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
发表时间:2022-05-21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撰写实用文书变得愈来愈频繁,一些实用的文书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优秀的实用类文书是什么样子的?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乡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主体。应把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日常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制度,逐级落实。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岗位、班组、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书面报送街道安监站。
街道安监站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每月向区安监部门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以上隐患要随时报告。社区要专人负责,每日报告,无事报平安,有事报情况。
第五条发现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填报《重大安全隐患报告书》,向街道安监站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自查和各级安监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于发现后3日内公示,街道安监站按规定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重大隐患完成整改后,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应向安监站提出验收申请,安监站在接到申请10日内,上报区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确认其整改完成后,填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销号报告书》,公示销号。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九条街道安监站在街道工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街道其它有关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管,并接受安监站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十条街道安监站及有关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街道安监站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把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重要内容,落实责任,督促治理。
涉及公共安全领域或需协调多个部门整改的重大隐患,安监站应上报街道分管领导(安委会副主任),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确定整改责任单位,由街道安监站牵头督办。
第十二条街道安监站和社区应当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所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规定要求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街道安监站和社区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和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街道安监站接到隐患报告和举报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报告和举报的隐患应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及时书面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十五条街道安委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当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第十六条街道安监站及有关部门应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责任人,社区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隐患信息报告。
第十七条各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惩奖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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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必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示范)
面对日常的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况,我们可能会涉及到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是一种偏向社会的文书,对于实用类文书报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必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示范)”,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
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管理制度《公司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由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二)项目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10月1日起执行。
山西六建直属十三分公司中银欧尚5#楼项目部
20xx年10月1日
机械加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那么如何写一份实用类文书?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机械加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应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任何。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服务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规章推荐: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篇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撰写实用文书变得愈来愈频繁,实用文书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你会做一份实用文书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规章推荐: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一、目的和资料:
1、为了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惩办法。
二、适用范围:
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职责,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职责。各工区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3、安环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4、各职能部门及工区负责人按照只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事故隐患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和局部停止施工,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
项目部城里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及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窒设在安环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及工区负责应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资料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取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工区负责人或安全员,各部门报安环部,安环部对各类隐患进行分类。
3、报告形式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景可采用口头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资料、拟采取措施提议、报告人姓名、报告理解人姓名、报告事件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环部,一份部门自我留底备查。
4、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1)安环部在理解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项目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自我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我联系解决的自我联系解决,不能自我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环部,安环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只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噶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最终由安环部复查落实结果。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环部提交项目部,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环部应进行监控。
七、奖惩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0—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环部申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性对部门和相关职责人罚款200—1000元。
4、对报告人异常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项目经理处理。
规章推荐: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之四
随着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不断提高,我们时常会涉及到实用文书的写作,一些实用的文书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你的认知中实用文书也是这样的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规章推荐: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之四》,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兰兵任组长,余岚、尤启田、王勇、杨松、尤刚、万海峰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
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开发区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开发区安监站。
机械加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最新模板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们经常会需要写一些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如何才能写好实用类文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机械加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最新模板》,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0目的
加强材料机械性能试验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计量室试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0内容
3.1试验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不得超负荷使用。
3.2操作前应先检查设备各部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才能启动设备。
3.3试验机上不准放置工具杂物等试验完成后应把试件取下。
3.4脆性材料的硬度、弯曲、压缩及疲劳试验须加防护装置,防止材料崩裂伤人。
3.5高温拉伸或其它升温试验,需电炉加热时,应控制电流均匀上升。在装卸试样时,必须断电,必要时需戴上石棉手套。易燃易爆物必须远离电炉。
3.6室内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3.7试验员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须离开,应停机或向代管人作交待。
3.8进行试验时必须注意:
①根据试样形状、规格及性能,选择好测量范围、夹具、加相应砝码及安装必要的附件;
②试验前开始前,先作几次瞬时启动(开、停),便于润滑和检查试验机运转部件状况;
③工作完毕后,应各部归位,并关闭油阀、电源。
3.9试验机每年由计量部门校验一次。每季度用测力计自行校验一次。测力计每年校验一次。
3.10长期不用的机器、设备应上油密封加罩并定期检验、保养。升降丝杆及上下夹头要经常加油润滑,光亮部分应涂上防锈油。
优质范文:安全生产法隐患排查制度(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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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宪制。
教你写范文:202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当中,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实用文书,实用文书以一种特殊的优势展现出来,你对实用文书有什么心得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教你写范文:202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加强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给视情修理提供依据,鉴定车辆维修质量,预防车辆非正常损坏,保证安全运输生产,特由公司第二负责人汪鑫城车辆主管制定本制度并执行。
一、车辆主管的主要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车辆检查、检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2、负责制修定本公司车辆检查、检测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3、组织推广和交流先进的车辆检查、检测技术和经验,及其培训工作。
4、贯彻执行公司发布的有关车辆检查、检测标准和规定。
5、检查、检测车辆的复杂小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和大修送修前、修竣后。
6、定期不定期抽检各车辆的技术状况。
7、长途车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8、对每次车辆检查检测做好书面记录。
9、定期对驾驶员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掌握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定期检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货运知识、港口、堆场作业规则、工厂内作业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掌握情况。
2、定期检查驾驶员对车辆检查、检测技术的掌握情况。
3、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车队长对公司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驾驶员的工作状态及态度。
三、奖励与处罚
奖励:
1、对工作认真、检查仔细,工作积极的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奖励100元。
2、通过车辆“日常检查”、“月检查”和“换季维护竣工检查”等,发现隐患,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奖励100元。
3、对考核低分驾驶员,进行积极教育,并在下一次考核中取得明显成绩的安全管理人员,奖励200元。
处罚:
1、一次未实施定期安全检查,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2、车辆检查、检测管理混乱,玩忽职守或无人管理,严重失职,使车辆检查流于形式,连续发生车辆损坏事故的,即时辞退。
3、违反检查、检测管理规定,敷衍了事,发生较大机械事故或运行安全事故的即时辞退。
4、不经规定程序进行车辆检查、检测,私自将车辆投入使用的,罚款200元。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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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1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证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各村及相关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特制定二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各村及镇直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全镇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及各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3、各村、各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村及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责任到人,严格实施。
4、各村及各单位要配合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点、企业、经营网点。
5、各村及矿点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责成专人负责,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6、各村对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加油站、加油点要及时上报镇安监站,以便查处取缔。
7、事故发生后各村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并组织抢险,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否则,从严处理。
二、镇直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1、镇安监站公室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评介和验收,认真检查各村、相关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结案工作,督促全镇各村落实好非煤矿山、砖瓦窑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进行关停,限期整改。
2、派出所负责对爆炸物品流通、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的查处。
3、镇城建站负责建筑队伍,施工现场和一些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停止施工。
4、中小学要负责学校内的安全防火、防事故工作,及时消除危房和各类事故隐患。
5、水管站负责水利工程施工、防风及水保的安全管理。
6、林业站必须把护林、防火做为头等大事,切实做好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7、供电所配合镇政府负责对无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停止电力供应,取缔非法电力设施。
8、农业服务中心要负责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9、各村组织大型集会、娱乐活动,对安全工作要精心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防范措施。未经安监、公安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焰火活动。
10、其它各部门要依法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时接受镇国土所、安监站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各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xx年x月x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2
一年来,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帮助和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从实际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xx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现将我镇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注重并及时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我镇根据《XX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一年来就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协调和安排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提出把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来抓,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体系
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危化品(烟花爆竹)等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形成了从上到下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三)制定、完善并实施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按照要求和工作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强化了工作责任,实行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从领导到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到各村(社区)书记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了安全生产重要地位及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初步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
镇安委会按季度定期召开各行政村、镇域工矿商贸企业负责人会议,分析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利用6·15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为契机,在重要街道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标语31条,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纪念品约800余份,充分营造了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氛围,提高了企业和民众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的意识。同时,我镇安委办组织邀请市级专家来我镇开展开山塘口生态修复治理安全生产讲座,通过培训,普遍增强了我镇三家开山塘口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
三、集中有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20xx年我镇列入重点安全生产企业44家,其中井下矿山1家,因手续不全等问题停业矿山3家,关停监控矿山3家,非法采石监控点2个;烟花爆竹经营单位3家;煤气站1家,加油站1家;工业企业XX家,粉尘涉爆企业1家。
隐患排查(包含各类领域和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单位1253家次,出动人员722人次,出动部门376家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与152人次,聘请专家参与12次,排查问题456条,整改411条,整改率90%;扣押烟花226件,爆竹约1775万响,行政拘留2人,处罚款1万元;打非治违拆除景区观光设施1处,特种设备拆除锅炉1起,非法采石制止3起,拆除设备主板1起,关停鞋厂2家,解除企业工业用电1起。
四、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联合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食药监局、供电所人员对全镇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镇域中、小学校舍、饮食卫生、学生乘车安全,特别是学生宿舍的结构、电路方面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2、交通安全整治。按照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开展联合行动,及时对客运车、渣土车等车辆以及针对我镇交通安全重点地段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和严格整治,设置警示牌20个,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有效的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联合镇城建办、工商所、食药监局对镇内烟花爆竹存放点、殷祖水厂加氯间和煤气站进行危化品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存储、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隐患,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部分企业虽经多年的专项整治但仍有一些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个别责任人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还存在着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二)乡镇安监办执法力量薄弱。当前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愈发频繁,排查涉及领域点多面广,基础工作不断规范,在现有工作力量上,各项工作落实有些抓襟见肘。
六、2019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自身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充实安全生产力量,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继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坚持政治与业务学习,做到热爱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积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安全执法和事故的调查处理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督促企业按规定建立起安全生产专门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工作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彻底消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盲区。
(二)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
1、加强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克服以往安全生产执法分散、力量单一现象,共同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倾向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搞好六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扩大安全生产的社会影响。
3、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有关执法单位和企业主管、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综合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主管和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事故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立即予以消除,确保安全稳定。
4、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和定期抽查。加强各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各项工作情况的开展,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20xx年12月11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3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非煤矿山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柳林乡人民政府特与
一、控制指标
1、杜绝死亡一人(含一人)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
2、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3、杜绝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各类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二、工作指标
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柳林乡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有各项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研究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加强矿区管理。建立安全检查、会议记录、隐患整改、职工信息等一整套安全管理档案;矿区要有标准的办公用房,做到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档案管理规范;矿区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审批范围开采,不越界开采,保证不引发越界开采等群众纠纷。
4、认真学习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证管理人员、职工具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各类培训必须建立台帐。
5、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企业要自觉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或者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指出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矿山企业应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装备齐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夏季提供必要的防暑药品;为全部企业职工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8、特种作业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严禁带病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严格爆炸物品管理,做到按规定存放,专人保管、使用,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0、露天矿山开采必须实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方式开采,开采的边坡角符合规范要求;爆破作业后要先清理危岩、浮岩、悬岩,防止滑坡,禁止在未清理危岩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1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矿山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制订可操作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和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定期开展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救援预案应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12、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自觉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xxx
20xx年xx月xx日
规章精选: 机械加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推荐一篇)
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人们总是会需要写一份规范的文书,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优秀的实用类文书是什么样子的?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规章精选: 机械加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推荐一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2.1.1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2.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1.6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3.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3.2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3.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3.4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4.1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4.2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4.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5性能试验检查、抽样比例与重点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5.1施工车辆:牵引设备都应进行额定负荷、启动、刹车试验,必要时进行循环试验。
5.2起重工具:抽样4-8%,分别做100%、125%额定符合条件下的工作试验检查及外型尺寸有无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5.3汽、柴油、电动工具:抽样3-6%进行额定荷载试验,多次启动停止,检查是否超温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应进行额定荷重试验,检查薄弱环节与使用寿命。
6所有的试验都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有安监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7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7.1各处的机械、工器具管理部门对机械、工器具的安全负全责,对所发放的工具必须保证100%的完好率,否则不能发放。发放前应使用发放记录,退回后应及时修理与保养。
7.2各项目部、班组在领用工器具时,除填写领用记录外,还应认真对工器具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还应对所使用工器具进行外观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7.3各项目部、对、班组内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观检查外,还应每月一次对所使用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证所使用工器具处在一个合格的状态。同时应建立维修记录。
7.4凡因机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围内出现各种不安全现象,都要追究发放、维修人员的责任。
7.5所用机械工机具的周期试验,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各处的领导要给予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由安监人员监督执行。
规章推荐: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示范文档)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文书在社会的使用频率不断增高,实用文书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书信,你的行业中有涉及到实用文书吗?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规章推荐: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示范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坚持“安全为首要、排查为关键、稳定为目标”的安全工作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学校要加强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学校各层次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管理人员成立排查小组,确保排查效果。
2、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实行月查制度。
3、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前后左右,天上地下;校园内外无遗漏”。
(1)查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校舍状况、实验教学设施、消防设施、体育设施、水电设施、学校车辆等。
(2)查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
(3)查学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安全教育。
(4)查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查安全制度建设。
(6)查组织领导。
矛盾纠纷排查要做到“内外兼治,上下并查;事无俱细,防患于未然”。一是各层面全方位排查。二是关注重点人群。三是落实帮扶人员。四是确保纠纷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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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确处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三章医疗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大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高压消毒设备有专人负责,发现老化立即更换。
第十九条使用多功能插座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所有使用部门必须使用三相多位电源转换器。
(二)电源线尺寸及长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设备的电负荷。
(三)在需电设备和墙壁插座之间不可使用多于一条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应在公共区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条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室清洁无尘,严格遵守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卫生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卫生院工作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谨慎使用外来磁盘,避免机器感染病毒。及时保存、备份网络数据,确保系统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所有磁盘、数据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重要数据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第六章车辆安全
第二十五条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杜绝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第八章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卫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设备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档案,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勤部门负责供水、用电的监督管理及电力的日常运行、电力设施的维护。其他各科室应当落实科室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制定消防、用电、设备、信息、危化品等应急预案,必要时开展演练,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医院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医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医院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站长(或室长)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科室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科室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医院下属各科室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控制指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本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相适应,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7、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三)
为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备与经营相适应,并能确保食品安全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应与有害物品分开运输、存放。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二、配备与经营相适应,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
经营场所所在位置适合从事食品经营,与有毒、有害场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或隔断,并保持卫生整洁;
三、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我单位从事xx经营,整个经营过程分?个环节。分别是:(例子)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二)食品储存(责任人:)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责任人:)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责任人:)
1、每天对上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要集中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相应资料应当及时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四、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我单位由张xx、李xx、赵xx等?个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张xx负责食品采购环节和食品储存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李xx负责食品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赵xx负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四)
一、目的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的餐厅、水吧、外卖点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
(一)本公司所有公园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二)公园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园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单位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二)员工身体健康、卫生要求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5、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上厕所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7、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8、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9、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三)食品采购
1、采购食品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
《食品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是否是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2、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3、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4、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和原料。
(四)食品存储管理
1、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和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6、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五)食品设备设施、餐具管理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5、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6、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7、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9、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其他物品和保洁用品。
10、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11、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12、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13、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六)食品粗加工管理
14、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15、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16、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7、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域池内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18、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七)烹调加工管理
1、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6、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7、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搜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八)面食制作管理
1、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6、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九)裱花制作管理
1、裱花应在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五)
一、进货查验记录
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
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质环部负责责任制的管理并拟定、完善并严格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各部门高层管理人员是本部门安全事务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为本部门/车间安全事务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各部门/车间主管在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域的安全工作,是所辖区域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事务直接责任人。各岗位员工(包括职员)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凡在下列事故之一中负有直接责任(含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和发生事故的单位,当年不能授予任何荣誉称号:
一、发生因工一般责任事故;
二、发生因工一次重伤1人以上的责任事故;
三、发生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车间和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不能授予任何荣誉称号:
一、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的因工死亡责任事故;
二、发生较大伤亡事故;
三、发生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对评定当年至授予荣誉称号之前这段时间内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取消当年已经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
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按本规定实施安全否决,不能代替事故处理和处罚,事故处理和处罚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安全生产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单位责令下一级单位立即整改,并给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一、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二、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奖惩,以及未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的;
三、未部署、督促在本年度内开展规定次数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四、对检查或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对检举、揭发事故的单位或个人打击报复的,对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
对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未按规定进行防范、监控、整治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
一、对事故处置不及时,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
二、干涉、阻挠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的;
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员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可对其从轻处分。
第六条 奖惩。
各部门、班组应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持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生产计划,职工有下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认真执行本责任制,在组织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或本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二、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
三、事故抢救有功者;
四、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对改善劳动条件做出重大贡献者。
凡不认真执行本责任制,发生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由单位、部门、班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给予责任者以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后果严重、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七)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项目各级人员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各级人员和部门在生产和管理全过程中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确保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实现。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范围内全部生产、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全过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制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安全生产工作(或安全工作)
是指在施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中为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和保护环境,形成良好的生产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的总称,其内容除了生产安全本身外,还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工作。
3.2HSE
是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的简称。
3.3特种作业人员
指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3.4项目专业公司
指专业工程公司在项目的派出机构。本制度中提出项目专业公司之处,皆包含施工部门概念。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总则
4.1.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不被污染,保障项目的财产免遭损失是项目各级各岗位人员的共同职责。
4.1.2项目应依据国家、行业及上级单位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办法等,制定适合本项目情况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进并持续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使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
4.1.3项目及相关方必须坚守“红线意识”,坚持依法治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章,遵循建筑施工及管理的客观规律,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真正做到“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4.1.4项目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全员负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副职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4.1.5 项目应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项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与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核。
4.1.6项目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承诺考核制,上级对下级下达安全生产分解目标和指标并进行过程控制,下级对上级进行责任承诺,一级对一级负责,在内部考核上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
4.1.7项目部必须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公司体系文件、管理制度,完善、细化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创造和不断完善施工作业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条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4.1.8项目部必须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工作负责,并接受公司安全环保部的监督。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1.9项目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切实为员工做出表率。
4.1.10项目全体施工人员应以建设安全岗位为目标,严格遵守项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学习与改进,服从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
4.1.11项目工会组织和员工代表应依法参与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4.1.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项目全体人员都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有遵章守纪的义务和制止他人违章行为的权力,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规章的指令和意见,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领导汇报,并应认识到自己负有对自身和同事安全做出贡献的责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项目安全绩效改善和文化建设,共同努力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4.2 组织机构
4.2.1 项目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和决定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4.2.2 项目设置安全总监,充分发挥安全总监在监督体系中的职责和作用,切实为项目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4.2.3 项目设置安全环保部门作为专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满足国家和公司相关要求。
4.2.4 项目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环保部,作为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项目安全环保部主任兼任。
4.3 各级人员职责
4.3.1 项目经理职责
a) 在项目部管辖范围内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工作要求;
b)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结合项目部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必要性,组织制定实施细则、办法、规定等,补充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和持续改进;
c) 保证管辖范围内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d)主持项目部安委会工作,组织制定、实施部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指标计划及管理方案,主持项目部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 传达学习、组织落实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f) 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g)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投入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并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布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设施的施工工作;
h) 确保分包队伍选择符合要求,并在分包合同中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明确要求,签定分包安全协议书;
i)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听取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j) 组织编制并实施管辖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k)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格安全考核和奖惩;
l) 及时、如实报告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主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m) 定期向管理者代表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和OE体系运行情况,主动接受工会和职工代表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n)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o) 在项目部范围内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及职责。
4.3.2 项目部书记职责
a) 按照“一岗双责”及“党政同责”的要求,在项目部领导班子、安委会、党支部的平台上协助项目经理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和实施改进措施。监督项目部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管理要求;
b) 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项目部干部(包括后备干部)选聘工作,坚持把安全素质和安全绩效作为干部培养、考察、任用的重要内容;
c)组织、指导项目部党、工、团组织围绕安全生产目标开展示范、宣传、教育、监督、沟通、建言工作及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d)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班组了解施工情况和员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员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思想行为缺陷,听取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e) 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行要求和布置;
f) 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g) 协助项目经理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及职责。
4.3.3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职责
a) 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b) 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行要求和布置;
c)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本项目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d)负责组织本项目范围内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制定并督促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e)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f) 在本项目范围内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及职责。
4.3.4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a) 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工作要求,确保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决策;
b) 根据公司技术、质量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结合项目部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必要性,组织制定实施细则、办法、规定等,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和持续改进;
c) 对下属各级人员技术职责的落实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d)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方案、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组织编制并审批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负责组织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审批特别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主持特别重要项目、多个专业公司共同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e) 组织开展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作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和审验工作;
f)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对项目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g) 负责项目部投标文件的技术审核,对项目部承揽工程合同中技术、质量要求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在项目开始前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h)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i) 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技术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
j)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协助事故的技术鉴定,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k)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l) 履行项目部安委会成员相关职责;
m) 在分管范围内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及职责。
4.3.5项目部安全总监职责
a)协助项目经理开展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b) 组织建立、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c) 负责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文件在本项目的执行和落实;
d)参加项目策划、施工组织设计,参加部门安全、生产、经营等工作会议,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参加项目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并监督落实;
f)负责组织对项目范围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治安保卫、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违章行为、存在事故隐患或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直至下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和考核;
g)监督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会议、记录、台帐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h) 定期组织项目安全监督网络会议分析、总结、布置、评比、考核安全监督工作;
i)组织或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j)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1.6 项目专业公司经理职责
a) 对专业公司现场施工安全直接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公司及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工作要求;
b)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和必要性,细化岗位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c)组织制定部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指标计划及管理方案,组织编制部门年度安全费用投入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d)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严格做到“五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e)主持现场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参加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f) 负责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员工、协作工和分包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认真组织与检查周安全日活动,及时传达学习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经常参加班组站班会活动,指导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g) 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要的、危险性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h)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与整改,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i)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指导、协调、考核;
j)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管辖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
k) 指导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严格执安全生产目标承诺考核,严肃查处、纠正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l)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m)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n) 在管辖范围内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及职责。
副经理负责协助经理开展上述工作,并在分管范围内履行直接领导责任。
4.3.7 项目专业公司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a) 对专业公司现场施工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在管辖范围内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工作要求,对下属各级人员技术职责的落实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决策;
b) 根据公司技术、质量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和必要性,细化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和持续改进;
c) 协助经理制定部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指标计划及管理方案、年度安全费用投入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d)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方案、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编制。组织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并审查。负责主持多个班组共同施工项目、重要项目的技术交底。负责办理重要施工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并亲自交底。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e)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f) 组织开展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配合相关部门作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和审验工作;
g),组织的编制、审核和报批,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h)负责对工程分包方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i)参加安全大检查,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j) 参加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技术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
k) 负责组织项目专业公司施工机具、工器具、安全用品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工作;
l) 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项目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m)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听取职工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n)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协助事故的技术鉴定,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o)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p) 协助经理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及职责。
4.3.8 项目专业公司班组长(施工队长)、副班长(副队长)职责
a)对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负直接管理责任;
b)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结合班组自身情况,组织编制班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细则、办法,并持续改进;
c)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班组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d)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措施及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并带头遵章守纪;
e)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工作;
f)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g)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h)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经常听取施工人员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i)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及时查处、纠正违章行为,排查治理隐患,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j)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k) 负责按规定安排对本班组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品用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l)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m) 负责建立和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台帐,填报班组安全报表;
n) 指导本班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o)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p)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主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q)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r) 在本班范围内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及职责。
副班长(副队长)协助班组长(施工队长)落实上述相关职责。
4.3.9 项目专业公司班组技术员职责
a)负责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d) 协助班组长编制班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相关规定、细则、办法,制定和实施班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持续改进;
c)协助班组长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d)参加《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提出本班任务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e)负责本班任务范围内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报批并在施工前组织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f)协助班组长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检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g) 协助班组长定期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品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
h) 协助班组长建立和完善填报班组安全管理台帐;
i)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听取
j) 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k)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l)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m) 协助班组长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及职责。
4.3.10 施工人员职责
a)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劳动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并积极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b)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c)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
d)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e)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f)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专职安全人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g)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h) 尊重和支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i)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j)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按现场处置方案措施立即开展现场处置(包括抢救伤者、紧急避险、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等);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k)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4.3.11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的规定、指示与要求,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环保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b)协助领导制定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计划及管理方案、安全费用投入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现场处置方案等;
c) 协助领导组织部门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以及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
d) 负责部门各施工场所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成品保护、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和安全环境条件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不文明施工行为进行制止及经济处罚,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安全措施;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研究处理;
e) 负责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站班会活动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并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f)负责安全标准化设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和管理工作,协助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施工机具、工器具、安全用品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工作;
g)参加重要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措施交底,并在过程中旁站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
h)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各级安全例会及本部门生产调度会,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i)负责建立健全部门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并督促、指导班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过程动态管理;
j)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k)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经验,严格实施过程安全奖惩;
l)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检查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m)负责部门安全月报、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n) 协助领导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及职责。
4.3.12 分包队各级人员职责
参照项目专业公司各级人员职责执行。
4.4 部门安全职责
4.4.1 项目安委会职责
a)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领导单位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b) 全面研究、部署、指导和协调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
c) 制定项目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d) 确定项目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指标,确定项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研究和部署项目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重点工作;
e)指导、监督项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f) 定期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g) 审定项目需要安委会决定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h) 审定项目安全生产的年度奖惩考核。
4.4.2 项目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a)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统筹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b) 定期汇总分析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并向安委会报告;
c) 对项目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或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准备相关资料;
d) 负责安委会会议安排,做好议题准备,做好会议记录,发布会议纪要,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委会决议;
e) 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4.4.3 项目综合办公室职责
a) 协助项目安全环保部协调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b) 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传送、档案管理工作;
c) 负责施工现场、联合办公区及生活区的消防安全、保卫安全工作;
d) 负责项目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e) 协助安排安全生产会议;
f) 履行公司HSE-0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4.8要求的人力资源部职责;
g)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h) 协助项目领导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4.4.4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职责
a) 负责对项目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并承担项目部安委会日常事务工作;
b)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工作要求,努力推进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c)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协助领导制定实施细则、办法、规定等,补充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和持续改进;
d) 协助领导制定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 协助领导组织开展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包括组织新入厂人员第二级安全教育、全员安规学习考试、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和审验、各类安全活动等;
f)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g) 负责编制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h) 负责项目部投标技术文件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内容的编制,负责项目部承揽工程合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内容条款的评审;
i) 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参加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j)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专项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k) 负责组织编制现场安全设施及用品计划并组织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设施布置及管理工作,组织、督促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和鉴定工作;
l) 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巡查,切实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动态,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人员的作业行为,对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及时制止和处罚,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m) 对现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洪抗汛、生活卫生、环境卫生、防暑降温、成品保护等进行监督管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n) 对施工部门安全日活动、班组站班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听取班组人员对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o)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p) 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会议和生产协调会,组织安全网会议,总结、分析、布置项目部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q) 协助领导组织编制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方案,督促相关部门或人员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在事故发生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r)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s) 负责组织现场工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工伤和职业病鉴定;
t) 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各种管理台帐和档案;
u) 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报送工作;
v) 负责按照公司及项目部相关管理办法实施过程安全奖惩,对各责任人员提出年度或周期考核意见;
w)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x) 协助领导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4.4.5 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a) 对项目部范围生产、技术、质量、体系进行归口管理;
b)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工作要求,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努力推进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c)负责组织公司管理体系在项目部的运行和改进,并协助领导制定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d) 协助领导细化和完善生产、技术、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和保持持续改进;
e) 协助领导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技术支持,协助领导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的采购、发放和更新,并对各级生产和技术职责的落实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f) 负责组织项目部投标技术文件的编制,负责项目部承揽工程合同有关进度、技术、质量等方面条款内容的评审;
g) 负责组织项目策划,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批准后在施工中组织落实;
h) 对现场施工临建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工业卫生标准、消防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做到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临建工程“三同时”;
i) 负责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指导书、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票的技术审核,审批一般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参加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j) 负责现场总平布置管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总体规划、实施及过程管理工作,协助领导组织开展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应用;
k) 配合安全环保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现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及其它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工作;
l)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动态,制止、纠正不文明施工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听取施工人员对项目进度、技术、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m)参加安全大检查,对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检查出来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n) 组织现场生产协调会议,参加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在会议上总结、分析、布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o)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工作,并从技术角度指导施工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p)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组织编制和审核技术革新及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q)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协助事故的技术鉴定,提出或审核技术性防范措施;
r) 负责项目部工程施工信息管理,按时收集、整理、汇编、填报相关工程信息;
s) 负责履行公司HSE-0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4.13的物资装备部的机械设备管理职责;
t)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u) 在职能管理范围内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4.4.6 项目物资装备部职责
a)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b) 负责组织编制、实施项目物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项目范围内安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分发管理,并建立管理台帐;
c)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d) 负责项目周转材料的进场验收,确保向工程施工提供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周转材料;
e)定期组织物资安全检查,参加项目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物资管理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f) 组织制定、实施项目的物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g) 参加物资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h)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i) 在职能管理范围内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4.4.7 项目经营管理部职责
a) 负责编制项目分包工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持续改进;
b)在分包工程合同条款中,必须对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保证金作具体规定,必须明确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c)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分包合同履行的情况;
d) 经常保持和有关部门的有效沟通,对合格分包方实行动态管理;
e)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4.4.8 项目部其它部门职责
项目部其它部门职责是公司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在项目部的延伸,参照公司主管部门职责执行。
5检查与考核
根据项目HSE-2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评价制度》、HSE-2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HSE-06《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承诺及考核制度》、HSE-2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对项目各级人员的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6附录
A.1 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流程图
[参考范文]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5篇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篇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我厂各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与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厂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根据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全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实行逐级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在泰兴公司铝厂厂长的领导下,负责铝厂的生产工作,主要对铝厂的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清洁生产管理、原燃材料及辅助材料消耗管理、能源消耗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分管铝厂下属单位。
2、认真执行国家技术标准,保证泰兴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3、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商务合同中的合理要求,对泰兴公司铝厂产品质量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4、认真贯彻国家和泰兴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禁违章指挥,教育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落实好劳动保护,保证安全生产。
5、领导和组织分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确保全面达到同规模氧化铝生产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创建和保持文明工厂。
6 积极支持各兄弟单位和各管理部门的工作,做到经常联系、及时沟
通、协商解决、合作愉快。
7、根据各二级单位员工的工作表现及时提出管理干部的调整、任免和奖惩建议。
三、责任要求
1、根据泰兴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编制铝厂的生产作业计划,组织铝厂各职能人员做好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掌握生产进度及产量完成情况,掌握产品质量情况,掌握消耗等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发生的问题,保证泰兴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2、负责铝厂新建项目、技术革新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方案的审定。掌握新建项目、技术革新项目、技术攻关项目的进展情况。领导和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3、 经常组织检查各车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向泰兴公司经理反映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100%,轻伤和重伤率分别控制在15‰、3‰以下,无死亡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连带责任。
4、领导铝厂的统计工作,保证向泰兴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等技术经济资料。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篇二】
一、考核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间主任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别定本车间主任目标责任书。车间主任的考核结果为其薪资调整,培训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考核原则
1) 公平与开放原则;
2) 反馈与提升原则;
3) 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
4) 结果与过程并重原则。
三、 车间主任工资=基本工资(60%)+浮动工资(30%)+绩效奖励(10%)
四、 确定薪酬
1) 每月发放固定薪水 元,每月浮动部分为 元,根据工作目标完成进度,确定车间主任,每月浮动工资的发放额;
2)、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车间主任绩效奖励,奖金额度为 元。
五、考核频率
1) 月度:对各个岗位生产人员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2) 年度:一月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月15日前。 3) 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分*60%+年终考核得分*40%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月度考核结果以100分为满分,并根据车间主任的具体表现将其考核结果纳入相应的等级及作为员工月度奖金发放依据。
出勤率: 1) 2)
出勤率为100%,得分10分,出勤率每低于 %,扣 分;
无迟到、早退现象得分5分,迟到10分之内,扣0.5分/次,迟到10-20分钟,扣1
分/次,迟到20分钟以上,扣2分,扣半天工资。 3)
工作串岗、聊天,每次,扣0.5分。
七、考核指标与考核方法如下表所示
生产主管考核量表
八、附则:
1) 本公司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情况,有权修改本责任书;
2) 本责任书自修订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企业、车间主任各执一份。
车间主任职责
1) 参与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
2)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战略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
3) 组织编制本班组月度、周生产计划,并认真执行实施情况,定期对生产协作车间、采
购部门、外协部门质量管理的工作进行必要的考核。
4)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质量
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5) 严格控制所管辖班组发生的费用,制定费用控制和审批流程,向所管辖部门下达各项
费用的控制措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6) 负责生产设备,维修和保养,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7) 协调各班组及内部企业,其他组织关系和部门关系。 8) 执行生产系统及相关的文件,在权限范围内签发文件。 9) 监督、检查车间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及环保工作状况。 10) 负责所分管车间业务及人员管理。
11) 负责降低成本找出最佳途径,与业内成本比较出差异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2) 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修改、编制工作。
13) 组织各生产单位定期开展关于安全操作规范的培训及生产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
期到现场排查安全隐患,并给予处理。
14) 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岗位培训工作,负责车间班组人员的培训与考核,选拔与任免工作。 15) 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的周计划和日计划,安排合理的生产日程。
16) 监督检查本车间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并上报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 17) 统计并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参数,收集整理分析与生产有关的各项成功与失败的数
据,进行组织评审,为生产决策工艺需求提供依据。 18) 负责机加车间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19) 负责质量问题的处理及品质改善工作,负责分析,解决工艺问题。
20) 负责控制生产原料,生产物资的质量和消耗,计划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1) 负责检查日常生产的现场状况,推行5S及其他生产标准。 22) 依据生产计划,指导并考核生产班组的产量、质量和消耗。
23) 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车间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指导班组长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车间主任工作权力
1、有对生产计划的执行权,班组不配合,有权进行处罚;
2、在组织车间班组计划会、车间工艺技术讨论会不参加,不按时到,到后不配合有权处罚; 3、有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与指挥的权力; 4、对现场人员不按规程工作,有权制止,进行处罚; 5、有对内部员工聘任和不进步者有建议辞退权。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篇三】
20xx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以“杜绝重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强化细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为突破口,以完善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检查为抓手,凝聚力量,扎实工作,再接再厉,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一封信、安全生产宣传月、执法检查等载体,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精心组织开展第15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千家万户,让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始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明、责权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积极创新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将安全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并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机制。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动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范。
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切实负起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监管责任,坚决实行“一把手”负责和“一票否决”制度。
三、强化安全检查,着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一要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报。以企业自查、自报、治理三个环节的职责为重点,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完整的自查、自改、自报和督查、督导、销号机制,推进企业每月动态排查上报事故隐患。二要创新监管方式。积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创新检查方式,坚持和完善“四不两直”检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实现“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严重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梅山水库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坚决取缔木质渡船,严禁客货混装及农民自备船载客行为。三要真查真改。要把安全隐患排查出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认真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挂牌督办,执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报送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并实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强化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参加知识竞赛、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素质。扎实开展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督促企业加强对一线操作层面的安全培训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凡未参加岗位安全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五、强化安全创建,着力推进安全社区文化建设。
安全社区创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持续推进。严格对照创建申报程序,逐级开展创建工作。安全示范社区创建要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明确重点,协调推进。要深入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查缺补漏,加强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吸取好的经验和做法,克服不足,促进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强化应急管理,着力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检查,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和演练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群众和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自救互救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加强作业人员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确处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三章医疗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大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高压消毒设备有专人负责,发现老化立即更换。
第十九条使用多功能插座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所有使用部门必须使用三相多位电源转换器。
(二)电源线尺寸及长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设备的电负荷。
(三)在需电设备和墙壁插座之间不可使用多于一条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应在公共区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条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室清洁无尘,严格遵守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卫生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卫生院工作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谨慎使用外来磁盘,避免机器感染病毒。及时保存、备份网络数据,确保系统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所有磁盘、数据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重要数据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第六章车辆安全
第二十五条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杜绝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第八章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卫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设备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档案,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勤部门负责供水、用电的监督管理及电力的日常运行、电力设施的维护。其他各科室应当落实科室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制定消防、用电、设备、信息、危化品等应急预案,必要时开展演练,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篇五)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证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各村及相关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特制定二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各村及镇直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全镇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及各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3、各村、各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村及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责任到人,严格实施。
4、各村及各单位要配合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点、企业、经营网点。
5、各村及矿点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责成专人负责,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6、各村对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加油站、加油点要及时上报镇安监站,以便查处取缔。
7、事故发生后各村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并组织抢险,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否则,从严处理。
二、镇直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1、镇安监站公室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评介和验收,认真检查各村、相关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结案工作,督促全镇各村落实好非煤矿山、砖瓦窑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进行关停,限期整改。
2、派出所负责对爆炸物品流通、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的查处。
3、镇城建站负责建筑队伍,施工现场和一些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停止施工。
4、中小学要负责学校内的安全防火、防事故工作,及时消除危房和各类事故隐患。
5、水管站负责水利工程施工、防风及水保的安全管理。
6、林业站必须把护林、防火做为头等大事,切实做好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7、供电所配合镇政府负责对无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停止电力供应,取缔非法电力设施。
8、农业服务中心要负责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9、各村组织大型集会、娱乐活动,对安全工作要精心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防范措施。未经安监、公安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焰火活动。
10、其它各部门要依法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时接受镇国土所、安监站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各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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