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系列] 家居管理制度最新模板
发表时间:2022-07-26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你知道实用文书的基本要求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制度系列] 家居管理制度最新模板”,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家居(广场)商场物业移交和接管管理流程
1预备移交接管的工作程序:
*新建家居广场成立后要安排物业工程技术人员提前介入项目建设,熟悉整个项目情况,为接管验收工作做好准备,应主动收集工程资料,并及时向工程项目部提出物业管理方面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新建家居广场于开业前一个月组成内部预接管验收小组,尽早掌握设施、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以利于接管验收的顺利进行,并分步进行家居广场内部组织的验收登记,填写预验收记录,将所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项目部,由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整改工作。
2移交接管的准备工作:
*移交新建家居广场工程竣工验收后、开业前,家居广场应及时组建验收接管小组,对所接管的物业从使用人的角度进行综合性的验收接管,以确保所接管的物业基本合格,满足家居广场的质量要求和使用要求。
*由区域物业部负责,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物业接管验收小组;
3接管验收小组应当由以下部门人员组成:
*由商场物业部经理任接管验收小组组长
*商场物业部文员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和相关合同资料;
*商场部抽调楼层管理人员协助本楼层的验收移交工作;
*商场物业部具体负责房屋本体、公共设施设备和机电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
*商场安全部负责对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收集及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验收移交
*制定接管验收工作计划;
*准备接管验收记录表格:
*《物业接管验收工作计划表》;
*物业设备设施交接清单》;
*《物业图纸资料交接清单》;
*《物业备品备件交接清单》;
*《物业工程遗留问题清单》;
*与工程项目部协调接管验收事项、具体时间、工作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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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管理管理制度最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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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旨在选择新的原料供应商,保证企业原材料的合理供应,确定合理标准及选择程序。
第一条
新客户的选择原则
(1)新客户必须具备满足本企业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技术要求。
(2)新客户必须具备按时供货的管理能力。
(3)新客户必须达到较高的经营水平,具有较强的财务能力和较好的信用。
(4)新客户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
(5)新客户必须遵守双方在商业上和技术上的保密原则。
(6)新客户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水平必须符合本公司要求。
第二条
新客户选择程序
(1)一般调查
①候选客户向本公司提交企业沿革、企业概况、最新年度决算表、产品指南、产品目录等文件。
②与新客户的负责人交谈,进一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经营方针和对本公司的基本看法。
③新客户技术负责人与本公司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商洽合作事宜。
(2)实地调查
根据一般调查的总体印象作出总体判断,衡量新客户是否符合上述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资材部会同技术、设计、质量管理等部门对新客户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束后,要提出新客户认定申请。
第三条
开发选择认定
(1)提出认定申请报告
根据一般调查和实地调查结果,向市场主管正式提出新客户选择申请报告。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①与新客户交易的理由及今后交易的基本方针。
②交易商品目录与金额。
③调查资料与调查结果。
(2)签订商品供应合同
与所选定的新客户正式签订供货合同,签订合同者原则上应是本公司的资材部长和新客户的法人代表。
(3)签订质量保证合同
与供应合同同时签订的还有质量保证保同,其签订者与以上相同。
(4)设定新客户代码
为新客户设定代码,进行有关登记准备。
(5)其他事项
将选定的新客户基本资料通知本企业相关部门;确定购货款的支付方式;
新客户有关资料的存档。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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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XX市安全生产条例》
XX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X次会议修订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
a)临时用电;
b)动火作业
c)有限空间作业
d)高空作业
e)吊装作业
5、职责
5.1为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5.2危险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6、管理程序
6.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
6.1.1申报与审批
6.1.1.1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班组应落实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编制作业方案,包括相应安全措施,报备审批。
6.1.1.2审批负责人应到危险作业现场核实作业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有关内容,在各项安全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批复。
6.1.2危险作业的实施
6.1.2.1作业班组接到经批复的作业方案并履行告知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措施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内完成。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危险作业、扩大危险作业区域或私自延长危险作业许可时间。
6.1.2.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作业时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6.1.3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6.1.3.1危险作业时限一次不得超过七天,危险作业未关闭前,作业班组安全负责人每天负责检查危险作业实施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
6.1.3.2危险作业辖区负责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确定监督频次、方式。监督中发现违反本规定或措施要求时,有权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并提出整改要求。
6.1.4危险作业许可的关闭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经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危险作业许可关闭,作业单位将作业记录整理归档。
6.2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策划
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如下要求:
a)实施作业许可的对象、范围和类别;
b)具体的安全作业措施;
c)风险分析;
d)风险消减措施及现场确认;
e)作业过程的监督、监控;
f)危险作业结束的关闭等。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为保证现场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结合作业项目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各部门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互相监督、杜绝违章、保证安全。
二、危险作业范围
高处作业(等于或高于基准坠落面2米)临电作业,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吊装起重作业,安装拆除作业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安监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明火作业安全检查,动火证的批准;负责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的落实情况;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以及时消除隐患。
2、物资部:购置、发放、更新危险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购置时要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严禁三无、不合格产品入场;做好有关记录材料。
3、工程部(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并对作业
人员进行交底。措施或方案要做到: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科学优化。
4、机械部:根据作业项目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交底及考核;审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杜绝假证、过期证入场。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在安排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组织力量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明确危害的严重性,发表主预防措施。
2、指定作业安全监督员:作业过程中要有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管理,如明火作业的看火人、各班组的工班长。安全监督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私自脱岗,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处理或上报处置,情况危急时可指令人员停止作业,离开作业点,待处置安全后再组织施工。
3、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有作业禁忌证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不良心理状态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高处作业:作业点必须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确有1)
困难不能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器具要放好,严禁随意抛掷;遇有五级以上强风、大雾、雷爆等不良天气时,需停止露天作业。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措施。
2)临电作业: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作业时要佩戴好绝缘保护用品,挂设禁止合闸等标识标牌。
3)明火和易燃易爆作业:主要涉及现场的氧气、乙炔焊接作业、防水作业和食堂液化气使用。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执行“明火审批制度”,做到持证上岗;防水作业要加强通风,严禁与明火作业同地点同时进行;食堂管理员要定期组织对气体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其动作灵敏性及可靠性。
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先检测、先通风、后作业的原则组织作业。作业前要进行申报,待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5)吊装起重作业:作业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吊装前要先对机械设备、吊索器具进行检查;操作:作业过程中做好周边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吊装工程,要编制专项方案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严格按方案组织生产。
6)安装拆除作业:对临建房屋要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进行作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设备的安装与拆除,要制定施工方案,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区要指定施工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管。
7)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3
针对施工及生活场所用电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别制定本办法,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1、参加施工的专业电工必须熟悉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2、用电设施在布设时,应严格按照利于生产、方便使用,符合防雨、防火、防触电发生等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乱接和漏电隐患的存在。
3、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安全规定。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穿过道路的必须套钢管埋地保护。
5、各种电气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并作到一机、一闸、一保险。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6、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接地保护,严禁将工作零线用作零接地保护。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7、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8、工地安装的变压器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平衡。
9、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用围栏防护,并备有灭火器材和安颈曛尽7堑绻と嗽毖辖咏缟璞浮?/FONT>
10、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11、遇雷雨天气时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12、施工现场临时照明
(1)室内照明线路严禁私拉乱接,并不得和金属物接触。
(2)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紧密。
(3)保险丝应按负荷量装设,严禁用其它金属丝替代。
13、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其它不得进行操作。检修时应断电锁好电闸箱门或悬挂“正在作业,严禁合闸”的安全警示标牌。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后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做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作业警示牌或派专人看管,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经过认真检查后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方可进行。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4
1、一、不伤害自己:
2、第十三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并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
4、(五)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5、联合作业
6、电工应经专业培训并取证;
7、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网络、新闻传媒、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将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向社会公开。
8、(五)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9、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防止暴露、防止泄漏,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10、“(四)从业人员超过一千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其他监管部门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
12、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3、(五)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14、(一)设备的安全状态良好,安全防护装置有效;
15、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变化的环境蕴含多种可能失控的风险,你的生命安全不应该由他人来随意伤害。
16、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7、(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
18、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9、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配备合适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20、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设施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1、按时做动火检测分析;
22、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建立采购、发放和使用登记建档制度,及时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不得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23、不忽视已标识的/潜在危险并远离之,除非得到充足防护及安全许可。
24、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5、在作业场所内开挖、掘进、钻孔、打桩和爆破等挖掘作业活动,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26、指定专门的协调联络人,作业过程中充分信息沟通;
27、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8、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技能,掌握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有关信息,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29、(三)每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0、第三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
31、禁止垂直进行高处交叉作业,分层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32、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33、(二)组织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34、你的安全知识及经验与同事共享,帮助他人提高事故预防技能。
35、(二)电气设备、线路安装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6、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场所作业,应使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平台、脚手架、吊架、防护栏或安全网等,作业前检查确认是否牢固;
37、(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方案;
38、第一章总则
39、(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40、(三)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被举报、投诉的生产经营单位。
4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42、危险作业三不原则:
4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
44、遇有不适宜的恶劣气象条件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45、作业过程中确保有作业监护人;
46、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47、驾驶员须经培训合格并取证;
48、(三)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指令职工暂停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9、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建立和实施下列安全生产制度:
50、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联合作业。
51、接触危险化学品作业
52、当人员进入开挖面时,若属进入受限空间,则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许可证;
53、(一)整洁通风,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符合紧急疏散、救援要求;
54、驾车时不得使用手机和对讲机;
55、交通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带,驾乘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56、第十八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7、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58、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59、禁止超员、超载和超速行驶;
60、(三)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61、(四)参与所在单位事故调查,并对所在单位受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的调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
62、制定协调一致的应急方案;
63、(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主任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职或者兼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64、(四)从业人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工人和被派遣劳动者等人员。
6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6、中压管道大于等于100且小于等于200㎜管线,低压DN≥200㎜管线带气动火作业;
67、(八)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68、(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69、第二十四条本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0、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71、冷静处理所遭遇的突发事件,正确应用所学安全技能。
72、(四)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符合安全规范;
73、在防火防爆区产生明火的作业、产生火花的作业和产生高温的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等离子切割、氩弧焊、钢铁工具的敲打、凿打、电烙铁和高温熔融物等,应与生产系统隔离;
74、发生较大以上等级(含较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75、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人员宿舍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人员宿舍保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
76、按要求对车辆定期检验,使用前要对车辆检查,以保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7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查询提供便利。公开事项包括违法单位的名称、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起止日期等信息。
78、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和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和措施;
7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前款职责的同时,应当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其他监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0、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举报。
81、第四十五条有关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82、(三)所用的设备、工具符合安全操作规定;
83、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84、(一)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85、“(三)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机械制造、建材、电力、交通运输单位、农业机械作业合作组织;
86、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87、第五章法律责任
88、第四十三条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监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89、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有对安全生产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有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的义务,开展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90、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作业风险评估,大型起重作业要制定作业方案;
91、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其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92、应设专人监护;
93、(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9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生产经营场所和职工宿舍的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出口标志明显、保持畅通并符合紧急疏散和救援要求。发现占用、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职工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隐患,应当即时整改。
95、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职工宿舍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96、第四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抢救、开展事故调查。
97、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其设备及相关安全设施符合以下要求:
98、杜绝侥幸、自大、省能、想当然心理,莫以患小而为之。
99、(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100、在已经投用的生产及其辅助设施上检修作业,应实施充分的风险评估,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
101、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02、安全生产有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03、(四)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宿和从事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
104、你的安全是公司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家庭幸福的源泉,有安全,美好生活才有可能。
105、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直接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06、第三十二条为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卫生提供服务的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认证、评价、评估、教育培训、咨询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
107、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参加事故抢险救护、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08、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09、清除周围易燃物,限制火花飞溅;
110、(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应急演练;
11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12、(二)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生产技术部门加强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督促部门负责人和职工进行生产岗位安全检查;
11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隐患的治理进行定期督办。
114、(二)规定的安全措施落实;
115、从业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停止操作、采取措施解决,对无法自行解决的隐患应当向主管人员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主管人员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解决。
116、(一)参与制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11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在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当停产、停业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报告。
11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需要报经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同时报送安全设施设计文件。
119、起重作业
120、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21、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122、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23、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由发证单位依法吊销其相应资格。
124、(二)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25、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等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下列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26、(六)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127、设置安全警戒区;
128、针对检修内容采取有效的隔离、泄压、置换等措施:
129、(四)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130、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有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
131、(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32、操作动力起重装置的工作人员和司索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133、(五)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34、(四)接到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举报后,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及时依法查处的;
13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建立事故预警预报机制,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数据信息。
136、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危险作业场所和生产、储存设施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和标志、标识,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事项告知从业人员,保障从业人员的知情权。
137、应申请作业许可并得到批准。
138、停送电和电气检修应申请作业许可并得到批准。
139、(五)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140、动设备检修要对动力源有效隔离;
141、第四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4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核查,对确有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
143、你的活动随时会影响他人安全,尊重他人生命,不制造安全隐患。
144、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均能胜任其工作岗位,限制进入受限空间人员数量,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品;
145、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14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147、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指挥机构,并按照规定将本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应急救援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148、(四)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9、条例全文
150、(二)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制度;
151、(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52、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被委托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
153、工作人员应能胜任相应的工作,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54、(五)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55、(六)因事故受到损害后依法要求赔偿;
156、虚心接受他人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纠正。
157、“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8、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并对建设项目设计全面负责。
159、(三)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60、“(二)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金属冶炼、危险物品使用、船舶修造单位;
161、对所接受到的安全规定/标识/指令,认真理解后执行。
162、他人生命与你的一样宝贵,不应该被忽视,保护同事是你应尽的义务。
163、气体检测仪
164、(四)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165、在法定期限内,因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事故等级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66、(四)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和处置。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167、(九)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档案制度。
16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开展日常检查应当对有关信息登记、建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169、(一)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70、在设备、管道上动火应清洗和(或)置换;
171、任何活动或设备都可能是危险的,确认无伤害威胁后再实施,三思而后行。
172、陆上交通运输
173、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
17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
175、(四)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76、电气作业
177、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采取安全评价等方式分析事故成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和整改方案,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开,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报告。
17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和值班电话,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上报事故情况。
179、纠正他人可能危害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伤害生命比不伤害情面更重要。
180、(三)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具体落实事故防范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整改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81、(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82、(二)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并督促事故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183、(一)组织制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实施;
184、送电前应专人检查线路上是否还有人工作、有无漏电,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185、本条例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技防活动,具有防入侵、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等功能的专用产品。
186、三、不被别人伤害:
187、(五)未依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或参加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和督促落实事故处理有关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188、对不熟悉的活动、设备、环境多听、多看、多问,必要的沟通协商后再做。
189、在受限空间外应有专人监护,有应急抢救措施;
190、操作设备尤其是启动、维修、清洁、保养时,要确保他人在免受影响的区域。
191、通过采取系统的支护、放坡、台阶等适当的措施来控制滑坡和防止塌方;
192、(一)协助所在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审核所在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报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及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并具体检查督促实施;
193、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未依法取得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94、除执行专项作业的安全要求外,还应将作业对周边可能产生的影响告知相关各方;
195、(四)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者其它事故的,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196、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根据调查组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结论性意见。事故调查组成员的不同意见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的附件中说明。
197、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应当及时登记,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198、(三)组织落实事故防范、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整改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99、第五十二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200、(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1、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保护自己的责任主要靠自已。
202、使用合格的全身式安全带和其它防坠落设备;
203、充分评估相关各方作业产生的互相影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204、(六)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明确。
205、第六章附则
206、在当天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非生产时间发生事故。
207、(一)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等制度;
208、(一)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09、(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措施保障制度;
2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11、作业前所有的吊索、吊具须经专业人员检查;
21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213、第六条工会应当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隐患排查、事故整改等制度,参与检查、事故调查等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14、第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5、高处作业
216、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分管负责人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前款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17、(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18、(三)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获得工作所需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219、(五)对特种设备依法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220、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宿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1、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22、(二)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识别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
223、储配站、CNG加气站工艺管道、区域调压站站内工艺管道;
224、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225、同一建筑物内的多个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照委托协议承担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26、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27、第三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28、在挖掘作业之前,应对作业场所风险评估,所有可能的地下危险物,例如:管道、电缆等已被确认、定位,必要时应隔离;
229、进入受限空间应确定各种有影响的能源已被隔离,并挂牌和锁定,对受限空间进行置换、通风,按时对空气检测;
230、(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
231、城市高压管线、次高压管线、中压管道DN>200㎜管线带气动火作业。
232、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
233、第四章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234、应申请作业许可并经批准。
235、(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236、积极参加安全教育训练,提高识别和处理危险的能力。
237、(四)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238、关键危险作业安全控制要求是不发生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239、应正确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
240、检修线路和设备须停电进行,实行有效的隔离锁定和安全警示;
241、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按照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42、负载不得超过起重设备的动态和(或)静态装载能力;
243、(三)检查作业岗位(场所)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报告;
244、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245、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报告危险。
246、(三)根据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247、挖掘作业
24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
249、起重装置和设备应处于检验合格证书的有效期内,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正常工作;
250、(二)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涉嫌与职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的生产经营场所;
251、(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的;
252、从事接触或潜在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工作场所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253、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规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54、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55、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直接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56、你所知、造成的危险及时告知受影响人员、加以消除或予以标识。
257、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258、(三)对检查中发现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事故隐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责令排除隐患、督促落实整改等措施的;
259、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支持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教育,增强全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的能力。
260、(一)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和危险物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生产经营单位;
261、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登记建档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位置、性质、应急措施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262、(五)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263、(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6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隐患登记台账,实时登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登记的信息应当准确、明晰。
265、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266、涉及信号旁通、连锁旁通、热工等特殊作业,还应申请相应的作业许可并经批准。
267、在挖掘作业周围设置围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关注地面状况和环境变化;
268、第四十九条为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卫生提供服务的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检测、检验、认证、评价、教育培训、咨询等服务时弄虚作假的,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管等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者处理的,有关部门五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9、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70、(2)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71、掌握自己操作的设备或活动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方法,遵守安全规则,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
272、停气户数≥1000户带气动火作业;
273、储配站、CNG加气站、液化气汽化站内、区域调压站、其他易燃易爆区域安全间距内不带气动火作业。
274、防止高处落物伤人;
275、热工作业
276、应设动火作业监护人,配备充足应急灭火器材;
27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基本技能、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认识危险、规避危险和排查安全隐患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78、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安全设施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验收同时进行。
279、设备检修作业
280、二、不伤害别人:
281、(一)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82、“(一)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单位;
283、(一)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
284、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285、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86、在从事危险作业时,最少人数是两个,这两个人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互相监护和互相协作的关系。怎么个说法呢?就是说当其中一个人操作时另一个人在旁边起监护作用,不让操作人操作失误,同时当工作需要配合时另一个人就得及时配合工作以完成工作任务。就是这样。
287、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或者进行实时监控的,由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8、做好电荷释放和检验,禁止接触高压带电设备;
289、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岗位排查和专业排查的内容、范围和责任。
290、作业应得到设备管辖部门的确认和许可;
291、(三)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和隐患排查、登记、治理制度;
292、(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293、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使用等活动,以及对上述活动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294、(一)指导制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指导组织实施;
295、(四)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的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296、推广采用《OGP陆上运输安全推荐准则》
29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其他监管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98、(二)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99、管理者对危害行为的默许纵容是对他人最严重的威胁,安全表率是其职责。
300、风险作业“三不”原则:无作业证不作业,无安全措施不作业,无监护人不作业。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3、定义
其他危险作业,是指在公司区域内进行的,除危险区域动火、能源介质、进入受限空间、高处、起重吊装五种作业之外的,具有明显或潜在危险性的作业。包括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高温作业、脚手架搭设、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以及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
4、职责
4.1安环部(公司办)
4.1.1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1.2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
4.1.3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进行绩效考核。
4.2质检部(企业技术中心)
4.2.1特殊危险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4.2.2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技术磋商,确定安全可靠的风险预防措施;
4.2.3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4.2.4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5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
4.3各部门、相关方
4.3.1认真学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
4.3.2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具体要求。
4.3.3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
4.3.4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
4.4审批人员的职责
4.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4.4.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4.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4.5监护人职责
4.5.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5.2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5.3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4.5.4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4.5.5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4.6作业人员的职责
4.6.1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6.2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4.6.3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5、其他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
5.1一般规定
5.1.1从事其他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5.1.2交叉作业可能含有一个以上危险作业时,除执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外,需同时执行相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5.2危险临时用电作业(简称临时用电作业)
5.2.1定义:临时用电作业是指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基建施工、检维修、设备安装等需要从配电柜、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而接入的临时性用电。
5.2.2工程检修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临时用电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应办理临时用电危险作业许可证,并经审批。
5.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临时电源使用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4拉接、拆除电源线等用电操作,须由有操作证的专业电工负责。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悬挂停电牌,并明确监护人,监护人技术等级必须高于操作人。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2.5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电源线,应经生产部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5.2.6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应合理架空敷设或穿管,严禁明铺供电线路。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设置在户外的电气设备、电源箱应采取可靠的防风、防雨、防雷措施。
5.2.7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漏电保护器,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防止触电事故。
5.2.8外委施工临时用电由基建办负责组织,并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5.3动土、断路作业
5.3.1定义:动土作业是指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内进行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有可能影响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装置、建(构)筑物安全的作业。断路作业是指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或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5.3.2动土作业及断路作业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在充分了解施工区域及周边情况,对施工危险予以充分评估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后方可作业。
5.3.3动土作业或断路施工作业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作业前必须按照《相关方与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5.3.4外来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必须按章操作,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3.5作业涉及到的部门开工前后必须派员到施工现场,确认施工现场状况,并督促清理现场以确保无安全事故隐患。无法明确涉及部门的,由安环部派员到场。
5.3.6作业现场周围应设立临时安全防护装置,并在显眼处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3.7作业结束应及时恢复原状,清除物资和杂物。
5.4特殊物项运输作业
5.4.1定义:特殊物项运输作业是指公司承担的车货总长度大于14米或宽度大于3.5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质量在20吨以上的大件进行的厂外运输以及的作业。
5.3.2特殊物项运输作业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在对作业危险予以充分评估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后方可作业。
5.3.3大件运输前,储运部应负责检查所用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证照齐全,货物装车前查验车辆性能是否良好。货物装车应符合有关道路交通运输的规定,货物码放齐整,并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5.3.4厂内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前,应由储运部、安环部、承运部门一道制定运输方案,确定运输路线,评估作业风险,制定预防事故措施。必要时生产可部分停工及实行有关道路管制措施。
5.3.5作业车辆应由熟练人员操作,作业过程车辆严禁超速违章行驶。
6、其他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6.1现场检查,制订安全措施;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对作业过程开展风险评估,对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工作危害,制定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6.2填写作业许可证:申请单位作业具体负责人(如班组长)填写许可证上有关内容。
6.3安全措施确认签名:安全措施分别由监护人和作业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名。
6.4审批:作业单位负责人(如主管)作业单位上级负责人(如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签发作业许可证,准许作业。必要时特殊危险作业需经有关管理部门会签提出审核意见。
6.5作业许可证的时限: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天,作业许可证不能延期使用。
7、记录
7.1《其他危险作业安全作业证》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6
1. 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 进入天棚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 带电作业。
6. 禁火区动火作业。
7.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1. 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 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 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十条 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见附表A或附表B)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日期、确定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人员与身体健康状况、现场监护人和指挥人、制定“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二份,作业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 由外来工程施工队来公司到部门从事危险作业,由外来工程施工队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先报所在部门审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签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队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三份,外来工程施工队一份、所在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 如果因工作需要,确实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现场应定人负责,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第十三条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公司级负责监查,监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对在监查中发现的危险隐患或违章行为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时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的每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当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签名,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限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同时将整改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单》第三联,并将第三联及时反馈给安全或消防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消防专职管理员。
第十五条 各部门对公司级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专管人员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与条例、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六条 在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时,被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查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向安全部门、消防部门领导或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一的,应将存在问题部门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具体以下:
1. 从事危险作业,部门在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2. 作业前,部门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未满18周岁的;
4.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
5. 作业中,作业人员未按“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内容执行的;
6. 作业现场监护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了监护点的;
7. 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等;
8. 危险作业现场未划出禁区,禁区未挂“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牌等;
9. 夜间作业或在设备容器内、下水道内作业现场没有充足的照明;
10. 在电焊、气割场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带。
11. 有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12. 作业后,未及时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时清除铁角、火种、废物废料等;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源线等。
第十八条 对造成重大安全、工伤、消防事故的,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1. 高空作业:是指距离地面2米及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空作业级别划分: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等危险的作业:是指进入糊化锅、糖
化锅、过滤槽、煮沸锅、汁沉淀槽、啤酒发酵罐、洗瓶机、杀菌机、立仓、锅炉炉膛内作业的。
6.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是指煤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氨瓶、0.1Mpa以上的压力容器。
[条例系列] 浴室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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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公司公共浴室更好的为员工服务,给员工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洗浴环境,使浴室运作更加有序,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浴室只对公司员工开放,非本公司人员不予接待。
2、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管理。
3、文明洗浴,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得随意乱抛乱丢杂物,不准随地大小便,自觉维护浴室整洁。
4、洗浴人员要管理好个人物品,不得将现金、贵重物品带入浴室,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5、严禁在浴室内打闹、喧哗,严禁将肥皂沫泼于地面,防止滑倒摔伤。
6、洗浴人员要爱护浴室设施,不得损坏洗浴设备,更不准擅自搬动和破坏(拆、移)洗浴设备。提倡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对故意损坏公物者将严肃处理并按价赔偿。
7、保持设施完好,做好节水、节电工作。
8、保洁员必须每天做好浴室内、外的卫生工作,检查浴室是否干净卫生。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妥善处理
以上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认真学习,执行并做到,互相监督,真正成为一名有素质有道德的公司员工。
[制度借鉴] 药房管理制度最新模板
随着我们国家不断壮大,我们总会递交一些实用的文书,大家的实用文书有着许多用途,什么样的实用类文书比较高质量?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制度借鉴] 药房管理制度最新模板》,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目的:
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入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国家关于不合格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管理、指导工作。
2、药房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主要内容:
1、不合格药品指购入过程中出现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规定的假药、劣药。
1.2 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1.3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1.4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1.5 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还包括:
2.1药房库存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破损的药品。
2.2储存发放过程中发现的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
2.3 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
3、发现与第一条相符的不合格药品,不得购入和销售。
4、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相应药品检验所检验。
5、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药房进行复核,经药房主任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应拒收。
6、药房工作人员(含中药)每月30日对储存的药品质量进行一次质量的养护与检查,经药房主任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将其存入不合格品区(红色标志)。该批号药品不得继续调配和销售。同时应建立以下制度:
6.1、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6.2、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登记本。
7、对于假劣药品、质量可疑药品、出现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停止购入和销售,就地封存,不得退换货,并向朝阳区药监局报告。
8、对于过期、失效、虫蛀、变质等一般不合格药品,由药房填写不合格品报损报废申请单,经药房主任核验,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销毁。
9、药品的销毁,应在药房主任的监督下进行,应有销毁工作记录,销毁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特殊管理药品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销毁方式可采取深埋,燃烧等方式。
10、抢救室的急救备药,病房的急救备药,科室备药,应按本制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发现不合格药品报药房主任核查,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后,遵从本制度进行销毁。
11、药房主任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记录资料和归档。
[条例系列] 学生会管理制度最新模板
随着人们的教育水平的提升,人们总是会需要写一份规范的文书,大家所用的实用文书内容多种多样,你的行业中有涉及到实用文书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条例系列] 学生会管理制度最新模板》,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量化管理制度。
一. 量化考核办法
1.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 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 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
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
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4. 考核要求:a.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端正态度,坚持个人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b.考核中每个学生会成员都要踏踏实实,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要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c.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考核结果:每月由纪检部负责监督,记录,考核,统计并将结果在会议上公布。(每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者位优秀;9—7分为合格;7—4分将做为降级使用;4分以下者将视为自动退会。)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 .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若在没递交请假条或当面请假的情况下,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一份。
b会议精神为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除一分。
c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一分。
2 .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存档或是时期损坏者,每次扣除一分。
3 .在参加例会或各项活动中不按照要求正确佩带工作者牌者,每次扣除一分。
4 .中午或下午值班员未在值班室值日者,每次扣除一分。
5 .活动室等场所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为做好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者,每次扣除一分。
6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汇报者,每次扣除一分。
7 .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例如: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或未存档者扣除相应负责人一分。
8 .不安于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理想,妨碍学生会工作者,每次扣除一分。
9 .本部人员或各部之间产生间隙,不能做到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其部长又不能及时调解,扣除相应责任人一分。
10.学生会成员若有损害学生会形象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11.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者,每人加一分。
2.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每人加一分。
3.工作开展时,积极投身工作,并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会尽心尽力者加一分。
4.对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问学生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者加1—2分。
制度模板: 门禁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撰写文书的情况,实用文书的应用性很强,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实用类文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制度模板: 门禁管理制度”,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目的:
为员工,物品,来宾,车辆出入管理有所遵循,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保障员工及公司的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车辆,访客,物品出入均需遵循本制度、
三、权责:
3、1保安对出入厂员工,物品,来宾,车辆进行检查、
3、2相关责任单位协助做好督导工作、
四、定义:
(略)
五、内容:
5、1员工出入管理:
5、1、1全体员工出入公司时要穿戴整齐,不可穿拖鞋等奇装异服,必须配带厂证,且厂证要正面朝外,没有正确配带厂证的员工,不准出入、
5、1、2上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外出时,应凭员工外出放行单经本部门副理级以上核准后,才能出厂,保安应将出入厂时间详注于员工外出申请单上,以便人事核对考勤记录、
5、1、3上班人员临时因公或因私未办手续,擅自外出,保安一律不予放行,如有因而引起争执,保安有权将此人姓名报与总务课,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5、1、4上班时间临时发病或公伤外出就医未办手续,可事先口头报备其部门主管,可予以代办或返厂后补办、
5、1、5除其正常职务需要,全体人员上班时间内禁止会客、
5、1、6附有汽、机车车辆出入人员及携带行李,包裹,手提包,(箱)等等,出入厂者,应自动交由保安查验后才放行、
5、1、7下班时间正确佩带厂证可以自由出入,但每天23:30以前必须返厂、夜班人员于早上9:30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须持经部门副理级以上人员签核的员工外出放行单),早上10:00前必须回厂,对超过以上规定时间回厂的,保安予以放行,但必须将此人姓名报与总务课,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5、1、8外出经过大门不许勾肩搭背,不许大声喧哗、
5、1、9严禁私自带亲朋好友进入厂内、
5、1、10保安检查时,不可触及人身、
5、2物品出入管理:
5、2、1携带任何公司物品出厂,须持有经理级以上人员签核的放行单、
5、2、2凡本厂员工进出厂禁止携带刀,枪械,有毒及易燃物品、违者将送其法办、
5、2、3厂商来厂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接洽,在指定地方收货、
5、3访客出入管理:
5、3、1访客出入厂应在保安室保安值班登记表上登记,并在保安室领取来访证,未办妥手续者不得进入厂区、
5、3、2访客来访时,保安应先与被访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确认后才能让访客入内、,如访客须到非公司指定之访客地点须经由经理以上主管核准(副理无此权限)保安方可放行,且须由被访部门经理级以上主管指定陪访人员全程陪同,不得让访客在无人陪伴情况随处走动否则将议处被访单位主管之责任、
5、3、3来访结束时,当事人应主动帮访客填好访客接洽谈单,以便访客出厂交给保安,保安在确认访客接洽单填写完整后才能放行、
5、4车辆出入管理:
5、4、1出入车辆一律要在保安室登记,如违者应实时上报上级,实时处理、
5、4、2来往车辆物品要检查,禁止携带刀,枪械,有毒及易燃物品(本厂所订购的油类及生产类物品除外)入厂、违者将送其法办、
5、4、3车辆出厂时,物品要检查,严防本公司物品携出、如经查出未经允许携带公司物品外出,一律将送其法办、
5、4、4本公司车辆外出,须持经理级以上人员签核的放行单交保安登记、
5、4、5所有车辆进入厂区或宿舍区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进出厂区时,必须下车推进行进出,违者将取消其将车停放在厂内的停放资格;如为公有之车辆,将取消其便用公有车辆之资格、
六、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施行,修正时亦同、
[条例系列] 学校教育管理制度最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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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实行教育科研课题的宗旨是:结合学校实际,立足学校和教师专业发展,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规划及立项
1、每个教研组至少有一个校级课题,课题实施周期为二年以上。
2、教科室选择经论证通过的优秀课题(综合性强、规模较大),向省市县教研室市教研所申报(三年一届),力争备案或立项。
3、凡校级以上课题,(含校级下同),负责人必须在申报时撰写出课题方案或立项。
4、教科室在每年十月份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开题论述,然后决定撤除、立项或向上申报。
三、管理及督察
1、凡立项的校级以上课题,教科室必须备案存档,并随课题实施的进展而完善资料。
2、教科室负责对校级以上课题进行业务指导。
3、学校鼓励教师开展课题实验,凡承担实施任务效果明显的教师,在评优晋级中优先。
4、从未主持或参与过一届课题实验的教师,不能晋升中学高级职称,师徒关系的教师有一方未参与实施课题不能评为优秀师徒,当年没有课题的教研组不能评优。
5、教科室将按各课题的实验计划安排的活动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每期段考后召开一次课题负责人交流会,每学期末对各课题进行一次检查,形式含听课、查看资料、汇报、座谈、问卷等,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四、经费保障
1、学校对教育科研在经费开支上实行倾斜政策,设立年度教育科研专项资金。
2、各课题所需资金,应由课题组预算、申报,教科室审核,报学校主管教育教学行政审批,方可纳入课题方案。
3、课题经费在具体开支时,由教科室审查申报,学校行政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学校对课题组长及主要成员(限4个)给予课时工资补助。
4、每年度应对课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五、结题验收
1、对实验周期(三年)已满的课题要及时进行结题验收,校级课题由教科室组织进行,校级以上课题向国家省市教科所申报,请求验收。
2、验收前课题承担者应写好结题申请及实验报告,并相关资料报教科室方能由教科室或上级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3、课题验收含听课、检阅资料、答辩、评估计划几个步骤。
4、在验收后得分在六十分以上的课题中评出一、二、三等奖,按奖励方案发放,并颁布荣誉证书。
5、县市级以上课题推荐向上参加评优,对于获国家、省、市教研成果奖的教师,学校发放特殊贡献奖。
6、对课题实验中的优秀实验报告,有关论文及专著,教科室有责任创造条件帮助发表或出版,并要组织人员推广获奖课题的成果。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系列11篇
实用文书网小编对海量信息进行了整合和汇总呈现出这篇“最新物料管理制度”,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帮助。企业运作管理者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必不可少,公司或者单位制定规章制度不能自己任性而为。规章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工作规范化,制定合理的适合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比较有难度。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精品,确保全国性材料物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样板的确认工作。
第三条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使用手册及材料标准表》的编制工作。
第四条材料设备公司和管理中心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现场验收标准》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材料设备公司和地区公司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集团管理中心和监察室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样板管理
第七条归档原始样板
1、定义:指招标现场由材料设备公司、招投标中心、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负责人共同签字封存的和按要求补充的实物样板。
2、要求:归档原始样板必须种类齐全、手续完备,品质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合同要求。
3、数量:仅封1套于材料设备公司。
4、归档原始样板应设专人管理,并建立台账。
第八条验收原始样板
1、定义:指与归档原始样板一致,由供货单位、材料设备公司、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共同盖章确认,作为现场验收依据的样板。
2、形式:可分为实物样板、实物样板小样、图片资料(详见附件:《全国性材料物资验收原始样板形式一览表》)。
3、数量:地区公司每个项目各1套(由工程部签收),总工室1套,材料设备公司驻地配送质检部各1套,建筑设计院1套,供货单位1套。由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发放。
4、验收原始样板使用部门应设立样板间,由专人管理,并建立台帐。
5、若使用过程中有破损或丢失的及时以书面形式交材料设备公司,材料设备公司组织样板(手续齐全)补发工作。
第三章验收管理
第九条验收人员
1、材料设备公司全国统一配送的材料物资:由地区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材料设备公司配送质检部质检人员共同验收。
2、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地区公司直接采购的材料物资: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验收。
第十条验收标准
1、验收原始样板;
2、《全国性材料物资使用手册及材料标准表》、《全国性材料物资现场验收标准》;
3、合同、图纸等资料;
4、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材料物资验收
1、资料验收:检查供货单位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外观验收:外包装、产品标识、产品等级等;
3、对板验收;
4、尺寸验收;
5、抽样检查:按验收标准规定数量比例抽检。抽检现场,由材料设备公司配送质检部质检人员填写材料物资现场验收记录,工程部项目经理现场签字确认,材料设备公司建立现场验收记录台帐。
6、对于特殊构造的材料物资按验收标准要求做破坏性检查;
7、送检:对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需现场见证送检的材料物资,应由施工单位和工程部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抽样送检。
8、验收合格后,办理材料物资使用许可证。
第十二条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物资不得接收。
第十三条在材料物资验收过程中,如对质量存在争议的,由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材料设备公司、供货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共同抽样;由地区公司工程部、材料设备公司共同送检;检测费用由地区公司先行垫付,检测合格的费用由提出检测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并予以退货处理。
第十四条材料物资在使用过程中被发现质量问题的,材料设备公司在接到情况反馈后的3天内提出处理、解决方案,并反馈地区公司,同时抄送集团管理中心和监察室。
第十五条工厂检查:材料设备公司根据需要定期安排人员到供货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集团管理中心、监察室对现场验收后的材料物资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制度要求验收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物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一、全国性材料物资定义:由集团统一招标、签订年度合同,广州xx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设备公司)或地区公司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物资。
二、材料设备公司及地区公司主要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三、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该地区全国性材料物资计划审核、申报工作。
四、集团管理中心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配送监督管理及地区公司材料计划审批工作。
五、地区公司预决算部负责施工单位所用全国性材料物资款核算工作。
六、集团财务中心、地区公司财务部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财务核算及款项代付代扣工作。
第二章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方式
一、由材料设备公司统一采购供应给施工单位的材料:
人造砂岩、外墙砖、仿石砖、仿古砖、涂料、水泥瓦(含西瓦)、卫浴五金、洁具(含陶瓷、龙头)、抛光砖、瓷片、开关面板插座、墙纸、吸顶灯(含筒灯)、园林灯具、水晶灯、橱柜、入户门、户内门、门锁五金、木地板、阳台栏杆、铁艺门及围墙栏杆、室内铝合金飘窗台栏杆、电线电缆、pvc及ppr等管材管件、防水材料、地弹簧、排气扇。
二、由材料设备公司统一采购供应给地区公司的材料物资:
厨房电器、对讲机、楼盘电瓶车、酒店会所物资(含乒乓球桌及挡板、钢琴、桌球台、健身器材、休闲沙发按摩床及技师凳、浴室防水电视、客房冰箱、保险箱、落地灯、台灯、电话机、清洁设备)、安全帽、保安装备、广告伞、制服。
三、由集团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地区公司负责签订合同并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
淋浴间隔、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给水阀门、钢塑复合管及管件、小型中央空调、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变频供水设备、铝合金门窗、公共区配电柜、垃圾桶及园林休闲椅、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
四、全国性材料物资增减的管理:材料类别的增减由管理中心负责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具体型号的增减由设计院或园林集团负责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三章全国性材料物资样板管理
一、归档原始样板:须由供货单位、材料设备公司、设计院或园林集团、招投标中心四方签名或盖章确认,仅封存一套于材料设备公司。
二、验收原始样板:须由供货单位、材料设备公司、设计院或园林集团三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由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发放。原则上验收原始样板于封存后3天内下发、新项目材料进场20天前下发,地区公司每个项目各1套(由工程部签收),总工室1套,材料设备公司驻地配送质检部各1套,设计院或园林集团1套,供货单位1套。
三、验收原始样板可采用实物、实物小样、图片资料等形式。
四、所有材料物资样板须登记造册,由使用部门自行管理。
第四章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合同的管理
一、全国性材料物资年度购销合同的签订
(一)全国性材料物资由集团常务招投标小组招标定标,材料设备公司负责签订年度合同。
(二)年度材料物资的定标、合同须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三)年度合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二、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的签订
(一)地区公司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须列出该项目所需的全国性材料物资明细。
(二)材料设备公司在签订供货合同时,须列明产品代码和类别。
(三)地区公司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须同时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材料设备公司于每月10日前将未签订“三方协议和供货合同”施工单位的名单提交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中心必须停止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直至其签订为止。
(四)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由材料设备公司自行审批。
三、合同文本的管理:档案中心、财务部存档合同原件各壹份。
第五章全国性材料物资计划管理
一、材料计划种类:年度材料计划、三月材料计划、月度实际用料计划。
二、计划模板的编制:
(一)设计院、园林集团和材料设备公司共同下发《全国性材料物资使用手册》及《全国性材料物资统一标准表》,并注明材料编码、品名、规格型号、使用位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3
(一)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二)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後,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他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後,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後才给予购买。
(五)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後,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浓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各专业处室按专业分工,具体负责对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在生产、储运等各项作业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演练,严格执行。
第三章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装置安全管理
(一)碳四原料、溶剂、阻聚剂的规格和指标必须满足操作规程要求。
(二)对装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统、萃取精馏系统和精馏系统的氧含量须进行定期分析。气相氧含量增加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阻聚剂须按规程指定的种类、浓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统,确保阻聚剂循环量满足要求。
(四)脱水作业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距离排放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五)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原则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六)对可能含有过氧化物的换热器等设备进行切换操作前,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方案,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热、冷物料。
(七)应采取措施保证备用泵不积累聚合物、水、盐类等。备用换热器应处于氮气保护状态,保证投用前在密封状态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当精制系统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处理方案,进行蒸煮、钝化,不留死角,确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标合格,过氧化物被破坏。
(九)开车时应按操作规程步骤进行气密试验、氮气置换和化学清洗,同时保证溶剂中阻聚剂含量合格。
(十)对于停产报废的装置,应依照操作规程,做妥善处理。在停用封存前,须对残留聚合物进行彻底处理。
第六条日常储存安全管理
(一)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储罐的安全储存温度,其中丁二烯产品储存温度原则上不高于27℃。
(二)储罐应设置超压报警及泄压排放系统。为确保储罐不超压,每个储罐上应安装安全阀。应根据碳四类液态烃物理特性,尽量控制较低的储罐压力,最高不得超过0。5mpa,以减少聚合物的生成。
(三)严格控制储存系统中的氧含量不大于1mg/g。在储运的各个环节中,控制氧气的渗入。应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测,当储罐内气相氧含量超过1mg/g时,应采取措施,以降低气相空间的氧含量。
(四)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控制阻聚剂的加入量,夏季高温时可按高限控制。按国家标准,丁二烯产品控制tbc浓度在50~150ppm范围内,企业自用或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可协商确定。
(五)对丁二烯物料的储罐应定期进行蒸煮以除掉过氧化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操作规程要求,选择合适的化学试剂(如硫酸亚铁等)、蒸煮温度及时间。蒸煮用水以脱氧水为宜。蒸煮后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人工清理,以彻底清除罐内残留的聚合物。
(六)储罐存储系数应小于0.80。
(七)应尽量缩短物料在储罐内的储存时间,原则上静置时间不应超过4天,以减少聚合物的产生。
(八)应在储罐的适当位置,增设紧急注水管线。
(九)储罐须设有静电接地装置并保持完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尖端放电,保证产生的静电能及时导出。
(十)罐区须按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进行校验,以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完好。如果条件允许,可设立完整的监视系统。
第七条存储设施停用、检修及投用安全管理
(一)储罐停用检修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处理,以确保拆检过程的安全。
(二)系统检修过程中,应彻底清除聚合物。清理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保证在湿润的情况下进行。
(三)对于清理出来的危险物料,应轻拿轻放,放到容器里润湿,然后送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四)储罐在储存物料之前,须用高纯氮气置换(纯度不低于99。9%),严格控制系统中氧含量低于1mg/g。
(五)新储罐第一次投用前,应使用规定的化学试剂进行蒸煮,消除设备表面的氧,然后用氮气置换至合格。
(六)定期对储罐的第一道出口法兰进行测爆检测,对设备静电接地设施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
(七)储罐安全附件的管理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七章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储罐脱水安全管理
(一)应制定储罐脱水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及时脱掉储罐物料中的积水。
(二)须设置两道储罐脱水阀,第一道阀门应设置在靠近储罐的根部,第二道阀门设置在脱水管线下部。正常情况下第一道阀应处于开启状态,第二道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三)脱水作业时须执行操作监护制,必须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应站在上风口处监护,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四)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要求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五)罐区应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脱水现场附近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可设氮气管线快速接头和防静电胶管,保证随时可用。
(六)脱水作业人员操作前须将静电导出,穿着防静电服装和不带铁钉的鞋靴,使用防爆工具,不得随身携带手机。
(七)进行脱水作业时,开关阀门要缓慢,阀门开度不宜过大,避免物料大量带出。冬季作业时,特别是遇有冻堵现象时须防止因开关不慎而造成阀门损坏,致使物料泄漏。
(八)在脱水过程中遇到排放不畅时,首先应关闭脱水阀,停止脱水操作,然后通知有关人员,经确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脱水。必要时可倒空罐内所有物料,对罐、所堵管线进行蒸煮等处理。严禁使用蒸汽对脱水管线进行加热,严禁用铁器进行敲打或疏通,严禁盲目开大阀门,防止物料喷出发生意外。
(九)在脱水过程中发现有聚合物或其它物料带出时,应逐渐关小阀门,操作阀门须小心,防止聚合物受挤压发生危险。
(十)脱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
第九条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运输安全管理
(一)铁路罐车、汽车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使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须具备完整有效的手续,方可进行运输。押运员、汽车罐车驾驶员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二)罐车运输必须配备押运员。铁路罐车押运员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丁二烯的物理、化学性质及防护措施,具备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
(三)押运员应携带所需的通讯、防护、消防、检测、维护等工具,并满足防火、防爆、防静电的要求。押运途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生泄漏应积极主动处理,以免事态扩大,如无法处理,应立即同有关部门、企业联系加以解决。
(四)铁路罐车押运员应积极与铁路部门联系及时编组挂运,避免车辆停留时间过长,同时对发运、路径各编组站与收货单位交接相关手续作详细记录。汽车罐车押运员应在运输前对罐车的安全附件及设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罐车停留期间应加强巡视,避免无关人员登上车辆。
(五)严禁在电气化区段对铁路罐车进行罐上作业。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罐上作业,须经铁路方面同意,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有关企业应制定铁路自备罐车的管理办法。指定专职人员对自备罐车的使用、修理和定期检验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包括制造、使用、维修、检修、事故等记录在内的技术档案。应注意高温等特殊气候下罐车的停放管理,避免因超温、超压引发事故。
(七)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关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在签订汽车罐车运输合同时,还应签订承运单位安全运输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措施。
(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汽车罐车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如必须进入上述区域,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九)汽车罐车应设有相应的防晒、防火、防爆等措施。
第十条装卸车安全管理
(一)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栈台(桥)上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栈台人员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检工作。
(二)罐车应在检查合格后进入停车场,由栈台人员负责作业监护。分析合格或接到指令后,方可驶入栈台。汽车罐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引擎,车轮须加固定块。在停车场或栈台停放期间,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得进行车辆修理活动。
(三)栈台人员须检查罐车及其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须确认罐车外观良好,接地线、防火罩、汽车阻火器等符合安全要求,罐体号与车辆号相符合。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前,须核对车号,确认物料品种、料量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进入现场前,作业人员须首先消除人体静电,关闭非防爆型通讯工具。严禁携带烟、火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以及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带铁钉的鞋靴进入现场。作业过程中严禁更换衣物、鞋靴和梳头。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作业。
(五)作业前应接好静电接地线,管线和接头必须牢固。装卸完毕后,应静置5分钟,方可将接地线拆除。
(六)栈台人员指挥待装卸车辆依次进入相应鹤位,此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前一车辆对位后,后一车辆方可进入。所有车辆对位后,方可统一接好罐车与管线的快速液相接头及气相接头。
(七)由栈台人员用测爆仪或设置固定式可燃气报警器,监测可燃气浓度,测爆不合格或异常须立即关闭相关阀门进行处理。
(八)在作业过程中,应时刻注意罐车液位、压力,并随时检查车况,遇有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作业。在作业过程中,须预防物料溅落到皮肤发生冻伤事故。
(九)当阀门、倒淋发生堵塞或冻堵时,严禁使用工具敲打或蒸汽吹扫。
(十)当现场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启动岗位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止漏,此时不得启动车辆。
(十一)所有车辆全部装卸车完毕、且测爆合格后方可起动点火。栈台人员指挥车辆依次驶出栈台,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作业完成后,特别注意要收好并挂牢走梯,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二)应抓紧时间完成卸车任务,尽量减少转输时间。
(十三)卸车完毕后,应使用高纯氮气将装卸车系统吹扫干净。
(十四)每次卸车后,应控制中间罐液位尽可能低,然后停止转输泵。当中间罐压力下降时,应使用高纯氮气补压,使其始终保持微正压。转输泵房的风机应保持常开状态。
(十五)装车量不得超过罐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中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十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立即停止作业:
(1)雷雨天气;
(2)附近发生火灾;
(3)附近50米内有明火作业;
(4)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发生跑、冒、滴、漏;
(5)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在作业区积聚,具有形成爆炸空间的可能;
(6)安全设施失灵或发生其它可能危及安全作业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5
一、 工作职责:
(一) 物资的出入库管理
(二) 物资的保管
(三) 物资的盘点
二、技能要求:
1、熟悉仓库管理办法,并能按要求执行。
2、了解各类物资的保存方法、注意事项、有效期等。
3、清楚库内物资的存放地点、大致用途、使用部门等。
三、工作内容
(一) 入库管理
1、生产物资到货后,确认物资名称、型号规格、供方名称然后清点数量。
2、仓库根据《送货单》记录的数量清点无误后,将产品放置于待检区,由检验员进行检验。数量不准确的,物资名称型号不清楚的通知采购部处理。
3、上述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留存根。
4、协助质检人员将检验合格的物资按要求放置在合格区域,不合格的物资放置在不合格区域,并督促采购部及时处理不合格物资。
5、盘点检验合格的物资,并将物资放置到规定区域(货架或固定堆放区),然后将盘点结果录入计算机。
6、及时更新数据库库存数据。
(二)出库管理
同型号货物在出库时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以防老化损失。
1、工具:
1) 对借用件必须由借用人员填写《借用表》(签字,填写借用日期)
2) 仓库根据实际领用情况,保存各类单据,做好台帐管理,并及时更新数据库。
2、元器件:
1) 配料, “元件明细表”为发料大单。
2) 手工填写《领料单》为小单,是大单的补充,一般为必要、但设计疏漏的元件和设备。《领料单》上必须写明材料的用途、数量、规格。领料单一式两份,领料人与库管员各自留存备查对照。
3) 仓库管理员在发放物资时,应向收货人员当面点交清楚,同时必须在有关单据上填写实发数量,收货人与发货人(保管人员)双方认可。
4) 如果领料时发现元件不齐,仓库管理员要及时通知采购部门,不得拖延。物资的发放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5) 凡实行以旧换新的物资,应收回旧物,且分区存放并作明显标识。
6) 委外加工物资的发放,需按相应入库半成品名称型号数量开领料单出库。
7) 仓库管理员根据每天的领料情况必须做好台帐管理,并及时录入数据库。
(三)保管
应根据物资的不同性能和特点,合理划区存放并标识,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五五堆放”、“六防”。
1、“二齐”:库容整齐,堆放整齐。
2、“三清”:数量、规格、材质要清。
3、“四号定位”:区域、料架、层次、货位号实行定置管理,对号入位。
4、“五五堆放”:以五为基本单位,定量堆放,达到过目知数。
5、“六防”:防锈、腐、蛀、潮、混、漏。
6、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应采取特殊防护安全措施,指定专人保管。接受安全、环保部门的随时检查和监督。
7、对库存物资应做到帐、物相符,加强盘点工作,做到日清、月抽、年综合盘点。
8、加强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9、为确保仓库保管物资安全,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10、仓库保管区应明亮、通风、干燥。
11、仓库保管区严禁烟火。
12、库区内的水、电、气源,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物资的保管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并建立健全台帐,完善数据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失灵、腐烂、失效、流失、短少、锈蚀、报废时,仓库应及时隔离并报质检部鉴定后,将合格的放回原处;不合格的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再根据质检部所开的'《不合格品处置单》处理,更新数据库。因保管不妥人为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四)物资的盘点
1、仓库可根据实际采用不同的盘点方式。盘点方式主要有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循环盘点、重点抽查盘点、永续盘点等。
2、库存物资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每月月底经过抽盘后,打印库存报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再将通过审核的报表发放至采购部、财务部及管理者代表处。必要时采购部可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报表有出入时,书面报告管理者代表进行责任追究与处理。
3、对库存物资应经常进行盘点、清查,做到日查、月抽、年(季、半年度)盘点,年终盘点时采购部须派专人协助盘点,结果报至采购部及财务部。
4、库存物资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
5、仓库对盘点情况,必须做好记录。对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必须将盘点情况上报采购部及财务部。
6、对盘点中发现的物资盘盈、盘亏,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处理方法后方可转帐,在批准前,仍按原帐面数列帐,严禁擅自调整。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6
企业物料储存、保管、搬运管理办法
1.目的:
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之功效。
2.范围:
公司所有物料
3.储存期限规定。
3.1电子元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2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4个月。
3.3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为6个月。
3.4包装材料的有效期为6个月。
3.5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6化工及危险品的储存期按供应商提供的期限为准。
4.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区分为:待处理区、良品区和不良品区。
4.2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4.3仓库内物料以常湿常温(5―35°c,相对湿度为45%―85%)环境储存。
4.4易变质物料在仓储期,要采取封保鲜纸、消毒等适当措措,防止产品变质。
5.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中间常用”。
5.3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
5.4呆料废料必须分开储存。
5.5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6.安全
6.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四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严禁阻塞通道、严禁阻塞灭火器、严禁超高”。
6.2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物品要进入指定区域,并有专人保管。
6.3认真执行货仓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6.4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5定期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6.6消防设施齐全,按消防部门颁布的标准配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功能。
7.保管。
7.1仓管员应将仓库内储存区域与料架分布情形绘制《物料储位图》挂于仓库明显处,当物料存放区域有变更之时,储位图应做相应变更。
7.2坚持每回巡仓和物料抽查制度,定期清理仓库呆滞料和不合格品。
7.3对仓库内保存期满的产品,应及时通知iqc重验。一经发现物料变质,要书面呈报上级。
7.4所有物料必须建立完整的账目和报表。
7.5每一物料应建立一张物料卡,除表明该物料之名称与储存位置外,并依卡的颜色分为a、b、c类,以示重点与一般管理。
7.6对不同的物料,在进厂后要有明显的标识。
7.7贵重物品要入箱入锁,并有专人保管。
7.8严格执行“5s”活动。
7.9查出变质物料及时隔离及处理。
8.收发。
8.1送领物料的资料手续不全或缺损时,无特殊批准,货仓严禁收发。
8.2遵守货仓收发料的时间规定,严禁私自收发料。
8.3严禁收发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品(特殊情况需征得主管或品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8.4未经iqc检验或无标识的物料不准入仓。
8.5严禁私自使用货仓物品。
9.搬运
9.1搬运时,重物放于底部,重心置中,并注意各层面之防护,堆放整齐于卡板上,用液压叉车入匀速推行。
9.2严禁超高、超快、超量搬运物料。
9.3物件堆叠,以不超过厂区规划道路宽度为限,高度不得超过200厘米为原则。
9.4人力搬运注意轻拿轻放,放置地面应平稳。
9.5货物承载运行应避开电线,水管及地面不平的地方。
9.6电梯载物应遵循《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9.7下雨时,应对搬运的物料进行防淋措施。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7
公司对所有经营的存货一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由实体统一到公司总库领用的制度,价格核算上实行随行就市。原则上长途采购的原材料采购成本由公司采购部制单员重新核定后拨入实体,商品价格原则上由公司采购部在原采购成本的基础上加价5%后拨入各实体。
物料及库存商品的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仓库保管员、厨房核算员对库存进行盘点,并写出盘点报告,资产会计负责监盘,对出现的账实不一致现象,要查找原因,当月处理完毕。
燃料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实体资产会计、保管及使用部门进行现场估算盘点。
水电表计量:月末(25日)结账前,由工程部负责抄各水电表数,并将结果报财务部门。
原材料管理规定:
领用:各实体在领用原材料时,必须做到数量准确,价格能随货同行,各实体原材料保管员、厨房人员验收时必须核对数量,对出现的误差及时更正,并当场签字认可,不准代签。
库存:公司采购部仓库和各实体的原材料,每月末结账前必须进行一次清库盘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对冷库内原材料要清理到库外进行过称。公司采购部仓库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督,保证盘点表的真实正确,并与财务账面核对。如出现积压的原材料直接记入成本,而不再作为库存。
厨房各班组厨师长每周六晚和每月25日晚营业结束后要安排人对本班组现存原材料进行盘点,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盘。确保盘点正确。
厨房经理和厨师长要做好原材料的日常监督,对冷库、厨房内部仓库的钥匙要明确责任人,对出现的损失、变质由责任人赔偿,分管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
高档原材料从总库领用后要特殊管理,如干货类要由保管人建立收发记录,发出要经过膳食经理的审批,收发记录要报实体财务存档管理。
海鲜池养殖员对贵重海鲜要建账管理,及时登记收发记录,收货时要有厨房经理或厨师长签字,发出数量及时办理签字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对出现的海鲜死亡及时冷藏或协调处理,每月资产会计要进行盘点,核对盈亏,各店海鲜池每月允许有 500元的合理损耗,超过合理损耗要追究责任。
各实体财务在核算周、月饮食成本率时必须根据真实的原材料盘点表,不能随意变更、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严肃处理。
各实体膳食经理、厨师长、主配和保管人员要学习成本控制的相关知识,做好成本预算并认真执行以上规定,做好监督控制。
商品管理规定:公司商品实行协议采购制度,对没有采购协议的商品各实体一律不准销售。同时对两个月内滞销的商品,将不再销售。由采购部每月负责统计各实体滞销商品的种类、数量、金额及供应商,并通过财务部上报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退货后,由采购部商品保管员负责在 10日内联系客户给予全部清退。
商品盘点:公司总库由公司资产会计每月监盘一次;各实体仓库每月由实体资产会计监盘,对库房内出现因商品过期而造成的损失,由该保管员负责赔偿并做违纪处理;吧台在售商品由财务稽核员不定期抽查,各商品员要对所保管商品的保质期及时检查,因个人原因而超过保质期的商品,由该商品员负责赔偿。
商品促销:各实体按公司统一规定的商品销售政策推销。各实体吧台商品员及服务人员不允许擅自为客户推销商品,更不允许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如果发现上述事件,将对商品保管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当事人严肃处罚。
商品外借:各实体库房、吧台一律不准对内部员工外借商品,购买可以,但必须以现金结算,不准还商品。对于因外借商品而出现的后果,由商品保管员或收银员全部负责。吧台之间因货源不足需借用商品,须有收银员的亲自签名,由商品保管员办理调拨手续。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8
(一)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
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二)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后,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它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后,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购买。
(五)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后,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关于明确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及有关的规定
为了适应公司机构及人员的变化,现对各部门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做相应调整(授权人员表附后),原授权人的授权同时取消。并对授权人的领用物资材料权限作如下的规定和说明:
(一)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由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
(二)赠送物品,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领取。
(三)办公用品器材的领用,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四)车辆、电脑、录像机、复印机、仪器仪表、多功能电话机等,以及价值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属预算内的应经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报物资供应部购买;属预算外的报总经理批准,由物资供应部办理。
(五)工程施工材料的领用由工程部审批,领用工程材料时,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成本中心及工程编号,连同工程管理表一齐交物资供应部计划室审核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维护材料的领用由维护部和分公司审批。领用维护材料时,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成本中心编号,交物资供应部计划室审核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七)各有关部门应预先做好年度、季度物资材料需求计划,以便物资供应部有计划地、及时地供应生产所需材料。计划内的物资材料由物资供应部计划室核准凭计划供给,计划外的物资材料由物资供应部计划室酌情供应,应急材料如物资供应部不能供应时,经物资供应部同意,部门经理批准后自购。
(八)各部门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领料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领料单上作任何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新填写。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仓库有权拒发。
(九)各独立核算的下属公司,如需购买物资材料,可向物资供应部做计划申请,也可自行采购。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更好的管控SMT车间物料,减少物料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从而降低车间的成本。
2.范围
SMT车间
3.说明
3.1A类物料:PCB、BGA、flash等贵重物料。(其损耗比例为0,不良物料1:1调换)
3.2B类物料:A类以外的IC、各类插座、开关、屏蔽盖、晶振、二极管、三极管等。
3.3C类物料:电阻、电容、电感等CHIP料。
4. 职责
4.1物料员:负责产线物料领退、物料损耗核算及物料管理工作。
4.2生产:负责物料领用、散料收集分类、物料退库及成品欠料的统计、查找。 品保:负责不良物料的判定、散料的复核与监督生产散料的使用状况。
5.内容
5.1物料员根据《物料清单》在仓管员指定备料区清点物料,清点时逐项核对物料清单料号、规格、数量,IC、PCB须100%清点数量。与《物料清单》核对无异,在清单上签名,同时《物料清单》与物料随同领回SMT车间。
5.2领取物料放于标有《物料箱》之黑色静电箱内,标示机种套数放于《待生产物料区》。
5.3无料盘的卷装料需缠在同类型料盘上,一个料盘只允许缠一种物料,做好明确标识。
5.4当接到安排生产时,操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对A类物料和散料作百分百清点。发现任何疑点或不足应立即反映并跟催。
5.5操机员依《站位表》上料生产,生产线上不得随意放置物料。所有在线物料按站位挂在物料架上便于换料,同时在同一机台上不能有两个机种物料存在。
5.6生产时每小时查核1次机台抛料状况,发现A类物料有抛料现象、CHIP料抛料率超过0.3%时立即知会工程人员改善,工程师每天必须跟踪机台抛料状况。
5.7及时将散件收集分类、分装交由IPQC确认OK后使用,避免遗留或积压。操作人员严禁私自将相同规格但厂商及客户不同的物料相互混用或滥用。
5.8生产线配置空盘垃圾专用箱,作业员在换料后应将空料盘整齐的摆放于专用箱内。每日下班之前由技术员认真的检查一遍,确保不出现物料被遗弃的现象。
5.9当生产完成或缺料状况下,操机员在接到拆料之命令时及时把每站物料卸下放于指定物料箱内。leader安排人员进行盘点,连同数量交于物料员。物料员进行统计,若有异常(损耗超出范围)立即反馈当班leader,进行物料跟进。
5.10若正常损耗统计出不够支撑生产时,应立即提出申请超领,在物料超领单上注明原因。
5.11PCB、IC等A类物料物料员依每班产量预估发至操机员处,若有剩余两班须交接清楚PCB、IC数量,若交接不清两班操作人员给予相对应的处罚。
5.12如IC和PCB有制程不良时应及时反馈且跟进原因,若人为报废需追查责任者。
5.13严禁各机种各客户之间物料挪用。
5.14各工位轻拿轻放各使用物料,若违反造成物料不良,损失一律责任者承担。
6.相关文件
7.相关表单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10
1、系统简化原则
要根据物流标准化做好包装和物流容器的标准化,把杂货、粮食、饮料、食盐、食糖、饲料等散装货物、外形不规则货物的组成标准的储运集装单元,实现集装单元与运输车辆的载重量、有效空间尺寸的配合、集装单位与装卸设备的配合、集装单位与仓储设施的配合,这样做会有利于仓储系统中的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
在异地中转等作业时,不用换装,提高通用性,减少搬运作业时间、减轻物品的损失、损坏,从而节约费用,同时也简化了装卸搬运子系统,降低系统的操作和维护成本,提高系统的可靠性,提高仓储作业的效率。
2、平面设计原则
如无特殊要求,仓储系统中的物流都应在同一平面上实现,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减少利用率和作业效率低和能源消耗较大的起重机械,提高系统的效率。
3、物流和信息流的分离原则
现代物流是在计算机网络支持下的物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结合解决了物流流向的控制问题,提高了系统作业的准确率,从而提高了系统作业效率。如果不能实现物流和信息流的尽早分离,就要求在物流系统的每个分、合节点均设置相应的物流信息识读装置,这势必造成冗余度,增加系统的成本;如果能实现物流和信息流的尽早分离,将所需信息一次识别出来,再通过计算机网络传到各个节点,即可降低系统的成本。
4、柔性化原则
仓库的建设和仓储设备的购置,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了保证仓储系统高效工作,需要配置针对性较强的设备;而社会物流环境的变化,又有可能使仓储货物品种、规格和经营规模发生改变。因此,在规划时,要注意机械和机械化系统的柔性和仓库扩大经营规模的可能性。
5、物料处理次数最少原则
不管是以人工方式还是自动方式,每一次物料处理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费用,通过复合操作,或者减少不必要的移动,或者引入能同时完成多个操作的设备,就可减少处理次数。
6、最短移动距离,避免物流线路交叉原则
移动距离越短,所需的时间和费用就越低;避免物流线路交叉,即可解决交叉物流控制和物料等待时间问题,保持物流的畅通。
7、成本与效益原则
在建设仓库和选择仓储设备时,必须考虑投资成本和系统效益原则。在满足作业需求的条件下,尽量降低投资。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11
(1管理规则
1、因工作需要而领用各类物品,均须事先填写“申购单”交部门主管签名。
2、“申购单”经部门主管签名后,须由行政部主任签名批准。
3、凡领用贵重物品,备用金、锁匙等须由领用人亲自签收,当领用人离职时,需把所领用的物品退回,若发现破损,将视情况做出赔偿处理。
4、仓库管理员将于每月结束后的两天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每月库存商品盘点报告”呈交行政部经理,而副本则送往财务部做档案记录。
5、财务部将派员协助仓库管理员每月对物业内各类资产设备和库存资料进行盘点工作。
(2装备及制服管理
1、员工领取装备及制服,必须先经该员之上级领导签发领取制服授权书,由部门经理同意后,才可发放。
2、于获得核准之领用授权书后,员工始可填具装备及制服申请表领取装备及制服。
[制度系列] 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制度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你了解过什么样的实用文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系列] 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制度”,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项目管理的五大过程
1.启动:批准一个项目或阶段,并且有意向往下进行的过程。
2.计划:制定并改进项目目标,从各种预备方案中选择最好的方案,以实现所承担项目的目标。
3.执行:协调人员和其他资源并实施项目计划。
4.控制:通过定期采集执行情况数据,确定实施情况与计划的差异,便于随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5.收尾:对项目的正式接收,达到项目有序的结束。
在企业中通常将组织的管理分成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运作管理;另一个就是项目管理。一个企业的发展战略一旦确定,他就需要运作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轮子来支撑。
运作管理解决组织的日常工作如何有效的运转,而项目管理
理则帮助企业通过一个个具体的项目来成功实施企业的宏伟战略。从军事管理的角度出发,运作管理的作用是平日练兵;而项目管理的作用是通过更新装备、组建新兵种、组织实战演习,投入实际战斗来实质性地提升整个组织的作战能力;对于企业来讲未来发展的方向是通过运作管理为基础,以项目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思想逐步提升企业自身的价值。
现在在公司中我们经常谈到的两个字就是项目,比如:今天我又接了一个什么项目、我又是公司某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但如何确定一个合理、可行的项目;公司如何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管理机制,对于很多公司来说从未认真而仔细的思考过。这就是为什么在我国很难实行一套标准的项目管理办法的根本原因,也是我们为什么在项目管理上与发达国家产生巨大差距的核心问题。
所以如何建立起一套良好的项目管理机制是企业项目管理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标准。但如何建立起一套成功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长期问题,在此,我总结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一些经验特别提出来供大家进行参考。
1、首先,企业要充分的认识到项目管理不是一个单独的体系,而是企业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在推行项目管理制度要牢记“系统”观念,做出的决定要从公司的整体出发进行考虑。
在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出版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20xx版中曾将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分为九大部分,其中将项目的整体管理、项目的进度管理、项目的成本管理列为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而将项目的质量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的沟通管理、项目的风险管理和项目的采购管理列为项目管理的辅助过程。而后面提到的项目管理中的辅助过程往往现在已经成为了企业管理中一个独立的管理内容,它所产生的作用是支持项目中的核心过程,从上述分析中可以清楚的看到项目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和企业的管理密不可分。
但要是项目管理方法与企业的现有管理制度产生了矛盾应该怎样进行处理呢?这就需要掌握一种平衡的原则,根据企业发展的阶段和实际的状况,调整企业项目管理的两种思路:
A、以企业现有的管理制度为基础,各部门有自己的管理要求,用项目管理制度将这些管理制度联系起来,通常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管理制度已经成形的状况。
B、以项目管理需求为出发点,首先确定适宜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然后结合各部门的特点和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使两方面充分结合。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刚刚成立、并且急于想推行项目管理的新公司。
2、推行项目管理需要有循序渐进的思想。
怎样使项目管理机制在公司顺利而正常的运作这也是困扰公司的一个重要问题。有很多公司在制度推行的过程往往忽略了两个公司的基本问题:一个是企业文化;一个是公司的现状。
项目管理真正的形成一套标准是西方人所创建的,他的很多潜在的内容都是以西方人的价值观作为出发点。当他运用到中国的时候往往就会产生我们所谓的文化冲突,这就需要我们对其中的一些内容进行适时的修正。我们很多企业推行项目管理制度时就是希望一步到位,制度一定下来就马上实施,这样的做法在很多的企业中是没法执行的。因为社会文化决定了西方是崇尚个人英雄主义;而我们所追求的是一种集体主义的思想。自己单干或者不顾他人意见一意孤行是注定要失败的。
切记不要想以项目管理制度来牵动企业整体的管理制度,不要天真的以为项目管理制度的成功实施企业的诸多问题就能够解决,只能让项目管理作为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部分,多思考下企业处现在这个阶段应该用怎么一种制度去适应他,根据企业的现状进行分析,说不定会起到一种事半功倍的效果。
运用项目管理的思想来推行项目管理可以说是一种合理而成功的办法。首先将项目管理推行的过程分为启动、计划、实施、控制和收尾五个阶段。运用项目管理的方法如:WBS、网络图等方法将列出几个里程碑,再进行余下几个过程的分析,制定一套合理的推行计划提交公司各部门进行讨论,各部门认可后即按照计划的内容进行相关的工作,并适时地调整,逐步朝最终的目标迈进。
3、通过宣传、培训等方法加强全体员工的项目管理理念,让大家真正感觉到项目管理是一个好东西。
项目管理工作是需要全员参与的一项工作。成功的项目管理是管理层和执行层的有机的配合,充分发挥团队的巨大能量。参与项目管理人员掌握项目管理的工具和方法是必不可少的,这就需要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项目管理的方法,并使他能融入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提高工作的效率。
通过宣传扩大项目管理在公司的影响,使员工都愿意去了解和学习项目管理知识,并把项目经理作为自己职业生涯规划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并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奋斗。
项目管理是未来公司管理发展的必然方向,它的核心思想是一种基于结果的过程管理,同现在很多公司所推行的目标管理不同,项目管理更强调的是一种过程的管理。他通过结果去分析过程从而能找到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现在的所谓的完全目标导向制。
它更重视团队合作,真正把团队合作作为公司的一种战略选择,把团队合作的理念同市场营销、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等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不是一味的口头空谈团队合作。
它使公司的组织结构更加合理,更能对迅速的市场变化作出合理的反映。通过项目管理使组织的模式由原来的职能型逐步转变为现在的矩阵型,加强了公司间各部门的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推行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我的一点建议是自己工作中实际情况的一些总结,不足之处还希望各位专家同人多多提出意见,希望大家共同进步。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最新模板
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需要写一些实用文书,写好实用文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你知道实用文书怎么写吗?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最新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1、代理公司应制定案场的管理规范,并提交开发商审核、确定后方可实行。
审核流程:代理公司制定代理公司销售总监审核确认开发商销售经理审核确认开发商销售总监审核确认案场管理规范最终执行
2、代理公司人员要穿统一着装,并使用统一的vi标识。
3、代理公司应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严禁喧哗、嬉戏、等有所破坏营销中心整体形象的行为。代理公司每天应对两个案场的卫生进行监督,如遇到物业公司不配合清理卫生的行为,可及时向开发商提请协助,开发商每周对营销中心的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和监督。
4、工作时间内不允许打私人电话,不得从事与销售无关的任何活动。
5、销售现场应以客户为重,不许有冷淡客户、对来访客户视而不见或出言粗鲁与客户争吵事件(现象)发生。
6、代理公司要定期向开发商报送销售信息、报表等资料,及时反馈销售现场出现的相关情况。
7、代理公司作息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和楼盘销售需要,跟改作息时间,并定期将两个销售案场作息时间表提交到开发商,两个案场的销售前台不允许出现空台现象,必须保证a位有置业顾问待位。
8、代理公司的员工不能进行有损开发商的私人交易活动,不能以开发商名义进行任何违背销售原则的行为及进行任何超出代理合同所指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有此类行为,须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代已购客户转让楼盘,并赚取差价;
——对于未经授权之事,不得擅自答应客户任何要求;
——未经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修改合同条款。
9、公司的文件、规定以及任何未对外公开的资料、信息,均属公司的机密文件,代理公司人员不得对外提供以及宣传;任何人询问均须婉言谢绝或向公司部门负责人请示。
10、处罚:a、如开发商发现违反以上第3、第5、第6条和第7条,初次进行口头警告,再次发现,进行100元以上的罚款。
b、发现违反第8和第9条,进行10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影响比较严重,开发商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制度系列] 超市管理制度篇一
随着各种文书的不断规范,我们很多时候都会用到文书,实用文书一般都有统一的规范,你会做一份实用文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制度系列] 超市管理制度篇一”,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服部超市为便于所需商品的统一管理和采购,降低商品的采购成本,规范进、出货流程,做到人员合理分工与定位,通过标准化、简单化、专业化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一)本超市需采购商品分为直配、协配两部分,直配商品统一由商服部采购人员根据店内商品销售、陈列量及库房实际库存情况制作直配商品采购单,协配商品由分店店长根据店内商品实际库存情况制作协配商品采购单。
(二)供应商持直配商品采购单到库房送货,库房保管员按照采购单收货,按照商品验收情况在系统内生成商品验收单,并据此给供应商出具货品欠条。
(三)协配商品由店内店长直接订货,生成协配商品采购单,商品由供货商直接送到店内,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为供货商出具货品欠条。
(四)直配商品由保管员验收入库,分店店长依据店内实际库存及销售情况向库房发送分店要货单,库房配货员依据分店要货单进行配货,并生成商品配送单同货品一同送至店内。
(五)店内出现破损及抵期货物时,由店长在系统内制作分店商品退货单,并将货物返回至库房内。库房保管员依据分店商品退货单清点退回的货物,核对完毕后将货物按供货商分别退货,生成商品退货单,并为供货商出具返货欠条,作为结账时的依据。
[条例系列]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模板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会应用到各种各样的文书,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实用类文书应该从哪方面来写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条例系列]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模板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规章模板: 宿舍管理制度最新模板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实用文书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书信,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规章模板: 宿舍管理制度最新模板》,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宿舍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员工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同时有一个舒适舒心安全的休息环境,如何才能保证宿舍的卫生、安全等等,就需要一个合理有效的制度,就算是每天有PA负责打扫宿舍,也需要有一个制度来规范,“无规矩不成方圆”。
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所有住宿人员须在此规章制度下签字认同,认真遵循宿舍管理制度。签字认同其实就是为了更加规范,突出一种契约精神。
寝室长职责:
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寝室长是个费力不讨好的活,但是不可能店面的管理人员一直参与到宿舍管理,上班操心,下班操心,一线的管理人员心理上会渐渐崩溃,寝室长就不要让管理人员来担任,让他们享受一下下班时光。让宿舍员工担任寝室长有一定的责任激励作用,但,寝室长必须要有寝室长的相关奖励和待遇,负责慢慢的谁也不喜欢做寝室长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按沈腾的一句台词:“按表走”寝室长有义务向店长或公司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这自不必说,给了你相关的福利待遇,赋予你了职责权利,你应该做好本职工作。
作息时间:
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晚上外出24:00之前不能归宿的须向寝室长报备去向。不要觉得多此一举,上班期间、上班途中,住宿期间员工如果出现意外,店面公司是要担责的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宿舍本身人就多,餐饮下班晚,回宿舍就想放松一下身心,接待外来的朋友什么的会对宿舍其他人员的休息造成影响。
卫生制度: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双倍处罚。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凡住宿员工不准将垃圾乱丢乱放(包括扔出窗外)。当值员工打扫结束后将每位员工的床铺拍照、地面等各检查点发在店面群上,作为检查监督之用。不要觉得会不会侵犯隐私,这是形成结果导向,有效监督的办法,也使得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
水、电能源管理:
所有寝室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水电电费由宿舍人员自行摊销,由公司代缴并在工资中扣除/水电由公司支付。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管理办法,水电由员工分摊,会造成分摊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只要做好能源把控,公司应该给员工缴纳水电费。
物品摆放规定:
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被子上,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面盆置于各自床下。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衣物、毛巾挂放在衣架或储物柜,其他地方尤其是通电设施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
不要以为没必要,许多员工也会认为管的太宽了,但无论是员工自身良好习惯的养成,还是公司的标准化执行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最基本直观的就是宿舍看着舒心,睡着舒服。
管理规定:
24:00准时关灯并禁止外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店面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店面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宿舍及宿舍人员的行为关乎店面公司的形象,除了不要影响同事休息外,也要注意不要扰民,因为餐饮行业的下班时间普遍偏晚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离职者,办好离职手续立即搬离宿舍,特殊情况可延至次日,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区域内严禁动用火种,宿舍休息区严禁吸烟,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制度系列] 吧台管理制度之二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是具有实用性的文章,你知道实用文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制度系列] 吧台管理制度之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1吧员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区域卫生,检查吧台所有装备运行是不是正常。
2开班前检查头天营业所剩酒水的数目,并根据所需及时补充货源。
3熟习酒吧内所有酒水的货源、牌子及产地并知其口味,晓得其蕴藏方式,饮用方式和鸡尾酒的调制方法。
4随时留意吧台内所有杯具,用具的清洁卫生,必须保证干净、无破损、无污点。
5出品时要做到先进先出,要保证出品快速、正确、高质量。
6吧员应与顾客积极交换并保持好良好的关系,尽可能了解熟习顾客的姓名喜好等个人信息以便更周到的为客人服务。
7严格执行见单出货的要求,杜尽酒水出货时的过失。
8放工前认真盘点当日营业所剩酒水的数目并做好记录(盘点存货),与值班保安进行交接。
9月底根据经营猜测提出下月吧台酒水与物品的申购数目。
工作流程
1准时按班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更换工装带好工作牌,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班前会
3盘点酒水,检查制冰机制冰情况及其它装备是不是运行正常
4补充当日所需酒水及物品。
5打扫吧台内所有清洁卫生.预备餐中相干物品。
6接单后须仔细看单检查是不是有错(包括日期、写单时间、出品名称、数目)餐中照单按时按量正确无误地出货。
7对前台所退酒水要仔细查看,按规定在单据上签字。
8出品茶,干果,制作果盘。
9随时清洁酒瓶、羽觞等各种用具,使之摆放有序。空瓶、空罐,空箱应及时处理。做到台面、地面清洁.其中星期一全面打扫、整理,进行大扫除。
10营业结束后盘点水果与干果数目,及时叫第二日货。
11营业结束后将吧台清洁卫生打扫干净;并对所剩酒水进行盘点记录,锁好吧台所有酒柜。
制度模板: 车队管理制度范本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优秀的实用类文书是什么样子的?以下内容供你参考。
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 则
1.为了更好的调动车辆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安全、高速、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和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3.公司车队要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安全行车里程、事故情况、遵章守纪及违章情况。
二、驾驶员规章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争当优秀驾驶员。
2.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
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允许将车交给非车辆指定驾驶人员或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6.不开“凑合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安全装置不全的车辆,出车时做到“三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按“十字”作业法,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每班必须进行日常保养作业,其内容包括:保持车体清洁,检查运转,紧固易松的螺栓,调整各部位不正常的间隙,按规定进行润滑等。
8.发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调度人员及车辆管理部门,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护现场。
9.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应集中精神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被罚款,个人承担。
10.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11.必须按规定要求保持宿舍清洁卫生。
12.驾驶员有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等待上级批准后才能离开。
三、工程车管理制度
1.工程车依照运输车排班制度的规定次序由调度安排工作任务。
2.保证多工程车供应连续性,并满足客户施工要求,任何工程车驾驶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调度对车辆的应急调动,否则按《处罚规定》不服从调度项处理。
3.遵守工程车规范,工程车装卸前后,必须确定道路路基稳定,装载完毕后要确定泥土不会散落,确定护盖关闭,否则散落污染路面造成损失,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工程车卸载后,要确定货箱完全放下,才能行驶。
4.工程车在运输途中必须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规定路线行驶,如有特殊情况应请示上级领导,经允许后方可改变线路。如有违规按处罚规定处理。
5.工程车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机件是否正常,不经允许不得在外加油,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向车队反映情况,不得出车时加油。
6.工程车到施工工地后,要与施工方协作,确认装卸完毕后方可行驶离开。
7.工程车在运行中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操作,如有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
8.工程车驾驶员必须每天完成行车记录。
四、工程车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考核及奖罚规定
1.凡发生交通事故者,除按交警部门认定的行政、刑事处罚外,按事故责任大小、具体情节另给予以下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2)造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3)造成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5%罚款。
4)私自出车或未经上级同意擅自将车交予非驾驶人员者,罚款20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给予待岗、辞退等处分。
2.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万元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留岗察看一个月,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留岗察看期间不享受任何奖金或补助,每月仅发放基本工资。
3.节油奖按照公司规定数量升/公里,节省油料的%直接奖励给驾驶员。
五、奖罚规定(附表)
六、车辆的维护保养职责
1.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应实际预防为主,计划修理的方针,贯彻执行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2.计划性预防保养是保持和恢复车辆的技术性能的主要手段,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保养质量。
3.车辆实行二级保养制度,保养间隔可按车辆行驶公里确定,也可按行驶时间确定,一般每三个月做一次二级保养。
4.各级保养技术作业规范,严格按规定执行。
5.各级保养任务的区分:例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实施;各级保养由汽修厂负责实施。
6.保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保养计划按月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或行驶时间,结合车辆技术状况编制保养计划,下达执行。
7.保养计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无故改动,若需变动,必须征得公司领导批准。
8.车辆的修理规定:
修理作业是车辆在二个保养之间,因零件损坏或驾驶不慎、保养不善及其他原因所致的损坏和故障。
1)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因保修质量引起的返修作业,由原修理人员负责修理。
3)因保修质量引起的机务或行驶事故,应首先进行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后,才能进行修理。一般事故由有关人员鉴定,并报公司备案,重大事故由公司派员协同有关主管部门鉴定。
4)车辆保养时带进小修作业或保养中发现的小修作业,在保养时应同时解决,不得另行移工或随便不做,并应确保修理。
9.车辆检测:车辆必须按交警部门的规定按时参加年度审验,按交通部门规定按时参加年度等级评定并确保车辆处于一级车况,按时参加交通部门的二级维护签证。
10.车辆检查:公司组织安全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驾驶员及时整改,到期复查。
七、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1.凡我公司车辆一律每月20日在公司停车场,接受公司车辆维修人员检查。
2.驾驶人员每次检查时应对车辆自查,保证车况性能良好。
3.经例检查出情况及时修理并将修理情况反映给公司,将进行备案。
4.在规定车辆检查日,如不检查,则处罚100元,作为奖励来例查的车辆。 车辆一日三检制度:
1)检查车辆是否到期检查。
2)检查制动有无失灵,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安全阀、仪表是否正常。
3)电、水、油是否畅通,发动时有无异常,各种证件是否带齐以防备查。
5.希望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
八、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每月进行一次或二次安全学习教育。
2.在进行安全学习时,实行签到制,杜绝代签或不签。
3.学习人数要达到90%以上,不来安全学习的驾驶员要用书面形式写好事由,说明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罚款50元/人。
4.对学习内容要充实,结合实际,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吸取别人的教训,教育好自已。
九、伤亡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在到实处,切实减少事故损失。企业成立事故处理应急小组,负责指导本单位的事故改范,并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车辆事故的应急处理:
1.应急处理制度
1)为能在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协调处理,减少人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