中国传统节日中一直有着重要的地位,然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火灾事故、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同时,由于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大量废气和烟尘,使得城市空气质量明显下降,对市民的健康构成了潜在威胁。为了遏制这一现象,济宁市政府决定立即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首先,这一禁令将大大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每年,由于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络绎不绝,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也给消防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而通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有效消除这一隐患,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可以减少空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废气和烟尘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不仅给市民的健康带来危害,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而实行禁放政策后,可以有效减少废气和烟尘的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营造一个更加洁净、健康的生活环境。

第三,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降低治安风险。每年的春节和其他节日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音和人群聚集,给治安维护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通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当然,针对禁放烟花爆竹给民众带来的影响,政府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缓解。比如,将组织丰富多样的文艺表演活动,让市民们能够在欢乐祥和的氛围中度过节日。同时,政府将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监管,确保禁令的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济宁市政府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虽然这一决策对一部分市民来说可能会产生一些不便,但是相信通过政府的努力和全市各界的支持,济宁将能够迎来更加绿色、安全的新年。让我们一起为了美好的明天做出努力,为了家园更加美丽而共同努力吧!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4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各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遭遇不利天气影响,空气质量同比不降反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春节假期,部分乡镇(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管控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指数小时数据居高不下。20xx年元宵节即将到来,在抓好防控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同时,禁止元宵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秸秆、木材等杂物,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任务迫在眉睫。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xx年元宵节期间禁燃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20xx年2月4日至2月24日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木材等杂物。

二、充分认识重要性和紧迫性

燃放烟花爆竹可瞬间增加空气中硝酸盐和颗粒物浓度,焚秸杆、木材等杂物可产生大量的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可拉高空气质量指数、增加人体呼吸系统负担,对疫情防控也有不利影响。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造成的污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迅速安排部署,统一指挥调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和村“两委”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增强群众意识,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当前特殊时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落实。县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烟花爆竹全域禁烧禁燃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打击力度,对在元宵节期间顶风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依法拘留;县应急管理局和县供销社要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工作,一经发现违规销售的,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依据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巡查管控力度,发现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拘留。

二要认真抓好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落实。县住建局要做好主城区(城中村除外)元宵节前后尤其是正月十六禁止露天烧管控工作,要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引导临街门店、商户业主和居住小区群众自觉放弃正月十六焚烧木材等杂物烤火的陋习。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发现焚烧木材等杂物的,及时制止,并移交

公安部门依法拘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一要建立红外视频监控推送火点快速处理机制,对县空保中心推送火点,要于30分钟内处置、反馈到位,确定焚烧当事人,并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公安局对焚烧当事人依法处罚和行政拘留工作;二要切实发挥环保网格作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尤其是位于主城区及周边的街道办、魏城镇、德政镇、东代固镇棘针寨镇和仕望集乡,要切实加强田间地头和正月十六等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禁烧巡查管控力度,发现露天焚烧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协调县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处理处罚到位,确保元宵节前后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

元宵节前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是改善空气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县大气办和县空保中心将派督导组全县巡回督查,凡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木材等杂物的,除要求对当事人依法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管辖权限向纪委监委提出问责建议,依法依规追究问责。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5

【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尊敬的小区业主和住户: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与和谐,经小区业委会商议决定,在此向大家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背景

烟花爆竹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很多民众心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然而,由于其潜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我们决定在小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确保住户的安全与健康。

二、禁令内容

1. 禁止在小区内任何公共区域或室内燃放烟花爆竹。这包括但不限于楼道、电梯间、花坛、草地、停车场等地点。

2. 禁止在小区内的私人住宅或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尽管这是私人领域,但为了保证整个小区的安全,我们必须统一管理。

3. 严禁私自购买、贮藏和运输烟花爆竹进入小区。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禁令理由

1. 安全问题:每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烧伤和人身伤害事件频繁发生。小区居住着众多老人、儿童和宠物,燃放烟花爆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住户的人身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2. 社区氛围:燃放烟花爆竹噪音巨大,经常导致小区陷入噪声污染,影响住户的作息和居住环境。我们希望小区的居住环境宜居,住户可以在舒适的环境中过一个安宁的春节。

3. 环境保护:烟花爆竹所含的化学成分会产生大量有毒废气和垃圾,对空气质量和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这种污染不仅会威胁到小区住户的健康,还会加剧大气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

四、配套措施

1. 加强安全监控:小区将增加安保人员巡逻频率,在春节期间加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监控和制止,保障住户的安全。

2. 子女教育:通过与小区内的社区学校合作,开展关于烟花爆竹引发的危险和伤害的教育活动,增加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3. 感召宣传:小区将利用公告栏、社交媒体、小区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醒住户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解释禁令的原因和意义。

五、禁令执行

从即日起,本禁令正式生效,每年的春节期间将严格执行。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或者其他相应的法律制裁。

本禁令的颁布是为了保障您和您的家人的安全,让我们共同为小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幸福的生活环境。再次恳请各位业主和住户相互转告,遵守禁令,迎接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最后,预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小区业委会

日期: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6

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居民:

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以及宝贵的财产,经过慎重考虑,本居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范围内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此通知,请您认真遵守并转告您的家人和邻居们。

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在我国有悠久传统,然而其所带来的种种危险也不可忽视。近年来,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燃放烟花引发的安全事故日益增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每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深感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性,决定同意居委会设立临时性的禁放区,为居民们的安全着想,保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烟花爆竹所引发的火灾事故主要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燃放时由于风向不定等原因,烟花爆竹碎屑和火星容易造成附近建筑和物品起火。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量十分巨大,密集的烟花爆竹容易引发连环爆炸,极大地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由于燃放过程中需使用明火,不慎操作或不慎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由于燃放场所近距离集中,火灾一旦发生,迅速蔓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会无法估量。基于以上原因以及为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在春节期间实施烟花爆竹的临时禁放措施。

本次禁放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措不仅是为了保护每一位居民的安全,更是为了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音和污染不仅会给居民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带来负面影响,还会扰乱小区的秩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希望各位居民能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并积极支持并配合的工作。

为了确保禁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效果,请各位居民积极宣传,相互转告。同时,将派遣工作人员加强巡逻力度,保障禁放区的严肃执行。一旦发现有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在此,诚挚地呼吁每一位居民:尊重他人,爱护自己。让共同携手,共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区。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庆祝春节的一种传统方式,但深信,更重要的是大家的安全和幸福。

祝福各位居民春节快乐、幸福安康!

衷心感谢各位居民的支持与合作!

此致

敬礼

××社区居委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7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20xx年春节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xx年2月11日7时至次日零时。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xx年1月2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8

尊敬的原乡业主、住户、各施工单位及公司同仁:

大家好!20x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原乡物业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

由于原乡项目地处山区地界,周边树木、杂草较多,且房屋室外装饰均由木质结构组成,实属易燃物质容易引起火灾。为加强社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您和他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原乡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希望大家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怀来原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愿我们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xx物业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9

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居民:

大家好!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决定在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

自古以来,烟花作为一种传统的庆祝活动,一直熠熠生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燃放烟花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日益增多。烟花的燃放不仅污染空气,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给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保和财富安全,决定采取严格禁止措施,禁止春节期间在城市范围内燃放烟花。

应该认识到,燃放烟花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和危害是十分严重的。烟花的燃放会产生大量的废气、有害颗粒物和噪音,严重破坏大气环境,对人体健康和空气质量构成威胁。在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保护环境已经刻不容缓。应该理性看待春节,不仅要为自己的生活环境负责,也要为的子孙后代着想,为他们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围绕燃放烟花可能引发的火灾隐患,大家应该保持高度警惕。春节期间,一些市民会选择将烟花爆竹放置在居民楼或是商业楼宇内燃放,这样的行为极易引发火灾。尤其是近年来的城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要通过限制烟花的燃放,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大家的生命安全。

燃放烟花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烟花在制作和储存过程中使用的化学物质较多,未经许可擅自燃放容易导致爆炸事故。过去的统计数据显示,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影响自身安全,还给周边居民造成困扰和恐慌。通过禁止燃放烟花,不仅可以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也能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因此,我单位决定在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文明过节。希望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自觉遵守规定,不要私自购买和燃放烟花。当然,也将采取严格的执法措施,对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同时,也将组织一系列更加安全、环保的文化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愉快祥和的节日氛围。

感谢各位市民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合作。希望共同努力,以绿色、环保、安全的方式迎接春节。让通过各种积极措施,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城市环境,为广大市民送上一个欢乐的春节。

祝大家春节快乐,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XX单位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10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xx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制定。”等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责任

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之中,在春节前组织各部门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环节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好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辖区内无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发生。

二、加大宣传引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采取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发布公众号、新闻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让全市人民群众了解我市禁售禁燃禁放规定,深刻认识禁售禁放的必要性、紧迫性,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支持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遵守禁售禁放规定的自觉性,继续在全市上下营造“不燃不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源头防控

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重点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巩固20xx年我市烟花爆竹全面禁燃禁放工作成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售要求。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礼仪庆典公司、饭店、宾馆、酒店等业主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告知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禁放规定。公安机关要按照鞭炮声就是警情的工作要求,对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灵敏反应、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依法予以处罚,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四、严控重点时段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15日为禁燃禁放管控的重要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研究制定详细的重点时段禁燃禁放执勤值守和应急工作方案,县级政府要成立专班,落实网格化管理;市直各单位加强力量调配,组建督查队伍,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三定”要求,充分依托技防、人防、物防、群防、联防的“五防”看防体系,不间断对人员密集场所、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乡镇农村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五、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管控责任,充分动员基层力量,深入到街道、村居宣传发动,严防严控,做到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落实我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春节期间,市环委办将组织人员利用蓝天卫士、高空瞭望等方式不间断地进行网上巡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县区进行暗访。对发现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县区和部门将进行通报,对造成安全事故,引发不利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11

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尊敬的乡亲们: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广大乡亲们的安全和生活环境的美好,我们乡镇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一决定是出于对乡亲们身体健康和保护环境的关爱,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

烟花爆竹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确实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然而,近年来,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屡见不鲜,给社会治安和消防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同时,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大量噪音和空气污染也给我们的家园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我们乡镇政府一直致力于提升乡亲们的生活品质和保障乡亲们的安全。近年来,在我们的努力下,乡镇社区建设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我们增设了公园、儿童乐园等休闲场所,提供了更多的文化娱乐活动,使大家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然而,燃放烟花爆竹的威胁和危害也日益凸显。为了确保乡亲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乡镇政府作出了这一艰难但有必要的决定。

我们相信,禁放烟花爆竹对于广大乡亲们来说是一种陌生的改变,但我们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并非是完全剥夺了大家欢庆新春的权利,而是希望以一种更加安全、环保的方式欢度节日。我们将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如文艺演出、舞台剧、音乐会等,来丰富大家的节日生活。我们还计划举办民间传统文化展示和比赛,邀请大家共同参与,弘扬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

值此节日期间,我们还将增派专业队伍进行24小时的巡逻和安保工作,以确保乡亲们的安全。同时,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乡亲们对节日期间火灾防范的认识,为大家提供各种防火安全知识和方法。我们还将呼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共同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共同维护家园的安宁和平静。

乡亲们,禁放烟花爆竹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家园和乡人们的安全。我们希望大家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用一个更加温馨、安全和环保的方式过节。希望广大乡亲们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

最后,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也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幸福安康!

乡镇政府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