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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通知的及范文精选5篇

发表时间:2023-04-30

转发通知。

在我们从事行政人事工作时,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的重要性在于增强信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我们怎么样才能撰写好一篇公告通知呢?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转发通知的及范文 篇1

薪酬、认同、培训是相联系的关系,员工在企业中有较好的薪酬待遇是关键,他的工作得到认同,那么成就感会给他很大的激励,培训提高了员工的技能,那么具备了相应的技能以后员工可以有能力做的更好、更高,这样他的薪酬又会得到提升,相应的被认同的机会与成就感也会加大,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假使从员工业绩来看只有20%优秀的核心,70%处于中间,10%很差,那么其实可以用这样的比喻:一个团队的领导属于唐僧这样的完美型,那么成员20%优秀的就是孙悟空了,对于这样的明星员工我们怎么管理呢?除了要提供好的薪酬以外我们要做什么呢?认同是对明星员工较好的激励手段之一,那么在日常管理中明星员工是有很强个性的,这个要靠制度与规则去约束了,可以这样说,孙悟空的金箍就代表了规则。违反了制度那是要被处罚的。

70%的员工我们说属于沙僧,很勤勉的工作着,但是我们不可以忽视他们的存在。因为他们现在的忠诚度是不需要怀疑的。可以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同样在技能得到改变以后可以给他们较大的责任去承担。

10%的员工属于八戒,搬弄是非、懒惰等等,虽然组织中有这样的笑料不一定就是坏事,但是本着组织本身就是一个目标:赢。那么八戒之辈在组织中存在的理由就值得探讨了。当组织容许这样的人存在而不去改善时,组织的肌体很容易被伤害。

就好象现在全社会都在讲“人本管理”一样,这个理念本身没有错,错在我们滥用了。企业存在只有以赢利为前提的,企业没有了利润就没有办法生存,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是为什么现在主流的声音在大谈特谈“以人为本”呢?我想这个除了有部分政治原因以外,就是我们很多人思想观念问题了。我们都知道交换的原则,钱物、钱权、钱与智慧等等,企业与员工也是一样,企业付出了金钱、福利与良好的工作环境等等不是希望得到一句“以人为本”,而是要你创造效用效益的,如果企业中所有的人都无法创造保证企业生存的效益。那么企业会倒闭,企业倒闭,企业的员工就得再找工作,到别的企业也是一样的道理。

不知道这里是否他会保证自己做到,就我们所知。世界没有一家企业真正做到。也许西南航空属于做得不错的了。

目前我们知道的很多大公司的裁员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不管是日本的企业还是欧美的企业还是中国的联想,没有一家可以例外。说明了什么?在某些方面也许证明了企业管理走进了误区,一个以人为本的幌子,所以现在又有人推出了“以能为本”的概念,就管理来说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管理的终极目的只有一个:赢。企业管理的所有行为在内部均产生不了效益,只有在客户购买我们产品的时候,才是对内部管理行为的转换。一个道理,员工在得到企业的薪酬时,也只有一个目标:我为企业带来了什么价值??这样的价值是否对我的客户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如果有那是什么?如果没有那么我应该怎么做??企业是否应该为我的没有价值的行为买单?或者这样思考:是否有客户愿意为这样的行为买单?

这一点我非常赞同姜汝祥博士的《重读泰勒,从头开始:中国企业家从哪获得突破点之一》,姜博士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们思维的误区:工业化进程就是基于人性的束缚,没有了这点,就没有企业的本身。所以我们要强调职业化,我们要强调自我负责;我们要强调企业不是家的理念,虽然它现在听起来与“以人为本”格格不入,但是它却是我们企业生存的核心问题。却是我们企业不得不去做的,我们不得不去做的事情。

职业化的背后意义在于我们始终以制度为先,我们始终(不违反法律情况下)以企业利益为先的精神,代表了我们自我负责的一个高度。只有企业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有职业化的思想与行动时才是这个企业在塑造文化与核心竞争力的时候!

中国的很多企业由于机遇的关系,发展太快,以至于没有时间停下来思考管理的问题,就好象汽车上了高速公路,明知道车跑久了有点毛病,但是为了多拉快跑,还是不愿意停下来一下,检修一下。那么最终还是要瘫痪的。

好象我们现在的企业一样,目前出现的出口困境反而可能是一种其它层面的机遇。有时间给我们来思考下步怎么走。优化流程、战略转变、加大内部管理、更多时间可以给员工培训、迫使我们加大企业内销进程等等,当我们做好这样基础管理的时候,机遇也许又来了,这好比我们修好了车,加固了钢板,我们可以承载的更多了,可以跑得更远了。

转发通知的及范文 篇2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的通

粤建计函〔2011〕59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的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鉴证等咨询服务的,其收费行为均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的规定执行。

二、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违反收费规定的高估冒算、恶性低价竞争行为,应及时予以处理,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健康发展。省工程造价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业务指导,制定行业自律规范。

三、委托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场规律,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服务时间、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与义务、预付款比例、服务酬金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咨询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附件: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转发通知的及范文 篇3

本着友好、诚实、守信、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视频监控系统、收银点餐系统、无线覆盖、音响系统工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合同如下:

3.工程概况:工程包括产品设备提供、安装、系统调试、维护等。

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承担以下义务: ⑴、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⑵、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⑴、按时进入施工现场。

⑵、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⑶、设备的安装调试。

⑷、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 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才可进场施工。

1、本工程工期 天,自合同签字之第二日计算,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对施工中有困难或需要修改原设计,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的原装合格产品。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

3、工程验收标准。

⑴、各系统运行良好,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⑵、A.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可请权威机构对本系统进行验收,并出示测试报告及结论,其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B.若权威机构对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布线工程出示了不合格的信息点,乙方将在有效工期内进行整改,再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4、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5、工程完工,则应根据实际布线、信息点位置出具详细的竣工图纸。

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因本工程为两年合同期,因此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免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质保期后因系统发生故障,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不计人工费。

1、根据合同附件设备清单、工程款、税率等。

2、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根据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核算。

为保证本工程的质量,本工程款共分二次支付。

⑴、合同签订后设备到场经双方验收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元人民币做为工程进度款。

⑵、系统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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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通知的及范文 篇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文

闽地税发〔2004〕129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WWW.WeI508.COm

一、《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附件1)由纳税人按省局制定的统一格式,自行印制,并按主管地税机关规定的应税凭证种类逐笔登记。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也可采用计算机登记。纳税人应当在2004年6月30日前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

二、对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明确其计税依据和缴纳期限,逾期未申报缴纳的或未如实申报缴纳的,依其违章性质,按税收征管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各地应于5月30日前,按照总局规定,完成对本地印花税票代售情况的清理检查,并上报清理检查结果。

四、我省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将在进一步调研后制定下发。在此之前,各地仍按目前的征收管理办法及总局规定执行。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各行业应税凭证签订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为加强和完善印花税征管,特别是进一步做好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打下基础。各设区市局要对本地印花税征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附印花税核定征收情况表(附件2),于5月30日前报省局税管三处。

附件:

1、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

2、印花税核定征收情况调查表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印花税

征收

管理

转发

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印发

打字:韩 燕 校对:税政管理三处宋 军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4〕15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印花税自1988年实施以来,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不断强化征收管理,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有效的征管办法,保证了印花税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及新《税收征管法》的颁布实施,印花税的一些征管规定已不适应实际征管需要,与《税收征管法》难以衔接等矛盾也日益突出。为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堵塞印花税征管漏洞,方便纳税人,保障印花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现就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加强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要求纳税人统一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保证各类应税凭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应税凭证数量多或内部多个部门对外签订应税凭证的单位,要求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税凭证登记管理办法。有条件的纳税人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应税凭证的管理。

印花税应税凭证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保存十年。

二、完善按期汇总缴纳办法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单位的纳税管理,对核准实行汇总缴纳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核定汇总缴纳的限期;同时应要求纳税人定期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并定期对纳税人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强对印花税代售人的管理

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印花税代售人代售税款的管理,根据本地代售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对代售人违反代售规定的,可视其情节轻重,取消代售资格,发现代售人各种影响印花税票销售的行为要及时纠正。

税务机关要根据本地情况,选择制度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信誉比较可靠的单位或个人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并应对代售人经常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核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同行业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数额或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逐步建立印花税基础资料库,包括:分行业印花税纳税情况、分户纳税资料等,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保证核定征收的及时、准确、公平、合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明确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范围、核定依据、纳税期限、核定额度或比例等,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印花税 征收 管理 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04年2月6日封发

校对:地方税务司

电子发文联系电话:01063417302

转发通知的及范文 篇5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

云政发„2009‟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各大型企业,各大 专院校,各人民团体,中央驻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加充分的社会就业目标,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扩大就业容量,事关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有效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直接影响着当前和未来我省各项事业的发展。面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做好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努力保持我省就业平稳,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是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措施,是衡量应对危机成效的重要标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

民生的首要任务,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努力实现扩大就业与促进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一)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1.申请个体工商业、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一律不受出

资额限制。申办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2.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给予免费办理有关证照,首次创业人

员,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允许创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

经营场所。其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财政扶持

4.省政府2009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筹集2亿元以上资金,对困

难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岗位补贴,稳定10万人就业。

5.政府2009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2亿元资金,购买3万个

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3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6.省财政2009年继续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

7.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创业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自主创业。

(三)税收优惠

8.从2009年1月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业户,营业税起征点

从12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

9.从2009年1月起,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创业从事个体经营,2

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四)金融支持

10.省内金融机构2009年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增贷款不

低于500亿元。

11.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每人最高放宽到5万元;当

年新招用我省失业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l00人的企

业达l5%)以上,并与其签订l年以上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密集型小

企业,参照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额度,贷款最高可达200万元。

12.各级财政对以上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贴息。

(五)培训和创业补贴

13.凡参加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按每人不超过13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14.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

失业人员,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不超过800元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5.从事个体经营的首次创业人员,省级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一次

性创业补贴,即带动我省3人至5人(含5人)就业的,给予1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我省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2000元的一

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首次创业的大学生,再增加一次性创业补贴

1000元。

16.各级劳动保障、农业、扶贫等部门要认真帮助返乡农民工做

好生活安置,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对返乡农民工统一登记、造

册,并全部免费组织培训。

(六)社会保障优惠

17.首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可按上统筹地区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的,可按用工人数、经营面积或工程总造价等情况实行实名制定额缴

费。

18.对所有招用我省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

上人员、女40周岁和男50周岁以上的“4050”人员、残疾人和完全

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的补贴。

1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自主创业,前2年继续保留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0.国有企业在克服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特殊困难时期,要切实承

担社会责任,原则上不要裁员。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就业创业服务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就业工作责任制,把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目标任

务作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各项政

策。

(二)认真清理并消除影响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吸纳就业

中存在的户籍、用工、收费等方面的政策限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

制度、用工制度,扩大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容量,努力营造

有利于创业就业的良好环境。

(三)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由各

级人民政府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统一负责。统筹协调劳动

保障、人事、教育三个系统的就业指导工作,建立透明规范、公平统一的就业服务平台。各级有关部门要恪尽职守,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形成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合力,加强对创业就业人员的信息服务、项

目推介服务、咨询服务和跟踪服务。

(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相关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搭建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工作平台,提供“一

条龙”创业就业服务。

(五)鼓励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

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

场地的创业者提供服务和帮助。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