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报告(集合11篇)
发表时间:2026-01-26(1)监督检查报告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2)监督检查报告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遂府法发〔XX〕9号)精神,现将我局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对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承接情况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调整非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第二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遂府法发〔XX〕10号)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与省环保厅下达的地、市(州)行政审批项目一致。
二、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特别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情况
(3)监督检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全镇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11月上旬,由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带队,汇同分管宣传工作和分管文化工作领导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全镇各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强调要切实履行好镇党委年初提出的六个工作要求:
一是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是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认真学习贯彻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切实履行思想引领之责;
三是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是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切实履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之责;
五是要坚守主战场,大力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步伐,坚持依法管网治网,切实履行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之责;
六是要建强主力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突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请各村对照要求抓好落实。
(4)监督检查报告
年月日被检查单位:税征表5-1经济性质:金额:列至角分税种及税目所属时期申报计税金额查补(退)计税金额检查核实合计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已入库税额未缴及税额应补(退)税额审定补税额缴款书号码合计被检查单位意见年月日检查单位意见年月日主管业务部门意见年月日分、县局领导批示年月日检查人员:发票购买(自印)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表()税检字第号报告日期年月日税征表5-13用票单位(人)名称经济性质检查所属时期年月至年月购买(自印)情况使用情况检查主要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分(县)税务局意见时间发票种类本数共计份数使用起止日期已用本数应结存本数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意见违章情况造成税款损失(元)项目份数项目份数税种税额私印涂改私售白条丢失私自销毁转借代开大头小尾拆本其他伪造合计合计检查人年月日用票单位(人)意见年月日个体工商户纳税核实报告表所属时期:一九年月至月税征表5-11金额:列至角分纳税人姓名营业地点从业人数行业主名称居住地址所属税务小组业核定月份销售收入(益)额自报核加合计税率%税应纳已纳应补负税比%应补平抑基金应补教育费附加应补城建税额所得税应纳已纳应补应补税额合计合计核加主要依据专管员意见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意见年月日分(县)局意见年月日注:本表适用于核实征收户,凡核实征收户必须每季核实一次,于季终了后15日内核实完毕。市税收大检查专业检查报告表(代通知)预算级次:经济性质:大中、小企业类型:检查所属时期:年月至年月金额单位:至角分纳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开户银行帐号税种(能交基金)税款所属时期申报计税收入(益)额检查增(减)计税收入(益)额检查核定计税收入(益)额应补(退)税额按规定减免税额欠交税额已纳税额应纳税额税率%开票日期入库限期缴款书号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集体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奖金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地方各税其他各税小计国营企业所得税及调节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其他基金及附加滞纳金和罚款合计国营企业漏交所得税计税利润元。其中:少计漏计、截留销售匿报利润元,乱挤成本费用元,其他元。检查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纳税单位意见税务检查所(科主管业务科(股)分(县)局领导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盖章)(盖章)征收单位:检查人员:年月日
(5)监督检查报告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 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 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 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6)监督检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家庭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定政办函[20XX]15号文件精神,对街道范围内家庭旅馆开展消防专项整治:
5月8日,街道安委会召开了家庭旅馆消防专项整治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制订了实施意见,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同时明确整治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为街道家庭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街道安委会对家庭旅馆整治工作,坚持以“突出重点区域、兼顾其他”的工作原则,公安协同配合。
6月份会同城东派出所对全街道辖区的家庭旅馆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了《区家庭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从中掌握了街道范围内家庭旅馆的分布、存在形式、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及整治重点等情况,根据排查,我街道辖区共有5家家庭旅馆列入整治范围,并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为:
1、楼梯不符合要求;
2、厨房未与其它部位做防火分隔;
3、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
4、部分走道顶部雪花板装修,耐火等级不足,隔层为木质;
5、楼顶楼设置储藏室;
6、安全出口小于0.9米(0.78);
7、电线乱搭及未穿管保护。
8、隔墙石膏板、开窗和部分房间设置防盗窗。
9、柴油锅炉二楼设置。
10、楼梯平台(2-3)设置厨房。
同时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了专门档案台帐。
街道、社区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7)监督检查报告
第一条 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市场准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工商局负责全系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
工商所在辖区内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各项监督检查任务的落实。
第三条 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第四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行部门负责制,一个监管环节或事项由一个职能部门负责:
(一)登记注册部门负责把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准入关,加强其登记管理工作;
(二)企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取缔无照(证)经营和查处超照(证)经营食品行为;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负责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查处食品质量违法案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市场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粮食、猪肉等特种商品的监督检查;
(五)公平交易部门负责查处食品不正当竞争;
(六)商标、广告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商标及广告违法工作;
(七)经济检查大(中)队作为综合执法和快速反应力量,负责配合各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八)其它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行为的监管。
第五条 各工商分局要建立以工商所为主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第六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
(一)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
(二)消费者、有关组织投诉、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
(三)突发事件涉及的食品;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监督检查的其他食品。
第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1、证照是否齐全;
2、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
3、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检查所经销的食品:
1、是否有批次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
2、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3、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三)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包装食品的包装标识:
1、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
2、包装食品是否有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是否有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是否有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安全食用日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
5、食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经营者自制、分装食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裸装食品是否在货架显著位置对其无法用标识体现的内容进行明示。
(五)检查商标广告:
1、商标是否假冒侵权;
2、是否冒充注册商标;
3、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内容。
(六)检查《重点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1、进货时是否索证索票并分类建档;
2、是否有进货检验和自身抽查记录;
3、票证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4、是否建立了进货台帐;
5、是否设立了商品质量联络员。
(七)检查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的责任:
1、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义务;
2、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第八条 工商所要加强经济户口的监管,对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和经济户口卡片,对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食品经营情况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逐一记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九条 工商所要实行区域动态巡查,采取“网格化责任制监管”的监督检查模式,将辖区划分成若干“网格”,每一“网格”为一责任区,每一责任区设两名以上干部为责任人,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
第十条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各分局、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出现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在相关环节或事项上因监督指导不力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各分局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报市局备案。
食品监督检查制度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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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监督检查报告
xx街道xx社区位于中心城区西北部,辖区南起xx路,北至张衡路,东至人民路(含东华居民小组),辖区面积0.9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000余人,流动人口20xx余人。社区党组织实行“大党委制”,下辖5个党总支,共有自管党员52人。有市人大、市政协等9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有1个居民小组,4个商住小区。
狂年以来,xx社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区委、街道党工委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动员,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
在政府、街道党工委召开“四督四查”机制动员会后,我社区党支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四督四查”工作作为全社区整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谋划、集思广益。成立了党风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和“四督四查”工作办公室,由社区监委会主任任本社区党风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监委会委员为成员,并对办公室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和高标准打造,进行装修,并配套了办公电脑,桌椅,空调,按照要求完善了档卡资料。
二、营造氛围,加强宣传
xx社区利用四项机制建设之机,在打造廉政文化阵地,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刷写标语60条,制作宣传栏30个,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次,利用省径党员远程教育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廉政远程教育活动7次,党员参加200余人次,初步打造了崇廉、尚廉文化氛围,达到以教育强化监督的目的,为基层党风政风创造好的环境。又统一制作“四督四查”工作宣传版面、宣传漫画、大型横幅,为“四督四查”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狠抓落实,加强监督
一是重视学习。通过社区两委会议及农村党员每月活动日,传达相关文件,学习《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促进社区两委干部和党员廉政勤政。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讲廉政党课1次。组织社区、组干部和党员在活动室集体观看电影《焦裕禄》。学习先进党支部书记事迹,通过全国劳动模范、龙泉村支部书记梁修昌勤廉工作纪实,号召大家为民务实清廉、忠诚担当。
二是明确责任。在“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中,明确社区支部书记对本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规范依法廉洁履职行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签订廉洁党员干部承诺书,来明确、强化责任,抓好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监督。充分发挥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社区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工作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切实维护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权利,做到三资管理规范,监督有力,切实维护了社区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对照党务、政务公开目录,明确程序,纪律、时限,对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进行规范,依托居务公开栏、阳关农廉网、惠民政策明白卡等形式,对社区的党务、居务进行公示公开,财务在公开栏定期公开,强化对“三资”的监管,重大资金支出、专项资金内容随时公开,涉及“四议两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使群众能够了解并监督对社区重大项目、资金收支运行情况,既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又还了社区干部一个清白,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四是做好服务。xx社区在开展“四督四查”工作的同时,结合开展好“三亮三评”,高标准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着力解决服务群众问题,做好服务承诺,完善便民服务制度,让群众参与对服务满意度的评价,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人管,遇到困难有人帮,群众来党群服务中心办事都感到很满意。
通过推行“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xx社区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作风明显好转,工作纪律明显加强,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明显趋向密切。
(9)监督检查报告
根据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产业情况
**集团公司是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涉及粮油食品、绿色产业、人文事业、国土空间服务等四大产业。其中:
**集团是粮油食品产业板块的承载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集团公司于2015年接收了原省粮食局移交的**集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粮食购销业务、仓储设备设施建设、储粮安全等政策性储备业务及政策仍接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近年来,**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粮油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国有独资粮食流通企业,现有*个粮食收储企业、*个粮食收储库点、**座仓库、**万吨稻谷仓容、**万吨稻谷处理能力。截止2020年底,**集团资产总额**亿元,净资产**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亿元,利润总额**亿元。
(二)涉*学习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XXX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XXX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贯彻落实,确保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2019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XXX关于农业和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38次,党委会前置研究听取有关粮食问题汇报5次。自接到省委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通知以来,公司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XXX关于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及全省*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协调保障工作组和专项巡视整治工作组,做到边学习、边检视、边反思、边整改。
(三)涉*监管情况
**集团公司围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了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一是落实监事会监督。支持配合监事会对**集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监事会对**集团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和关注的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强化审计监督。2016年以来,组织对**集团开展了涉及项目建设、内控制度、财务会计、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集团下发了提示函、警示函和整改通知书。三是用好考核监督。每年组织对**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政治素质及经营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监督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照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对照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任务要求,我们在监督**集团执行国家*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全面系统学习粮食政策不够。*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XXX高度重视*食安全问题,对*食安全主动权、粮食储备调节、种子种业等重要问题都作过深刻阐释,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集团公司党委将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XXX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但通过认真查摆、深入检视,我们在全面系统学习XXX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缺乏深入的学习领悟,特别是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集团工作、督促**集团学习粮食购销承储政策和组织学习研讨不够。如*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根据省级储备粮收储、购销、轮换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储备粮的收储、购销、轮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7年省审计厅对**集团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集团**粮食储备库2016年7月轮出晚籼稻**吨,2017年1月才轮入晚籼稻**吨,轮空期超过*个月;**公司2016年底县储粮库存**吨,历年累计**吨县储粮稻谷未轮入。
(二)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不够。粮食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片面认为**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储、购销、轮换政策主要是由粮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对**集团的监管平时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做的比较多,关注**集团扭亏脱困监管的多些,对**集团执行粮食政策专项监督少、常态化检查少,督促落实抓整改不够有力,导致基层粮食企业有时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有偏差。一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够。201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粮收购中,**购销公司*分公司2仓、8仓共XX吨稻谷,经检查发现存在先收后转违规行为。二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存储政策不够。如《*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遵守对省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转账记载,保证省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泰和购销公司检查时,发现2017年至2019年使用非省储粮承储库点——*分公司上田2号仓收储省储粮,2019年未按计划将轮出的省储粮及时轮入,没有落实将定点仓容优先用于存储省储粮的要求。三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销售政策不够。2016年**购销公司为完成**集团下达的营业收入任务,虚列客户虚构稻谷销售*吨,营业收入*万元。
(三)指导监督**集团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不够。通过自查,公司对中央兴农、惠农、强农政策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研究不够;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方面的主动性还不够,在促进**集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江西粮食主产区优势,从集团层面推动**集团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措施还不够;对**集团资源整合、产业并购等改革力度不够。导致**集团市场竞争力不够强,品牌影响力不够大,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产能释放不够充分。如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条例》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为落实好国家粮食流通条例,**集团公司每月调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每半年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物资盘点,定期对**集团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对调度、检查、盘点等发现的问题下发警示提示函,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企业运行效率效益有待提高”。2020年**集团大米产量为13。95万吨,占产能20万吨的67。95%;营销依赖传统模式,2020年大米终端渠道销量占比*%;大米毛利率与同业优秀(先进)企业销售毛利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成本控制和产品品牌价格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集团资产负债率仍超过*%。虽然**年开始扭转十几年亏损的局面,基本持平,但盈利的基础很不牢固,更谈不上高质量发展,员工人均收入也较低。
(四)指导监督**集团项目投资力度不够。**集团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对系统内企业的投资项目及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每年还组织企业投资及采购招标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就投资及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以及各环节业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解读。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投资金额的决策不够严谨。2018年6月,**集团**购销退城进郊**粮库新建项目推进会研究确定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2018年10月,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并确定了联合体中标单位,联合体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后,**集团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设计施工图编制了预算,预算金额**万元与投资估算金额有较大差异。二是对中标通知书审核不够严格。**购销退城进郊桐坪粮库工程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进行招标,并未设置招标控制价,但又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了招标控制价。
(五)指导监督**集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XXX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个别事项决策流程不够到位”。2018年**集团**公司收购**公司*%股权等决策事项,均仅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策,未按规定经过董事会审议及党委会前置研讨。违反了《**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未把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六)指导监督**集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集团公司始终将落实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了落实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等专项检查。每年组织召开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与**集团党委等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但在日常党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集团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二级以下子企业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明显,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执行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2021年3月21日,公司纪委对**集团开展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超标准报销工会活动费用,工会组织秋游活动列支经费达人均500元,超过了《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标准。三是监督执纪力度和方法不够。开展谈心谈话、“蹲点式”等调研上有所欠缺,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开展明察暗访不够深入,特别是到**集团*市以外企业和分公司明察暗访少,压力传导还不够直接。
(七)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政策考核力度不够。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和责任。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几年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逐步完备、导向愈发鲜明、措施日趋精准、运转更加顺畅。**集团作为我省重要的国有粮食企业之一,我们通过考核强化导向引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够,推动各级层层传导、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推动的工作格局还不够。如**集团公司对**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党建、经营业绩、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共性指标为主,特别是突出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的考核,未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及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等单列指标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足。
(八)对**集团持续跟踪问效落实整改不够。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是检验巡视整改、审计监督等成果的重要标准。除巡视和审计等之外,**集团公司先后分别组织了对**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了基础会计、风险控制、审计监督等检查,揭示了**集团及下属个别企业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责任追究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下发了提示函和揭示问题整改清单。但对照整改要求,仍有问题整改不尽人意,抓整改的力度还有较大欠缺。如2018年**集团公司风控内审部就资金管理下发了风险提示函,要求**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公款私存,防范资金风险。但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购销公司检查时,仍发现公私款混存、用沉淀公款购买理财的现象。
三、改进的思路和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这次专项巡视监督检查为契机,找准贯彻落实XXX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偏差”,找准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的“政策偏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XXX关于巡视、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把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见底清零”“决不贰过”。
(二)进一步聚焦问题短板,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各类问题,深刻分析根源,能够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彻底解决的,加大攻坚力度,持续跟踪督办,力争早日实现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与深化**集团改革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重点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器”,推动粮食流通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10)监督检查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 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11)监督检查报告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 不断强化自我监督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十八届党中央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的鲜明特色。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纪检机关也不能例外。中央纪委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全社会昭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有制度笼子的,纪检干部是有着严格纪律约束的。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监督、执纪、问责浑然一体、相互促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监督执纪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要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严和实的要求,为强化自我约束提供制度保障,更加严肃有效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正人先正己。只有执纪做到严格规范,才能保证监督严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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