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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22-04-07

【www.wei508.com - 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通知】

为了响应某些重要的号召,我们会首先将倡议书给写好,倡议书是展示自己的建议的一种文书,倡议书的撰写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您好!wEi508.COM

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溺水事故已成为我市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头号杀手。

今年汛期以来,广西已先后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校外溺水死亡事件,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逝,给不少家庭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这些惨痛的教训,必须引起全社会特别是每一位家长的高度重视,与教育部门和学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孩子们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工作。

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吞噬他们年轻的生命,进而影响家庭的美满和幸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您的一点疏忽、一丝懈怠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为此,在双休节假日期间,请您切实将预防孩子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关注孩子的活动去向。请您做到坚持每天一分钟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孩子不要到山塘、水库、池塘、江河溪流等水域游泳或玩耍,以防不测。同时,还请您教育孩子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大声呼喊求救,不要贸然营救,避免造成更多伤亡。如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都请您及时提醒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珍爱孩子的生命,是我们应尽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孩子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千万不要在悲剧发生后,才后悔莫及。

祝您全家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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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您好!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故发生,敬请家长与学校互相配合,加强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和看管,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和难以挽回的后果。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在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切实让孩子做到 "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和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将头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如果发现有抽筋现象,应马上停止游泳,立即上岸休息,并对抽筋部位进行按摩;

4.如果在深水中发生抽筋,且自己无力处理,而周围又无同伴时,应向岸边呼救,千万不要慌张,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5.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6.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可就地抛蓝球、救生圈、伸树枝、竹竿等方法搭救;

7.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尊敬的家长,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您所关心的,也正是我们努力去做的,让我们携起手共同为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xxxx小学

20XX年4月9日

致全市学生家长防范非法集资的一封信


致全市学生家长防范非法集资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近年来,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集资手段层出不穷,非法集资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呈上升趋势,给参与集资的群众个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性质十分恶劣,严重影响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是政府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行为。其主要特征有四个方面:一是未经有权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印发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保证还本付息;四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四种: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编造各种神话,以高息或巨额回报引诱群众参与投资。非法集资者初期通常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或运行资金无法支付利息时,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潜逃。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理念,承诺高额回报,欺骗公众投资。三是虚假造势宣传。为了骗取公众信任,在宣传上一掷千金,采取刊登理财广告、雇人散发宣传单、组织外出旅游等方式,骗取公众投资。四是利用亲情诱骗。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真诚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为学生做好榜样,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抱定决不参与的信念,把防范风险摆在第一位,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集资,创建和谐、文明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