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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报告(集合十九篇)

发表时间:2025-07-10

▷ 事故处理报告 ◁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在施工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以下规定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本企业的负责人报告,同时将事故上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报告时限1小时。

2)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项目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发生后应当根据权限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故发生后,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 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死亡。

4、重大事故:

1) 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 二级重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3) 三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4) 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三、 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1)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当地安全监督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

2)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经上报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委托后,由公司组织事故的调查组,负责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当地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3)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2、对重大事故处理

1) 发生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3天整顿,同时对全部在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2) 在本年度内发生第二起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3天整顿,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1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3) 在本年度发生三起四级重大事故,工地停产整顿1周,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3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4) 发生三级重大事故,全部在施工地停产1周整顿,经市建委或其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5) 发生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全部在施工程均立即停产,进行全面整顿,经政府主管部门对其整顿结果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自发生事故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承包工程。

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 发生重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并按国家、天津市等颁布的规定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对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按其应承担的责任,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行政处分,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3) 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事故后,隐瞒不报、漏报、拖延报告期限、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或有其它严重违反有关法规的行为,经查实后,立即全面停产整顿,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并停止6个月承包工程的资格。其主要责任人必须给予行政处分。

四、 事故调查

1、轻、重伤事故的调查:轻伤、重伤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由主管生产副经理张溪波为组长、公司工程部、事故发生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公司工会成员为组员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后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总经理。

2、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并配合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展开调查。

五、相关部门的电话:

怀柔区安全监督区:69628662

怀柔区雁栖派出所:

怀柔区雁栖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科:61667108

怀柔区住建委:69644628

怀柔区消防支队:69641122(119)

中冶天工玛氏食品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2年10月12日

▷ 事故处理报告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施工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有针对性的、详细的施工安全设计文件,以及指导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活动,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进行,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人员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互相沟通。施工安全技术由项目主管安全技术的负责人编制,并报各机构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实施。对特殊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的措施编制,各项目部,各施工单位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特别对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编制单项的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水下钻孔桩、挖孔桩,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

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不同的工程、不同的施工方法和不同的施工人员、不同的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等,编制不同的施工措施。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施工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改,修订后上报审批。

5、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⑴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方法,以及工艺要求、挑梁、吊架、吊篮等的设计计算,安全技术措施。

⑵垂直运输设施:自制龙门架的设计计算,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基础,安装拆除,拉接要求,施工步骤以及地垅支撑安全技术措施。

⑶电力保护:尤其是高压线路防护的技术措施,低压线路的架设方案,施工照明的安全技术措施。

⑷基坑防护: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挖土方的深度和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同时确定设边坡的坡度或采用固壁支撑时,要确定是采用连续支撑,还是不连续支撑,以防止土方塌方。

⑸大型临时操作平台、梁板、现浇板支撑的设计及计算、搭设及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⑹环境防护: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建筑物,居民和行人的安全防护。

⑺冬季防冻、防滑,夏季防暑、防雨、防雷击的安全技术措施。

⑻临边、“四口”防护以及交叉作业的隔离安全措施。

⑼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有害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 事故处理报告 ◁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事故处理报告 ◁

1.安全质量事故报告

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站汇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向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进行汇报。

2.安全质量事故划分

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安全质量事故处理

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监理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报告;

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

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参与研究事故处理方案;

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6)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与责任单位互相串通,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 事故处理报告 ◁

1、工程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工作质量责任事故处理:

(1)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提供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原始记录丢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2)由于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要求或由于检测方法错误,造成数据差错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的;

(3)在监督、检测过程中由于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

(4)在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

(5)在监督、检测工作过程中因疏漏部分结构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或缺陷,造成受监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

2、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有责任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以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3、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事故责任人如实填写事故报告,科室负责人核查后,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根据事故的性质召集有关方面的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确定性质作出适当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站长。

4、对确认的责任事故,应追究责任,并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和影响的大小,按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经济和行政处罚。

▷ 事故处理报告 ◁

1目的

为明确突发粉尘事故性排放的应急处理程序,使之规范、快速、高效,尽可能减少粉尘排放事故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司生产的损失。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收尘装置故障或生产设备事故造成的粉尘严重超标排放事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提供本预案所需人、财、物等各种资源;

3.2生产副总负责组织收尘装置/设备故障的抢修工作及事故原因的分析处理;负责生产的协调。

3.3各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力、物力及时支援和配合。

4应急程序和要求

4.1收尘装置故障的预防措施

4.1.1成立应急小组应急小组负责组织粉尘事故性排放事件的设备故障的抢修、事故原因分析、现场清理等。应急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或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事故发生所在工段长、机电维修骨干、生产部有关人员、洒水车驾驶员组成。当应急小组组长出差在外时,由副组长代替行使职权。

4.1.2车间安排巡检人员检查现场设备运行状态,同时定期观察收尘器排气筒是否冒灰。

4.1.3窑、磨岗位操作人员通过监视仪器随时掌握收尘装置运行情况,发现控制参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1.4各生产工段做好对本工段除尘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除尘设施的运行效率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粉(烟)尘排放控制指标。除尘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的主要内容有:a)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内部装置是否完好,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或修理。b)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振打装置、锁风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灵活可靠,风管灰斗是否破损堵塞,如有故障缺陷、发生堵塞等应及时排除。c)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电气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如有故障缺陷应及时整改处理。d)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风机等运转设备是否运行平稳,润滑是否良好,必要时应检查处理、清洗换油。

4.1.5生产部指导车间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和维修收尘设备,建立收尘设备备品配件清单,及时有效地组织提供收尘系统设备维修所需的`备品件。4.3粉尘事故性排放的应急处理4.3.1当巡检人员发现收尘器排气筒/烟囱有明显粉尘排放或窑尾密封圈严重冒灰现象,应立即通知操作员,操作员及时分析确定原因并作操作调整。如在10分钟内收尘器未能恢复正常运行,则应报值班调度长和生产部长。如车间在10分钟内未能处理解决设备故障,使收尘设备正常工作,值班调度室则下达停窑(磨)抢修指令,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应急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当因收尘回灰输送系统严重故障,需要停收尘装置来检修时,则应同时停生产主机。

4.3.2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及时联络通知应急小组有关成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的分析处理、设备的抢修、现场的清理,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生产部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协调产、供、销平衡。

4.3.3如事故性排放出现在晚间,而值班操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已造成厂区及周边社区粉尘污染,应急小组组长应及时组织洒水车清洗被污染的地面和树木埴物,同时报告总经理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安保部负责就发生的情况与周边居民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处理居民投诉。

4.5重大环境事故抢修清理结束后,公司副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就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在专题会议上进行沟通,形成会议纪要。

4.6事后生产部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如有不适宜则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修改。

5应急小组成员及通讯录

▷ 事故处理报告 ◁

护理工作范围、环节多,操作具体,可能发生差错的机会也较多。护理差错是事故的苗头,为做好护理差错的预防工作,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1.事故的定义

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2.事故等级分类:

(1)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2)二级事故:造成病人残废、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3)三级事故:造成组织器官损伤并产生功能障碍,或因护理措施不当使病情加剧或一度恶化而延长治疗日期,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者。

3.责任事故范围: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致失去抢救机会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2)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等造成不良后果者。

(3)由于不负责任,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跌伤以及三度褥疮者。

(4)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对疑难问题不会正确处理,但又不请示汇报,只凭主观判断,盲目蛮干,造成不良后果者。

(6)因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供应使用过的器械和敷料,或不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感染者。

(7)在助产工作中,由于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或违反助产原则和操作规程,造成产妇、婴儿死亡或会阴三度撕裂伤者。

(8)手术中不严格执行清点制度,而将纱布、器械等物遗留体内,造成不良后果者。

(9)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

凡在医疗工作中,尽最大努力,却因业务技术水平所限,发生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原则性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二、差错

1.定义

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枝大叶,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延长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增加病人痛苦,浪费国家财产,但无严重不良后果者,为严重差错,无不良后果者为一般差错。

2.一般差错:

(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漏服、多服药,给药时间延迟或提前给药超过2小时。

(3)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治疗者。

(4)误服、漏服、误发、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治疗时间者。

(5)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皮肤划破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6)由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齐,以致延误手术时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3.严重差错:

(1)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了过敏试验未及时观察结果又不再重做者;未做青霉素皮试而注射青霉素但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2)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而发生2度灼伤或2度褥疮,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3)抢救病人或对患有心功能不全、严重脱水、各类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副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4)因查对不仔细,误将带有霉菌药物注入静脉,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护理昏迷、躁动病人或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所致的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而无功能障碍者。

(6)凡精神病患者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7)分娩时婴儿牌挂错或出院时婴儿调错,但被纠正者;或婴儿性别写错引起意见,或产下畸形婴儿在24小时内未发现者。

(8)手术室不按规定清点手术器械、纱布等物品,将纱布、器械、棉片等遗留在创口或被检查器官中,经及时治疗和纠正后无严重后果者。

(9)因责任心不强,丢失标本而贻误诊断,增加病员痛苦和经济负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建立事故、差错、缺点登记报告制度:

(1)各护理单位(病房、门诊、手术室)均应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对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当事人须详细记录。

(2)一般差错每月由护士长在月报上详细填报,严重差错事故应及时上报护理部,并由护理部向主管院长汇报。

(3)对发生的差错事故要及时组织讨论,总结教训,并提出处理意见。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以减轻病人痛苦和挽回损失。

(5)发生事故或严重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检验报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被领导或他人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护理部每月总结分析全院护理差错,定期在护士长会议上公布。

(8)对无差错单位给予奖励。对严重差错事故及时讨论,以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三、护理差错的预防措施

1.加强责任心,培养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

(1)要对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教育,使之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把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对病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上。

(2)护理管理人员要注重调查研究,了解护理人员的思想,有的放矢地进行帮助和教育,把预防差错的思想工作落到实处。

2.抓好专业训练,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掌握严密的科学工作方法。

(1)认真抓好护理人员的专业训练,使他们熟练掌握各项护理业务技术,也是保证护理安全的条件。

(2)要加强基本功的训练,严格贯彻护理技术常规和规程,特别是在医学科学高速发展,新技术、新业务不断应用的情况下,全体护理人员都面临需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状况。

3.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操作程序化。

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护理工作常规和规程,是防止差错发生的重要措施,护理管理人员要进行督促检查,使护理人员自觉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保证医疗护理安全。

4.抓好易发生差错的关键环节,以预防为主。

(1)护理管理人员要抓容易产生差错的关键环节,以争取工作的主动,防患于未然。

(2)护士长要根据实际情况,摸清规律,及时提醒或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差错发生。特别要抓住关键环节,如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护理常规、规程的执行,使预防差错发生成为管理的重要内容。

5.加强领导,医院领导必须把预防差错事故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深入实际,切实把关,开展评比活动并将此作为考评晋升内容。

四、正确处理差错事故

处理上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

1.调查研究、总结教训,做出正确判定,不要掩饰,更不要隐瞒,要分清责任,也要找出工作上的原因。

2.针对差错事故发生情况,要积极争取必要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3.建立差错登记汇报制度,详细记录差错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便于讨论分析总结。

4.护理事故的处理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 事故处理报告 ◁

甲方: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

乙方:厦门市莆X建工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刘X明

丙方:杨XX(受伤人)身份证号码:5129267010194932002年7月27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伤者杨XX在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准备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杨XX左手大拇指,杨XX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将此事处理如下:

1,三方在公平,合理,合法,自愿,人道主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2,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赔偿费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甲,乙,丙三方从签定协议起,丙方关于身体健康等一切问题与甲,乙方无关.

4,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5,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无任何关系.

6,甲暂代乙方支付给丙方的费用按厦门市莆X建工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与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签定的安全生产与治安管理经济责任合同的相关条款及本起事故的事故报告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7,本协议一式五份,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厦门市莆X建工有限公司,厦门市莆X建工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刘X明,丙方各执一份,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质安部一份.

甲方: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厦门市莆X建工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签字:

签字时间: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丙方:厦门市莆X建工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杨XX签字(手印)

签字时间: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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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三起安全事故,我深切体会到:安全就是煤矿的“天”,“天”塌下来就没有煤矿的安全发展,就没有矿区的安全稳定。

首先三起事故的处理处罚面特别的广,处罚单位人数众多,处罚力度在不断加大。从这几方面就可以看出国家全民都在关注着安全问题。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破坏了整体安全环境,同时也打乱了矿井的正常工作秩序,给矿干部、职工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也给死者家庭带来顷刻间的破碎,事故造成了不可想象、不可挽回的后果。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深知责任重大。

二是在职工培训工作中,一定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全体职工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工人“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做到干一辈子煤矿、谨慎一辈子,时刻如履薄冰、时刻如临深渊。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总之,我们不让矿工兄弟的血白流,我们煤矿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我们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培训工作精细求细。

三是要提高我们每名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在科室管理中要让每一位职工都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我们的.各类管理人员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要想不被安全否定,我们的管理就要有高度,特别是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全员持证上岗,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

四是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小题大做。排查在培训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隐患,排查中重要的是要细致,一定要有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心,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解决“不得病”的问题。

▷ 事故处理报告 ◁

1、20xx年7月18日下午15时,世纪城G区1#楼南侧面发生一起高处落物伤人事故。目前伤者情况未定,头部缝了5针,消炎治疗,待出院。

2、伤者杨xx系地库钢筋绑扎施工人员,在车库与主楼通道位置绑扎钢筋。

3、伤者杨xx垂直上方为装修单位职工在1#楼5层清理垃圾(张玉春、杜迎春;未经过安全培训教育、考核)9层剔凿、清理砼块、垃圾(于前兵未经过安全培训、考核,而且有身体残障)(附照片)。车库与主楼通道位置有大量的砼块和半截空心砖和小砖。(附照片)

4、项目安全部1#楼主管安全员:单恒龙在13点40分左右就打电话通知1#楼装修职工不要从楼上扔砼块和垃圾,也就是未发生事故的时候。包括在7月9日和7月11日下发给1#楼装修单位的工作联系单中均提到:“严禁从楼内乱扔杂土、垃圾”。包括项目安全部组织206月20日中午13点的职工进场会议中也有提到。

二、处理程序:

1、考虑到本次事故涉及到两家主体施工单位,故由项目安全部负责协调处理,处理按照法律、法规,现场实际情况及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做到公平、公正。

2、四不放过原则:⑴、现场隐患未排除的不放过;当即已经没有职工从楼内乱扔垃圾。⑵、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根据项目安全部现场取证及了解情况, 初步认定为1#楼装修单位职工高处乱扔垃圾所致(事故经过内容与照片做解释)。⑶、责任人及群众未接受教育的不放过:当即项目安全员卢峰、单恒龙就对1#楼清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施工队长陈正权。⑷、责任人(单位)未接受处罚的不放过:根据1#楼装修队事故处理配合态度及事故影响情况待定。

一、1#楼装修施工队:

1、未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设立专职安全员,故无人履行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管理。导致事故发生,1#楼装修队负管理责任。

2、楼层清理人员:张玉春、杜迎春、于前兵在进场作业前,1#楼装修队均未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和考核,无任何安全资料,作业前未见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书面纪录资料。新职工进场也未及时通知项目部。现场施工人员已达到30人左右,而上交职工的安全资料只有16份。属于严重管理失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1#楼装修队负主要责任。尤其是职工于前兵患有严重身体残障,必须立即清出本施工现场。

3、职工违章作业将垃圾从高空扔至楼下,导致事故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

二、G区地库施工队:

1、钢筋绑扎作业人员杨xx接受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但是在楼层临边作业时上方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违反项目安全部年7月4日下发的《钢筋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第五款规定要求:“所有作业人员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周围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节选)伤者杨xx负次要责任。

2、考虑到伤者系直接事故受害者,故给于批评、教育处理。

四、处理决定意见:

1、由责任单位1#楼装修队支付伤者杨xx医药、诊疗费元。 2、1#楼装修队必须对所有进场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和考核,再次重申未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安排残障进入本施工现场参加施工作业。

3、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4、如若1#楼装修队或地库结构施工队对本处理意见书有疑义可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申诉。

5、逾期未申诉或者未提出疑义并拒绝按本意见书执行的,项目安全部将报请公司领导强制执行,从1#楼装修队工程款中扣除对应事故处理费用并按事故处理原则进行经济处罚。

▷ 事故处理报告 ◁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职工伤亡事故是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职工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 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伤亡事故;与企业的生产、工伤有关,在生产区域内(生产现场、生活区域)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企业发生各种伤害或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第二条 职工伤亡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轻伤事故:因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2、重伤事故:根据劳动部制定的《重伤事故范围》所列的各种重伤伤亡事故。

3、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

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第三条 伤亡事故报告程序

企业发生职工因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最先发现人或施工负责人必须按下列程序立即报告:

1、轻伤事故:项目经理必须会同安全员调查事故原因,拟订改进措施,填写“事故登记表”,在4小时内报项目部,项目部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2、重伤或重伤以上事故:负伤人员或者当事人应立即逐级上报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经过、发生原因)用电话或者其他快速方法报总经理、生产副经理和工程部,填写《伤亡事故报告书》,24小时内报当地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企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第五条 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

1、单位发生员工重伤以上事故,项目部经理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或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负责人应组织现场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出标志说明数据,给出现场示意图。

2、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后,公司各级负责人、部门和现场职工必须积极配合调查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测绘、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生产、设备工艺的资料和医疗对伤亡者诊断情况的资料。

3、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

* 轻伤事故现场的清理,由项目部经理批准。

* 重伤事故、重大事故现场的清理,由公司所在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批准或施工现场所在地安全生产监察部门。

* 特大伤亡事故现场的处理,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批准。

* 伤亡事故的调查:对于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4、调查小组对伤亡事故必须从思想、生产、设备、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勘察,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5、事故立案管理:发生重伤或死亡的重事故必须进行立案,其内容包括:对现场进行勘察,绘制勘察图,拍摄照片,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注明与会人员的职务或与事故的关系,事故处理结果,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等。

第六条 单位和因工伤亡事故后,对有关人员或公司负责人对工伤事故隐瞒、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及故意破坏现场、伪造证据等阻碍调查小组工作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 出现死亡事故,公司行政领导及劳动部门、工会应协助做好家属安抚和事故赔偿工作。

▷ 事故处理报告 ◁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 事故处理报告 ◁

一、校内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伤害事故的预防办法:

1 、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 、加强对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场地、房屋硬件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按年级和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和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分别与各层面签约,做到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三、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1 、一旦发生意外学生伤害事故后,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进行救护,需送医院的立即指派人员送专科医院或大医院进行救治。

2 、在救护的过程中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3 、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 (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 ),调查人员应 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4 、如属重大伤害事故,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开展工作。

▷ 事故处理报告 ◁

为预防学生午休静校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护午休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的预防:

1.设立午休静校值班教师,确保学生午休秩序和行为规范。

2.班主任加强对午休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严禁携带任何火种。

3.建立、健全午休静校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并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随机抽查。

4.加强对托管室房屋、设备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配齐有效灭火器材、紧急疏散指示牌。

6.寝室内严禁使用小电器。

二、事故的处理:

1.发生一般伤害事故,发现者及时向静校值班教师报告,教师视伤情轻重,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或立即拨打120,将受伤学生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救治,

2.通知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3.发生托管室火灾事故,值班教师立即切断电源,并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午休学生。

4.如发生恶性盗劫、抢劫及劫持人质案件,按学校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处理相关工作。

5.学校视情况向上级教体局报告。

▷ 事故处理报告 ◁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对医疗事故处理步骤的介绍,大家清楚了吗?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若发生了医疗事故的纠纷,病员或其家属都可在一年之内尽快提事故鉴定。希望以上所说的能帮助到大家,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到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 事故处理报告 ◁

一、 目的

施工现场人员多,饮食卫生关系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将受到威胁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确保项目部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作业人员及相关方生命风险,特制定项目部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二、 应急组织机构

A、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及协调工作。

组长:王治滨

副组长:卢宏

组员:莫誉、钟天林、邓焕昌、吴汉渊、梁钰羚、文艳平、门卫及各班组长。

B、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 职责

项目经理:分析紧急状况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制定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以最快捷的方法向分公司质量安全科报告,决定应急撤离,以及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

总工长:负责现场指挥与协调,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向应急救援组长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负责组织现场抢救伤员或物资,及时通知当事人的家属,派人做好接待,善后处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员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有必要的情况下组建现场消防队。

安全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及时写好书面报告向分公司质量安全科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对事故进行经验型的总结。

项目工程师:协调、组织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和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救援组长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施工员:负责联络调查,受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命令,立即通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

质检员:负责现场自查自纠,清楚隐患,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值勤人员、队组长:联系目击者或旁证提供现场第一资料,稳定其余工人思想、情绪,配合其他人员开展救援工作,确保发生事故后的恢复正常的安全施工生产。

四、 油品、化学品基本情况分析

1、液化气体及压缩气体:①液化石油气、乙炔,特性是易燃易爆,危险性是燃烧、爆炸、吸入有毒。②氮气、氩气,特性是惰性气体,危害是高压易爆。

2、易燃液体:①汽油、柴油、煤油、机油、润滑油、防锈油,特性是易燃液体,危害性是燃烧、污染水体、大气。②清漆硬化剂、清漆稀释剂、清漆催化剂、清漆主剂、添加剂,特性是易燃液体,危害性是可燃、腐蚀、污染水体、大气。③甲醇,特性是易燃液体,危害性是挥发、可燃、吸入有毒、污染水体、大气。

3、易燃固体:①夹板、发泡板、塑料袋、装饰板,特性是燃烧散发有毒气体,危害性是污染大气。

4、毒害及腐蚀品:①硫酸,特性是液体、腐蚀性,危害性是有强腐蚀性,污染水体、大气。②盐酸,特性是液体、挥发性、腐蚀性,危害性是有强腐蚀性,污染水体、大气。

5、氧化剂:①氢氧化钠、重铬酸钾,特性是液体、强氧化性,危害是强氧化性。

五、 中毒事件的预防

1、项目经理因定期组织应急成员对工地现场进行防毒检查,重点检查毒源存放地、食堂卫生,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工长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有毒物品的放置和存放,有毒物品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

3、施工用水和饮用水源分开设置。

4、现场配设应急药箱、经常使用的应急药品、简易的急救担架。

六、 应急响应

1、施工现场发生中毒事件,发现事故第一人立即大声呼救,并及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应急响应指挥小组,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

2、项目指挥接到报告后,即令全体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和掌握疫情应做到:

(1)立即开展抢救工作,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120)电话求救,讲清中毒人员症状、发生时间、人数、项目地点,并到主要路口引导急救车到达现场,或组织人员由出租车协助抢救送往医院;

(2)立即向分公司应急救援小组,上报事故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

(3)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封存现场,封存当天食堂剩余事物和留样,如呕吐物,应利用净塑料袋容器封存,供卫生防疫部门化验。

3、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高处坠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尊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电话

1、医疗急救中心:120

公安警察:110

火警电话:119

分公司办公室:0771-4919128

分公司质量安全科办公室:0771-4918208

2、项目部抢险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王治滨(13737403738)

副组长:卢宏(13557866168)

组员:莫誉(13978818146)

钟天林(13788305852)

邓焕昌(15177100862)

吴汉渊(13878189562)

梁钰羚(13597118263)

文艳平(13907862827)

▷ 事故处理报告 ◁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重大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切实抓好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化工污染的防治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做到文明生产造福于人民,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重大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安全质监部,负责牵头、组织对重大污染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 事故报告及处理

第三条 公司必须加强职业道德和环保法制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环境意识,大大宣传发生污染事故的危害性,动员群众防治污染。

第四条 公司对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隐患,必须向广大群众交待清楚,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危害。

第五条 因公司生产中排放各种有毒有害物料、残液、气体和在原料、产品贮运过程中运输工具或设备损坏,外溢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生产事故等引起环境污染直接或间接致使人、畜、家禽中毒和农、林、牧、副、渔业受到损害均为环境污染事故(安全事故除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使1人或1人以上死亡的;

(二)经医院确诊,有3人或3人以上严重中毒收留住院治疗的;

(三)造成30人以上的人群中毒并经医院诊断认定的;

(四)造成5头以上大牲畜中毒死亡,或造成20头以上大牲畜中毒的;

(五)环境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

(六)对环境(空间、土地、地下水、江、河、湖、海、港口等)造成严重污染引起周围居民气愤,对社会造成很坏影响的。

第六条 公司在油气运输过程中,发生重大污染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远程监控人员应立即通知安全质监部并上报公司经理。经理必须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迅速报告工贸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可能采取的一切应急措施,严格控制住事态的发展。

第七条 事故发生上报后,立即会同当地环保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查明发生污染事故的原因,核实因事故致使人员、牲畜、家禽中毒死亡,农、林、渔、副、牧减产及生态环境污染等情况,估算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以事实为依据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员,提出事故的调查报告,按规定管理职责上报。

第八条 处理完污染事故之后,必须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杜绝今后发生类型事故。

第九条 重大污染事故经过有关部门处理后,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提出污染事故报告,并填写《化工企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填写内容要按照该报告单规定的项目如实填写,报化工部环境保护办公室。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 事故处理报告 ◁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分类为: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局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处理。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处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当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6、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7、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配合人民政府成立或委托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发生事故后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并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9、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十九、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为提高项目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水平,在事故发生时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必须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①应紧密结合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以及防盗、防破坏、防地质灾害等特点,内容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②救援措施、避险要领简洁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③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①目的和意义

②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经营品种、规模等内容;储存仓库的安全条件、运输车辆情况;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和救援人员状况、库区布局示意图;救援保障和条件。

③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结果,可参照安全评价与重大危险源辩识进行确定;

④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

⑤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职责分工;

⑥事故应急救援的响应与处理措施;公司应根据危险辨识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订相关的响应程序和现场处理措施。

⑦需要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以及联络电话,包括火警、匪警、急救中心、公司指挥部主要人员、上级公司、公安局、安监局、经贸局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电话;

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包括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考核与培训、物资保障、队伍保障、设施保障、制度保障等相关内容。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承担,有关副职、职能部门领导为指挥机构成员,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允许兼管)。

5、为应急救援配备的装备不应移作他用,应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救护、救援等尖与本地有关单位保持良好的联系。

7、为了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启动救援,要求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及人力资源的准备工作,落实责任制。

8、项目部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相应的演练记录、照片和演练总结。

9、项目部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管理制度,定期对预案中规定的机构、责任制、报警系统、预防措施、演练记录、救援设施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0、根据人员变动和公司情况变化,适时修改应急救援的预案和组织。

▷ 事故处理报告 ◁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

(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1.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国家和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4.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三)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四)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