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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分享:考试通知其三

发表时间:2022-05-12

为了做好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1号一天时间考试,所有参加毕业清考的学生请提前登录学院网站或者到水环楼一楼信息栏查询考试地点。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考试地点准时达到指定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三、考生注意事项wWW.wEI508.coM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0371-63888853或至水环楼208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 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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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荐稿:培训考试的通告其三


随着社会的不断规范发展,越来越多人认识到了文书的重要性,实用文书是具有实用性的文章,你了解过什么样的实用文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网友荐稿:培训考试的通告其三”,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中岗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分公司、项目部:

今年下半年土建类、市政类(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装类施工员中岗培训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费用:土建类、市政类培训考试费900元/人(含教材、资料及工本费);安装类施工员1000元/人(含教材、资料及工本费)。

2、考试时间:20xx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另定)

3、辅导时间:另行通知

4、每人一寸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高中或以上文凭复印件1份,申报表一式二份。

5、需参加培训考试人员请上报公司人事综合处。联系电话:86646557,联系人:张林飞。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7日

[教你写公告] 考试通知


随着人们的教育水平的提升,我们偶尔会需要用到一些必要的文书,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你知道实用文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教你写公告] 考试通知》,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项目(简称“CICE项目”)自20xx年首次考试运行以来,累计执行公开考试24次,参考规模达43万人次,各类资格获得者达5.2万人。CICE项目已经成为保险从业人员学习保险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术能力、了解行业动态及监管政策变化的持续性学习平台。

当前我国保险业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十三五”规划的制定,保险行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迅速变化,保费规模快速增长,20xx年保险代理人资格等行政类考试取消以后,营销员队伍井喷式增长。与此同时,相关保险产品、合同、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等具体的监管政策也处于频繁调整期。保险业发展对专业知识、政策法规新环境的系统学习及专业技能提升的培训需求越来越多,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CICE项目将继续完善资格体系和制度化建设工作,更好地服务行业公司和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发挥好推动我国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按照CICE项目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现将20xx年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20xx年CICE项目编审委决定增设“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初级资格”,并正式纳入春秋两季报名考试中。本初级资格设置一门必考课程,由CICE项目资深专家开发S1《保险销售基础知识》教材及学习光盘。通过本科目考试,CICE项目将授予“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初级资格”证书。

为了更好地满足行业公司和广大新进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对保险基础专业知识的学习需求,CICE项目执行单位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开发配套的考试题库、线上考试系统以及网上学习平台,制定与行业公司及区域的合作框架,扩大本初级资格的'推广范围,解决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基础专业知识欠缺及职业能力提升的突出问题。

随着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初、中、高级资格的设立,CICE项目执行单位将加强会员制度和会员服务建设工作,为广大会员提供丰富的日常资讯服务及后续增值服务。

(二)继续推动“中国健康保险管理师”资格的试点工作。

二、开放资格及考试课程

本年度继续开设中国寿险管理师、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中国银行寿险规划师、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中、高级资格共21门课程考试,增设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初级资格1门课程考试。

中国寿险管理师主要针对保险公司各职能岗位内勤人员及管理人员。中级资格帮助考生掌握人身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基础知识、了解寿险公司的基本运营架构和主要业务流程、岗位职能要求等,加深对各岗位工作环节相互配合协作的理解。高级资格帮助考生在已拥有一定的寿险管理专业知识基础上进一步学习深造,确保考生对寿险公司各个内勤管理岗位均获得专业认知。本资格也能帮助银行邮政相关从业人员更好理解寿险行业的关键基础知识,促进银行保险业务高效、规范开展。

中国寿险管理师高级资格设置11门必考课程;中级资格采用“3+2”方式,设置3门必考及2门选考共5门课程。

[实用]考试通知范本


由于学校的工作的严谨,人们时常会需要撰写一篇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你对实用文书有什么心得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用]考试通知范本”,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上海社工考试科目已公布,内容如下: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客观题科目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网友分享: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三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实用文书,实用文书以一种特殊的优势展现出来,你做过类似的实用文书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网友分享: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三》,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派出所:

本人xx,是xx芜湖凯西尔科技有限公司xx员工,(男、女),出生于xx年xx月xx日,xx族。现因办理xx入职手续xx事宜,需要证明本人自出生日起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特请求贵处予以审查,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公告范本] 考试通知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我们会应用到各种各样的文书,实用文书是具有实用性的文章,实用类文书要写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告范本] 考试通知”,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17日,广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叫停民校小升初联考以及部分公办学校的特长生、推荐生、外国语学校等考试,并同时向社会公开征集免试招生方案。

广州民办学校小升初考试由来已久。这些组织小升初考试的民校基本是公办名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近年来,部分公办名校所办民校呈现诸多不合理现象:一方面这类学校普遍共享公校教育品牌,占用公校师资,甚至共用硬件;另一方面,这些学校又顶着“民办”的帽子大量招生。

广州日前出台《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广州民办学校的小升初考试将由笔试改为面谈。关于面谈的具体方案,广州市教育局目前公开向社会征集方案。

具体的改革信息,我们将继续跟进。

考试通知壹篇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我们经常需要编写一些实用文书,写好实用文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实用类文书要写哪些内容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考试通知壹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导读:在我们报考执业药师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所公布的报考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联系电话:12333,80888058,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仅限药学、药剂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单(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

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学历、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省社保系统比对等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范例参考]考试通知范文


随着各种文书的不断规范,我们经常会需要写一些实用文书,实用文书一般都有统一的规范,怎样写好自己的实用类文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例参考]考试通知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根据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20xx年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时间:

一、20xx年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xx年6月17日-6月23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8月26日:日期时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8月2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第一单元下午14:00-16:30第二单元。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科目:科目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比例测试内容医学人文5-10%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公共卫生30-3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全科医疗55-65%全科医学基本知识、常见症状、常见病与多发病、合理用药、急诊与急救其中中医药部分30%中医辨证施治和适宜技术应用。

公告精选: 考试通知范本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我们或许会查阅一些可参考的文书,实用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你知道实用文书怎么写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告精选: 考试通知范本,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各区县财政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16号)、《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6号)、《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1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实际,定于20xx年下半年进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组织

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合格证打印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模式。

此次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各区县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xx〕832号)的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各区县财政局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9:00开始,6月29日17:00结束,报满为止。考生可任选考区、任选科目报考。

2、现场审核时间。7月4日至7月6日三天。各区县开通现场审核系统,完成现场审核、收费、收表工作。现场审核办理时间以各报名点安排时间为准(报名地点附后)。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xx〕396号),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元。

五、考试时间安排

8月6日至8月7日。准确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科目和题型

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考题覆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所有知识点,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综合题五种类型。无纸化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排列、组卷并生成,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七、考试方式和成绩衔接

按现行系统设置,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三个考试科目。三个考试科目同时报考同时及格即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可选择报考全科、双科或单科,考试成绩与20xx年3月的考试成绩具有同等效力,合格成绩保留到下年有效。考生的电子试卷保存1年。考试完成后当时出成绩,考生一周后可登陆北京会计网查询。

八、打印准考证

20xx年7月20日后,考生可自行在北京会计网上打印准考证。

九、证书的申领

20xx年9月20日后,成绩合格考生可到原报名点领取证书。

特此通知。

考试通知范文5篇


下面实用文书网编辑给大家分享考试通知范文。如果你在公司工作,大家都比较在意公告通知。公告发布的事项可能大小不一详细情况需具体分析。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考试通知范文(篇1)

20xx年秋季学期xxxx级、xxxx级本科生“形势与政策”课程期末考试通知

一、考试时间:

20xx年12月8日(星期三)上午8:00——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7:00

二、考试题型:

考试满分100分,包括单选题30分(2分x15题)、判断题30分(2分x15题)、多选题40分(4分x10题,多选、漏选或错选均不得分)。考试占期末成绩60%。

三、考试说明:

1、考试通过超星学习通网络平台在线进行,请确保在网络信号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考试,手机端、电脑端都可,但不能同时多端登录。手机端考试前建议把学习通更新到最新版本。

2、考试系统只能打开一次,第一次点开试卷后系统即开始自动计时,中途不得离开或关闭窗口,如再次打开将显示考试结束。

3、考试时长60分钟,开考xx分钟后可交卷,60分钟后系统自动交卷。

4、特别提醒:12月9日下午17:00,考试系统关闭、任务点课程关闭,成绩确定。最终成绩将直接录入教务系统,如不及格将进行补考或重修。请大家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和考试。

5、如出现系统问题请立即和负责老师联系,负责老师会在工作时间处理。考试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马克思主义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

20xx年12月1日

考试通知范文(篇2)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根据部分地区公布的报名通知,20xx年执业药师考试将继续使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目录,广大考生可以参考20xx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专业目录,并关注的消息。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考试通知范文(篇3)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中国考试中心决定在20xx年5——6月面向全国在京按期举办第13届俄语等级考试,打算参加等级考试的考生即日起可按照规定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条件:面向海内外考生,具有一定俄语水平的学习者、工作者及爱好者均可报名。

报考等级:初级(A2)、一级(B1)、二级(B2)。

报名材料:

1、两张1寸彩色照片(或电子版)

2、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3、俄语等级考试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报名方式:

1、直接到考试中心报名

2、通过邮件远程报名

3、有合作关系的.单位,考生在所在单位集体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

20xx年5月1日,报名后赠送模拟题,逾期报名者视为下次考试。

考试时间:

20xx年5月中旬到6月上旬,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学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用:

报名费:200元,考试费:2100元

注:报名费在报名后一律不退;在当次报名时间内退出考试,退还20xx元;在当次报名时间内改为下次考试,需交改期费300元;在当次考试报名时间结束后提出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交费方式:

1、直接到考试中心交费;

2、通过银行汇款(考试中心指定唯一收费对公账户,开户名称:北京诚永固信息技术研究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怀柔支行;账号:327260772428)。

咨询电话:010-65771701 65770109

电子信箱:zgey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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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范文(篇4)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范文(篇5)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二)全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统考组织机构必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方能开展工作,省鉴定中心将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对社会公告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报名工作。

(三)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评人员和统一监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五)成绩查询。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可按《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操作规程》进行查询。

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通知精选: 考试通知其二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们偶尔会需要用到一些必要的文书,实用文书是具有实用性的文章,你做过类似的实用文书吗?小编收集并整理了“通知精选: 考试通知其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7个自考专业新考试计划出台后,正备考和即将报考今年10月自考相关专业的考生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考生切不可因考试计划有变而慌神。

抓住机会,仍可报考原课程。新修订的考试计划从考试才开始执行,所以准备今年10月考试的考生不会受影响。考生可继续按照原计划踏实复习,专注于准备最后一次旧课程计划考试。若考生备考的是新计划中将取消的科目,也无需过虑,因为旧课程如通过,以后也可按照相关方案顶替新课程考试。

目光长远,准备学习新方案课程。准备今年10月后再参加有变动专业考试的自考生,要尽量悟透新的考查形式。通过仔细阅读考试计划调整通知,掌握课程变动、学分分配和考核方式的变化,关注考试课程变化的具体内容,尽快透彻了解并制订适合自己的新学习计划,以适应新的考试方案。

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其实,无论自考课程如何调整、自考科目如何改变,考生的复习备考心态都不用改变,因为自己参加自考的目的、自考考查的目的与性质没变。不少考生在漫漫自考路上半途而废。究其原因,大多是因为怀疑自己,对未知恐惧,以及心态的不平衡。自考生切勿忘记参加自考的初衷,要调整好备考心态,不要因为考试计划的变动而产生心态的波动,影响考试。

接考手续是指对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者参加自学考试本科考试的学历资格认定。

自学考试对办理本科接考手续的规定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生、应用技术考试毕业生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学习,无需办理接考手续,直接接考。

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均要办理接考手续。如专、本科课程同时考完,同时申请专科毕业和本科毕业论文,考生可在专科毕业初审通过后,凭毕业回执单办理接考手续。另外,高校在校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可凭毕业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毕业证明先申请论文,待取得毕业证书后补办接考手续。申请本科论文时,考生若无接考手续,“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会提示考生办理。考生要仔细判断自己属于何种情况,再决定如何办理接考。

办理接考时,考生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查验原学历。若查验不到结果,考生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书认证报告。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将根据认证报告的查询号码进行认证结果查询,查询到结果的方能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毕业论文网上申报已结束。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建议,论文申请成功的考生要按时到主考院校报到,并参加论文辅导讲座。

各院校近日陆续公布报到时间。中国人民大学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要求考生到校报到是为了让其与主考院校建立联系,同时布置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的相关事宜。报到时,考生要携带身份证及自学考试准考证。部分学校还要求考生携带毕业论文审定表,以办理报到注册及安排指导教师等手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将毕业论文审定表正反面完整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上期报到注册时,有些考生未按要求打印材料,因而没能立即完成报到。

在排队等待报到前,考生要查清自己报到的教室,以免排错队浪费时间。

由于大部分考生平时没机会接触论文写作的方法指导,部分主考院校在考生报到时或之后安排了毕业论文基础培训讲座。主讲人会讲解选题、写作程序、学术规范、数据及材料搜集方法等,帮助考生了解论文写作基础知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这类辅导讲座对考生顺利撰写毕业论文十分重要。考生要按时参加讲座,认真学习。

中国人民大学自考商务管理专业本科考生报到时间为7月5日8时,地点为求是楼0324教室。对外经贸大学国际贸易、物流管理、调查与分析、采购与供应管理及能源管理等5个专业考生报到时间为6月29日9时至11时30分。其他院校报到时间,考生可参看毕业论文网报时生成的凭单,如未注明,将陆续公布。

考试通知怎么发6篇


如何撰写出一篇优秀的公告通知呢?公告通知不断地出现在我们视线里。公告和通知主要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一些必要的信息,如果你对“考试通知怎么发”充满好奇请参考下面为你准备的资料,别忘了将这个链接添加到你的书签夹中以备以后查看!

考试通知怎么发 篇1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二)全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统考组织机构必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方能开展工作,省鉴定中心将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对社会公告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报名工作。

(三)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评人员和统一监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五)成绩查询。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可按《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操作规程》进行查询。

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考试通知怎么发 篇2

各大中专院校及社会考生: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

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和晋旅人字〔20xx〕20号《山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山西省20xx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精神,20xx年度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我中心将集中开展考试及考前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1日

报名地点:

设立四个固定报名点和一个临时报名点。

(一)固定报名点

第一报名点: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亲贤北街125号依景湾商业广场五层,乘坐13、56、65、807、813、851、838、825路公交车到平阳路亲贤街口下车,往西200米路北招商银行后院山西旅游,电话:7226197)

第二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水西关营业部(水西关街20号,乘坐 6、808、809、851路公交车到桃园北路水西关街口下车,电话:5287567)

第三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旗舰店营业部(平阳路南中环街口向西200米,乘坐 13、55、56、807、877、72路公交车到平阳路南中环街口下车,电话:2590000)

第四报名点:汉庭酒店太原下元新店(和平南路45号,乘坐 38、39、868路公交车到小井峪街口下车,电话:6361188转0)

(二)临时报名点:晋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二楼215房间(大学城高校新区,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乘坐 903 到省高校新区下车换乘13 路假日南线到晋中学院下车,电话:3985850)

报名时间6月29日到7月3日(上午 09:50—12:00,下午 13:00—17:00),榆次大学城周边晋中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大商务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煤炭学院等各大中院校学生均可就近报名。

为方便晋中学院报名考生,如果培训报名人数达60人以上,即可单独办班,地点:晋中学院

(三)报名材料

1.学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交验学历、身份证原件);

2.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4张;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4.考试报名表。

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报名时需核收《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共两科,考试内容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和山西地方知识内容),导游实务和旅游法律法规,各科满分150分。试卷均为客观题,使用机读卡答题(用2B铅笔填涂)。口试中文类考生用普通话应试,外语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口试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知识问答、礼貌礼仪,总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时 间

20xx年11月15日(星期日)

09:00—11:00

14:00—16:00

科 目

导游基础知识

导游实务

旅游法律法规

2.口试

11月16日开始口试。

(三)考试地点及要求

考试统一在太原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应试。

(四)参考教材及书籍

考试教材为:山西省旅游局组织编写并由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情系山西—旅行社导游词选编》(均为20xx年版)。参加英语导游资格考试口试的参考书籍为《山西英语导游》。

以上教材购买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7230192

三、培训

(一)培训时间

周末班:9月11日下午报到,9月12、13、19、20、26、27日、10月1、2、3、4、5、6、7、11、17、18、24日全天培训,共17天。

上课地点:太原市(培训前电话通知或从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微信获取详情)

(二)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为考试教材的编撰者及我中心的资深教师,均参与过往年命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内容权威,效果突出,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考试重点,掌握答题技巧,有效提高考试通过率,多年来受到考生的一致好评。

(三)培训方式

(1)面授

笔试培训紧密结合考试教材,突出重点、难点,对相关联、易混淆知识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记忆,并结合历年真题、模拟题,强化学员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口试培训针对不同精品线路进行专题讲解、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专家点评和对受训者个人模拟讲解相结合。按线路对学员进行分组,反复训练,针对不足重点纠正,使每位学员熟练掌握口试流程,充满信心应对考试。

(2)随堂测试

根据授课情况,授课教师不定期进行随机测试,了解学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合理调整授课内容或进度。

(3)答疑解惑

学员针对所学内容的疑惑问题以纸条形式提交班主任,班主任归类汇总登记在册,每次培训结束前由授课老师统一解答。

(4)模拟考试

全部课程培训结束后,统一对学员进行笔试与口试模拟考试,使学员克服惧考心理,增强临场应变能力。

(5)题海策略

笔试采取大量练习真题、模拟题等,对重点、难点以及高出现率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扫除盲区死角,加强印象,提升记忆。

四、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xx]382号)文件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250元,加试费70元,另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

培训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现场模拟考试费、笔试模拟考试费等)。

20xx年参加我中心培训人员,凭培训相关证明享受五折优惠。

备注:报名时每人交一寸红底照片一张同时备注现场模拟考试所选线路。

联 系 人:王老师 亓老师

联系电话:0351—7226197

电子邮箱:344358502@

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

考试通知怎么发 篇3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二)全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统考组织机构必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方能开展工作,省鉴定中心将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对社会公告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报名工作。

(三)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评人员和统一监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五)成绩查询。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可按《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操作规程》进行查询。

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考试通知怎么发 篇4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怎么发 篇5

各大中专院校及社会考生: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

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和晋旅人字〔20xx〕20号《山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山西省20xx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精神,20xx年度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我中心将集中开展考试及考前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1日

报名地点:

设立四个固定报名点和一个临时报名点。

(一)固定报名点

第一报名点: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亲贤北街125号依景湾商业广场五层,乘坐13、56、65、807、813、851、838、825路公交车到平阳路亲贤街口下车,往西200米路北招商银行后院山西旅游,电话:7226197)

第二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水西关营业部(水西关街20号,乘坐 6、808、809、851路公交车到桃园北路水西关街口下车,电话:5287567)

第三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旗舰店营业部(平阳路南中环街口向西200米,乘坐 13、55、56、807、877、72路公交车到平阳路南中环街口下车,电话:2590000)

第四报名点:汉庭酒店太原下元新店(和平南路45号,乘坐 38、39、868路公交车到小井峪街口下车,电话:6361188转0)

(二)临时报名点:晋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二楼215房间(大学城高校新区,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乘坐 903 到省高校新区下车换乘13 路假日南线到晋中学院下车,电话:3985850)

报名时间6月29日到7月3日(上午 09:50—12:00,下午 13:00—17:00),榆次大学城周边晋中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大商务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煤炭学院等各大中院校学生均可就近报名。

为方便晋中学院报名考生,如果培训报名人数达60人以上,即可单独办班,地点:晋中学院

(三)报名材料

1.学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交验学历、身份证原件);

2.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4张;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4.考试报名表。

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报名时需核收《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共两科,考试内容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和山西地方知识内容),导游实务和旅游法律法规,各科满分150分。试卷均为客观题,使用机读卡答题(用2B铅笔填涂)。口试中文类考生用普通话应试,外语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口试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知识问答、礼貌礼仪,总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时 间

20xx年11月15日(星期日)

09:00—11:00

14:00—16:00

科 目

导游基础知识

导游实务

旅游法律法规

2.口试

11月16日开始口试。

(三)考试地点及要求

考试统一在太原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应试。

(四)参考教材及书籍

考试教材为:山西省旅游局组织编写并由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情系山西—旅行社导游词选编》(均为20xx年版)。参加英语导游资格考试口试的参考书籍为《山西英语导游》。

以上教材购买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7230192

三、培训

(一)培训时间

周末班:9月11日下午报到,9月12、13、19、20、26、27日、10月1、2、3、4、5、6、7、11、17、18、24日全天培训,共17天。

上课地点:太原市(培训前电话通知或从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微信获取详情)

(二)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为考试教材的编撰者及我中心的资深教师,均参与过往年命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内容权威,效果突出,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考试重点,掌握答题技巧,有效提高考试通过率,多年来受到考生的一致好评。

(三)培训方式

(1)面授

笔试培训紧密结合考试教材,突出重点、难点,对相关联、易混淆知识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记忆,并结合历年真题、模拟题,强化学员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口试培训针对不同精品线路进行专题讲解、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专家点评和对受训者个人模拟讲解相结合。按线路对学员进行分组,反复训练,针对不足重点纠正,使每位学员熟练掌握口试流程,充满信心应对考试。

(2)随堂测试

根据授课情况,授课教师不定期进行随机测试,了解学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合理调整授课内容或进度。

(3)答疑解惑

学员针对所学内容的疑惑问题以纸条形式提交班主任,班主任归类汇总登记在册,每次培训结束前由授课老师统一解答。

(4)模拟考试

全部课程培训结束后,统一对学员进行笔试与口试模拟考试,使学员克服惧考心理,增强临场应变能力。

(5)题海策略

笔试采取大量练习真题、模拟题等,对重点、难点以及高出现率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扫除盲区死角,加强印象,提升记忆。

四、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xx]382号)文件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250元,加试费70元,另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

培训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现场模拟考试费、笔试模拟考试费等)。

20xx年参加我中心培训人员,凭培训相关证明享受五折优惠。

备注:报名时每人交一寸红底照片一张同时备注现场模拟考试所选线路。

联 系 人:王老师 亓老师

联系电话:0351—7226197

电子邮箱:344358502@

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

考试通知怎么发 篇6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