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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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考试监考安排表后,认真熟悉并明确本世纪次考试的性质、任务以及教务处对本次考试的总体安排情况;
2、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督考记录本并到排定的地地点值班,做好督考的各项工作。
3、了解各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查明情况。
4、教师发考卷做好各班试卷协调工作,若有试卷不够现象,及时与考务办公室(教务处)联系解决。
5、考试期间要坚守岗位,巡回在教学楼值班,督促监考教师严格监考,若有违纪现象发生,请给予及时提醒、帮助,并作出相应的值班督考记录。
6、若有学生违纪作弊现象发生,及时查明情况后,严肃果断地作出处理,并作下记录。
7、考试期间要设防法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教学楼的安静。
8、考试结束到点,要督促监考教师按时收卷,不得拖延。
9、考试一结束,要巡回查看教学楼内的各个考场,查看是否有漏收试卷发生,并作下记录。
10、本次考试结束后,把督考记录本交回教务处。
11、督考结束后,对缺旷、迟到的监考教师给予爆光,并根据情况作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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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精选: 研发部门规章制度范文最新整理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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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发部门岗位职责
1、研发部部长
① 负责研发部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研发部人员绩效考核。
② 负责领导研发部人员完成公司安排的研发任务。
③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研发部人员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④ 根据研发和技术攻关的项目,召集研发人员制定具体的实验方案和实验步骤。
⑤ 审定研发人员的实验报告,并对研发成果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作初步定审。
⑥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研发部的工作情况和人员情况。
⑦ 对公司提交研发项目成功的可行研究性报告,并对可研报告负责。
⑧ 负责研发部人员的更替和晋升。
⑨ 确定每一研发任务的主研,及研发项目中途主研的变更。
⑩ 研发成果用于生产时,带领研发部人员指导生产。
2、研发部主研
① 针对研发部部长分配的研发任务制定具体的的实验方案和实验步骤提交研发部长审定。
② 根据审定决定的实验方案和实验步骤带领助手做实验。
③ 根据实验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研发部部长汇报情况,并提出变更实验方案。
④ 对助手进行日常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
⑤ 实验成功后及时写出实验报告交研发部部长。
⑥ 实验成果用于生产时,带领助手指导生产。
3、研发部主研助手
① 协助主研完成研发部部长分配的任务。
② 协助化验工程师作好研发部实验样分析工作。
③ 管理好研发部资料。
④ 完成研发部部长交待的其他工作。
4、化验工程师
① 根据研发部部长分配的研发任务制定分析规程,并分析化验研发部实验样。
② 指导研发部主研助手分析化验研发部实验样。
③ 在研发部实验样较多时,安排生产化验人员进行分析化验研发部实验样。
④ 对研发部和生产化验设备及药品进行准备并作好材料计划。
⑤ 对研发部的化验设备和药品进行安装、配制和管理。
⑥ 指导、培训生产化验人员,提高化验人员的技术水平。
⑦ 解决生产化验分析的技术难题。
⑧ 协助处理生产化验的仲裁事件。
⑨ 对生产化验标液药品进行标定。
⑩ 协助管理化验室。
二、人员进出、晋升、淘汰制度
1、辞职按劳动合同执行。
2、有下列情况的予以辞退(对有①、②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① 泄漏公司生产及研发技术机密的。
② 严重违返公司制度的。
③ 经研发部部长考核即没有研发能力,又在一年时间内无研发成果的。
④ 经研发部部长考核有研发能力,但在一年时间内无研发成果,又不按研发部部长的安排工作的。
3、招聘
根据研发的需要,经公司批准,由研发部部长负责在生产岗位或外界进行招聘。
4、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晋升或加薪:
① 勤于工作,研发能力强,屡出研发成果的。
② 主动与生产岗位联系,找出问题并主动指导解决问题的。
③ 技术能力强,有较高的管理能力的。
三、休假制度
1、研发部人员享受公司生产管理人员休假待遇。
2、正常上班期间需休假的,须经研发部部长同意。
四、日常工资考核制度
1、研发部人员日常月工资实行定工资制,月工资中含保密费。
2、研发部人员日常月工资由研发部部长依据日常工作的表现和成绩进行加薪和减薪。
五、研发部人员薪酬待遇和研发成果绩效考核制度
1、研发部人员薪酬组成
① 月工资及技术保密费。
② 年终奖励。
③ 研发成果奖。
2、月工资
① 主研2600元月(其中技术保密费300元)
② 化验工程师2800元月(其中技术保密费200元)
③ 主研助手2300元月(其中技术保密费200元)
3、年终奖励
在当年没有研发成果时,视研发人员日常工作情况按如下标准发放年终奖励:
① 主研年薪酬(含保密费):40000-50000。
② 化验工程师年薪酬(含保密费):35000-45000元。
③ 主研助手年薪酬(含保密费):30000-40000元。
4、研发成果奖
根据公司分配和生产中的技术研发项目,研发成功向公司提交研发项目成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由研发部部长根据技术的难度和项目的价值大小向公司申请项目研发成果奖。公司批准后,研发部部长向研发人员公布并发放成果奖的1/3,若申请专利成功发1/3,用于生产成功后3个月,达到预期效果后发1/3。若未申请专利,用于生产成功后3个月,达到预期效果后发2/3每项成果奖由研发部部长视考核情况,按如下比例分配:
① 主研得成果奖40-70%
② 化验工程师20-40%
③ 主研助手10-30%,
5、研发部部长绩效考核由公司总经理考核。
六、保密制度
1、研发部资料未经研发部部长同意不得借阅。
2、研发部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研发项目和研发技术和成果。
3、有上述情节的,视情节严重性,扣发或要求泄密人员退还公司所发保密费,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泄密人员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向外界泄密和以公司研发项目成果向外界提供技术支持的,公司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泄密人员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研发项目及方案审定制度
1、研发项目由公司向研发部下达。若生产系统有技术难题,可由研发部部长向公司建议解决生产系统技术难题的研发项目,公司批准后,由公司向研发部下达研发项目。
2、研发部接到研发任务后,由研发部部长召集研发部人员分配任务,确定主研。由主研提出初步研发方案交研发部部长审定,方案审定同意后,由主研带领助手进行实验。
八、研发成果审定制度
1、主研根据实验室试验情况,及时向部长汇报试验成效,初步测算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若技术方案可行,由项目主研制定中试方案交部长审定,主研按审定后的方案进行中试。
2、主研根据中试的情况,向部长写出完整的研发项目实验报告交部长审定。
3研发部部长根据主研的项目报告,测算技术和经济效益的可行性。
4、研发部部长根据测算技术和经济效益的可行性,决定研发项目是否终止和成果大小。并向公司提出研发成果应用于生产时,装置建设的方案和投资资金预算及建设周期。
九、其他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研发部门所有员工。
2、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制度系列] 针对行政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1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时常会涉及到实用文书的写作,大家的实用文书有着许多用途,实用类文书应该从哪方面来写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制度系列] 针对行政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1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11。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试用和转正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四章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制度必备: 公司行政规章制度季度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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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酬与考勤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3:30-18:00(周末双休);
1、员工上下班时必须签到打卡,不允许代打卡现象发生。
2、员工考勤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内未到岗者。如电话请假主管领导批准后补办手续的,计半天事假;未请假者计旷工半天。
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提前离开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经主管领导批准的.,按事假计;未请假者计旷工。
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时间结束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公司者;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半天至一天旷工;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病假: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经理批准,登记考勤表,销假时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或就医记录或买药发票,否则按事假处理。
事假:一天以内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向其主管领导经请假,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单;事假两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由总经理签签字批准后方可按事假处理;未按上规定办理的,均按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旷工处罚标准:
月度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者,由人力资源部出书面警告;月度累计迟到、早退次数超过3次者,每次扣除工资50元。
上班时间超过1个小时未到岗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一天固定工资;上班时间超过3个小时未到岗按旷工一天处理,扣除二天固定工资;月累计旷工二天,扣除四天固定工资,且不享受当月绩效奖金;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公司按自动离职处理,由于旷工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4、因通勤车故障、事故原因,造成员工未按时刷卡,所在部门考勤人员做出情况统计,经行政管理部核实后按正常出勤处理。
5、因办理业务等工作需出外勤的,应提前请示部门领导并填写外出单。月末由本部门考勤员统计上报行政管理部。
二、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是公司议事、决策的主要方式,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会议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促进沟通,统一思想,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解决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公司会议的管理,精简数量,讲求质量,提高会议效率,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会议构成:公司会议由每周例会、每月例会、年度例会构成。
2、会议内容:
(1)讨论-公司每周的经营与生产等事项做出研究、决策、部署和安排。
(2)研究、分析公司在近期在经营发展中出现重要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与方案。
(3)研究制定生产和销售的目标、长期、近期规划及执行计划。
(4)评估各部门的工作表现。
(5)部署各部门工作,并予以支持引导。
(6)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安排。
(7)部门主管汇总本周的工作情况,汇报成绩,指出错误,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及需请总经理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8)各部门经理概述下周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步骤与完成日期。
3 、会议制度:
(1)参加会议期间只有汇报一周工作的业务员可以打开电脑,其余都关闭电脑;
(2)参加会议都需把手机调制静音模式不可玩手机,如有客户急找方可接听电话。
三、工作纪律:
1)准时上班:如果你在正常时间不能到达公司,必须尽快通知部门经理,并说明理由以及预计可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
2)保密:请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对公司的商业计划、业务经营、技术情报、财务、人事、薪酬、经营成本、盈亏情况、内部会议、决策措施等具有保密义务,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3)工作时间:与工作无关的网上浏览、聊天、视频、游戏等都要避免发生。首次发现罚款50元并计入员工活动基金;第2次发现,按当天旷工处理;发现三次及以上,即立即劝退。
四、奖惩制度:
奖惩内容:每周跟进拜访:每个星期15个新增,2个拜访;
奖惩规则:每周跟进拜访统计第一名团队奖励200元,没有完成指标最后一名惩罚100元。
(一)奖惩有据: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员工业绩表现等;
(二)奖惩及时:公司管理人员对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业绩提高的行为,应该及时给予奖励;并及时发现、纠正、惩罚员工错误或不当的行为,减少公司损失,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奖惩公开: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严防特权发生。
[条例范本] 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人们总会遇到关于实用文书的撰写,大家所用的实用文书内容多种多样,你对实用文书有什么心得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条例范本] 公司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为加强设计部的规范化管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设计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设计部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鼓励设计师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4、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听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6、设计部全体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xx:xx——xx:xx,xx:xx——xx:xx(夏季);xx:xx——xx:xx,xx:xx——xx:xx(冬季)。
2、周三至周一为工作日,周二为休息日。周二设计师值班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当周周二值班设计师休息日为当周周三。如工作需要休息日上班者可调休息,必须提前一日向部门负责人审请,获准方可。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到班者,罚款5元,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到班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按底薪计算)。早退者一律按旷工半天论处(按底薪计算)。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超过5次(含5次),扣除底薪的15%,5次以上,扣除底薪的50%。
4、上班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岗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外出须到前台登记外出原因,第二天因公事外出的须在当天晚下班前告知部门负责人(临时通知除外),否则按离岗处理50元/次、
5、旷工半天至三天者,扣除底薪的2倍计算,旷工三天(含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及提成不予结算。
6、当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奖励50元。
三、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内须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或书面审请,获准方可。三天以上,须提前两天向总经理口头或书面审请,获准方可。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2、一个月内请假累计不能超过五天(含五天),超出部分一天扣除100元/次。
3、周六、周日不得请假,如在周六、周日请假,将扣除底薪的二倍。
4、电话,短信审请无效(特殊情况除外)。请假内无基本工作,请假前必须交接好手头工作,否则罚款元20/次。
四、卫生及值日制度
1、值日设计师负责设计部划定区域的卫生打扫,即办公大厅、卫生间。当日下班前应把拖把洗干净倒放靠在卫生间墙角。否则罚款20元/次。
2、值日设计师负责中午12:00—14:00之间的来访接待、电话咨询并做好登记,否则罚款20元/次。如需调换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准方可。否则罚款20元/次。
3、值日设计师须在8:10分之前做好卫生的打扫,否则罚款20元/次,值日设计师11:15—12:00为午饭时间,12:00之前须回到公司,否则罚款20元/次。
五、设计师日常行为规范
1、着装整洁大方、举止文明,不得留怪异发型及穿怪异服装,否则罚款20元/次。
2、设计师的个人办公桌椅及设备每日早上需用抹布擦至无灰尖,下班前需把个人桌面整理干净。否则罚款20元/次。
3、请保持个人桌面的卫生和办公区域的卫生,谈判后请自觉清理谈判桌,10分钟内未清理罚款20元/次。
4、不得在公司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华,工作时间内不得非工作性上网和玩游戏,违者罚款50元/次。
5、设备责任到个人,请每位设计师爱护自己的设备,下班前应关好自己的电脑,如第二天早上发现未关机者罚款20元/次(跑图例外)。
6、设计师在职期间所设计作品资源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资源变为个资源或泄露他人,一经发现开处除理,并扣发工资及提成。
7、设计师做好工作记录(早上记录当日应处理事物,下班前做好当日工作总结),对上级下达任务不执行者或消极怠工者,否则罚款50元/次。
8、设计师养成习惯做好工作记录,做到每日工作一小结,每周工作一大结,每月工作一总结。
9、设计师必须参加每日的晨会、每周五设计部例会及每周一公司例会,不到者罚款30元/次。
10、设计师每日晨会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前一日工作情况及当日工作计划,每月最后一日下午下班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当月个人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否则罚款20元/次。
11、设计师要有团队合作精神,电脑里要设置单独自己的文件夹按年按月分类并且做到资源共享,以便提高设计师的签单率。
12、公司的楼书及量房原始图设计师用完后要放到指定处,以方便寻找,公司资源及办公耗材设计师要做到节约、二次利用,无故浪费者罚款20元/次。
13、主动极积和公司各部门配合协调工作,和同事之间达到团结一致,相互帮助。
14、市场竞争激烈,设计师出图纸及预算尽量在时间上压倒对手,设计师之间要多沟通,共同进退,如需请其他设计师帮忙,要提前商定好提成比例,防止造成矛盾。
15、设计师有义务配合业务员上门量房谈客户,推脱者罚款20元/次。
六、礼仪制度
1、接听电话:“您好!xxx”,同事之间不得直呼其外号、小名。
2、接待客户时一定要面带笑容并且问好,洽谈结束后,要欢送客户。
3、做到“待客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
4、做到“四个不讲”—不讲不尊重对方的语言,不讲不友好的语言,不讲不客气的语言,不讲不耐烦的语言。
七、新单保管及跟单制度
1、设计师在初次接单时,一定要留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如:新房地址、面积、风格倾向、工程承包方式等)。否则罚款20元/次。
2、跟单过程中设计师对客户应及时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客户的动态,以提高成单率。若因跟单回访超出三天,罚款20元/次。
3、凡是公司单源,设计师等不得私自认定是无效客户,必须经双方确认,上报部门负责人认可后方可止跟单。任何不得浪费公司资源,否则罚款50元/次。
4、必须对每位谈的客户有份详细的记录,做到心中有数,掌握跟单进度,以提高成单率。否则50元/次。
5、每月最后一日做好当月签单客户及未签单客户的资料、方案、预算和效果图的整理及备份,否则罚款30元/次。
6、若有飞单客户,设计师需把最后一次接触业主详细信息反馈给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查明原因通报给设计师。否则罚款20元/次。
7、业务员、设计师应保持及时沟通,使业务员、设计师能及时了解自已客户的具体情况,以便提高成单率。
八、绘图制度
1、设计师在接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好平面布置图及预算,否则罚款50元/次。
2、设计师在跟单过程中,改动平面方案及预算需在24小里内完成,效果图局部改动需在48小时内完成,否则罚款50元/次。
3、客户交定金后四天内出效果图,效果图客户确认后两天内出齐所有施工图。否则罚款50元/次。
4、客户签单后直接开工,在开前必须出齐原始框架图、平面布置图、墙体改造示意图,天花布局图、开关连线示意图、电源插座示意图,效果图在开工后四天内完成,否则罚款50元/次。
5、设计师上门量房时,应理会客户的意图,同时问清所有房间中客户固定要求的房间布局及注意事项,客户喜欢的色调及风格。
6、施工中,客户变更项目图纸必须在24小时内完,否则罚款20元/次。
7、量房人员要做测量准确,包括梁高、梁宽、房高、窗高、窗宽、排水管、地漏、给水、配电箱、多媒体箱、空调孔等,必要时应采有数码相机将室内原空间状况记录下来。
8、设计制图的内容包括原始框架图、平面布置图、墙体改造示意图、地面铺设图、天花布局图、开关连线示意图、电源插座示意图、立面图、家具详图、效果图、隐蔽工程光盘一份。
9、CAD图纸必须清楚标注详细的尺寸、文字说明、所用材料、颜色、及由甲方所购材料,否则罚款50元/次,如造成损失的由设计师自己承担。
九、后期服务跟单制度
1、设计师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在签合同时,应明确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
2、签单后,设计师通知工程部负责人开工时间及准备开工时所需的一切相关材料及设备。
3、开工前一天,工程部负责人组织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公司与设计师进行内部交底,由设计师向项目经理介绍与客户相关的详细资料、施工项及图纸。
4、设计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水电交底、木工交底及后期油漆调色交底及水电验收时用数码相机拍摄水电改造管线铺设的位置,否则罚款20元/次。
5、现场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质检。
6、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客户及项目经理详细介绍设计意图和重点部位的设计要求,色彩、风格和装饰效果要求及材料具体使用的要求。
7、设计师应在开工竣工期间内,与客户及项目经理保持及时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消除客户的投诉,以便做到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8、设计师有义务协助项目经理维持与客户之间良好关系、工程项目中增减项目的结算及工程款的催交。
9、施工中,图纸标注尺寸与现场发生矛盾时,项目经理应以现场为准,设计师协助。
10、施工中,客户如需变更,项目经理有责任通知并协助设计师与客户达成一致。
11、严禁设计师引导客户购买公司指定建材联盟商以外品牌的主材。
12、协助客户在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采料采购导购和整体配色服务,(导购和配色内容包括瓷砖、地板、洁具、厨柜、墙纸、灯具及设计图纸内的特殊材料等)。
13、协助客户针对室内陈设配饰指导服务。具体包括:软装选配的形式,材质、样式、陈列部位、数量的确定;室内色彩、色调的合理搭配。
条例推荐: 店长规章制度范文之二
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你觉得实用文书应该是怎么样的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条例推荐: 店长规章制度范文之二》,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1、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及各项经营指标,并能有效的控制运营成本;
2、遵守门店运营的工作规定和服务标准,并依照门店制度开展日常管理和基础服务;
3、负责门店内下属人员工作管理,技能培训;
4、负责门店安排与联系房间维修和保养维护;
5、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好客户的投诉等;
6、能够根据公司需求拓展相关业务等;
条例参考: 小区保安规章制度(标准示范)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时常会涉及到实用文书的写作,实用文书以一种特殊的优势展现出来,你对实用文书的了解有多少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条例参考: 小区保安规章制度(标准示范)”,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一、保安人员工作准则:
1、值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许抱胸插手,手插裤兜,打闹。
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佩戴工牌,同时遵守打卡制度。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时,当班人员不准离岗)交班时值班室内的卫生必须是干净的。
4、熟练掌握保安部岗位工作特点、职责与要求。
5、接触客人要有礼貌,并注意语气态度。
6、处理问题时,力求做到容忍宽大,以理服人。
7、值班时只能与客人保持一种工作上的关系,不得在岗上与客人拉扯、闲聊。
8、值班时不准睡觉、不得带有醉意。
9、严禁值班时随意离岗,如吃饭、喝水、去卫生间,外围停有特殊的车辆时需告知领班,方可进行。
10、熟悉本酒店各种报警装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并熟悉本酒店各部门安全出口通道。
11、一旦发现火警,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操作实施,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发生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应急预案紧急处理。
12、不得以权或者做任何有损酒店名誉的事情。
13、值班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护违法犯罪。
二、保安人员请假制度:
1、本部门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需请假时(三天内),必须由经理批准方可并书写请假条,方能有效。
4、严禁越级请假。
5、无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原则上不准调休、调班,如遇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方可。
7、对于请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应有电话和证明经经理批准方可补办事假。
三、保安部器材使用管理:
1、日常使用的消防巡检器、对讲机、钥匙、手电、雨伞临时用品雨鞋等在交接班时双方领班共同检查清点并记录有无损坏交收。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按酒店规定赔偿。
条例推荐: 财务规章制度之五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人们总是会需要写一份规范的文书,实用文书有很强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什么样的实用类文书比较高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条例推荐: 财务规章制度之五”,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须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对出差人员给予一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额由经理核定批准。在返回公司3天内报销差旅费。
十、参与制定本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计划,资金管理,收支计划,分析考核预测经济成果,严格收支范围,认真审核费用支出,凡支出款项必须有经理签字。
十一、公司应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财务人员必须每二年培训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财务核算的要求。市场推广人员薪资标准一。工作职责在公司指定场所(地铁商铺、商厦、办公楼、卖场等)按照公司市场推广操作流程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条例推荐: 财务规章制度其二
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撰写文书的情况,实用文书的应用性很强,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实用类文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条例推荐: 财务规章制度其二”,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核算、监督学校经济活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四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要保持相当的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学校预算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编制收入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 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赤字预算。
第九条 学校收入除财政部门支付给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经费和基建拨款外,财政部门还按工资总额的2.5%拨入福利费,按学校学生人数核拨上级补助收入,另外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预算外收入,其它收入按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条 学校将编制的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按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通知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决算根据学校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真实、准确的年度报告。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工资、福利、离退休经费、基建拨款等。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包括财政部门按学生人数拨给学校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赠收入等。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学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大型修缮支出等。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九条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各项手续。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报经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办理支出。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所有应税项目的税金都应足额申报、缴纳,不得少缴或者不缴。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在运用会计科目进行财务核算时,应严格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核算,不得增、删会计科目,不得自拟会计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结余应按规定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使用。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各类资产应按《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学校必须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台账,建立健全实物资产收发登记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有计划的偿还,学校不得擅自举新债运行。
第九章 核算程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设立账薄,核算学校发生的经济事项。
第三十条 报账规定
(一)报账程序 报销单据应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该业务的发生,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报账手续 加强对学校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审核侧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发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续的完备性。每月支出控制在当月计划范围之类,否则不予审核入账。各项支出经核算中心审核并加盖“审核”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提供财务报表。每月终了应及时对账,定期不定期对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三)票据要求
1、票据正规:外来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或正规收据。
2、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不能只写大类。
3、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
4、审批手续齐全:按规定程序签批。
5、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视为无效凭证。
6、按规定用途使用:每种票据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未按规定使用的票据视为无效票据,不得入账。
(四)其他 各种报销凭证反应的事项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符合各项法规制度,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1、对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提供附件加以说明。外出学习考察参观等应提供领导批准的文件或通知作为报账附件。招待费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单、菜单。交通费支出附用车通知单。
2、经济业务发生后应于30日内取得会计凭证,办理报账手续。无故拖延不报的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所有的财务活动承担直接管理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财务接受同级及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财政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三十三条 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应。
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
第三十五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定期归集,审查,核定,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止丢失损坏。
第三十六条 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人员交接应由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第三十七条 账卡物经核对无误后由移交人员负责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交接双方部门负责人存档一份。更换财产管理人员一般不需要更换固定资产账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资产账薄上加盖个人印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以继续使用。
年终收入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1.支出预算完成率=年终支出执行数÷(年初支出预算数±年中支出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支出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中小学校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衡量中小学校按照实际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事业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中小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条例范文: 实习规章制度(经典版)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实用文书,实用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你对实用文书有什么心得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条例范文: 实习规章制度(经典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1、自觉遵守实习厂方和学校的纪律与规章制度,安全实习,健康实习。
2、实习期间,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习生产上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先向驻厂老师汇报,无法自行解决的事情,必须向老师汇报后由老师协助处理。
3、实习生产(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厂牌。自觉按照厂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迟到按照厂规章制度执行扣罚。
4、有事请假(病假/事假),必须自行在其生产线的线长(或管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并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填写好请假条但线长(或管工)没有签名批准的任何请假行为视为无效,强行请假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厂方按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厂方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处理。
5、实习期间,同样严格按照学校的仪表制度随时抽检。仪表不合格(染发、烫发、长甲、男长发等),提醒自觉处理,提醒后两天内不处理的,按学校规章制度记过处分。
6、晚上必须按照日常作息时间作息,晚上不能超过11:20回宿舍,对夜不归宿的同学,按学校规章制度一律给予记过处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处分。
8、不得喝酒、赌博,情况严重,按学校制度给予记过处理。
9、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外,由厂方和学校量情严肃处理。
10、辞职、自离必须联系家长,由家长提前15天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驻厂老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才能离厂。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厂,按厂规定扣除当月30%-80%实习工资处理,学校并给予记大过两次处理。
条例推荐: 门诊部规章制度范文(篇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实用文书,实用文书向我们证明了它的重要性,对于实用类文书报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条例推荐: 门诊部规章制度范文(篇七)”,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应指派一至二名有实践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门诊医务。应保证诊疗质量和诊疗时间。
二、科室派往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定期进行人员调换,科室应与医务科共同商量。
三、对疑难重症病人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定期出诊时,应解决疑难病例。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关心体贴病人,热情接待,太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对高烧及重症病人、老弱残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传管理工作。
五、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六、妇科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必须有本院能胜任的医师参加。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七、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八、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住院治疗。
九、妇科门诊工作人员提前5—10分钟到岗,准时开诊。不得离岗缺岗,特殊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安排,并通知医务科。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停诊停号。
条例范文: 公司规章制度(篇四)
随着人们的教育水平的提升,撰写实用文书变得愈来愈频繁,实用文书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你对实用文书有什么心得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条例范文: 公司规章制度(篇四)》,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物尽其用;
1.2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申购、领用、发放等相关事项均适用于本办法;
2管理组织
2.1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耗材的采购、保管、发放、费用分摊及报销
2.2各部门根据行政部领用标准提报并领取使用;
3管理内容
3.1办公用品的申请
3.1.1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在每月5日前根据本部门需要及《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附件1),填写《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附件2),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后,转行政部。其中《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由各公司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报行政总监批准。
3.1.2行政部资产管理专员根据个人办公领用标准(公司自定,报总部行政部备案,并不断优化提高)及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确认各部门领用数量,填写《办公用品需求汇总单》(附件3),报行政总监同意后,转采购专员组织采购进货。
3.2办公用品购置
3.2.1采购专员购买到位后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附件4)。
3.2.2办公用品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3.2.3财务专用办公用品由财务部自行执行采购,但申购、入出库手续必须遵守行政审批规定。
3.3办公用品的入库
3.3.1资产管理专员根据《入库单》所列物品与所需采购物品核对,并清点入库,填写《办公用品库存台帐》(附件6)。
3.3.2资产管理专员应每月对库存办公用品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3.4办公用品的领用保管
3.4.1资产管理专员在入库完成后,联系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人领取。
3.4.2属于需临时支领的办公用品,行政部按定额标准核定后领取,办理出库手续,填写出库单。
3.4.3对于大件器具类办公用品,行政部应本着多人合用原则组织领用;同时确定使用人。
3.4.4如因工作调动或离职,须按公司规定将个人保管的所有办公用品(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需要本部门继续留用的,确定使用人报行政,便于行政跟踪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
3.5机器耗材(配件)管理
3.5.1耗材、配件申请领用同办公用品,可在每月《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中的填写。
3.5.2计算机配件如键盘、鼠标等出现故障需要更换的,确认不能维修的,可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并将已坏配件归还行政部。
3.5.3对于打印机、传真机耗材,各部门应本着节约原则,提前作出需求计划,通知行政部;同时行政部作为管理部门,应对相应耗材的使用情况有详细了解,对于常用、耗费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库存。
3.5.4资产管理专员对以上机器耗材(配件)同时也应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3.6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盘点及费用分摊
3.6.1资产管理专员每月末应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保证库房物品帐务相符。
3.6.2资产管理专员在每月30日前应对办公用品、耗材按各部门领用情况,将费用分解到各部门,进行费用核定,填写《办公用品、耗材报表》(附件7),明确各部门费用。同时行政部将《办公用品、耗材报表》中的各部门费用抄送各部门负责人。
3.7库房管理:库房物品必须摆放整齐,非库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3.8报销:行政部采购人员以《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办公用品、耗材报表》作为报销依据进行报销。
3.9相关说明
3.9.1对于不能按时提报办公用品月度申请表的部门,行政部有权认为该部门当月无办公用品申请,不予采购相应用品。
3.9.2部门申请金额超过计划标准,行政部有权取消相应金额的申请数量。
4附表
4.1 《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
4.2 《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
4.3 《办公用品需求汇总单》
4.4 《入库单》
4.5 《办公用品(耗材)库存台帐》
4.6 《办公用品、耗材报表》
[条例借鉴] 劳动规章制度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我们会遇到撰写文书的情况,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实用类文书应该从哪方面来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条例借鉴] 劳动规章制度”,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一、部门简介
院劳动生活部是连接学生,食堂,后勤与物业等学院相关部门的纽带。通过成立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深入广大同学日常生活以及广泛的收集全院学生的意见及建议等方式对与学生息息相关的餐饮、住宿、洗浴、校园内购物和教学区生活等多方面进行组织协调监督与管理,经常向学院相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心声向同学们反馈学院的相关信息。此外,本部门还负责勤工俭学制度的落实与实施,同时,健全学院的劳动卫生制度,确保同学们能够生活在卫生舒适的校园之中,并对全院性大扫除及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维护。
二、部门编制
1、本部设立部长一名,兼做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2、本部另设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人3名,勤工助学组负责人2名,宣传组负责人1名;
3、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下设干事x名,勤工助学组干事x名,宣传组干事x名;
4、本部专设文书1名,负责记录各项会议记录,管理本部门的档案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制度
i.纪律
1、本部例会及各项临时会议必须准时到,迟到三次或无故不到一次者即视为自动退出;
2、学生会集体活动、劳动或其他任务时,必须准时到,迟到三次或无故不到一次者视为自动退出;
3、上课或晚自习及团日活动时,若学生会有活动需离开,必须向老师或班级考勤负责人说明情况待允许后在离开;
4、平时不得打着学生会有活动的幌子请私假、旷课或逃课等违纪事项,一经查出,学生会立即除名并严格按《学生手册》处理;
5、不喝酒、不吸烟、不赌博、不聚众闹事,一经查出从严处理;
6、严格遵守学院的《学生手册》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纪,立即除名并从严处理;
7、值班要做到准时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善自离岗,如有发现,迟到两次,除名,旷职一次,除名;
8、值班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代签,不得慌填,如有发现从严处治;
9、值班时,不允许带同学来办公室聚会,打闹,媳戏等,如有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0、值班后,要认真做好值班室卫生,然后关闭窗户,关灯,电扇等锁门方可离去;
11、个人形象及其它:在校期间,不准奇装异服,要做到朴素大方,仪表整洁;
12、在校期间,不准浓状艳抹,不佩戴奇异的手饰品,不染个性的怪发等;要注意男女文明交往;
13、要礼貌待人,团结他人,互帮互助;要积极的对待工作,及时的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与不足,支持好人好事,反对不良风气;
14、身为学生干部,必须树立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并且在生活学习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5、注意维持学生会的声誉,团结统一,服从学生会的管理与领导,完成各项交给的任务;
16、要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时间,不挂科。若有挂科取消学生会职位;
17、认真领会学生会的“十大必须”。
因诸多原因,本部以上规章制度并未完善。
条例精选: 公司规章制度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大家都会有需要写实用文书的时候,一些实用的文书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实用文书需要怎么才能做好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条例精选: 公司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
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 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3月24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