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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集锦9篇

发表时间:2023-05-15

限期整改通知书。

我们根据您的实际需求编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在我们学习、工作的环境中,对于公告或通知已经习惯了。公告通知可能大小不一但都具有着重要的指示作用。

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篇1】

限期整改通知书(存根) NO: :

为规范篆新农贸市场经营行为,健全市场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场经营秩序,我处于20xx年 月 日对你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经查,你处存在占道经营行为,违反《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篆新农贸市场管理相关规定。限你处在收到本通知后一天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大观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x年 月 日

送达人: 签收人:

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篇2】

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3月10日,你单位所属车辆鲁AC1920(城建号2672),在运输建筑渣土过程中,在二环西路出现装载过量、密闭不严、无准运证、不服从管理等违规行为,累计违规扣分超过30分。依照《济南市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日常管理记分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市建筑渣土整治办公室责令你单位该车辆限期整改,整改时间自20xx年3月19日至20xx年4月19日,并将车辆标识牌收回,上交市建筑渣土整治办公室。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渣土运输,否则,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年三月十九日

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篇3】

工程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编号:

项目经理:

东利脚手架

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日期:

检查部位:钢管脚手架和门式脚手架安全隐患

整改内容:

1、一层东、北转角部位的外立面门式脚手架未进行整体连接。

2、北立面剪刀支撑钢管搭接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管脚手架搭接长度和扣件不足等)

3、临街人行通道护棚转角内侧无扫地杆连接固定。

4、北立面脚手架个别部位缺少扣件,个别部位扣件紧固不牢,墙支撑连接件数量不足。

5、院内主楼通道人行护棚只搭设单层防护顶棚,未按规范要求搭设双层防护顶棚。

6、酒吧位置、裙房西立面及人行通道护棚所搭设跳板均未钢线捆绑固定,存在安全隐患。

7、酒吧位置悬挑脚手架,应监理单位要求202X年X月X日之前拆除完成,否则无法恢复现场施工。

8、西立面临街人行通道护棚,顶层硬防护跳板搭设间距不紧密,跳板与钢管架未进行钢丝捆绑固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9、西立面临街盘扣式脚手架防护网铺装完成后,出现松动,部分已开线,影响我司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责令20__年6月4日之前维护完成。附:现场相片(10张)

负责人签字:

专职安全员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202X年X月X日

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篇4】

城管机关发出询问通知书,是为了调查取证,查清案件事实;而城管机关发现有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改正,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后和限期整改通知书两者没有必然的先后顺序。

如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先行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才能作出行政处罚的,若当事人自行整改,一般不会作出行政处罚,比如违反市容环卫方面规定;如果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必须先行责令,拒不整改才能作出行政处罚的,则有可能作出行政处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个案需具体分析。

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篇5】

为加强流溪河流 m. 域水环境保护,改善流溪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广州战略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全面开展流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流溪河自源头至下游南岗口与白坭河交汇处的所有干支流的集雨范围内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具体范围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范围执行。

本通告所指的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5000米区域的范围以及流溪河各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区域的范围,由市和各有关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20xx年12月31日前以地图(带座标)、文字说明等形式公布。

二、流溪河干支流河道管理范围、源头区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林地应当划定为生态公益林,作为水源涵养林予以保护,除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外,不得采伐。

三、在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5000米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下列设施、项目:

(一)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垃圾填埋、焚烧项目;

(二)畜禽养殖项目;

(三)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旅游项目;

(四)造纸、制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石棉、水泥、玻璃、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其他设施、项目。

改建前款规定的设施、项目的,不得增加排污量。

20xx年6月1日前已合法建设但不符合功能区划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设施、项目,由所在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6月1日前分期组织搬迁;逾期未按照要求搬迁的,依法予以关闭。

20xx年6月1日前已建成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项目,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设施和项目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属违法建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依法查处。

四、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水务、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流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流溪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和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于20xx年底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流溪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和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优化产业布局,通过“三旧”改造、“退二进三”等城市更新改造政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流溪河流域产业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应当优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

五、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弃置或者倾倒余泥、余渣、泥浆、垃圾等废弃物;

(二)种植除堤防防护林之外的高秆农作物和树木;

(三)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或者利用河床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四)擅自采砂等破坏河床的行为;

(五)擅自占用、填埋、圈围、遮掩、围垦河滩或者水域等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

(六)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葬坟、挖窖、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考古挖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水务、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六、依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除符合经批准公布的流溪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防洪、抗旱、供水、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域环卫保洁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外,禁止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宾馆酒店等其他建构筑物。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进行野炊、烧荒、毁林等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违反规定的,由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流溪河干支流河道、水库进行投放饵料的水产养殖。违反规定的,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污染物。违反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八、禁止在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流溪河流域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河道、河涌、湖泊、水塘、水库、灌溉渠等水体设置排污口的,应当依法经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及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九、被列入向流溪河流域内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对水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如实记录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在排污单位主要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显示牌,并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政府网站实时公布排污情况。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将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

十、流溪河流域内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工矿企业、工业园区、居住小区、旅游宾馆、餐饮企业应当在20xx年12月31日前,自行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自建污水管网接驳公共污水管网,确保其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所在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要求。

前款规定的工矿企业、工业园区、居住小区、旅游宾馆、餐饮企业,尚未配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污水管网未接驳公共污水管网的,不得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建设项目。

十一、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和本辖区重要水源保护目标,于20xx年4月30日前划定、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位于流溪河流域内畜禽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户),应当于20xx年5月31日前自行停止养殖活动,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并关闭、搬迁,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二、流溪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综合流溪河流域的排污口设置、水污染及其防治、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水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与利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其排污数据、行政处罚等信息,每季度在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主页和本市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流溪河流域内排污口的位置、数量、排污情况及水污染防治情况、排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等信息,每月公布流溪河流域内主要河涌及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状况。

十三、有关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落实《广州市主要市管河道堆场整治规划(20xx-20xx 年)》,在20xx年6月1日前完成对流溪河干流沿岸堆砂、泥土搅拌站、建筑渣土等的清理整顿。

十四、流溪河流域内的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分段管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全面强化流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流溪河流域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综合整治工作。

十五、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流溪河流域的保护、管理和监督,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流溪河流域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鼓励、支持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流溪河流域保护情况的舆论监督和宣传报道。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参加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开展流溪河流域保护活动提供协助。

十六、整治期间,流溪河流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整治工作。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年4月22日

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篇6】

福建____有限公司:

根据本月考评及每日巡视记录,日常保洁总体还算良好,但是仍有许多地方经常出现卫生漏洞,现提出如下整改内容,请予以整改。

1、在入口建筑周围、停车场,康乐健身广场、儿童乐园主园路旁的花台、路缘石和路面上的泥土应立即清洗。

2、在入口建筑旁的临时休息室,堆积的垃圾要及时清运,保持地面干净。

3、在管养区域内路旁和绿化带上的其他非垃圾物如小石头、小砖块、木头竹竿及其它残留物等要及时清理。

4、康乐健身广场和儿童乐园的主园路两旁要用工具做出泥土沉积沟槽,并定时清理沉积槽,以防浇灌绿化时泥土污染路面。

5、工具室即将交付使用,请按合同约定内容配置各种工具、车辆及物品。

6、为提高保洁质量和效率,树立公园西湖区域保洁队伍的形象,要求保洁员应配备保洁车,相应工具统一存放保洁车上以免来回取用工具浪费劳力和时间。

以上整改请立即执行,月末考评将结合本整改内容进行考评。

特此通知!

____城投物业有限公司

20____年10月17日

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篇7】

湖北XX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9月20日,我厅组织专班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实,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一、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没有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等问题。《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工联电子[20XX]137号)明确规定:对产生的四氯化硅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你公司没有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等规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20XX年11月30前改正以上环境违法行为。若规定期限内不能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厅将依法对你公司实施停业等更严厉的处罚。

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篇8】

我调度中心于8月31日组织各部门进行了“文明施工”专项检查,问题如下:

1、主井第9、11、22、36节风筒漏风

2、主井22节风筒处底板浮矸多

3、1#交岔点施工图牌板吊挂不平直

4、充电硐室无3米长的敲帮问顶工具

5、608队变电所施工图牌板内容未更换 6、1#交岔点底板积水淤泥多

7、1#交岔点开关上的电缆吊挂不整齐

8、主井联络巷底板碎石未清理

9、主副井井筒电缆上灰尘多

10、风井变电所室内粉尘多

11、变压器下、空压机房、绞车房周围杂草多

12、风井井筒电缆灰尘多

13、风井充电硐室通风道无材料牌板

针对以上问题要求你单位于9月2日限期整改完毕。如有一项未整改罚款500元。

调度中心

xxxx年x月xx日

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篇9】

占道经营的个体户:

连日来,xx城管中队开展龙凤新区城市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包括:

违章占道、乱停乱放的车辆,未进店经营、乱搭乱建的临街商场、店铺,占道经营、乱贴乱画及违章搭建遮阳伞或太阳伞及未落实“门前四包”等有损城镇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自x月xx日至x月xx日为宣传发动阶段,x月xx日至xx日为自行整改阶段,x月x日至10日为强制执行阶段。对x月底以前未自行整改到位的经营户,xx镇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xx城管中队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