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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资管理制度合集

发表时间:2023-05-03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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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项目部度汛储备物资的管理,发挥好度汛物资在防洪期间的作用,根据我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度汛工作方针,为满足度汛抢险需要,项目部度汛物资按度汛方案规定足额储备。项目部度汛物资的组织储备和管理工作,由安全文明办公室负责。

二、项目部度汛物资应当入库保管。物资仓库管理由项目部办公室委派专人负责。项目部应制订具体的度汛物资领用制度。仓库管理要做到帐物相符,堆放整齐,存取方便,安全可靠。

三、项目部度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额根据度汛方案的'实际需要确定。度汛储备物资目前储备的主要品种和数量是:砂石料30000m3 、土方50000m3 、编织袋10000条、铁锨100把、雨衣、雨靴200套。度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的增减,由度汛办公室提出,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四、度汛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度汛办公室批准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动用。

五、项目部度汛储备物资调用,由使用部门(或个人)根据领用制度,向项目部度汛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度汛办公室物资管理员发调拨指令。管理人员接令后,应做到及时核发,并确保品种、数量无误。若情况紧急,可电话联系报批,然后完善手续。电话报批,先用后办的,由办公室负责督促使用单位(或部门)补办手续,确保调令齐全,便于年终结算。

六、办公室应做好度汛物资的回收工作。度汛抢险结束后,应组织回收使用单位(或部门)未用完的物资,并办理好手续,作为结算依据。对于非汛期借用的物资,由办公室负责按期回收入库,并确保物资完好。回收物资的维修保养,由办公室负责。

七、项目部度汛抢险使用的物资,由办公室负责核销。

八、度汛储备物资每年年终复核一次。根据实际需要,由办公室提出下年度储备物资添置计划,报财务部批准后实施。

十、办公室每年年终要公示项目部度汛储备物资的库存情况、调用情况和价款结算情况。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2)

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科室、部门所需的各类财产物资(除药品、图书、有价证券、医疗设备、器材外),均由后勤科统一负责采购、印制、调拨、供应、管理和维修。

第二条 后勤科所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账目,由专(兼)职物资管理员、采购员、保管员负责管理、采购、保管,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既保证临床所需,又不积压、损坏、变质、霉烂。后勤科应指定专人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所需,并指导和协助科室管好、用好各类物资。

第三条 各科室所需的物资,于每月将物资计划报库房,经物资保管员、后勤科长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按计划供回。

第四条 凡属以旧换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交旧领新,尽可能做到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第五条 无旧品交纳的到期更换物品按原价30%收费。未到期物品按使用年限折价处理。

第六条 各类物品的报废,要及时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后勤科对报废物资应妥善处理。各科室的贵重财产(500元以上)物资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优价调拨,应经相关科室评估,报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医院的各类物资、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各科的物资、财产必须建立物资财产帐,并指定专人负责清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3)

库存物资和药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库存物资和药品的申购、使用及保管管理,提高流动资产利用效率,规范我院库存物资和药品核算,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库存物资和药品由医院统一采购,并对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明确库存物资和药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权限及审批程序。

建立健全库存物资和药品岗位责任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加强制约和监督。

药材科负责药品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医疗设备处负责卫生材料、器械低值易耗品、器械其他材料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总务处负责总务低值易耗品、总务其他材料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检验科负责血液制品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科室设立二级库,科室领入的物资和药品纳入二级库管理。科室设立核算员一名,负责二级库的详细登记和盘点工作。

二、制定科学规范的库存物资及药品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一)、加强库存物资及药品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二)、明确库存物资及药品采购审批权限,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由院“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根据库存物资及药品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3、批量采购由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4、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三)、严格库存物资和药品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 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由保管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物资和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所有退货都有准确记录,注明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和退货原因,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财务处对验收手续及批准的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记账,每月定期与医疗设备处、检验科、总务处、药材科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对会计期末物资、药品已到,发票未到的,可暂估入账,下月收到票据据实调整。

(四)、库存物资及药品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存辅助账。由医疗设备处会计、总务处会计记账。各科室定额领用低值易耗品,在定额内领有低值易耗品,需以旧换新。

医疗设备处界定高值卫生材料和普通卫生材料,高值卫生材料一般是指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一次性使用的卫生材料。对由收费项目的高值耗料执行“以用定领”的核销办法,对无收费项目的高值耗材纳入耗材定额管理。

科室的核算员对当月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制作盘点表。其中详细记载高值耗材的使用情况,并注明住 院号、姓名等,每月的盘点表在科内进行公示。

(五)、加强药品处置管理,明确处置权限。规范处置程序:

1、药房药品退库时,须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药库保管员复核曾经发货药品的批号、数量,经药材科主任批准后,通知药房保管员退回药品。药库保管员认真核对“药品退库申请单”所列药品品名、批号,规格和有效期后签字收货。拒收非药库发出的药品,情况上报药材科主任。

2、过期药品退货时,需填写“药品过期失效报告表”,交药库保管员与实物核对。药库保管员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后办理药品退库手续。药库会计和财务处会计按规定办理账务处理手续。

不合格药品报损处理时,保管员填写“报损药品清单”,报经药材科主任审核后,上报主管院长、财务处处长、院长审批,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批准报损的药品专人、专区管理。对于不合格药品,药材科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采取预防措施。非正常原因报损,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由科室当月奖金中全额扣除。

(六)、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物资消耗。

每月末由库存物资管理会计及药材科会计打印出月末 库存物资及药品的账目同实物一一核对,做到了账实、账账相符;打印出各科室领取物资、药品汇总表,以便科室核对;打印出采购的各供货单位物品的汇总表,便于与各供货单位清算结账;医院成本核算部门准确及时取得各科室领取物资、药品的金额,提高了成本核算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核算的准确性

三、完善库存物资及药品盘点制度,由医疗设备处。总务处、财务处、药材科、检验科、纪检委等科室组成监盘组,分组到各科室进行盘点。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报请科主任、主管院长及财务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处理,调整账务,达到帐实相符。如属非正常损失,由科室当月奖金中全额扣除。

行政后勤科室领用的物资也由科室一人详细登记物资用途,月底同样汇总登记并接受监盘,非正常损失扣罚科室奖金。

以上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4)

一、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三、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四、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五、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六、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七、及时与库房联系,做到购货迅速,减少运输中转环节,降低库存量。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5)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各项原料、存货等物料的数量及状态,准确核算产品成本和消耗定额,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物资盘点的内容

(一)盘点物资实际库存量和明细帐是否相符。(二)查清物资盘盈盘亏的原因。(三)查明有无超期储存的物资。第三条 物资盘点的方法

(一)动态盘点法:在物资发生出入库时,就随之清点物资余额,并与账簿记录的数额相核对。

(二)重点盘点法:对进出频率高的、或易损耗的、或者价值高的物资经常进行盘点的方法。

(三)全面盘点法:对在库、在产的全部物资,在规定的日期全面进行账实清点的方法。

第四条 盘点前的准备

(一)所有进出库单据已于盘点前登录完毕。(二)盘点期间已收货而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货物,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三)整理仓库,物资排列整齐,放置标识牌。

(四)财务部提前发出当月盘点通知,包括盘点时间、人员分工、盘点要求等。

(五)打英分发相关盘点表单。第五条 盘点工作分工

(一)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库存盘点工作,包括下发盘点通知、分发及收取盘点表单、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汇总盘点报告及账务处理。

(二)仓储物流部门:划分盘点区域,指定专人进行物资清点,填报盘点表、查实差异原因。

(三)生产部门:清点在产品,放置盘点卡。

(四)销售部门:与主机厂核对异地库房产品,清理退废、返工产品。

第六条 盘点工作要求

(一)月度盘点时间为当月26日,盘点时间为12月31日(节假日照常盘点)。原则上盘点当日8-10点停产,库房闭库盘存。如确有生产任务,盘点期间物资不得跨部门流动。(二)仓储物流部门、销售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自盘,自盘后至盘点时的物资收发及时调整盘点表。盘点完成后由盘点人员和部门领导签字,于盘点日第二天交财务部门。

(三)生产部门在财务部门领取盘点卡,由各生产工段(小组)制品人员负责清点本工段(小组)在制产品,放置盘点卡,本项工作要求在盘点日10点前完成。

(四)财务部门在盘点日当天重点复盘生产部门,指定专人到生产部门收取盘点卡,同时对盘点情况进行复盘。生产部门复盘完成后再对各库房进行复盘。

(五)复盘人员由自盘人员陪同进行实物盘点,复盘比例不低于物料种类的50%,抽查原则上选择有更正项、单价高、数量大、收发频繁的项目进行。

(六)复盘与自盘有差异的,由自盘人员查找差异,经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复盘表上对应栏目签字。复盘时物料种类差错率在5%以上的,要求自盘人员对所管物资重新盘存。

(七)复盘完毕,财务部门收集整理各部门盘点表、盘点卡(按编号收集,不缺不漏)并与财务账进行核对,填写盘点汇总表。

(八)盘点完成后10日内,财务部门需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差异情况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报公司办公会审阅。第七条 盘点后续工作

(一)差异查找:盘点结束后,如有盘点数据与财务账簿不符的情况,财务部门应组织物料管理部门查找原因,属于制度或管理类因素引起的应提出管理建议,属于个人能力不足或未尽职尽责,应对个人提出处罚意见。

(二)盈亏处理:存在账实差异的单位应由公司办公会形成处理意见,连同《盘点总结报告》一并上报集团财务审计部,待集团同意后方可调整财务账或实物帐。

(三)资料整理:所有盘点资料由财务部门装订成册,按照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保管。

第八条 处罚

(一)对盘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进行盘点或未报送盘点表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二)盘点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2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开除出厂。

(三)有漏盘、重盘现象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元/项的罚款,物资管理人员处以20元/项的罚款。(三)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有差异的,视其原因由公司办公会提出处理意见,因个人因素引起的应予赔偿,赔偿金额不小于差异金额的30%,涉及监守自盗、违法违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审计部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6)

1、严格执行住院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2、对每一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逐笔登记,保证做到一日一清。

3、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中载明的医疗服务项目编码执行,没有编码的,坚决不得收费。

4、药品严格按照规定的规格、数量、单价计费。

5、一次性耗材严格按照批复的编码、单价计费。

6、一日清单一式两份,每天八时上班后由住院处工作人员负责打印上一天清单并发放,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后护士站留存。

7、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咨询时,科室必须给出明确解释。

8、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住院处负责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患者出院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付费,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拒付,并可向医院纪委和物价审计科反映,医院必须及时做出正确处理。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7)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院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医院集体利益。

二、加强计划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及正确的反映计划执行情况。每月报计划,由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库存物资额以保证全院供应工作,防止积压为标准。

三、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方可入库。入库的物资设备、说明书资料不齐全或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四、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既

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

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

③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

④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过期。

五、定期编制仓库与设备物资库存情况报表,月、季报仓库的帐、卡。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帐物相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六、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且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七、各科室使用的物资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续,建立台帐,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八、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根据医院临床、维修等方面的需要和保质、保量、齐全配套、经济合理、保障供应的原则,做好预测和采购的决策。

九、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质量高。

十、库存物资必须按规定合理损耗。低质易耗物、仓库报废物资必须每月或每季度一报,经财务、审计等部门查看、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报废,由财务科处理账务。如有损耗,查明原因写出报告,经院长审批后做账务处理。

十一、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库内禁止烟火。因工作疏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坏、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物资出入库必须点数、过称,做到帐、卡、物相符。物资不得出现损坏、变质、短缺等现象。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8)

(一)终端划分

按照职能科室统归到院办、下属班组统归到各职能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归到社区卫生科、药剂科、特检科、检验科、放射科、康复科、门诊部,以及各病区各为一个终端的划分原则,分别实施领用、发放和统计。

(二)方法程序

按照终端的划分,规定专人,设置专人密码,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物资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将物资下送到所领科室进行签字交接。

(三)常规物品下送时间

1、卫生材料: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前一天下午输入)。

2、消耗品:每周二下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周一输入)。

3、办公用品:每月25号下送(领用单位在24日前输入)。

4、急用物资:如仓库无法安排人员下送时,使用单位派人领取。

(四)其他规定

1、水、电、木、五金等修理物资,经修理人员现场勘察确定用料后,使用科室输入,修理人员从仓库领出,待修理结束,使用科室确认签字,修理人员将领料单交仓库。

2、工作服报领或新领手续

(1)报领或新领工作服时,本人首先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病区、门诊向护士长,其余科室向科长、主任申请,并填写《工作服报领(新领)审批表》。

(2)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服装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本人持《审批表》按原规定时间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

(3)仓库保管员接到领用单位输入的领用信息和《审批表》后,若无疑义,办理相关手续;若有疑义,报请后勤管理科进行审批后,按审批意见办理。

(4)本人直接从仓库领取签字。

(5)工作服报领时间:每月的10号、20号、30号。

3、如领用单位从终端输入的物资名称、数量超出库存而无法输入时,要及时同仓库电话联系,待购进入库后再输入领取。

4、新领、报领的物资,实行先审批或鉴定签字后,再行办理领出手续。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9)

1301 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而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物资的类别,如“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设置一级明细科目。“药品”一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药库”、“药房”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按“西药”、“中成药”、“中草药”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物资管理等部门应当在本科目明细账下,按品名、规格等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

三、库存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库存物资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取得库存物资单独发生的运杂费,能够直接计入医疗业务成本的,计入医疗业务成本;不能直接计入医疗业务成本的,计入管理费用。

1.外购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按照采购价格(含增值税额,下同)确定。外购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制的库存物资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加工物资”科目。

3.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库存物资,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加工前发出物资的成本和支付的加工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加工物资”科目。

4.接受捐赠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接受捐赠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库存物资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开展业务活动领用或加工发出库存物资,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在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低值易耗品应当于内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

2.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按照领取药品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品——药房),贷记本科目(药品——药库)。确认药品收入结转药品成本时,按照发出药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品——药房)。

3.确认卫生材料收入结转材料成本时,按照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4.对外捐赠发出库存物资,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5.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库存物资,应在发出、领用物资时,按发出物资对应的待冲基金金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6.低值易耗品报废时,按照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变价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或“应缴款项”科目[按规定上缴时]。

四、医院的各种库存物资,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物资,应当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库存物资,按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变质、毁损的库存物资,按照库存物资账面余额减去该物资对应的待冲基金数额后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该库存物资对应的待冲基金数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该库存物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处理时,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金额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已收回或应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的账面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库存物资的实际成本。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10)

1.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

1.1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需购买物品时,由申请人填写《购买物品申请单》,经总务科长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1.2购买回来的物品交仓管员按《购买物品申请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员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办理入库。

1.3物资不合格时,由采购员负责办理退换,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办手续如库。

1.4仓管员应对出入库物品及时登账,对库存物品,每季度清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1.5入库物品应分类存放,做到摆放整齐、标识清楚、存放方便、防护得当。

1.6各科室领取物品时,应填写《物资材料领用单》,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批,仓管员依据领用单发货,领用人在单上签名确认。

1.7仓库管理按本院《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2.水电及维修管理

2.1水、电工每天应到各病区、各科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接到各科室送来的《维修申请单》,要及时赶到现场,如有多处维修,应按轻重缓急酌情处理。如为电话通知,应先维修后填单。

2.3每次安装或维修完毕,须填写《维修申请单》,写清楚修理的项目、用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由接受维修的病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总务科保存。

2.4保证24小时水、电供应正常,当需要发电时应按《发电机房操作规程》操作。

2.5污水处理应按照《污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和《污水处理工艺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污水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2.6总务科每天最少一次巡视配电室、发电机房、污水处理站、供水及照明系统,以确保运行正常。

3.电梯、空调、绿化及清洁管理

根据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改革精神,医院电梯、空调、绿化、保洁,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医疗废物的回收,污水监测均采用对外承包,具体按承包合同进行管理。

4.氧气和氮气的管理

4.1医疗用的氧气和氮气由总务科负责采购,采购人员依据使用科室的《请领单》,在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单位定点采购。

4.2供气单位送来的氧气和氮气由总务科验收合格并办理手续后送到各使用科室。

5.救护车及办公用车

5.1救护车驾驶员实行24小时轮值制度,当值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要确保突发性事故发生时医疗救护随时出车,并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承担社区医疗救助任务。

5.2救护车由医务科负责派遣,办公用车由院办公室派遣。

5.3车辆管理维护由总务科负责。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篇11)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设器械清洗消毒室、诊疗室、操作室。

3、保持诊室空气流通、环境整洁,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空气消毒。

4、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原则上戴手套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5、器械消毒灭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6、诊室地面、物表、无影灯拉手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遇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7、口腔检查用口镜、弯盘、镊子、探针、注射器等采用一次性。用后先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作无害化处理。

8、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材料应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进入口腔内的器械一人一套一用一消毒/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

10、灭菌器每月生物监测一次,空气、物表、手、消毒用品每月培养一次。

11、每日对化学灭菌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12、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