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居间合同(系列十六篇)
发表时间:2026-02-08⬔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甲方: 机械厂
乙方: 省 县建筑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工程内容:甲方原有厂房(均系平房)肆仟平方米(,现扩建到捌仟肆佰平方米(,其中拆除贰仟平方米( 年 在 年8月前全部完成。
(详另见清单),所有建筑材料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订立合同后甲方先付给乙方总工程费用中的捌拾万元(,余款陆拾万元(在厂房建成验收后十天内全部付清。
的千分之壹作为赔偿金付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如不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超过一天,厂方在总工程费用( 中扣除千分之壹作为赔偿金。
5.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6.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附: .工程建筑图
2.工程费用清单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年 月 日
鉴(公)证机关意见(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
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
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
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
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合同额的3%(三个居间人共计),即万元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支付万元;
在施工队伍入场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万支付%即万元;
3、甲方可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别转入三个居间人账户,(共计合同额的3%)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间人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居间人共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工程名称:××××××××××××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真实可靠。在乙方促成甲方与总承包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承包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服务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专业分包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的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订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甲方履行××××专业分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不得索还。
3.3.1 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 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专业分包合同的;
3.3.3 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勒令停工、中止××××专业分包合同;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1本项目居间服务报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税后),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
4.1.2本合同签字生效,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总承包方第一次支付甲方工程款的同时,一次性全部支付清乙方的间服务报酬 万元,特殊情况延迟支付不得超过3日。
4.1.3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服务报酬时不需要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具体账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承诺向乙方、建设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服务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 甲方取得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居间服务报酬,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居间服务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服务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
3(2‰/日);按所欠居间服务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建设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5 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合同、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服务报酬的支配权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6.2 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8.1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9.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居间服务合同范文2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拟施工承包 项目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服务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委托事项: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项目。
2、具体要求:为甲方争取较好的合同环境。
第二条:居间服务期限
从工程项目跟踪至合同签订。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与总包方签订该项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乙方中介服务完成,甲方应付给乙方签约合同中金额的2.5%(税后)报酬。
2、支付方式:建设单位第二次拨款至工程总造价35%时,甲方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在居间服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争议人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如有其它工程项目合作另签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中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明确的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于双江自治县XX的住宅建筑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双江自治县XX
二、工程结构:砖混结构二层。
三、工程建筑面积;图纸设计为215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法,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按图纸设计施工。
第三条施工范围及施工造价
一、施工范围
1、按图纸设计放线。
2、雨篷和斜顶半算。
3、主体工程(含贴地砖、楼梯砖、内外墙砖、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室内外仿瓷、墙漆、楼梯扶手、水电通讯线路安装、化粪池、卫生间蹲坑、水箱等)。其他需要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施工造价
包工按建筑面积215计算,施工价总数为89440元。
第四条施工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底
五、付款方式
一层浇灌付3万元,2层浇灌付3万。尾款扣留5000元(大写五千元整),作为保修金后,其余部分待外墙完工、内部完工后甲方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工程具体要求
1、若基础超深(1.3米以上为超深),超深部分按90元㎡计算。
2、室内水、电、通讯线路等网管预埋,每个房间电线,开关,插座,闭路及电脑网线插孔位置由甲方确定。
3、其他内部结构要求参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及按甲方要求施工,外部要求参照设计图施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1、支砌毛石基础,砂浆标号按图纸设计要求搅拌,支砌必须砂浆饱满、平稳,砖砌体平面垂直。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3、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乙方须对工程实行保修,从交付之日算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
4、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另请他人进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从5000元保险金中扣除,保险金不够扣除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满,保险金如数退还乙方。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2、监督乙方按要求和规范施工,对不符合规范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严格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和甲方要求。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因安全措施不力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施工工具、机械设备及模板由乙方自备。
4、交工前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约定事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和工程项目,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档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作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涂改无效,经确认无误。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十二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
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省_______市(县)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
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要求:_______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工期要求: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_年__月__日。
二、甲方工作:
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
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
(1)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2)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元
(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元。
(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元。
(5)余款5%元待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______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接洽,向甲方
2、本工程项目主要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工程主要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签定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共同信守本合同条款。
一、工作内容:
图纸所设计的工程内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办公设备。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应予以协助和配合并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并接受甲方的考核,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图纸和有关部门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工作验收,对工作质量进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并及时和项目其它组成人员紧密联系,认真对本项目部出现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意见和问题及时提出纠正,防止返工式质量问题的发生。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施工进度及时完成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
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提出的要求。
四、工资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工资:试用期为一个月,月薪5000元,试用期满6000元/月。
五、争议解决方式:
①双方协商解决。
②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
第三条:
建筑面积:____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____
第五条:
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____
第七条:
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____
第八条:
发包方义务:____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XX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____”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
承包方义务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
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
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_________(盖章)
承包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发包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设计单位:_________
3、工程地点: _________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_________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第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 _________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39;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主厂房: _________天(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
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____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 _________万元,工期保证金_________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 _________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_________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结顶天,甲方支付给丙方万元;
2、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万元);
3、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4、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5、余款万元(其中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________年后支付万元,万元工程保修金满________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接受工程价款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银行:
第八条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________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_________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_________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 _________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____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 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 _________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_________元次。
第十条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标中心名称)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合同货物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第二条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即B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质量
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送货至甲方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3.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10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乙方在甲方货物质量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备齐下列文件并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区财局办理付款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区财局采用人民币转账方式在____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7%,余下合同款项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于系统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年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1) 《___________________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需由___________________区政府采购中心签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需由___________________区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公章);
(3)本合同原件。
第六条售后服务
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___________________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____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_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并请甲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项目回访调查表》(需由用户盖章确认)。
8.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
第七条第3款处理。
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
第七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
第八条第34款执行。
第九条争议及仲裁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其他
乙双方各执1份,财政局1份,采购中心1份,招标中心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房图纸及验收和业主要求的全部钢结构工程量一次性包干;②本钢结构安装工程合同不包括土建、防火涂料、门、窗等工作量。 综合上述各项包干范围应为:
A、地脚螺栓预埋、H型钢柱,钢梁,气楼、吊车梁的安装
B、支撑系统、拉条、隅撑、檩条等次构件及吊车梁走道板的安装;
C、屋面板、墙面横板及保温棉铺设;
D、钢天沟、落水管、雨棚及内观光走道、钢楼梯的安装;
E、包边泛水的施工安装,其中包括主体车间外包边处理及门窗包边等; F、主次结构现场焊接部分等及其它的补漆工作量;
G、屋面板、墙面板现场制作需提供人员由乙方提供。
4劳保费、生活费)、包辅料、包机械、包油漆及安装施工图的所有内容。
5所有钢构件安装及屋面瓦安装完成。
二、技术要求:
①整体结构的安装必须符合GB50205-20xx《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②质量标准:合格。
③钢结构部分预埋时,乙方派专人现场定位施工。
三、甲方工作与相关责任:
1、协助乙方在业主处办理施工用水电等手续,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负责协调外部相应关系,提供安全保障,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4、开工前,协助乙方向业主索取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5、甲方驻工地代表为指令经工地代表签署后生效,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
四、乙方工作与相关责任:
1、乙方应具备相关合同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2、积极参加业主的施工图纸现场交底,根据图纸和施工现场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业主、监理审核。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执行业主“合同附件四”《关于对施工现场作业队伍管理实施奖罚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4、负责成品、半成品保护,由于施工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浪费丢失、工期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工期不得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
5成施工任务。
6、甲方主材料到达现场乙方必须立刻安排下车,并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办理签收。
7、外墙板安装必须采用安全吊篮有序施工。
8、乙方因不具备相关资质条件,需购买个人人身保险,方可进场施工作业。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施工。
2、乙方应及时会同业主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申报验收,协同业主办理完工程竣工资料。
4、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
六、工程合同价格及付款
1、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为:30元/㎡,总面积36467㎡,合计约109万元。
2、付款方式:
①前期主钢构安装完成付 ;
②钢柱、钢梁、吊车梁吊装完,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 ; ③屋面、墙面彩板安装完毕付合同总价款的 ;
④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保修期为工程竣工后一年,保修期满一周内付清质量保证金。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乙方每天按支付违约金,因甲方原因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工期顺延;
2、质保期内,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计划工期,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其费用甲方直接从乙方合同价款内扣除。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算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三亚国际康体养生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加强质量控制,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任务,为使检测工作顺利完成,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建筑工程名称:__________工程
一、建设地点:
二、检测内容:
工程涉及的建筑材料、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检验项目;(见证取样)
三、检测依据:
按所承担检测项目相应的国家标、行业规范、本工程设计的检测要求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检测细则执行。
四、检测工作量:
检测项目及数量由甲方按国家行业相关的要求,为创备所需的各项检测标准以及海南省、三亚市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乙方仅提供建议性意见。 乙方无资质承担的检测项目,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外包进行检验或由甲方自行委托检测,乙方可以介绍。
五、检测期限及提交成果:
乙方按所检项目所用的标准、规范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相应的检测任务。并在完成检测后两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一式叁份;可以根据甲方需要出具速报依据。
六、检测取费及付款办法:
1、检测取费优先顺序:
a、海南省建筑业协会规定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b、国家相关检测收费标准
2、检测费结算方法:结算检测费用=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确定的检测费总和
3、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乙方预付款_____元整(¥:_____元),当检测费用超出预付款后,每满壹万元即结算付款(如有急需检测报告,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先领取报告),工程结束全部付清。甲方应及时支付检测费款,乙方才提交检测报告,否则乙方对检测报告享有留置权或拒绝检测甲方所送样品。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若非甲方另行书面委托,检验委托人即为甲方检测费用全权结算代表。
七、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所有检测项目均应填写检验委托单,除现场检测项目外,甲方应送样品至乙方试验室进行检验,样品应满足试验要求;在乙方有资质承担检验项目的情况下未经与乙方协商同意,甲方不得将该工程的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单位检验。
2、按要求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项目,应符合见证取样的规章制度要求,并按海南省建设厅琼建质【___年】194号文件执行;同时向检测单位出示见证员有效证件。
3、甲方要求乙方来现场检测的项目,甲方提前二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确定后及时回复甲方。
4、甲方对所送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对检测报告有异议应在收到检测报告后15日内提出,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收样过程应符合见证取样的规章制度要求,并按海南省建设厅琼建质【____年】194号文件执行。
2、乙方的检测严格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检测资料。
3、乙方按规范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按时检测,按时提交成果报告。
4、乙方要来甲方现场检测的项目,乙方提前二天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确定后回复乙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付款,若逾期支付,甲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报告费用3的违约金。
2、在乙方有资质承担检验项目的情况下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该工程的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单位检验的,本合同结算按第七条第1款执行。
3、若非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乙方逾期提交成果报告,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偿付逾期报告费用3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送样品失效或检测结果无效,甲方重新送样检测后,该项检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应赔偿甲方样品及交通费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经双方确认的检验委托单、设计图纸、结算单等来往文件均视为本合同条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工程完工,且甲方结清检测费用后合同终止。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调解决无效,则通过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程序的方式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发包人:xxxx 承包人:xxxx有限公司
由于本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后,为满足城镇发展需要,对原设计施工图进行重新设计,建筑工程补充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工程。
2、工程地点:xxx。
3、工程内容:xxx
4、施工标准: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5、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6、工程日期:工程开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 日,竣工日期定于 20xx 年 1 月 1 目。
7、合同价款:
暂定合同合同价(人民币):11081052.93元(大写:壹仟壹佰零捌万壹仟零伍拾贰元玖角叁分)
二、工程承包范围:
修改后最新施工设计图纸全部内容,合同范本《建筑工程补充合同》。
三、 补充条款
1、关于本工程计量:
本工程量计量规则执行《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20xx版)规定,竣工结算时,以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代表、监理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竣工图纸、隐蔽记录、相关签证等资料按实计算工程数量。
2、关于本工程计价:
(1)、按20xx版《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及贵州省相关配套文件标准执行。
(2)、本工程的主要材料价格按照与施工时间同期对应的《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计龋造价信息中缺项或低于市场价的材料按发包人代表、监理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共同签证确认的材料到场价计入决算。
3、关于发包方式:采用按实计量定额计价的可调总价方式发包,合同价为暂定价,仅作为控制工程投资及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4、工程结算价款以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5、本工程计量、计价相关的约定以本补充条款约定为准,其他条款中与此约定不一致的无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
甲方: 武汉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实际施工方): 武汉阔达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武汉体育运动学校弱电工程,现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 各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网络 、电话、 广播及监控工程的综合布线及设备安装调试。(体操馆网络,电话,有线电视及游泳馆桥架由甲方提供材料并施工)
二、方式
甲方需根据乙方负责施工的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预算总价______________及工程项目追加款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减去甲方施工的项目直接结算费用)30 %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甲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甲方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拖延一日甲方按照工程款总价3%支付乙方违约金。
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国家标准。
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所在地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
8) 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9) 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标准。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由于甲方施工项目造成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工 期:
1.施工工期从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
价 1‰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的50%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待设备全部安装完工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付给乙方结算价的30%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____。待业主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付给乙方结算价的15%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__。
2)质保金:质保金按乙方工程结算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半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
八、其 它:
1)若甲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一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乙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实际施工方):代 表: 代 表:
经办人:施 工 责 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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