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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版员工实习期合同(通用)

发表时间: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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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实习期合同1

甲方: (聘用方)

乙方: (受聘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实习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实习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之日起(经培训、上岗实习乙方技能符合甲方试用要求)

实习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乙方须在甲方工作

二、实习内容安排

根据甲方工作安排,甲方出资支持乙方赴参加 培训,期限为 天,培训期满合格后(取得该课程的结业证书或相关证书)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实习。

三、 实习期薪资规定

甲方聘用乙方的实习期工资为元/月(实习期间,乙方不享受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乙方在培训期满上岗实习考核合格后,由甲方安排乙方转入试用期,并签订员工试用期合同。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b、在实习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有关劳动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 或因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给甲方造成利益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予以解雇,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c、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实习岗位进行调整。 d、实习期间,如乙方因特殊情况(身体不舒、气候不服等)不能继续在此岗位实习工作的,经甲方核实,双方可终止该实习合同,并且按实际实习天数给于乙方相应的实习工资。

e、培训期满上岗实习,若经甲方考核,乙方技能未能达到甲方所提出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对乙方做出辞退的决定,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发放相应的实习期工资。

f、培训期满上岗实习,经甲方考核,乙方技能能够达到甲方所提出的考核标准,而乙方出现违约现象,乙方须向甲方赔付培训期间一切费用(包括食宿费、培训费、往返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若乙方拒不赔付,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b、对乙方的实习(培训)给予必要的指导,并为乙方提供有关培训的咨询与服务。

c、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范围内的培训费用(培训产生的费用采取培训后一次性凭票据报销的方式)并按规定发放相应的实习期工资。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培训期满上岗实习,经甲方考核,乙方技能能够达到甲方所提出的考核标准,而甲方出现无条件辞退等情况,乙方则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实习期赔偿。

c、对培训、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

b、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c、在培训实习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国家、公司利益和安全的活动,遵守法律法规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d、严守考勤纪律,不迟到、不矿工,有事请假,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培训计划。

f、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岗位技能并接受甲方的培训考核。

h、实习过程中因爱护甲方财产,积极制止有损公司利益、形象的事情放生。

g、保证报销单据的真实性。

五、其他事项:

1、实习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所获得相关证书,原件需交甲方保管,用于市场工作。乙方留存复印件一份。乙方合同期满后离职,甲方将给予归还;如乙方合同期满未离职,甲方当时不予归还,待合同期满方予归还。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在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5、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实习期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受聘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实习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实习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之日止(乙方符合甲方要求,能胜任工作岗位)。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实习期月薪为________________元。实习期满后(前提是拿到毕业证),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b.在实习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c.实习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d.实习期间,乙方不享受公司社保与其他福利。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b.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实习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实习合同;

2.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实习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实习,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实习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b.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c.反对和投诉对乙方实习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实习期合同3

甲方(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受聘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国家《劳动法》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第一条:试用期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试用人员不享受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除工资待遇外)。

第二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日至年日止为见习试用期,

2、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转正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试用期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2)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对试用期期间工作不适合的,请求辞职的权利。

2.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的义务;

(2)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员工实习期合同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八、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一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等费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标准发放报酬。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缴纳养老保险。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员工实习期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WWw.jt56W.coM 检讨书大全)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九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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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版公司抵押合同格式1

甲方(抵押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电 话:

乙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及抵押责任

1.1 甲方愿意以 ,房产证号: (以下称抵押物)为债务人 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情况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和抵押物权利证书,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 抵押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 (小写) (大写) 。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抵押物的价值在抵押权实现时予以确定。甲方在抵押权实现时抵押物的价值范围内对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上述抵押物议定价值为人民币 元。详见附件二《抵押物价值确认书》

1.4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为独立的抵押。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1.5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1.6 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本合同始终有效。若有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另两方,在达成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1.7 合同期内,抵押物的权利证书正本由乙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

第二条 抵押登记与保险

2.1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应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由乙方保管有关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依法注销抵押登记。

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物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物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4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2.5 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未还清前,甲方须按2.2条的约定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都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

2.6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三条 抵押人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 甲方承诺:乙方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及其项下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除增加借款金额外,其他变更均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仍继续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3.3 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4 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抵押物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5 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在本合同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第三方,并在抵押给乙方期间亦不再设定任何其他未经乙方同意的抵押。

3.6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拆迁、出售、交易、互易、清偿、出资、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3.7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陈述抵押物租赁状况,如已出租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租赁合同,并将设定抵押情况书面通知承租人,期满后续租或者再次出租应经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出租抵押物所得的租金收入,作为债务人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不得挪作他用。

3.8甲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做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如发生毁损、灭失、短少或转移等情况,保管方应承担经济责任。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承担。

3.9 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3.10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物价值已明显下降,不足以作为主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债务人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3.1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

(1)抵押物损坏的;

(2)抵押物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物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物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物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8)其他可能影响乙方抵押权行使的情形。

3.12 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抵押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 抵押权的实现

4.1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立即行使抵押权: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主合同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

(2)甲方违反所作的保证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

(3)债务人或甲方宣布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4)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债务人或甲方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5)债务人有其他违反主合同约定的情形或主合同被解除或终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行使抵押权的情形。

4.2 乙方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3 甲方同意自债务人或甲方违约之日起的第二个月,乙方有权直接收取抵押物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承包费)以清偿债务,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所收孳息首先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

4.4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双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丙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债权

4.5 甲方确认:如债务人另行提供了抵押物,乙方有权选择先行执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反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抵押权未设立的,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时,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甲方为债务人的,甲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本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为限。

(2)甲方非债务人的,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债务人未能清偿的主合同债务本息和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2 甲方违反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时,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甲方为债务人的,甲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本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为限。

(2)甲方非债务人的,在乙方依法实现抵押权后,甲方在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价值与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之间的差额范围内对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债务人未能清偿的主合同债务本息和费用为限。

5.3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及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赔偿守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7.4 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7.5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同主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6 乙方有权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7甲方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其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范围内。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信用信息提供给

7.8 乙方可就本合同向潜在受让人或可能与乙方订约的其他人透露其认为合适的有关甲方的资料。

7.9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甲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甲方。

7.10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项方式解决:

(1)向 ------------------- 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12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7.1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乙方执二份,甲方□债务人□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声明,完全理解本合同的条款及与之相关的主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并已就此(在需要时)获取过独立的法律咨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地: 签署地:

常规版公司抵押合同格式2

甲方(抵押权人):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_______签订的编号为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财产(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______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3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及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7.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何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6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3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5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条款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常规版公司抵押合同格式3

抵押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为确保( ) 借字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情况。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 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变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延长债务履行期限;

2、增加债权本金金额。

第四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条 独立性条款

1、本条款与本合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视为双方之间的另外一份合同,仅为便利之目的书写在本合同之中。

2、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甲方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十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金额办理抵押的财产保险。保险期至少应长于主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

2、在保险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果保险期届满时,被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

3、抵押权存续期间,保险单正本应由乙方保管。

4、甲方应当要求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注明:乙方为该保险的优先受偿人(即第一受益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如抵押物已保险,但未批注乙方为优先受偿人的,应将优先受偿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

5、对该保险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保险赔偿金自由处分。

第八条 第三人损害赔偿

1、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对该损害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损害赔偿金自由处分。

2、抵押权存续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务的担保。

第九条 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予、转让、出租、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价款自由处分。

第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依法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物: 1、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的; 2、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的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价款自由处分。

第十二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 抵押物登记及注销

抵押物依法应办理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妥抵押物登记。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移交乙方持有。

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注销。

第十四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但不限于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拍卖、登记、保管、鉴定、公证、诉讼、提存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甲方愿承担因利率浮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2、甲方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十七条 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签章): 抵押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最新:常规版战略采购合同协议


常规版战略采购合同协议范本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与乙方在 上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达成本协议,并就甲方向乙方进行长期产品采购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作为甲方 供应商,保证所供产品品质优良,价格公平,优先供货,甲方享受的应是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名称、商标、知识产权等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乙方为甲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并积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3、甲、乙双方共同完善信息反馈制度,积极改进产品技术及质量水准,以利于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共创精品工程;

4、甲、乙双方根据每次具体订单的产品另行签订《采购订单》。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

1、在各订单采购过程中,甲乙双方针对每个系列的产品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加以明确,各订单产品的质量标准为本战略合作协议的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质量标准及产品验收以各订单具体要求或以供方提供的样品为准,各采购订单未明确约定的则按国家标准,国家没有制定相关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如该类产品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乙方提供的产品还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对于产品数量、规格、包装、配件及完整无损的验收须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完成,提出异议须书面或传真到乙方确认并回传后生效。

三、采购流程与订单管理

1、签订本《战略合作和长期采购协议》后,各采购项目甲乙双方按《采购订单》执行采购流程;

2、《采购订单》主要明确具体产品需求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价格、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及产品要求细则等。

四、付款与结算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供方同意如单批订单采购金额在 以内,则可按 方式予以结算(即供方发货之日起计算 天内付款);

2、针对 的订单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签订订单后,甲方向乙方先支付 %订金,在乙方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总额另外 %货款,余下的 %货款在甲方到货后 天内完成支付;

3、特殊情况需要在订单注明细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单独协商。

五、交货及运输

1、交货时间:交货期根据具体订单的产品需求双方在采购订单中加以确认;

2、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在广东省内由乙方送货上门,广东省外由甲方指定货运方。式, 。

六、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当甲方需以乙方公司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做客户接待或参观洽谈时,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乙方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与甲方客户单独联系,否则须赔偿甲方人民币20万元的信誉损失及其它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包装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相关争议,乙方应负责处理并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采购订单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中途退货,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取消合同,否则按合同货款的双倍赔偿对方,以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不可抗力之条款执行);

2、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已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交纳滞纳金;

3、甲方每延迟一天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所欠合同款的千分之三每天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未成,均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规版战略采购合同协议范本2

甲方:

乙方:

依托标识标牌战略采购招标成果,现选择乙方成为安徽金大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标准化住宅类的标识标牌供货合作服务单位,现甲、乙双方就具体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范围、期限、金额及合作方式

1、合作范围:金大地集团旗下开发的房产标化住宅项目的建筑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详见战略协议附件清单。 2、合作期限:两年;

3、合作金额:暂定 万元,按工程实际发生量结算;

4、合作方式:合作范围内各项目的房地产公司与乙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价款执行战略合作定标价。 第二条 商务条款

1、价格:按战略定标价执行,详见附件战略清单。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按已完工程量70%核定;

3)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乙方向甲方提供100%全额发票;

4)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保质期满后 10 日内,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无息返还;

5)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先行提供真实、合法、且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3、质保期:贰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价格等重要商业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乙方允许范围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透露该等信息。在内部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信息仅让必要的人员了解。

2、乙方确保交付的工程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合同有特殊的约定。

3、乙方整合企业的优秀资源服务于甲方项目,积极配合,及时响应。

4、本工程集中采购合作框架文件涵盖金大地集团公司开发的项目工程,乙方必须积极参与并严格履行该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

第四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规版战略采购合同协议范本3

采购方(甲1方):

采购方(甲2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集成吊顶产品战略采购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期限

1.1 期限内,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注:甲方关联公司在以下协议中也统称为甲方)在 湖北 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的开发施工项目选用由乙方提供的该产品。

1.2 甲方在指定1.1条所述范围之外的开发施工项目,可根据项目档次及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由乙方提供的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负责技术指导。

1.3 具体采购方式甲方根据项目要求,选择以下方式中的

(A)产品的供应

(B)产品的供应及安装

1.4本协议附件中未包含的产品,或乙方产品未能在当地获得准许使用证明,或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所施工项目的技术要求(包括项目档次的特殊要求等),或乙方供货能力、资信等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公司的产品进行供货。

1.5甲方采购协议附件一所规定的产品时,如发现乙方产品与同行业或同类产品相比已不具有价格优势时,则甲方有权不受本协议的约束,另行选择其他公司进行品格健康吊顶的采购。

1.6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第二条 双方职责和义务

在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约定做出以下承诺:

2.1 甲方承诺:

2.1.1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

2.1.2在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内,甲方在指定范围内的开发项目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指定使用乙方附件一的 品格健康吊顶 。

2.1.3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甲方即指派王余耀为甲方的业务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如对接人员有变更需及时告知乙方。

2.1.4 对乙方提供之产品价格及相关服务承诺绝对保密,不向其它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2.2 乙方承诺:

2.2.1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

2.2.2乙方承诺按甲方需求(含售楼处、样板间、商、住房),在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施工项目所需的产品,并承诺向甲方提供“战略合作伙伴服务”(详见第四条,该服务的期限不受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的限制)。具体交货产品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交货日期、安装日期(如有)以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所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2.3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乙方即指派为乙方人总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负责与甲方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如对接人员有变更需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及时告知甲方。

2.2.4在战略采购协议履行期间,协议价格执行,如产品零售价格上调,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供货价格不得上调;如产品零售价格下调,供货价格按新的零售价格乘以相应折扣率下调。

2.2.5合同执行过程中,遇乙方产品因乙方原因需要更改产品名称、型号,需乙方提供产品变更对比说明书,产品变更对比说明书中需明确产品变更前后的品名、型号、单价不变,要求加盖乙方公司公章。

2.2.6 在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公开宣布或透露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或做任何关于战略合作事宜的宣传或公开发布。

2.2.7 为提高展厅整体销售,乙方承诺在甲方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材质商品、同一时期或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2.2.7.1乙方给甲方所供产品,必须在其零售店面有销售或陈列,便于甲方客户实地观看或体验;且价格遵循2.2.7的约定;乙方销售人员有义务在接待甲方客户时礼貌相待并且向客户推荐与甲方合作的产品。

2.2.7.2如由于价格原因导致客户持有效凭证找甲方赔付,乙方须按同等商品交易额差价部分的10倍赔偿给甲方;

2.2.7.3 如由于价格原因导致客户退单,乙方须按同等商品交易额15%赔偿给甲方;

2.2.7.4如由于价格原因导致客户对搜房网房天下装修失去信心,造成客户前期已有其他品牌材料订单退单,乙方须按所退品牌商品交易额的15%赔偿给甲方。

2.2.8 合作期内,如销售额达到 / 万元,乙方按销售额增加服务费 / %给甲方

如销售额达到 / 万元,乙方按销售额增加服务费 / %给甲方

如销售额达到 / 万元,乙方按销售额增加服务费 / %给甲方

增加的服务费均以合同生效日起销售额计算,至合同期最后一日的销售额为结算基准点,双方确认后从合作最后一次甲方给乙方的结算金额中扣除。

第三条 技术规格、标准和价格

3.1 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及标准:

各型号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3.2 产品价格标准:

3.2.1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在本协议约定的采购范围内,依据乙方的承诺书及本协议约定,乙方将以本协议附件一所载价格提供相应的产品。

3.2.2 当甲方所需产品及配件在本协议附件一中未列明,可由甲、乙双方按照该产品市场最惠价格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供货厂家。

3.2.3本协议所载战略价格为完全包干单价,该单价为完成 按《服务承诺》约定的服务 所需的一切费用,即 乙方 供货到甲方现场 (含卸货)的一切费用。含原材料及加工成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各种税费(含从国外进口到境内货物应付的关税)、检验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费、防护费、仓储费、保管费、安装费(如有)、成品保护费、管理费、质量检测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费用,以及包括本协议执行期间所有因工资、材料差价、汇率、配合项目承包工程施工整体进度的工期调整、其它直接费及间接费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

3.3协议期满续签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下一协议期间供应价格。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所签署的产品的价格不变,不受供货时间限制,直至该年度供货完成。

3.4本协议所供应及指导安装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技术验收标准。本协议以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准,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且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供货等要求。

第四条 合作模式及要求

4.1 具体合作模式

4.1.1甲方根据甲方项目的特点及进展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产品的规格、品种、数量等相关参数要求。

4.1.2甲方就甲方所需各施工项目产品在附件一产品名细之外的,需另行增加签订附件一;其中付款方式执行本协议中规定条款。

4.2具体采购合同原则的付款方式

4.2.1付款方式:

4.2.2对帐方式:乙方需提供甲方所下达的订单复印件及乙方送货至现场时客户或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验收单,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编制周或月供货数量及价格汇总表,报甲方集团采购部或甲方指定部门审核,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货款。

4.2.3特殊说明:乙方在领取货物价款前,需提供国家、工程所在地规定的合格并得到甲方认可的发票。否则,甲方拒付货款。

4.3战略合作伙伴服务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下列“战略合作伙伴服务”:

4.3.1乙方人力资源安排

(1)设立专门人员与甲方对接。

(2)甲方项目所在地如设有乙方分公司、办事处,乙方在当地销售工程师、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均应配合执行此任务。如甲方项目所在地没有乙方分公司、办事处,乙方应合理安排提供充足人员及技术支援协助完成此任务。

4.3.2战略合作伙伴服务内容

(1)在项目投标及设计阶段,乙方需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配合甲方的设计人员提供多种产品选型及配置方案,确定最经济、合理的产品选型及配置方案。

(2)乙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甲方开发项目之前业主提出相关产品疑问时,进行有关 产品与服务 技术问题的解释和其他工作。

(3)对甲方开发项目的采购需求,乙方应提供最优先的供货权,确保供货周期满足项目的要求。

(4)乙方针对最新在国内推出的技术和产品,结合甲方的需求,不定期地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供讲解及培训,同时对于甲方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乙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及时给予详细可靠的回答。

4.4质量保证及保修期限

4.4.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4.2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期限为 5 年,质量保修期是自产品施工完毕且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或系统通知后,视问题缓急程度在 7 天内对产品进行免费查看或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具体售后细则详见附件四。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针对乙方拖延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5000元罚款。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4.5售后服务

4.5.1针对仅提供产品不提供安装的,乙方应配合在施工前(必要时施工过程中)对

4.5.2在保修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任何缺陷负责。

4.6检验标准

乙方所供产品均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颁布的有关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制造,甲、乙双方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

4.7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如果经法院判决确认乙方侵权或甲方使用乙方的产品构成侵权,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费用,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乙方未按甲方采购订单确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客户签订的装修合同总金额的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7 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批订货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为该批产品已支付的货款。

5.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

5.3甲方接受乙方的供货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产品有瑕疵的,乙方除承担修、退、换的责任外,还应按瑕疵产品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5.4甲方接受乙方交货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订单规定的产品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2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解除合同,甲方由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为该批产品已支付的货款。

5.5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5.6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产品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甲方没有保管该产品的义务和责任。

5.7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提供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向甲方人员赠送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违反此廉洁约定的,应当向合同他方支付该批产品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合同他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合同他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5.8任何一方违反廉洁约定并触犯刑律的,合同他方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控告。

5.9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5.10乙方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关订单金额%的违约金;

5.10.1 乙方及其产品未获得当地政府的准用许可的;

5.10.2有证据表明乙方产品不符合国家新颁布的产品质量标准的;

5.11甲方同乙方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应遵照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如乙方对具体采购合同的违约同时也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则乙方在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即视为已承担具体采购合同的相关违约责任,反之亦然。即乙方就其同一违约行为只需承担一次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均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

7.1以本协议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7.2.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7.2.2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7日视为有效送达。

7.2.3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3日视为有效送达。

7.2.4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7.3双方承诺签订本合同时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为:

甲方:

地址:

邮编: 传真:

乙方:浙江品格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南国大家装E座337

邮编:430022 传真:027-83998840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8.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8.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8.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第九条 完整合同

本协议构成各方对本协议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约定或许诺。

第十条 修改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继承

本协议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相关义务。

第十四条 生效及文本

14.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4.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 月日止。

协议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规版货运代理合同范例


货运代理合同1

甲 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 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 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 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 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 乙方对甲方送交货物的空运业务,应及时订舱、承办收货、制单、报检、装板、交接等整套手续。

第六条 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存在的货物数量、质量正负微差数值为: 。

第七条 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的运输声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或航空保险的,由于承运人及其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为灭损货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币20元。

第九条 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 小时通知乙方。否则,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或因此增加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要求乙方代发电报通知承运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正式书面委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运价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的,按 标准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四条 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 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甲方、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采取拖欠或暂扣运费的手段。

第十七条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合同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简称“甲方”)委托 (简称“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乙方同意代理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若本合同中约定的相应价格因市场价格变化而需做出调整,调整方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4.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合同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

七、根据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与第三方结算完毕作为付款的抗辩。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义务和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国际相关公约或提单背面条款为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常规版家具买卖合同协议


常规版家具买卖合同协议范本1

甲方: 北京华威环宇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安居舒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 家具清单

二、 付款方式:订货时,乙方需首付货款总额的1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三、 送货方式: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收签收,乙方应在交货时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乙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四、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 质量问题: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给予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六、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需方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常规版家具买卖合同协议范本2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及附件: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RMB¥_______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送交货物成品样板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办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样板;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 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___个日历天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随即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定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市级以上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 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计算款额¥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广州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柒拾款项:¥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国家规定环保标准,则视作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

1、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日

常规版家具买卖合同协议范本3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第 家具保修期为3个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 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交货时间:

第五条 交(提)货地点: 上海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买方承担

第七条 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签字盖章): 买受人(签字盖章):

开户行: 客户手机: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