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书网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收藏十四篇)

发表时间:2025-01-03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办公室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1

 通 知

本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于*年*月*日经公司第*届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三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公司(用人单位);员工是指×××××公司(用人单位)招用的所有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七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八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应遵守《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情况,凭证录用。

第十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招用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向有关部门备案。

公司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员工应如实正确填写入《职工登记表》。

员工因隐瞒真实情况被录用后,如果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本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员工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合法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拒绝招用无合法证件人员。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保证金、抵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十三条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四条 公司培训员工的,按规定签订培训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条款,培训费用由公司负责支付。培训费用票据清单由公司保存备查。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培训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由此设定的违约金金额以实际培训费用支出为上限。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支付培训费用。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按比例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式样统一使用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应当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一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遵守公司考勤制度。部门预算管理规定。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尽浪费。

2、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3、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4、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5、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6、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7、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企业员工培训管理操作手册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现代企业物流配送管理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某公司各部门岗位说明书。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shu。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生产库存管理相关知识汇编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3

一、业务部经理职责、

(1)考核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2)负责对部门内销售人员考核的具体实施。

(3)对季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依据考核最终结果,作为对业务部成员加薪、升职、辞退等的主要依据。

(5)对考核制度与考核指标提出修改建议。

二、考核指标:公司对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有:销售计划(数量)完成率、销售额增长率、销售价格保持率、销售费用、欠款回收率、访问成功率、客户意见发生率、新客户开发率、老客户保持率。

三、考核频次:

1、月度考核,每月评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每半年核算每一位销售员年度考核得分,即销售员年度考核得分=(销售人员该年度6个月度考核分之和)÷6。

3、每月8日前,将被考核人员考核表报送人事部。

四、考核细则: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70%)+(出勤×30%)、出勤(百分制):30%

当月满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计)

五、销售员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70%

1、客户的管理方面(30分),出现下列情况,每项扣5分,情节严重者该项1不得分。

(1)未完成每月的客户开发维护计划;

(2)客户存在问题,销售员未能及时解决;

(3)没有严格执行公司销售政策,缺乏对公司产品的了解

(4)没有很好的执行公司领导取得的合同;

(5)客户反馈表对销售员工作不满意;

(6)回款不及时;

2、销售员管理方面(70分)

(1)周报(40分):认真填写《周工作汇报表》,未按时交付、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此项不得分;

①上周工作总结(10分):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与所填内容不符的该项不得分;

②下周工作计划(10分):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与所填内容不符的`该项不得分;

③客户走访情况(10分):每周须走访3家以上,并对走访情况在周报上做详细记录,不得漏项。如连续走访同一家客户将《客户拜访纪实》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该项不得分;(每项扣3分,2项以上不填者该项不得分);

④跟单记录(10分):对于签订的订单合同及跟踪施工过程需填写每日跟单记录,以备日后查询

(2)市场信息反馈(10分):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与所填内容不符的该项不得分;

(3)产品质量问题反馈(5分):认真填写,要求做到及时有效;

(4)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规定、(5分):销售员须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如发现违反《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中任何一项条款,该考核分数全部扣(5分)内部培训(10分):无缺席,成绩优秀者得10分,缺席一次扣3分,由人事部负责考核。注:如连续不上交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扣分。

六、考核权限:

1、采取逐级考核原则。

2、业务员的考核由业务主管评分,由人事部负责考核汇总,业务经理初审,分管副总经理复审。

3、主管的考核由公司业务经理评分,由人事部负责考核汇总,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初审,总经理复审。

4、公司销售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考核。

七、销售人员考核细则

八、业务部跟单

(合同)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九、考核结果与申诉

1、业务部销售人员(销售经理、业务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差四个等级,各等级对应的分数如下表所示。

2、相关人员对考核结果有意见的,在考核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行政部提出申诉。

3、员工申诉超过申诉时间期限的,公司将不予以处理。

4、接到申诉后,相关领导审查考核记录,对考核得分进行确认,发现错漏及时更改,并及时公布申诉结果。

5、对于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十、业务部业务提成和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业务部的业务提成奖励比例(根据集团提成奖励比例规定执行)

2、考核结果作为国内市场部业务提成奖励的唯一依据。

(1)、在季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可领取100%的季度业务提成。

(2)、在季度考核中被评为“良好”的可领取85%的季度业务提成。

(3)、在季度考核中被评为“及格”的可领取70%的季度业务提成。

(4)、在季度考核中被评为“差“的,不享有季度业务提成奖励。

(5)、在季度考核中有连续二个季度被评为“差“的,或年度有三次被评为“差”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6)、考核结果可作为销售部对销售人员的薪资调整、职务晋升、和处罚的重要依据。

(7)、销售员的考核得分将作为“每月薪资”、“年终奖金”、“调职”的依据。、月度薪酬=基础工资+计划完成率考核工资+日常工作考核工资+超计划奖金+业务提成十一、如市场各级销售人员在中途辞职或被公司辞退不计算考核期内各类绩效考核奖金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4

处罚过失类别分为轻微过失,中度过失和严重过失三类。

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或早退。

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行为。

3、当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修饰、不佩戴胸卡,衣着不整洁。

4、工作时哼歌曲、吹口哨、跺脚,在办公场所有客户在场时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口袋、整理头发或衣物、抓痒、挖耳、抠鼻孔、化妆、照镜子、敲桌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度的动作。

5、非当班时间,无故在别墅内和工作场所逗留闲逛。

6、因责任心不强失职,造成百元以内公共财产损失。

7、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8、当班时吃东西,不按规定时间就餐。

9、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10、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不遵守员工餐厅、宿舍、浴室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按重大或严重过失处理)。

12、工作效率差,引起客户明显不悦的。

13、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合理安排,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14、轻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轻度违反工作规范的任一条款。

16、工作餐时,浪费粮食,初次违犯者。

17、违反工作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中度过失

1、无故旷工,怠工或拒绝工作。

2、当班时串岗、闲聊、干私事、打私人电话。

3、私藏公司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

4、拾遗不报占为已有。

5、未经同意更换班次。

6、有意违反公司规定,不能服从直接主管安排,不能完成公司指定的临时性工作。

7、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消息。

8、超过工作范围与宾客过份亲近,谋取私利。

9、因工作失职,造成宾客或公司财物被盗、损坏。

10、因维修、保管、供应不善等责任造成工作重大损失和影响。

11、与宾客或同事争吵,粗言秽语,编造传播有损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谣言,挑拨关系,无事生非。

12、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别墅或公寓屋内,擅自使用屋内设施。

13、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五百元以上千元以内的财产损失。

14、重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安全守则的任一条款。

16、在工作时间外,从事赌博、色情活动,被公安部门罚款教育的。

17、工作期间偷打声讯信息台,用电话聊天的,或者参加电台举办的`有奖问答等娱乐节目的。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严重过失

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公司将按解除劳动合同中第十二项,第三十九条办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一个自然年度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

2、提供医院虚假证明,骗取病假或医疗期,达到3天的。

3、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1天。因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强制执行拘留3天。

4、触犯国家法律,被法院判定有罪,并被判刑者。

5、以工作之便,利用为客户提供服务、日常采买或为公司购置物品,私自索要或接受对方现金回扣、实物馈赠,现金数额达到300元(含)以上,实物价值折合500元(市场零售价)以上。

6、在自己岗位工作的权限之外,承诺并实际对外出租公司的车辆、物品,数额达到300元。

7、私自开具租单,为住户提供房屋租赁,所收租金或佣金窃为己有,数额达到300元以上。

8、因自己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负有管理责任的重大火灾、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的发生被上级和相关部门追究责任,财产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

9、拒绝自己主管人员的日常工作按排,不能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影响住户正常生活,对公司的的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10、隐瞒事实真相,在与公司相关业务或自己岗位相关联系的经济实体内,并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成为该组织的股东,或从事与自己岗位技能相关的第二职业,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11、擅离工作岗位,或出现工作失职的其它情形,超越自己的权限范围,违反操作规程,或遇紧急情况未采取正当措施,个人负主要责任,给公司直接造成3000元以上的重大损失。

12、诋毁公司内他人声誉,无中生有,搬弄是非,经民事诉讼,法院裁定事实成立,负有重大责任者。

13、道德败坏,品质低下,自己的私欲和不当利益未得到满足,故意编造谣言,以匿名信的形式和口头传播散布等方式,经相关部门来查,认定查无实据,但却对公司正常的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并对当事人造成事实伤害。

14、当班时有任何在公司内赌博、侮辱、殴打宾客、同事、聚众斗殴、酗酒滋事行为之一者。

15、占用、故意毁坏公司财物300元,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100元以上者。

16、上班期间查询股票价格,买卖交易股票,并已经过部门警告一次,仍继续不改者。

17、泄漏公司重要机密。

18、涂改公司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从中牟利200元以上。

19、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严重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20、违反公司上网规定,情节严重的。

21、主观故意丢失或撕毁工作单。

21、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相近类似的条款处理。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5

为了确保本公司电脑及网络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电脑

1、公司电脑专人专用,未经批准,不得挪作他用或者借给他人。

2、使用者有对电脑进行日常维护的责任,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等文件的备份工作。

3、禁止安装和运行于公司工作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

5、工作人员在下班或确认不再用机时,必须关闭电脑后方可离开。

6、若发现一场情况,应正确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主管,有专业人员来进行维修。遇有电脑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机、检修。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本公司员工陪同或认可。

7、若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电脑损坏,员工须自行维修或做出相应赔偿。

二、笔记本电脑

1、笔记本电脑发放时,应录入笔记本电脑发放档案,记录好型号、配置等详细信息,发放至个部门或员工,之后由部门主管或员工签字确认领取电脑。

2、领取者对电脑的安全负责,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电脑损坏或者丢失,领取者应做出相应赔偿。

3、配置笔记本为公司财产,领取者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领取者只能在工作所需时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者借给他人。

4、电脑归还时,领取者填写好归还时间并签字确认,公司检查电脑的各项性能是否良好,若有损坏,须按实际情况维修或赔偿。

三、电脑的配置、升级和更换

为确保电脑质量,电脑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有电脑管理负责人员统一购买。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6

1、行政执法未果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实行行政执法未果报告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报市政府申请联合执法,以提高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效果:

(1)未办人防手续就开始施工,被人防执法人员查出后,拒不补办人防手续的;

(2)既不修建人防地下室、又不按规定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执法人员上门服务三次,仍不执行的;

(3)对按规定应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建设费行动不积极,故意拖延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

(4)少报多建,被人防执法人员发现,一个月内不补办人防手续的;

(5)无视法律,拒不办理人防手续的;

(6)对人防行政执法处罚单,拒绝签收的;

(7)对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不予配合,不提供方便条件的;

(8)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擅自拆除的。

2、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责任心,严肃政纪,追究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违法和失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审批防空地下室必须严格办理手续,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纪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赔礼道歉、调离岗位、停职、行政告诫;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1)应当受理而拒绝受理的;

(2)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

(3)丢失、损毁审批文件材料的;

(4)违反人防法律、条例和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定的;

(5)违反规定增加或减少必要审批程序的;

(6)在依法规定并公开审批条件和标准之外,擅自增加其他条件或者限制的;

(7)违反法定权限,超越、滥用职权办理有关手续的;

(8)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条件应当予以批准的行政申请不予批准的;

(9)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批准的;

(10)审批项目超过规定审批时限未办理完毕的';

(11)私自做主,放宽审批条件,造成失误的;

(12)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审批,造成不良后果的;

(13)下一审批环节对上一审批环节没有尽到把关职责的;

(14)有其他违反行政审批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3、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1)熟练掌握和运用与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人防工程战术技术规范、工作程序等业务知识。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完成各项任务。

(3)依法行使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标准、规范。

(4)执行公务必须证件齐全,着装整齐。

(5)秉公执法,实事求是,不徇私情,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尊重事实,注重证据,取证及时完整,方法严谨科学,手段合法有效,法律文书书写整洁、及时、规范。

(7)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保守行政相对人的有关秘密。

(8)有准与行政相对人建立经济关系,禁止在行政相对人单位兼职、担任顾问或者其他有报酬的职务。

(9)严禁索贿受贿,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参加由行政相对人组织安排的休闲娱乐等活动,禁止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不得借用行政相对人的通讯、交通工具。

(10)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各种利益或者方便,执行公务时,不得在行政相对人单位用餐、购买物品或者接受其他服务、照顾。

(11)严格依法行政,自学接受监督,严禁越权执法违法行政。

(12)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可能妨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提出回避。

(13)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执法,廉洁奉公。

(14)仪表端庄,男同志不留长发和胡须,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戴耳环和耳坠。

4、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

(1)为确保人防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执法职能,防止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

①投诉人认为人防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不适当的;

②投诉人认为人防行政机关(含受委托组织)违法、违规或不作为的;

③投诉人认为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不服以及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投诉,承办部门应急向投诉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4)秘书科负责行政执法投诉的受理,呈请批示,交办、催办以及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

(5)办领导根据投诉的具体事项,指定相应的职能部门办理。

(6)投诉一般在30日内办理完毕,若需延长办理时限,须由领导批准。

(7)承办部门应将投诉的办理情况写成书面报告,送办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可予以结案,并由承办部门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人。

(8)办理终结后,承办部门应将投诉材料、办理报告送秘书科归档。

(9)经办人员应当严格保守有关的秘密事项,不得泄露有关情况。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为确保人防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是指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由于个人职务行为造成重大过失,损害国家利益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的责任。

(3)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追究其责任:

①违法或错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行政机关撤销的;

②违法或错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撤销的;

③违法行使行政处罚,经行政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④在执法检查中,被上级机关认定属较大行政执法过错的;

⑤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①发现执法过错,主动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过错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已改正的。

(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防行政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

①行政相对人虚假陈述或出具伪证,致使发生行政执法过错的;

②对所作出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措施,行政执法人员明确表示不同意且有据可查的;

③其它不应追究责任的。

(6)追究过错责任的方式有:

①责令改正;

②暂扣、注销行政执法证件;

③赔偿部分或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④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⑤行政处分。

以上追究过错责任方式可以现时适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暂扣行政证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注销行政执法证件须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批。

(8)追究过错责任由本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作出决定前,应认真听取过错人的申诉,在充分听取意见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主任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

(9)涉及行政处分的,按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10)追究过错责任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在局面决定民出后7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局和省人防办局书面报告备案。

(11)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起30日内向本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市政府法制局或省人防办申诉。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制度

(1)为确保人防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执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行政复议是指人防行政相对人对本办作出的个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市政府或本办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本办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活动;或人防行政相对人对市(县)、区人防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本办申请复议,本办受理并组织行政复议活动。本制度所称应诉是指人防行政相对人对本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办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本制度所称赔偿是指因本办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经行政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行政相对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向本办要求赔偿,本办依法给予赔偿的过程。

(3)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由本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工作由秘书科负责,有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

(4)向本办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办应依法受理,并作出下列处理:

①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受理、不予受理、限期补正的决定;

②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送达复议被申请人;

③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朋内完成审理,作出复议决定,将复议决定送达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监督执行。

(5)在收到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机构送达的《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本办应在1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证据和答辩书,参加复议,并执行复议裁决。本办如对复议裁决不服,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执行法院的终审裁决。

(6)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执法相对人起诉状副本后,本办应在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证据和答辩书,参加诉讼,并执行法院裁决。本办如对法院裁决不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执行终审裁决。

(7)本办法定代表本办参加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8)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申请,本办应依法受理,并依法在两个朋内给予赔偿;赔偿申请人对本办的赔偿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本办应参加诉讼,并执行法院终审裁决。

(9)赔偿结束后,对于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应依据本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7

1、员工在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凡属于满勤的均奖励100元全勤奖

2、为优秀员工奖者,奖励100元。(按全面表现评定,如无表现优秀者当月奖金存入专项资金)

3、网吧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效益明显提高探索改革被网吧采纳的(需提交书面文本)保护网吧利益,积极与坏人坏事做斗争,避免网吧损失,可领取30-200元的的奖金.

4、重大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计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员工会员号60小时上机费。

6、贡献奖不限时间、名额及岗位。为网吧赢得荣誉或作出贡献,由网吧视其贡献大小作出奖励。如拾金不昧、降低水电运营成本等。

7、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

(未经许可当旷工处理)请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签字

员工额外福利

员工福利待遇满半年工龄并续签合同的员工每半年工资增加50元。 (即为一年后的每半年给予长薪一次)

节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妇女节由网吧发给每位女员工纪念品一份

㈡ 五元旦当班员工发加班费20元。

㈢ 端午节、中秋节员工每人补助伙食费8元,春节从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标准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标准不低余100元

㈣ 初初初三上班员工双倍工资计发。

㈤ 所有员工生日,网吧发给20元红包一个,以示祝贺。(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员工聚餐。(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专项资金解释

员工专项资金的积累存入须知

老板200元/月 店长/经理 100元/月

领 班 30元/月 网管/收银 30元/月

员工专项资金用于网吧员工遇到如(生日,伤病,聚餐,等其他困难)等情况支出.

员工专项资金任何个人没有支取使用权.员工资金仅代表员工与员工间的关怀.

凡对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长/经理)询问

新员工培训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进厂培训和上岗考核,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需要,企业尽快发挥新进员工聪明才智,达成双方的相互认知和协调统一,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进公司员工的培训和聘用资格考核。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公司相关制度的培

3.1.1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

3.1.2安技处负责企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3.2综合部负责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员工行为规范以及办事原则和程

序的`培训。【ZW5000.coM 作文5000网】

3.3保安部负责新员工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训练工作。

3.4各生产车间负责新员工熟悉本车间的工艺流程。

4具体规定和要求

4.1公司介绍(责任部门: 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来自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进公司员工的培训和聘用资格考核。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公司相关制度的培

3.1.1质量部 负责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

3.1.2安技处 负责企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3.2 综合部 负责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员工行为规范以及办事原则和程

序的培训。

3.3 保安部 负责新员工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训练工作。

3.4 各生产车间 负责新员工熟悉本车间的工艺流程。

4 具体规定和要求

4.1 公司介绍 (责任部门:综合部 4课时或1天)

4.1.1 公司的地理位置:公司地处湖北省公安县。

4.1.2 公司生产的产品:公司生产各种型号的汽车齿轮和前后桥。

4.1.3 公司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的介绍。

4.1.4 公司的采购网络和营销网络的介绍。

4.1.5 公司通过的质量认证的介绍。

4.1.6 公司的发展思路:

通过股权转让工作,公司引入新的股东,新股东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和运作机制,大大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安全管理常识。

1、主导业务: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经营。

2、路桥建设。

3、城市基础设施。

4、房地产开发。

5、高科技领域。

4.1.7 公司的创新机制:

通过资产重组,公司的主业将会更加突出,并将在新的业务领域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以创新促发展,公司必将迎来一个崭新而辉煌的明天。

1、管理创新。

2、技术创新。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8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机制和客观真实的评价体系, 及时对员工工作进行合理评估,构建能上能下,公平公正的自我约束用人机制,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热情,实现员工在公司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带出一支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奖惩、岗位调整、在职培训、组织发展及年度休假等挂钩。

基本原则是:

1、坚持内容确定的原则。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实事求是的确定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评估公司员工。

2、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严谨、科学、透明。

3、坚持分值量化的原则。对考核内容逐条评分,将考核结果量化到具体的分值。

第三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包括部门经理、益盛港员工、公安局工人和公司合同制员工四种用工方式。

第四条 新进公司员工满三个月后参加月度考核,不满半年的员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二章 考核的办法和形式

第五条 考核形式

月度考核采取绩效考核打分的形式。

年度考核采取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同级同事互评、上(下)级员工评分和绩效考核总成绩四部分组成。

第六条 考核办法

1、关键指标法:月度考核适用关键指标考核法,按考核要素进行分解,按不同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3、工作述职法:年度考核适用工作述职法,在考核打分的同时采用工作报告制,对主要工作业绩进行概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党政领导和部门经理组成,对各部门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处理考核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考核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拟订并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制订、部署考核、考试工作日程;统计、汇总并存档考核成绩;受理各类举报和投诉,并向考核领导小组报告;追踪、督促考核结果的落实和运用。

第九条 益盛港员工考核实行公司考核、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的两级考核制。

第四章 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考核实施时间

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每月20 日,当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备案。

2、年度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在当年12月20前结束。

第十一条 部门员工的考核以部门经理为考核责任人,部门经理的考核以公司党政一把手为考核责任人。

第十二条 考核责任人每月按照考核表格的具体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并给出合理评分和客观评价意见。

第十三条 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的具体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并出具合理的分数和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 在考核期间,被考核人因工作变动而调离原部门,调离三个月以上的,由新部门进行考核;调离不满三个月的,由原部门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考核人的职责

1、考核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于所强调的考核项目的评分、评语以及对测评结果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应特别予以注意。

2、公司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备案。

3、考核结果存在争议时,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五章 考核流程

第十六条 根据考核工作计划,每年下发员工年度考核通知(月度考核为常态考核,不另发通知),说明考核的目的、对象、方式、内容以及考核进度安排等。

第十七条 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所列明的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标准量化打分,填写相关考核表格,并由被考核人签字。年度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七天。

第十八条 评价

部门经理每半年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优缺点、今后的改进方向做出书面评价,随当月考核表报公司。

第十九条 投诉

员工如对年度考核结果有质疑、投诉,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领导小组经重新审定后,将复议后的考核结果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及本人。

益盛港公司员工对复议后的考核结果仍然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向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二次复核申请,由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核查。

第二十条 兼职民警、益盛港员工的月度考核和年终最终结果分别报公安局政治处备案和公司存档。公司合同制员工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和公司档案。

第六章 考核计算

第二十一条 考核指标权重

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月度考核由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工作业绩项70分,工作表现项30分。

兼职民警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成绩和民主评议、基础理论考核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60分,民主评议占30分,理论考核占10分。

其中绩效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按照比例折算得出。民主评议中公司领导评议占60%、同级同事互评占20%、下级员工评分占20%。基础理论项考核由局统一组织实施。

益盛港员工的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成绩、基础理论考核、实践操作技能、民主评议四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50分,民主评议占20分,理论考核占15分,实践操作技能占15分。绩效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按照比例折算得出。民主评议项部门经理打分和同事互评各占50%权重。基础理论项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操作技能项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公司合同制员工的年度考核包括绩效考核成绩、民主评议、实践操作技能三部分,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60分,民主评议占20分,实践操作技能占20分。考核权重和办法参照益盛港员工。

第七章 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二十二条 年度考核成绩的确定

考核最终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为:优秀、优良、良好、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优秀:就自身岗位而言,以创造性的方式做出重大贡献,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

优良:超过常规岗位要求,并超过预期地达到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

良好:符合岗位常规要求,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考核评分在80---89分之间。 称职:符合岗位要求,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地达成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在70---79分之间。 不称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下。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本人公开。在考核过程中,考核领导小组应负责考核原始评价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评议,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人必须对自己做出的评价结果负责。

第二十四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1、员工岗位调整的主要参考依据;

2、与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直接挂钩;

3、与培训开发、学历教育、休假、疗养等待遇挂钩;

4、给予员工奖惩、组织发展的依据;

5、兼职民警未完成经营指标,年度考核第一年不称职的,给予警告;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给予轮岗使用;

6、其他员工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给予提醒或调岗;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则转为待岗。

7、被考核人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按相关条例处理。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10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特别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特别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 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①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 创作奖励:

1. 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11

一、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

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

1、奖励类别:

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

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

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

(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

(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六、处罚: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二种。

1、经济处罚:罚款、扣工资、减发奖金。

2、行政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级、辞退、开除。

警告一次当月罚薪50元;记小过一次当月罚薪100元;记大过一次当月罚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奖金和补助,工资减半。记小过以上处分,均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3、处罚细则

(1)没有提前请假或领导没有准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个月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6天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工作时间窜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员工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元,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一切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谩骂劳动纪律检查人员,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6)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工作时间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响公司形象者,罚款50-100元/次,经批评不改者,调离岗位或辞退。

(7)在公司场所区域内随地吐痰,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吃食品、乱丢果皮纸屑等,罚款50元/次。

(9)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罚款20元/次。

(10)工作时间睡觉、下棋、打扑克,罚款100元/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警告、降职、降薪处罚。

(11)在公司内赌博,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每次每人罚款100元,取消年终奖金,严重者予以开除。

(1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事,除扣罚当天工资、设备损耗费、电费等外,并罚款50元/次以上。

(14)人为损坏公司里的设备和财物,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100元/次以上。

(1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消极怠工,每次罚款50元,并予以停工处理。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不服领导教育,出言不逊,罚款100元/次,甚至动手殴打领导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6)盗窃公司财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价处罚外,一律开除,并扣罚全月工资。

(17)厕所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尿垢严重,便池粪便堆积,水龙头长流水,灯长明,又没有及时报告和修复,罚责任部门每次5元/次。

(18)办公大楼向窗外扔杂物和垃圾罚20元/次。

(19)凡欺骗领导,以事假、病假名义到其他单位务工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0)下班后未关闭电源、门窗等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

(21)泄露、出卖公司专业技术、商业秘密者,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2)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或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贪污公款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员工有错,认错态度好,可减轻处罚,认错态度不好,可加重1—2倍处罚。

4、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1)品行不端、工作不负责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2)职能岗位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遭投诉的;

(3)玩忽职守、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三次以上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5)三次以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的行为;

(6)三次以上因过失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7)有渎职、失职现象或对工作重大问题失察的;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辞退可发放当月工资。开除处分一律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待遇。

七、奖励的程序:

1、由主管部门或企管部门提出准确的申请报告,填写奖励申请单。奖励内容包括:在什么岗位作出了贡献;所做的贡献影响如何;成绩属于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先进事迹,如良好的工作作风或服务勤劳、敬业爱岗精神等。建议给予何种奖励。要求语言清晰,材料具体,切忌模糊其辞,泛泛而论。

2、调查、核实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和补充,为奖励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奖励建议。

3、嘉奖以上由公司总裁进行审批,通令嘉奖和先进工作者由董事长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嘉奖以上奖励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存档管理。

5、一般性奖励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办理并存档。

八、处罚的程序:

1、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2、任何员工对违纪现象都有权力直接向违纪者所在部门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举报。接到举报后,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应立即查清事实。

3、一般员工的违纪行为由其部门主管负责处罚;辞退或开除应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中层管理人员的一般违纪行为(警告)的处罚,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审批;严重违纪行为(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职、辞退、开除)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提出或审核,人力资源部核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5、高层管理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由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6、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一般违纪现象有权直接开出处罚单,报分管主管审批。

7、所有处罚单一式三份,违纪者、违纪者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月底时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考核统计,交财务部在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应的罚款。

九、制度衔接:

本制度与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衔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正与解释。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12

监控室管理制度-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二班轮换值班制度(GPS监控下午18:00至上午8:00总公司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

2、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3、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6、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

7、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作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8、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在岗与人或用电话聊天;

监控室管理制度-管理准则

1、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移交给下一班;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5、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6、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7、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8、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像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9、必须按设备的技术要求及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监控设备,发现故障或异常,立即报告,不得擅自维修,调试或关闭。

10、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软件;

11、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放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燃、易燃、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12、对监控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监控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等,将通过监控回放的措施,以确定值班人员的责任,对应当观察到而未观察到、未及时提醒,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监控室管理制度-保密准则

1、非监控到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不,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13

解雇,是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关系该员工的就业,而失业可能对员工的生存造成影响,也与《劳动合同法》稳定劳动关系的宗旨背道而驰,因此,法律对此要求很高,本篇就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雇员工的12个败诉节点对一一阐述。

败诉节点1:缺乏规章制度

司法实务,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太任性,根本就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解雇特定员工的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没有规定在规章制度中。如此任性,败诉是必然的。

例外:有些地方规定,如果员工的某行为严重违反起码的劳动纪律,例如一个月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早退10次以上等,尽管没有规定在规章制度中,用人单位可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雇该员工。

例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八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2、单位规章没有公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因此,如果规章制度没有依法公示告知的或没有向职工本人依法告知,则不能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

败诉节点3、规章缺乏民主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据此解雇员工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则也不能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

败诉节点4、规章制度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反过来,如果规章制度违法,则该规章制度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败诉节点5、规章规定显失公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该条规定的虽然是劳动合同,但是实务中,显失公平的规章制度条款也不能作为解雇员工的依据。

败诉节点6、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事实依据没有证据或不能足以证明的,则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7、解除依据适用错误。

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雇员工,解雇的规章制度必须和员工的行为严格对应,否则,就是适用规章制度错误,也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8、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界定不清。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必须界定清楚,否则,不具有可操作性,例如规定“员工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一个季度累计迟到10次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就是明确的、可操作的。如果规定“员工连续多次迟到或多次旷工的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就不明确、无可操作性,适用时仍然会发生争议,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则白白地将界定权丢给了仲裁员或者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显然加大了诉讼风险。

败诉节点9、未能依法有效送达。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必须送达员工,否则,则表示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没有让员工知道,相应地,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还没有解除。

败诉节点10、未告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否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因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败诉节点11、规章制度相互冲突。

很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集中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被人事部、财务部、行政部甚至用人部门瓜分,各个部门缺乏统一的沟通,因此,在规章制度制定方面也是各自为战。加上对这些部门没有很好地规定各自的权责利边界,所以,各个部门推诿、争夺规章制度制定权的情况时常发生,再加上部门利益作祟,各自制定的规章要么重复、冲突,此时,如果员工要求适用对其有利的规章制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败诉节点12、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劳动者有利,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则员工有权要求适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旷工公司规章制度 篇14

1、嘉奖

〔1〕每月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绩,表现较好的给予增加浮动系数(详见《铸造分厂考绩制度》)。

〔2〕对铸件成品率超过97%以上的给予奖励(详见《铸造分厂奖惩制度》)。

〔3〕对提出合理建议或工艺改良、降低本钱的员工,按照经济效益的10%进行奖励。

〔4〕对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年终评为优秀员工,提升岗位工资系数。

2、处分

〔1〕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员工,一次罚款30-50元。

〔2〕造型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1)、(2)、(3)、(4)、(8)、(9)条款的一次罚款30元,对于造成铸件废品或次品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分。

〔3〕配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2)、(3)条款的一次处分30元,对于造成铸型报废和次品的依据本钱折合计算,按比例处分。

〔4〕大炉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50元,对出现事故影响生产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分。

(5)机电维修工违反岗位责任制(3)条款一次罚款100-500元。

〔6〕行车工、过砂工、机修工、清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30元。

〔7〕对无视岗位责任制要求的,进行经济处分的同时降低岗位工资系数,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员工资格。

〔8〕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上述管理和奖惩制度依据巨鲸公司二分厂的生产状况制订,如有不详或与《巨鲸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不符的情况都以员工手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