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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改通知书(汇总9篇)

发表时间:2023-06-03

安全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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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改通知书(篇1)

..........xx :

经蜀山街道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安全存在以下隐患:

.................................................................x

.................................................................x

.................................................................x

.................................................................x

.................................................................x

要求在...年xx月xx日前完成整改。

收执人签字:

安全整改通知书(篇2)

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及各项消防管理规定,本司消防管理部门消防工作督导员于年月日对贵司进行消防检查,发现贵司存在下列消防隐患,请贵司接到此通知后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于年月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司,本司将再次派人员到现场检查核实。

消防隐患说明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业户签署:

年月日

安全整改通知书(篇3)

单位名称:

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技术事故发生,保证企业正常运行和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根据有关安全规定,公司风险分析小组于xxxx年xx月xx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下列安全隐患,特给你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望接此通知书后必须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将整改情景于xxxx年xx月xx日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报告我科。我科将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填写“复检结果评价书”存档。逾期不整改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安全隐患整改资料:

整改单位负责人(签字):

安全主管经理(签字):

安全科(盖章):

签发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安全整改通知书(篇4)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安监管责改〔〕号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项问题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共页第页

安全整改通知书(篇5)

签发人、施工队:

您单位在xx市xx佳苑4#7#住宅楼违反《安全生产施工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特通知你部门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内容:

1、木工、钢筋工等违章私自接电源线,盘前走线。

2、现场与料场到处都是钢筋材料(成品与废料),没按安全与文明施工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料净。

3、木工机械没按规定设置安全挡板,电锯现场(特别是电锯周围),废料没及时清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弯曲机位置不正确,阻碍行走。

限期整改时间:3日内完成整改。

签收人:xx

签发时间:20xx年x月x日

安全整改通知书(篇6)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和温床。企业只有通过全范围、全方位、全过程地去发现存在的隐患,然后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治理各类隐患和问题,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协助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等法规、规范要求。现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使用要求说明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城内的物质条件(如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二)隐患分级:隐患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管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是指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

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四)隐患治理: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当由企业(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一)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他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责任人。

(二)企业应当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单位、部门、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范围,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三)企业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四)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六)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

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七)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八)企业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九)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企业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当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三、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保障

(一)领导层:由企业一把手担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负责人,通过安委会、领导办公会、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到其日常工作的范围中,亲自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及时准确把握情况,发出明确的指令;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在其职责中明确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将有关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帮手。其他有关领导也要在各自管

辖范围内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管理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骨干力量,主要工作是编制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培训各类人员、组织检查排查、下达整改指令、验证整改效果等。还要通过监督方式对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及所有员工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方位和全员化。

(三)操作层:按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员工要有高度的隐患意识,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并注意做好记录,为统计分析隐患留下资料。

四、企业的隐患排查

(一)要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长,需要制定一个比较详细可行的实施计划,确定参加人员、明确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程序安排、排查记录等内容。为提高效率也可以与日常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工作或内审工作相结合。

(二)要采取不同方式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可分为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类别。

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

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安全整改通知书(篇7)

《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及《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管理办法

1、《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的发放范围。

各级人员在检查二线施工影响既有线安全时发现以下10类问题,可以签发《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1)、因二线施工开挖直接危及牵引供电和电力设备基础稳定的问题。

(2)、因二线施工开挖可能造成既有牵引供电和电力设备基础周围排水不畅、发生垮塌滑坡的问题。

(3)、因二线施工开挖造成既有设备周边建筑物、树木或通讯、电力线路等基础不稳,垮塌后可能危及牵引供电和电力设备运行安全的问题。

(4)、因二线施工弃渣可能造成既有牵引供电和电力设备基础周围排水不畅、发生垮塌滑坡的问题。

(5)、因二线施工弃渣造成既有设备对地距离不够,危及设备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问题。

(6)、因二线施工所搭建的辅助设施侵入既有牵引供电和电力设备限界的问题,或在受到外力作用时可能侵入既有设备限界的问题。

(7)、施工单位的料具放置存在危及既有牵引供电和电力设备运行安全的隐患的问题。

(8)、未按规定对既有设备进行防护的问题。

(9)、“天窗”点外爆破无供电人员配合、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措施进行的爆破。

(10)、未按规定提前进行技术交底而新开始施工的问题。

(11)、使用大型机械存在影响既有设备安全的问题。

2、《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的发放范围。

(1)、发放《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后施工单位不整改的。

(2)、无《施工安全协议》施工,超《施工安全协议》的时间、范围和施工内容进行施工、《施工安全协议》未经路局审核批准擅自开工、施工未纳入路局运输计划等问题。

3、《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及《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的发放程序。

(1)、《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经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后(若施工单位负责人不签认,则在《通知书》上注明施工单位拒签),一份交施工单位,一份由发放的班组(部门)留存,一份交施工区段所属车间。

(2)、各级检查人员在发放了《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电传或用电话将通知书内容报段调度,段调度根据与发放通知书人员的通话内容,复制一份通知书(空白通知书由工程科提供)。并通知工程科,由工程科决定是否需要电传安工指和安康安监分室,若需要段调度立即电传安工指和安康安监分室,并在次日交班会上进行通报。

(3)、各级检查人员在发现严重危及人身、行车和既有设备运行安全的问题需要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应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用电话报段调度,由段调度通知工程技术科、安调科和相关领导,经有关部门和领导会商后决定是否发放《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或协调安工指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未经工程技术科、安调科协商和相关领导批准,各级检查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发放《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4)通知书发放部门对通知书所列问题要盯住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要及时向工程科反馈。对发现的短期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在段、车间、班组问题库进行登记。

4、《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及《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的归档。

(1)、段调度收到车间、班组发放的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及《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后,应在专用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2)、通知书由段调度统一编号,编号按照年、月、日组成。如20xx年4月第一张通知书的编号为“080401”。

(3)、车间、班组通知书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安全整改通知书(篇8)

单位:________

经____年____月____日对你单位安全生产进行了排查检查,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安全,限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否则,将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申请相关执法部门对你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检查人签字:____________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wEi508.coM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整改通知书(篇9)

各社区(村、居)、镇机关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近日,我县境内发生一起学生在校外就餐食物中毒事件,、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处置后续工作的同时,并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肥食安委〔201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立即在全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隐患紧急排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重点

检查对象包括本镇辖区内涉及生产、销售食品的餐饮业和商店。重点检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和相关产品、小餐饮、城乡结合部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薄弱区域。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7月10日—7月15日)

对镇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流通业、餐饮服务业、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及食品流动摊贩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需登记造册,并逐户确定整改期限。各社区(村、居)要按照全县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方案的要求,及时向镇食安办提供相关检查对象登记汇总材料,由镇食安办结合摸底排查情况,统一收集、汇总和完善。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7月16日—20日)

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和苗头,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镇直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村、居)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毕的,责任单位要列出整改进度表,定期汇报整改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7月21日—25日)

镇食安办认真总结此次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因特殊情况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跟进督促。镇直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村、居)要分别于7月12日、22日将隐患摸底排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报至镇食安办,联系人:聂尔仁,电话:13965136278。

三、工作要求

此次食品安全隐患紧急排查整改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居)要切实担负起一级网格的属地监管职责,负责本区域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协调纳入网格化监管人员,全面、及时开展好各阶段工作。镇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

镇食品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社区(村、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不主动、整改不到位、监管无措施或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