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推荐: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之五
发表时间:2022-07-25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慢慢由实用文书组成的,实用文书有着很重要的优点,你知道实用文书的基本要求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规章推荐: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之五”,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整洁、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改变校园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研究制定我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篇。
一、 具体要求
1.校园内必须坚持每天打扫、发现即清除,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2.教室无纸屑、果皮、口痰等垃圾,清洁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3.窗子、窗台每天都必须抹干净,做到窗明几亮,无明显灰尘和痕迹。
4.教学楼的阳台、场边花带的瓷砖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5.厨房、食堂必须随时打扫,不管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坚决杜绝卫生死角。餐具摆放有序、干净整洁;蔬菜应单独储放在干净卫生的地方,并分类摆放;食堂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自身的清洁卫生,要勤洗头、勤洗手、勤换工作服和工作帽。
6.教师宿舍楼前后应定期打扫,随时保持干净卫生,走廊、过道无纸屑、果皮、菜皮等垃圾。
7.校园内的所有厕所每天必须冲洗1---2次,要做到干净卫生,无异味。
二、具体措施
1.校园内的环境卫生采取班级分片负责制,各班必须严格做好学校指定区域的清洁卫生,要随时接受检查。
2.食堂的环境卫生由食堂工作人员自行负责,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打扫,要随时保证干净整洁。学校随时督促检查。(dJz525.COM 励志的句子)
3.教师宿舍楼原则上是由教师自行打扫门前雪,楼梯由楼上的教师轮流打扫。以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为目标,实行不定期打扫。
4.注重保持,坚决杜绝乱丢乱甩的不良行为,每发现一次按“文明礼仪”评比细则扣分。
二、 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保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决定把校园的环境卫生情况纳入学校班级“文明礼仪”评比范畴,由值周教师对班级实行量化考核,每周一小评,每期一终评。食堂由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每发现一次食堂不干净、不整洁,扣食堂工作人员5——10元。教师宿舍楼按照各自的区域自行打扫的原则,由学校行政领导检查。若一期中有三次不合格,记该教师“不良记录”一次。
相关推荐
[条例系列]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推荐一篇)
面对生活中随时可能出现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因为个别特殊的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实用文书突显出了它的优点,你理解中的实用文书是什么样的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条例系列]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推荐一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和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专用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用教室卫生责任人为各专任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办公室当天值日教师。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学校大队部红领巾值日岗和当日值日行政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周五下午)或大型活动前出具体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总务处联合部分行政进行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保洁区、专用教室、办公室随时抽查,并当场给予反馈和整改。
六、各项检查评分情况由大队部统计汇总后纳入各责任人的绩效月常规考核。
七、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八、考核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教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桌椅摆放及教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黑板: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沫。
5.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二)保洁区卫生:
保洁区:要求每天打扫干净。如发现保洁区内有一片纸片扣1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注:保洁区的打扫必须在进校铃之前完成所有保洁工作,如铃声响后还在外打扫,为保洁不及时,扣2分;发现不打扫卫生的班级扣3分,并全校通报批评;眼操期间不允许任何班级、任何学生滞留在外打扫,发现一人扣1分)
(三)专用教室卫生
专用教室卫生要求同教室卫生要求一样。
(四)办公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办公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桌椅摆放(离开座位必须把椅子放入桌子下,不合要求的扣月常规考核1分)、办公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上无杂物,除茶杯外,有一处不合要求扣月常规考核1分)
4.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注:
1.不定时随查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1分。
2.周五定期检查中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2分。
3.遇重大活动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按活动级别递增扣分。(市3分、大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4.在各种检查中如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则相关责任人本月绩效月考核“卫生管理”项不得分,取消班级“文明班级”的资格。
董事长助理工作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规章借鉴]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我们有时需要撰写一些实用文书递交给上级,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那么实用文书要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规章借鉴]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第一条 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三条 制度内容
一、各公司部门卫生区域划分:
①、泸州十建负责办公楼(以楼梯阶划分)南片场地及一楼卫生间的打扫
②、策划部负责本办公室门前走廊至楼梯阶 ③、林鑫公司负责办公楼北片场地的打扫
④、财务部与采购部负责二楼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财务部周一、周三、周五;采购部周二、周四)
⑤、办公室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
⑥、长达岚皋监理公司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及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阶卫生打扫
⑦、工程部负责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
二、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前,按时清理各自责任卫生区的卫生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
2、随时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走廊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保证地面无污物和其他多余遗留垃圾。
4、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
5、办公区域所有的绿化植物由就该负责区域的公司定期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还自己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还公司一个良好的对外形象。
第四条 监督与奖惩
1、 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公司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一周办公区域卫生打扫的处罚。
2、每周由办公室人员对各公司负责的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一次罚款10元,请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反馈。同时,公司办公室接受员工对于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4、惩罚只是手段,创造良好办公环境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系列
随着实用文书书的不断普及,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怎样才能写好实用类文书?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系列,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
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重要条件。为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车间、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维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1、保持场地清洁,做到每天清扫。
2、各类操作设备加工前做好润滑、预热工作,下班前清洁擦拭,做到设备表面无灰尘,及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3、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淤泥。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点,废皂化液倒入过滤桶内过滤后回用,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定期交运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5、浸漆在浸漆间内进行,浸漆时产生的废气须经活性碳处理器过滤后高空排放,处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规定定期更换。
6、车削、磨削时应防止铁屑、铝屑、铜屑等四处飞溅,应安装防护罩,废屑应按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处。
7、对污水排放管道保持畅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油污及沉淀物。
1、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2、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清洁人员负责清洁。
1、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2、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试验设备的安全卫生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指定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3、实验室应保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4、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保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1、员工宿舍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保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3、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保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4、屋内经常保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环境卫生保护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包干责任制(详见卫生包干区划分)。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检,由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五、责任区卫生清理每日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科学依法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输入扩散,特制定疫情期间环境卫生消杀制度:
1、校园环境卫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每日对教室、功能室、宿舍、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等校舍进行清扫与消毒。适时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不少于三次以上,每次至少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
2、校园室内外公共场所卫生。减少室内外公共场所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公共上课场所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室外公共场所每周消毒一次。
3、校园内公用设施卫生。安排专人保洁,对门把手、电梯、楼梯扶手、课桌椅、讲台台面、电源开关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每日1-2次,在放学前后进行,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以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4、食堂工勤人员卫生管理。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每天对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晨检和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帽子手套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抓好食堂人员个人卫生,严格按规范洗手消毒。
5、餐具清洁消毒使用。餐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鼓励学生自带餐具。餐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煮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6、校园内厕所消毒管理。厕所要保持清洁无异味,每日消毒。如为旱厕,需有漂白粉覆盖消毒,每日不少于三次。
7、车辆出入管理。严禁车辆出入校园,教职工或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在校门口进行消毒处理后方能进入校园。
8、消毒剂管理使用。专人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自我防护措施。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一、为创设良好的幼儿学习、生活环境,为保教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全园的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划分责任区(附后)各班的环境卫生由各班保教人员负责。
三、对园内的走道、垃圾箱、地面须每天清扫,庭院、操场每三天一扫,花圃定期除草修枝,清扫落叶。
四、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坏区,使整个室外环境净化、美化、绿化。
五、定期疏通园内的下水管道,做到雨后无积水、污物。
六、保证幼儿室外玩具场地无瓦砾、石块及污物。
七、搞好小区的环境卫生,实行每周轮流卫生值班,隔周检查的制度,保证楼梯道及小区环境卫生净化。
八、幼儿活动室内的环境卫生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室外的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卫生大检查。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办公区域以及工厂车间、仓库等,公司所有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与办
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三、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
物等。
3、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4、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5、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持续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
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持续整体美观。
6、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掉显视屏,节约用电。
7、员工长时间离开办公桌或下班后需将座椅推至办公桌下。
四、部门办公区域的维护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按要求每人每一天清洁自己的桌面和场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
部门办公区域安全、卫生职责的负责人。
2、如多个部门公用同一间办公室,则须指定办公区域安全、卫生职责的负责人。
3、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4、每一天下班时,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电源、门窗关掉;当天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务必关掉所
有空调、门窗、电源(尤其是计算机电源)、饮水机、茶水机、锁好门方可离开。
五、公司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公司公共办公区域包括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含护栏、扶手)、门窗、玻璃,每一天早上在
9:00之前,清洁工将所有公共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扫一遍;
2、会议室的办公桌椅擦试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桌椅、
门窗、文件柜等物件进行一次清洁。
3、不得在办公室的通道处摆放物品、杂物,阻碍通行,影响美观。
4、员工应注意持续地面、墙面及其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
理污物;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5、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持续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
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掉电器、电源照明。
6、定期整理办公物品、把不需要的、过期的、作废的资料、书记、杂志、报刊、物品、文具等清理出
来,把需要的、常用的、不常用的一一分类保管,持续正常办公物品的取用方便、准确。
(1)个人部分:桌面、桌底、抽屉、橱柜;
(2)公用部分:储藏室、文件柜等。
7、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物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8、办公区域所有的绿化植物由园艺公司每周进行定期的维护、修剪等工作,公司自行购买的绿化植物由就近员工每周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六、环境卫生打扫标准
1、持续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持续门窗玻璃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水印、灰尘。
3、持续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持续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无手印、水印、灰尘。
5、持续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持续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持续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持续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8、桌面及办公机具表面、角落无灰尘、污垢。公共物品摆放整洁。
七、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八、监督与检查
1、公司行政部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要求责令整改,视状况
通报批评,并罚款20元。
2、公司行政部理解员工对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九、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2、本规定自总经理签批之日起开始执行。
总经理:
签批时间:
拟稿:行政部
审核:
打印:
抄发:各部门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室、卫生区卫生的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由德育处、团委会、各班劳动委员每天对各班的卫生区进行检查和督促,每周不定时对各班的教室、卫生区进行抽查。在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各班的量化考核。
2、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责任到班,坚持一天三打扫,做到教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特别是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校园卫生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3、实行奖惩制。每天实行定时检查制度,检查给予评分,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评选“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等各种评优评先,参评资格:班级卫生量化考核成绩必须进入本年段前五名。
4、定时检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进行定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5、检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7: 10分之前要到②号教学楼一楼值班室报到。
6、监督检举制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
7、对能坚持做到“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学生,德育处与各班级要注意发现,并采用多种形式表彰优秀,树立榜样。
8、我校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办法
1、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早修前、下午上课前、下行放学后共打扫三次。每周二进行卫生大扫除, 每周卫生大扫除由学校德育处、总务处、团委会、各年段长联合检查。
2、打扫范围:本班的公共卫生区、教室。
3、打扫要求:
A:教室标准:要求地面每天三扫,包括教室所对应范围的走廊;教室玻璃擦洗干净;前后黑板擦干净;教室内外墙壁不乱涂乱画,没有蛛网,没有脚印、球印等;所有课桌及书本摆放整齐,抽屉没有垃圾;窗台要保持干净无粉尘,不得乱放东西,讲台桌若有盆景等物品须摆放整齐;垃圾桶每半天都要及时清空,杜绝地面乱扔垃圾;卫生工具要统一收藏在教室后的柜子里。
B:卫生区要求:教学楼、综合楼楼梯每天打扫三次;卫生区有花圃的每次打扫时要捡垃圾;卫生区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死角,没有垃圾及各种食品包装袋,没有明显粉尘;垃圾桶每天倒三次。
附: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一、教室(大扫除检查标准)10分
1、前后黑板擦拭干净。(1分)
2、教室内外地面干净整洁。(2分)
3、教室内外墙壁干净整洁。(2分)
4、所有课桌摆放整齐、书本摆放整齐。(1分)
5、窗台擦拭干净且物品摆放整齐。(1分)
6、讲台打扫干净且讲台桌桌面、抽屉干净,物品摆放整齐。(1分)
7、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清理干净。(2分)
二、卫生区(10分)
1、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明显粉尘,没有垃圾、卫生死角,花圃垃圾清理干净。(5分)
2、垃圾桶清理干净。(2分)
3、公共区域交界处无卫生死角。(3分)
德育处 20xx-10-8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为确保学校环境卫生,特拟订下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组织成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全校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由各班包干落实、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周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3、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包于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清理,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4、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时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5、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6、各办公室和专用室要保持整齐、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安置合理,桌椅整齐、用具要摆放有序,室内张贴要美观规范,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在墙上乱画。
7、师生的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严禁留怪发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学生一律不带项链、耳环。
8、绿化地带每周拔草一次,常浇水,每周清除枯叶一次。
9、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学校和班级要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
10、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校每学期先进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7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公司办公室卫生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制度管理制度。
二、定义
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办公场所、会议室、展厅等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
每周一次大扫除,全体动员清扫整个办公室。大扫除时间由行政部根据情况而定。
三、制度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无脏物。
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四、办公用品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严禁摆放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前电脑和显示屏要关闭。
、灯具、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文件柜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干挣整洁、无灰尘和废纸屑。
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5、各部门负责部门内部的物料管理,严禁随意堆放,丢弃。
五、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下班员工自已整理个自各办公区域,办公桌上用品摆放整齐。
3、禁止在办公室抽烟。
六、每周由行政部抽出一天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清扫办公区域所有地方。
七、检查及考核
每周由行政文员对个人区域的环境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第一次给予公告栏通报批评,若再次检查后仍不符合要求,一次罚款10元,请大家做好自律。惩罚只是手段,创造良好办公环境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8
为提高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构建一个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经村民代表提议,村委会研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如下约定。
一、本村内所有居住者对本村的环境卫生负有监督、保洁责任,严禁在大街小巷、门前屋后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杂物、废料,乱倒污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由村委会或卫生监督员现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清扫干净;第二次罚款30元,强制其清理干净,并给予书面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罚款50元,并书面写检查公示。
二、本村内所有居住者要严格遵守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各家各户的垃圾应按时倒入指定位置,不准乱丢、乱倒、乱堆、乱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三、建筑用的砂、石、灰等各种材料,如需要在路边堆放的,要做到:不影响交通;加强材料管理,经常打扫;施工完毕及时处理运走。如造成污染者罚款50元。
四、村内不准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拉标语、广告等,违者罚款3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五、村内无污水横流、沟渠无漂浮物、做到水清渠净,禁止在沟渠、水源内倾倒垃圾、污水、杂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并责令其清扫干净。
六、充分发挥村内的标语、专栏、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传染病的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健康相关知识。
七、严禁任何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人民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八、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违者由村委会代强制制止或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损毁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违反者,或作价赔偿、或予以修复和补种,情节严重,损失重大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不得违法违规上访。
十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十二、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的解释权村民委员会所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9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落实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公约,由专职管护队伍管理与群众自我维护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根据实际状况,村庄主副道路要设置足够的垃圾池,村要设立固定的垃圾存放点。
第二十三条农户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或桶装化,每一天定时与村内清扫的垃圾、杂物由保洁员运送到垃圾存放点。垃圾存放点的垃圾要清运及时,日产日清,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村庄环境卫生要到达无垃圾乱倒、无粪土乱堆、无柴草乱垛、无脏水乱泼、无畜禽乱跑、无杂草丛生,巷道日常清洁。各村垃圾存放点的垃圾由村负责集中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
第二十四条环卫管护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卫生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无损坏,对损坏的,要及时报告并修复。
第二十五条环卫管护人员实行定段职责制,并签定合同。管护人员要按镇村村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六条村委会对村庄环境卫生的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镇镇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根据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需要,购置必须数量的垃圾箱或修建高标准垃圾池,设置在主副街道;
(三)落实部分专项村庄环境卫生管理资金;
(四)参照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统一组织村庄环境卫生管护的承包工作,有条件的用心推行农村垃圾物业化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健全专业管护队伍;
(五)负责检查督导各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状况,制定落实对各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要把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好坏与村干部的工资挂钩,与各项评先评优挂钩;
(六)负责对各村村庄环境卫生专兼职管护人员履行合同状况,个性是对垃圾清扫清运、储运等环节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履行合同;对专兼职队伍违约状况进行记录并追究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结合本村实际状况,制定本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透过后实施;
(二)负责根据需要购置必须数量的垃圾箱或便携式户用垃圾桶,合理设置在村街两侧或各户,并确定村村级垃圾临时存放点,同时负责将村垃圾转运至垃圾填埋场或镇垃圾中转站;
(三)负责对村庄环境卫生管护人员的监督,确保村庄治理效果;
(四)组织开展农户家庭之间的卫生评比活动;
(五)落实部分村庄环境卫生管理资金;
(六)教育农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搞好门前“三包”,对维护村内道路、卫生设施、照明设施及花草树木的承包人实施职责监督。
第二十七条根据季度检查督导的状况,每季度由镇人民政府对各村落实管理制度状况做出评价,作为对各村年度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的依据,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效果不到位
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分值。
第二十八条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的村,列入本办法管理;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成的村,从1月1日列入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0
充分认识新《环保法》的重要意义,发挥学校环境教育的作用,做到环境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经过各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及相关环保知识,加强师生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师生明白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与学习科学知识,热爱祖国、热爱大自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三结合。
(1)经过黑板报、宣传条幅等形式,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
(2)经过主题班会的形式,由班主任教师向同学们进行《环保法》知识的讲解,增进大家对环保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3)发挥学校广播、展板等的作用,对学生进行有关环保知识的渗透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环保行为和意识。宣讲“噪声对人体的危害”“白色污染”等这些和学生行为较为密切的环保知识。经过宣传促进学生对环保的了解和认识。
(4)经过一系列小型竞赛活动等培养学生环保意识。
(5)开展学校卫生大清扫等活动美化学校环境卫生。
三、环境管理规范化,经常化。
1、促进学生养成教育,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环境保护重在平时,卫生区落实到班级,班级再落实到小组。如教学楼从1-5F按东西分开依次为161316141619172617311605161816031623。
2、健全职责,岗位承包,食堂,水池,厕所落实到人,定期检查。为学校整洁,环境保护打下扎实的基础。食堂等有后勤范望波主任为主的后勤队伍负责卫生及饮食安全等,厕所公区有学工贺教师及男女生部检查,由教学楼卫生阿姨打扫及各班分配区域打扫。
3、建立定期的突击检查评比制度,班级,卫生区的卫生由男女生部成员天天检查,并在教学楼一楼大厅黑板上进行登分统计,一天一次评比,一周一评比,一月一评比,表扬记载及时,资料齐全。
4、进取开展有自我特色的环保实践活动,使各班争取都能当环保示范班。
1、绿化学校环境,学校将投入部分资金美化学校环境,陶冶师生的情操。
解更多的卫生保健知识。
3、每到节假日前,学校要进行大规模的卫生清洁工作,每月一次大扫除,每周一次小扫除,平时做到地面无纸屑、痰迹和杂物。
4、学校内严禁焚烧垃圾、出现明火等,住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冬季取暖一律使用清洁煤或采用电、气等新能源。
5、垃圾坑每一天喷洒适量的水,消除着火点,裸露的土地面定期洒水,避免扬尘等。
总之环保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不断努力,在学校环境保护工作上争取更大的突破。让学生在一个完美的环境里好好学习,健康成长!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高崖,特制订本办法。
一、落实农户门前四包责任
1、包卫生。各农户负责打扫各自房前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确保无垃圾、无“四堆”、无污水。
2、包绿化。各农户负责门前及周边绿化苗木浇水、修剪、补植等日常管护工作,不得在花坛和绿化带内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堆放杂物。
3、包设施。各农户负责庭院周边道路、花坛、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管护,对破损的公共设施要及时报告村上修补更新。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积极制止,情节严重的向村组报告处理。
4、包秩序。各农户要负责维护自家门前及周边的卫生秩序,确保无乱对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
二、坚持村庄卫生保洁制度
1、健全村庄保洁员队伍,500人以上的大村至少要配备3名保洁员,500人以下的小村要配备至少2名保洁员。每个组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
2、各村要对村委会周边、休闲广场、主要路段划分区域、划分路段,由村保洁员分片包干。村庄巷道卫生由各组保洁员分片负责保洁工作。
3、保洁员对包干区域内卫生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并负责做好区域内绿化苗木的管护、公共设施维护、垃圾清理等工作。
4、保洁员要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村庄环境卫生。
三、健全垃圾清理填埋制度
1、实行柴堆、粪堆集中堆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利用村庄空闲地,统一划定地点集中堆放,按照“集中、有序、安全、封闭的要求,对农户的柴堆、粪堆实行定点堆放、统一管理。
2、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各村要教育农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于秸秆按照镇政府同意安排进行秸秆还田;对烂旧衣服、鞋袜等能够填埋等垃圾进行定点填埋;对于报纸、书本、塑料制品、金属器物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予以分拣;对塑料袋、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统一进行转运处理。
3、实行垃圾定点处理。各村必须按照镇上统一安排进行垃圾清运、定点填埋,严禁随意乱倒垃圾。同时,医疗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规定处理。
四、完善公共管护办法
1、各村的公共设施按照“产权所有、分类管理和区域范围、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2、县、镇、村主要干道两边的杂草清除、垃圾清理、树木浇水涂白由,按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实施”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3、村委会周边、文体休闲广场、村庄巷道等公共设施由各村负责,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各组的公共设施由各组负责日常委会。
五、强化督促检查职能
1、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评比台,每周对农村环境卫生、农户家庭院落卫生进行检查,好的表扬、差的曝光。
2、以村委会为单位,每月对保洁员工作进行考核,对垃圾清运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报酬挂钩。
3、镇政府将建立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评比,并纳入村干部考核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和镇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效果不明显、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整治任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制度范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我们有时需要撰写一些实用文书递交给上级,实用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什么样的实用类文书比较高质量?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制度范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3、使用文件柜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4、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时间不使用电脑设备时,应关闭电脑,显视屏不允许使用节能模式,以保证电脑的使用年限及节约能源。
二、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员工按照值班表轮流将所有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办公桌擦拭、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门窗、电器等进行一次清洁。
2、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
三、部门负责人责任
1、带头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提醒部门员工做好环境卫生。
3、部门员工违反公司环境卫生制度三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四、监督及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办公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责令责任人立刻整改,在公司群里通报批评,并罚做办公室清洁一周;第三次,责令责任人立刻整改,罚做一个月办公室环境卫生,罚款100.00元。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0元罚款,因为部门负责人监管不力,没有进到督导责任。
2、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为自己营造一个舒适,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3,在公司不定期抽查期间,环境卫生达到优良的部门,公司将发放部门环境卫生奖金。
[制度撰写]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咱们时不时会写一些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应用性很强,你知道实用文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制度撰写]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专业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业教室卫生责任人为专业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学校将与各责任人签订《卫生责任状》,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大队部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或大型活动前出具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医务室联合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清洁责任区随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六、监督检举制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
七、卫生监督岗轮流值勤制度。卫生监督岗由四、五、六年级各班轮流担任,人数20—40人,轮值时间一星期,在轮值时间内,卫生监督员必须对校园内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要制止,并登记在案,最后交大队部做出处理,对轮值卫生监督岗的班级,大队部要进行督察,并给出考核得分,得分直接加入期末班主任考核总分。
八、对能坚持做到“五不”“四见”的学生,大队部与各班级要注意发现,并采用多种形式表彰优秀,树立榜样。
九、我校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十、各办公室卫生,大队部每天随查,大扫除后检查给予评分,评分结果纳入期末“优秀年级组”考核。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6篇
这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文章是实用文书网编辑的心水之作细节精彩值得一看。企业运作管理者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制定必须要合理和可履行。规章制度可以使日常工作程序化和标准化,好的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会是死板的。如果您对这个话题感兴趣请跟进我们的网站!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
一、为创设良好的幼儿学习、生活环境,为保教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全园的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划分责任区(附后)各班的环境卫生由各班保教人员负责。
三、对园内的走道、垃圾箱、地面须每天清扫,庭院、操场每三天一扫,花圃定期除草修枝,清扫落叶。
四、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坏区,使整个室外环境净化、美化、绿化。
五、定期疏通园内的下水管道,做到雨后无积水、污物。
六、保证幼儿室外玩具场地无瓦砾、石块及污物。
七、搞好小区的环境卫生,实行每周轮流卫生值班,隔周检查的制度,保证楼梯道及小区环境卫生净化。
八、幼儿活动室内的环境卫生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室外的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卫生大检查。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为确保学校环境卫生,特拟订下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组织成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全校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由各班包干落实、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周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3、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包于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清理,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4、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时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5、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6、各办公室和专用室要保持整齐、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安置合理,桌椅整齐、用具要摆放有序,室内张贴要美观规范,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在墙上乱画。
7、师生的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严禁留怪发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学生一律不带项链、耳环。
8、绿化地带每周拔草一次,常浇水,每周清除枯叶一次。
9、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学校和班级要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
10、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校每学期先进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
社区环境卫生是社区礼貌建设的一项重要资料之一。环境卫生清洁、优美、舒适、体现社区的风貌和礼貌形象,也是居民安居乐业的日益需求。为加强“礼貌社区”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特制定本公约:
一、讲究卫生,人人有责。各住户、饮食店、日杂商店、超市、菜市场、流动水果摊一律实行“门前三包”,保障环境洁清卫生。家庭生活垃圾、商业废料垃圾,以及装饰建筑垃圾,各自应及时清理转运到指定垃圾场,由清洁工负责处理。
二、维护公共卫生,遵守社会公德。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乱扔纸屑、果壳、烟蒂、乱倒垃圾,不得随便吐痰、小便,不得乱贴广告,不得占道停车,堆积物资,阻塞交通道路。
三、绿化环境,改善卫生条件。各居民户、各企业、超市、商店根据居住条件和生产环境,做好房屋(厂房)周围植树绿化,环境排污、物料堆放、场地平整,坚持环境优美、舒适。
四、加强管理,督查落实。各居民户每逢四季八节要进行卫生大扫除,各企业商场每逢节假日要进行卫生大清理,清洁工人每日坚持清运垃圾。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社区“两委”领导下,由社区礼貌建设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并将督促检查结果和整改提议及时向社区“两委”汇报。
五、环境卫生评比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清洁卫生评比,并将评比活动列入“五好家庭户”、“礼貌户”、“礼貌商店”、“环境卫生清洁(户)”、“礼貌企业单位的评比活动”。评出先进家庭户或企业单位及先进个人,并由社区发给“奖状”以资鼓励,获得优胜者,上报上级通报表彰。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
为解决我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环境卫生,保持村道路、公共场所等的干净、整洁、卫生,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村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村面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三、组建环卫队,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桶,环卫队要加强巡视监管力度。
四、村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划定卫生管理区域制度,村容村貌的要求是:
(一)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堆放等行为。
(二)在主干道、公共巷道两侧单位、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段路段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管理、包秩序。”
(三)保持村环境卫生整治,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砂石堆、垃圾堆。”
五、村内的建筑和其它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砂石堆等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在施工和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苫盖,在施工和生产阶段性结束时要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七、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卫生的行为:
(一)在村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二)乱到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三)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禁烧树叶、垃圾或其它废弃物。
(四)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八、垃圾实行及时清运。
九、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影响村容村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给小区营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小区住户应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好小区的环境卫生,特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住户应讲文明、讲公德、讲卫生,自觉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
2、住户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袋装,并扎严袋口,自行投放到楼下生活垃圾筒内,严禁放置在楼道内或垃圾筒外,造成环境污染。
3、对于所产生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杂物,严禁住户或使用人从窗口、阳台向下抛洒,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小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扔纸屑、烟头和果皮等废弃物品。
5、住户或外来人员不得在楼宇外墙或楼梯间、电梯内乱写乱画、乱贴广告。
6、住户不得在公共场所(楼道、地下室、楼顶等)堆放废料及杂物。
7、住户不得在窗外吊挂有碍小区外貌的物品。
8、装修的住户应遵守装修相关规定,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倾倒到指定位置。
9、住户饲养宠物时必须按照物业中心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宠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10、住户不得随意在楼梯间、单元门前、地下室清洗油烟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造成污染的,住户必须负责清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科学依法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输入扩散,特制定疫情期间环境卫生消杀制度:
1、校园环境卫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每日对教室、功能室、宿舍、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等校舍进行清扫与消毒。适时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不少于三次以上,每次至少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
2、校园室内外公共场所卫生。减少室内外公共场所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公共上课场所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室外公共场所每周消毒一次。
3、校园内公用设施卫生。安排专人保洁,对门把手、电梯、楼梯扶手、课桌椅、讲台台面、电源开关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每日1-2次,在放学前后进行,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以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4、食堂工勤人员卫生管理。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每天对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晨检和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帽子手套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抓好食堂人员个人卫生,严格按规范洗手消毒。
5、餐具清洁消毒使用。餐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鼓励学生自带餐具。餐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煮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6、校园内厕所消毒管理。厕所要保持清洁无异味,每日消毒。如为旱厕,需有漂白粉覆盖消毒,每日不少于三次。
7、车辆出入管理。严禁车辆出入校园,教职工或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在校门口进行消毒处理后方能进入校园。
8、消毒剂管理使用。专人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自我防护措施。
规章模板: 班级卫生管理制度之五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撰写实用文书变得愈来愈频繁,一些实用的文书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怎样才能写好实用类文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规章模板: 班级卫生管理制度之五》,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目标任务:
为建立“平安、和谐、卫生”校园,净化、美化、绿化校园环境,防止疾病蔓延,杜绝卫生事故的发生。革除陋习,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全面提升学生的卫生素质,确实保障学生健康。
一、班级卫生工作在体卫处的指导下进行。每学期各班需针对实际按学校要求制定出工作计划,做出相应安排,期末应对该班工作予以总结,以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班级卫生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必须每天落到实处的工作,每个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和班级的卫生安排,积极认真参加卫生扫除和保洁活动,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主动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美观。
三、班级要对学生不断进行健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教育。教育学生管好自己的手不乱丢废弃物,做到物有所归,做到己所不俗勿施于人;教育学生管好自己的脚不践踏花木不污损设施;教育学生管好自己的嘴不在校园中吃零食和乱吐痰。
四、班级要定期办卫生类板报、剪报或开展环境、卫生类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环境、健康、卫生等教育,让学生了解一般的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主动放弃不在摊贩处就餐和吃小零食等俗习,杜绝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和其它可能引起的影响健康的事故。
五、班级要积极倡导学生讲文明、讲卫生,树立良好的中学生风尚,让爱护环境成为学生的自然行为,让净化、美化、绿化校园的思想在学生中扎下根,告别有损校容的不文明行为,真正做到“为校园添光彩”。
六、班级卫生工作的项目和要求
(一)教室卫生:教室每天早晚两扫除,每周满分10分,最低0分。
1、教室走廊、楼梯、内外墙、窗台及天花板等干净,无灰尘污迹、蛛网。
2、地面、桌面干净,设备清洁,桌椅、书本及其它用品摆放规范整齐。
3、花盆、纸篓、痰盂等每天保持外观干净。教室阳台、消防栓等处没有脏物。
总的要求是:整齐规范,窗明几净,视觉明朗。
(二)公区卫生:公区每天早晚两扫除,每周满分10分,最低0分。
1、地面不能有泥灰淤泥、杂草、石块及其它脏物。
2、花园里每天清除掉污染物,花台要保持光洁。
3、扫除区域内有报架、展示栏、校训碑、旗台、塑像、果壳箱、阴阳沟等设施要勤除垢勤清理,保证不污染视野。
4、梯步两端、钢窗钢条间、栏杆上、瓷砖上无灰尘,用帕子擦干净。
总的要求是:美观醒目,相对一尘不染。
(三)寝室卫生:寝室每天扫除,每周满分10分,最低为0分。
1、地面干净,门窗擦净。
2、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被盖叠放整齐。
(四)卫生保洁:现阶段唯一确保校园时时干净整洁的手段,是衡量班级班风的起码标志之一,每周满分10分,最低得分0分。
1、卫生保洁不合格(低于3分)被取消当年卫生先进集体评选资格,该班生活委员同时被取消三好、优干评选资格。
2、坚持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课间操、下午第一节课前,晚自习前四次保洁,双休日必须安排全班学生十分之一以上对卫生进行较为彻底的扫除、保洁。
3、保洁时戴好执勤袖标,采取扫除、捡拾、拖洗、擦拭等方法,保证环境时时干净卫生。
4、严禁保洁时吃零食、玩闹等浪费宝贵时间,干扰正常工作的行为。
(五)健康教育:是形成良好卫生习惯的关键,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满分10分,最低0分,期末计入总分。
1、按时保质保量交健康教育有关资料到体卫处(如教案、检测成绩、晨检登记表等)。
2、定期办黑板报或剪报,或在板报、剪报上开辟“卫生角”。
3、按学校要求体检或开展疾病防治工作,形成个人健康档案。
4、积极参加公益性卫生劳动。
5、及时参加学校卫生工作会,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满分10分,最低0分,期末计入总分。
1、坚持每天两次扫除先锋街(实验幼儿园到213国道)。
2、及时清除区域内牛皮癣、白色垃圾等。
3、按时交有关资料。
七、体卫处卫生检查人员分工及检查要求
1、分工:
①聂建辉负责健康教育、师生体检、卫生防疫工作。
②陈天国负责全校环境卫生,落实检查高中部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男生1号公寓卫生工作。
③郭金霞落实检查初中部卫生、女生公寓卫生和全校卫生考核评比工作。
④温碧春落实检查运动场内外的卫生和男生2号、3号公寓卫生工作。
2、要求:
①每周星期一、星期五进行卫生大扫除;每班每天早7:40前,下午2:30前,晚6:40前扫除、保洁工作完成(初中班早8:20前),迎接检查。
②对未扫除班级,要求停课完成卫生扫除工作。一周两次以上未扫除班级停课整顿。
③对检查结果,每周通报;对个别问题及时与班主任交换,对普通问题在大会上做出要求。
八、班级卫生先进集体评比办法
1、毕业班与非毕业班单独评选。凡卫生保洁没被否定的班都有资格评选。
2、凡获得卫生先进集体班和生活委员优先评三好、优干。卫生工作在学校对班主任工作考核量化评分中分值占20分。
3、评选卫生先进集体按量化计总分,由高到低取前20%名次。
九、搞好卫生,净化校园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优美整洁的校园是我校数千师生工作、生活的需要。让我们热爱自己的家园吧,让我们把校园建设得更美好!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5篇
学习和工作中,很多人因为写作经历不多,借鉴范文,起了引导和提升的作用。重要的是将经典范文的框架举一反三为自己所用,那些值得借鉴的范文是什么样的呢?经过实用文书网精心整理,推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
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重要条件。为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车间、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维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各场所环境保护要求:
(一)车间卫生环境保护
1、保持场地清洁,做到每天清扫。
2、各类操作设备加工前做好润滑、预热工作,下班前清洁擦拭,做到设备表面无灰尘,及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3、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淤泥。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点,废皂化液倒入过滤桶内过滤后回用,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定期交运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5、浸漆在浸漆间内进行,浸漆时产生的废气须经活性碳处理器过滤后高空排放,处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规定定期更换。
6、车削、磨削时应防止铁屑、铝屑、铜屑等四处飞溅,应安装防护罩,废屑应按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处。
7、对污水排放管道保持畅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油污及沉淀物。
(二) 办公室卫生环境保护
1、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2、 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清洁人员负责清洁。
(三)实验室卫生环境保护
1、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2、 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试验设备的安全卫生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指定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3、 实验室应保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4、 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保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四) 员工宿舍卫生环境保护
1、 员工宿舍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保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 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3、 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保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4、 屋内经常保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环境卫生保护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包干责任制(详见卫生包干区划分)。 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检,由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五、责任区卫生清理每日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礼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国卫生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葫芦岛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和“谁占用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各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调整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三)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经费计划,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投放与使用;
(四)城市环境卫生的依法监督与管理,指导下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卫生、环保、工商、公安、交通、民政、电信等部门和市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用心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持续公共卫生习惯。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要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不得妨碍或阻挠卫生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八条对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市区生活垃圾的清运;
(三)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维护、检修、更新和垃圾场的建立与管理;
(四)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垃圾的有偿代运及处理。
(五)负责市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管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条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居住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居民区生活垃圾的一级清运归点工作。
城市贸易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市场的主管部门或管辖单位负责,其中交易摊点的环境卫生,由经营者负责。
第十一条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垃圾箱(筒)及广告栏板等设施,应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各种设施要贴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现代化管理设备。
城市开发或改造的地域,要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可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第十二条为保证城市规划附属设施的如期完成,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公厕和垃圾站建设实行保证金管理制度。城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总体规划要求,在办理开工许可许前到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按开发建设地域应建垃圾站和公厕数量的总体造价,预交保证金。保证金计算方法按环卫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面积乘以当年工程预算定额核定,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本息。不按要求修建的开发建设单位,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用于该开发地域垃圾和公厕的修建,并由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在开发建设中按规划要求留用的指定位置组织修建。
第十三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务必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与主体工程参加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或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或移动环境卫生设施的,要报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审批,并在完工后及时予以生修或维修,并经批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厕所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的,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提请拆迁方案,经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批准,并按新建标准交足补偿费后方可拆除。
第十六条城市公厕按照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和发展规划,可采取社会融资建设的办法适当发展公厕,有计划地改造旱厕。
第十七条市区内铁路沿钱的环境卫生管理区域的职责分工,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会同铁路部门确定,其环境卫生按确定区域由铁路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门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域完成清扫(含除雪)保洁工作。本区域产生的垃圾废弃物按指定地点排放并办理排放手续,交纳排放处理费。
第十九条旅游风景区、公园、影剧院、商场、宾馆、体育场、港口码头、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102线两侧、停车场、收费存车处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场所的管理或管辖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卫生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禁止拾废人员的乱扒、乱倒行为。
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清运单位务必及时清运,并尽快实现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一条开发建设产生工程渣土的单位要在开工前到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办理排放手续,按规定交纳排放处理费,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送入排放处理场。
第二十二条运输散体、流体物料的车辆要载装适当、苫盖严密,不准沿途遗撤。各种客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准沿街扬弃废票。畜力车务必在指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牲畜配带粪兜。任何车辆轮胎不准带泥、油污物进入市区街道行驶。
市区内各种运营车辆务必持续内外清洁。
第二十三条市区内非指定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违章行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果核、纸屑、广告印刷品、烟头、餐饮废弃物等;随地便溺;乱排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在广场、街道露天场所或垃圾箱、果皮箱内焚烧废弃物;从楼内、窗口、围墙等处泼洒污水或抛掷废弃物;在墙体、楼道等公共场所或设施作户外广告实施的乱涂、乱写、乱画等。
本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构成“白色”污染的超薄型塑料物品,暂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实行回收等办法加以根治。
第二十四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和生物制品厂构成的废弃物,务必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按国家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单位暂不具备无在化处理条件的,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采取有偿服务的办法,统一密闭运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市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饲养家畜或家禽。确因教学、科研和特殊行为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务必实行圈养,不得扰民和影响环境卫生。饲养宠物的应当贴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市区内沿街各级各类单位实行门前区域环境卫生(含除雪)职责制管理,确保整洁卫生。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对包而不净、净而不洁的职责单位采代替扫服务的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委托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单位,应按下列标准交纳服务费,并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一)垃圾代运费每吨收取25元。无法核定吨位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关、团体、部队每人每月1元;
2、商场(店)、浴池、歌舞厅、影剧院每月每平方米0.01元;
3、饭店每月每桌4元;
4、旅店、宾馆、招待所每月每床1元;
5、医疗卫生单位每月每床2元;
6、校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吨位交纳代运费和排放费,不得向学生收取;
7、市场外摊点和工商部门未收取卫生管理费的露天市场、早晚市场的卫生代扫费每个摊位每日1元;
8、临街单位门前环境卫生(含除雪)代清扫费每平方米每月(除雪每次)1元。
(二)垃圾排放费:
1、生活垃圾入场排放费每吨5元;
2、建筑残土、炉渣、工业废渣排放费每吨4元;
3、建筑垃圾堆放费每吨1至2元;
4、生化垃圾处置费每公斤1元。
环境卫生排放费全部用于发展环境卫生事业和环卫设施建设。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揭发、投诉和举报的权力。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及城市监察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或限期清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应当处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依法收费或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行为,按代清扫费收取标准收取清扫费。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每次处以5至50元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行为,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立即清理现场,消除危害。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当事人限期处理或者没收擅自饲养的家畜、家禽和宠物,并可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污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社区居民区域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创“五星服务,幸福家园”,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也有遵章守法、维护和改善居民区卫生的义务。
公民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卫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所有片区、楼栋、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无污水、污物,无随地便尿,无违章种植,无饲养家禽家畜,无违章养犬。
第五条所有道路应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存垃圾;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沟渠畅通。
第六条门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及店外经营;未经批准不得临时设置销售网店;经批准临时设置销售的网店,应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收地净;饮食店有下水设施,无污水溢流。
第七条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居民区实行垃圾袋装清运措施,对用于收集垃圾和废物的容器应密封性好并定期消毒;
第八条小区内花坛、绿化带、草坪要造型优美,修剪整齐,无缺株、杂草和杂物,树木管理良好。
第九条每年的春、秋两季对社区进行除“四害”工作,统一购药,发药到位,以灭鼠、蟑螂等为重点,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第十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把“戒烟、控酒、限盐”作为社区宣传重点,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每月更换一期卫生宣传专栏内容。
第十一条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定期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对居民反响强烈的重大卫生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第三章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社区卫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十四条社区职责:
(一)具体组织并负责社区卫生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社区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社区清扫保洁队伍,落实卫生责任制、门前“五包”和门内达标制度;
(三)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区和单位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小区检查评比,开展爱卫竞赛活动;
(五)在居民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五条小区清扫保洁人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所管理地段的“一天一扫,全体保洁”制度,使小区卫生达到“四净六无”标准,即:路面净、道沿墙根净、下水口净、绿化带及树根净;无烟头纸屑及果皮壳、无痰迹、无污物积水、无暴露垃圾、无砂块砂石、无废弃堆积物;
(二)积极完成社区组织的卫生整治任务;
(三)对违反行为的人和事进行劝导、教育。
第十六条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一月一整治,一月一评比制度。
2、动员群众疏通水沟,使污水流入水道。
3、动员群众搞好室内卫生,定期清扫房屋蜘蛛网和灰尘,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4、搞好室外环境卫生整洁。设立垃圾桶,做到定期焚烧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定点填埋垃圾。
5、整治户外环境,不乱堆放,不乱涂乱画设广告,不摆摊设点,做到整齐有序。
6、定期消除路障,污垢和垃圾。
第十七条卫生收费标准及管理使用
收取的资金,由小组、社区统筹管理使用,主要用于保障设施设备建设、转运、处理,集体出资和筹资主要用于保洁,包括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及运输集中堆放点的费用。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给小区营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小区住户应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好小区的环境卫生,特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住户应讲文明、讲公德、讲卫生,自觉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
2、住户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袋装,并扎严袋口,自行投放到楼下生活垃圾筒内,严禁放置在楼道内或垃圾筒外,造成环境污染。
3、对于所产生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杂物,严禁住户或使用人从窗口、阳台向下抛洒,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小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扔纸屑、烟头和果皮等废弃物品。
5、住户或外来人员不得在楼宇外墙或楼梯间、电梯内乱写乱画、乱贴广告。
6、住户不得在公共场所(楼道、地下室、楼顶等)堆放废料及杂物。
7、住户不得在窗外吊挂有碍小区外貌的物品。
8、装修的住户应遵守装修相关规定,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倾倒到指定位置。
9、住户饲养宠物时必须按照物业中心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宠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10、住户不得随意在楼梯间、单元门前、地下室清洗油烟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造成污染的,住户必须负责清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学习、生活、娱乐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济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内(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施工区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校园良好环境的收益者,都有义务维护、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
第三条 校园环境工作的清洁,实行专业人员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学校建筑物的内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卫生的各种物品;不得在建筑设施和墙壁上乱刻、乱画、乱抹或者用脚乱蹬墙壁门窗。违者除批评教育,令其就地搞好卫生外,造成损失者,处以20一100元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池)内,环卫垃圾应集中倒在垃圾池内,烟蒂、果皮及随手废弃物放在果皮箱内,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门指定倾倒地点,并及时清运。违者令其清扫干净。
第六条 院内严禁焚烧树叶、枯草、碎纸等,造成损失者,处以5-20元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子女、各类暂住人员和其他人员),都应当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随地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扔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条 校内各施工单位,要坚持文明施工,各种机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挡;施工生产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施工中不得向校内道路上排放污水,不准随意临建厕所;施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土地,工完料净。
第九条 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应保持外部清洁。运输液体、散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散漏、遗散。
第十条 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由校园管理处统一设置、管理,人人有责维护,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损坏者,照价3-5倍赔偿。
第十一条 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宿舍区禁止养鸡、鸭、鹅、兔等家禽。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教务部门和学院办公室批准。
第十二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此规定爱卫会会同保卫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设立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按学校新下发的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制度范本] 厂区车间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可能会涉及到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你的认知中实用文书也是这样的吗?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制度范本] 厂区车间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3.1.10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1.11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3.1.12产品包装(塑料包装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车间应做到:
A、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B、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C、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D、照明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E、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G、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H、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3.2人员卫生管理的要求
3.2.1未经允许,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车间。
3.2.2进入车间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范文模板: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实用文书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书信,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范文模板: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