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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使用管理制度12篇

发表时间:2023-06-09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制定是法律赋予企业的重要权利,规章制度能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根据规章制度做事能避免犯一些低级不必要的错误,很多人在制定规章制度不知道怎么注意内容方面,我们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考虑哪些呢?实用文书网的编辑为您提供了以下关于“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信息,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1

长沙市﹡﹡有限公司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见附件一:《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人资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长沙市工商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人资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二:《印章保管登记表》)(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人资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5、公司章程、协议。6、员工调动。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2、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二)行政人资部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人资部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人资部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三:《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四:《印章使用申请表》)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五《印章使用登记表》)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

章外出申请表后,由行政人资部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六《印章外借申请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人资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人资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人资部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

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长沙市**有限公司2xx年月日

附件一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2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

根据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划分、公司公章应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保管,鉴于公章的重要性和安全性,行政人事部将公章交由财务部锁入财务保险柜中代为保管,财务部出纳作为公司公章的代行专管员,未经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在未经行政人事部允许的情况下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保管,专管人员要向接收人员交接工作。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审批手续

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在公文送审稿上签字。事情紧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1、公司公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等公函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批准后用章。

2、部门印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中,对外用章,须经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对内可由部门负

责人批准。

3、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须报经行政人事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后制章。

四、使用登记

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用印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时间、用印部门或人员、用印事由(文件名)、文件字号、发往单位、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五、用印要求

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台头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用印部门或人员必须在相关领导批准下、在行政人事部进行用印登记后,专管人员方可根据用印登记予以用印。

六、公章外借

严格控制将公章带出公司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带出使用时,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

七、公章翻新

需刻制新公章时,由行政人事部报经总经理同意后,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新公章启用时,要进行登记,并印发启用通知,明确启用新公章、作废旧公章的年月日。停止使用的旧公章,应按规定上交。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有限公司”中文、中英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签字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文、便函、介绍信、证件、证书、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五条印章的使用

(一)以名义发出的公文,须经领导签发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

(二)发文的附件(如各类业务报表等)凭发文并按该文中限定发给附件的单位、数量用印。

(三)各部门用印,应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各国内企业用印,需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原则上不准外单位人员到总经理办公室直办用印。

(四)办理使用印章的事项,须由经办人认真填写《用印审批单》(见附件),写明用印单位、用印时间、用印文别、发往单位、事由及印别等,审批单经领导审核批准,经办人签字后用印。

(五)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期间,原则上不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所需签署文件一律送法定代表人签字。

若确需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批准。

在法定代表人出差期间,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请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领导在《用印审批单》上签字批准后方可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

(六)经办人用印时须将《用印审批单》一联交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收存,并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七)印章应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直接用印。

(八)各部门借用印章到公司外用印时,必须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随同监印,并于当天下午4:30以前将印章归还。

若不能按时归还,经办人员须向主办部门领导报告,并同印章专管人员一起向总经理办公室领导报告,同时写出简要书面说明,按总经理办公室领导批示办理。

(九)钢印主要用于加盖工作证、退休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印发的其它证件。

(十)印别及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十一)介绍信、证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十二)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上用印。

如有特殊情况用印,须经领导批准。

第六条印章的管理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掌管,其它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掌管,并实行用印登记制度。

(二)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铁柜内,妥为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

第二天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铁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和保安部门。

工作时间印章掌管人员因外出不在岗位时,应将印章妥善保管。

(三)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应指定他人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管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

交接人员签字,总经理办公室领导签字认可后备存。

(四)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调离或因各种原因离岗时,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应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时办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五)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须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成立新机构的文件;更换旧印章须凭旧印章原样,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经领导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事宜。

新印章刻制后,各部门在领取新印章时,要认真进行登记,注明签收人姓名、日期以及启用新印章、作废旧印章的年月日,并将旧印章一并交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由其登记造册,统一交归档案资料室,按规定妥善保管。

第七条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

第八条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或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各部门印章的保管、使用,应当参照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各国内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4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新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二、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吉林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由市卫生局指定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三、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制度。

四、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截止到20XX年末,院内所有经营的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和吉林省增补药物品种。

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动态跟踪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培训指导,保证上报的监测评价数据科学准确。对在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违反政策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明城镇卫生院

二○XX年十一月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司印章的使用权限范围、使用人、保管人、审批人的责权,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各职能部门章等其它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公司印章可以使用不同材质刻印。

二、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包括刻印、授权、使用、废止、更换。公司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专人保管、严格审批、严格使用登记、规范用印。

1、印章刻制

(1)所有印章的刻制工作应由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因工作需要申请新印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新增印章的原因、用途和样式等,经行政部门、法律事务部门等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

(2)印章刻制完成后,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至少两人同行)领回并交行政部长。行政部长应登记印章图样、领回时间、领回人员等信息并以蓝色印泥加盖在行政部门印章存档册中存档。

(3)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必须按国家规定在国家法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严禁在非法定机构刻制印章。

(4)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否则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责任人承担。

2、印章保管

(1)印章应授权指定的保管人负责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记、监督等多重责任与权利。

(2)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须在行政部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权责告知,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并办理印章书面签收手续。印章保管人签收印章时,须查验印章是否有被使用过的痕迹,若发现有被使用过的痕迹,有权拒签,并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行政部门应将签收表单(应包含签收人签名、领取部门负责人签名、行政部门交付人签名、印章图样、领取时间)存档。

(3)公司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必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与公章应分部门保管,其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

(4)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并规范用印。防止因印章丢失、被盗用、滥用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根据印章性质,印章保管人应承担的责权如下:

①公章的保管人为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专人,由总经理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使用。公章的保管人凭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签字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无相应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次要责任。

②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为公司行政部门,无独立使用权利。印章保管人需依据已盖公章的文件或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③财务章的保管人为财务部门负责人,无独立使用权利,但具有监督及使用审批权利。财务章应依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范围、会计原则、对外结算需要和公司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未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或无公司授权的有权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财务章,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次要责任。

④业务章、合同章的保管人为公司相应的业务部门。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可独立使用。未在授权范围内的,无独立使用权利,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利,须有公司有权审批人签字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未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或未经公司有权审批人签字同意使用,业务章、合同章保管人承担主要责任,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

⑤其他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为各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利,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⑥非特别原因,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合同章、业务章、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等。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同意加盖的空白纸张、空白格式化文件应采取编号、专人管理、严格审批、使用登记、定期稽核使用情况、定期缴销(剩余纸张或文件)等办法严格管理。

⑦严禁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借出带离公司使用。确需携带印章、合同章等外出办事或出差时,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并应至少由两人共同登记《印章借用登记本》,共同携带印章,共同使用。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应共同归还印章,并办理借用注销登记。

⑧经办人、审批人对其盖章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全责。

⑨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印章使用

1、公章

(1)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含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2)申请盖章人须填写申请单,填写内容包括:申请部门、经办人姓名(本人签名)、申请日期、文件名称及内容摘要、拟报送部门或用途等,内容应填写完整无误,经申请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需盖公章的文件资料一并送公司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明确授权的盖章签批人,下同)核准签批。文件资料的内容如需要其它部门核实确认的,申请单还应有其它部门相应人员的签字。

(3)总经理已签批的申请单和相应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传送至公章保管专人盖章。

(4)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公章保管专人根据已签批的申请单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公章,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内登记盖章日期、事项、报送单位等。申请盖章的经办人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薄内签收并检查已盖章文件资料,如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解决。用印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申请单收集存档。

(5)负责保管、传送总经理已签批文件的专人不得遗失、增加、替换、扣押文件资料,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应负全责。

2、法定代表人私章

涉及办理银行业务、支付款项等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须凭总经理签批的申请单或总经理文件上的签字方可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已盖好公章的文件资料,需要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可直接盖章。盖好法定代表人私章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保管人应在相应审批表上注明法定代表人私章已盖的标志,防止重复盖章的现象出现。

3、公司财务章、发票专用章

(1)公司财务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付款及托收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上使用。

(2)业务付款的银行汇票、付款及托收凭证等,由业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打印付款、收款申请单后,按公司流程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资产采购付款等单据,由公司行政部门经办人填写有关付款申请单,按公司流程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

(3)现金支票1万元以下,财务经理须做好备用金记录登记后方可盖章。超过1万元以上,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具支票并加盖财务章。

(4)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仅在公司对外开具发票、收款收据上使用。

4、合同章

合同章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部门签订各类购销合同。公司根据合同金额大小,授权审批权限给相关人员。所有业务合同需按公司规定流程,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盖业务合同章。公司采购部门应每隔半年将申请使用的登记表交行政部门存档。

5、业务章

各职能部门业务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仅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沟通交接和本部门内部管理使用。职能部门业务章(如质量管理部门章、物流部门章)对外使用的应比照合同章管理规定,由部门负责人在授权权限内使用。

四、印章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废止或缴销,分支机构应交由总部行政部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责任人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详细说明遗失原因、责任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预计还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成本、责任人处罚建议)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部门按批示处理。

(3)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业务章),必须登报申明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备。

(4)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说明更换原因,并呈所在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部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新增印章申请单》申请新的印章。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公章是我所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

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以及经所领导批准的需要盖章的材料。

三、使用规定

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盖章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1、以公司名义发文,必须经公司领导审阅,方可盖用公司公章。

2、调查证明材料和其它需盖公章的,须经领导同意方可盖用公司公章。

3、办理正常人事、劳资关系的材料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用公司章。

4、公章一般不对职工私人使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也仅限于证明职工身份、劳资、以及政审方面,材料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用公司公章,并且其材料需要留下复印件备案。

5、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公章外出的,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使用后必须立即收回单位。

6、公章加盖处必须是文件或材料的适当位置,严禁在空白格式化文件或稿纸上加盖公章。

四、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支部章、工会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管理。

3、科室章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4、专职人员休假或另有他事不能在岗时,行政章、支部章必须上交主管领导保管,其它印章的可指定同科室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办事秉公的同志代管。

五、公章管理员岗位职责

公章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应严格履行职责:

1、负责公章的保管,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2、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盖章前,必须仔细阅读该文件或材料,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或材料,可以拒绝加盖印章。

3、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7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上海市公安局备案。

(三)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出图章、)、注册人员章、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出图章,用于设计图纸证明其有效性;注册人员章,用于出图和项目备案等相关业务。

(六)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人事行政部门专人负责管理。

2、财务章财务部门专人负责管理。

3、出图章、注册人员章由人事行政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4、印章管理者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用章。

2、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3、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4、出图章、注册人员章应由项目负责人授权后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上报人事行政部或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者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备案,配合

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流程图

北京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xx年7月16日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8

一、局党委公章和局公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钥匙只能由一人掌握。

二、公章使用要填写用章审批表。局党委公章使用需经副书记和书记审批,局公章使用需经主管领导和局长审批。

三、公章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高度负责,坚持亲自动手盖章,一般情况下不得让其他人掌印,份数特别多需要他人帮忙的,必须在场监督,不允许人章分离。公章管理人员因事外出,一时不能返回,而有急需盖章的,盖章手续齐全后,可由办公室主任指派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临时代理。

四、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信和介绍信等。

五、任何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强行要求公章管理人员盖章。

六、各类证书盖章,须在有关活动举行前向办公室书面报告设奖类别和人数,并在活动后提供获奖名单,以作备案。否则,不予盖章。

七、办公室要设置用章登记薄,登记每次用章的事由、时间和批准人、用章数等。办公室要做好领导审签的用章审批表的保存,以备查考。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印章工作。

第三条 印章使用管理原则

一、严格审批登记手续。

加盖局党组印章,必须经党组书记审批。加盖局印章,必须经局长或副局长或其他局领导审批,如遇紧急事宜,需用局印章而局领导又不在局时,经电话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可由有关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会同办公室负责人商定办理,事后有关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加盖局钢印,必须经局领导审批,局领导不在时,按上述要求办理。

加盖局办公室印章,必须经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发后用印。

二、除公文外,务必做好印章使用登记。

三、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文头纸、空白纸张上加盖公章。

四、讲究用印质量,力求盖印位置恰当、图形清晰。

五、安全保管印章,不能随便委托他人代管代用,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主任代管。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印章用毕立即放入保险柜。

第四条 公文用印

一、用印前,鉴印人员应做的工作:

(一)核对办公室审稿意见。除涉及到人事任免的局发文(函)外,凡没有办公室审稿意见的,不予用印,退回拟稿处室重办。

(二)核对拟稿封面上的局领导签字与使用印章权限是否相符,相符时方可用印。

(三)核对发文单位与使用印章内容是否相符,相符时方可用印。

(四)核对局发文(函)的附件是否齐全,齐全时方可用印。

(五)市有关局(办)与我局联合发文时,必须经会办处室核对原稿、按办文程序办理后方可用印,并复印底稿存档。

(六)用印后,需存留两份文件随文件底稿交机要室存档。

第五条 证件用印

一、各类需加盖印章的许可证,由承办处室呈分管局领导、或局长审签后,方可用印。

二、需加盖局印章的学历及有关资格证书,由人事教育处审核持证人的资格,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方可用印。

三、各类奖励证书,根据奖励文件,盖相应印章。

第六条 介绍信用印

一、需加盖局印章的联系工作介绍信,必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发。

二、涉及办理通讯工具介绍信,必须经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七条 加强局机关各处室印章使用管理

一、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函(代字为“合食药监X(函)”)均应送办公室统一用印。代字为“食药监X函”的处室发函,加盖处室印章。

二、处室印章、专用印章要确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处室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用印审批制度。

三、处室使用处室印章、专用印章,由处室做好用印登记,留作备查。并按职权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四、各处室使用专用印章,需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各处室要制订专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八条 对于未经领导同意,擅自使用印章者,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严格后果的,还要追究本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一、卫生局办公室人员负责保管河间市卫生局印章,存柜加锁,妥善保存。

二、卫生局各科室使用“河间市卫生局文件”字头发文需要使用印章时,由主管局长签发后方可用印。对一些不涉及重大问题的事由,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局领导授权或有关批件代局长签发印章。

三、介绍信,一般性往来公文及没有存根的其他证件需要用印时,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四、各种证书、许可证,要附有颁发文件或主管局长批准签字,主办科室逐一审查名称、数量、严格把关,核对无误后,方可到办公室用印。

五、空白纸和空白信不得用印。

六、各科室用印时要由本科室主办此项工作的人员到办公室用印,对其他无关人员及外单位人员不予办理用印。

七、使用卫生局印章时,监印人员要严格验收签发手续是否完备,对手续不完备的,监印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八、实行用印登记制度。

九、印章不得携带出办公室。

十、对违反规定,擅自用印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国务院公务员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十一、各科至印章管理参照此管理办法执行。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9

为保证委机关公章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合法性,杜绝乱用、滥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由委名义签发的文件,包括各类通知、请示、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我委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委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

2.其他情况需加盖公章时,须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3.委下属单位及各处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处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已有完整文件签发单的公文可直接加盖公章。

2.其他文件材料盖章需在《盖章登记簿》上统一登记,明确盖章日期、事由、经办人、承办处室,除单位派车、个人公积金申领等例行性事务盖章可直接由处(室)长签字办理外,其余均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必要时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3.特殊情况急需盖章的,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征得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可先行盖章,但事后应及时补签;对重要文件不得先盖章再补签。

4.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确有特殊需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

5.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拒绝加盖公章。

6.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7.规范使用印章,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8.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委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3.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4.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10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11

一 概述

1、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升公务车使用效率,确保使用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范围

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请用车。

2 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 权责

1、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管理。

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调度。

所有公务车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车辆的钥匙管理等。 车辆的日常保养,投保事宜及保险单的管理。 公务车加油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务附属资料管理。

公务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卡及附属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务车的备用钥匙,备存一份于公司财务部保管)。 公务车加油卡办理、冲值。

四、公务车申请使用流程

(1)、工作时间使用

1、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交管理部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管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附件二),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管理部和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管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4、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的,获得总经理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可使用公务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5、公务车使用人每次用车结束后,应自觉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上的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时间使用

1、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关规定

1、公务车使用者仅为取得有效汽车驾驶执照者。

2、驾驶员与使用者应爱惜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齐。

3、驾驶员为公务车具体负责人,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并负责公务车日常管理与维护,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养。

4、公务车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行车守则,出车前、行车中、返回后检查。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

5、公务车驾驶员对公司公务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定期维护与保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三)。自觉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发现车况不佳或损坏及时向管理部报告车况,征求车辆处理意见。

6、公务车驾驶员每天及时向管理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以便管理部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8、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4)由于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

9、对于领导特批的私人用车,对其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0、公司正式员工婚、丧(直系亲属)事件用车,可由公司派司机提供车辆一台并免费使用一天时间,如需车辆二台或二天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公务车在使用途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先抢救伤患人员,及时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总经理报告。

六 其它

1 财务部每月填写《公务车加油统计表》(附件四)与《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与财务部核对车辆用油台账,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 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油料费用的须报公司批准。

3 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公司公务车为公司财产,任何人无权损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论处。

附件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件二《公务出车登记表》 附件三《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 附件四《公务车加油统计表》 附件五《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

七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学校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各部门公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章包括校级公章、法人章和部门公章。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公章由归属部门保管。

第二章 公章刻制

第四条 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校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公章。

第五条 各部门公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校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公章管理

第六条 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专人掌管;部门公章由各部门专人掌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七条 校级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校办公室,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内,公章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八条 掌管公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利益。

第九条 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因机构名称变更启用新公章或其它原因停用公章,应将原印章缴回校办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启用印章或停用印章应由校办公室发文公示。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使用

第十一条 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控制范围、规格。严禁滥用公章发文、发函、出具凭证。

第十二条 以学校名义发出各种公文、公函、重要申请必须填写《发文稿纸》,各类证明材料则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经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重要材料如需备案,须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中明示并注明备案科室。

第十三条 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必须经校长或主管校长批准,方可盖章。各部门的一般性合同,须经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十四条 对内、对外发放的各种证件、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时,须由颁发证件、证明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十五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需盖学校公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校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 学生如需学校出具在读证明、学历证明、毕业证明等有关证明时,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盖章。教师需学校出具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时,应经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后,方可盖章。除此之外的其它证明、申请等均由各部门出具证明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第十七条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十八条 使用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部门公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