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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3-24快递代理合同1
甲方:韵达快递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乙方加盟甲方所有快递网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唯一指定代理点,代理范围为民乐
县 。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区域
和私自转让经营权。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止,合同续签需提前一个月,否则视为自动终止。
三、乙方作为甲方授权代理点需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元,
窗口开通费 元。(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可退回,窗口开通费不
退)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私自代理其他快递业务,甲方有权收回其
经营权并罚乙方违约金 元。
五、乙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给甲方备案,并保证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六、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经营模式统一经营快递业务,对外独立经营,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法律业务,同事接受甲方业务指导个
监督。
七、乙方不得收递国家邮政法命令禁止邮寄物品:如爆炸物、仿真武
器、刀具、毒品、农药等。
八、乙方收件如(1)遇到发件途中物品短缺或丢失。乙方须积极和
客户协商和赔偿。其结果可想甲方报告,后期赔偿将按甲方所在公司制度结果核定,如乙方不积极或没协商好导致客户投诉所产生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收件过程中需做到100%验视。如不验视造成违禁品入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派件延误、快件遗失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
甲方:韵达快递 乙方:
签约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快递代理合同2
协议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协议: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协议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协议期间解除协议的,应当至少提前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协议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7.2 特许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 本协议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或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协议期间以及协议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协议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协议。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协议。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协议。
10.6 被特许人未按协议约定交付本协议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1.违约责任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协议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快递代理合同3
甲方: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丙方: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a、b店100%覆盖率,批发店80%覆盖率,如有新的a、b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5、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6、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30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9、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的折扣。
此外,以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哪天为准,按乙方的销售额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比较,达到或超过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可以享受当月乙方销售总额的2%的奖励(以货代款)。如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享受奖励为:乙方的销售额(a)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w)比,乘以乙方当月销售总额的2%,即:(a÷w)×a×2%(以货代款)
(本页以下空白)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四、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担保条款:
1、丙方为本协议的担保人。
2、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无法收回货款以及蒙受损失,担保人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后,同意立刻由担保人支付任何经销商拖欠的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法律费用)。
3、担保期限: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协议在没有担保人时,除担保条款外,其他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担保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帐户:帐户:帐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纳税登记号: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20__年三月一日
编号为20__0301xsdl01合同项下的附件:
收货人员确认书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在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内,以下所有人员的签收单,即便没有盖章或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名,均视为是乙方单位的自身行为,有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笔迹如下:
姓名身份证笔迹
姓名身份证笔迹
姓名身份证笔迹
姓名身份证笔迹
如果乙方对以上收货人员加以变更,以甲方收到的乙方的书面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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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设备销售代理合同样本
设备销售代理合同1
供应商:_____________(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提供的水处理设备之销售业务按下列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乙方同意为甲方代理销售业务,特约如下:
1.代理原则
双方本着眞诚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参与本代理区域一切水处理市场竞争,创造业绩,共同发展.
2.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
a.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充足的经济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c.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接受甲方的协调管理;
d.签约时,需提供企业或事业法人有效证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出示).
3.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a.提供全国性统一广告(网页、报纸、参展等),标志及广告创意;
b.保证产质量量及服务信誉,提供与产品有关的一切必要证件,证书及资料;
c.编制和通报年度销售政策、产品目录和价格、结算方式、供货方式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新措施、新规定、新办法;
d.提供拓展业务所需数据,负责培训乙方专业人员,直至能使乙方独立拓展业务,独立营销产品为止(卽达到独立进行商谈报价、签约结算、进货调试、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的为止); e.在代理初期(特指: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参与,幷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约的1--2项销售业务操作时期,下同),按签约总额的15%进行分成(收入,支出及责任和风险)及兑付原则(根据客户工程款实际付款进度,实行分阶段比例结付-指:按工程合同客户的工程款进多少结多少;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结;不进不结)与乙方进行内部结算;待乙方转入独立运作后(以乙方具备独立运作能力为准),一律按全国统一的一级代理商供应价直接与乙方进行
f.保证维护代理商的信誉和合法权益,全力支持代理商的一切合法代理活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作出与乙方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国内外商家签约及实施合作之行为.
乙方责任:
a.积极拓展本区域销售业务,大力发展区域下级代理商,创造良好的年度销售业绩;
b.在代理初期,须及时提供本区域客户的确定意向及水处理方案设计所需基础数据(如,原水水质、处理流量、处理水水质、资金准备、立项批准等),幷协助甲方及时作好介入前的准备工作;一旦甲方介入后,须及时作好:签约商谈组织及签约后合同实施等一切协调工作,直到甲方按时完成签约,进口货物及运输,设备安装,交验合格,结淸全部工程余款为止,幷按的结算原则协助甲方与客户及时办理结算.同时,视客户工程款付款进度据签约总额的15%进行分成(收入,支出及责任和风险)及兑付原则(根据客户工程款实际付款进度,实行分阶段比例结付--特指:按工程合同客户的工程款进多少结多少;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结;不进不结)与甲方进行内部结算,而且须承担从甲方分成而得的设备及工程款所对应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c.待独立运作后,须独立进行商谈报价,签约结算,进货调试,安装施工,售后服务,幷按的结算原则,直接与客户办理结算.(注:乙方在与客户完成工程合同幷得到客户付款后按一级代理商供应价与甲方进行的法人间设备及工程款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絶供应和工程服务) 同时,须承担超供应价以上的设备及工程款所对应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d.保证甲方所供设备的产质量量及服务信誉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幷向客户如实提供与产品业务有关的一切必要证件,证书及资料. e.正确运用甲方的年度销售政策,产品目录和价格,结算方式,供货方式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新措施,新规定,新办法,幷服从甲方为理顺全国统一市场,协调代理商利益所作出的必要举措;
f.保证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信誉和合法权益,全力协助甲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得作出与甲方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国内外商家签约及实施合作之行为.
4.代理内容及其它
4-1 代理内容
a.代理甲方就甲方提供的水处理设备全力招揽本区域客户及工程; b.在代理初期,代理甲方及时收集和提供有效,全面,准确的水处理需求信息(客户基本状,水处理基础数据,报价后的客户说服工作等);协助甲方架好与客户间的顺畅通道,做好成功签约的一切准备工作;协助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即进口货物运输及保管;现场勘察与施工申请;客户的配套工程进度督办;设备安装及土木工程施工;设备调试与交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全部销售业务过程);
c.在独立运作期,代理甲方独立拓展本区域销?业务,大力发展下级代理商,创造良好的年度销?业绩;
4-2 代理区域,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区域范围是:中国大连市及经双方协商可以代理的一切地区; 代理方式(无论是初期,还是独立运作期):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代理期限:2年,自签约之日起计算.届满经双方协商可延续或终止处理.
5.水处理设备类别及代理产品范围
a.污,废水达标排放处理设备系列;
b.污,废水再生利用处理设备系列;
c.飮用水集中净化,分质供水处理设备系列;
d.高浓度废水免排放处理设备系列;
e.纯水,超纯水及软化水生产设备系列;
f.水产养殖循环水水处理设备系列;
g.高压冲刷设备系列;
h.零部件全自动洗刷设备系列;
I.与上述水处理设备有关的一切零部件,药品;
j.与上述水处理设备有关的技术咨询,操作调试,施工安装及后服务等服务产品.
6.违约责任
6-1.如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违约,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若协商不果时除违约方如数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每日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6-2.若守约方的索赔不能正常进行且违约方拒絶赔偿损失及提供违约金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外,可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对法院的判决双方应无条件执行.
7.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时,违约方可免于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违约方必须在事发15日内向守约方出俱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同时违约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可行的手段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幷及时通报给守约方.
8.其它
8-1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准,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签约之前,各方在业务区域内业已接触和进行的业务件均由各方自行掌握和处理,也可以经协商合作处理;
8-3 附合同双方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有效证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8-4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由双方受权代表在_____省_____市正式签约.
附件
1.甲、乙双方复印件各1份;
2.甲、乙双方受权代表身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各2份;
3.其它双方认为必要的有效证件.
甲方:(盖印)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监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印)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监证人:(签字)____________
设备销售代理合同2
立约人:
甲 方: 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东新路沈家巷工业园区43号
邮 编: 310004
电 话: 0571-87870705
传 真: 0571-85375420
法人代表:
电子邮件: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行为,特签订本代理合同.
第1章 权利和义务
第1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2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3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 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 共享华络公司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 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华络公司的商标;
4. 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4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2. 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 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 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 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 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 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8. 在合作中所获知的华络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第2章 代理标的物
1,本节协议涉及的甲方授权代理销售的产品包括: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属无线网络产品中的所有产品.
2, 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入甲方网站获取甲方拥有的各类资料数据及实时信息产品的全部内容.
第3章 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第4章 代理商行为规范:
1. 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 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 价格规范:
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乙方根据地区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时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在取得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
4. 销售定额:
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地区市场或项目情况制定代理商销售定额,乙方无特别原因应完成规定的销售定额;
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将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最低经营额为60 万元人民币每年.
5. 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
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 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7. 信息沟通:
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月的代理工作报告,汇报业务发展情况,便于双方协调业务关系.
第5章 代理商资格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地区代理商之资格(加盖甲方公章的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代理授权书).
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内以甲方代理商的身份从事指定产品的代理销售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活动.
3,甲方以甲方提供附件《产品价格单》所列价格向乙方提供代理产品.
第一条. 加盟费用标准和支付
1, 所有甲方的产品代理商都应交纳贰万元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在项目顺利实施后甲方以设备款的方式返还乙方.
2, 季度销售回款:所有代理商季度销售回款不得低于销售额的85%.
第二条. 代理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或 项目行使其代理商的职责,不得跨区和跨范围操作.
2, 如参与代理区域外业务时,应知会甲方,并由甲方与当地代理商协调处理.
第三条. 市场推广及商标使用
1. 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为鼓励乙方的市场行为,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
2. 合约期间,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关市场活动;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此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3. 未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一切注册商标或被确认是甲方所有公司及产品的商标.
4. 乙方如在进行市场推广活动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标,披露双方合作关系或介绍甲方公司及产品时(名片,宣传资料,等),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提供商标及文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书面同意.
第6章 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1. 对于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甲方制定了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考察期为1个月.
2. 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考察标准包括:乙方业绩情况,乙方相关公关能力,公司运作状况和商业信誉.
3. 考察期满前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代理资格转正申请,甲方在5天内确定是否授权相应的代理商资格,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7章 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的,并被其视为秘密的技术,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实施本合同之目的使用.
第8章 承诺与违约
第1条 甲方承诺:
1. 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独家向乙方供货;
2. 为配合乙方销售,扩大甲方产品销量,甲方根据乙方的销量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和相关促销;
第2条 乙方承诺:
1. 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 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______ ___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___ ________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3. 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
4. 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3条 违约条款:
1. 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其它分销商;
3.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二级分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 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
5. 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6. 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7. 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三个月内,双方结清往来帐务;
8. 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9章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立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法规的变更等.
2. 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第10章 适用法律及正义的解决
1. 本协议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
2. 甲,乙双方如发生之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将提交甲方所在区域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裁定为终极裁决,对双方均具法律效力.
第11章 协议的变更和补充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体现.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以附件一(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代理授权书)注明,任何一方至少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给予另一方提前续约或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时能达成续约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涂改,本协议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代理授权书
附件2:产品价格单
立约人(甲方):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立约人(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销售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贵州铭泰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二. 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
三. 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移交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四. 交货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合同后,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即 壹拾肆万元整 (¥140000.00),一次性付清。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于20_年7月30日前付清乙方所有款项,若甲方支付延迟货款的,按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总值为限度。
五.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贵州铭泰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正规的润滑油代理合同样本范例
润滑油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友好、同步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就甲方同意乙方作指定区域产品总经销事宜,达成一致性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之规定: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劳特牌润滑油产品在
---------------------------总经销,其具体授权产品包括------------------------------------------------------为止,甲方并未授权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约束。乙方负责甲方该系列产品在该地区的总体销售工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接受经销的监控工作,拓展销售渠道,促进销售额稳步增长。
二、 甲方将在合同生效后,想乙方提供劳特牌系列润滑油产品的授权经销
三、 报价、供货、付款及运输
1、 甲方实施全国统一报价策略,对各级代理商进行统一报价,详见附件
(一)价格表;
2、 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提前7天向甲方以传真快递形式提交进货计划(并加盖公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甲方根据乙方的计划要求,积极备货,并为乙方办理运输和保险;
3、 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一律款到发货;
4、 运费:所有产品报价都是大庆交货价(或办事处库房交货价);
四、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1、 甲方所生产的产品全部执行符合国家标准GB或相应的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
2、 甲方实行全国统一的价位政策,并协助乙方统一区域报价。乙方可根据区域市场的需求状况,在不影响相邻区域经销商情况下,有权小幅度调整市场批发价;
3、 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地区独家销售的利益,并且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该地区设第二家经销商。甲方在乙方授权的区域的有效期内不得擅自与第三方发生利益合同关系;
4、 若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发生质量异议时,至少保留1000Ml油样和封存同一批油品,到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仲裁,确属甲方产品质量责任时,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单号:223100002)负责赔偿由该批产品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根据质量法规定,提出异议方暂时先垫付检验费;
5、 甲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暴风等等)和国家政策及非正常因素致使的无法履行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6、 如果遇到经济政策变化或战争等因素而使原料价格全国普变,甲方有权调整供货价,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五、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1、 乙方必须要以经销甲方产品为主,,积极宣传推广甲方产品,并协助甲方打假;
2、 乙方超出总经销区域销售或有低于甲方供应价抛售及分装等行为时,甲方考察后,立即停止供货和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代理条件,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资金保证,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身份证等)并加盖乙方有关印章。
4、 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到乙方掉走货物或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盖有甲方公章的书面文件,否则甲方不予负责;
5、 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一个月内无进货业务,或年销售额达不到合同规定数额70%时,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另受其他代理商;
6、 地级代理商的首批进货不低于100件,全年销售不低于--------万元。
7、 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向甲方申报购货计划,不倡导多购多押的战略,原则上甲方无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不得退货、调货,但乙方终止经销时,包装完好,可办理返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或到厂家入库后3个工作日将返货款一次打到乙方指定账号上;
8、 乙方是甲方的授权经销商,不是甲方的外设业务机构(或办事处),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业务行为不代表甲方。
六、 厂家对代理商的前期支持策略
1、 为了积极配合代理商拓展市场,代理商前3个月进货可享有3%的广告返点;
2、 公司的促销政策,是由公司统一安排制作发放,根据进货数额配发,包括工作服、宣传标志小产品等等,代理商不应扣留,应全数发放客户手里,发放计划由代理商定;
3、 代理商在经营2个月后,根据市场的潜力,公司进行评估考核,如考核后符合公司广告投入策略,在当地按前6个月计划销售额不低于10%的广告支持。不符合公司广告发展要求的,另行计算投入,其投入广告权归公司所有。
七、 厂家对代理商的年终奖励政策
1、 厂家的年终奖励是指按全年的实际回款额计算,只算当年的,不延续下一年,一年发放一次;若油泥欠公司款的,应还完欠款再发年终奖金;
2、 年终奖金发放表如下:
八、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润滑油代理合同2
立约人:
甲方:
制造商: 地 址:
中国境内服务电话:
官方网址:
网上订单账号:
网上订单密码:
签约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一、总 则
本协议旨在确立、稳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即甲方提供品牌、产品、服务和经营指导,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总经销商,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目标。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总经销商区域的约定、保护、约束
(一)约定总经销区域(在以下两项中填写其中之一)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下辖 市 县。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3、乙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发展、授权第二家总经销商。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对MBM宝马润滑油产品的打假、防伪、反侵权、反垄断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
(二)约束:
1、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区域经销双方约定的产品和跨区调货、易货,否则视为“违约销售”,违约销售出现一次,扣除全年折让25%,出现二次,扣除全年折让;同时,乙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对乙方地区二级经销商直接供应产品。但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他所经销区域内开发二级经销商。
三、约定总经销期限、产品分类、指标
甲方授权乙方总经销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的续签意向,否则,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各项指标如下:
四、价格体系
1、甲方产品的价格表一般在每个自然年度的第一个月内通知乙方。如无通知,则仍然沿用有效的价格体系。在协议期限内,如价格体系发生变化,甲方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原材料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突发暴涨暴跌、甲方可于7个自然日内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并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给予乙方明确的原因说明。
2、价格体系中“总经销价”为甲方与乙方结算的价格。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直接开具发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推荐市场批发价。当乙方实际销售价格属于倾销价格时,甲方可适当上调乙方相关产品的供应价格,取消或降低相关产品的宣传促销奖励及相关优惠配套奖励政策,直到停止供应相关产品。
4、新产品价格体系由甲方在新产品上市前通知乙方。
五、订货、交付和结算
1、乙方的传真订单和网上订单均视为有效订货订单。
2、乙方的订货计划必须明确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原则上乙方三日内无增减计划,甲方则视为有效订单。
3、结算方式为:乙方全额付款到账,甲方立即安排发货。
4、乙方提货地点以甲方代为安排的汽车配载或火车运输一次能够到达的地点为限;运达乙方辖区后需要的二次运输,运费由乙方负担。县级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三万元、地级市以上的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伍万元的订单,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定制产品的单批次数量不得低于3吨,定制完成后7天内必须提货,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货物、宣传资料、促销品和礼品运达乙方后,乙方应当立即在现场进行清点、检查、签收。遇有货物及其它物品与送货单有差异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销售人员或客服人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实际收到货物2天后的通报,甲方将不再受理。2天内的通报,甲方视下列情况作相应处理:
6.1、若货物和配送物品短缺、破损、经证明属甲方发出错误时,甲方负责下次发货时补足,甲方不再提供额外的补偿。
6.2、若货物和配送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和缺失,由承运方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有共同追究承运方责任和义务。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交货时,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赔偿责任。 8、明确由乙方代付运费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时,由乙方先行垫付,再与甲方结算。
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包装标识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宝马企业标准。
2、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市场投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出处理判定。其处理判定的最终依据是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依据产品标识标准对产品进行的检测结果。如果经检测证明,乙方及客户的损失与甲方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要素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市场需要的、有利于市场销售和推广的各种具有合法性、有效性的证明文件。
4、甲方有义务培训、指导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正确地使用有关油品。
5、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指导和协助乙方在指定区域的销售工作。
6、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协助和监督乙方市场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和乙方的价格体系。
7、乙方有义务指导用户正确地选择相关产品,如因乙方指导不当,或用户自身没有正确地选用合适的油品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形象店、门头、广告规定
1、形象店规定: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形象店、修理厂内部装修费用与乙方年销售额挂钩,年销售额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制定。装修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根据乙方的年销售进度,用甲方的产品支付乙方的装修费。店面的装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将要装修的店面的图纸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提出装修设计方案),乙方根据设计方案在当地采取多家报价招标方式选择合作单位,将多家投标单位报甲方企划部审核批准。
2、门头规定:甲方免费为乙方合作的修理厂制作门头(制作门头标准为喷绘),制作安装费用不与年销售额度挂钩,但乙方形象店门头制作安装与乙方年销售额度挂钩。门头尺寸由乙方提供,甲方根据公司对外统一形象标准设计门头方案,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方案在当地采用多家报价方式,确认有制作能力的企业报价给甲方(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上报各广告公司报价,由甲方审核后给出材料标准和价格,乙方方可制作、安装)。甲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安装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用产品支付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的门头制作及安装费用,结算时间另议。门头安装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广告规定:乙方可自行根据当地市场需要,进行符合甲方要求的广告宣传计划,甲方负责提供符合CIS要求的设计,确保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自行组织的广告宣传,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产品推广、广告宣传等工作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需要甲方支持的,乙方事前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并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到期时,按照书面承诺标准予以核销。
八、折让政策
1、本标准仅适用于20L(含)以下的包装,其它类型油品均不包括。销售20L以上包装规格产品时,在符合折让条件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执行1%的固定折让率。只有在享受总经销价的前提下才能计算折让。特价、进攻价、会议价、特批价产品均无折让。
2、产品分类及年度考核折让
年度考核折让:Ⅰ 类产品折让 2%; Ⅱ 类产品折让 3%; Ⅲ 类产品折让4%; Ⅳ 类产品折让 5%; Ⅴ 类产品折让 6%;年销售额超出部分奖励政策: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25%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1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50%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2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75%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3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100%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45%例如:年销售任务40万,实际完成52万 年销售折让额是10000元(以实际折让为准)+1500元(年折让10000元x奖励系数0.15 =1500元),总共折让11500元
全年任务完成率低于80%年终不享受年度考核折让,年销售任务100%>年度实际销售额≥年销售任务的80% 按照折让总额的80%给予折让。
3、折让扣除
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限内,若乙方自动放弃总经销商资格或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而被甲方取消总经销权,则不享受所有折让;如有保证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年度折让的执行:
在年销售履行完毕后15日内,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全年业绩,完成所有年度折让的返让工作,所有折让均以产品形式进行产品返让,无折让产品不参加返让。
九、相关约定
1、乙方不得对甲方的产品进行重新分装、调合、加工和掺杂。乙方不得在宝马润滑油货架和专柜内陈列、销售和推广与甲方产品包装设计和商标近似的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
2、协议签订时,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如上述文件发生变更,乙方有义务及时提供最新的齐备资料。
3、在协议期限内,若甲方调整有关品牌推广和建设的市场方案,乙方应积极配合和实施。
4、甲乙双方应共同致力于在遵守国家质量、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合作。
5、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和条款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6、在本协议及附件有效期内和无效后十二个自然月内,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附件及运营过程的任何部分。
十、知识产权保障
1、乙方应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甲方授权所销售的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商号予以保护,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生产及经济效益造成影响的,甲方要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非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制作、委托任何单位印制或定做含有甲方惯常使用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或简称的包装物、标识、广告宣传品或其他内容相关或相似的图案文字资料。
3 、乙方知道违反本条1、2款任一款的约定将直接导致合同的终止。而且乙方理解这种违反将会对甲方的声誉、信誉、知识产权造成严重损害且造成严重损失。因难以衡量这些界限模糊的权利,所以判定准确损失是很困难的,鉴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违反了本条1、2、3款任一款的约定,将赔偿甲方损失10万元人民币。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2、若一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双方在协议取消后,如继续以另一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对方造成侵权,被侵权方保留索赔和法律追溯权。
十二、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要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向天津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
1、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2、本协议的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书不可缺少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如乙方在15日内未订货,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新代理商协议一旦签订,甲方与乙方原协议自动解除。
4、本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补充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润滑油代理合同3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范围
①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AM1 Lubricants元帅一润滑油的品牌润滑油;
② 授权区域: 宝安区福永镇
③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任何代理商。
二、 销售指标及合作条件及期限
①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进货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圆整(RMB 30,000.00),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进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圆整(RMB 10,000.00),每年进货金额不低于贰拾万圆整(RMB 200,000.00)
② 乙方进货累积超越拾万圆整(RMB 100,000.00)甲方回馈进货金额5%,以后每次进货同样享受5%,该返利只能兑换AM1元帅一产品。
③ 乙方累积拥有直接15个代理人以上,乙方在有效期内总业绩累积超越贰拾万圆整(RMB200,000.00),乙方下属代理人资料应呈给甲方,即可升为公司第一级代理人。
④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 合作原则及规定
①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②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竟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好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取消本协议。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网;
③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④ 甲方应该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漏给第三方;
⑤ 甲乙双方将按定的销售指标,在每月考核进度和表现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或低价销售,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理协商联系进货;
②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培训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③ 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AM1元帅一润滑油的产品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的相关配套,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④ 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AM1元帅一润滑油品牌的润滑油及服务。
六、 销售行为规定
①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照我司提供的价格表;
② 甲方将按照AM1元帅一润滑油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己确定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
③ 定货流程:在每月初,乙方必须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须列明数量、产品型号、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④ 付款条件:乙方应在采购单确定后的三天内把总价的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的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清。甲方有权把约定的货期续延;
⑤ 交货期:甲方应该收到合同定金后的45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七、 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① 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或以外地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②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③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④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以直接支付给被窜贷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⑤ 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⑥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防范和止制低价倾销行为,如遇到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八、 商标使用: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AM1Lubricants元帅一润滑油的商标的文字标志。
九、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①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包装标识的国 际、国家、行业或AM1企业标准。
②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市场投诉,甲方应积极做出处理判定。其处理判定的最终依据是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依据产品标识标准对产品进行的检测结果。如果经检测证明,乙方及客户的损失与甲方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要素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全部的赔偿。
③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市场需要的、有利于市场销售和推广的各种具有合法性、有效性的证明文件。
④甲方有义务培训、指导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正确地使用有关油品,培训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要求不在甲方地点范围内培训指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⑤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指导和协助乙方的销售工作,培训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要求不在甲方地点范围内培训指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⑥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协助和监督乙方市场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和乙方的价格体系,培训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要求不在甲方地点范围内培训指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⑦甲方给予中国渠道总代理所享受的权益如:赠品、宣传资料、货运等政策乙方也应享受。
⑧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培训指导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九、 保密责任
① 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用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② 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
③ 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3年内持续有效;
④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次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⑤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
⑥ 上述不包括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十、 争议解决通知地址
①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②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在面通知对方,原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本协议的标题反起标识作用,不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十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乙方承诺每月最低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每年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若乙方在每年合作期限内未完成全年最低销售额(人民币: 元整)。需在每年年限到期之内,一次性补清全部差额。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及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