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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3-07-08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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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具体可以参考下述建议:

1.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1 设计阶段:在设计和制造压力容器时,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确保容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2 施工阶段:在压力容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确保容器安装牢固,运行状态正常。

1.3 验收阶段:在压力容器验收合格后,应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对容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1.4 运行阶段:在压力容器运行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容器安全运行。

2. 应急预案

2.1 制定应急预案:应根据压力容器的特点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应对。

2.2 培训应急预案人员:应对应急预案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3 制定紧急措施: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包括逃离现场、寻求帮助、使用工具等。

2.4 实施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实施时,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确保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3. 总结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需要综合考虑安全因素,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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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的设计及设计文件的编制的审核/校核工作

2.外来图样设计转化工作的审核/校核工作

3.研发产品的设计及设计文件编制的审核/校核工作

4.处理受压元件材料代用

5.销售技术支持工作

6.产品制造、安装和使用中技术支持工作

7.质量信息反馈单处理

1.有3年以上槽车、储罐、罐箱校对或审核经验,有压力容器审核证优先。

2.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化工机械设计)。

3.从事本专业且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

应急管理制度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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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第九条股份公司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报送到国家有关部委,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股份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部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项目部要根据危险性分析,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重要工序、部位、重点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各单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至少每三年对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各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和组织机构、环境等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动态修订,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单位、项目部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第四章事故、灾害分析和分级

第十五条根据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

(一)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四)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质的运输、存放、使用。

(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

(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

(七)大件起重吊装施工。

(八)场内客运。

(九)大型电力生产设备运行;高压配电系统安装、调试。

(十)拦河大坝、尾矿库。

(十一)其它

第十六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按照伤亡人数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级。

(一)死亡30人及以上,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二)死亡10—29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为重大事故。

(三)死亡3—9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为较大事故。

(四)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事故。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

境外发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后,应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本部应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海外事业部。

第十八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一)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应急响应(i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

股份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报告,并续报新情况。

(二)较大事故应急响应(ii级响应)

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股份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报告,并续报新情况。

(三)一般事故应急响应(iii响应)

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并在8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应急救援。

第十九条应急响应结束

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和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第六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条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一条调查与总结

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

第二十二条信息发布

各单位应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并在信息发布时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第七章应急保障

第二十四条应急组织及人员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项目部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公告应急响应期间内外部联系单位、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防

各单位应通过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通过预先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如从项目安全规划、选址、减少危险物品存放量、加强教育等方式加强各项应急预防工作。

第二十六条应急设备物资及资金

各单位应准备用于应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设备和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保证善后资金。各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第二十七条应急宣传和培训

各单位和项目部应开展应急救援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面对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条例示例: 压力容器设计技术岗位职责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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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要求,负责所承担产品图样的设计和设计文件的编写,对设计质量负责;

2.正确贯彻压力容器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遵守压力容器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3.正确应用压力容器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好受压元件的计算和应力分析;

4.属初次设计技术难度较大的压力容器,应提出包括容器的主要结构、材质选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并与校审人员研究确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5.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对校核和审核中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以及打印底图和打印文件的复核;

任职要求:

1、本科学历,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相关专业;

2、有1-3年压力容器设计经验

3、熟练掌握AutoCAD和日常办公软件,熟练使用SW6计算软件。

4、能够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执行力,态度端正。

5、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应急预案制度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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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制度(篇1)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原因:公司线路、水管出现故障;供电局、自来水公司通知

一、应急准备

1.设备课需对全公司线路、发电机进行正常维护,对于老化或被外力破坏的线路要进行及时修复,发电机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2.行政课需对全公司水管进行正常维护,对于老化或被外力破坏的水管要进行及时修复;

3.行政课需随时关注政府部门发出的停水、停电通知,并告知全公司同仁,让大家及

时作出应对准备。

二、应急响应

1.当行政课接到断水、断电通知时,需通告全公司,让各部门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2.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水(如水管损坏)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行政课进行维

修;

3.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电(如线路故障)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设备课进行维

修;

4.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最高启动C级应急救援程序,部门内部按流程处理即可,无

需通知应急救援小组;

5.在断电时间内,部门仍需正常作业的,需提前和设备课申请,启用发电机维持正常

的用电需求;

6.如是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D.化学品泄露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责任单位:行政课、仓库课)

应急预案制度(篇2)

校园安全无小事,师生安全重泰山。为搞好幼儿园安全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本着对广大教职工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提高教职工防范意识,成立了由分管园长、各部主任、班长为成员的安全防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幼儿园安全防范的各项制度,协调处理全园有关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

2.加强安全工作领导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

(2)采用多种教育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如: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紧急电话(110、119、120)的使用等。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园级领导;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带班制,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幼儿园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幼儿外出参加任何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分管园长要经常检查园内各种大型玩具、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存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排除。

3.幼儿活动安全管理

(1)凡组织幼儿外出活动,应向幼儿宣传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卫生常识,进行安全教育,并有家长陪同。

(2)活动时班长是各班具体责任人。

(3)活动的具体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所需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郊游、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禁止让幼儿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

4.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幼儿翻窗爬墙;阻止幼儿在楼梯、走廊等处抢跑、追逐、推挤。

(2)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教学要求保证幼儿的安全。

(3)一日活动中,教师不得让幼儿一人离开教室。

(4)教师应重视幼儿一日活动中各环节的安全教育。

(5)行政值周、值班人员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幼儿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后勤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幼儿园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幼儿园的园舍、室外玩具、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幼儿园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确保质量,符合有关规定,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6.幼儿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集体活动应由幼儿园保教部负责并责成专人统一指挥,保证幼儿人身安全。

(2)集体活动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幼儿集体活动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长负责,防止幼儿乱串,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7.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制度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水灾、火灾、地震灾害时,应组织幼儿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幼儿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幼儿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幼儿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幼儿人身安全。

8.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

(1)重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园长、值日教师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园内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110”或辖区派出所,保护幼儿的安全。

(3)离园时要求家长接上孩子迅速回家。

(4)由门卫及行政值班人员在离园时间巡视幼儿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9.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幼儿园环境卫生、教卧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园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观念。

(4)加强对师生的饮用水管理,饮用水一定要符合卫生标准。

10.领导岗位责任制

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园长是幼儿安

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常务副园长负责幼儿食堂、园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幼儿活动设施的安全。教学副园长负责幼儿

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应急预案制度(篇3)

应急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安全、环保、能源、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审定、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岗位应急处置卡组成。 2术语或定义

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应急响应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公司级管控。

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公司级重要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定制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由公司/厂部级管控。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本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各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由厂/部所级管控。

岗位应急处置卡

岗位应急处置卡是本单位根据工作场所和岗位特性,内容包括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应便于从业人员携带,各单位应针对重要危险源、重点消防部位、重要环境因素、重要能源因素和重点治安岗位,组织本单位岗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岗位应急处置卡,由车间班组级管控,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全、从全到精”。 3工作程序应急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按预案管控层级予以落实。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岗位应急处置卡分级分类进行管控。

预案编制:成立编制工作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专家和有丰富的现场处置经验人员参与。

1)本着“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原则。要抓住应急管理的工作流程、救援程序、处置方法等关键环节,制定出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真正管用的应急预案,坚决避免把应急预案编成只重形式不重实效、冗长繁琐、晦涩难懂的内容。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符合安全、环保、能源、消防工作方针的要求。

4)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必须保持与综合应急预案的衔接,保持与相邻单位(部位)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衔接。 5)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应具备的应急能力。 6)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7)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

预案评审发布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组织专家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内部评审由公司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外部评审由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 2)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3)主要是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注重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应急响应程序及保障措施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

7)应急预案经过评审或论证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预案修订

1)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①上一级应急预案体系作出调整。 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相关单位机构或职责发生变化。

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⑤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⑥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⑦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⑧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⑨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⑩相关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通讯录。预案备案

1)公司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2)各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②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③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④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应急能力提升预案培训

1)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正式签发后,各单位分层级组织EHS管理部门所有关管理人员和现场有关作业人员学习熟悉预案(方案)内容,明确各自职责及工作分工;涉及重大财产损失或员工生命安全的应作为重中之重,各单位(部位)主要负责人,要学习并熟悉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应急预案培训要列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3)应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做好培训记录。预案演练

1)各单位(部位)要结合应急预案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针对本单位(部位)应急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由预案管控单位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其中:①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③岗位应急处置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

2)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要进行认真评估总结,根据总结情况,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

3)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4)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管理部门。

5)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应急队伍建设

1)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当、管理规范、统一领导、协调有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基本满足本单位和重点部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志愿消防队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协助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人员伤害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自救互救、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3)应急救援队员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测评合格入选应急队伍,并按要求为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装备、设备和物资,定期参加岗位培训。

4)加强管理。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本单位或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物资准备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定人定置管理,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应急能力评估

针对本单位主要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本单位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培训的基础上,由各单位在每年1月31日前对上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为来年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同时评价结论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属地原则,分级负责,落实到人,协调有力,高效有序。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各种预案,及早应对,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力争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3)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发生后,坚持科学、慎密、稳妥、有力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治安保卫、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4)加强教育,正确指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全过程,引导其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以理性、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5)遵守纪律,严格保密。在事态稳定后,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发布消息,慎重处理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不得泄密。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当发现突发事件,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单位领导,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报告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起因等基本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现场处置指挥长的联系方式,造成的影响范围,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信息处置与研判。现场处置指挥长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对事件进行研判,作出事件预警或应急响应启动的决策。

3)启动预案。涉事单位相关领导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要做到指挥有序、措施得当、急而不乱。 4)现场处置。

①现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相关工作组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②现场处置组立即按照预案,调派人力,做好治安保卫、维护现场秩序工作,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和相关情况,准确判断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

③根据现场救援处置效果,若现场险情有扩大趋势,救援能力不足,事态难以控制时,现场指挥部在继续采取必要应急行动的同时,根据事态性质,同时向有关部门电话报警(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请求支援,险情得以控制。

④应急终止。现场指挥部收集事件发生及应急过程的一切材料,认真做好事件调查,并负责整理编制事件应急的总结报告,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审批。 ⑤后勤处置。做好包括污染物处理、事件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后期处置工作,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开展相关问责工作,提交事件调查处理报告。 ⑥信息公布。对于事件的情况和采取的应急行动,应本着“真实及时、公开透明、统一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各界公布事件信息,应由公司指定的专人或部门负责发布,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与事件和救援相关的言论。 5相关法规和记录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xx】113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2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20xx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7—20xx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应急预案制度(篇4)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的人员:不和公司直接建立雇佣关系的人员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厂区各个场所,包括前后门30米周边范围内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门禁卡点等

一、应急准备

1.所有外来人员需在保安处进行登记,抵押证件领取公司发放相关证件(贵宾证、应聘证来宾证等)方可进入厂区,长期驻扎之人员需至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并配发相关证件;

2.所有外来人员需有公司员工带领方可进入工作区域,长期驻扎之人员,责任部门需告知应注意事项及该遵守的规章制度;

3.所有公司员工入厂必须刷门禁卡,闲杂人等一律不可入内。

二、应急响应

1.如发生滋事事件,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保安,保安人员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了解发生原因和经过;

2.如滋事人数在2人(含)以下,且未对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造成不便,保安人员直接通知人力资源部主管进行处理;

3.如滋事人数在2人以上,且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保安队长直接启动A级应急救援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负责维护现场人员的安全;

4.如发生滋事的是常驻公司人员,在保安劝解的同时,需通知对方单位的管理人员,共同调查事情起因,并通知公司内部接洽人员协商处理;

5.如发生地点在公司交通通道,保安人员应第一时间将滋事人员转移到不影响员工正常通行的地点;

6.如出现人员受伤的现象,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应通知医疗救护小组进行救治工作,如情况严重,立即通知行政送医院救治;

7.事件处理结束后,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应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F.食品中毒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应急预案制度(篇5)

幼儿园的一切工作都涉及到千家万户,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为认真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教职工幼儿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检查制度

1.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小组

组长:常务副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组员:保健主任保教主任保健医

2.加强安全卫生教育检查。

根据上级安排,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经常检查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卫生情况。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随时观察幼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幼儿园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检查应急预案情况。

制定安全工作的应急预案,一旦事故,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确保师幼生命安全,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5.检查消防设施设备。

落实消防设施设备自检自查制度,定期对幼儿园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6.检查目标责任制。

各部门与园长签订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书,部门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7.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

幼儿安全工作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凡因不重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给幼儿园师幼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8.检查安全落实情况。

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切实找到漏洞和隐患,及时整改,绝不留下死角和隐患。

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要树立对幼儿高度负责、对幼儿园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厌倦,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查漏、补缺等措施,使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做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分管园长。

4.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伙同责任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做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园长参考。

5.园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做进一步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针对事故的严重程度,园长召开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重大事故处理结果备案、归档,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事故或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委或掩盖者,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制度精选: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写作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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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防汛、火灾、食物中毒、中暑药品、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由安质环保部、施工技术部和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现场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急物资的保管和维修,使用和管理。并根据施工情况申请应急物资。

五、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应急物资由安置环保部、物资设备部人员负责管理、保养、维修和发放,应急物资严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发生突发事故方能使用。

六、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归还、接收等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应急物质不变质、不变坏、不移用。

七、应急物资应单独保管,并经常检查、保养,有故障及时通知物资设备部维修,对不足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购买补充,对过期和失效的应急物资要及时通知更换,应急物资要调用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使用时必须签领用单,归还时签写接收单。

八、应急事故发生时,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九、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由物资设备部提出申请,安质环保部审核后重新购置。

十、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安质环保部提出申请计划、主管领导签字、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

十一、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申请、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应急预案制度(精选8篇)


实用文书网编辑为您整理了关于“应急预案制度”的全面介绍,通过本文希望能帮助到您。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要在全员面前公示,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才能让管理高效化。规章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降低员工的失误率,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往往很难满意。

应急预案制度 篇1

一、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机构

1.领导机构

公司应急指挥部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2.应急救援队伍

公司事故应急小组发挥各其职责,在应急救援中发挥灭火抢险、人员疏散、人员救援、通讯报警、物资保障等作用。

二)应急处置

3.信息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4.先期处置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5.应急响应

按照公司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程序。

6.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7.恢复与重建、善后处理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8.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9.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发布信息必须经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审核和批准后方可发布,以确保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当有新闻媒体到公司了解事故情况时,由应急指挥部向其提供相关信息,提供的信息应与报告政府部门的内容保持一致,其他人员不能随意发布与事故不符的信息,防止出现错误报道。

10.演练管理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11.培训教育

由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12.责任与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预案制度 篇2

一、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

1.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灭火救灾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洪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即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

2.专项应急预案和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的子文件或标准操作程序,必须和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接口吻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不得有任何冲突。

3.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应与福安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预案保持协调一致,做好社会联动的接口。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2.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3.其他职能部门根据专业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4.车间处被确定为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目标),应制定出本单位二级救援预案及自救措施。主要内容:编制目的和依据、风险分析、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附件等。由车间责任人负责审核后,报分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1.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

2.车间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车间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职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3.公司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有关防化学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和周边群众都能较熟练掌握化学事故的防护及自救方法。

4.公司应与周边地区村镇、企业建立日常的通讯联络点,使周边地区的村民或企业遇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向厂调度中心报告。

5.二级单位内部演练由各二级单位针对各自单位危险目标,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安技部对其进行监督;每年由厂部针对企业某危险目标进行一次厂级演练;厂地联合演练,由地方政府确定。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1.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应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各二级单位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评审修订,由分管厂领导批准发布。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副总经理组织修订小组内部评审和修订后,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3)关键设备更换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4)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5)风险评价(审),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2013年月

12日

应急预案制度 篇3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按《建宁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和《建宁县建设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发生死亡1人(含1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应在接到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三明市建设局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制度 篇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本茶楼对新职工入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防栓和操作使用等。

二、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员工都能熟练,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茶楼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及职工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培训。

六、各工作人员应经常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工作部门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七、茶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建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有人签名,上报整改,消除隐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茶楼部规定给予处罚。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茶楼内的车间、仓库、宿舍、食堂的安全道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道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工作车间、仓库等应保证安全道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茶楼消防设施器材由茶楼长直接责责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

三、对全茶楼职工进行教育,要求职工爱护消防器材设施,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罚。

四、茶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及器材,并保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茶楼严格实行用水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专门电工负责。

三、工作人员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关闭,否则下部将对责任人进行惩罚。

四、禁止使用电热棒,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6、易燃易爆油料的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品应分类,分顶,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应在检验部门检验后方可入库,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可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品场所应根据消防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

大众茶艺棋牌室平面图 2015年7月22日

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灭火和疏散人员,避免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本茶楼特制定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本茶楼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度工作,每年应对本茶楼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本茶楼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二次。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保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度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对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茶楼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

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措施加以保护。

三、焊割操作不准易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四、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五、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大众茶艺棋牌社 2015年7月22日

应急预案制度 篇5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组长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随车参与救治。

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学校办公室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抢救小组、保卫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工会、教育处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1.级部主任根据校领导通知启动本级部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分管安全领导、教育处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总务处、工会领导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校党支部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应急预案制度 篇6

1、各事业部、项目部应根据产品制造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并确定重要危险因素,制定重要危险因素管理措施方案,拟定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因素识别表和评价表,重要危险因素表和管理措施方案、应急救援预案一式两套(报一套到公司安全生产中心)。

2、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物资应在预案确定后立即采购布置,并形成平面定置图或存放记录。

3、各事业部、项目部应组织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学习应急救援预案,让所有员工了解救援程序,掌握救援的基本常识。

4、据实际情况和重要性,还应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习或对员工进行提问回答形式的考核,以此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知识人人了解的有效性。

5、“各事业部、项目部应确定一人负责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定期检查。

6、相关记录和资料:

(1)危险源因素识别表、评价表、重大危险源和管理措施方案

(2)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救援预案学习记录、演习记录或提问考核记录

(4)救援物资平面定置图或存放记录表

(5)救援物资定期检查记录

重庆隆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制度 篇7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应急预案制度 篇8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单位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预案为本单位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时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内容:

(一)有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特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五)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应对其保养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有检查记录;

第五条

应根据应急抢险救援设备的特点,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六条

定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七条

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如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八条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拨打110报告,同时向区质监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九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第十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各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本预案。第十一条

参加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

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二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本预案自公布后施行。

淄博东屹工贸有限公司

规章示例: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范例


随着各种文书的不断规范,实用文书渐渐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实用文书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什么样的实用类文书比较高质量?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规章示例: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范例》,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建立健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保障医院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的范畴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药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根据医院实际,应急物资分为三类:应急药品,应急设备和耗材,应急后勤物品。

二、应急物资的入库

应急药品由药学部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医务部、疾控科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应急医疗设备、耗材等由医学装备部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医务部、疾控科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后勤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后勤保障部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医院应急物资实行集中统一储备管理。医院应急办负责应急物资仓库的管理。

(二)由医院采购且经检验合格,手续完善的应急物资,由药学部、医学装备部和后勤保障部专人(应急专干)负责到应急库房办理入库手续。

(三)办理应急物资入库的各部门要为应急物品建立专账,指定专人(应急专干)管理,每月对各类物资进行检查、更新和补充,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应急物资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条件将库房分成若干个区,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分成若干个大类,对每一类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

(五)应急办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物资仓库的管理,办理出入库手续,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库房整洁卫生,电力正常和特殊物品的保存要求,每月指定时间配合各部门应急专干对应急物资进行清点盘查。

四、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办统一调度、使用,由各相关部门进行补充。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运营管理部要建立与物资供应商的应急供货协议,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五、奖惩措施

(一)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负责对应急物资日常清查的各部门人员,如出现数量、效期和品名不符的情况,要承担责任,批评教育,影响应急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优选: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我们会应用到各种各样的文书,实用文书给我们证明了它存在的意义,自己的实用类文书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优选: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一】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 员:xxx、xxx xxx、xxx xxx、xxx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总务室,由xx主任兼任。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主管部门。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主管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3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二】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幼儿园)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学校、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团结,沙田乡联校特制定本预案。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预案,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职责,健全机制,逐级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学校(幼儿园)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报告乡联校(电话:)。联校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并报告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及时救护,封闭现场,监督检查,监测检验。

五、学校在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联校报告,联校应在2小时内向县局汇报。

六、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阻碍救治工作进行的,拒不服从上级指挥调度的,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应事件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生重、特大食物中毒(中毒100人或死亡一人以上)事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三】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完善。

2、强化督查。学校要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培训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二、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四】

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夏

沈文霞

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夏

沈文霞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七)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张文萍总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

组员:许巧巧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

沈文霞后勤保障封存可疑食品待查

曹艳华联系并安抚家长

2、食品安全紧急预案启动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五】

1、建食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2、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3、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4、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食品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5、健康的人选择健康的食品,身体虚弱的人更要选择健康食品。

6、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7、食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

8、千好万好食品安全为好,金贵银贵生命平安最贵

9、食品初始模型,人命关天

10、一心一意关注食品安全,十全十美创和谐社会和谐

11、食品安全每一天,健康平安每一年

12、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注,为有限生命多一份负责

13、少吃一口垃圾食品,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14、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15、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万家

16、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17、美好生活,从饮食卫生开始

18、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9、三无产品不卫生,切莫花钱买病生。

20、吃安全食品,过健康生活

21、食品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22、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23、健康复健康,健康何其少。你若还不防,病魔再次侵。人生百年为健康,

24、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浙江和谐发展

25、食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26、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7、一串麻辣一寸危,寸辣难买寸健康。

28、多吃蔬菜,多吃瓜果,健康身体人人有。

29、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创建绿色家园

30、食品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

31、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32、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33、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34、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5、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生活你我他

36、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37、少一份食品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38、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

39、食品安全齐监督,食品安全靠大家

40、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41、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42、师生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43、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44、你说什么不能有?我说苏丹红不能有!

45、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46、人之命脉,食之所倚;命之延年,康之所伏

47、吃蔬菜,尝瓜果,不理三无烂产品。

48、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区

49、你说什么不能多?我说食品色素不能多!

50、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消费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厂商)

为确保甲方出售食品之品质与卫生安全,维护学生饮食健康,经双方同意签订此合约,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约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本合约效力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约应另行签订之。

第三条乙方保证第一条所列产品之品质规格,卫生安全及营养成分均符合_________贩售食品作业程序(以下简称本作业程序)相关规定。

第四条乙方同意于某有效期间内随时接受_________不定期查核工厂之制造作业,品质管制及卫生管理情形与抽验产品,以确保校园食品的品质,卫生安全及营养成分,其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同意认同前条查核与产品抽验作业结果,如经确认后确有不符本作业程序之规定时,乙方愿于某改善函发文之日起七日内回收所有不合格产品。

第六条乙方同意于某有效期限之前就该项产品回收完毕。

第七条乙方所产制之产品如因品质或卫生安全不良致损害员生之健康及权益,经查明属实时,乙方愿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同意如因违反本合约或本作业程序各有关规定而损害甲方之权益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约经双方同意订立,双方应确实遵守。

第十条本合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制度参考: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优秀的实用类文书是什么样子的?以下内容供你参考。

(一)机修车间

1、在汽车上作业时必须使制动处于有效位置,防止溜车;

2、车辆刚进站,不宜马上针对高温部位作业,防止烫伤;

3、移动车辆观察周围情况;

4、使用举升机或千斤顶时一定要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车辆开进、开出格外小心;

6、作业时工具、设备使用,要按照正确方法使用;

7、车间内避免明火,杜绝吸烟。

(二)喷漆车间

1、油漆、喷漆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

2、穿戴好防护用品,保持通风;

3、切勿在蓄电池附近进行钣金打磨作业,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4、喷漆时,掀开风机;停止喷漆后再关风机。

(三)设备安全

1、设备要定人保管、定期维护(设备安全检查维护表);

2、检查用电设备接地良好;

3、作业用照明设备应有防暴装置;

4、定期检查设备维护记录;

5、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齐全。

(四)工具安全

1、气动工具必须在规定压力下工作;

2、手动工具保持清洁完好,避免使用时发生事故,伤及人身;

3、任何操作不宜过度探身,防止滑倒事故;

4、不要将压缩空气对着设备或人吹;

5、电动工具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要求操作;

6、使用锐利或尖角工具时防止划伤。

(五)用电安全

1、停电检修,应将带电部分遮挡,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2、移动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3、电器设备不能带故障运转,发生故障立即请电工维修;

4、经常接触使用开关、插座及导线保持完好;

5、电器设备清洁严禁使用水冲或湿抹布清洁。

(六)、防火防毒

1、控制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施工场所通风良好,使空气流通;车辆免拆清洗作业或大修着车试验使用尾气抽排设备;采用暖风情况下,一般不采用循环风。

2、防毒措施:穿戴好防护用具;施工时出现不适,应及时离开现场到通风处。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简短


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你知道实用文书的基本要求吗?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简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总则

1.1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班组员工是生产活动的主体,是执行规章制度的主体,因而也是安全生产的主体。部门各级领导都要把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放在班组建设的重要位置。

1.2 为了统一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内容,提高管理效果,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特制定本方案。

1.3 各车间、工段应根据本方案,结合不同班组的生产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真正达到规范班组和员工的管理规范和行为规范。

2 安全目标

2.1 班组的安全目标:根据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各班组以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严重损坏事故为目标。

2.2 按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保部门,一级保一级的原则,制定实现班组安全目标的措施,并分解落实到个人,各级签订《聚烯烃生技部20xx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3 班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3.1 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并指导、监督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2 严格执行车间制定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并分解落实到个人,努力实现班组安全生产目标。

3.3 切实抓好安全思想、安全知识技术教育,组织做好新员工入司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提高班组技术业务和安全管理水平,表扬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批评制止违章、违纪的不良倾向。

3.4 认真开好班前列队会,认真贯彻生产“五同时”,掌握班内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和技术特长,合理组织安全生产,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负责做好每项工作任务的事先“两交”(交工作任务、交安全措施)工作。

3.5 组织好安全日活动,全面分析每周的安全情况,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实效。

3.6 经常性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和作业现场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缺陷,及时汇报,积极组织消除。

3.7 班组发生各类不安全事件或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汇报上级,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组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3.8 组织保管、使用、管理好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一经使用必须及时上报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安全小组,并做好记录。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 部门现备有的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和记录

4.1 备有的安全规程

4.1.1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4.1.2 《管材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4.1.3 《管件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4.1.4 《行车维护和检修制度》

4.1.5 《行车使用注意事项》

4.1.6 需补充砂轮机、台钻、液压机、焊机等的安全操作规程

4.2 备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1 《管材车间班长岗位责任制》

4.2.2 《管件车间班长岗位责任制》

4.2.3 《聚烯烃生技部20xx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待拟)

4.2.4 《聚烯烃生技部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待拟)

4.2.5 安全生产责任制(待拟)

4.2.6 本部门制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及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等。

4.3 需备的安全记录

4.3.1 安全日活动记录。

4.3.2 员工违章档案。

4.3.3 事故、异常调查分析记录。

4.3.4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交部门存档)。

5 班组安全日活动

5.1 试进行每周一次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日活动。

5.2 安全日活动建立专用的记录簿。

5.3 安全日活动内容

5.3.1 班组及个人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小结和分析。

5.3.2 对发生的异常和险情做到“三不放过”,制定防范措施。

5.3.3 表彰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好人好事。

5.3.4 学习安全规程、事故通报、上级文件,结合班组实际制订落实贯彻措施。

5.3.5 安排下周安全事项,讨论制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5.4 安全日活动的布置与检查

5.4.1 安全日活动的前一天,由部门安全小组和车间具体布置班组安全日活动的内容,以书面材料发到班组,并附在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上。

5.4.2 安全小组成员及车间领导分别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并在安全日活动后的一周内,检查各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签署评价,提出要求。

5.4.3 部门领导及安全员,有重点地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每月抽查50%的主要生产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并作出评价,提出意见和要求。

6 安全教育

6.1 安全思想教育

6.1.1 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部门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1.2 经常开展事故案例追忆,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2 安全知识技术教育

6.2.1 认真做好新员工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1)教育对象:新员工、临时工、各车间工段转借人员和实习人员。

2)教育对象的特点:

a)不了解生产过程,不懂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好奇心和求知欲较强,好动好摸,容易进行冒除作业、冒险行为。

b)不适应作业环境,特别是从事高空、高温作业,容易发生事故;

c)缺乏组织性和纪律性,对作业危险性和发生事故的后果认识不足,不听从指导而做出不安全的行为;

d)对公司、部门各项安全规程、制度的有关规定理解不深,认识不足,似懂非懂,凭主观想象,违反安全规章制度。

3)教育的内容:

a)介绍本班组的概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安全设施等;

b)讲解安全规程和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出危险作业地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讲解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d)学习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与作用;

e)讲解安全操作要领,强调不遵守操作规程违章冒险作业的危害。

6.2.2 建立安全教育记录簿(表),登记参加人员、讲解内容、考试成绩。

6.2.3 新员工安全考试合格,才能允许按有关规定上岗。

7 班组日常工作安全管理

7.1 班组日常工作安全管理可分为:上班前的班前列队会、班中生产和安全的巡察、班后总结列队会。

7.2 班长充分利用现有上班前的班前列队会,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人力、物力及现场条件布置好安全工作,其特点是时间短、内容集中、针对性强

7.2.1 班长在前一天应做好班前列队会的准备工作,特别要写好工作日记,了解掌握、熟悉工作现场条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安全措施、分工搭配、机具工器具使用等,做好“两交”(交工作任务、交安全措施)准备。

7.2.2 班前列队会“两交”的主要内容:

1)交待当天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要求;

2)交清现场条件、作业环境;

3)交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性能和操作要求;

4)交待应采用的安全措施、重点注意部位和注意事项;

5)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环节、部位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6)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7.3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班长应进行巡视检查,查看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安全措施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机械设备是否正常,制止违章作业。

7.4 下班交接完成,班组站班后总结列队会,主要内容:

7.4.1 扼要小结当天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情况。

7.4.2 对工作中发生的险情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要求及措施。

7.4.3 提出第二天的工作任务、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分工调整。

7.4.4 对违章作业者提出批评教育。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不断提高,我们经常会需要写一些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篇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相信很多人都要涉及到一些实用文书的书写,多写实用文能提高一个人的修养,你会做一份实用文书吗?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篇。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链各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食源性疾病,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精密智控的原则。

2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个级别。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我省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死亡病例在10人以上的;

4.省级以上政府认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我省2个以上县(市、区),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政府认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存在损害健康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含)以上99人(含)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政府认定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

3组织指挥体系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委)是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省食药安委转为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核重大信息的发布;审议批准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和应急响应终止等重要事项;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食药安委主任或省政府指定的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为省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省食药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2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职责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办)负责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省食药安办转为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省食药安办主任、副主任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终止等申请;指导、检查、督促事发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处置指令;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配合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公文处理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3.3技术支撑机构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机构由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组成,在省市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综合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4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需要,省应急指挥部可下设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社会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咨询组等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别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3.4.1事故调查组

按照职责分工,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技术支撑单位配合,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研判发展趋势,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作出事故调查结论,提出相关防范意见和建议。涉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调查。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监察机关进行调查。

3.4.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省级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卫生处理,监督、指导事发地相关监管部门对问题产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蔓延扩大。3.4.3医疗救治组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提出救治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组织、指导事发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

3.4.4社会稳定组

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委网信办、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参加,负责防范敌对势力插手破坏,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做好因食品安全事故及处理造成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工作。

3.4.5新闻宣传组

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牵头,会同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委网信办等单位,指导协调事发地现场报道和媒体采访管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并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3.4.6专家咨询组

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和应急响应终止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专家咨询组直接参与指导应急处置和舆情引导工作。

3.5市、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

事发地市、县(市、区)政府参照省级应急指挥机构运作模式,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跨县(市、区)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由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共同负责,或由设区市政府负责,也可由设区市政府指定有关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对需要省级层面协调处置的跨设区市的食品安全事故,由相关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或由相关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向省应急指挥机构提出请求。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及技术支撑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4监测预警

4.1监测

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监测和通报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监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综合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对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布或联合发布相关信息,切实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

4.2预警

4.2.1预警

信息发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和检验、监测情况,分析对社会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在接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预警信息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2预警解除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等情况,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当研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时,应适时发布解除预警的信息。

5信息报告与通报

5.1报告主体和时限

省食药安办建立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系统,完善事故信息报告相关制度,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责任意识,提高事故信息报告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接收治疗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6.有关部门获知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通报进一步情况。

7.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信息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者敏感的食品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8.当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在全国性、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县级政府及省级有关单位必须尽快掌握情况,在事发1小时内、力争30分钟内向省委省政府总值班室、省食药安办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

5.2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技术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6应急响应

6.1事故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用于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向省食药安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省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所涉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事故发展蔓延趋势等。

6.2响应级别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全省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级别。

6.2.1I级应急响应

经省食药安办初步评估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省食药安委应立即对事故影响及其趋势进行综合评估,上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后,立即对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启动I级应急响应。省食药安委转为省应急指挥部,根据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地、各有关单位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6.2.2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食药安办初步评估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省食药安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省食药安委转为省应急指挥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和部署,统一指挥、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2.3Ⅲ级应急响应

经事发地设区市食药安办评估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设区市食药安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事发地设区市政府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必要时省食药安办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给予指导和帮助,事发地设区市食药安办及时将事故处置情况报省食药安办,并报省政府备案。

6.2.4Ⅳ级应急响应

经事发地县级食(药)安办评估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县级食(药)安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事发地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省食药安办及时跟进事故发展趋势和处置情况,事发地县级政府应及时将事故处置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省食药安办备案。

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由事发地县级政府根据有关规定酌情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升级蔓延。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6.3响应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6.3.1医学救援

医疗救治组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食品安全事故患者进行救治,根据需要将重症患者安全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心理援助。

6.3.2现场处置

事故调查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危害控制组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生产经营者按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责令生产经营者清洗消毒,必要时标明危害范围,防止危害扩大或证据灭失。

6.3.3流行病学调查

事故调查组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6.3.4检测分析评估

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组织、协调专业技术支撑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和检品及时进行检验检测。专家咨询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整改意见,为制定事故评估总结和应急处置方案等提供参考。

6.3.5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省应急指挥部、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统筹进行事故信息发布,信息发布由省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加强对涉事舆情的监测,删除网络平台不实消息,并在显著位置发布澄清或辟谣信息。

6.3.6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组指导督促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事发地社会治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救助患者的医疗机构、涉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场所治安管控;对发布不实信息的人员予以处置;查处妨碍相关监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做好信访接访与重点人员稳定工作,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6.4.1响应级别调整

当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发生变化,经分析、评估和论证后,认为符合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条件的,按调整前后应急响应的最高级别,由国务院食安委调整Ⅰ级应急响应,省食药安委调整Ⅱ级应急响应,事发地设区市食药安委调整Ⅲ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1)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难以控制时;

(2)当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当事故危害或不良影响得到有效控制,评估标准已降低到原级别以下,无进一步扩散趋势时,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6.4.2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要求,经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按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由国务院食安委终止Ⅰ级应急响应,省食药安委终止Ⅱ级应急响应,事发地设区市食药安委终止Ⅲ级应急响应,事发地县级食(药)安委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终止应急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患者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已消除;

(3)事故危害或不良影响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不再需要继续应急处置;

(4)经综合评估后认定不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作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产品抽样及检验费用等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组织、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2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意见建议。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有关国家部委及牵头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省食药安委及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县(市、区)食(药)安委及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总结评估按事故级别分别报告国务院食安委、省政府和省食药安委。省食药安办结合实际救援情况,组织对事发地政府的应急救援总结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通报有关单位。

7.3责任追究

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对瞒报、缓报、谎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责任单位或负责人实施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8应急保障

8.1队伍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保障队伍,规范队伍管理,加快应急装备设备配备,落实专兼职人员,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专家队伍,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制订、应急检验检测、危害评估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8.2信息保障

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等方面的信息采集、监控和分析。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的作用,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8.3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8.4技术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应急检验检测和处置等技术研发,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8.5物资与经费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装备配置,强化应急保障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应当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8.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和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8.7宣传培训

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促进监管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9附则

9.1预案管理

省食药安办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适时组织对本预案的评估和修订。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有关预案,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省食药安办适时对各地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2应急演练

为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每3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条件的可自行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估。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我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2基本原则

处置重点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一)局主要负责人是局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任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二)局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局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反应,在及时上报韶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坚持依靠科学,尽快查明原因,及时有效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发生疾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死亡、伤害人数众多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1.3.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二)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三)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1.3.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虽未发生死亡病例,但发生在学校及中考、高考期间或全市重大活动、重大会议期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一次事故造成死亡人数3人以上的;

(五)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成伤害人数30-49人,虽未发生死亡病例,但发生在学校及中考、高考期间或全市重大活动、重大会议期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3.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镇,给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在20—3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2.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2.1监督管理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大力促进企业诚信建设。

2.2事故报告

建立健全质食品生产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2.3事故评估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

2.4事故通报

应及时对有关部门及有关镇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了解事故进展情况并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并通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3.应急预案的启动

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韶山市委、市政府、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韶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事故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5.1韶山市质监局常设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办公地点:韶山市质监局行政办公室

韶山市质监局值班电话: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

联系人:

电话值班人员及联系人接到事故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救援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

5.2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组成:

组长:陈强

副组长:

组员:

应急预案启动后,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工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6.信息发布

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拟写新闻稿,按规定程序送审后发布。一般情况下,由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7.其它事项

7.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经分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7.2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域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甘肃省人民政府、天水市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交办的;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外省市移送、县政府报告或通过投诉举报等途径获知的;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社会公众死亡、重大伤害,或可能严重危及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或对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存在重大潜在危害的与食品质量相关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应急处理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方针,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食品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二)遵循“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坚持“防控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开展分析、评估和预警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执法查处、巡查回访、生产许可等措施,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全面掌控情况。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因素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产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监管措施,将食品安全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五)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置,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负责人任指挥部成员。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县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县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第五条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一)领导、组织、协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事件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负责发布事件的重要新闻信息。

(四)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五)领导、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第六条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三)研究协调解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四)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五)负责向新闻机构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采访。

(六)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县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一)县市场监督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成立事件处理专家组和事件调查组。与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商务、公安、财政等部门建立起联系协调机制,明确具体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与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医院建立固定的联系机制。负责经营环节问题食品的下架、召回、销毁等工作。

(二)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事件调查及受害人医疗救治工作。

(三)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问题食品农业投入品的查处工作。

(四)县公安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事件的立案查处,并负责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因事件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

(五)县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事件应急所需有关物资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三章监测、预警与发布

第八条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收集省、市内外可能对本县食品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信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立体交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要按照监管职能,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产品的日常监管,分析研究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处置。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食品检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相互通报异常信息。要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监测工作,并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传递和分析整理。

第九条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一)信息收集。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并及时登记、报告。接到有关部门和乡镇通报的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对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提出是否发布风险预警的具体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事态严重时建议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调查评估。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风险预警中涉及到的,以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需要进行调查评估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县政府要根据安排部署,尽快组织对辖区相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辖区内有关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和企业原材料来源、产品市场、主要流向等信息,科学评估预警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危害程度,按照要求尽快上报调查评估结果。

(三)预警发布。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对突发事件分析、调查和评估的结果,提出是否发布预警的具体意见,提交县应急指挥部审议后,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一经决定即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天水市人民政府汇报。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内容包括预警范围、预警的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及相关要求等。

(四)预警等级。

根据《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及分级标准》,结合甘谷县食品生产安全实际,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分为四级。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风险,为“特大”(Ⅰ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对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为“重大”(Ⅱ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1)对省内2个以上市州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为“较重大”(Ⅲ级)食品安全风险:

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一般安全风险,为“一般重大”(Ⅳ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五)预警解除。

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缓解、控制,对群众健康威胁已消除时,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解除通报。风险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或通讯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信息报告

(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报告县应急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行动预防事件的发生,并按照预警做好相关应急准备。

(二)乡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

第四章处理制度

第十一条各乡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事件和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听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处置意见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及被中央、省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影响重大的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听从县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处置意见和应急措施,并将突发事件相关情况报告市市场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的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过程、后果及相关背景情况,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采取的临时紧急措施等。

第十四条对隐瞒不报、故意拖延不报、事件扩大后或影响扩散后再报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对涉及面广、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公安等职能部门通报。

第十六条对涉及面广、可能危及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需要向社会公众进行警告或引导的,应对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后报市场监管部门或县政府批准同意后,通告相关媒体。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时,相关人员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

第十八条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事件带有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提出具体的整治方案、整治标准、整治建议并报告县政府,落实“四不放过”的要求(即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产品质量不达标不放过、处罚教育不到位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布局下、协同多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第十九条市应急指挥部委托的重大突发事件督办案件,县应急指挥部应尽快调查清楚突发事件的原由、事实、结果等情况,并按照下达的对事件处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做好处理工作。事件处置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置结果书面报告市应急指挥部。

第五章报告制度

第二十条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发现)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在1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作出初次报告,此后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

第二十一条县应急指挥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一)初次报告。应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同时还须报告事件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二)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

(三)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处理工作的总结以及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须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日内完成。

第六章应急处置程序

第二十二条分级处置

(一)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以及较重大(Ⅲ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领导,指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赴现场指导,并报告市市场监管部门,在需要时,请求市市场监管局派专员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二)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由县应急指挥部直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指挥领导。

第二十三条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随着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同时上报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审定;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再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审定,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事件的升级与降级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报请县政府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决定。

第二十四条指挥协调

进入应急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偶合事故(事件)发生,有效控制或切断事件灾害链。

第二十五条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县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应急处置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或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向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监督,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第七章工作要求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工作的领导。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周密部署,必要时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

第二十八条各乡镇市场监督所要在本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方针,提高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和协调配合能力,做到有效预防、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

第二十九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配备下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装备:

(一)食品安全执法用车辆。要保证处置突发事件用车。

(二)可用于现场进行产品检测的设备及仪器(可利用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设备和仪器)。

(三)性能良好的对讲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四)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取证工具。

(五)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执法专用工具包及全套执法文书。

上述装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适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

第三十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问责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对坚持原则、工作高效、处置得当的有功人员给予褒奖;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的以及玩忽职守、临阵脱逃、推卸责任、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连云港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灌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灌南县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4事件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优化和整合食品安全监测检验资源,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依法处置和快速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水平和能力,推动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1.5预案体系

本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县、乡镇两级管理,由本预案、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乡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成。

2.事件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件。

2.2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件。

2.3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区(县),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件。

2.4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件;

(4)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调查组依法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件等级。达到一般(Ⅳ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标准需县政府应急处置的,由县食安办提出建议并经县政府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2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县食安办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副总指挥由县政府领导授权指定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有关单位为成员。

由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食安办。

3.3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件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3.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搜集整理有关事件处置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提出事件处置建议;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县政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3.5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单位名单及具体职责见附件1)。

3.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1)事件调查组。由县食安办牵头,会同县公安局、监察局、卫计委、有关监管部门及事发地乡镇政府,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县公安局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

(2)危害控制组。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责令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回并停止经营,严防危害蔓延和扩大。

(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计委负责,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红十字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参与,负责结合实际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在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4)监测评估组。由县卫计委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检测机构开展相关检测,分析查找事件原因和评估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检测与评估报告,并通报有关监管部门。

(5)维护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指导事发地公安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迅速组织警力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和交通疏导等,保障事件调查与医疗救治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化解因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县食安办指导新闻宣传部门组织事件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专家组。根据需要,指挥部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及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安办负责组建专家库。专家库应包括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毒理学、化学、生物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员。

如事件涉及较大范围的经济赔偿问题,可单设民事赔偿组,负责指导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如事件涉及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应成立涉外组或港澳台组,由县政府外侨办、县台办负责协调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及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的应急工作。

3.7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县卫计委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8乡镇政府职责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做好本区域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需要上级政府组织、协调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应急保障

4.1信息保障

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括食品安全监测网、事件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件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4.2医疗保障

县卫计委应当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4.3应急队伍与技术保障

根据需要,县食安办指导有关部门,依托专业力量组建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以及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辅助性队伍。加强对应急队伍的指导,并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给予支持。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件核实、级别核定、事件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4.4监测数据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库,包括土壤环境污染监测、饮用水质量监测、饲料质量监测、有害重金属污染监测、农药兽药残留监测、食品添加剂监测、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监测、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餐饮服务领域食品质量监测、食源性疾病尤其是食源性的传染病监测等方面的数据。

县食安办督导有关部门制定数据的收集、整理、使用、评估制度,制定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4.5物资和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4.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7宣教培训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正确引导消费。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5.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5.1监测预警

县卫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测方案,建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县卫计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县食安办、县卫计委以及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2事件报告

5.2.1事件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并向县食安办和卫计委通报的信息;

(3)乡镇政府报送的信息;

(4)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5)食品安全有关技术机构提供的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6)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7)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的信息;

(8)省、市或其他区县有关部门通报涉及本县的信息。

5.2.2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办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办、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事件患者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卫计委等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县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报县食安办。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件相关情况,应当迅速向县食安办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接受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核实举报内容并依法查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件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不得阻碍他人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或举报,应立即通报县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新情况向县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通报。

(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县食安办应当按规定向县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首报信息,实行信息直报,县食安办应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信息。必要时,经县政府批准,可直接向市政府、省或国家食品安全办报告。

5.2.3报告内容

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县食安办、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时,应当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受伤害人数等基本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应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初步判定死亡人数、事件报告的单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及事件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和事件控制情况等信息。

阶段报告应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并对初次报告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应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汇总;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对引发食品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总结报告要在事件处置结束后10日内形成。

5.3事件评估

5.3.1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食安办、卫计委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县食安办会同卫计委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件评估。

5.3.2食品安全事件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件等级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涉及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件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时间发展蔓延趋势。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灌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6.1.1核定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分别报请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实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当组织实施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县政府按照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省政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市政府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部署及应急预案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6.1.2核定为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县政府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后,县政府立即成立县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并成立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监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等有关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相应职责分工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持与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应急处置机构的通讯联系畅通,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村(居)及有关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件发生单位按相应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当发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时,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进行处置。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2应急处置措施

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县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按照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件危害:

(1)县卫计委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件患者的救治。

(2)县卫计委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县公安局及时介入,开展相关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

(3)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件相关食品及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件发展态势,并向事件可能蔓延到的乡镇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件可能影响到县行政区域以外时,应及时报请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或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6.3监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分析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为制定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对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消除或者控制,对事件中伤病人员开展救治,对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评估建议,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6.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6.4.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与降低

当食品安全事件随着时间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对事件危害已逐步消除的,且经研判认为事件危害减低到原级别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解除响应:

食品安全事件患者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

6.4.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一般(IV级)食品安全事件由指挥部组织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响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的,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必要时,可报请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事件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6.5信息发布

一般(IV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要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由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后期处理

7.1善后处置

县政府及相关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件患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以及产品抽样与检验费用的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涉外和港澳台的有关善后处置工作等。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和保障等相关费用。

7.2考核奖惩

7.2.1考核奖励

县食安办定期组织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7.2.2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隐瞒和漏报食品安全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总结

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县食安办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形成后,应按规定报送县政府和市政府食品安全办。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5】

为保障我区人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我区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有效应对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食品股,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分局稽查股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引发的原因进行调查。

二、适用范围

辖区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或可能造成消费者中毒事故适用本预案。

三、突发事件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获取的信息、省局的指示精神及信息、其它部门转交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场调查、群众举报、质量申诉等渠道,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当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后,报市质监局和红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四、突发事件处理

凡涉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区质监局稽查大队必须快速亲临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对涉嫌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或查处措施。一是依法对食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二是依法对相关食品进行封存,三是依法对相关食品的生产厂家进行查处。

对有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紧急控制措施。一是对有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立即责令各商店紧急撤柜,并就地封存,等候处理;二是如生产厂家是辖区内的,应马上对库存食品进行封存、责令厂方停产。三是如生产厂家是辖区外的,马上通报市局报当地质监局对该厂库存食品进行封存、责令厂方停产,等候处理。

五、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为避免误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社会恐慌,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应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材料,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质监局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市质监局和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安排发布。

六、对突发事件领导不重视,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精选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壹篇


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我们总会递交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是一种偏向社会的文书,你理解中的实用文书是什么样的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精选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壹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 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 不疲劳驾车。

(3)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 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 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 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 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 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 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 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 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 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主管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 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 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总务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报总务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 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 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 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 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 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 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7)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 司机全月安全行车,未出交通安全事故,给予每月奖励100元。

(21) 总务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公务派送校车事项规定

(1)分配各部门使用的汽车,只配合使用部门的工作用车。与本校工作无关的用车,除指定专项用途者外,一律经总务部主管同意后使用,否则,由用车人员及司机共同担负经济责任。

(2)车辆出外办事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特殊情况例外)填写申请派车单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交到总务处审批派车。

(3)未经部门领导审批申请单,一律不放行。

(4)本学校人员因公务用车外出办事必须有随同人员,达到二人以上方可申请派车,未满二人外出办公务一律不派车(财务例外)。

(5)本学校教职工外出办公务的未能达到派车的`人数,需要坐公共汽车报销车费,先经部门领导审核和总务部门审核必须说明事务,回校把车票上报校领导签名向财务部报账凭票实报实销。

(6)财务部对不适当用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的用车和坐车,应坚决拒绝报销,并退回给当事人员用校车的追收车费。

(7)休息日公务用车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派车。

10、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总务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1、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主管。

(3)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