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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的通知模板

发表时间:2023-03-01

防控疫情通知。

实用文书网专题“防控疫情通知”推荐内容。

在日常的生活中,很多时候就会用到公告通知。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下面的“防控疫情的通知”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防控疫情的通知 篇1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一、园区防控措施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二、企业防控措施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三、个人防护温馨提示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防控疫情的通知 篇2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力做好当前防控工作,保障就诊患者及家属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来院就诊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需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两证一码查验、流行病学史询问和预检分诊,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门诊就诊不用挂号,在诊室就诊即可,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健康码,严格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就诊等候期间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间隔一米以上距离、间隔就坐等防控措施,共同维护良好就诊秩序(需要接种狂犬疫苗的居民请到全科诊室就诊,实行24小时值班)。

三、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返回人员及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应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医务人员,按照我院相关规定到发热哨点诊室就诊(院内西南角平房,从患者入口进入),不得瞒报、谎报。

四、愿检尽检核酸采集时间为上午8:30-20:00,检测结果通过个人健康码查看,不出具纸质报告。参加采样的居民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引导,主动扫场所码,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排队等待间隔要保持“2米线”,排队人员与正在采样人员至少保持“3米线”。

XX卫生院

防控疫情的通知 篇3

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在此,市精神文明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科学防疫。广大志愿者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做好个人防护,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引导身边的亲友做起,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主动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规范使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培养健康科学的工作生活习惯。

二、闻令而动,听从指挥。广大志愿者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迅速响应党委、政府号召,第一时间奔赴疫情防控第一线,积极与村(社区)、小区,以及基层党组织联系,就近报名,依法、有序、科学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与社区干部和防疫工作人员同甘共苦、并肩作战,为XXX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三、全力以赴、各尽所能。积极协助(村)社区和小区做好核酸检测、测温验码、人员流调、物资配送、值守执勤等工作。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体系,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收集并掌握群众诉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主动关心有困难的群众。积极协助做好社区、小区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切实为疫情防控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正面引导,增强信心。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切实增强抗疫信心。坚决做到文明上网、理性发声,及时向群众传播疫情防控权威信息,主动参与辟谣工作、举报不实信息,引导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越是关键时刻,越是考验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责任担当、奉献意识和精神风貌。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团结奋斗和全市志愿者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会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

防控疫情的通知 篇4

根据防控x的需要,结合政府公告和股东方要求,经公司管理层讨论,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佩戴防护口罩的要求

以下情形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1)工艺班组在控制室的交接班期间;

(2)保安/前台接待外来人员登记、交流时;

(3)罐区员工装车、装船与外来人员交流期间;

(4)公司员工(含承包商)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

(5)参加面对面会议的人员。

以上要求,请各部门经理通知到各自团队(包括对口承包商)。在全面返工上班之前,公司库存的防护口罩由应急值班经理调配,请涉及上述需求的与值班经理联系(打控制室电话可知当日值班安排)。

二、保证x防控期间的公共环境消毒到位

请总部办公室和生产部分别协调承包商,制定总部和生产现场清洁/保洁人员轮换机制,确保全面返工上班之前这段时间定期清洁和消毒的人手到位。

三、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

采购部和xx部门要拓宽供应渠道,密切联系供应商并向股东方寻求帮助,采取持续跟进、适时补货的原则,确保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防疫物资的供应。

四、继续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并启动体温检测。

公司各窗口岗位要继续做好外来人员的信息登记,并在测温枪配置到位后启动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场所必须戴防护口罩。

五、适时跟踪x变化和政府公告,及时采取跟进措施

公司办公室和xx部门要适时跟踪X变化和政府公告,随时通报政府要求及公司决策信息。各部门经理、团队经理、应急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并定期查看邮件。

防控疫情的通知 篇5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新冠肺炎疫情,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对前来XX卫生院就诊的患者告知如下:

一、通道管理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凡是进入XX卫生院的人员必须百分之百佩戴口罩、百分之百扫健康码、百分之百进行体温监测。请您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监测。对不能扫码人员,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完善信息登记,排查后进入医院。

(二)为避免人员拥堵、聚集,方便您及他人,请您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方便通道管理人员查验。请您配合通道管理,否则,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隐瞒事实或者有症状不立即报告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门诊就诊

(一)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患一诊室”有序就诊,诊间请保持“一米间距”,避免人员集聚。注意“咳嗽礼仪”。

(二)门诊就诊非必要不陪伴。婴幼儿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尽量减少陪伴人数。

三、核酸检测相关事宜

(一)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您可以在健康码查看核酸检测结果。

(二)住院患者需在住院前完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办理住院手续。

四、住院及陪护

(一)医院所有住院病房严格实行陪护管控,住院患者严格执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实行一床一陪护制度。特殊情况下,由科室负责人根据患者病情确定陪护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二人。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严禁将非住院儿童带入病房。

(二)具有以下任何一条者不得陪护:1.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2.近十四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近十四天内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旅居史人员;3.近期有发热、乏力、咳嗽、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人员;4.有集聚性发病情况的人员。

(三)陪护人员相对固定,期间必须加强个人防护,禁止随意离开医院,集聚聊天或到其它病房串访。期间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

(四)更换陪护人员,需要完善核酸检测。住院患者和陪护,住院满14天,复检核酸检测。

五、住院患者探访

住院期间禁止其他人员来院探访,建议采用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提倡非必要不进入医院。

六、禁止快递、外卖、推销等人员进入医院。

XX卫生院

XX年XX月XX日

防控疫情的通知 篇6

各乡街、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落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在严格执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基础上,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就“严密部署、严加防控、严实责任、严肃纪律”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区内所有经营性旅游景区、景点一律关闭,违规运营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进入红岸公园等开放式景区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及查验身份等管理措施,严禁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

二、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以铁一般的纪律严格杜绝重点场所发生感染。全区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得接收新入住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全面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一律禁止各种探视活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发生感染的,相关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一律就地撤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全面加强火车站、公路及小区卡口管控和查验工作,凡省内xx市、xx市及绥xx市、xx县、xx县、xxx县和对x货物通关的口岸市县,省外的xx市、xx市,xx市xx县、xx市xx市、xxx市、xx市来x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上述地区人员已来x的,按照公告规定落实管控措施,集中隔离期满的,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区内各酒店、宾馆一律不得接待市外未经隔离人员入住。所有开展商务洽谈等人员一律由接待单位提前3天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未提前报备的一律劝返;批准来x的,必须持出发地5天内核酸、抗体检测呈阴性证明,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一律禁止离x出行,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需离x出行的,必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同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无论何时返x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无异常方可返岗。因被隔离影响所承担工作的,由区纪委监委严肃追责。

五、“五一”期间,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的各类人员暂停休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区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一把手一律取消休假。防控人员必须坚持在岗值守,应急处置人员必须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六、全区各类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饭店、个体工商业户严格执行测温、扫码要求,严禁举办各类促销和可能造成人员聚集的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及广大市民一律严禁聚集聚餐聚会,不外出、不串门、婚丧嫁娶不操办,出入公共场所要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七、“五一”期间,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持续组织开展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精准高效。对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和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