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范文推荐 工程协议1950字
发表时间:2022-04-28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管道工程的数量越来多、项目类别日益增多、建设范围不断增加,使得管道工程项目的管理风险也在逐渐增多。合同管理是EPC承包模式之中的管理重点,在管道工程项目中应用EPC承包模式的时候,管道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投产试运阶段,均需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以确保管道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本篇论文中,笔者主要探讨了管道工程项目中EPC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以供参考。
关键词: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管理;实施EPC
承包模式指的是,企业受业主委托,根据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1]。管道工程项目通常情况下投资大、工期长、涉及范围广,采用EPC承包模式,有利于确保管道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但是,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EPC合同管理的实施面临着诸多问题,必须加强对EPC合同管理的研究力度。
1管道工程项目施工前EPC合同管理的实施
首先,做好招投标调研。确定参与EPC管道工程投标之前,应提前收集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做好信息筛选与信息分析,全面了解业主的要求,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当地的社会依托条件、材料、劳动力等基本情况,调查当地的风土人情、经济、文化、历史,并要对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等条款进行仔细研究。其次,做好对性能考核指标的审查。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中,通常情况下会约定管道工程完工后保留一定质保金,对EPC承包商来说,这就是最终的经济效益[1]。技术合同中,质保期、质保金与管道工程的各个性能考核指标直接相关。这也就意味着,越早达到性能考核指标,那么就能越早回收质保金,越早获得经济效益。基于此,必须做好对性能考核指标的审查。
2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EPC合同管理的实施
2.1合同评审
签订合同之前,应成立专门的合同评审小组,仔细评审拟定的合同,并开展模拟谈判。对管道工程项目的前提调研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全面掌握资金情况、支付情况,确定款项支付比例的底线,以便于能够在合同评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2.2分解责任,开展目标管理
合同签订之后,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学习,并开展风险预测、评估,使所有人员明确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及责任,制定工程进度,开展节点计划。除此之外,应做好详细的分工,可以将每一个进度控制节点当作一个子目标,实施节点管理。首先,应对合同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具体的工作范围,仔细划分职责,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来对工期进行分解,并制订进度计划,然后制订付款方式清单、付款条件以及工程结算规则。其次,开展责任管理。EPC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具体的责任、工作范围的理解有着一定的差异,EPC合同管理全过程中,必须始终贯穿EPC合同责任及工作范围的划分[2]。在EPC合同管理过程中,EPC合同的工作内容相对比较固定,但因为设计深度的差异,导致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的明确程度也有很大的不同,基于这样的原因,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工作范围、工作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其次,EPC承包模式会涉及到诸多分包合同,包括设计分包商、采办分包商以及施工分包商等,因此,管道工程设计、采办以及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分包合同管理。
2.3费用管理
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EPC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做好费用管理。定期催收工程预付款,并及时申请工程进度款,根据支付节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分包工程款,同时还要扣除相应金额,以避免进度款超付的问题。对合同结算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并根据归档要求及时提交,以尽早完成合同结算[3]。根据管道工程的投入情况及进度实际进展,对付款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才能确保管道工程的顺利施工。除此之外,也要做好统筹部署,确保分包付款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尽量避免集中支付,确保资金的良好运转。
2.4工期管理
在EPC合同管理过程中,通常采取里程碑式的节点控制方式,根据节点的实际完成情况,来进行款项支付,并向业主书面申报进度款,及时记录各节点的完成时间,书面进行确认,并将其当作工期进度记录文件存档,详细说明进度提前、进度滞后的原因。
2.5变更管理
由于受到合同管理水平、设计深度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工程变更,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现场业主、监理总部、监理分部的沟通,得到确认后再开展工程变更。同时,根据合同要求,制定工程变更管理程序,确保责任到人,对合同台账进行及时更新,并要加强动态管理。
3结语
综上所述,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管理始终贯穿在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全过程中,不仅确保了管道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还体现了EPC管理模式的优点。只有规范化地进行管理,才能确保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管理的顺利开展,才能确保管道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万瑞,王华荣,成亚红.浅析国际管道EPC项目中的分包管理[J].交通企业管理,20xx,31(10):30-32.
[2]邓宏颖.EPC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J].建材与装饰,20xx,(20):187-188.
[3]安龙敏,颜妍,栗克.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之EPC合同索赔管理[J].河南建材,20xx,(0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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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 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 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 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 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 在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都应该知道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更重,也就意味着不签劳动合同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劳动者更多。因此,作为企业,必须牢固树立起一个观念:“用人就必须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不然带给企业的就是更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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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工程钢筋Ф6.5—Ф10线材承包给乙方加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由甲方提供线材到乙方加工厂内,运输费由甲方支付,其加工内容为调直、下料、成型。
二、以延伸作为加工费,其成品由乙方加工厂运至甲方施工场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在乙方厂内由乙方负责装卸,到甲方场地由甲方负责卸货。
三、加工必须按图纸料单制作,各种成型分类清楚,做上标记,注明尺寸、数量及规格,货到甲方现场,由甲方根据料单检查验收签单,如型材与料单不符或加工错误,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提供线材到乙方加工厂后,严禁原材料调换,如与原型材不符,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甲方必须及时提供线材,提前四天报送料单,如因甲方供料和提供料单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甲方负责。
六、乙方向甲方缴纳现金万元,主体封顶后结清所有账目退还押金,甲方保证从开工制作起不得有第二家加工厂加工Ф10以下的钢筋,如乙方发现有其它加工厂加工,甲方无条件退
还乙方押金,从协议签订时间起计算,按缴纳押金总额每天百分之五的损失计算,退还给乙方作为补偿。
七、甲方主体封顶后,或因其它不可预计的原因停工一个月,结清所有账目退还乙方押金,如不能按时退还押金,每天按乙方所交押金总额每天百分之五的损失计算,给乙方作为补偿。
八、本协议共两页,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好范文推荐 承包协议季度范文精选
这个世界发展地很快,合同也就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我们作为当事人,一定要清楚合同的内容情况。对你们谈好的合同进行一个详细的签订,这样子一来,我们就会在新一年的工作更加顺利!所以,您想知道有哪一些有关合同的内容资料的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好范文推荐 承包协议季度范文精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甲方:__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清洁卫生工作承包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清洁范围:
甲方整个公司办公的清洁区域,主要包括公司领导办公室、各部门经理办公室、会议室、培训室、档案室、前台、公共办公区等区域。
二、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免费提供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清洁工具(含洗手液、卫生纸、垃圾袋、垃圾娄、垃圾桶、烟灰桶等)、及存放清洁用品的库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2)提供固定场所给乙方做日常清洁用品存放。
(3)按季度支付乙方承包金。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期限内完成工作。
(2)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3)爱护室内办公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4)根据甲方授权,对甲方委托的清洁区域各项清洁服务必须认真完成,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整洁、舒适,确保达到甲方的要求。
(5)如因乙方失误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6)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工伤及人员伤亡事故,属于乙方施工的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乙方清洁人员在工作时,如对甲方物件造成损坏的或文件丢失的(经检查是乙方造成的)乙方要负法律责任或进行赔偿。
(8)乙方必须保证每天甲方工作时间内能到岗工作。
三、承包金:
1、清洁卫生基本承包金为2750元/月,其他补贴根据每季度工作量进行核定,承包金每季度结算一次,该承包金为乙方为甲方提供清洁卫生工作的对价。
2、自20_年1月1日起,双方清洁承包金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四、付款方式:
1、由甲方在每季度的最后十天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季度的承包金。
2、乙方指定的户主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发生变更、撤销等事宜,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以乙方重新确认的户主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为准。
3、甲方将承包金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日即为甲方己履行付款义务,由于银行或乙方过错,造成承租金无法支取、承兑、或支取迟延,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验收:
1、由甲方指派专人每周对乙方当周清洁工作验收一次。
2、验收标准:以甲方的清洁要求为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
1、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有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任何一方解除该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认为乙方清洁卫生工作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且屡教不改的(一个月有三次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清洁工作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同意无偿返工,直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承包金。
2、因乙方清洁工的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
3、任何一方单方面未按合同约定或无适当理由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月承包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当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日期:
好范文推荐 保洁服务承包协议写作范例
合同分为多少种类别,你暂时可以不用知道,你要知道的是它很重要,在此之前,签好合同很有必要,也是必须。需要我们认真坚持并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大名,才能让大家未来的工作才会更加顺手,更加有动力!可是,我们的合同范本又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好范文推荐 保洁服务承包协议写作范例”,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甲乙双方就广州海心支行营业网点及办公区域室内保洁与绿化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友好协商,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1保洁及绿化承包时间自20_年3月9日起至20_年3月8日
1、2保洁费(含税)人民币:¥元/月,(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绿化费(含税)人民币:¥元/月,(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1、3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协议生效后,乙方按上述金额向甲方提供当月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于次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发票金额的费用。如遇节假日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可提前或延顺,但时间必须在7日之内。
二、保洁工作时间、人员安排、范围及标准
2、1保洁范围:
2、2保洁员定编:日常保洁员壹名。
2、3保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7:30—16:00;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工作时间以营业网点营业时间为准。
2、4保洁标准按干净、无渍、明亮标准执行。保洁项目细则:见附件1:《保洁细则》。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保洁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对保洁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1、2甲方无偿为乙方保洁人员提供用水、用电、提供存放保洁工具和更换工作衣的房屋。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须的设备和工具,按甲方规定标准进行保洁。
3、2、2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在保洁过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因甲方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指挥安排不当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外)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2、3乙方保洁人员如遇请假,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应提前一天安排相应接班人员,不得延误保洁工作。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和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同一个月保洁与绿化费作为违约金。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好范文推荐 物业房屋租赁协议之二
合同是现在必不可少的一个东西,它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必须要在了解情况后把合同给签订好才行。是时候对自己要进行的合同进行签署了,才能可以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有帮助,让我们更上一层楼!那么,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合同范本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好范文推荐 物业房屋租赁协议之二”,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拟租赁甲方位于新加坡花园城文华阁0148号房屋作物业办公用房,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座落、建筑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长江西路898号“新加坡花园城”文华阁0148号房,建筑面积共294.95 ㎡。
第二条:租期、租金与押金:
(一)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租金:合计3000元。
(三)租房押金:为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租房押金10000元。如遇乙方违约等情况,其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第三条:押金交付期限及办法:
乙方必须将房租费3000元及押金10000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付款方式以现金支付(或转帐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修缮所出租的房屋及其由甲方提供的基础设施,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但属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
2、甲方如出售房屋,须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4、负责按约定,依时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
5、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且乙方无违约现象,甲方必须按时退回押金给乙方(不计息)。
(二)乙方责任:
1、合同期满,如不续租,必须按时交回房屋给甲方,不得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加收相应的租金。
2、承租期内,不得单方面转租他人,否则,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
3、承租期内,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即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乙方的全部押金。
4、承租期内,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变更甲方的房屋结构及其公共设施、设备。否则,按违约论处。由此造成房屋、设施、设备的损毁,乙方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押金。
5、水电、排污、排烟问题。外水电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但水电的增容乙方必须自行解决。其增容费用和日常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排污系统由乙方排入市政管网;排烟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排烟系统,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承租期间,政府及社会公共职能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不得制造各种污染,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各种违法乱纪活动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至少50%的押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的,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20__0元整。从违约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不能整改完毕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其它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内,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双方免责。
2、因政策、法律法规原因、市政建设或花园城的旧楼拆迁的,双方免责。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当地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或双方责任履行完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好范文推荐 事故协议书写作范例
合同可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保护我们,并为我们提供可能,在此之前,签好合同很有必要,也是必须。只有在甲方制定好的合同上签好自己的名字后,这样我们未来的工作才会更有干劲,更有进步!那么,您一定在找一些合同范本的资料内容是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好范文推荐 事故协议书写作范例”,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甲方: xxx,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男,身份证号码:_____ ,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 (小写:_____元)。
二、乙方同意上述赔偿款项,乙方收到上述全部款项后即放弃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四、本协议签字合法有效后,乙方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 xxx交警大队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交警部门:
年 月 日
参考范文:工程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拆 迁 范 围:
拆 迁 面 积:
委托 方:
受托 方:
签 订____日 期:
拆除工程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____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拆除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除工作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拆除范围
1.1拆除工程地点
项目 地块
1.2拆除工程范围(四至)
第二条 拆除程序
2.1甲方向乙方指明现场市政、公用设施分布情况及相应保护措施。
2.2甲方向乙方明确拆除范围、时间。
2.3乙方负责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主要内容),甲方审核后,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2.4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代表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2.5甲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施工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甲方代表对乙方施工中违规操作有权做出处理决定或经济处罚。
2.6拆除期限根据拆迁公司的交房进度进行拆除,拆迁公司交房后____日内必须完成拆除工作。
2.7拆除标准:被拆除房屋(含棚子、自建房等)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坪,地下室部分拆除到地下室地坪,化粪池要求连同底板全部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废弃物等一并清理出现场。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甲方负责向乙方明确拆迁范围及时间。
3.2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做出停工处理。
3.3甲方制定〈〈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附后)并据此向乙方进行安全交底。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安全责任
4.
1.1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拆除及清运审批手续。按照甲方拆除范围和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4.
1.2负责制定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
4.
1.3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
1.4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
4.
1.5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4.
1.6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4.2环保责任
4.
2.1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明确拆除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乙方施工中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4.
2.2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
4.
2.3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封闭硬质围档,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拆迁围档高度不得低于
1.8米。
4.
2.4拆迁工地应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除房屋过程中应随拆随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
4.
2.5渣土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拆迁工地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拆迁工地垃圾应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立方米。
4.
2.6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拆除工地出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4.3文明施工
4.
3.1乙方应作好文明施工及消防准备工作。
4.
3.2乙方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XX全帽。
4.
3.3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
4.
3.4乙方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
4.4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人防、公共、消防、固定资产等报批手续。
4.5负责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拆除费及支付方式
5.1双方约定,拆除费按如下方式计取:拆除费单价为每建筑平米元人民币,暂估面积为建筑平米,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
5.2拆除费根据拆迁进度分次支付:
5.
2.1当乙方完成拆除任务的 %后,甲方按合同拆除费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
5.
2.2当乙方完成拆除任务的 %后,甲方按合同拆除费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
5.
2.3当乙方完成全部拆除工作后,甲乙双方进行费用结算,并签订结算协议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拆除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6.2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拆除期限延误,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每天按拆除费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甲方从乙方的拆除费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工期不顺延),并有权做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8.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拆除费不因此而改变。
8.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8.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9.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则,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4《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为本委托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北京
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及____市有关安全规范、条例、命令。根据拆除工程特点,制定以下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明显标牌。
2、对复杂的拆除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一般拆除工程应有口头或书面安全交底。
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个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配齐安全防护工具,进入施工现场必须XX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现场应设有专职安全检查员、环保监督员各若干名。
5、保持安全的现场施工环境,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现场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应齐全有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6、杜X立体交叉作业,高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设警戒人员,杜XX施工人员靠近。
7、施工过程中应保护现场用水、用电安全。
8、施工场地应做到室外自然地平,不能有大量的砖、瓦、碎石和跑冒漏水、漏电现象,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9、集中回收存放电表、水表、水井盖及圈。
10、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它部分的倒塌。
1
1、拆除建筑物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1
2、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拆除。建筑物的承重和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1
3、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3.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1
3.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1
3.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1
4、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帘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一定位置。
1
5、拆除石棉瓦及其它轻型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它轻型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北京
[最新范文]工程协议季度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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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 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6 分包人:指承接本工程部分工程施工,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应等级执业资格或岗位职务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8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承担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
1.11 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设备。
1.12 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
1.13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
1.14 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机械、仪器、装置。
1.15 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6 发包人提供装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7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招标工程指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非招标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
1.1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20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2 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合格地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正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日期。
1.23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
1.24 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
1.25 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
1.2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工程量清单:指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等列出的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1.28 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9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0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3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3 法定节假日:指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的其他假日。
二、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书及其附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由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适用标准、规范
4.1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作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发、承包人根据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
4.2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5.图纸
5.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5.2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5.3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提出所需的图纸、需要的时间和理由,说明由于图纸提供延误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4 当工程师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提交临时工程的设计图纸2份,供工程师批准或备查。
5.5 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
6.通知与送达
6.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拒收、无理扣压或拖延。
6.2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书、通知、批准书、批准函、指令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3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承包人发给发包人的一切通知、请求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发包人或工程师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者发包人或工程师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4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拒收或者接收通知、函件、书面文书后拒绝签收,致使通知或书面文书送达不能的,另一方可以选择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也可以选择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同时保存好送达证据。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
7.发包人
7.1 发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标准/规范、图纸、材料、设备、装备及其他资料和施工条件。
7.2 发包人应当在本工程开工前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组织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3 发包人可以将7.2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委托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4 发包人未能履行7.2款约定的各项工作,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人
8.1 承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管理、劳力、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往返工地的交通以及合同订明或合理地推断为进行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种事物。
8.2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工程用款计划;
(3)负责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3 承包人未能履行8.2款各项工作,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四、工程管理人员
9.工程师
9.1 发包人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工程师,将工程师的姓名、职权通知承包人。实行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内容、职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必须通过工程师发出。发包人如需更换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9.2 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中规定或必然隐含的应属于工程师的权力,如果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除合同明确说明外,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亦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承包人的任何权力与义务。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其职权时,其任何行为或遗漏,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
9.3 工程师行使下列权力时,应先取得发包人的批准:
(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向设计人或承包人提出建议且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误工期;
(3)对本工程任何形式、数量、质量、价款和内容上的变动;
(4)对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和义务进行变更;
(5)提出或批准索赔;
(6)签发支付证书;
(7)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应取得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权力;
(8)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其他须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但是,当工程师行使上述需由发包人批准的权力时,应视为发包人已予批准。
9.4 当工程师认为出现了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威胁和立即影响工程安危的紧急情况,且不可能在事前把情况报告给发包人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职责和任务的情况下,工程师可先行行使9.3款中的权力,并应在事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作出书面报告。
9.5 工程师可随时将其任何职责和权力授予其任命的工程师代表(按有关规定或发包人指定必须由工程师亲自履行的职权不得转授),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未将有关文件副本送交承包人之前,该项授权和撤回不能生效。工程师代表对工程师负责,履行和行使工程师授予的职责和权力。工程师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视同工程师。
9.6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9.7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紧急情况下,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9.8 因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因工程师失误,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9.9 工程师在履行合同和行使职权或处理涉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项时,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如发现有不当之处,应进行修正。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项目经理
10.1 承包人应任命项目经理,并授权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力和义务。项目经理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其姓名、职务应在专用条款内明确。承包人还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经理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给工程师。
10.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一切文件(包括致发包人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出,接收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0.3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报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商不得撤销项目经理的任命,或任命替代人员。
10.4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10.5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合理组织施工。在发生紧急情况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五、分包
12.分包
12.1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12.2 承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拟进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在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事先报经工程师审查,取得发包人批准,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专业分包。
12.3 承包人没有承担某专业工程的'承建资质,承包人必须根据12.2款的约定将该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分包人必须具备承建该类工程的资质条件。
12.4 承包人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12.5 承包人按规定分包工程,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承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不解除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材料,可以不遵循本款上述约定,但应报工程师备案,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审查。
12.6 承包人有义务依据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提供已分包或拟分包工程的分包人的相关资料。
12.7 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过失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2.8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分包。承包人应禁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再分包。
12.9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发包方擅自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的,视为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关系,不影响承包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进行正常的结算。
六、施工准备工作
14.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4.1 承包人应编制本工程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4.2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和时间(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的则应在承包人收到本工程或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图纸后14天内)编制并向工程师提交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师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的则应在工程师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后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同意。
14.3 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或横道图两种方法编制,并应包括每季(或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14.4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14.5 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取得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则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改进措施,提交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工程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不得就改进措施提出索赔款项。
14.6 承包人应随工程进度计划向工程师提交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间隔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工程用款计划,以备工程师查阅。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要求提交修改的工程用款计划。
15.施工准备
15.1 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式和全部工程的适应性、稳妥性和安全性负责,但不对设计、标准/规范原因的适应性、稳妥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全部或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则尽管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仍应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全部责任。
15.2 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图纸、标准/规范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应在有关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通知后,应立即就此作出决定。
15.3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研究和分析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承包人应对其对该资料的理解、判断和应用负责。
15.4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视为已研究和察看工地及其四周环境;已清楚知道关于通往工地的现有道路或其他联络方法、土地及工地的外形和性质、损毁物业的危险、挖掘的材料的性质、进行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及材料的性质、所需的住宿;已取得影响其签订合同及进行本工程施工的资料。承包人不得以对上述事项了解不够充分而向发包人索赔,并免除其根据合同约定须承担的责任。
15.5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如果遇到不属于不可抗力、凭以往经验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但是,对于合同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因素并已在合同报价中计入由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对于合同未明确指出但在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发生之前,工程师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15.6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在勘察设计资料和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现场存在的管线等地下构筑物作进一步调查和了解,以取得其对施工影响的全部信息,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中作出充分的考虑。
15.7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其真实准确性负责,承包人应在工程放线前对其准确性进行验证,负责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这几项基准中的某项错误必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按上述基准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位正确定位,纠正在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中的任何错误,并提供与此有关的各种必需的仪器、用具和人员。工程师对放样、准线或标高的核查,均不解除承包人对其准确性所负的责任。
15.8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以使承包人进行本工程施工。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致使本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进展受到影响,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9 发包人未能按期办妥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通知后,应按工程师的指示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中的各项工作的施工方案和顺序,以便能够继续施工或者对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及时进行调整,以避免停工损失的发生。发包人未能按期办妥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10 征地红线内的工程用地,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经发包人批准,可免费提供给承包人作施工临时用地。红线范围外的临时占地的租用,由发包人根据开工需要和施工先后顺序,分期办理租用手续,并通知承包人使用。红线外的临时占地租用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合同另有约定除外)。临时用地租用完毕后,承包人应自费恢复临时用地的使用条件。
七、开工、暂时停工、工期及延误
16.开工及延期
16.1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在不少于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承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的施工。
16.2 承包人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少于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工程师提出开工延期的要求和理由。工程师应在接到开工延期要求后48小时内确认,报发包人批准后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同意开工延期或逾期未予答复的,开工延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工程师不同意开工延期或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开工延期要求,开工不予延期并工期不予顺延。
16.3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因延期开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
17.暂停施工和复工
17.1 工程师可以随时指示承包人暂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并在发出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指令暂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妥善地保护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工程,并保障其安全。
17.2 下述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在费用和工期上发包人不予补偿:
(1)因承包人某种失误或违约造成的,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必要停工;
(2)承包人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调整部署,或为了工程及其任何部分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所需要的停工;
(3)因现场气候条件(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导致的必要停工。
17.3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7.4 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指令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自暂停施工之日起63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令,并且该暂停施工不在17.2款范围之内,承包人可向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自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准许暂停施工的工程继续施工。在上述期限内未得到准许,承包人可以作出以下选择(但并非必须):
(1)当此项停工仅影响本工程的一部分时,承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工程从合同中取消,同时将此事通知发包人;
(2)当此项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承包人有权根据通用条款第32条的约定将此项停工视为违约事件,并终止对本合同的承包。
17.5 在工程师发出复工令后,承包人和工程师应联合对受暂时停工影响的工程、生产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在暂停期间发生的工程、设备或材料的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坏。
18.工期及延误
18.1 本工程或其中任何单项工程必须按照合同订明的时间或各段时间完成,或于根据18.2款的约定的延长期限内完成。
18.2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能按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变更;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遇不可抗力;
(7)合同条款已明确约定或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工期顺延情况。
18.3 承包人在夜间或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应经工程师的认可,并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或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是为了抢救生命、保护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质量而绝对必要的作业,不必事先经工程师的许可。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在事后立即向工程师报告。
18.4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由于承包人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使工程提前竣工,发包人是否向承包人提供奖励双方在专用条款约定。(即:提前时间=工期+批准的延长工期-实际工期)
18.5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18.1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工程,或者未能在相应的期限完成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专用条款约定的延期损失赔偿费。延期时间以交接证书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超过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即:延期时间=实际工期-工期-批准的延长工期)。
18.6 如果在本工程竣工之前,已对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签发了交接证书,且交接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本工程中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本工程的延期损失赔偿费应予减少。减少的幅度按已签发交接证书的单项工程的价值占本工程价值的比例计算,但专用条款约定的延期损失赔偿费限额不应受此影响。
八、材料、设备供应
19.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9.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相应材料设备清单。材料设备清单中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发包人应按材料设备清单中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工程师的见证下验收交接,并按承包人指定的地点和方式堆放。
19.2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承包人接收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如发包人未按19.1款通知承包人验收交接,则承包人不负责保管,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19.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专用条款列出的材料设备清单中的约定不符时,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不符合约定,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合约定,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材料的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经发包人同意,可由承包人代为代换,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材料设备的到货地点不符合约定,由发包人负责运至材料设备清单约定的地点;
(5)材料设备供应数量不符合约定,多于清单中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少于清单中约定数量时由发包人负责补齐;
(6)材料设备到货交接时间不符合约定,早于约定时间的由发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保管费用,迟于约定时间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9.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0.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0.1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有关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双方在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联合验收。
20.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设计、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的材料设备,则应按工程师的指令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0.3 如承包人不执行20.2款工程师的指令,则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执行该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因此产生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工程师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后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处收回,也可以从任何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
20.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向工程师提出申请,经工程师确认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因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和产生的费用承担发、承包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
20.5 承包人应负责其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包装、运输、接收、装卸、存储和保护,并承担因货物运输引起的民事和(或)刑事责任。
20.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1.材料设备的检验
21.1 本工程一切材料设备在用于本工程之前,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师的监督、见证下,由承包人负责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1.2 材料设备的检验时间和地点、取样办法、检验频次和内容由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报工程师确认后施行。
21.3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以外,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21.4 如工程师认为需要可要求对材料设备进行再次检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再次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如再次检验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再次检验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则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5 工程师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均应能进入施工现场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上述场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九、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22.工程质量和检验
22.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应以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为依据。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2.2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工程师有权对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查。在每一设计和实施阶段开始前,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其提交所有程序和如何贯彻要求的文件。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不应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职责。
22.3 承包人就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编制和审查施工技术方案,确定特殊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虽然这些方案和措施由工程师审批,但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2)配备和组织足够的工程质量控制和检验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包括承包人、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使其不低于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4)组织并参加所有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组织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共同承担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保修责任;
因承包人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责任造成的工程损坏,由承包人自行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4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的指令施工,并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2.5 没有工程师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隐蔽。当本工程任何部分具备隐蔽条件时,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告知检验的时间、内容和地点,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并为工程师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工程师应按时参加隐蔽工程的检验,不得无故拖延,除非认为没有必要检验,并就此通知承包人。如果上述约定时间后12小时内,工程师未能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承包人即可自行检验,在如实作出隐蔽验收报告后进行隐蔽,事后工程师应予认可。工程师在组织隐蔽工程验收时,应通知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22.6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如检验合格,则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增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不合格,则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指令重新施工,直到检验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2.7 如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工程需要试车的,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试车的内容和费用承担。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一致。
22.8 本工程试车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告知试车的时间、内容和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工程师应按时参加试车,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如在试车时间后12小时内,工程师未能到场参加试车,应认可承包人所作的试车记录。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通知承包人,告知试车的时间、内容、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9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工程试车中的责任如下: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如该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则承包人负责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和重新安装并承担有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该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则发包人负责修理或重新购置,并由承包人进行拆除和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有关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有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5)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的或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人承担。
23.安全文明施工
23.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3.2 发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3.3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临街交通要道、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实施爆破作业、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3.4 承包人应将其作业限制在现场内。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没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和承包人装备,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残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23.5 承包人应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随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与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3.6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3.7 在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应争取达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4.工程的保护
24.1 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本工程及将用于和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之日止。此后上述照管责任及交给发包人。如果在整个工程交接证书颁发前,已就其中任何单项工程颁发了交接证书,则从交接证书签发之日起承包人无需对该单项工程负责保护,而转由发包人负责。但是,承包人对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的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将用于和安装在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的照管负责,直到该工程完工为止。
24.2 承包人在负责照管期间,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设备、装备、临时工程的破坏,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上述损坏、损失或损伤,以使工程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4.3 对工程中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工程竣工移交前,承包人负保护责任,任何其他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对其使用或在其基础上施工,必须得到承包人的许可。对工程师确认因承包人保护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对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负责人负责修复。
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25.合同价款及调整
25.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5.2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单价合同;
(2)固定总价合同;
(3)可调价格合同。
25.3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构成合同价款的综合单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综合单价。若专用条款中无约定,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动幅度超出10%时,其超出10%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格风险范围外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合同价款。若专用条款中无约定,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动幅度超出10%或因价格变动导致工程价款增减幅度超出合同总价的10%时,其超出约定幅度部分由发包人承担。可调价格合同。发承包双方可根据专用条款内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款作调整。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5)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调整因素。
25.4 合同签订后,国家法律、法规的改变对合同价款产生影响的,25.2中所列三种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25.5 工程量清单有漏项、多余项目或清单工程量有误,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师确认后,合同价款可按第29.2条约定方法作调整。
25.6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价款可调整因素出现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方法及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并报经发包人同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5.7 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价款的材料或设备,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材料、设备名称及其暂定价。暂定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25.8 列入暂定价的材料设备在明确后14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报书面价格确认通知,发包人自接到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该价格已认可。合同价款按照确定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5.9 指定分包工程或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价款的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名称及其暂定金额。暂定金额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25.10 暂定金额应当在相关工程施工前确定。承包人应编制预算书报工程师审核、报发包人批准确定暂定金额。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暂定金额。
25.11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或工程师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或工程师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或工程师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25.12 第25条中有关合同价款及调整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26.工程量的确认
26.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6.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他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
26.3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就已完工程量向工程师提交计量报告,工程师应在收到计量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时参加并提供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协助。
26.4 需要使用记录和图纸进行计量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工作过程中准备好该工程的记录和图纸,并提交给工程师,然后按约定的时间与工程师一起审查和确认有关记录和图纸。如果双方均同意时,则双方应在上述记录和图纸上签字确认,并据此进行计量。如果承包人不出席对上述图纸和记录的审查确认,则应认为工程师对这些记录和图纸通过计量核实后的确定是正确无误的。
26.5 计量的结果:
(1)如承包人未按26.3款的约定参加计量,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有效的。
(2)如工程师未在26.3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计量,则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告中所列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
(3)如工程师未按26.3款约定的时间内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结果无效。
(4)对于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5)如承包人对工程师计量的结果不予同意,则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结果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申辩,申明承包人认为上述结果中不正确的方面。工程师收到上述申辩后,应重新检查其对有关工程量或有关记录、图纸的计量,或予以确认,或将其修改。
26.6 第26条中有关工程量计量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
27.工程款支付
27.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7.2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和扣回比例。在未达到起扣点之前,预付款不予扣回;达到起扣点之后,预付款按约定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分期从期中支付款中扣回。
27.3 不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拨付时间和数额。
27.4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办理期中结算的时间间隔和要求,并按此约定办理期中结算;无时间间隔约定的,则按月办理期中结算。
27.5 承包人应按27.4款约定向工程师提交由其项目经理签署的期中结算书,期中结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自开工至本期末止已完成的工程;
(2)自开工至上期已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
(3)本期应结算的工程价款;
(4)根据合同约定,本期应结算追加合同价款及费用;
(5)根据合同约定,本期应扣除的价款及费用。
27.6 工程师应在收到期中结算书后14日内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工程师认为应该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价款并报发包人批准。如果该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款额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则工程师可不签发支付证书,该期工程价款将按期结转,直到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为止。累计期中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总额的90%时暂停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后,除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约定的比例扣留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以外,发包人应将全部结算价款支付给承包人。
27.7 发包人应在期中支付证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将期中支付证书上列明的款项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时间不支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约定办理期中支付,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7.8 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施工进度支付。
27.9 第27条中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宣传策划服务合同汇总1950字
宣传策划服务合同【篇一】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晋江市欧拉KTV
委托人 :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厦门幕维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人: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欧拉KTV 提供营销顾问及影音调试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2.1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事宜。
2.2 服务内容
2.2.1 营销策划总体方案论证
协助甲方制定KTV营销总体战略、执行策略、年度总体营销推广方向、媒体策略、主要营销阶段计划等。
2.2.2 营销费用的制定
协助甲方制定营销推广费用预算,协助制定ktv整体及各阶段微信宣传策略,具体包括确定微信宣传费用,互联网宣传费用,微信商城及团购优惠方案2.2.3 KTV销售价格体系指导协助完成KTV 营销策略的执行各个营销创意的执行,结合市场变化实际、销售进展实际、提出相适宜的销售策略与推广策略。
2.2.3 定期营销会议召开
依据营销各阶段不同,定期举行高层销售管理协调会议。总结销售情况,诊断销售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2.2.4定期调试音响,保证服务24小时稳定运行,有任何问题第一时间与供应商协调处理,,即使服务客人的调音需求。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确定合作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及时的配合乙方的营销工作
3.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2.1根据甲方要求,对有关营销策划工作进行及时地调整。
3.2.2双方建立周例会,对上周营销策划工作进行总结,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
3.2.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模式及时配合甲方工作。
3.2.4 乙方在更换调音师(目前小吕)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5.1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保底加抽成方式,具体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为保底肆千加乙方 营销团队抽成3个点,营销人员2万以下8个点 2万-4万10个点 4 万以上12个点。
5.2自本合同正式履行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该月的营销策划保底费用肆千元。抽成一个月后结当月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7.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除需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外,还须另外赔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终止合同违约金。该终止合同违约金须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
7.2若甲方无故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逾期7日的,自第8日起,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10.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10.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10.5甲乙双方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宣传策划服务合同【篇二】
结合我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强化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在医院领导的带领下,我院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了春节送温暖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开展好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医院领导十分重视春节送温暖活动,医院领导召开会议,专门对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进行了布置,做到了思想统一、要求明确、任务落实。
二、精心组织,形式多样
1、爱心到病房。在春节来临之际,医院相关领导及工会主席一行来到住院病房看望、慰问病人,为肝癌、白血病、尿毒症等因病致贫的困难病人送去春节慰问金,祝愿他们过一个祥和温暖的春节。
2、在初一早晨,医院还为因病不能回家过春节的住院病人每床位准备了两份热气腾腾的饺子,让他们在住院的时候仍能感受到春节的喜庆祥和。二是针对全院职工及时足额发放过节费500元。
3、拨出春节慰问专款,对除夕及大年初一的值班人员,医院领导做了相应的安排,除夕晚上、初一早晨领导准备进行慰问活动,慰问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个人,为辛苦了一年的他们送上慰问金及新年祝福的话语,除夕、初一还为值班人员准备了热气腾腾的饺子,在喜庆中迎接春节的到来。
4、春节前对本院外地职工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统计活动,为因种种原因不能回家过春节的外地职工准备了丰盛的年夜饭,安排相关领导作陪。
5、是春节前对我院的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先进卫生工作者及有突出贡献的科室进行了一系列慰问、表彰活动,并给予表彰、慰问金。
6、是为丰富活跃医院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医院工会在春节前举行了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如沭阳县中心医院首届“放心杯”象棋、掼蛋大赛。
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已列入我院工会一项日常工作,通过送温暖活动,我院卫生行业形象得到了提升,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通过送温暖活动,积极发挥医院工会的凝集作用,把送温暖活动工作目标落在实处。通过送温暖活动,医院领导、工会还注意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进一步摸清了广大职工的具体困难和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并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认真、区别对待,予以尽力解决。
宣传策划服务合同(篇三)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全面塑造、提升乙方代理项目整体形象,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开发项目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即VI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总体说明
甲方在企业经营发展中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以重新设计、规范、整合视觉表现要素为中心,确定双方合作的工作主体为:
项目视觉识别系统(以下简称VI)的设计开发。
二、设计要求/设计指导原则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VI设计开发,其中设计范围及原则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设计方案的提交及论证
第一阶段: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以下项目.
“项目”形象设计调查报告
VI的基础系统设计方案(见附件A)
部分应用系统的设计方案(见附件B)
形成第一稿供甲方进行初步研究及选择:
第二阶段: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方案(第一稿)后5天内应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评审。甲方可选择对方案进行论证确认,或要求乙方对提供的方案进行重新组合(形成第二稿);
第三阶段:甲乙双方组成设计方案评议小组,对甲方选定的设计方案(第一稿、第二稿或第三稿)进行论证;
第四阶段:设计方案经评议小组论证认可后,经甲方确认成果汇编成VI手册,VI手册的编制时间为20天。
四、结算条款
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整),该费用包含:
① VI基础系统设计开发与规范
② VI应用系统设计开发与规范
甲乙双方共同约定项目:乙方第一次交稿于甲方的时间不得迟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第一次交稿完毕,乙方根据甲方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的第二稿交稿时间不得迟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乙方提供所有设计方案甲方评议小组须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进行最后确认,甲方确认后即向乙方付清总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整)。
五、责任条款
(一)甲方责任:
1)整理并提出VI的设计原则及大体需求;
2)协调甲方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乙方进行VIS的设计开发、导入;
3)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二)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整理并完成VI的设计需求;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开发任务,及时向甲方提出设计方案;
3)根据甲方需求,积极认真实现甲方提出的VI开发目标。
六、版权
甲方按照合同确认的结算条款付款,乙方保证在VI设计形成方案后,如该方案通过甲方评议小组论证,则该方案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设计方案的版权并行使相应的权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为他人设计相同或类似作品,且在甲方VI应用系统开发完成前,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再现本合同设计方案的内在实质及外在表现形式。若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罚则
1)保密原则:乙方有义务对设计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确认的结算条款付款,如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每逾期一日另加付乙方的违约金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三计算;
3)乙方保证按期完成设计开发任务,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计方案延误提交,则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4)其它违约事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八、仲裁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交由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宣传策划服务合同(篇四)
活动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守。
一、活动概况:
l、活动名称:
2 、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 ”活动的策划及执行公司,策划(执行)以下内容:
三、费用支付:
1、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预付款。
3、活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从乙方处获取活动方案,并对活动要求提出意见。
2、甲方由义务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任务。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进行监督,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更改。
4、甲方应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制定之策划方案,获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监督。
2、乙方应保证工作质量及工作进度。
3、乙方应忠诚地按照甲方所同意的方案策划及实施活动,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4、如在活动期间发生紧急状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毫不迟延地通知甲方并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台风、暴雨、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行政事业性单位禁止活动开展等人为因素,或其他甲乙双方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可预见之情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最终认可确认意见实施制作。如因其它因素要更改或取消制作内容,乙方应提前1-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项目工作不能如期开展或完成,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承诺、保证或由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有误导成份,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在活动结束后3天内(含活动当天)支付合同之全部余款,否则视为逾期。逾期付款的,应按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滞纳金。
5、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面中途中止协议,应按本合同各项目产生总金额支付赔偿责任。
6、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展活动,造成甲方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必须先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就本合同提起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各方适格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宣传策划服务合同【篇五】
委托方:_有限公司
受托方:xxx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职务:
开户银行/帐号: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人/职务: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18层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_“_”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2.1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事宜。
2.2服务内容
2.2.1营销策划总体方案论证
协助甲方制定项目营销总体战略、执行策略、年度总体营销推广方向、媒体策略、主要营销阶段计划等。
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2.2.2营销费用的制定
协助甲方制定营销推广费用预算,协助制定本项目整体及各阶段广告宣传策略,具体包括确定广告总体原则、分步目标、诉求点、表现方式、媒体选择及运用策略等。
2.2.3项目销售价格体系指导
协助完成项目价格论证与确立、层价差与朝向差系数确立、各套房价计算、价格运作阶段计划、价格折扣预算、价格运作策略等。
2.2.4项目阶段营销方案论证
项目在各阶段销售中,结合市场变化实际、销售进展实际、工程进度实际等,提出相适宜的销售策略与推广策略。
2.2.5定期销售会议召开
依据销售各阶段不同,定期举行高层销售管理协调会议。总结销售情况,诊断销售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确定合作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
3.1.2甲方每周二前向乙方提供上一周的以下营销工作资料:成交客户的客户分析统计表、广告费的支出情况、工程进度情况以及乙方进行营销策划顾问工作所需的其他信息及资料。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或不能完成本项目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
3.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2.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成立本项目工作组,从乙方现有人员中抽调具有丰富营销策划经验的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组,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工作。
3.2.2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2.3在接受委托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定期列席甲方销售部例会,及时了解销售情况。项目小组其他人员也应及时了解例会内容,并做出反馈。
3.2.4根据甲方要求,对有关营销策划工作进行及时地调整。
3.2.5双方建立周例会,对上周营销策划工作进行总结,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
3.2.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模式及时配合甲方工作。
第四条例行会议及书面文件
乙方的项目工作组核心成员必须每周参加甲方的销售部例会,并书面提交每周的工作计划及一周策划工作总结。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5.1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固定费用方式,具体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万元整。
5.2自本合同正式履行之日起的当月8号前向乙方支付该月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6.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6.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6.3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除需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外,还须另外赔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终止合同违约金。该终止合同违约金须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
7.2若甲方无故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逾期7日的,自第8日起,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事,则依法免除承担民事责任。
9.1不可抗力:
9.1.1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事件;
9.1.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
9.2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10.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10.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10.5甲乙双方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甲方: 乙方:xxxxx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宣传策划服务合同(篇六)
电影片宣传策划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电影片《》(以下简称“本片”)提供宣传策划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服务内容
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影片《》的策划创意与文案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第2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项下服务期限共计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应委派具有丰富宣传策划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本片宣传策划方案服务。
3.2本片宣传推广过程中,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完善的宣传策略方案。方案的模板和格式按照双方约定的形式制作,具体提交时间和周期安排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作开始内以邮件的形式由双方进行确认;如双方意见存在分歧,应以甲方意见为准,但乙方有合理理由的除外。
3.3乙方应设立客户代表作为与甲方的日常沟通接口。
3.4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本片宣传素材及全部资料(以下简称“该等资料”)之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资料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以任何方式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将由此取得的全部非法收入支付给甲方,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总额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3.5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文稿应提交给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或发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发布任何与本片相关的信息。本合同项下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方案、文字、图像及影视资料等)的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除署名权外的著作权和其他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转载、编辑加工、评论等)。
3.6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将已经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
3.7乙方保证按照双方确定的内容策划本片宣传信息,实际策划方案的策略等元素在主题思想、内容上不得与本片的主题出现差异,且不得给本片造成负面影响。
3.8乙方保证其在完成服务内容过程中所策划的方案以及为本片宣传推广制作的素材资料、传播内容以及宣传视频均系其独立创造,不存在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或名誉损失。
3.9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3.10乙方不得修改、编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片的宣传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本片宣传素材中已形成的相关主体署名权等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等内容。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宣传素材用于本合同约定目的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授权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3.11乙方保证其对本片进行的宣传推广及发布的全部信息不会给甲方及/或本片及/或参与本片制作的演职人员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12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本片的全部宣传素材,并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返还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从甲方获取的资料、信息和素材,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及电子文件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倍向甲方支付侵权赔偿金,乙方已经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之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归属于甲方所有。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4条甲方权利义务
4.1根据本合同项下本片宣传推广的需求,在沟通过程中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并确定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资料,以方便双方负责人的联络和协调。
4.2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的活动和本片宣传推广工作进行建议和指导,甲方提前日通知乙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
4.3根据乙方对宣传策划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建议,及时提供市场策略、影片信息,影像图片资料,保证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
4.4乙方提交的方案、资料以及相关事项应提交给甲方予以确认。
4.5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6甲方同意,乙方履行了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则可享有本片“联合出品方”的署名权,本片除该署名权之外的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著作权利完全归甲方或甲方合作方所有,与乙方无涉。
第5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5.1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共计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5.2甲乙双方确认,以上服务费用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可收取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
5.3支付方式
(1)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并交付甲方与该笔款项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予以付款;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费的作为定金,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影片宣传期过半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用的,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影片上映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用的,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乙方户名:。
银行账号:。
(4)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
地址:。
电话:。
第6条保证条款
6.1乙方保证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签署本合同并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乙方应在本服务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采取一切措施保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应充分注意保护甲方及本片的社会评价,不造成和产生任何社会负面影响。
6.2乙方如违反上述保证对甲方造成损失或遭受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必须付全部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6.3乙方保证在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双方确认的内容完成信息发布任务。如未能在时间规定内完成甲乙双方既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利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7条违约责任
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中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终止。
7.2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本合同在前述情况下终止的,甲方应以终止时双方核算为准,向支付乙方已履行部分对应的服务费,并须提前工作日通知乙方。
7.3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服务事项或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终止,本合同在前述情况下终止的,本合同项下未支付的服务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且乙方应当退还对应其未完成部分之服务费用。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免责条款
8.1如因本合同第9条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甲方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终止的,双方可共同核算确认乙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及在全部工作量中所占的比例后共同确定甲方实际应支付的服务费金额,甲乙双方据此结算。
第9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攻击等。
9.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9.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10条争议解决
10.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署地即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1条保密义务
11.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11.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12条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12.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2.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方式作出为准。
12.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于签署。
宣传策划服务合同(篇七)
1. 采访本校院长,写一篇宣传稿,突出本次活动愿景
2. 联系各愿意举行此次活动的高校,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及相关工作。
3. 拜访武汉知名企业,邀请公司高层作为评委。
4. 前期微博,微信宣传必须要不间断,关于简历制作的每天都要发 大赛宣传:
1.将策划方案提交于每年级每系的系主任或辅导员,进行初步了解和沟通。
2.在大二、大三、大四里,每班发放登记表格,统计参加人数。
3.宣传部制作大标题栏,在一食堂门口设立宣传板(内容要求醒目简洁、明确、最好有创意!可将奖励公开),在通往教学楼的路上张贴横幅。
4.通过校园微博、校园广播、加大宣传,让尽可能多的人参加
5.部门人员分组在大一每个班上进行宣传比赛、讲解制作方法、浏览一些优秀的作品(侧重点在大一)
6.由部门人分组各系跟进监督进度,进度全程新闻微博广播跟进。
7.活动先进行同年级系内评比(由系团学联组织),优秀作品推广在院,院级优秀作品在推至校之间。
8.各系通过初赛作品汇总进行公开投票,分最佳创意、最美简历、最佳录取
9.大赛奖项设置除普通奖项,另设置最佳台风奖和最高人气奖。
10.决赛前汇总各大高校作品,进行微博新闻宣传,大赛嘉宾提前公示。
11.大赛后期总结,全程展望视频,为下一届的大赛做出准备。
宣传策划服务合同【篇八】
【策划核心】
迅速完善阿玛尼在安庆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的宣传方案。逐步着手打造安庆师范学院美发第一品牌。利用有限的资源优势,综合分析优势和劣势,有针对性的在我院晚会中推进全方位的特色化宣传活动。
【策划目标】
近期:通过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强有力的晚会宣传推广活动迅速提升阿玛尼在我院的名度,并初步让本院学生感受和体会阿玛尼的服务档次和产品质量从而带动阿玛尼在本院的整体,力争在宣传开始后的一个月内达到预期的效果。
远期:使得阿玛尼真正成为安庆师范学院第一眼睛品牌。牢固确立阿玛尼在安庆师范学院的地位和知名度,为了销售获得更好的'整体效益。
【优势与劣势】
这一项目可以说优势和劣势都很突出。
优势:
(1)近些年随着学院的进一步壮大招生人数越来越的,大学生对美容美发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多,而且对质量和品牌方面要求越来越高。而且校园中做品牌的精品理发店没有几家。
(2)天时:宣传早,由于我们开始选择了在晚会中做宣传我们的晚会时间较早举办,因此要比其他美发店迈先一步,加之我们数学
与计算科学院人数多,这更能为最终阿玛尼真正成为安庆师范学院第一美发品牌做下了坚实的基础和铺垫。
地利:由于阿玛尼在东门外,附近比较繁华,因此要比其他同行业的人流量要多很多很多,人流量多自然顾客多;
人和:如果贵店与我院能够成功合作,经过挽回的宣传定会使阿玛尼在学校学生中留下了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劣势:
美发的利润无疑是很大的,因此很多商人都想在美容美发这方面分一杯羹,近几年学校理发店如雨后春笋般,因此出现了胜多粥少的局面,若销售不善,宣传不到位,服务质量下滑等原因一旦在失去了学生的印象,会波及整个点的利益。
对策:迅速确立阿玛尼理发店真正成为安庆师范学院第一化妆品牌形象宣传,唤起学生对购买阿玛尼美容美发的欲望。
【宣传模式】
一个具有长远目标而又效果良好的宣传计划,仅仅靠传单广告宣传,仅仅靠晚会活动或后期新闻报道都是不够的,需要的是传单广告、晚会活动与后期报道的有效组合,只有三者巧妙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产生强大的宣传力,才能达到“投入最小.宣传效果和力度最佳”这一理想境界,因此推荐传单广告宣传十晚会活动十新闻报道宣传模式。
基本模式:传单广告十晚会活动十新闻报道
一. .传单广告:从品牌、形象、特色、服务、功能、理念六个方面入手选择阿玛尼广告内容,明确告知消费者阿玛尼美容美发的优质形象,作为广告布景理念考虑其中选择画面。或者贵店已经有做好的宣传单。
印制精美宣传册,定点投放于晚会时音乐厅座位上,让每一个观看晚会的观众知晓。也可以凭借宣传册领到限量小礼物。(针对想要着手购买举棋不定者,让他们真正来感受我们的服务质量)。
在音乐厅内悬挂宣传横幅,或者贵店也可提供展板,展架等宣传材料。
二.晚会现场:
在晚会现场主持人宣讲赞助商,及在晚会中间包含有奖问答环节,贵店可提供适量小礼品当做奖项。(能保证在场观众都听到宣传)若贵店提供大量资金的话,我们可以在晚会节目中做植入性广告宣传。(把广告词加入到话剧表演,或者小品表演的台词中)
三 新闻报道:主要是指能有效提高阿玛尼美发知名度的新闻,包括校园网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网页报道;校园广播以及最近我院准备做一期报纸的报纸页面中。
【“传单广告十晚会活动十新闻报道宣传模式的优势】
(1)广告的优势:只要不违反有关校园规定,可以对自己的美发店进行全面而详细的介绍。
广告的缺点:费用太高,可信度差,爱关注程度低。
(2)晚会活动:
活动的优势:活动能把许多新闻和广告宣传中的内容具体化、现场化,并且许多活动本身就是有新闻性的,因此能有效配合宣传。 晚会活动的劣势:投入精力大,难以组织。
(3) 以新闻报道进行宣传的优势:阅读(报纸)面广、可信度高,容易引起关注,容易被受众记忆,对品牌的塑造尤为有效。新闻报道的缺点:一般难以详细介绍产品的具体内容,包括品牌、价格等。
结论:
“传单广告十晚会活动十新闻报道”模式,可称之为“广告开道、晚会配合,新闻断后”的宣传模式,能有效组合弥补各自缺点,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以最大效益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