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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通知精选

发表时间:2023-06-07

安全生产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通知”栏目小编有一些经验值得分享,敬请您浏览本页内容。在大家日常生活或工作中,都有可能接触到公告或通知。公告通知并不总是讲述重要事情也有可能是一些日常公告的信息。

安全生产通知 篇1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 发电单位水利部签批盖章 等级 特急•明电水明发[2011]56号中机发号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做好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对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岁末年初往往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段,必须高度警觉,切实加强防范。元旦、春节临近,节后还要召开全国“两会”,做好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责任重大。近日,国务院《国务共页

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文件精神,从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高度,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一系列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制度措施、检查督促、隐患治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岁末年初各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层层落实水库、水电站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严防垮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对责任制签订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对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安全隐患整改彻底、安全目标完成良好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予以表彰,对安全事故多发、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目标完成不理想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查处。

三、切实抓好水利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在已开展的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以水库、农村小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供水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检查,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切实抓好防坠落、防冻防滑等防范工作,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加强水利风景区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旅游设施。要针对今年冬季气候特点和情况,制订水利施工和各类水利设施预防强降雪、冰冻等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和完善安全防护措施,认真做好冬季防凌汛、防寒、防冻、防火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组织职工文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抓好雪天、雾天和冰雪道路行车安全,严禁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研究制订整改计划,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隐患整改,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切实做好节日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要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和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安全值班,增加值班人员,落实岗位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和涉险事故信息快报和月报的报

送,确保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准确。

水利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通知 篇2

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

第xx届xx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青奥会)将于年x月x日-x日在南京举办。合肥市紧邻南京市,预计青奥会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中外客流来访,配合合肥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青奥会顺利进行,是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开展迎青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合国资安全〔20xx〕115号)要求,公司决定自即日起至年x月x日开展迎青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迎青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大局观念,把开展迎青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xx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结合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及反恐防暴工作,在青奥会赛前、赛中、赛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要加强督导,做到全覆盖;二是要深入排查,做到严要求;三是要消除隐患,做到早防控。

三、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范围

一是突出抓好xx农化、xx香料、xx大酒店、各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各在建项目工地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三是深入开展燃气管网专项整治、出租房屋安全整治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四是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二)整治重点

xx农化和xx香料做好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对氨气等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处置和储存,加强储罐、压力容器、仓库和露天存放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容器破裂而引发事故;xx大酒店做好食品安全、落实消防工作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基建后勤管理中心做好亳州加工中心、肥西水稻综合试验基地、新疆种子技术中心等在建项目现场施工安全;其他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年x月x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年x月x日至x月末为应急保障阶段,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防止人员麻痹松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保障青奥会顺利有序进行;x月上旬为分析总结阶段,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请于年x月x日前报公司安督办。

安全生产通知 篇3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包括职业卫生,下同)监管执法工作,坚持依法治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一)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协调推动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发展计划,完善制(修)订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管理等方面原因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盲区和短板,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政府安全监管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飞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飞地”原则上由所在区域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飞地”上生产经营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飞地”相关的两地政府已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及监管主体进行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部门之间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厘清直接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消除越位和缺位现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三)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各企业要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所在地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备案。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一)加强重点监管和源头管控。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筛选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加强安全监管和源头管控。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从源头上预防隐患发生。严格控制在化工园区(集聚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在批准建设的化工园区(集聚区)、石油天然气管道、油库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区域(项目)安全间距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各类民用建筑设施。

(二)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各方协调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启动模式、工作程序和运行方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形成安全监管执法合力。

(三)健全诚信约束机制。各级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失信记录、“黑名单”、诚信信息公布等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的信用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各地要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将违法信息定期推送至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及其他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并将信用信息投入应用。对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各级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金融、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人力社保、海关、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四)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健全市、区县(市)两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扶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发展,培育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完善服务机制,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鼓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交通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五)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安全生产业务应用系统推进“智慧安监”建设,优化完善功能设计,实现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测检验、教育培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系统共建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分析,提高检索查询的即时性和便捷性、归纳分析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及时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安全预警和事故预防。

(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安全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指导意见,明确案件移送的程序规则和证据标准,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七)营造良好的安全监管执法环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等工作的关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实行有奖举报,落实奖励资金,畅通公众诉求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营造各类被监管主体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和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良好社会环境,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一)制定实施监管执法计划。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监督检查要编制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区域、内容和重点。试行检查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和复查验收清单的闭环管理制度,彻底消除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对同类事项进行综合执法,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监管实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安全生产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高危险性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企业、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事故易发多发区域等的执法检查力度。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现场处置和行政强制措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作出暂时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查封、扣押相关设施、场所或物品等行政强制决定。探索实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公平、公正、公开。严肃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严格遵守事故调查处理法定程序,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开展事故调查。

(三)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和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防止滥用职权;完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重视法制审核把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并明确相关职责。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的具体操作程序,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细化分解每个环节的办理、审核、审批、监督责任。

五、夯实安全监管执法基础

(一)健全监管执法机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强化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优化监管人员结构,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明确承担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机构,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应当积极探索通过派驻执法、委托执法、综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二)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条件,加强办公业务用房、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粉尘检测仪等执法专用装备,保留或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和应急救援车辆,重点保障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一线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开发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20xx年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到位,严格执行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新录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在岗监管执法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忠于法律、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抓好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市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安排进度,并加强跟踪了解和业务指导。市安全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措施的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本通知自20xx年7月27日起施行,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生产通知 篇4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国庆、中秋即将来临,为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经信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节日长假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县(区)、园区、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继续深化解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和扩大检查成果。要把节日期间安全监管与正在开展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加油站、电力等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有机结合,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粉尘作业场所在防尘、防火、防水和泄爆装置、防静电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一步深化加油站安全大检查;抓好危化品管理;电力企业要加强调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做好负荷预测监控,加强输变电设备巡视检测,及时跟踪气候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准备;通信企业要加强通信机房等关键部位的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同时做好网络、设备设施和线路巡查工作,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和通信线路畅通。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要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确保信息畅通。同时,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两节”期间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要情及时、准确上报。为迎接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xxx

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通知 篇5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5-08-01 【生效日期】2005-08-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7月份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山西、陕西、新疆、河南、河北、贵州、广东等地相继发生停产整顿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其中,8月7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3名矿工涉难。为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遏制煤矿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凡属逾期没有提出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已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已提交申请、但经审查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责令限期整顿的矿井,证照不全矿井,超能力生产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监测和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没有经过安全生产“三同时”竣工验收而投产的基建和改扩建井等,必须立即停止煤矿生产,认真进行整改。

对应当停产整顿的矿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并分别抄送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工商、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依法暂扣其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订煤矿停产整顿工作方案。对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工作难易程度,分批次规定整顿期限。鼓励有条件的煤矿早整顿、早达标,尽快恢复正常生产。所有不合格的煤矿,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届时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今年年底。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向停产整顿煤矿派出监督员,坚决防止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假整顿真生产。

停产整顿的煤矿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查证照,查隐患,查安全管理,查劳动组织,确定整改项目,制订整改方案及停产整顿期间保障安全的有关措施,报当地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坚决关闭取缔“停而不整”、经整顿仍不达标以及非法生产的矿井

凡属于证照不全拒不停产或无证生产的矿井,已被关闭又非法生产的矿井,明停暗开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必须立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关闭取缔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对确定关闭取缔的矿井,地方人民政府要发布关闭矿井公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相关部门要吊销其所有证照,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拆除电源和地面设施,炸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貌,遣散从业人员。

三、实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单位和人员

各地区要认真贯彻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联合执法牵头部门,组织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地方各级行政监察、司法等部门,也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对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非法生产的,按妨碍执行公务处理。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按规定处以罚款,并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认真查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参与投资入股办矿、接受贿赂、公开或暗中包庇袒护,致使煤矿未能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甚至酿成事故的,要一查到底,依法严肃处理;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责任制

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市(地)、县、乡人民政府。对列为停产整顿和关闭对象的煤矿,要严整关死,并加强督促检查,不留后患。要把整顿关闭工作和强化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本地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并接受监督监察。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坚持从严执法,落实监察执法责任制,通过重点监察、定期监察和专项监察,切实加强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发现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或明停暗开的,要立即采取有力的监察执法措施。要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建立许可证年审制度,经审核不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准的,要依法进行停产整顿或关闭。

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企业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隐患,积极组织采取整改措施,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凡属被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煤矿,必须严格自觉执行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指令。

五、加强对整顿关闭工作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矿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已被责令停产整顿而明停暗开、非法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案例,要公开查处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各省(区、市)、各有关部门年底前要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务院。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安全生产通知 篇6

各镇街、工业园管委会,有关企业:

中秋、国庆(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经信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节日长假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镇街、工业园管委会,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 “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

各类企业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民爆企业要严格按规定存储民爆物品,不得超量超限;加强民爆物品仓库安全值守和安全监控,进一步强化物防、人防、技防等措施;加强配送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严防配送环节安全事故。

电力企业要加强调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做好负荷预测监控,加强输变电设备巡视检测,及时跟踪气候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准备;发电企业要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做好电煤储备,加强燃煤管理,切实保障 “两节”期间正常供电,加强隐患排查和设备消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城镇天然气(CNG加气站)企业要加强场站和管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强化巡线检查和入户安全检查力度,防止天然气泄漏燃爆事故发生。

通信企业要加强通信机房等关键部位的`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同时做好网络、设备设施和线路巡查工作,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和通信线路畅通。

相关工业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镇街、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结合各自情况,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区经信委在“两节”期间将开展重点督查。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镇街、工业园管委会,有关企业要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确保信息畅通。同时,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两节”期间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要情及时、准确上报。

安全生产通知 篇7

xx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二季度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经xx委会研究,决定召开委系统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xx年4月24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市建委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领导及参会人员

(一)出席领导:xxx

(二)参会人员:市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散装办、墙革办、重点办、安全站、质监站、市场站(装饰办)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及主要内容

(一)宣贯学习相关文件

1.《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xxx]18号);

3.《xxx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及安全事故情况通报》(鄂建办[xxx]62号);

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鄂建办〔xxx〕64号);

(二)参会单位工作汇报。对一季度本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及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二季度工作部署。部署安排委系统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安排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景区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xx委会办公室

xxx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