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推荐] 森林防火责任书其五
发表时间:2022-08-26面对日常的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况,我们时常会涉及到实用文书的写作,实用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那么如何写一份实用类文书?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文书推荐] 森林防火责任书其五》,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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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责任书其五](http://pic.w286.com/themsimg/20220627143143523.jpg)
为有效的预防和扑救火灾,积极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使林业发展,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夕阳乡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对各村小组签定20xx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
一、签定两个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书
1、各村小组、支部书记与村委会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2、各村林地点、片负责人与各村小组、支部书记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二、年度目标任务
(一)林火控制指标(包括林地、山埂)
森林林火次数、活在受害率、火灾控制率实行零指标管理,只要上述三种情况发生,就按年终考核奖相应扣除。
(二)林火管理指标
1、责任制的落实和机构队伍建设wei508.coM
实行村小组领导负责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各村小组组长为森林防火第一负责人,各村组必须组建一支不少于30-50人的义务扑火队,同时推行林地点、片负责落实制度。
2、森林火灾的预防
(1)召开防火户主大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全面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认真督查各项森林防火落实情况。
(2)在村小组内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宣传工作,举办不少于一次的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刷新、更新宣传标语率达60%以上。宣传活动提倡利用广播、标语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不做到者村委会追究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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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分享」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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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政府特与各村签订x年森林防火责任书:
一、各村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办法》;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规、政策、规章,不断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制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清明前后森林高火险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督促村级护林员深入片区加强巡查,杜绝火灾发生。
3、做好痴、聋、傻、哑及低智商人口的管理工作,签订防火监护责任书,落实监护人责。
4、抓好以村级基干民兵为主的义务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防控能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科学扑救,村上干部要亲临现场,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及时上报火情和处理善后的事宜,扑救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乡政府的主要责任
1、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各村在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防火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2、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时安排部署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监督各村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政策和法规;做好全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指挥、协调;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组织乡级队伍及时补救,特殊情况向上级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3、督促火灾案件的查处。
三、奖惩办法
年度防火工作结束后,由乡政府组织人员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考核,纳入X年度综合考评之内。乡政府对防火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村各一份。
西乡县xx乡人民政府村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xx年十月十五日
[文书推荐] 安全管理责任书其五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我们有时需要撰写一些实用文书递交给上级,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那么实用文书要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文书推荐] 安全管理责任书其五”,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安全责任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宿舍管理员是宿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良好的休息环境,创建安全和谐校园,根据我校住宿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具体责任如下:
一、本责任书所指的责任范围包括责任区域和责任时段内的所有安全责任。在责任区域和责任时段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
二、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责任区域、责任时段出现安全问题,即取消责任人评优选模资格。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责任内容:
1.在校委会及宿舍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学生公寓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本楼的水、电、暖、公物、门窗等设施的检查工作。
3.负责本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工作的落实,掌握本公寓的环境条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发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宿舍主管并提出处理办法。
4.做好每日学生宿舍卫生、公共卫生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5.加强住宿学生习惯养成教育,从细节入手,实施精细化管理。
6.负责新生入住及钥匙发放、毕业生离校的钥匙、公物、设施的清点验收工作。
7.定期召开宿舍长会议,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做好本公寓内学生违纪行为的查处、登记、公示等工作。
8.严于职守,认真值班,搞好值班室卫生工作,严禁将自行车置于楼内公共场所及安全通道口,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
9.严格掌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电闸、开关大门,对晚归学生要严格登记。晚上熄灯后必须巡查各个楼层,并做好当天值班记录。
10.每到开学初,宿管员要及时与学生和家长签订《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建立本期住宿学生信息登记册、检查日志,更换门卡,排查宿舍各种安全隐患。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书推荐] 总务处安全责任书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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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二、总务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负责监督班级安全工作制度的建立、创建平安校园的落实情况。负责学校基础建设、集会、大型劳动的安全协调工作。
2.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对教职工和学生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3.与食堂管理员、学校卫生室、宿舍管理员及学校勤杂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
4.要加强对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使他们懂得有关食品卫生常识,要按规定严把食品关,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等过程的卫生工作,严防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师生食堂必须做到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等有害动物,配备好消毒、洗刷、防腐、防尘、防蝇、防鼠、存放垃圾等设施;生熟食品、原料成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用具要分开使用;炊具、用具要洗净,保持清洁。
6.食用水要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要保证学生饮水卫生安全。
7.炊事人员要参加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年度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
8.食堂招聘临时工,必须严格登记手续,不得使用证件不齐全的人员,加强对所聘临时工的管理。
9.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自拉线安装用电器,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等电器和使用蜡烛照明。
10.要严禁个体商贩进校销售食品。
11.加强体育设施管理,发现腐朽、生锈、破损设备器械要及时维修,并由教务、总务、体育教师验收签字,方可使用。
12.要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安全,加强校医培训,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实施《学校工作卫生条例》。
13.要按照学校要求,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管理。
14.严格执行校内安全巡视检查规定,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大型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15.编辑校产清册,完善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实行每期检查一次,保证校产完好,发现丢失或使用损坏要及时上报。对损坏校产之事要立即制止。对被损坏校产要责令其当即赔偿或及时修理。
16.发生事故时,实施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计划,同时尽快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回报。
四、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总务主任的责任。
此安全责任书有效时间为 年,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事故发生,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盖章):
学校责任人: 总务处责任人:
20xx年 月 日
[条例撰写]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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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的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专业队伍扑救为主、专群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森林航空消防机构等组成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预防、扑救和基础保障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参加森林火灾保险,提高抵御森林火灾风险的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森林防火工作。
第八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森林防火组织,制定村规民约,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机制,做好责任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负责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第九条相邻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森林防火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和联防制度,共同做好联防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边境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防御境外山火入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
第十一条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二条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发布命令,调整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调整森林防火期、森林高火险期,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及危险程度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加强森林火险气象自动监测站建设,提高森林火险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县级以上气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信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开展森林火险预警、森林火灾监测、林区防雷、人工增雨的科学研究。
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应当根据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要求,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森林防火区设置火情瞭望台(塔),开设防火隔离带和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素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等单位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每年12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第十七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森林防火的计划烧除规程,实施计划烧除和清除林内可燃物。
第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开展旅游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防止野外违规用火。
森林防火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
第十九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含三级);
(二)有专人监管用火现场;
(三)用火后彻底清灭余火;
(四)有其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进行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吸烟、烧纸、烧香;
(二)烧蜂、烧山狩猎;
(三)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
(四)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五)焚烧垃圾;
(六)其他非生产性用火。
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因民俗活动需要特殊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森林防火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佩戴专用标志,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森林防火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并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护林员履行以下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二)巡护森林,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及时制止并协助查处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
(四)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五)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护林员在执行森林防火任务时,应当佩戴森林防火标志。森林防火标志式样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统一确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五条在森林防火区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在森林防火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应当将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纳入规划方案,在开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项目竣工时通知审核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工程造林或者成片造林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森林防火设施和防火林带与该造林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不得干扰依法设置的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应当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和专用电台。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及行人应当让行。
在森林防火期,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等时,免收车辆通行费。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特点制定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应急值守、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扑救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具体方案,做好自防自救工作。
第三十条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要求和森林防火发展规划,组建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配备专业装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应当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负责扑救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托本地其他应急救援力量组建森林火灾应急扑火队,配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负责初发森林火灾的扑救。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扑火指挥员、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防火扑火物资,保证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全省森林火警电话为12119。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接到报告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核实情况,并迅速处置。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实行24小时全天执勤、备勤制度。
第三十三条森林火情信息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归口管理,抄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三)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点)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面山的森林火灾;
(七)省、州(市)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省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四条扑救森林火灾时应当优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扑火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参加火灾扑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发生森林火灾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调集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参加救援,统一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在森林火灾现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
第三十六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第三十七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较大的森林火灾;
(三)威胁居民区(点)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四)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五)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城镇面山的森林火灾;
(七)乡、镇以上行政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八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州(市)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督促、指导或者指挥扑救。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发生的森林火灾;
(五)城市面山的森林火灾;
(六)县级以上行政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九条开展森林航空消防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航空消防协作机制,负责协调解决地空配合的有关事项。
第四十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四章灾后处置
第四十一条森林火灾等级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参加扑火的,扑火期间人员工资、差旅费等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农民、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由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
第四十四条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行政交界地区森林火灾信息由共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
第四十五条对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保障、抚恤;符合烈士条件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二)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
(三)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四)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
(五)吸烟、烧纸、烧香的;
(六)烧蜂、烧山狩猎的;
(七)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
(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
(九)焚烧垃圾的;
(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
(十一)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对个人可以处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
[文书推荐] 门卫责任书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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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学校决定全面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根据门卫职责要求,特与门卫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责任
1、教学时间,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学校假期校门关闭。校门开关时间按教导处适时规定执行。
2、非开门时间,校门一律关闭。学生要进出校门,及时询问、报告;教学时间,无教导处审批外出的学生不得让其外出;非教学时间,严禁学生进入校园。
3、教师进出校门时要及时开关。妥然安排好来学校参观、考察、视导、检查的领导和教师进出校门。家长、客人及其他人进入校园办事要询问、登记,然后让其进入。制止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4、劝阻家长接送止步,不得进入校内。
5、督促自生行车进出校门下车推行;督促摩托车经过校门放慢速度行驶;劝阻与校活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
6、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7、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8、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或总务处,催促学校及时处理。
9、门卫房屋及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10、静校后,检查教室及校园里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及时报告学校相关人员,做好遣送工作。
11、学校领导交给的安全要求和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拒绝,不得由其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12、接受学校领导和教师对门卫工作的安全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13、及时向校长和总务处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对需要紧急处理的,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地处理。
14、因未按时关闭校门而造成的学生离校、社会人员进校而造成的后果案情节严重追究门卫责任。
二、处理
1、门卫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2、发生校园失窃、非教学时间学生进入校园出事等重大事故,门卫有失责行为,经予严肃的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对全年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工作,无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门卫一定的奖励。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门卫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字人:xxx签字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书示范】员工安全责任书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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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材料及产品采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见材料、产品的安全性负责。
2、对劳动保护用品和用于安全防护的产品及脚手架材料,须严格审查其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月填报《劳动保护用品购置明细表》,接受安全部门监督检查。
3、对回收再利用的或租用的有关安全防护用品和脚手架材料,须进行检验。
4、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库房管理规定及材料码放标准,做好材料的码放和存储,保证安全。
5、贯彻落实地方省市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创建达标与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参加创建达标与文明施工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并规范相关的内业资料。
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
材料人员签字:年月日
「文书分享」员工安全责任书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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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保障本班组织成员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班一致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矿、队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矿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自愿接受矿、队等各级安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守“三大规程”、认真按《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作业。
4、保证本班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后,熟悉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响应的安全技能,懂得相应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同时班内组员做好监督。
5、根据矿及本队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本班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及技能培训;召开本班的安全例会;响应矿、本队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的宣传。积极参与本队的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并做到岗位间人员互相监督。
6、发现生产事故时,及时上报,积极参与本队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指挥,事后及时总结,做到事故每个都能处理。
责任人(签字):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文书模板: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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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规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销售、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会议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记录。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500元。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300元。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每超一起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7、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8、安全管理目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总经理: 目标责任人:
日期: 日期:
[文书推荐] 小学目标责任书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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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小学阶段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1、实行控辍工作责任状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人。各班是义务教育控辍的主体。学校校长与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签定责任书,实行教师对学校负责。学校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控辍工作监控和考核。
2、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班学生自入学起按照要求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学校有专人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年度汇总,健全各班控辍台帐资料。
3、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情况上报制度,每月各班上报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资料。实行学生辍学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各班级经做工作无有结果的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汇报。由政府干预或采取措施,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到位。
4、凡是从外地返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经学校介绍插入班级,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没有学籍的要建立学籍。造成返回学生辍学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所属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
1、对未履行责任,各班没有采取解决好适龄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学习中的困难,出现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学校将依法追究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责任。
2、实行控辍工作一票否决制,凡是上学年出现辍学的班级、学校采取取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参加当年评优、评选资格。
3、对歧视、刁难、侮辱和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将追究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学校(章)
校长签字:xxx(章)
班主任教师签字:xxx(章)
文书模板: 安装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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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项目办、公司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把企业安全工作列重要议事日程。
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工作目标,特与项目经理部经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重大隐患整改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8%以上;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100%。
二、职责与要求: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依据企业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相关制度。
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5、参与或主持本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文件等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7、组织并参加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
8、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9、参加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特殊防护设施的验收。
10、组织召开安全生茶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1、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进行交底和演练。
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三、考核办法: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目标及责任制考核,项目部每季度依据《施工管理人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考核,对考核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或给予批评及经济处罚。
四、其它要求: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项目部、项目经理各一份。
项目经理:
-年-月-日
[文书推荐] 治安消防责任书之五
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基本上实用文书都带有目的性,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文书推荐] 治安消防责任书之五”,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应承担以下治安(消防)责任: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
二、必须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并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三、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房屋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房屋,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出租的房屋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五、房屋停止租赁后,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消防)责任,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出租人:派出所:
年月日
文书模板: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其五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很多时候都会用到文书,掌握实用文的撰写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你觉得好的实用文书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文书模板: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其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落实,确保交通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方面:
1、了解本校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掌握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需求情况。
2、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和骑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
3、学校设专人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4、经常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5、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6、发现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要予以制止,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报告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
7、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止接送或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雨、雪、雾、冰冻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家长方面:
1、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的交接工作。
2、教育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注意力集中,不得嬉笑、推扯、追逐、竟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机动车驶来时及早下车躲避。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
3、家长对孩子所乘车辆是否加入保险、牌照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资格接送学生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要求车主严格办理各种手续,不超载、超速和逆向行驶。
4、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农用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乘坐合格车辆时,家长要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
5、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6、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文书分享」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范本其五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实用文书,对于实用文书的撰写一般要用到规范性的语言,对于实用类文书报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书分享」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范本其五”,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
学生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安全,明确家长对学生安全监护的责任,学校开展家长交通安全承诺活动,目的是提高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责任,确保你的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现制定学生乘车安全承诺书如下:
一、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证、无照、无牌车辆,不乘坐报废车辆。乘坐经查证合格的车辆时,家长要与车主签订责任书。
二、对存有问题的车辆要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家长对孩子所乘车辆是否加入保险,牌照是否真实有效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要求车主严格办理各种手续,不超载、超速行驶。
四、教育孩子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五、教育孩子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遵守信号指示,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违章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
六、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如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并严格遵守: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农用车、摩托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七、要做好周末等假期以及在校外时间的学生监管工作。学生在周末等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在周末等假期要监护好学生,不要让学生随意外出,更不要让学生到危险地域活动。学校禁止学生到江河池塘等危险地域活动。
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校:
年月日
文书模板: 安全防火责任书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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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五)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XXX年6月1日至XXX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文书推荐] 岗位安全责任书(篇五)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我们会应用到各种各样的文书,实用文书给我们证明了它存在的意义,自己的实用类文书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文书推荐] 岗位安全责任书(篇五)”,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确保学图书室管理有序,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学校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图书编排分类方法。
3、为保证师生阅读的顺利进行,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图书阅览的准备工作。 4、结束后,图书室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对图书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图书进行整理登记,使其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对人为损坏及借阅不还的教师或学生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其赔偿。
6、图书室管理人员应负责一般图书的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7、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协助完成对新进图书的验收、登记。确保图书顺利投入使用。
8、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9、图书室管理人员应负责图书室卫生。
10、如不能履行以上岗位职责,或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图书丢失或被盗、损坏,耽误日常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事故的,管理员将负主要责任,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xxx 管理员(签名):xxx
xx年xx 月xx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