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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通知精选11篇

发表时间:2023-04-24

环境卫生通知。

如果您对此类话题感兴趣我们建议您阅读一下环境卫生通知,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在平日的学习生活中,一般都要和公告或者通知直接接触。通知公告中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和市场的需求。

环境卫生通知 篇1

为了预防疾病,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传播,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区范围内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和粪便。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垃圾,对集中堆放的垃圾要当日清运干净。

二、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不得在里弄、街道、广场等露天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和树枝树叶。

三、严禁在街道辖区、风景点内饲养家禽家畜。

四、严格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养犬。不得违反规定携犬出户。对弃养犬,应主动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统一处理。

五、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应当按照门前三包的规定做好责任区内的卫生工作。

六、车辆运输液体、散体物料及废弃物应当密闭、包扎、覆盖,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不得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水体排放船舶残油、废油,不得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九、单位和居民应当采取措施杀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并保证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

十、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予以从重处罚: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的,责令其清除干净,并处以50元罚款。

(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等废弃物,乱倒污水,乱扔动物尸体,随意焚烧垃圾、树枝树叶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

(三)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

(四)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对犬只予以没收或捕杀,对单位养犬的,处以10000元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5000元罚款;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对犬只予以暂扣,对养犬人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并吊销《养犬许可证》。

(五)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责任区内的卫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元罚款。

(六)车辆运输液体、散体物料及废弃物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或在运输途中沿途泄漏、遗撒严重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并可暂扣其车辆直至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

十一、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

十二、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00元罚款。

十三、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元罚款;向水体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00元罚款。

十四、单位和居民未采取措施杀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致使病媒生物密度超标的,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十五、对暴力抗拒、阻挠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十六、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对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十七、积极倡导文明行为,市容环境卫生、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及新闻单位应当加大保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力度。

十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等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街道应当予以协助。

十九、萧山区、余杭区以及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二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年五月八日

环境卫生通知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卫生管理,根据县创卫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局办公区、家属居住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告如下:

一、保持环境秩序。在办公区内一律不准停放外单位及家属楼居住人员车辆,家属楼住户车辆一律整齐停放在家属区,凡没人认领的车辆一律推放到家属区,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一律摆放整齐。

二、保持环境卫生。在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内不乱丢、乱堆垃圾、不乱放杂物,不在公共区内种植蔬菜。在办公区内不抽烟、不从楼上倒水、不随地吐痰。

三、保持室内卫生。办公室内要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蜘蛛网、无烟头无堆乱放现象。

四、工作日期间,凡检查发现办公区内有外单位车辆(包括电动车)停放,扣罚值班门卫工资30元。

五、以上规定从公告之日起实行,请大家自觉遵守。

年6月XX日

环境卫生通知 篇3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春节临近,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医药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好全市医药市场秩序,保证用药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现将节日期间药械市场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突出检查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及时发现和打击利用节日期间进行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1、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的旅游风景区、繁华商业区、集贸市场、年货街、展销活动等场所的检查,发现和打击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违法兜售药械及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2、结合日常监督管理、诚信体系的建设和gsp认证跟踪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对出现问题较多、经常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加大对平时检查较少或不到位的边远地区、医务室的监督检查,防止因管理不善和监管不到位而发生药械的不良事件。

3、继续加强对广告药品的监督管理,对非法发布或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药品广告一经发现,立即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并加强对相关药品抽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查处。

4、加强农村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两网”监管资源,及时发现打击在农村地区的各种药械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农村用药安全有效。

1、坚决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械的行为。结合日常监管经验,注意搜集假劣药械信息,对容易出现假劣和经常出现假劣的品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和上报。

2、结合我市开展的药品流通从业人员的备案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的药械购进渠道,核实供货单位合法资质,打击各种挂靠、伪造证件经营的违法行为,规范好药械流通市场秩序。

3、继续深入开展好医疗机构用药专项整治活动,对医疗机构的药房、业务科室以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销毁和处理进行重点检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开通节日期间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组织对案件的查处。落实领导值班责任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按照信息通报管理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各县(市)区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药械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药械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监管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做好本地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对节日期间落实责任不明确或不坚守工作岗位造成药械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环境卫生通知 篇4

关于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县城,净化、美化城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垃圾乱扔乱倒。城区各单位、门店要严格执行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责任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不得向街面排放或倾倒污水、油污,不得将建筑垃圾、弃土随意倾倒。

二、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各类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停车须知的要求规范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凌晨12时,否则给予相应处罚。

三、依法规范经营秩序,严禁在城区主干道、重要次干道、桥面乱设摊点、流动叫卖,沿街各商铺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店外走廊出店经营、占道经营。

四、强力整治牛皮癣,严禁广告乱挂乱贴。依法严厉整治城区乱涂乱画行为,严禁非法设置广告、店招店牌和在城市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上乱贴、乱挂广告。有发布小广告或信息需求的,应在指定的公共信息宣传栏发布。所有广告、店招必须依法审批、规范设置、定期维护。

五、严格建筑工地管理,城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及拆迁现场必须文明施工,按规定设置封闭围墙、硬化出口路面,并配备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行驶污染路面;建筑工地不得占道堆放泥土、建筑材料、施工机械以及其它杂物;建筑废土、垃圾以及其它废弃物,必须到指定地点倾倒;

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严禁在道路两侧的树木上悬挂灯箱、条幅、布幔,捆绑彩旗和气球等广告宣传品;严禁在树木周围及树根下倾倒垃圾、油污、脏水;严禁在绿地、绿带内乱堆乱放、挖砂取土、烧纸、放牧;严禁在绿地和树池内倾倒污水、废弃物;严禁烟熏、火烤、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严禁擅自砍伐、移植、毁坏城市树木花草、花坛等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

七、严格市政设施管理,禁止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和其他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禁止拆移、损坏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卡口、显示屏、交通护栏、防撞桶(柱)、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池等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禁止损坏、挖断城市供排水管网、城市燃气管网、城市照明亮化、通信管线及其设施的行为。对于公用市政设施破旧、损坏、废弃的,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或者修复。

八、严格执行规划法规,严禁乱搭乱建。县城区各单位、商铺、门店、住户、施工企业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区乱搭亭、篷,不得乱建固定建筑物,不得非法占用市政设施,不得非法占道施工作业或擅自开挖和破坏城市管线道路、公共绿地等公共市政设施。

九、本次城市综合环境整治为时两个月,自xx年3月24日开始至xx年5月24日结束,在综合整治期间对拒不执行本通告或者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法规的,本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从严予以行政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环境卫生通知 篇5

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在市容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实行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行为,违者责令立即改正并当场处50元罚款,拒不清除、态度恶劣的,处200元罚款;乱贴小广告的,一律停机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

二、严禁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定。凡不履行责任的,对责任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严禁店外经营、作业,违者依法查封、扣押经营工具和物品,处2000元以下罚款。

四、严禁擅自从事摆摊经营、兜售、揽工活动,违者依法查封、扣押经营工具和物品,处3000元以下罚款。

五、严禁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违者赔偿损失,处20000元以下罚款;擅自占道设置踏步、户外宣传点等设施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可采取锁定车轮、拖离现场等措施,处10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摆放的,处50元罚款。

六、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违者依法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者依法暂扣运输车辆,责令限期改正,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严禁车辆未密封、包扎、覆盖运输散装、流体货物上路,撒漏飞扬的,责令立即改正,处2000元罚款。

七、严禁建设工地未按规定围挡作业,违者责令立即改正,处2000元罚款;严禁车辆出入工地污染道路,违者责令立即改正,处2000元罚款。

八、严禁擅自搭建建(构)筑物,违者一律依法拆除,并依法追究施工单位、个人责任。

九、严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违者一律依法拆除,并处2000元罚款;严禁违规设置户外招牌,违者一律依法拆除,并处200元罚款。

十、严禁擅自砍伐树木、损坏城市花草树木和园林绿化设施,违者赔偿损失,依法处5000元以下罚款。严禁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者赔偿损失,依法处30000元以下罚款。

十一、凡阻碍、妨害本通告实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本通告自20xx年8月28日起施行。

20xx年8月28日

环境卫生通知 篇6

尊敬的龙岗天安数码城园区业主/租户、装修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之际,龙岗分公司全体员工预祝园区业主/租户:新春愉快,万事如意,财源广进!

为做好园区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用水、用电等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园区的安宁和谐,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大家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管理处特对春节期间有关安全防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加强本单位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安全无小事”的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春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及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防范:检查本单元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的存储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消防规定;检查各种用电器具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源线有无裸露,常用开关及插座有无过烫过载等现象;检查消防灭火器材、设施的配备及保养情况是否到位;发现的隐患安排专人节前整改到位。

(2)财务安全防范:检查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如单元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和物品,防盗报警装置性能是否良好等。

(3)车辆安全防范:春节全假期停放的车辆,调好报警器,请勿将贵重物品及停车卡(月卡、临时卡)存放车内,请随身携带。停车离开时,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当用车钥匙摇控器锁车时,应亲手拉一下车门,检验上锁的可靠性。

(4)治安安全防范:对公司内部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如门、窗、防盗锁、门禁及电子监控等)做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安排专人负责锁门、关窗、关电和设置防盗报警系统等工作。

(5)检查单元内生活用水管器件有无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请及时修复。在放假期间,请锁好门窗,关闭电源总闸和中央空调供水及入户供水总阀。

二、做好春节假期的安全防范布置,明确春节值班人员的安全保卫职责,将放假起止时间,紧急联系电话报给管理处,防止各类紧急案件的发生得以及时处理;未安排值班的企业建议在大门上贴封条,并加装牢固锁具。

三、增强法制意识,合法、理性地处理存在债务纠纷或劳资纠纷,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各公司对可能发生的或可预见的冲突、纠纷请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如遇不法行为,请及时报警。(龙岗新城派出所电话:28919110、辖区民警办公室电话:28957703)

四、春节期间,如有紧急情况,请速与24小时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联系,服务电话:89312222。

五、请各装修单位重点做好安全自查工作,配齐消防灭火器材;禁止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煲饭,做好现场电焊、喷漆等作业的施工安全预防,消除火险隐患。

望各企业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群防群治,力保平安!再次恭祝各位业主及广大员工朋友:新年快乐,合家幸福!

环境卫生通知 篇7

(WWw.jt56W.CoM 检讨书大全)

关于贯彻全市创卫精神,共同搞好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的通告

湘江小区各业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创卫工作精神,以椐山东省物业服务公共绿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德州市关于创卫工作的要求,结合小区管理实际,为更好地给小区创造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各业户要提高对创卫工作的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让每个人都参与到创卫工作和小区环境的改善维护中。增强全民的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创卫工作人人有责,共同维护小区卫生环境。2、各业户要搞好个人卫生和家庭住所卫生。穿着干净整洁,定期清扫门窗和防盗窗,不在窗外乱拉、乱挂不整洁衣物,保持楼体整洁卫生。3、自觉维护楼道的卫生。不得在楼道内吐痰、乱划、乱仍烟头废纸,更不得在楼道内堆积杂物。保持楼道走廊干净、整洁,上下畅通,保结人员定期擦洗楼道、窗户、扶手。给本单元住户创造一个良好地走廊环境。4、自觉维护楼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美观,不得出现在楼前后乱停车辆、乱放杂物和乱摆乱卖以及有损公共环境的现象。公共区域空闲要有物业服务部门统一规划安排绿化种植管理,各业户不得私自乱挖、乱建、乱种。5、各业户生活垃圾要及时放到垃圾箱里,不得丢在箱体周围,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实使垃圾箱箱周围无垃圾、无堆积物、无积水、无异味。6、切实加强领导管理。创卫办要求各业户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在公共空闲区域挖坑的要填平、乱建乱拉的要拆除、私自种植花草树木的要移走。

希望各业户积极配合湘江物业办公室

xx年3月29日

环境卫生通知 篇8

xx花园社区是一个老旧小区,近年来,社区环境卫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人员居住较为密集,个别居民存在随意倾倒垃圾、在辖区内随意堆积杂物等生活习惯;加之社区未设立门禁,出入人员较杂,许多非法张贴小广告的人员借机活动频繁,造成小区楼内小广告泛滥。

xx花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卫生死角、乱堆放、乱张贴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乱堆乱放等现象,工作人员及时找寻物主,告知其尽快清理,对没有找到主人的,工作人员将《可燃物、堆积物清理告知书》张贴在了堆物之上,方便物主回来时及时清理;对发现的小广告,工作人员协调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粉刷;对发现的建筑垃圾等,工作人员及时寻找装修业主,告知其尽快清理。

此次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工作人员还将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争取早日改善辖区的环境卫生,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平安的生活环境。

xx花园社区居委会

20xx年xx月xx日

环境卫生通知 篇9

为切实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精神,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洁净、畅通、安宁、文明、和谐为目标,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我局将对城区范围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3000元罚款。

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1000元罚款。

三、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设置和悬挂户外广告或横(条)幅的,限期改正,处500020000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

五、随地倾倒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20000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擅自收集、运输和消纳建筑垃圾的,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七、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的,造成路面损坏的,责令赔偿,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处500- 1000元的罚款。

八、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处5002000元罚款;擅自占用绿地,责令恢复绿地原状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九、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未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按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十、其它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x年x月x日

环境卫生通知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全镇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大打一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努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宜人、健康和谐的环境卫生新面貌。

二、总体目标

各村和相关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开展城镇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迅速解决环境卫生存在的“脏、乱、差”现象。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全镇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区更加靓丽,村容村貌明显改变,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相关职能部门主要任务

(1)镇爱卫办要积极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负责对镇区主干道的清扫保洁,提高清扫保洁质量,镇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垃圾点、道路运输车辆抛洒管理,镇区主干道地面及路灯杆上“胡喷乱贴”高标准治理等。

(2)镇执法大队负责镇区主干道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依法取缔到位,早餐夜市管理,洗车场所、“三场一站”取缔规范,私搭乱建管理治理,规范镇区主干道道岈以上各种车辆停放秩序,规范各种广告牌,做好沿街门店门前“三包五不准”责任制落实。

(3)镇爱卫办负责镇区绿化带的修剪,游园的卫生管理。

(4)镇环保所负责控制镇区、国道及S237的烟尘和污水排放工作。

(5)镇执法大队负责镇区、主要旅游景点及沿线车辆停放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对镇区内交通指示标牌、出租车停靠站牌上“胡喷乱贴”高标准治理。

(6)镇景区办负责青龙山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治理及秩序管理。

(7)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卫生行业规范达标管理。

(8)镇工商所负责市场管理、加工修理、商场门店、商品陈列、无证企业门店场所规范治理等。

(9)镇执法大队负责残疾人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管理工作。

(二)各村主要任务

(1)各村要积极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做好各村民小组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2)负责各村“胡喷乱贴”高标准治理。

(3)进行河道清淤和清理道路及村庄周边的污水沟和排水沟。

(4)清理各村道路两侧墙体的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和不规范的标语口号。

(5)清理房前屋后和道路两侧的乱堆乱放(包括建筑材料)、杂草杂物和各类粪堆,规范秸杆堆放。

(6)搞好农户室内外卫生,整齐摆放物品,清除长期积存垃圾。

(7)治理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低矮破旧,整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占道设摊等现象,杜绝各类农村马路市场,规范集贸市场卫生管理。

(8)美化道路景观,沿国、省、地方及村道路两侧的景观墙、建筑物进行立面改造粉饰。

(9)修剪园艺绿化带及行道树,补齐缺珠断垄,对行道树木进行刷白。

(10)规范道路两侧各类经营店铺门头匾额、广告标牌、各类管线等。

(11)修复镇村垃圾收集设施(池、房、桶)。

(12)修复完善各村公厕、游园已损坏的公共卫生设施。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统一安排,强化措施,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镇村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协调,搞好配合。各村、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镇爱卫办将对各村、各相关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快、措施落实得力、整治效果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工作滞后、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村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环境卫生通知 篇11

全体居民群众: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我们生活的环境卫生也在进一步提高。讲卫生、讲文明、爱护自己的家园是传统美德,营造整洁、干净的环境卫生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居民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势在必行,更需要广大居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为更好的给居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小区实际,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提高全民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视。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大局意识,做到人人有责,共同维护。

2、自觉维护楼道卫生。不能在楼道内吐痰、乱划、乱扔,更不能在楼道内堆积杂物。保持楼道干净、整洁,上下畅通。

3、自觉维护楼外公共区域卫生。保持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不得在公共区域乱停乱放、乱挖乱栽、乱摆乱卖、乱拉乱接、乱搭乱建等有损公共环境现象。

4、自觉做好各自生活垃圾处理。垃圾不能随意丢弃在垃圾桶周围,更不能随意丢弃。

5、邻里之间互相督促,相互关心,礼让三分,和谐共处,共同构建和谐、美丽、幸福社区。望全体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共同参与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