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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算申请书(系列十二篇)

发表时间:2025-03-25

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往来越来越密切的今天,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清算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1

申请人___,性别,汉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系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第三人___,性别,汉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_________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事实和理由:

___请求解散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一案,经______人民法院判决,现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已经解散。

鉴于__________有限公司未能在判决书确定的15日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___不断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3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x,男,汉族,20xx年6月15日生,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8号楼606,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分割剩余资产,维护申请人之合法利益。

事实及理由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有xxx、李某及王某三位股东,公司住址是北京市海淀区某商务大厦C座11层,李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xx年11月20日,该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该公司解散之后,本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吊销营业执照)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时至今日,已过去一年半多的时间,仍不能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此,申请人身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

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5月21日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x,男,20xx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山西省运城市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住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禹都东大街119号9号楼2单元4楼东,联系电话:xx。

委托代理人:朱志宜,浙江善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滨安路1180号。

法定代表人:范家秋,职务:董事长,电话:。

第三人: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住所地: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新屿路68号。

法定代表人:范家秋,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强制清算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12日,营业期限到20xx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公司的股东为第三人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额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和申请人(投资额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两人,登记机关为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

20xx年6月18日,被申请人的大股东第三人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张智华与被申请人的另一小股东申请人在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议,股东双方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一致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成立了由、组成的清算组,为清算组组长。(管理录)

公司解散后,清算组做了公司职工遣散、资产交接工作,但对公司财产清算等主要工作一直没有进行,清算组既没有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也没有根据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的规定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形同虚设。为此申请人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日向被申请人及第三人发出律师函,告知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在20xx年8月10日前督促清算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5条的相关职权,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6条、187条、189条、190条规定的相关职责,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收到律师函后,要求申请人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进行清算,尽管申请人认为,公司清算地应该在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申请人还是根据要求去台州市黄岩区进行清算,但申请人去台州市黄岩区两天,并一直要求清算组立即启动清算程序,这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回应,而且被申请人和第三人还委托律师与申请人争辩与清算无关的其它事项,为此,申请人不得不回杭州滨江区,并要求清算组到公司的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也随时可以到黄岩清算,对申请人的要求,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仍然置之不理。现公司解散已半年多,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被申请人仍没有依照《公司法》186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的清算处于停滞状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清算义务,故意拖延清算,致使申请人被动地苦苦等待,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三款等规定,申请强制清算,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此致

滨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4

庐江县公务用车领导组:

我局交通执法车辆皖Q44008、Q44009长安面包车于20XX年4月份购买登记,两车至今行驶约40万公里。目前两车各零部件、电路老化,整车轿体腐蚀严重,已不能适应当前运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为确保公务用车安全,特申请报废处理。

妥否,请批复!

二OXX年十一月九日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5

申请人: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目的:依法对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申请人的职工、债务人以及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和理由:

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登记设立,系由xxx和xxx投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港币 万元。投资总额港币 万元,经营期限 年。现有职工 人。生产经营范围为: 。

最近一、两年来,由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申请人的技术和管理等竞争综合实力明显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持续严重亏损,无法筹集资金予以弥补。根据申请人财务资料反映:截至 年月 日申请人应付货款 元人民币;应付短期借款 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借款 万元人民币,大部分已设立担保);其他应付款 元人民币;帐面总负债 元人民币。申请人现有资产帐面总额共计 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存款 元人民币(已因诉讼被法院冻结),固定资产帐面合计 元人民币,土地使用权帐面计 元人民币(详见资产状况说明 )。债务大于资产 元,严重资不抵债。自 年 月底以来正常生产经营无法维持,现在全部供应商停止供货,生产经营活动已停止。

综上所述,因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现特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理债务。

此致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6

申请人: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目的.:

依法对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申请人的职工、债务人以及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和理由:

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登记设立,系由xxx和xxx投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港币xx万元。投资总额港币xx万元,经营期限xx年。现有职工xx人。生产经营范围为:xxx。最近一、两年来,由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申请人的技术和管理等竞争综合实力明显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持续严重亏损,无法筹集资金予以弥补。根据申请人财务资料反映:截至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应付货款xx元人民币;应付短期借款xx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借款xx万元人民币,大部分已设立担保);其他应付款xx元人民币;帐面总负债xx元人民币。申请人现有资产帐面总额共计xx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存款xx元人民币(已因诉讼被法院冻结),固定资产帐面合计xx元人民币,土地使用权帐面计xx元人民币(详见资产状况说明)债务大于资产xx元,严重资不抵债。自xx年xx月底以来正常生产经营无法维持,现在全部供应商停止供货,生产经营活动已停止。

综上所述,因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现特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理债务。

此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7

申请人:xxx,男,20xx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山西省运城市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住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禹都东大街119号9号楼2单元4楼东,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朱志宜,浙江善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滨安路1180号。

法定代表人:范家秋,职务:董事长,电话:.

第三人: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住所地: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新屿路68号。

法定代表人:范家秋,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强制清算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12日,营业期限到20xx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公司的股东为第三人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额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和申请人xxx(投资额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两人,登记机关为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

20xx年6月18日,被申请人的大股东第三人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张智华与被申请人的.另一小股东申请人xxx在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议,股东双方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一致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成立了由xxx、xxx、xxx组成的清算组,xxx为清算组组长。(管理录)

公司解散后,清算组做了公司职工遣散、资产交接工作,但对公司财产清算等主要工作一直没有进行,清算组既没有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也没有根据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的规定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形同虚设。为此申请人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日向被申请人及第三人发出律师函,告知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在20xx年8月10日前督促清算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5条的相关职权,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6条、187条、189条、190条规定的相关职责,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收到律师函后,要求申请人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进行清算,尽管申请人认为,公司清算地应该在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申请人还是根据要求去台州市黄岩区进行清算,但申请人去台州市黄岩区两天,并一直要求清算组立即启动清算程序,这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回应,而且被申请人和第三人还委托律师与申请人争辩与清算无关的其它事项,为此,申请人不得不回杭州滨江区,并要求清算组到公司的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也随时可以到黄岩清算,对申请人的要求,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仍然置之不理。现公司解散已半年多,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被申请人仍没有依照《公司法》186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的清算处于停滞状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清算义务,故意拖延清算,致使申请人被动地苦苦等待,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三款等规定,申请强制清算,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此致

滨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8

县国资办:

近期我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电脑2台,打印机3台,油印机1台,为20xx年和20xx年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10年以上。

我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xx

20xx年xx月xx日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9

巴州工商局:

库尔勒市工商局现有5辆汽车,处于无法使用状态,若要维修,费用过高,每年还需要购买养路费(占用经费、场地),又无处存放。其中有3辆汽车报废年限已过,1辆金杯面包(新M-19850)因维修费太高、安全系数太差。具体如下:

1.新M----04591南韩面包(20XX年购置)

2.新M----10291五十铃(20XX年购置)

3.新M----10293五十铃(20XX年购置)

4.新M----14458普桑(20XX年购置)

5.新M----19850金杯面包(20XX年购置)

因此建议将5辆汽车报废或出让。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孟庆武

 二OXX年十一月九日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张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___生,住址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分割剩余资产,维护申请人之合法利益。

事实及理由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有张______、李_____及王_____三位股东,公司住址是_____,李_____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该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该公司解散之后,本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吊销营业执照)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时至今日,已过去一年半多的时间,仍不能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此,申请人身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

______市某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11

xx区教育局:

20xx年我校在进行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现部分校产因各种原因已无法再行使用,经查:

1、原各功能室使用的各型老式电视机,计一台熊猫牌(原值xx元/台)、五台创维牌(原值xx元/台)、一台创维牌(原值1200元/台)、一台康佳牌(原值1200元/台)

2、原电教室使用的'。万利达影碟机一台(原值598元)、熊猫牌收录机一台(原值260元)

3、原音乐室使用的打击乐两套(原值300元/套)、二胡两把(原值150元/把)、号34把(原值150/把)

以上三项合计:贰万壹仟贰佰伍拾捌元整

为强化学校资产的规范管理,特呈此报告请示上级领导核查后批准处置为谢!

以上请示当否,盼复

xxx

20xx年10月18日

资产清算申请书 篇12

县政府:

我局下属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工作用车(二轮摩托,川xxxx9、川xxxx、川xxxx)购于20xx年,至今使用年限已达10年,由于长期超负荷运转,车况极差,因无法修复,已停止使用。另有大班椅1把(购于20xx年)、小广告清洗机1台(购于20xx年),均已破损且无法修复使用。

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申请报废以上3辆二轮摩托车、1把大班椅、和1台小广告清洗机。

妥否,请批示。

xx县城市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