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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通知精选

发表时间:2023-05-12

高温补贴通知。

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很多地方都遇到过公告通知。 关于公告通知,有的事情大到需要全体员工参与,有的事情小到只需要一个人即可解决,无法一概而论,写好公告通知,借鉴优秀范文必不可少?希望大家喜欢本文!

高温补贴通知 篇1

一、杭州高温费发放标准公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65号)规定:

1、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2、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3、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4、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同时废止。

二、高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高温补贴可以纳入最低工资中么?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由此可见,杭州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两个个档次,从最高每月300元到最低200元不等。高温补贴发放的月份为四个月,从每年的6月开始。除了发放高温补贴外,企业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保证高温环境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如果企业没有发放补贴,职工可以向杭州劳动监管部门反映。

高温补贴通知 篇2

全体伙伴: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及标准:

发放时间:6-9月份共四个月;

发放标准:食堂、保安、保洁、司机、水电工等岗位200元/月/人,其他工作人员150元/月/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当月请假(各类假期)超过10天(含),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通知 篇3

公司各厂、部、办: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的《关于高温补贴发放政策》,20湖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7月份到9月份,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月。为了符合湖南省最新高温补贴政策要求,湘潭公司年的高温补贴标准调整为150元/月,发放的`时间:7月、8月、9月共三个月,具体根据员工出勤率进行核算。

另外,在高温期间,请各厂部做好员工高温防护工作:

一、请各厂部将防暑降温药品发放到位,必须为室外作业员工配备足够的防暑降温药品,作业前先服用;

二、请后勤管理科安排防暑降温饮料以及绿豆汤配送;

三、高温条件下作业以及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注意作业期间的避暑和休息;

四、请各厂部合理安排室外作业人员作业时间;

五、请各厂部健全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置、合理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7月到9月,共3个月。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高温补贴通知 篇4

公司各部门: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20xx年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完成好工作任务,经公司研究,决定发放20xx年度高温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间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非正式员工不予发放。

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共4个月(6—9月),每人总计600元。

根据当月实际考勤情况,按月随同工资发放到帐。

高温补贴通知 篇5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高温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发放时间: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高温补贴通知 篇6

各位员工:

由于最近桑拿天气,高温天气较多,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我公司结合自身的情况,为了使得全体职工身体的健康需要,现将高温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车间工人每人每月120元,办公人员每人每月60元,发放日期为每月的26号,自本月开始实施,到九月份结束,共计三个月。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通知 篇7

一、杭州高温费发放标准公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65号)规定:

1、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2、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3、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4、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同时废止。

二、高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高温补贴可以纳入最低工资中么?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由此可见,杭州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两个个档次,从最高每月300元到最低200元不等。高温补贴发放的月份为四个月,从每年的6月开始。除了发放高温补贴外,企业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保证高温环境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如果企业没有发放补贴,职工可以向杭州劳动监管部门反映。

高温补贴通知 篇8

近日,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第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海南、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高温补贴通知 篇9

5日,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对所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统一执法日活动。专项检查将持续到7月底。据悉,统一执法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2人,检查用人单位1428家,涉及劳动者98123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56份。其中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成为重点检查项目,违规不发最高可罚款2万元。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统计,截止到20xx年6月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6.36万户次,同比增长34.3%;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053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69件,共为1.0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