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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书模板5篇

发表时间:2023-10-20

死亡证明书。

证明是证明自己身份或者地位的文件,如果你需要证明,我们现在到了安心写它的时候了,要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证明呢?希望这份"死亡证明书模板"能够对您的学习产生帮助,强烈建议您将此页面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死亡证明书模板(篇1)

委托单位

资料来源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婚况

籍贯

住址

职业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案发时间

年 月 日

死亡时间

年 月 日

死亡场所

省 市 区(县) 街 路 房间

直接死因

距死

亡的

大约

间隔

时间

I

由于

由于

由于

由于

II

根本死因

辅助死因

自 然 战 争

事 故 处 决

自 杀 安乐死

他 杀 未确定

损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损伤场所

损伤原因

证明人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死亡证明书模板(篇2)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填写培训

一、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死亡医学证明的意义

三、新版死亡证明书管理办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管理规定

五、如何正确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六、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 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意义

1.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和进行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是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规化、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办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管理规定

五、如何正确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一)填写要求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要求四联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画涂改,用钢笔、碳素笔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已注明分类项目,在应选项目序号上打“√”。

死亡证上所有项都为单选项,不允许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选项。

死亡证每一项都要详实填写,不允许填写“同上”或“同前”字样。

尽量使用汉字书写,减少英文特别是英文缩写的使用。

(二)具体内容填写

一、楣栏

1.所有的医学证第一行都填写:医疗机构所在的市、区、街道

2.行政区划代码:医疗机构所在的区代码

3.编号:医院代码(9位)+年份(4位)+流水码

注:科室在领取死亡证后根据医院统一的编号即时填写,科室不得存放无编号的死亡证。

二、一般项目

1.姓名:字迹清楚

2.性别:在“1”或“2”上打“√”

3.民族:字迹清楚

4.国家或地区:填写“中国”或其他国家

5.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在“1”身份证上或“2”户口薄上打“√”

注:目前建议开死亡证时必须有身份证或户口薄,其他证件无效。

6.证件号码:中国大陆公民要求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

7.年龄:实足年龄

注意:死身份证者出生日期,一定填实足年龄。

8.婚姻状况: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注意:不要选“9”

9.出生日期:根据身份证填写

10.文化程度: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11.个人身份: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死亡证明书模板(篇3)

死 亡 证 明(存根)

兹有原本辖区居民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死亡注销户口。

特此证明

承办人:

派出所(盖章)

年月

------------------( 年) 公 所户字 号------------------

死 亡 证 明

兹有原本辖区居民 ,性别 ,住址,身份证号码,于 年 月 日死亡注销户口。

特此证明

年月

死亡证明书模板(篇4)

第四章 附件

死亡医学证 明书存根

编号

死者姓名 性别 1 男 2 女 9 不明

如果是女性,其属于哪种情况:

1.死前一年内没有怀孕 2.死时怀孕 3.死时未怀孕,但死前42天内曾怀孕 4.死时未怀孕,但死前43天至一年内曾怀孕 5.不清楚死前一年内是否曾怀孕

民族

主要职业及工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 生前常住地址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 实足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实足年龄 婚姻状况 1 未婚 2 已婚 3 丧偶 4 离婚 9 不详 户口所在地

文化程度 1 大学及以上 2 中学 3 小学 4文盲或半文盲 9不详

生前工作单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时间 年 月 日

实足年龄

生前常住地址

死亡地点

1 医院病房 2 急诊室 3 家中 4 赴医院途中 5 外地及其它 9 不详 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 联系电话

家属住址或工作单位

死亡原因 第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请填写具体病名,勿填症状发病到死亡的时间间隔 一二 体征)

死亡日期

(a)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

(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年 月 日

(c)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 家属姓名 (d)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

及联系处

Ⅱ*

其它疾病诊断(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无

关的其它重要情况):

医生签字 死者生前上述疾 1省级医院 2地市级医院 3县区级医院

病最高诊断单位: 4 卫生院 5 村卫生室 6 未就诊 9其它及不详 医疗单位盖章

死者生前上述疾病最高诊断依据:

1 尸检 2 病理 3 手术 4临床+理化 5临床 6 死后推断 9不详 年 月 日

住院号 医师签名

医疗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根本死亡原因: ICD编码: 备注:

死亡医学证明书背面样式: 户口所在地

生前常住地址

死亡原因

死亡日期 年 月 日

第家属姓名 三及联系处 联

医生签字 医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联

说 明

此联由出证机关保存。

说 明

此联由户口登记机关保存。

说 明

1.持此证到火葬场办理尸体火化手续。

2.此证无医生签字、医疗单位和派出所盖章无效。

1.若为女性死者,在死亡时或之前一年的时间里是否怀孕这一问题对孕产妇死亡率的'测算非常重要。

2.主要职业及工种: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军人、服务行业等;还可详细填写工种,如: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等。

3.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包括住处的具体门牌号码。 4.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5.死亡地点:医疗机构病房含村卫生室。在相应的项目前打√。

6.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可分两部分报告:在第Ⅰ部分(a)中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b)中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在第Ⅱ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Ⅰ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7.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标准对死者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编码,由报告单位填写。

8.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一般指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后诊断单位,也可填写在第Ⅰ部分(a)中报告的疾病的最高一级诊断单位。如:省(市)医院包括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医院,其他依此类推。

附件1-1: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

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

(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同时填写)

编号

姓名 户口 1. 本地 2. 非本地 计划内外 1.计划内 2.计划外

文化程度 1. 大专及以上 2. 高中或中专 3. 初中 4. 小学 5. 文盲 经济水平 1. 200元以上 2. 100元以上 3. 50元以上 4. 50元以下 居住地区 1.平原 2. 山区 3. 其它地区 孕、产次 孕次 末次月经 分娩时间 产次 年年月月日 日时

人工流产、引产次

暂住地省 省 市 区(县)

分娩地点 1.省(地、市)级医院 2.县(区)级医院 3.乡、镇、街道医院 4.村接生室 5.产妇家中 6.途中 7.其他 9.不详 死亡地点 1.省(地、市)级医院 2.县(区)级医院 3.乡、镇、街道医院 4.村接生室 5.产妇家中 6.途中 7.其他 9.不详 分娩方式 0.未娩 1.自然产 2.阴道手术产 3.剖宫产 新法接生 1.是 2.否

接生者 1.医务人员 2.乡村医生 3.接生员 4.其他人员

产前检查 1.有 2. 无 初检孕周 产检次数 县(市、区)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 2.创造条件可避免 3.不可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 编号1 编号2 编号3

市州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 2.创造条件可避免 3.不可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 编号1 医师签名 填卡单位 医疗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编号2 编号3

《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填写说明

编号: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死者姓名,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计划内外:指本次怀孕和生产是否持有准生证,有准生证者为计划内,无准生证者为计划外。 文化程度:以已毕业的文化程度为标准,如曾上过高中,但未毕业,以初中文化程度计。 经济水平:此项为估算,指人均月收入,即家庭年人均收入1/12。 居住地区:“山区”项中含半山区,坝区归在其它项目中。

孕产次: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和结局怎样,都算一孕次。包括孕满28周及以后的分娩。双胎及多胎分娩,只算一孕次、一产次。双胞胎及多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一产次。 人工流产、引产次:包括药物流产,不包括自然流产及不全流产刮宫者。

末次月经:按公历日期填写。如流产或分娩后未来月经而再次妊娠者,则此项填0;若末次月经不祥者则年月日全填9,即9999年99月99日。

分娩时间:按公历日期填写,时间必须填写,按00~23点的格式填写;不祥者填99;如未分娩或28周以前流产者,此项填0。

分娩地点:指胎儿娩出时,孕产妇所在的地点。未娩或28周之前流产者,此项填0,不详者填9。.省(地、市)级医院指省、地市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县(区)级医院指县区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乡、镇、街道医院也包括平级的厂矿医院。 死亡地点:类型定义同分娩地点。

分娩方式:臀牵引术、胎头吸引、产钳术、毁胎术、内倒转术均属阴道手术产范围。 新法接生:指四消毒:即产包、接生者的手、产妇外阴部及婴儿脐带消毒,由医生、助产士、培训过的初级卫生人员或培训过的接生员接生。

接生者:医务人员指乡级卫生院及以上的医生、护士、助产士;乡村医生指村医或个体开业医生; 接生员指受过培训的接生人员;其他人员指未受过培训的接生人员及其家属、周围邻里等。

产前检查:如有,应填写初检孕周和孕期产检次数。

死因诊断依据:按最高的诊断依据填写,如同时有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则填病理诊断,临床诊断包括实验室及其它的辅助检查。

各级医疗机构评审结果及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该项暂不填写。但在该地区的《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卡》评审结束后,可将评审结果回填入副卡中。

死亡证明书模板(篇5)

一、 相关概念:

1、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

·导致死亡的原因可以有多个,包括疾病、损伤中毒及外因; ·不包括临死时的表现形式。

只有一个死因时可以直接填写;

超过一个死因时则需按照ICD-10的要求填写; 选择根本死因需按照ICD-10的有关规则、注释进行。

2、 死因链:可以认为就是导致死亡发生的一系列疾病或损伤的发生链条,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可以合理解释。

“顺序”一词是指分别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第Ⅰ部分逐行上的两个或多个情况,每个情况都是记在其上一行的另一情况可接受的原因。

例:疾病 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

损伤中毒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死亡原因 发病致死亡之间大概时间间隔

I (a)颅内损伤 1小时

(b)颅骨骨折 1小时

(c)行人在道路上行走 1小时

意外被卡车撞倒

3、根本死因: (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 (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内涵:就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带有根本性的疾病或损伤,由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逐渐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死亡。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单原因统计分析; 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

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所有报告的死因均可以被用于进行多原因统计分析。 例:Ⅰ a.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b.肝硬化失代偿

c.慢性乙肝

a、b、c均为死亡原因

c为根本死因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项目填写要求:

1、基本要求:

①按照统一格式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②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③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④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

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⑤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

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2、具体要求:

(1)编号:由公安和卫生部门统一编号; (2)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

婴儿: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以备调查;尚未起名者可记录其母姓名,按“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记录,以备调查;

老人:儿子名字或女儿名字;

(3)性别:生理性别

如果是女性,填写死亡时或之前一年是否怀孕; (4)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

(5)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填写职业和具体的工作。不

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或退休。

(6)身份证号码: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注意与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7)户口所在地: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 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8)生前常住地址:按照生前居住半年地址. 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 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9)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

不详5种情况划记。

(10)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文盲指不识字,半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

大学含大专。

(11)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

(12)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 (13)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 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一出生年份。

未满l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

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

(14)死亡地点:按照《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6种情况填写;来院已死的死亡地点应为家

中或赴医院途中;

(15)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和电话: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或其它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

(16)住址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常住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在工作单位。

(17)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指第Ⅰ部分报告的主要疾病最高级确诊的单位。

(18)最高诊断依据:按实际确诊的各项依据划记;如实行诊断分级,取最高级别的诊断依

据,B超、X光、心电图等特殊检查均放到“临床+理化”一栏; (19)住院号:未住院就诊者不填:

(20)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医师签名。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签名,

村医签名到调查记录里的“调查者签名”栏里; (21)医疗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22)填报日期:指出具证明书的日期,一般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隔过长

应予以说明。

三、《死亡医学证明书》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填写要求

1、第I部分:是该表的主要内容,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

①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a)由(b)引起,(b)由(c)引起,(c)由(d)引起;

②)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

③ (a)行至少要填写一个疾病;如果填写临死方式/情形,例如“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全身衰”等,一定在(b) 行上填写引起原因。

④发病距死亡的时间间隔:尽量填写,询问不清,可以不填

长短:(c)病最长,(b)病次之,(a)病最短

单位:分、小时、天、周、月或年

⑤如果在一系列事件中只有一个步骤,则在I(a)行上记入一条就足够了。

*主要原则:

1、每行只能填写一种死因;

2、有明确的死因链应按顺序报告 ;

3、没有明确死因链按严重程度报告;

4、应尽可能报告特异性的诊断;

5、优先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病诊断;

6、对肿瘤致死者应明确报告肿瘤的原发部位及形态学情况; 7、对后遗症情况致死者应明确报告时间间隔; 8、对先天异常致死者,应优先报告严重的先天异常; 9、对围生儿死亡,应优先报告围生儿本身严重的疾病;

10、对损伤/中毒致死者,应同时报告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及外部原因。

2、第II部分:如果没有,可以不填

①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I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其他有意义的疾病; 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无数目限制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1、调查范围:

《死亡医学证明书》根本死因复杂,难以与直接死因建立因果联系,无法作出选择或修饰归类者。

《死亡医学证明书》仅填写疾病的拟诊、待排而未明确诊断者。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呼吸衰竭、循环衰竭、中毒、感染、休克、昏迷、出血、胃出血等直接死因而未填根本死因者。

《死亡医学证明书》仅填“来院已死”、“死因不明”及“猝死”等而未填报根本死因者。

因伤害死亡,未报告外部原因者。

仅填高血压、败血症、尿毒症、肺部感染、消化道出血、心脏病、肝硬化、营养不良、动脉硬化、尿路感染、消化性溃疡及肝胆综合征等而未填报根本死因者。

肿瘤未明确良性或恶性、未特指部位及转移。

精神病、肾脏病、胃病、心脏病、先天性病、孕产妇病等而无明确具体的疾病名称者。

漏项、错项、所填情况有疑问者。

2、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即病历摘要和家属提供情况,内容应包括:

(1)本次发病的症状体征:包括起病原因、急缓、病程、症状、实验室检查结果、治疗经过及其转归、以及临死前的表现等。

(2)治疗史死者生前在医院所做的检查诊治: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治疗措施和效应、药物使用等。(不用填其具体数值) (3)发病时间

(4)诊断单位

(5)诊断依据

(6)既往史及相关情况:包括死者生前以往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遗传史、职业史、接触史等。以及死者生前的起居饮食、生活习俗、烟酒嗜好等。

3、被调查者姓名:指接受死因调查的对象的姓名;

4、与死者的关系:指受调查者与死者的关系,如直系旁系亲属或邻里同事等关系;

5、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指被调查者的具体地址和所在工作单位电话号码;

6、电话号码:指被调查者的联系电话号码;

7、死因推断:应为明确的疾病诊断名称,不应填写为症状、体征或来院已死等情况;

8、调查者签名:由填写调查记录的医师签名,填卡村医签名:

9、调查日期:对死亡病例的凋查时间。

注意: 正面 A、B、C等死因链填写的疾病要与调查记录一致。

例1: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长期慢性咳嗽约40余年,长期吸烟,20xx年前与就诊于县中心医院,被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5年前县医院诊断为肺气肿,作过X线透视。无其他疾病史。X年12月31日起突然不停咳嗽,咳脓痰,气急,送县中心医院急诊医治。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次年1月死于家中。

主要疾病诊断填写形式:

(a)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

(b)肺气肿 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