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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培训通知5篇

发表时间:2023-04-21

考试培训通知。

在每个人日常的生活环境里,大家都比较在意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竞争力。今天实用文书网的编辑为您提供考试培训通知,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考试培训通知 篇1

关于开展浙江省2014《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浙建站市﹝2014﹞38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我省2014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从业登记范围

浙江省2014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含增项合格者,名单详见浙造人管〔2014〕3号),2012、2013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未办理从业登记的人员一并受理。

二、从业登记条件

(一)受聘于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二)无下列不予登记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业的;

3、逾期登记且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

4、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受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6、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受行政处罚,且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登记被注销的,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它情形。

三、申请从业登记应提供下列资料1、2014考试合格人员上交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增项考试合格人员需上交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

2、从业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

3、身份证复印件;

4、2014造价员考试合格证明(可通过造价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下载打印),2012-2013考试合格的人员需提供造价员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每年10学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人事存档证明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7、如本人工作单位已做变更,从业登记时应一并办理变更手续,需递交书面申请同时在资质资格监管系统内提交变更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造人管〔2010〕6号)的规定。

以上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

四、从业登记申报时间及程序

2014年7月14日至18日,申请人按规定要求准备照片及有关书面资料,经所在单位对“申请表”和有关资料审核同意后,市属单位的从业登记申报资料报市造价管理机构,省属单位从业登记申报资料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后,将从业登记汇总表(附件2)与1份申请表,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公布从业登记合格人员名单,并核发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本次未办理从业登记的人员只核发造价员资格证书,造价员资格仍然保留,1年后申请从业登记的,须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办理。)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浙江省2014造价员从业登记申请表

2、浙江省2014造价员从业登记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考试培训通知 篇2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涉密人员保密防范意识,强化保密基本知识技能,学校计划于xx年10月25日组织全校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及考试,现将本次培训及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xx年10月25日下午 14:30—16:30。

二、 地点:校本部北院交通科技大厦六楼602会议室

三、 内容:党政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常识、保密宣传片展播

四、 参加人员:校保密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单位兼职保密员,相关学院涉密人员。

说明:

1. 本次考试形式为闭卷,标准答案由培训讲师当堂讲解。

2. 试卷由校科技处保密办公室批阅、存档,考试成绩在校保密委员会内部通报。

请校内各相关单位人员务必认真对待,准时参加。考试时请关闭手机。

联系电话:xx

联系人:屈卉

科技处保密办

xx年10月21日

考试培训通知 篇3

浙江科技学院造价员考试培训通知

一、培训时间

1、根据浙江省造价总站的具体安排时间定,大约是每年的3月底报名,5月中旬考试;

2、学院初步定于4月中旬的三个周末,约6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10级土木工程(包括国际班)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能取得毕业文凭的学生)

三、收费标准(共700元)

学费600元(其中

1、《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收费200元,2、《工程计价建筑工程》收费400元),参加培训的同学发模拟题多套。

报名费100元,交省造价总站。

教材费和定额手册费自理(允许携带的资料清单如下:①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②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关教材及考试资料可以到莫干山路693-1号广达书店(电话88085976)购买。

四、培训教师

外聘教师讲座6天。本校教师参与组织和培训辅导。

五、培训地点

本校200人以上的多媒体教室(100人内可以使用C2-318)

六、培训方式

外聘教师主讲、本校教师辅导答疑

七、报名方式

学院统一确认报名,学生自愿网上申请,统一报省造价总站审核通过

八、取证时间

考试合格者,凭毕业文凭到省造价总站领取

建工学院

2014年2月21日

考试培训通知 篇4

关于2011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的通知(0908)

各地市分公司、工程浙江分公司:

为使各位考生顺利通过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浙江省通信管理组织的2011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认证考试(浙考发„2011‟36号),经与省通管局、江苏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通信工程学院联系,中国通信工程师网校的网络培训系统对我公司考生开放,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

解放军理工大学通信工程学院

二、培训方式

网上授课,考生自愿报名参加。

三、培训费用

280元/人。

四、报名时间及缴费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6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陆中国通信工程师网校()注册报名。考生报名需先行在“中国通信工程师网校”

注册学员代码、选择课程、填写个人资料,然后通过邮政汇款方式交纳学费,汇款时请务必在附言栏(事由栏)里注明您的学员代码、培训专业以及联系方式,并注明为“浙江考生”。网校会在汇款后2个工作日内为您开通相应课程的听课权限。如果您想尽快开课,汇款后请将汇款凭单号码、学员代码和培训专业以短信的形式发至***(张露露老师),网校会在收到短信后1天内为您开通课程的听课权限。

汇款地址及单位:南京市御道街标营2号41号信箱(理工大学通信工程学院)邮编:210007联系人:张露露老师

联系电话:(025)80828128,***

联系时间:8:00-12:00,15:00-17:30

五、注意事项

1、由于报考中级设备环境的考生较少,网校暂不开展网络培训。考生如想学习综合能力课程,可报名参加,费用为140元/人。

2、网络培训为知识点串讲,以便学员系统了解并掌握课程体系及内容,不分析考试重点,不进行真题讲解。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由于网校向考生开放使用权限时,部分专业所需要的权限高于江苏考生,所以在向网校汇款时,请务必注明为“浙江考生”,以免影响听课。

4、传输与接入专业的考生特别注意:在选课听课时“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两门课的专业课均应选择,综合能力只要选其中之一。

5、使用网校课程时,请务必先查看网校首页的使用说明,每门课程只能观看一次,如需重复观看需要重新付费,请考生务必注意。

6、因缴费方式繁琐,各单位可酌情组织统一缴费。请各地分公司综合部报备参加培训人数,于与9月30日前上报省分人力资源部。请各考生做好时间安排,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习,勿影响正常工作。

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二十日

考试培训通知 篇5

为提高中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应试能力和通过率,我校拟举办xx年中医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我校毕业生及周边区县乡镇卫生院具备中医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xx年5月30日-6月26日,培训共计196学时(其中理论164学时,技能32学时)。

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培训地点: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四、培训规模:本期培训限招学员300名,额满为止。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xx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2.报名地点:三峡医专职业培训部(学术中心105)。

六、其他:报名时交培训费980元,正面一寸免冠照片1张。

咨询电话: 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weI508.com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xx版)》的通知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xx版)》修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