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指可燃性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高温),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粉尘车间员工应急预案 篇1
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钟山县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规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粉尘爆炸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等,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贺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以上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防范意识,坚持常态与非常态并重、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科学处置。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运用“互联网+”理念和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规范事故应对活动,提高预防和应对事故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信息透明。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人民群众,形成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客观真实报道事故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实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发生一般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贺州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发生较大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市级以下(含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参与、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5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100人以上(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章 应急资源情况
2.1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钟山县和12个镇(乡)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分别组建了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2.2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
钟山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数据库(粉尘爆炸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主要依托全市应急物质数据库)。
2.3应急处置专家建设情况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建立了贺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其中粉尘爆炸(含工贸)抢险救灾、事故应急与救援17人,为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贺州市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名单详见附件1。
第三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发生较大以上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钟山县政府成立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和事发地镇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救援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新闻报道组、技术专家组、事故调查组等工作组,统一领导、组织、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钟山县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职责详见附件2。
发生一般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成立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粉尘爆炸事故时,自治区指挥部成立后,市、县(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纳入自治区指挥部,由自治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 事故信息报告
4.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粉尘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到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初判为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使用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接到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乡镇、县(区)人民政府、应急部门、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必须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分别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报告。每级上报时限不得超过1个小时。情况特别紧急或重大时,可越级上报。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较大以上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信息至少每日一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4.2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事故信息通报
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后,应急管理部门应当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并及时通报事发地周边区域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其他可能引发粉尘爆炸事故的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章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事故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分别启动I级、Ⅱ级应急响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发生较大、一般事故,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具体如下: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务院安委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有关预案要求开展救援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由自治区指挥部组织实施,事发地市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指挥部要求密切配合。
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以根据损失情况、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事态发展到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请求支援时,由市人民政府协调。
5.2响应程序
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指挥部执行如下响应程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和有关单位、专家、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向事发地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派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指挥部执行如下响应程序:组建事故应急工作组;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救援指挥协调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有关领导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挥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经费等应急救援支援工作;调动有关队伍、专家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并予以回复有关质询。
5.3规范现场处置
5.3.1企业先期处置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1)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2)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3)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5.3.2加强政府应急响应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
1)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4)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5)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7)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指挥应急救援。
粉尘爆炸事故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市指挥部成立后,县(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接到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指令或有关企业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出动参加事故救援。
5.3.3强化救援现场管理
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识。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尤其是对重要部位实行专人值守,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要对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5.3.4科学安全有效施救
救援队伍指挥员应当作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制订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并根据救援方案和指挥长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在行动前要了解有关危险因素,明确防范措施,科学组织救援,积极搜救遇险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决定,迅速带领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5.3.5救援暂停和终止
对于继续救援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暂停救援的决定;在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指挥部组织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救。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或救援任务完成后,在经专家组论证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指挥部要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章 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1)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救济、抚恤,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现场清理与处置等工作。
2)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负责做好遇险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3)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对在应急过程中紧急征(调)用的物资、设备等按有关规定予以归还或补偿。
6.2事故调查
特别重大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调查组的要求派员配合调查。
重大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牵头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一般和较大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分别由县(区)、市人民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牵头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6.3总结评估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事故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
第七章 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训练和演练。
7.2装备、物资保障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市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实际情况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市人民政府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建立完善应急物资、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
7.3通信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事故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当掌握本区域内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通信主管部门要保障应急期间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7.4交通保障
各级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健全公路、水路、铁路等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保障应急抢险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7.5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本地区粉尘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
7.6供电保障
事故发生所在地人民政府,必须与电力单位联系,保障在事故处理期间的供电保障。
7.7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急救机构负责做好人员急救工作,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救援组织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参与救援工作。
7.8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7.9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粉尘爆炸事故灾难提供物质、资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应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
7.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可以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7.11技术保障
发挥相关行业、领域机构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建立市粉尘爆炸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加强技术力量储备,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第八章 附则
8.1预案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各涉及可燃性粉尘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涉及可燃性粉尘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参照本预案制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8.2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级政府要针对本地区特点,按照国务院应急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编制的培训大纲和教材,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委员会要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和技能教育,增强公众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掌握各类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的常识、技能及心理疏导方法,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8.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8.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粉尘车间员工应急预案 篇2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粉尘爆炸事故可能发生在粉尘作业场所、仓库等区域,由于粉尘作业场所作业时会产生大量的可燃爆粉尘,如果粉尘清扫不及时、通风系统不畅,当粉尘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1.2 危险程度分析
1、粉尘爆炸是可燃性粉尘在空气中浮游,当一种火源给予一定的能量后发生的爆炸。铝镁粉尘遇湿自热产生放热反应,形成热源。粉尘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2、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由于粉尘的初始爆炸气浪会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 的空间达到爆炸浓度而产生二次爆炸。这种连续爆炸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3、粉尘爆炸会产生有毒气体。产生的有毒气体是一氧化碳和爆炸物(如塑料)自身分解的毒性气体。毒气的产生往往造成爆炸过后的众多人畜中毒伤亡,必须充分重视。
1.3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1.3.1 事故预防措施
公司为避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采取的预防措施主要有: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主任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1.3.2 应急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扑救火灾,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
3、当事故超出企业自救能力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4、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详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对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当”的原则。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体系及其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经理、安全主任任副总指挥、各车间主管任现场指挥或小组组长,总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安全主任具体负责预案的编制过程以及组织预案演练;后勤组负责保障应急物质、应急资金及日常应急设备维护;采购组负责提供各种化学物质的技术材料;其他部门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指挥部设在发生事故后的安全地点。当总指挥外出时,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担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不在现场,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担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发生,公司立即启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抢救组、抢修组、警戒组、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保障组。
3.2 应急救援队伍各组的职责
一、总指挥的职责
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全面负责应急状态下厂区内的一切应急响应
活动。应急办公地点为厂办公室(事故应急救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安全的地方设定为应急指挥中心)。非常规状态下(如:节假日期间、夜班期间),厂最高值班领导临时担任总指挥。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发布进入应急状态的命令;
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决策场内的重大应急行动及确定应急方案;
3)保证现场和企业外来人员的安全;
4)宣布场内应急状态的终止;
5)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组织领导场内的恢复工作;
6)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7)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二、现场指挥的职责
1)无论在任何时候发生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首先进入指挥岗位;听到警报声或收到电话时,其余成员必须赶到事故现场,做好指挥调动等工作。公司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将情况报告总指挥,由现场指挥部负责。
2)清楚估算事故的严重性及危害程度,本公司的应急力量是否有足够的能力进行处理,决定是否报告社会力量或有关部门人士协助处理。
3)如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处理事故,必须迅速调动相应的人力物力展开抢修抢险工作。
4)如明确事故属于难以控制性质时,则及早安排将重要物资撤离现场安全地带,并妥善保管。
5)事故平息后,应尽快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善后工作(包括:事故调查、恢复生产及安顿伤亡人员等)。
三、抢救组职责
其任务是当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组织消防抢险队员,控制危险源,开展事故扑救、现场人员搜救等工作。
1)熟悉各种灭火器材、设施的用途、操作方法、存放地点及使用范围。
2)了解各种抢险的方法、路线和抢修工具、器械、配件的存放地点等。
3)当发生事故时,全组人员必须迅速赶到事故应急集合点,听从组长的安排,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开展火灾扑救、物资抢救和事故抢险、抢修工作。
4)对粉尘作业场制定抢险预案,为事故及灾害应急处理提供依据。
5)当在公司范围内发生灾情时,佩戴好相关的劳保用品进行灭火等应急行动,及时抢救伤员。
四、抢修组职责
其任务是当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组织设备部人员,控制危险源。
(1)熟悉厂区的地形、地貌及各类机械设备的特性、特征;
(2)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抢修队伍,配备好抢修物品和工具,做好抢修准备;
(3)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对危险部位及关键设施进行抢险;
(4)负责组织对发生灾害的装置和设施进行抢救,努力减少事故及灾害损失;
(5)协助组织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对发生灾害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五、警戒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现场治安、警戒、厂内交通管制;
(1)负责受理火警,对接警出动情况,受灾部门、燃;
(2)当发现事故时,立即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维;
(3)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制;
(4)负责事故和受波及区域的员工(或群众)疏散和;
(5)负责疏散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管制或其他限制人员。
(五)疏散组职责;其任务是负责疏
其任务是负责现场治安、警戒、厂内交通管制。
(1)负责受理火警,对接警出动情况,受灾部门、燃烧物质、事故大小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当发现事故时,立即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保障厂区内外道路畅通;
(3)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制止各类破坏活动,控制嫌疑人员。对出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做好记录;
(4)负责事故和受波及区域的员工(或群众)疏散和安置工作;
(5)负责疏散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管制或其他限制人员出入等措施。
(五)疏散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疏导员工、群众疏散,协助公安消防队对于事故的抢险和调查。
(1)主要负责引导员工进行安全疏散,疏散到公司指定地点集合;
(2)负责确认事故现场无人员滞留或受伤(含公司职员、外访人员等);
(3)在人员疏散集合后,督促各部门管理人员清点本部门人数,负责清点办公室人数和外来人员人数,并汇总,报总指挥;
(4)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协助公安消防队的消防抢险工作;
(5)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队在事故控制后的现场清洗工作。
(六)医疗救护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1)协助抢修人员将受伤人员带离事故现场,负责对其进行简单现场救护;
(2)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统计,登记;
(3)协助医疗机构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并跟踪后续伤员治疗、康复等工作。
(七)通讯保障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的应急物资供给、交通运输保障、供水保障、供电保障和通讯保障等工作。并根据事故发展动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向周边通报事故情况。
(1)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
(2)负责调动应急救援过程物资运送和人员疏散所需车辆;
(3)负责处理事故现场供电故障的处理或实施临时断、送电作业的调度;
(4)负责对内外联系,准确报警,及时向社会救援组织传递安全信息,发布险情,进行现场与外界有效沟通,以获得有力的社会支援;
(5)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根据应急救援过程的通信需要提供通信服务,确保畅通;
(6)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正确引导媒体,避免不良社会影响。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的监控与预防
4.1.1 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干式除尘器内安装超温报警器。
2 )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3 )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4.1.2 采取的预防措施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主任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4.2 预警行动
4.2.1 事故预警条件
发现可燃物起烟或火苗时发出预警。
4.2.2 事故预警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1)一旦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大声呼叫,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而后逐级上报。
(2)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部门应急救援队员前往事发点进行救援处理,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3)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确认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级别或申请厂外应急救援。
(4)当事故严重时,应直接越级报告情况。
预案发布内容:根据粉尘爆炸事故的严重程度由应急指挥中心确定后统一发布。各应急小组与部门根据发布的预警级别,开展应急救援与人员疏散工作。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位置、事故性质、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系统及程序
一旦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最早发现者应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警。
5.2 确定现场报警方式
(1)大声呼叫,就近启动警铃报警;
(2)远离事故现场,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报警。
5.3 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1)24小时有效的内部通信联络手段:
紧急时就近启动警铃报警;
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
(2)24小时有效的外部通信联络手段:
火警:110 急救电话:120(医院)
区应急指挥中心:
街道安监办:;5.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本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5.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公司;打“110”报警时,说清下列内容:;①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报警人姓名;;②什么事故;;③事故情况如何;6应急响应;6.1响应分级;针对粉尘爆炸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街道安监办:
5.4 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本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同时通知指挥中心成员及医疗救护组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5.5 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护组人员展开应急救援行动,同时打110报警。
打“110”报警时,说清下列内容:
①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报警人姓名;
②什么事故;
③事故情况如何。
6 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针对粉尘爆炸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二级应急响应(部门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公司级应急响应)和扩大应急响应(社区级应急响应)。由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宣布预案应急响应启动。
6.1.1二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征兆时,立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6.1.2一级应急响应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尚不能及时处置时,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6.1.3 扩大应急响应
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时,经一级应急响应,尚不能及时处置时,启动扩大应急响应。
6.2 应急响应程序
1)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马上通知现场员工停止作业并切断用电设备电源。
2)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决定启动响应程序。 二级应急响应,由车间主管任现场指挥,车间应急队伍进行消防抢险。 一级应急响应,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全部参与应急行动。由抢救组、抢修组负责控制危险源;警戒组、疏散组负责警戒和疏散工作;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通讯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向外报警求援联络和器材工具的保障。
当公司应急力量不能控制时,立即向街道、区安监部门报告,请求启动社会(即街道、区)应急预案。
6.3 处置措施
(1)发现灾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并迅速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力争在事故初期得到控制,力求最小的事故损失。
(2)当现场人员不能及时扑救,需启动了公司应急预案时,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展开抢险扑救。同时成立现场指挥中心,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3)抢救、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配戴好防毒面具,坚持优先救人,即“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若灾情快速蔓延,可能影响周边建筑物时,马上拨打110报警。
当公安消防队到来后,将事故情况向公安消防队说明清楚。应急队员服从公安消防队的指挥。如事故扩大有危及生命危险时,参与应急的队员应尽快撤离到安全地方。
(4)保安值班人员接到事故预警信号后,立即开启厂区大门,必要时派人到相关路口带引消防车。
(5)警戒、疏散组到达现场后,担负厂区治安和交通指挥,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
如当事故扩大危及到周围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过往行人在政府指挥中心指挥协调下,向上侧风方向的安全地带疏散。
(6)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当现场有人受伤或中毒时,与消防队配合,应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等急救处置,重伤员及时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7)通讯保障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中心的命令,及时组织事故抢险过程中所需物资的供应、调运;对内、外联系,准确报警,及时向社会救援组织传递安全信息,发布险情,进行现场与外界有效沟通,以获得有力的社会支援。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各小组成员均配备有手机,并保证通信畅通。
2、消防器材、药品、个体防护用品(具)均配置齐全,并规定定期检查保养,使其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3、购置和储备有相应的应急物资(如担架、对讲机等),供事故之需。
粉尘车间员工应急预案 篇3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
为了规范我城区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城区有关部门要按照“上下对应 、覆盖全面、衔接有序、管理规范、注重实效的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修订完善政府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文本和操作手册。
(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和《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宁市武鸣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文件精神。
二、工作目标
规范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三、主要内容
(一)该《预案》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准备与支持、预案管理、事故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表、市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名单、指挥部相关职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事故风险辨识评估。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宁市武鸣区区域内发生粉尘涉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应对工作需要,设立城区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为指挥部),承担全城区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指 挥 长由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党委宣传部、经信局、市公安局武鸣分局、民政局、财政局、武鸣生态环境局、交运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总工会、消防救援大队、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伊岭工业委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四)响应等级划分:依据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
(五)信息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0分钟之内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城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1个小时内向当城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事故情况。城区应急管理局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告事发城区党委办、政府办。初判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城区人民政府,城区应急管理局30分钟内分别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上报时限不得超过2个小时。情况特别紧急或重大时,可越级上报。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处置信息至少每日一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结果。
(六)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以及事故灾难发生地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需要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先期处置。先期处置的主要任务是: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封锁危险场所,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四、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迅速组织员工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周边人员;
(二)迅速切断灾区电源;
(三)确定爆炸发生位置,初步判断是否存在二次爆炸的可能性;
(四)查明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特别要查明有无引爆其它爆炸源、火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等;
(五)确定警戒范围,隔离外围群众、疏散警戒范围内的群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提前引导无关车辆绕行;
(六)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七)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八)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九)确定灭火和受困人员救援方案;
(十)扑救事故的有效灭火剂是水,尤以雾状水为佳。它既可以熄灭燃烧,又可湿润未燃粉尘,驱散和消除悬浮粉尘,降低空气浓度,但忌用直流喷射的水和泡沫,也不宜用有冲击力的干粉、二氧化碳、1211灭火剂,防止沉积粉尘因受冲击而悬浮引起二次爆炸;
(十一)金属粉尘(忌水物质)如铝、镁粉等火灾,用干沙、石灰等扑救,禁止用水扑救;
(十二)面积大、距离长的车间的粉尘火灾,要采取有效的分割措施,防止火势沿沉积粉尘蔓延或引发连锁爆炸;
(十三)在整个抢险和处理过程中,进入灾区救援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防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粉尘车间员工应急预案 篇4
1目的
为明确突发粉尘事故性排放的应急处理程序,使之规范、快速、高效,尽可能减少粉尘排放事故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司生产的损失。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收尘装置故障或生产设备事故造成的粉尘严重超标排放事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提供本预案所需人、财、物等各种资源;
3.2生产副总负责组织收尘装置/设备故障的抢修工作及事故原因的分析处理;负责生产的协调。
3.3各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力、物力及时支援和配合。
4应急程序和要求
4.1收尘装置故障的预防措施
4.1.1成立应急小组应急小组负责组织粉尘事故性排放事件的设备故障的抢修、事故原因分析、现场清理等。应急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或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事故发生所在工段长、机电维修骨干、生产部有关人员、洒水车驾驶员组成。当应急小组组长出差在外时,由副组长代替行使职权。
4.1.2车间安排巡检人员检查现场设备运行状态,同时定期观察收尘器排气筒是否冒灰。
4.1.3窑、磨岗位操作人员通过监视仪器随时掌握收尘装置运行情况,发现控制参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1.4各生产工段做好对本工段除尘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除尘设施的运行效率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粉(烟)尘排放控制指标。除尘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a)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内部装置是否完好,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b)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振打装置、锁风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灵活可靠,风管灰斗是否破损堵塞,如有故障缺陷、发生堵塞等应及时排除。
c)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电气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如有故障缺陷应及时整改处理。
d)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风机等运转设备是否运行平稳,润滑是否良好,必要时应检查处理、清洗换油。
4.1.5生产部指导车间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和维修收尘设备,建立收尘设备备品配件清单,及时有效地组织提供收尘系统设备维修所需的备品件。
4.3粉尘事故性排放的应急处理
4.3.1当巡检人员发现收尘器排气筒/烟囱有明显粉尘排放或窑尾密封圈严重冒灰现象,应立即通知操作员,操作员及时分析确定原因并作操作调整。如在10分钟内收尘器未能恢复正常运行,则应报值班调度长和生产部长。如车间在10分钟内未能处理解决设备故障,使收尘设备正常工作,值班调度室则下达停窑(磨)抢修指令,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应急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当因收尘回灰输送系统严重故障,需要停收尘装置来检修时,则应同时停生产主机。
4.3.2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及时联络通知应急小组有关成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的分析处理、设备的抢修、现场的清理,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生产部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协调产、供、销平衡。
4.3.3如事故性排放出现在晚间,而值班操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已造成厂区及周边社区粉尘污染,应急小组组长应及时组织洒水车清洗被污染的地面和树木埴物,同时报告总经理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安保部负责就发生的情况与周边居民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处理居民投诉。
4.5重大环境事故抢修清理结束后,公司副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就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在专题会议上进行沟通,形成会议纪要。
4.6事后生产部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如有不适宜则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修改。
粉尘车间员工应急预案 篇5
粉尘爆炸,指可燃性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高温),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那么,企业粉尘爆炸的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1、粉尘爆炸的危险程度分析
1、粉尘爆炸是可燃性粉尘在空气中浮游,当一种火源给予一定的能量后发生的爆炸。铝镁粉尘遇湿自热产生放热反应,形成热源。粉尘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2、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由于粉尘的初始爆炸气浪会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 的空间达到爆炸浓度而产生二次爆炸。这种连续爆炸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3、粉尘爆炸会产生有毒气体。产生的有毒气体是一氧化碳和爆炸物(如塑料)自身分解的毒性气体。毒气的产生往往造成爆炸过后的众多人畜中毒伤亡,必须充分重视。
那么,如何判断生产场所是否有粉尘爆炸的危险?首先了解一下粉尘爆炸的过程:
粉尘爆炸是因其粒子表面氧化而发生的,其爆炸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粉尘粒子表现接受外界能量,导致表面温度上升;
2。粒子表面的分子产生热分解作用或干馏作用生成气体包围在粒子周围;
3。分解(或干馏)气体与空气混合成为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即发生氧化反应;
4。由于反应产生的热,加速了粉尘粒子的分解,产生气体,与空气混合发生氧化反应,使火焰不断向外传播;
5。当外界能量足够时,火焰传播越来越快,最后引起爆炸。
因此,判断生产场所是否有粉尘爆炸的危险,可从以下几点查看:
1。了解该生产场所存在的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浓度(g/m3),并实测生产场所空气中可燃粉尘的浓度,这是判断该场所是否可能发生粉尘爆炸的依据。
2。了解粉尘的粒度、比重、自燃温度、导电性等物理性质。
3。了解粉尘在正常生产状态下,可燃粉尘的产生与释放情况,掌握粉尘释放的规律。
4。了解生产场所的通风情况,通风效果,排放粉尘的处理情况。现场有无点火源,有无易积存粉尘的部位,有无报警或指示信号装置等,根据上述情况综合分析,作出该场所有无燃爆危险性的判断。
2、粉尘爆炸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事故预防措施
公司为避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采取的预防措施主要有: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定期检查设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主任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应急处置措施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的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对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当”的原则。
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扑救火灾,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
3、当事故超出企业自救能力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4、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详情。
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1)抢险人员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危险场所进行抢险和救护。
2)实施抢险救援时应先救人再实施其他抢险。
3)现场救护与抢险相结合,如没有相应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盲目抢险和救护。
4)现场施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确保抢险和救治得体有效。
5)必要时设立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
6)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3、粉尘爆炸现场处置方案
1、正确选用灭火剂
可燃粉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质各异,发生火灾时应针对不同性质的粉尘选择不同的灭火剂,以提高灭火效率,否则可能不但灭不了火,反而火上浇油。活泼金属粉尘如镁粉高温时易与水发生反应放出可燃性、爆炸性气体—氢气,因此一般不用水、泡沫灭火剂进行灭火;此外活泼金属如镁粉易与二氧化碳(co2)、氮气(n2)等灭火剂发生化学反应,因此也不宜用这些灭火剂灭火,而宜选用干砂进行覆盖灭火。当然,绝大部分粉尘像面粉、硫磺粉、亚麻粉等发生火灾,可以选择用水作为灭火剂进行灭火。
2、避免使沉聚粉尘形成悬浮粉尘
进行粉尘火灾扑救时,要尽量避免使沉聚粉尘形成悬浮粉尘,沉聚粉尘没有爆炸危险性,而悬浮粉尘则有爆炸危险性,因此扑救粉尘火灾时要引起重视。常见的处理措施是在粉尘火灾事故现场避免用强压力驱动器的灭火器或灭火措施,如用水进行灭火时,不宜采用直流水枪,而多采用喷雾水枪或开花水枪灭火。
3、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保障
可燃粉尘在空气中常常分布不均匀,因此连续的`局部空间可能会部分达到爆炸浓度极限,而部分没有达到,导致部分空间发生爆炸后也未形成稳定燃烧,而其他达到爆炸浓度极限的空间又会再次发生爆炸,形成二次爆炸,二次爆炸发生的可能性大也正是粉尘爆炸的特点。其次,粉尘爆炸过程中,因燃烧不完全,易产生有毒气体一氧化碳;有的粉尘爆炸、燃烧产物中含大量有毒气体,如硫的燃烧产物是二氧化硫,这些有毒气体容易导致救援人员中毒,对此救援人员要高度重视,占据有利的地势、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
较之可燃气体爆炸事故的预防难度,可燃粉尘爆炸事故预防要容易得多,而国内外因可燃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却也不胜枚举,主要原因就是可燃粉尘的爆炸形成条件一般比可燃气体难,导致人们对可燃粉尘爆炸的危险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滋生麻痹大意心理,最终酿成了一幕幕惨剧。因此只要切实提高对粉尘爆炸、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建立合乎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则因可燃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惨剧也必将大大减小。
粉尘车间员工应急预案 篇6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工农业生产中形成的,并能够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生产和使用水泥的过程中,往往要接触大量水泥粉尘,如不注意防护,对人体是有害的。因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1.粉尘的分类
1.1 机性粉尘。根据来源不同,可分为:金属性粉尘 “例如铝、铁、锡、铅、锰等金属及化合物粉尘” ;非金属的矿物粉尘“例如石英、石棉、滑石、煤等” ;人工无机粉尘“例如水泥、玻璃纤维、金刚砂等” 。
1.2 有机性粉尘。可分为:植物性粉尘和动物性粉尘。
1.3 合成材料粉尘。主要见于塑料加工过程中。塑料的基本成分除高分子聚合物外,还含有填料、增塑剂、稳定剂、色素及其他添加剂。
2.接触机会
2.1 在各种不同生产场所,可以接触到不同性质的粉尘。在建筑施工行业,主要接触的粉尘是游离二氧化硅、石英的混合粉尘石灰石、粘土、火山泥、页岩以及铁粉、煤炭、旷渣、石膏、砂子、硅藻土等。
3.粉尘的危害
3.1 根据不同特性,粉尘可对机体引起各种损害。如可溶性有毒粉尘进入呼吸道后,能很快被吸收入血流,引起中毒;放射性粉尘,则可造成放射性损伤;某些硬质粉尘可损伤角膜及结膜,引起角膜混浊和结膜炎等;粉尘堵塞皮脂腺和机械性刺激皮肤时,可引起粉刺、脓皮病及皮肤皲裂等;粉尘进入外耳道混在皮脂中,可形成耳垢等。
3.2 粉尘对机体影响最大的是呼吸系统损害,包括上呼吸道炎症、肺炎(如锰尘) 、肺肉芽肿(如铍尘) 、肺癌(如石棉尘、砷尘) 、尘肺(如二氧化硅等尘)以及其他职业性肺部疾病等。 ,避免影响其呼吸或触及受伤部位。
3.3 尘肺是由于在生产环境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肺弥漫性间质纤维性改变为主的疾病。它是职业性疾病中影响面最广、危害最严重的一类疾病。【WWw.Dg15.Com 工作总结之家】
4.预防
4.1积极通过深化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来大幅降低工作粉尘的产生,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
4.2水湿式作业,可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4.3加强通风及抽风措施,常在密闭、半密闭发尘源的基础上,采用局部抽出式机械通风将工作面的含尘空气抽出,并可同时采用局部送入式机械通风,将新鲜空气送入工作面。
4.4将发尘源密闭,对产生粉尘的设备,尽可能中罩密闭,并与排风结合,经除尘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4.5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对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下班必须沐浴后,换上自己服装,以防将粉尘等带回家。
4.6加强管理,对从事有粉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纱布口罩,如达不到目的,必须配戴过滤式防尘口罩。
4.7 定期检查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入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凡发现有不适宜某种有害作业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4.8 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工人不得在有害作业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洗手,严防有害物随着食物进入体内。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到有害作业场所,第天要搞好场内清洁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