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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管理制度其一

发表时间:2022-11-27

员工管理制度方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会应用到各种各样的文书,实用文书有着很重要的优点,实用文书怎么写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化验室管理制度其一”,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一、文件、资料及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二、从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所获得的文件、资料,要送总经理及相关人员阅读,涉及需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办理,读阅后专管人员将文件,资料进行登记,搜集、归档。

三、公司内部制发、出台的文件,要及时送达有关部门,同时进行登记,搜集、归档。

四、对公司的各种原始记录,进行搜集、归档,以便今后查阅对比。

五、各种文件,资料收存归档时,要分类别,目录清楚,便于查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六、若因需要查阅和提取文件、资料,要先经业务部经理同意,查阅和提取要进行登记,记录,并由查阅人签字,提取的文件,资料要近期归还,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

扩展阅读

制度范文: 化验室管理制度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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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液、特定化学物质操作实验,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化学药品所有过程中需穿鞋子。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实验禁止储藏在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内。

三、药品领用、储存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必须遵守操作守则、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药品。

3、领取药品时,应看清楚药品危害标识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害性药品必须要在特殊排烟柜机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化学药品必须放置于具有抽气装置的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的化学药品必须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7、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废弃药液、过期药液、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列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和照明线共用,谨防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内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发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使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丝替代,室内照明用具保持问顾客用状态。

4、实验室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进行检查。

5、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

6、手上有水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应电)。

7、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他防护罩。

9、电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0、如电气设备无接地设施,勿使用。以免产生感应电或漏电。

11、作业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气等,安全后方可锁门。

五、环境卫生

1、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2、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在指定场所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须保持清洁。

5、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6、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随时捡拾地上垃圾,保持实验室清洁。

规章精选: 化验室管理制度最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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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目的

本文的目的在于规范质量监督管理部化验室安全管理。

2.制定范围

本管理程序适用于质量监督管理部在化验室工作时的安全管理。

3.化验室安全常识

3.1防火。

3.1.1化验室中的易燃品、强氧化剂、易挥发物要按规定妥善保存。

3.1.2化验室严禁吸烟。使用可燃药剂,如丙酮、甲醇等,要防止蒸气逸散,操作时远离明火和热源装置。

3.1.3实验进行加热燃烧时,检查周围区域,不离人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1.4常检修电器设备,防短路、超负载等原因而引起的线路着火。

3.1.5化验室应备有防火砂箱或砂袋,石棉布和各类灭火器。防火器材要放在固定便于取用的地方。

3.2灭火。

化验室一旦着火,应采取以下措施:

3.2.1防止火势扩展,移走一切可燃物,关闭电闸,切断电源,停止通风。

3.2.2扑灭火源。有机溶剂泼洒着火时,可用湿布、石棉布或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救。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湿布压灭火焰,面积燃烧大时,可就地打滚。

3.2.3扑救化学药品的火灾注意事项:与水发生剧烈作用的药品,不能用水扑救,可用砂扑救。

3.2.4有机溶剂如比水轻,不可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砂土扑救;比水重的有机溶剂,如四氯化碳,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3.2.5反应器内的燃烧(如油浴着火),用石棉布盖住,隔绝空气使火熄灭。

3.2.6蒸馏加热时,冷凝效果不好,易燃蒸气在冷凝器顶端燃着,应先停电火,再扑救。绝不可用塞子或其它物件堵住冷凝管口。如由于冷凝水未开引起燃烧,不要放入冷水,造成冷凝管炸裂。

3.2.7水槽失水位又有加热盘管时,应先关闭电源,等待盘管足够降温后补充水。

3.3防爆。

3.3.1氢气瓶开关阀门必须按照操作步骤,氢气瓶身要有防震橡胶圈防护,氢气瓶存放地要保持通风。

3.3.2化学药品存放地必须保持通风。药品库要装防爆灯。

3.3.3化学药品和气瓶、液氮瓶严禁阳光照晒。

3.4防窒息。

3.4.1操作药品柜,不要将头伸入柜中,闻到不明气味,首先回避通风。

3.4.2氮气瓶存放地保持开窗通风。

3.4.3如化验室未开通风装置,禁止操作液氮。

3.5防烧伤。

3.5.1电炉操作、油浴操作、马弗炉操作必须戴防烫护品。

3.5.2液氮操作要戴皮质或石棉手套。液氮操作务必轻拿轻放,防止液氮快速冲出。

3.5.3高温样品取样,必须穿戴防护手套和面罩。

3.6防止腐蚀。

3.6.1腐蚀类刺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氟酸、冰醋酸等,取用时应尽可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搬运时必须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颈。

3.6.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中进行,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缓慢地将硫酸加入到水中!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时,大量放热,也必须在耐热容器中进行。浓酸和浓碱必须在各自稀释后再进行中和。

3.7用电安全。

3.7.1化验室用电要根据设备及房间用电总功率配备电源。

3.7.2化验室电源电压要稳定,应定期检查电源电压。

3.7.3化验室照明和设备用电要分开,各项电源要匹配好。

3.7.4精密仪器需要有稳压装置。

3.7.5化验室电源要和生产车间用电量大的设备电源分开。

3.7.6化验室电源要有地线.三相五线制。

3.7.7 110v电插座要明确标识。

4.进入化验室须知

4.1进入化验室内,禁止大声喧闹,相互追逐。

4.2进入化验室内,严禁吸烟。

4.3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严禁触摸检验设备及药品。

4.4严禁携带、食用各种食品和饮料。

4.5进入化验室内,坐、立、衣着应讲文明。

4.6进入化验室内,应保持室内的整洁,注意言谈举止。

4.7严禁化验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4.8严禁在化验室内进行亲朋好友拜访活动。

4.9化验室内禁止躺卧、睡觉。

4.10化验室内禁止看与专业无关的书及报刊。

4.11未经同意,禁止从化验室拿取药品或其它物品。

4.12严禁在化验室内各种记录本上涂画。

4.13进入工作场所,请注意各类安全标识。

4.14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的有关保密条例。

4.15禁止私自外借公司及部门的各种技术资料。

4.16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程及制度。

5.化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5.1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5.2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5.3化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有肥皂洗手。

5.4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加热及化学反应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5.5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5.6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防止炸裂),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5.7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5.8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5.9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白大褂。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最好能做到实验时都戴上防护眼镜。

5.10必须有专人进行周期性的安全巡检,并真实记录。

5.11分检操作现场严禁大量摆放化学药品,按规定领用化学药品。

5.12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随意移动各类定置摆放物品。

5.13化验室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安全审批,并采取防护措施。

5.14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工作台,按规定确定安全后方可离开。

6.化验室安全巡检制度

6.1每倒班运行班长负责当班的安全巡检工作,巡检结果记录在交接班日志上。

6.2倒班当班的巡检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设备运行情况及卫生状况。

6.3每周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做一次彻底的安全巡检工作,并记录在安全巡检记录表上。

6.4安全巡检工作主要内容:消防器材、电源插座接线、气瓶安全、环境异音、环境异味、不明试剂或不明用途物品、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着装、设备运行状况、照明系统状况。

6.5设备维护技术人员每早上做一次设备运行状况安全巡检。

6.6巡检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化学药品管理规定

化验室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要求所有化验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7.1所有化学药品必须存放在指定柜斗位置,并贴上标签。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腐蚀性试剂宜放在无锈钢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7.2化学药品的存放应安全合理,尽量相互隔离存放。化学药品要按无机物、有机物分类存放,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存放,盐类中按金属活跃性顺序分类存放。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7.3拿取试剂必须至少戴一次性pe薄膜手套。对于危险性化学药品的操作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品。

7.4无标识的药品未辩明前禁止使用。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7.5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的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过保质期的化学药品禁止使用。

7.6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化学废液倒入指定桶内,严禁排入下水道。

7.7禁止将化学药品私自带出化验室,禁止用于其它非化验专业用途。

7.8使用化学试剂应先学习阅读《msds化学危险品安全说明书》。

7.9化学药品要填写出库入库试剂登记表。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7.10化学药品由专人负责进出库管理。与化学药品领取人共同遵守领用制度,出库入库实行登记制度。

7.11剧毒品、高危险化学试剂应锁在专门的保险柜中,由部门领导负责管理,实行使用人和领导双人登记签领制度。

8.药品室入库及领用管理规定

8.1化学药品由管理人从公司仓库领回,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放入药品室必须填表详细登记。

8.2化学药品使用人按实验要求领取所需药品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试剂名称、规格、数量。

8.3药品领用实行使用人与管理人双人登记制度。没有药品管理人的签名,领用人不得擅自取用任何化学药品进行使用。

8.4没有标签及标签模糊的药品,领用人有权拒绝领用。

8.5瓶体破裂并导致泄漏的药品,领用人有权拒绝领用。

8.6药品领用后,多领或不再使用应立即退回药品室。

8.7剧毒药品的领用,必须要有使用人、管理人签字和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剧毒药品的使用,要求两人在场。用后未使用完的剧毒药品,同样要实行领用双人共同复核程序检查药品重量无误后入柜存放。

9.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9.1化验室目前使用的气体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氢气(可燃气体)、氩-甲烷混合气体(可燃气体)、氮气(不燃气体)压缩空气(助燃气体)。

9.2化验室目前使用的气体除压缩空气外,均以高压钢瓶装载。

9.3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的房间,并且要严禁明火,防曝晒。除不燃气体外,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内。

9.4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敲击、滚滑或剧烈震动。

9.5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

9.6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不得漏气。

9.7减压器上压力表损坏,必须更换。

9.8开启钢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动作要慢,以减少气流摩擦,防止产生静电。

9.9保持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一般应保持0.2~1 mpa的余压,备充气单位检验取样所需及防止其它气体倒灌。

9.10满瓶、空瓶要标识,并注明日期。开关气瓶要求登记压力。

10.液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0.1化验室液氮瓶在使用前应检查其外观质量,如发现容器外观有缺陷,应停止使用。液氮瓶的外壳已承受使用、运输环境的大气压压力,在使用或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严重碰撞或重压,将会使容器外壳表面发生凹陷,导致瓶体损坏或失效。

10.2当需要进行液氮补充时,其液位的高度不得高于容器颈管的下端平面。

10.3使用完的液氮空瓶应及时贴上内容完整、清晰的标签。

10.4装满液氮的瓶体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长期贮存时应注意定时检查液面和容器外表有无冷凝水和结霜现象。

10.5使用液氮时拿出瓶盖的动作应小心轻缓,液氮勺放入及装满液氮出瓶的操作动作要轻拿轻放。用完液氮后要及时盖上盖子。整个操作过程中,

10.6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进行液氮的操作,身体不要接触液氮和被冷冻的金属提勺,防止被冻伤。

10.7当需要检查液氮瓶内贮存量时,可使用细木、竹杆插入液氮视其结霜高度(液面高度)的方法,切勿用空心管插入,以免液氮从管内冲出飞溅今后伤人。

11.化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规定

为确保分析检测的质量,化验室环境应做到以下要求:

11.1正常工作电源电压220v±10%,频率50hz±0.5hz ,贵重精密仪器应配稳压电源。110v设备可配变压器使用。

11.2化验室室温正常保持在25±5℃;在冬天条件下,部分区域应加热控温,确保分析检测的正常状态。

11.3化验室湿度尽量保持在40%-70%,可用空调除湿。

11.4不能有地面振动、电磁干扰、阳光直射;仪器室噪声应小于55db,工作间噪声不得大于70 db。

11.5化验室应有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清洁、整齐、有书面的规章制度管理。

11.6化验室应有通风设施和良好的照明,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

11.7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用餐,严禁奔跑,严禁光脚、严禁穿高跟鞋,严禁远距离丢传物品。

11.8实验过程应穿好各自的防护用品,如白大褂、橡胶手套、护目镜、一次性手套、围裙等,高温操作必须配戴防烫护品。

11.9危险物品和区域应有明确标识。

11.10仪器设备和物品的摆放应合理、方便操作、互不干扰。

11.11不允许不明物品或不明用途的物品摆放在工作区域。

12.防护与急救措施

12.1中毒与急救。

化验工作中接触的化学药品,很多是对人体有毒的。它们对人体的毒害途径和程度各不相同,有些毒物可有几种途径进入人体,而有些毒物对人体的毒害是慢性的、积累性的,因此必须加以足够的重视。

12.1.1毒物侵入的途径。

毒物,是指某种物质进入人的机体以后,能引起局部或整个机体功能发生疾病的物质。由毒物所引起的任何疾病现象,就称为中毒。化学试剂中毒一般通过三个途径,引起不同症状的疾病。

12.1.1.1通过呼吸道中毒:由呼吸道吸入有毒气体、粉尘、蒸气、烟雾能引起呼吸系统中毒。这种形式的中毒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有机溶剂的蒸气和化学反应中所产生的有毒气体。如乙醚、丙酮、甲苯等蒸气和氰化氢(气体)、氯气、一氧化碳等。

12.1.1.2通过消化道中毒:除误行吞服外,更多的情况是由于手上污染毒物,在吸烟、进食、饮水咽入消化系统而引起中毒。这类毒物多以剧毒的粉剂较为常见,如氰化物、砷化物、汞盐等。

12.1.1.3通过触及皮肤中毒和五官粘膜受刺激:某些毒物接触及皮肤,或其蒸气、烟雾、粉尘对眼、鼻、喉等的粘膜产生的刺激作用。如汞剂、苯胺类、硝基苯等,可通过皮肤粘膜吸收而中毒。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碳、三氧化硫、挥发性酸类、氨水等,对皮肤粘膜和眼、鼻、喉粘膜刺激性都很大。

毒物从以上三个途径进入人的机体以后,逐渐侵入血液系统直至遍及全身各部,引起更加危险的症状。特别是由消化系统侵入,通过门脉系统经肝脏进入血液,以及从呼吸道进入肺泡中被吸收都是比较迅速的。

12.1.2中毒急救。

在化验室里,如发生人身中毒,原则上应首先尽快派人或电话请医生,并报告有关领导或上级组织,同时采取急救措施。

在医生抢救之前,急救中毒的原则是尽量使毒物对人体不发生有害的作用,或者是将有害的作用尽量减少到最小程度。在送医院(或医生到来)之前应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具体措施进行急救。

12.1.2.1呼吸系统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统中毒,应迅速使中毒者离开现场,移到通风良好的环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轻者,短时间内会自行好转;如有昏迷休克、虚脱或呼吸机能不全时,可人工协助呼吸,化验室如有氧气,可给予氧气,如可能,给予喝,如浓茶、咖啡等。

12.1.2.2经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时,首先要立即进行洗胃,呕吐。常用的洗胃液是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千万不要太浓,浓度过大会烧坏胃壁粘膜),或用肥皂水或者3~5%的碳酸氢钠(小苏打)溶液。洗胃要大量地喝,边喝边使之呕吐。最简单的催吐方法是用手指或木杆压舌根,或者给中毒者喝少量(15~25毫升,最多不超过50毫升)1%硫酸铜或硫酸锌溶液催吐剂。如果无洗胃液,可给予大量的温水喝,冲淡毒物并使呕吐。洗胃要反复进行多次,直至洗胃呕吐物中基本无毒物存在,再服解毒剂。解毒剂有很多,要根据中毒药物的性质选用。一般常用解毒剂有生蛋清液、牛奶、淀粉糊、桔子汁等。

对某些特殊毒物要采取更有效的特殊来解毒,并使呕吐。如,磷中毒用硫酸铜,钡中毒用硫酸钠,锑或砷中毒用25%的硫酸铁和0.6%氧化镁混合液(剧烈搅拌混合均匀,每隔10分钟给一汤匙,直到呕吐后为止),氰化物中毒给1%硫代硫酸钠等。解毒呕吐后,喝上温水送医院治疗。

12.1.2.3皮肤、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肤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时,要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冲洗愈早愈彻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适当的缓冲剂、中和剂(注意要用稀浓度的)更好。洗净毒物后,看情况请医生治疗。

12.1.3常见化学毒物及急救预防措施。

12.1.3.1气体毒物:气体毒物中毒时,通常发生窒息性症状。毒性大的毒气会腐蚀皮肤和粘膜。如so2、no2、cl2等。

容许浓度低的毒气,要特别小心,大部分气体要用钢瓶贮装,放置时防止碰撞。存放阴凉处,要与可燃物、有机物或易氧化物隔离。要经常用气体检验器检测,微量的泄漏都不允许。

化学试验时产生有毒气体,一定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对残余废气可用排风机用水吸收处理,或送至空旷地方。

吸入毒气的患者应急速脱离现场。安置休息并保持温暖。如发生昏迷等症状,须就医诊治,或送至空旷地方。

一氧化碳中毒要准备亚硝酸戊酯药管,如果停止呼吸,立即做人工呼吸,开始恢复呼吸后,打开药管嗅闻15~30秒,每隔2、3分钟嗅闻一次。用药量度超过两个药管为限,然后要输氧。

12.1.3.2酸类毒物:强酸性物质与有机物或还原性等物质混合,往往会产生大量热而着火。注意不要用破裂的容器盛装。保存于阴凉的地方。与可燃物隔离。

洒出此类物质时,要用碳酸氢钠或纯碱将其覆盖。用大量水冲洗,放入废水系统。处理时须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眼睛、皮肤受伤用水冲洗。皮肤可涂敷氧化镁甘油软膏。如果进入口内,立即漱口,饮水,急送医院救治。

灭火可用水、干粉化学品或二氧化碳。

12.1.3.3碱类毒物:碱类毒物的固体或液体都有刺激性和灼伤能力。使用时应谨慎操作,防止腐蚀皮肤。

存放在干燥处,防止受潮,须与酸类、易燃物等化合分开。

实验完毕后,要严格采取漱口、洗脸等措施。对大量逸出溶液,用水冲稀放入废物水系统。眼部、皮肤受伤时,用水冲洗。如果进入口内,应立即漱口,饮水和醋或1%醋酸。严重者送医院救治。

12.1.3.4盐类毒物:盐类毒物大部分具有氧化性,与还原性物质或有机物混合,会氧化发热而着火。因此须贴好标签,放入专用药品架上保管。存于阴凉、干燥处。个别有害物质,常为积累性毒物,连续使用必须十分注意。

对逸出物的处置须戴手套。皮肤接触先用水洗,再用肥皂洗涤。如果进入口内,立即漱口。使用腐蚀性的盐,实验完毕后,要漱口洗脸。

12.1.3.5有机毒物:有机毒物多是低沸点的易燃品,使用时远离火源。此物一旦着火,火灾很难扑灭。可用二氧化碳或粉末灭火器灭火。

有机物毒物能以蒸气或微粒状态从呼吸道吸入,再从消化道进入人体。多为积累性的毒物。可以通过皮肤或粘膜等部位吸收。因此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有机毒物在实验时,往往有各类副产品生成,操作时防止意外发生。

有机毒物要用玻璃或铁桶密封闭盛装,防破损。最好在户外存放或放在易燃液体专用库内,与可燃物、氧化物、氧化剂隔绝。避免阳光直射。

逸出物的处置,首先要切断所有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不燃性分散剂刷或用排风机强力通风。

灭火可用干粉化学品、泡沫或二氧化碳。

中毒患者应离开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持温暖。眼部受刺激须用水冲洗,皮肤接触用肥皂洗涤。进入口内,立即漱口。

12.1.3.6特殊剧毒物:特殊剧毒物各有其特性,应根据其特性严格进行操作。

剧毒药品在化验室要装入密封容器中,贴好标签,放入专用药品架上由专人保管。做好出入登记。

使用时,准备好防毒面具和解毒、急救药品。

12.1.3.7致癌物质:有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诱发癌症,被称为致癌物。目前,致癌机理还不十分清楚。根据实验观察统计,确定下列化验物质有明显的致癌作用:多环芳烃、亚硝胺类、联苯胺、芳胺、、砷、镉、铍、石棉等。在操作这些物质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以免毒物侵入体内。

12.2常见外伤的急救。

12.2.1灼伤。

是常见的损伤,它包括一切由于火焰、铁水、蒸汽以及强酸、强碱等化学药物所致的损伤。

急救措施:

12.2.1.1衣服着火后,伤员应立即卧倒,在地上慢慢打滚;用水、大衣等灭火;或立即将着火之衣服脱去。切勿奔跑,这样反使火焰更烈,造成头面部及呼吸道灼伤。不要用双手扑火。

12.2.1.2被化学药品沾浸衣服时立即脱去。如有气体吸入中毒,应脱离现场做处理。伤及皮肤时,应用水冲洗或用药医治。

12.2.1.3对重危者立即进行抢救,如做人工呼吸、心脏按摩等。伤口处初步敷盖或包扎,送医院救治。

12.2.1.4镇痛。一般可口服止痛药,较重或口服无效者可肌肉注射*50~100毫克。

12.2.1.5送医院救治注意事项。如出现休克,应先作抗休克处理,待情况稳定后再转送医院。并随带争救用品。转送路程较远时,应静脉输生理盐水或口服含盐的水分。切忌大量口服开水。伤员尽可能做到横放,或脚前头后走向。上下楼梯时头低脚高,防脑贫血。

12.2.1.6轻伤者自行处理:灼伤后患者创面应做清洗。先用生理盐水冲洗,剪去脱落的表皮,伤口及周围用1:1000新洁尔灭或硫柳汞酊消毒。大水泡在泡底部剪破或用注射器抽去积液。头、面、颈、会阴、臂部采用暴露疗法,清创后有液渗出用于棉球吸干,忌用有色药剂如龙胆紫、红汞等。四肢创面清理后,可敷盖一层薄油纱布,然后用绷带均匀包扎。创面有感染需每天换药。

12.2.2电击伤。

俗称触电。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所致。电击伤随电压高低、电流强弱、时间长短而不一.轻者惊吓,头昏,重者不省人事,心跳,呼吸停止,出现紫绀。

急救措施:立即切断电源。用不导电物质(干燥木棍、橡皮带等)使病人脱离电源。心跳、呼吸停止者,就地急救,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心跳停止可心内注射1:1000肾上腺素1毫升。呼吸停止可用山梗菜碱3毫克静脉注射。症状严重者,经初步急救后早转送医院治疗。

12.2.3玻璃等造成的外伤。

急救处理首先止血。直接压迫损伤部位进行止血,如果损伤动脉,用手指或纱布直接压迫。

由玻璃片状等异物造成的外伤,必须先除去碎片等。伤及四肢血管时,用毛巾、止血带止血。毛巾用力捆扎靠近损伤部位关键处,长时间压迫,末稍部位产生非常疼痛感时,可平均5分钟放松毛巾一次,约过1分钟再捆扎起来。

10.2.4特殊的外伤部位。

10.2.4.1头部。伤及头部时,止血用手指压迫靠近耳朵附近触及脉搏的地方。其后用纱布将头部周围紧紧包扎起来。

10.2.4.2脸部。脸部有鼻、嘴等器官,脸部受伤出血后,首先防止呼吸道的堵塞,要患者俯伏着,排出分泌物或血。也可防止舌头下坠堵塞气管。

[条例系列] 化验室管理制度1篇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会用到文书,实用文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你知道实用文书的基本要求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条例系列] 化验室管理制度1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为了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树立“以质求存”观念,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方针,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艺操作规程不合格管理制度

(一)原料处理环节

1、在原辅材料购进环节要严格把关,如出现不合格原辅材料入库的,必须由验收人负责退回,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验收人承担。

2、原材料的红粮调入加工房加工粉碎时,加工人员务必按第一次为整粒80%,碎炎症为20%。第二次为整料70%,碎料为30%。如出现粉碎机筛坏造成粮粉过粗,需把过粗粮粉过滤从新粉碎。曲块加工粉碎时出现同类不合格情况,按该规定处理。

(二)配料环节

配料过程中严格准确过磅,出现差错时,应采取措施,如某原材料比例过多,补上所差其它原料的数量,达到公司的配料参数。

(三)发酵环节

1、严格监测控制下窖温度,严格执行公司发酵参数,多次反复测量入窖温度,如出现有误差的,应及时雨向酿酒师汇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2、发酵时间因计算错误,造成提前开窖的,应及时恢复窖皮(窖泥)密封,继续发酵,达

到规定的发酵时间。

(四)贮存环节

基酒贮存时间必须认真查阅所建基酒贮存档案,没有达到贮存时间而调入勾调车间进行勾调的,应予以调回贮存,如调入勾兑车间混装到其它酒的,采取就地贮存,并作好记录。

(五)勾调环节

1、在勾调过程中造成基础酒配方比例计算错误的,勾调技术人员应重新计算加入所差某种基酒数量。

2、在勾调搅拌未达到要求和酒精度测量不准而调入包装车间的不合格产品,应调回勾调车间重新勾调,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六)包装环节

1、酒瓶没有洗干净的,返回重洗。

2、酒瓶根据公司参数不合格的,规定不能使用的决不能使用,并根据购销协议,予以退回的退回,该销毁的销毁。

3、灌装过程中,检测人员在流水线上目视检测有不清澈透明、有悬浮物、沉淀物的,应返回上一道工序予以处理。

4、如灌装机灌装容量没有达到容量规定的,应及时调整灌装机,并把没达到容量的返回上一道工序予以处理。

5、瓶装酒装箱时,质检员应检验各工序是否达到标准,如某工出现问题,造成装箱前不合格,应返工到造成不合格的工处理。

二、生产员工不合格管理制度

(一)新进员工在一个月实习时间后,进行评定是否转下如没达到转正资格的,予以辞退。

(二)转下的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在某专业岗位上,如不专研业务,不求上进的,在专业技能测评不合格的,应采取调换岗位或辞退。

(三)生产员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如患有传染病的,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要求的,严格杜绝进厂,如已经进厂工作的,劝其必须离岗。

(四)公司采取短期、长期分批的技能培训,如通过技能培训仍不合格的,进行换岗降级或作辞退处理。

三、职责分工与责任追究

(一)职责分工

1、原辅材料把关由物品保管员、验收员负责。

2、原材料进生产环节由生产车间负责人负责。

3、贮存环节、勾调环节由勾酒师负责。

4、包装环节由化验员与包装车间负责人负责。

5、员工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二)责任追究

根据职责分工,在生产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合格品的出现,公司将进行倒查,实行原因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针对不合格出现的程度与后果进行从严处理,分别按书面检查、扣发工资、赔偿损失、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

监控室管理制度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经常会遇到实用文书的撰写,大家所用的实用文书内容多种多样,对于实用类文书报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控室管理制度篇一”,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安机关对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

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辖区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个体经营者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公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接受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本辖区个体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二)对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火灾预防和灭火演练;

(四)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发现的火灾隐患;

(三)指导个体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第十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依法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三)遵守用电用气用火用油安全规程;

(四)定期对本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对本场所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六)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疏散人员;

(七)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扑救火灾、调查火灾原因。

鼓励个体经营者制定符合经营实际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娱乐、餐饮、住宿等个体经营场所,以及个体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油气的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并以统一方式在个体经营场所明示。

前款规定场所的个体经营者除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三)与相邻生产经营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

第十二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个体经营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个体经营场所集中的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市场开办者等组织,应当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鼓励志愿服务者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制定本辖区年度个体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实施。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不得影响个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对个体经营场所下列事项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一)用电用气用火用油是否规范;

(二)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

公安派出所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将抽查情况在抽查记录中载明,自抽查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抽查记录录入网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组织监督抽查。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范围公开存在火灾隐患的个体经营场所名单。

第十九条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服务事项,为个体经营场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个体经营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举报;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个体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体经营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监督改正:

(一)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未依法责令个体经营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考勤管理制度其一


随着人们的教育水平的提升,我们都会用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的应用性很强,那么实用文书要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考勤管理制度其一”,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根据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规定有关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其目的在于严肃劳动纪律,统一学校教职工的步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工作时间及迟到、早退、旷职的规定。

1、教职工一律实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时间,教学人员有课的按课表作息时间下班,没课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时间:“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O0-5:30。

2、上班时间严禁搞任何娱乐活动(打扑克、下各类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体娱乐活动,都要在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课外活动时间以课程表及作息时间安排为准。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记录,半小时以上又说明正当理由按事假累计缺勤。经常迟到早退者累计按旷职论,3-5次记旷职一天,5-10次记矿职两天,以此类推。组长要真正履行职责。要严格考勤。如抽查发现失职现象,将扣减组长考核1-5分。

4、无正当理由,事先不获准假、事后不补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旷职论;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一次计旷职半天。

5、凡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每天可提前20分钟离校。周五由对方或家里其他亲属去接。要保证参加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持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计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时不计假,但要有记载。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报组长登记考勤,将请假单贴在考勤表背面。请假不足半天,又超过两小时的,以小时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两个时,但次数较多,也要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

3、事假须事先获准,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及时补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旷职论。

4、请假、事假按国务院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文件规定,除婚假外,一律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在内。

(三)婚、丧、产等各种公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工资照发。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内。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工资照发。

3、生育假。女教职工的产假,正常生育假三个月90天。剖腹产增加半个月,大龄结婚享受一个月奖励假,男女双方均可享受半个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凭男方单位证明,休满全月。产期,即大龄又剖腹产者,休4个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奖励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此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免三年独生子女费。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产假顺延。

4、节育、绝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执行。绝育假14天;采取长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败怀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没有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岁以内的小孩的母亲每天享受1小时喂奶时间。

6、家长会按公假统计。

7、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制度借鉴] 车辆管理制度其一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我们或许会查阅一些可参考的文书,实用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你知道实用文书怎么写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度借鉴] 车辆管理制度其一,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进出校园车辆及闲杂人员的管理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校园安静,加强对进出车辆及闲杂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车辆进出管理

1、因公来校联系工作的小汽车须停车登记,听从指挥,限速行驶,依次停放,不得占道,不收停车管理费;

2、为学校运送物资的车辆,须停车登记,限速行驶,予以放行,不收停车管理费;

3、各类因私需进校的车辆,须停车登记,经许可后,交纳停车管理费,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不得占道;长期停放在校内过夜的各种车辆,不得停入家属区内,应停在指定位置(进校方向马路右边,即十号楼—校医院—桥头),并办理月票,教职工租用的出租车只登记,不收管理费;

4、校内物资外运,须停车检查,出示物资外运手续或由有关部门联系方可放行;

5、拖拉机、农用车、垃圾车通过时间:早7:0 0以前,晚6:0 0以后,粪便不得外溢,否则给予10~50元罚款;

6、空驶的外来出租车不得进入校内,违者给予10~ 50元罚款;

7、两轮摩托车进入校仙内必须证件齐全,带头盔,不得超载、拖挂,违者给予处罚

8、违反前四款的各类车辆依照校园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二、闲杂人员进出管理

1、因私来校探亲访友人员须在门卫登记;

2、外来人员进校不得在家属区大声喧哗,违者按校园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3、外来拾废收旧人员,除周六和星期天可进入外,其它时间不得入内,进入者须交2元管理费,违者按校园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制度范文: 仓库管理制度其一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们都会用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应用于各种场合,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实用类文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制度范文: 仓库管理制度其一”,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二、加强计划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及正确地反映计划执行情况。每月报计划、由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库存物资额不得超过10万元,保证全院供应工作,防止积压。

三、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方可入库。入库的物资设备、说明书资料不齐全或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四、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即

1、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

2、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③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

3、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爆。

五、定期编制仓库与设备物资库存情况报表:月、季报仓库的账、卡。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账物相符,并按国家规定的产品目录顺序排列好台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六、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且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七、各科室使用的一切物资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续,建立台账,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八、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根据医院临床、维修等方面的需要和保质、保量、齐全配套、经济合理、保障供应的原则,做好预测和采购的决策。

九、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质量高。

十、库存物资必须按国家规定合理损耗。低值易耗物、仓库报废物资必须每月或每季度一报。经财务、审计等部门查看、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报废,由财务科处理账务。如有损耗,查明原因写出报告,经院长审批后做财务处理。

十一、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库内禁止烟火。因工作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坏、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物资出入库必须点数、过称、做到账、卡、物相符。物资不得出现损坏、变质、短缺等现象。

制度推荐: 部门制度管理制度其一


面对生活中随时可能出现的情况,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实用文书,实用文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怎样才能写好实用类文书?也许"制度推荐: 部门制度管理制度其一"就是你要找的,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务室管理制度之一


随着各种文书的不断规范,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是具有实用性的文章,你知道哪些实用文书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务室管理制度之一”,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为了做好学院师生医疗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医务室管理,规范医疗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机构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及《广州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二、医务室医务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亮证执业,决不允许聘请无证人员上岗。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

四、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搞好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五、采取可行措施对学院的体育卫生、饮食卫生、青春期卫生等各项工作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健康教育及咨询指导。

六、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院卫生防疫工作。如发现传染病人,按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程序消毒隔离处理,并及时上报疫情。

七、做好学院各类大型考试、军训和运动会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

八、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学院学生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做好师生门诊病历和处方的管理工作,建立学院师生健康档案。

九、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做好药品采购和药品保管工作。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沉淀、变质、过期及难以辨认的药品,不得使用。

十、严格执行药品的配伍禁忌。

十一、对患病师生要详细询问病史,对症下药,及时处理。

十二、药物发出前要加以核对,服药方法应详细说明,并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十三、医务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十四、学院师生在医务室就诊,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医疗费用。

[制度借鉴]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其一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有时需要撰写一些实用文书递交给上级,写好实用文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你知道实用文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制度借鉴]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其一”,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建立完备的物资供应网络,把好物资采购质量和采购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物资采购管理包括采购计划管理、分承包方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生产物资领用制度、物资统计管理及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

物资供应计划是组织物资供应的主要依据,是物资供应的中心环节。计划调度处应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分别编制年、季、月物资供应计划。

第四条

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时,应严格依据技术部门制定的产品材料消耗定额、技术标准和产品外购配套件目录,计划调度处的产品投料计划,结合实际库存,参照消耗规律,正确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第五条

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先进合理,略有余地坚持节约,压缩库存,合理储备,在保证生产的原则下,减少占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第六条

凡材料型号,材料规格需要代用时,物资部门应填写产品零件材料代用申请单,交技术部门会签同意,开好料单代用单交仓库,随着发料单送交车间进行加工。

第七条

产品所需外购配套件的借用,由物资部门计划员与技术部门的有关人员联系,书面签置同意后,方可备料。

第八条

技措维修所用材料或零件配件遇有代用时,须经检查计量科有有关技术人员同意签收,方可采购和发料。

第九条

物资部门计划员根据生产投料进库和现有库存所需原材料配件的品种规格,在编物资定额资料时,应与供应部门协商以便纳入物资供应计划,为组织货源做好准备,产品消耗定额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技术部门应及时会同修改。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十条

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工厂的各项管理制度,采购员应认真学习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树立主人翁思想,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兢兢业业搞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十一条

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坚持专业化、高起点、就近、择优的原则,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采购物资必须在合格的分承包方名单内选择,因特殊原因需在分承包方名单以外采购物资,应办理《采购外经评定分承包方物资审批表》,经批准方可临时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中规定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按图纸、技术要求或企业标准进行采购,需签定合同的应认真填写合同内容,及时进行合同审计,按计划要求组织物资回厂。

第十三条

物资进厂后,采购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交检,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详细填写各项内容,物资入库应有明显标识,当月采购物资的有关凭证(发票,入库单)应在25日前交财务结算。

第十四条

采购员应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物资,确属分承包方责任的应进行索赔,索赔又分为退货、更换或其他方式,同时要加强对分承包方的质量控制,做好质量记录,作为评价分承包方质量状况的依据。

第十五条

为控制产品成本,采购员应按照工厂规定的价格采购物资超过限价的经办理审批手续,未规定采购价格的外购件应按工厂的有关规定采取招标、议标等方式比货比价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

对用户提供的产品,按工厂管理规定,手续齐全后接收,并视同自己采购的物资办理入库手续。

第三章:分承包方(外协、外供单位)应具备的质保能力基本条件及评定办法

第十七条

分承包方应具备有的基本条件及质保能力:

1、具备工商部门下发的正式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

2、具备国家三级以上讲师合格证书。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质量检查和计量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4、进厂的原材料质量稳定,进货渠道正规,钢材、钢锭、生铁、有色金属、焦炭等辅助进厂有来格的检验制度,有质保书务查。

5、对不合格处理有制度和规定,且不合格品标记明显,不得混淆。

6、必须具备能满足我厂产品(协作)需要的基本生产能力、检测手段。

7、工艺管理有严格的工艺规程,生产现场工艺流转符合要求,且各道工序接务有书面记录可查。

8、对各种在用讲师器具,仪表抽查应在周检有效期内。

9、各种材料进出厂化验,机械性能试验等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

10、文明生产满足要求,零件不落地居制品运转无磕碰划伤。

1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供需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生产检验。

12、关键项目性能指标要100%合格,主要件、项次合格率达90%以上。

第十八条

分承包方(个供、外协单位)评定方法:

1、工厂成立分承包方评定小组,由管理副厂长任组长,企质处、检计处、研究所领导任组员,开展分承包方认定和审批工作。

2、初步资格认定程序:

(1)生产供应处、生产处协处根据生产配套需要选定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意向性单位。

(2)生产供应处、生产外协处填写分承包方评定申请表,申请表后附:意向性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计量等级证书、质量认证证书(或质保体系图、设备清单、人员结构图以及业绩或获奖证书、银行帐号(必须与合同帐号一致)。

3、企质处牵头组织研究所、检计处及生产供应处、外协处等单位人员(或委派若干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调查。按他承包方基本条件定好调研报告。

4、检计处根据历年验收记录,提供申请单位产品实物质量状况,作为认定依据之一。

5、由总工程师主持不定期如开他承包方的质量审查会义。

6、零星急件处理必须有经生产付厂长同意的书面手续,但加工回厂的零件必须符合我厂图纸技术要求,且经外协员验收在加工路线单上签字和做标识。

第十九条

分承包方管理:

1、他承包方提供的产品配件质量状况在外协供货检验台帐和外购镬货检验台帐上反映,检计处每月向企处提供物质质量状况数据。

2、分承包方评定小组采取抽查方式到他承包方现场实地调查质量管理和实物质量状况,作为调整他承包方的依据。

3、对于造成我厂重大质量事故和金黄色次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他承包方(检计处负责提供数据)经他承包方评定小级研究立即撤消。

4、凡他承包方造成的质量损失,由本厂责任单位负责追赔,根据质量损失统计结果在货款中补料和扣除。

第二十条

本文件从1999年元月1日起执行。

第四章:生产物资领用制度

第二十一条

产品中有材料消耗定额的物资,严格按计划按定额发料、工废或料废补料应有补料凭证方可补料,材料定额以外应凭有关手续领料。

第二十二条

外协带料加工凭外协加工计划改锻加工路线单(机加工),由我厂外协人员领料库房管理员核准后发料。

第二十三条

维修、工装、模夹具用料由归口管理处室开具领料单,技改、计措用料,应由技改办审批后凭领料单领料。

第二十四条

各分厂、处室领用物资其领料单应由分厂、处室规定的专人签字有效,库房管理员核准发料。

第二十五条

物资需代用时,应办理代用手续,经技术人员批准实施后,代用信息应反馈到加工车间。

第五章:物资统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资料,及时反映物资综合情况。

第二十七条

做好年、季、月各项物资指标执行情况的报表,报表资料及时、准确,按规定日期报告。

第二十八条

及时、准确填报各种物资的统计资料,掌握和了解收发动态和月末库存情况。

第二十九条

根据统计资料,按月、季、年度向领导报告物资供应情况和物资消耗情况。

第三十条

负责库房的物资统计业务指标,帮助库房管理员做好物资管理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经检验并确认已报废的在制零件,应由加工单位送至废品库,并办理补料手续,废品库管理员应对废品的尺寸、材料、数量、制令、单号进行登记,同时注明报废日期和报废原因,废品入库后无代用手续不得流入加工现场。

第三十二条

废品的利用应办理有关手续,经确认可代用后办理领用手续,对正确进行废品代用而降低成本,节约资金的,工厂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三十三条

金属铁屑、废铜及不可利用的废品、废油、废料应分类存放,集中处理,由供应处统一处理。

第三十四条

损坏的刀具、量具、确属不能修复的由工具处统一处理。

第三十五条

报废的设备,由设备处办理国家资产报废手续,可整机转让由设备处处理;当废钢处理交供应处。

第三十六条

废旧物资处理凭检计处出具的磅单进行结算,供应处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台帐。

学校易耗品管理制度其一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涉及到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有着很重要的优点,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学校易耗品管理制度其一”,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学校的一切财产物资均要登记入帐,建立管理卡片,并每年清查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 新进的财产物资都要经财产管理员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单”,交会计管理员记帐。

三、 财产物资的使用实行责任包干,分别管理使用,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四、 学校的财产物资原则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收回。

五、 对管理不善等人为的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财产,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处理。

六、 财产物资确已失去使用价值,应办理报损手续,填制“固定资产减损凭单”分别交会计和管理员记帐。

七、 购入低值易耗品要验收入库,办理领用手续登记增加库存明细帐。

八、 低值易耗品不能使用时,经领导批准后,据以报销,并登记减少库存明细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