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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具体实施方案(通用4篇)

发表时间:2024-08-17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溺水具体实施方案 篇1

为预防学生突发溺水事故,确保学校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防溺水安全教育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班会、板报、橱窗等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的教育。

3、每年初夏时节,发放“关于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责任。

4、当发生学生溺水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5、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二、预防方法、安全教育

(一)游泳最容易遇到的意外有抽筋、陷入漩涡、被水草缠住等。万一发生了这些情况,应当采取下列自救方法:

1、遇到意外要沉着镇静,不要惊慌,应当一面呼唤他人相助,一面设法自救。

2、游泳发生抽筋时,如果离岸很近,应立即出水,到岸上进行按摩;如果离岸较远,可以采取仰游姿势,仰浮在水面上尽量对抽筋的肢体进行牵引、按摩,以求缓解;如果自行救治不见效,就应尽量利用未抽筋的肢体划水靠岸。

3、游泳遇到水草,应以仰泳的姿势从原路游回。万一被水草缠住,不要乱蹦乱蹬,应仰浮在水面上.一手划水,一手解开水草,然后仰泳从原路游回。

4、游泳时陷入漩涡,可以吸气后潜入水下,并用力向外游,待游出漩涡中心再浮出水面。

5、游泳时如果出现体力不支、过度疲劳的情况,应停止游动,仰浮在水面上恢复体力,待体力恢复后及时返回岸上。

6、在亲近溪流之前一定要预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时要结伴以便互相照顾。

7、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戏水。

8、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库、河流、山塘等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9、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以及酗酒后均不宜戏水。

10、如果看见有人溺水,要大声呼救。未熟练救生技术者,不要妄自赴救。

(二)水中自救与救生

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于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

自救方法:

发生溺水事故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

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三)在游泳池游泳安全常识

1、池边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2、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边受伤。

3、池边严禁跳水,常因水浅,造成颈椎受伤而终生瘫痪。

4、戏水时,不可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5、活动中,已感有寒意时,或将有抽筋现象时,应登岸休息。

6、若发现有人溺水时,即刻发出「有人溺水」呼救或打110请求支持,如果自己没有学过水上救生,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7、若在水中发现自己体力不足,无法游回池边时,应立即举手求救,或大声喊叫“救命”等待救援。

(四)防溺水知识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3、严禁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

5、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6、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WwW.zWb5.coM 小学作文网)

7、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8、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三、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每年暑假前,学校要印发《告家长书》,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

2、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校长报告,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五、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乡政府、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要向水茜乡人民的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防溺水具体实施方案 篇2

防城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我区防溺水防控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全区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区防溺水工作日常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是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水域隐患排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设立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落实管理职责;

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全面排查,要在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

三是督促学校与村(社区)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期间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四是督促各村(社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放活动室、图书室,为少年儿童提供活动场地;五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生产队)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二)区委宣传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及平台刊播(载)学生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资料,营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氛围。

(三)区综治办: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综治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区教育局:一是加强学校摸底排查,对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要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二是提高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意识,通过全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课程,督促指导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监护对象)的监护责任;三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前的安全教育。

(五)区水利局:一是加强对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对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管理人员加强巡查;二是定期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对河道、山塘、水库、水电站等设立警示牌、张贴禁止游泳通告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采砂场业主在河道采砂范围内增设警示牌,

重点地段设立警戒线;三是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六)区气象局:一是通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大喇叭平台发布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知识,提高公众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警预报,在气象信息和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时,开展气象、水文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对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宣传。

(七)区住建局:加强建设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区国土分局:加强矿坑管理,督促协助有关乡镇(街道)对现有的矿坑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确保管辖范围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九)区旅游局: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管理及隐患排查;二是督促旅游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隔离防护和安全宣传栏,配备救援器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志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防溺水措施,提高施工现场人员及水上个体运输户的防溺水意识。

(十一)区安监局:加强对本单位直接监管企业涉水危险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在涉水隐患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十二)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一是配合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并对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设置明显标识的警示标志,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教育;二是加强对辖区水域的日常巡防,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三是调查溺水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区卫计局:一是建立健全溺水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二是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智慧救援知识,帮助学校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十四)区民政局:一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和监管,配合教育、卫计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区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作用,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开展宣传教育。

(十六)团区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由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溺水工作职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增强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三)区政府建立主体责任工作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全区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防溺水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漏查、失察、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防溺水具体实施方案 篇3

夏季来临,天气渐热,五一假期将至,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

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各校要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精神和区教育局转发的《马尾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把全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各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教育,注重实效。

各校要结合校情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上一堂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报告、知识问答、承诺书、倡议书、每天五分钟安全教育、给学生及家长发一条预防溺水温馨提示函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幼儿)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监管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救方法和施救方法,尤其要教育他们,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学校要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校要对照附件3:《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和附件4《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重点做好防溺水相关工作。

(二)开展“三进”活动,增强责任意识

1、广泛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进学校活动,着重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区教育局机关干部由局领导带队,到所挂钩的乡镇、社区(乡村)和学校对照《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附件4)的内容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督查并通报。

2、广泛开展学校进所在社区(乡村)活动,着重联系、推动四个方面工作。各学校领导要到所服务的社区(乡村)开展走访活动,着重联系和推动社区配合落实以下工作:

(1)社区内公共活动设施,特别是图书馆(室)、体育场所等免费向学生开放,使学生节假日、暑期有安全、健康的活动去处;

(2)社区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活动,吸引学生参加;

(3)社区内山塘、水库、河浦、江海、公园、游泳池等水域场所树立警示标志,同时加强管理人员值班巡逻等工作,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嬉戏;

(4)社区组织加强宣传教育,把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进一步做到家里。

防溺水具体实施方案 篇4

为有效预防学生突发溺水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区政府防溺水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学生不要在放学、上学、假期时段私自结伴下河游泳。讲清危害和周围学校学生私自外出游泳发生溺水事故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学生自救能力教育。要求各校每周五放学前召开一次以防溺水为主的专题教育会,学校要有会议纸质档案材料。

2、利用班会、板报、橱窗、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的教育。要求成建制学校必须在校门口悬挂防溺宣传横幅,其他学校必须有防溺水专项教育栏。

3、各校发放《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同时与学生签订承诺书,明确责任,回执单存档。

4、各校必须严格履行学生请假手续,做好学生离校登记。学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预防学生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溺水事故。

5、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6、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溺水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划分安全责任,确保管理时空无空档、隐患无漏洞。要制定详细的值班安排(时间截止到7月30日),组织人员不定期到河道等重点隐患区域巡逻,并做好值班、巡逻记录。

7、因领导不重视、相关人员xx造成溺水事件,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把牢6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溪流、河塘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溪流、水塘、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中小学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外来人员的防范宣传。同时,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每月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

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下旬)

召开全镇预防溺水工作推进会暨全民动员会,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30日—6月1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成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禁止进入标识牌、警示标识牌、水深标识牌、溺亡事故标示牌、防溺水告示牌等“五张牌”设置工作。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xx年6月20日—10月30日)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强化常态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