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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子版在校生证明【篇1】
xxxx(学号: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系我校生命科学学院xxxx专业xxxx级专科xx班学生,学制3年,该生已经基本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20xx年7月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后可发放专科毕业证书。
特此证明。
xxxx大学 xxxx大学
xxxx学院 教务处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电子版在校生证明【篇2】
在校证明
兹有学生_______(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出生于____年___月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该生于______年9月入学,学制___年,学号____________,现为我校_______级学生,具有我校正式学籍。该生表现优秀,符合毕业有关规定,预计将于______年7月正式毕业,授予_____________学位。
特此证明!
_x大学教务处
(盖章)
年月日
最新电子版在校生证明【篇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存根)
№2011(____)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级专业同学,学
生证号,身份证号,学制年,正常毕业年份为年。学费为元/年,住宿费为元/年。„„„„„„„„„„№2011(______)号„„„„„„„„„2011年月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
№2011(______)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学系我院系级专业学生,学
生证号为,身份证号为,学制年,正常毕业年份为年,该生未获得任何形式的助学贷款,为学生。
该生在校学费标准为元/年,住宿费为元/年。请你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开 户 行:
账号:
联系电话:
2011年月日
说明:
1.201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由学生携带相关材料至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高校不再进行认定。
2.学校只负责给学生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
明”,证明学生在校的基本情况,在校期间有无其它贷款,以及学费与住宿费标准,并在开学后为学生填写贷款回执。
3.在校生中首次贷款的学生,持学校开具的证明至生源地
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续贷的学生持往年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的发票单据至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4.续贷学生如果将往年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的发票单据丢
失,则由学校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证明中应注明该生为续贷学生,票据丢失。
5.今年预测摸底时,高校为首贷学生开具过“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在校生证明”的,无需再次开具证明。
6.高校已经为学生开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
明”,虽格式与本证明不完全相符,但内容一致的,无需再次开具证明。从2011年起各高校统一开具符合本格式的证明。
最新电子版在校生证明【篇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存根)
№:2012()号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甘肃政法学院学(分)院级专业班学生,学号,身份证号,学制年,正常毕业年份为年。学费为元/年,住宿费为900元/年。
……………………№:2012()号………………………
2012年6月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
№:2012()号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学系我校学(分)院级专业班学生,学生证号为,身份证号为,学制年,正常毕业年份为年,该生本年度已获得过助学贷款,为续贷学生。
该生在校学费标准为元/年,住宿费为900元/年。请你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兰州市安宁支行
学校账号: ***6224
联系电话:0931-7603161
2012年6月15日
最新电子版在校生证明【篇5】
兹证明学生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7月10日至__________年8月20日期间全程参与学院组织的专业实习工作。
证明人:
指导老师(签字):__________
任课老师(签字):__________
学院领导(签字):____________
最新电子版在校生证明【篇6】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存根)
№2014()号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级专业班同学,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学制年,正常毕业年份为年。学费为元/年,住宿费为元/年。…………………………№2014()号………………………2014年月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
№2014()号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学系我校学院级专业班学生,学生证号为,身份证号为,学制年,正常毕业年份为年,该生 本(或在校期间)未获得任何形式的助学贷款,为 续贷(首贷)学生。
该生在校学费标准为元/年,住宿费为元/年。请你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户名:陇东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工行庆阳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8695
联系电话:0934——8652823
2014年月日
最新电子版在校生证明【篇7】
兹有学生___________(姓名),系本校______________(院、系)______________(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____(专、本科)生,于______年___月入学,学制___年,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证号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在校证明
兹证明 ,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自 年 月起到 年 月就读于我校 年 班,该生在校期期间表现良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