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书网

制度必备: 日常管理制度(经典版)

发表时间:2022-10-16

员工管理制度方案。

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实用文书,多写实用文能提高一个人的修养,你知道哪些实用文书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制度必备: 日常管理制度(经典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一、制度层面

首先要对制度进行梳理和明确,对各制度中存在冲突和描述不准确的地方进行完善,对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其次梳理流程,对公司的流程进行明确,除去流程中设计不合理和冗余的部门;

最后,对员工进行宣贯,把制度、流程明确,同时把相关制度、流程公布于公司平台上,方便员工查阅。

经过对制度、流程的规范,让员工的工作有标准,减少因制度、流程不明确而造成的失误和推诿等情况。

人力资源员工关系管理的工作像一条线,贯穿到各个模块的工作中。起到促进员工积极工作、和谐用工关系的目的。今天为大家讲述员工关系管理的3个层面,为大家聊聊这项工作。

二、沟通层面

要加强双向沟通,员工及时了解公司的信息,公司及时了解员工的想法,具体做法有几下几点:

建立公开信箱:可以由员工及时将问题与建议发送至此公开信箱,公开信箱可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了解员工的问题与建议,对有必要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加强重点时间段的沟通:入职当天:沟通企业基本情况、开启入职引导 ;入职2周:沟通入职适应情况 ;入职3个月:了解实际工作情况、团队融入情况 ;入职2年:沟通发展情况 ;绩效沟通:针对绩效情况进行沟通和辅导 ;离职:沟通离职原因等 ;岗位变动:沟通新岗位适应情况并提供帮助 。

建立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并进行持续完善:建立以HR和部门管理人员为主的非正式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提供专业沟通:给予对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心理咨询方面的专业沟通。心理咨询沟通可以与心理咨询机构进行合作,优化员工心理健康状态。

满意度调研:可以进行满意度调研,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可以改进的问题,并进行改进。增加员工的满意度及组织认同感。

三、氛围层面

组织公司级的活动:组织公司级的活动,调动大家的参与性,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增进沟通了解,增强团队的默契。 此活动要有亮点、引爆点,让员工有参与的积极性,可根据在职员工的实际情况,设计其愿意参与的活动。

部门级的活动:各部门可以有一定的活动经费,组织部门的活动,在活动中,增加部门成员的熟悉程度及默契度。

文化墙:可以建立文化墙,以主题等方式,展示企业的文化及员工生活。

对员工的祝贺:在特殊的日子,送上对员工的祝贺。此项工作要用心,可考虑送上总裁签名的贺卡,表示祝贺。

四、和谐层面

冲突的预防:通过正式及非正式渠道,及时了解员工想法,如有不满意的方面,考虑可优化方案。

裁员:明确方案,有针对性的进行沟通,积极疏导情绪,和谐解决。

谣言处理:及时了解内容,视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理与告知。

怠工问题:了解实际的情况,了解原因,及时沟通处理跟进。

员工关系管理,有很多可以做的工作,还是要加强用心程度,才能做好此项工作。

其他人在看

制度推荐: 采购管理制度(经典版)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文书的撰写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常态,实用文书应用于各种场合,实用类文书要写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制度推荐: 采购管理制度(经典版)”,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职责部门:业务部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二、采购物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

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采购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a、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月采购计划》、《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五、采购产品的验证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企业日常管理制度怎么写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大家都会有需要写实用文书的时候,掌握实用文的撰写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对于实用类文书报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企业日常管理制度怎么写》,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xx建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存共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员工工作规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和员工。

第三条员工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员工”一词,是指公司基于其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劳务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

第四条人才派遣公司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具有合法经营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等输出劳务或者派遣其雇佣的员工等业务的公司或者组织。

第二章关于员工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员工个人资料的提供

员工应当自派遣之日起日内向公司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址;

2、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健康证明;

6、资格证书(适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报名照片(最近三个月拍摄);

8、公司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通知义务

员工的姓名、国籍以及第五条规定的应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当在发生日起10日内通知公司。

第七条保证

员工应当保证其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擅自公开的禁止

负责管理员工个人资料的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开员工的个人资料。

第九条使用关系的确定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的确定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和员工就使用关系另行签订合同或者协议。

第十条试用期

公司对员工设定期限为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可以随时与试用期内的员工终止使用关系。

第十一条使用期限

员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员工的试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内。

第十二条使用关系的终止

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

1、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均无延长或者更新使用期限之意时;

2、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3、公司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4、公司被其总公司决定关闭时;

5、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时;

6、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员工的生日为准,其中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

第十三条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以及使用关系终止不当的后果等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以及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如存在的话)的约定。

第十四条员工的工作内容

公司决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需要或者员工的工作能力、技能、健康状况或者工作表现等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公司关于员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第十五条工作移交

与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在离开公司之前应当向公司移交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如对公司负有债务,应当向公司清偿。

被公司决定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的员工,应当向公司指定的员工办理原工作的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业务培训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要求,在必要时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员工应当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努力达到公司要求的培训目标。

第十七条考核

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次数不受限制),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和奖金评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以及与公司之间的使用关系是否存续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员工权益的保障

公司保障员工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

员工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一日最多三小时、一个月最高三十六小时的范围内延长工作时间,即让员工加班。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

第二十条上、下班和休息时间

除法定休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公司的工作日。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9:00,下班时间为下午5:30。其中中午午饭休息时间为12:00至下午1:00。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可以在日工作时间八小时的范围内变更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午饭休息时间。

上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开始的时间,员工应当在上班时间之前到达公司指定的岗位并且进入可以工作的状态。

下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结束的时间。员工的工作状态应当持续到下班时间。

员工的上、下班以及加班、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等,应当得到所属上司的事先指示或者同意和事后确认。

第二十一条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员工的休息日定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为:

1、元旦:一日

2、春节:三日

3、国际劳动节:三日

4、国庆节:三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员工的其他休假日为:

公司创立纪念日:一日(11月20日)

第二十二条休息日的变更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情况,可以变更前条第一款规定的员工的休息日。

第二十三条带薪年休假

公司给予员工每年15日的带薪年休假。新派遣的员工当年度派遣期间不足一年的,每满一个月,公司给予一日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数次享受。分数次享受,每次不得低于半日。

当年度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可以累积至下一年度。但是,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日数与历年累积的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的合计,最多不能超过30日,超过部分在当年度不得再享受,也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从事特殊工作客观上无法享受全部带薪年休假的,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四条带薪产假

已达法定结婚年龄并且已婚的女员工所享受的带薪产假等的具体待遇和条件等以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为准。

享受带薪产假的员工,应当向公司递交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五条特别带薪休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享受特别带薪休假。

1、本人结婚休假:男子未满二十五周岁、女子未满二十三周岁的场合,三日。

男子二十五周岁以上,女子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场合,十日。

2、子女结婚休假:一日

3、配偶生育休假:三日

4、父母(包括养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的休假:三日

5、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的休假:二日

6、兄弟姐妹死亡时的休假:一日

7、法律规定的其他场合:以法律规定的时间为准。

前款规定的特别带薪休假以一次性享受为限,不得分开享受。

第二十六条各种带薪休假的手续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如果一次性享受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分开享受并且一次超过二日的,则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不管一次性享受还是分开享受,均必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享受带薪产假等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公司。

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特别带薪休假的,必须最迟提前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公司的同意。但是,公司认为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事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擅自享受休假的处理

员工无正当理由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享受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休假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八条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视为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应当最迟在知道无法出勤后24小时内通知公司,并且最迟在休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请病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时,应当向公司递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写有病假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对前款规定的材料经审查予以确认后,给予申请病假的员工病假待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但未能向公司递交本条规定的材料或者未经公司确认的,不得享受病假待遇,实际就诊和休息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九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而无法出勤的,视为事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递交写有事假理由和事假预定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在收到员工递交的书面事假申请书后,决定是否许可。由于情况紧急而无法事先向公司申请事假而缺勤的,应在休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补交事假申请,并说明理由。公司在认为理由成立的情况下,对该缺勤予以追认为事假。否则,该缺勤视为旷工。

员工在一年中累计事假日数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旷工

无任何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对旷工员工的处分依照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迟到、早退、因私外出

员工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得到公司的许可。

未经公司事先许可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擅自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和因私外出不满一小时的,视为一小时。

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十二条非工作会面

原则上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非工作会面。

第四章工资和奖金

第三十三条工资和奖金

有关员工的工资和奖金,依照公司制定的工资规则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守工作时间;

2、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3、服从上司的各种工作指示和命令;

4、严守公司的秘密;

5、爱护公司的财产;

6、维护公司的良好工作风气;

7、维护公司的形象;

8、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9、遵守公司的包括本规则在内的各种规章制度;

10、工作时间内禁止办私事;

11、严禁在其他任何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任任何职务;

12、杜绝法律上禁止和不道德的行为。

13、严禁在禁烟区吸烟;

14、严禁将各种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

第三十五条互相监督和报告义务

员工在遵守前条工作纪律方面负有互相监督和向公司报告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违反工作纪律时的处分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时,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下列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给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

2、减薪:在员工工资的20%的范围内,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为期限,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实行减薪。

3、停止发放奖金: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停发奖金一至二次。

4、终止使用:从处分生效日起终止与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的使用关系。

第三十七条处分的对象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根据其情节轻重等,给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一个月内无故迟到三次以上的;

2、工作时间内在公司或者外出办私事的;

3、无故早退的;

4、无故缺勤的;

5、不服从上司指示或者命令的;

6、不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的;

7、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与来访者会面的;

8、使用公司财物办私事的;

9、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与公司业务无关的集会、宣传以及从事贴纸、揭示、散发传单等行为的;

10、因胁迫、侮辱等行为给他人带来痛苦的;

11、向公司提供虚假报告或者申报的;

12、酒后出勤的;

13、在公司内吵架的;

14、在公司内从事赌博行为的;

15、在公司内从事暴力行为的;

16、策划、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17、怂恿他人从事在公司内被禁止的行为的;

18、未经许可将公司机密泄漏于他人或者公开于众的;

1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0、未经许可将公司物品携带出公司外的;

21、在公司内从事盗窃行为的;

22、收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者个人的财物的;

23、在其他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职的;

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5、在禁烟区吸烟的;

26、将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的;

27、其他违反本规则或者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或者给公司带来损害的行为。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八条社会保险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三十九条公积金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公积金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负责缴纳。

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四十条制度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四十一条设施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二条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遵守

员工必须在充分熟悉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则。

第四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的任命

公司从员工中任命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被任命的责任者在拥有检查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负有一月一次向总经理报告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健康检查

公司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人才派遣合同另有约定的,从该约定。必要时,公司可以临时组织全体员工或部分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员工不得拒绝公司或者人才派遣公司组织的健康检查。

第四十五条工作的限制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限制该员工工作或变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该员工的身体健康。

1、由于疾病或者身体衰弱,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治疗时;

2、身体存在重大障碍,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3、经健康检查,被认为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第四十六条工作的禁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禁止该员工工作,以保障该员工及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

1、被确诊为患有传染病,或者有患传染病的可能时;

2、被确诊为患有精神病,或者有患精神病的可能时;

3、被确诊为患有某种疾病,如继续工作,可能导致病情恶化时;

4、被确诊为患有某种疾病,并被认为不适合继续工作时。

第四十七条复职及复工

员工基于第四十六条或者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后,如果经医疗机构证明,导致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情形已经消失,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复职或复工。

第八章教育

第四十八条教育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公司在必要时可以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员工不得拒绝,并努力达到公司的培训教育要求。

第四十九条员工的培训

1、员工接受公司的派遣参加各种培训班、研修班所需的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2、经公司同意后员工自主参加的外语学习班及其他培训班所需的费用负担等,依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规定。

3、员工参加各种由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经公司同意后由公司委托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五十条申请办法

员工自主参加各种培训应事先向所属上司提交详细载有参加培训的理由、培训内容、具体时间及所需费用等内容的申请,获得所属上司批准后再向总务部申请。

第五十一条费用的赔偿

员工经公司同意后自主参加各种培训班自参加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或在参加培训期间,因归咎于员工的原因而被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应全额返还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是,员工和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特别约定而受公司派遣参加的则不受此限。

第九章表彰

第五十二条表彰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表彰。

1、常年认真工作、成绩卓越、成为员工模范者;

2、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3、能及时向公司汇报有利或无利于公司的重大事项者;

4、对预防或防止灾害的发生有功者;

5、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贡献者;

6、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以及科研上有重大成果者。

7、积极参加各种与业务有关的研修、培训、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

8、其他公司认为需表彰者。

第五十三条表彰方式

公司给予员工表彰的方式为:

1、奖状:颁发奖状

2、奖金:颁发奖金

3、奖品:颁发奖品

4、表彰休假:奖励休假(具体日数由公司决定)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给予员工二种以上的表彰。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规则和人才派遣合同的关系

本规则没有规定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约定的事宜,适用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适用该特殊约定。

本规则及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均无规定的,适用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本规则的效力

本规则如有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则以现行法律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规则的修改

中国的法律发生变化或者公司认为有必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时,公司可以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第五十七条本规则的公开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员工公开。员工应当熟知本规则的内容。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的施行

本规则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

[制度撰写]空调管理制度(经典版)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优秀的实用类文书是什么样子的?以下内容供你参考。

一、目的

为贯侧“以保养修”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宗旨和落实“零锈蚀、零故障、零报修”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目标,保证电梯机房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控制电梯机房环境温度,正常、合理使用、保养电梯机房空调。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电梯机房空调的保养、使用。

三、内容

1、为杜绝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环境温度过高而出现电梯控制柜或其它部件热保护造成电梯死梯、及损坏零配件。根据电梯运行对机房环境温度以及各管理处结合自身特殊要求,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30―35℃时开启空调,进行制冷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30℃时关闭制冷空调,采用自然降温或其它方式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2、为了合理使用,尽量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在电梯机房空调运行季节应加强电梯机房的巡视,及合理制定巡视次数、巡视时间,及时结合自己的条件启停空调,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3、电梯机房空调在进入使用季节前应进行使用前的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

4、在运行季节,每周进行一次清洁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部件、及故障隐患及时处理,保证随时投入运行。

5、在运行期过后应进行一次停用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并作好停机保管防护措施。

6、公司鼓励采用其它方式对电梯机房进行温度控制,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电梯机房空调的使用,降低能量消耗。

7、电梯机房空调启停时间应进行真实的记录和完善,作为制定空调保养方案的依据,以利于查证。

优选: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文书,不同的实用文种类会用在不同的场合,你知道哪些实用文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选: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规章必备: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经典版)


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实用文书渐渐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实用文书展现了它的优势,怎样写好自己的实用类文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必备: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经典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1.所有车辆和人员(包括司机)进入本公司,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遵守以下规定,对于不配合管理的车辆和人员,本公司员工有权规范其行为,按本制度进行处理。

2.车况须经交警部门审核符合运输要求,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公司。

3.装卸货车辆必须先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出装卸货区域。只准司机和副驾驶驾车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4.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或严格按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指挥线路行驶。

5.公司内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做人,严禁抢道、抢行。

6.严禁酒后驾车进入公司,装卸货内严禁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吸烟,请在本公司指定地点吸烟,烟头不得随地乱扔。

7.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辆的车距应在8m以上。

8.严禁外来车辆在公司内倾卸杂物。

9.车辆进入公司严禁长鸣笛。

10.所有等待装卸货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队,不得堵在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处影响我公司正常作业。

11.所有装货来公司的车辆装货高度必须在车厢两边立柱的15CM以下,否则本公司有权拒收。

12.所有进入本公司的车辆必须按先后顺序依次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装卸货作业,不得插队作业。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进入装卸区域,不得干扰员工正常工作。

制度范文: 心理咨询管理制度(经典版)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我们会遇到各种文书的书写,实用文书是一种偏向社会的文书,那么如何写一份实用类文书?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制度范文: 心理咨询管理制度(经典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1、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岗,保证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2、咨询室卫生由咨询人员负责打扫,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3、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健康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4、资询人员在咨询时,必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及时做好记录。

5、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

6、咨询人员要遵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需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8、咨询人员要在一定时期内,将咨询情况归档,准备为今后查阅。

9、咨询人员要爱护咨询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10、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条例范文: 煤尘管理制度(经典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家都会有需要写实用文书的时候,掌握实用文的撰写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你做过类似的实用文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条例范文: 煤尘管理制度(经典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1.减尘。减尘措施是在采掘工作中减少煤尘的发生量,从而减少井下空气中的煤尘含量。这是防尘技术措施中最积极最有效的措施。具体方法有煤层注水和向采面喷水预湿煤体。

2.降低浮尘和清除落尘。在采取其他措施的基础上,定期清扫清洗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尘,是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爆炸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冲洗煤尘可由防尘洒水管理系统供水。

3.采用落煤地点自动喷水和回风巷喷水雾相结合,尽快减少空气中的煤尘。

4.正确合理地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风量,既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5.加强局扇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推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6.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7.煤层倾角大于12°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风。

[规章撰写] 班费管理制度(经典版)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实用类文书该怎么写?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规章撰写] 班费管理制度(经典版)”,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班费用于班级的公共活动、公益活动,它是由班级每位学生平均负担,用于班级学生的公共支出,来自于学生,服务于学生。班费的收取原则上按照学校的安排,随用随收、一事一结。为了规范各班班费的收支、管理,提高班费使用的效率和使用过程中的透明度,杜绝班费使用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减轻学生负担,现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班成立班费管理小组,两名生活委员组成,一名负责班级帐目,另一名负责现金的管理。班主任负责指导和监督班级班费管理小组的工作。

第二条班费管理小组负责班费的收取、支出、记账,班主任负责督查班费管理情况,但不管钱、帐。每学期班费收取的标准由学工部统一规定,不得多收,各班因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收取班费的,必须要经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同意,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三条班费管理要做到钱、帐分离。各班生活委员负责记账、报销,统一按时间先后流水记账,做到收支账目清楚,经费余额准确;班长负责班费的收支,学生代表负责监督。

第四条班费支出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班长和班主任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所用经费由经手人自负;如报销了未经以上四人签字的无效发票,所用经费由生活委员承担。第五条班上购买小宗日常支出,经办人须事先报告班长和班主任;购买文体用品等较大支出项目,经办人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召开班委会集体商议决定。

第六条班费除特殊专业所需外一律不准购买录音机、放像机、照相机等固定资产。

第七条班费收支详细情况每月在班上张贴公布一次,每学期结束前在班上张贴公布。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第八条学工部对各班班费收支情况每学期检查一次,并统一公布各班班费余额,如有贪污挪用班费者,除如数退赔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对班主任也要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中如有不足之处会做进一步修改。

班费使用管理制度

班费是本班同学用于班级,参与学校、班级等各项集体性活动所需经费支出的一项基金。它取自班里同学,用于同学,为同学服务。因此管理好班费,合理使用好班费,是班级组织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加强班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班费来源与使用范围

o班费来源班费主要来源于同学统一交纳。首先通过召开班委会,确认收取的班费数目,再由生活委员组织向同学们统一收取。

o其他由于各种原因的剩余资金需作为班费收入的来源的,必须先征得班里2/3以上的同学同意。

班费保管

由生活委员同几个班委一起到银行办理一个班级户头。专门用于保存班费。留部分(少量)资金于生活生活委员处,作为流动资金。

o使用范围班费仅供班集体或班级代表进行公共活动使用,学院所组织的有关活动中应由班级支付的费用,以及班级自身活动应支付的费用。

o班费是为保证班级活动的顺利开展,任何费用的支出,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除此之外不作他用,若出现不在使用范围内的支出,不予报销

o全班同学都有权申请使用班费,只要用途符合班费使用规定,经班委会认定通过即可。

班费管理与审查

班级的班费收支与管理、记账、收据保管定期公示由班级生活委员与副班长组成,采用票款分开保管的方式,并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生活委员的职责妥善保管好班费,并对每一次班费收入与支出负责,详细记录班费每一次的收支情况,按时同副班长进行记录核对(一月一次)如有差别,及时进行核查。

副班长的职责

保管好票据,做好每一次班费收入与支出的记录,协助生活委员定期进行记录核对。

班费支出50元以下由生活委员决定,50-100元必须由班长或团支书同意方可。100元以上必须经过辅导员老师的批准。

o o o

班级物品采购生活委员一般不参与采购

采购一般有两个同学一起合作,要求索取票据。采购物品坚持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

班级进行各种文体活动或参加学校活动需要班费支出的项目(如文艺晚会的用品,演出服装的制作或租用等)需要列好清单,提交活动预算,经辅导员老师批准后,预先领取一部分资金,再由学生代表购买,采购结束后,需将活动详细的财务报表交至生活委员,多还少补。

对于需要全校性,或全院性支出的项目,生活委员需先向辅导员及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咨询清楚,原则上由学校,学院统一采购或制作的项目(如宣传栏的制作)支出后要做好登记。

对于学校已有要求有学校统一发放或应进行责任赔偿物品,班级不得再进行私自采购。(如维修用品,体育用品损坏赔偿,但一般不能在班费中支出。如有需要,必须先征得班里2/3以上的同学的同意。

班费报销

报销班费必须向生活委员交出发票或收据及实物,做到实报实销。且每张收据上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名。交由副班长保管。无收据的支出一般不予报销。

发票或收据要求项目明细。如:收据上不能只写学习用品,XX元,必须细化到:笔,X根,X元;本子,X本,X元。

50元以下的报销由生活委员直接负责。50-100元须报给班长或团支书。100元以上须上报到辅导员老师处。

报销单上要求有生活委员或相关负责人(辅导员老师、班长、团支书、副班长)的签名。

班级记录本上必须要有经手人的签名,以及允许报销的班委(如生活委员)、老师的签名。

o班级财产保管由班费购进或学院统一发放等划归为班级使用的物品均属于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属于全体同学。

o对于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或使用次数较多的物品(如吹气球的气筒),要有专人登记及领用记录。

o o购买的体育用品(球服、篮球等)由体育委员负责保管班级财产因个人过失等造成物品损坏,应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o

请假规则需请假的情况:

请假分事假、病假、外宿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o外宿假,因节假日回家等原因无法在学校留宿而提出的请假。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程序

请假条由学习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学委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学生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辅导员签署意见,并送至学委处,学委需做好登记。

外宿假

1)上课期间

①周一到周四,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告知辅导员原因、去向以及联系方式。 ②周五周六,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告知宿舍晚点名的负责人原因、去向以及联系方式。(男生:保卫委员黄灿;女生:学习委员蔡慧雅)③周五周六,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写好请假条,并由家长签名,在征求辅导员同意即可。

④每周日晚点,如有事请假的同学,应提前半天向辅导员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辅导员审核同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2)节假日期间

离校的同学应根据要求,在假期开始前填好离校登记表。

请假权限

因事、病等原因无法上课或参加校、院集体活动由辅导员老师审批。

因事、病等原因,周日到周四及节假日不在校留宿的,由辅导员老师审批。周五六由负责晚点名的同学审批。

除学委、保委在一定时间有批准外宿假的权利外,其他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补假手续

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逾期不归者,需事先向辅导员说明情况,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因急事,急病等无法事先请假,应先告知辅导员,在事后亲自或请人代为办理补假手续。

销假程序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或学委处销假,否则超过请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各学院续假批准与否,将回复学生本人。

其他

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本制度由班委负责解释。

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障同学们能在一个优美、洁净的环境中愉快健康地学习生活,使同学们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培养严谨的学习生活态度,增强同学们爱护校园宿舍环境的意识,将实施对寝室卫生大检查的制度,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同学积分量化考核数据。

定检时间:周二下午5:40—6:00检查人员:劳动委员,各组组长,各个宿舍长。宿舍卫生标准

参照学院宿舍卫生评比标准。

班费使用管理制度

班费是本班同学用于班级,参与学校、班级等各项集体性活动所需经费支出的一项基金。它取自班里同学,用于同学,为同学服务。因此管理好班费,合理使用好班费,是班级组织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加强班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班费来源与使用范围

o班费来源班费主要来源于同学统一交纳。首先通过召开班委会,确认收取的班费数目,再由生活委员组织向同学们统一收取。

o其他由于各种原因的剩余资金需作为班费收入的来源的,必须先征得班里2/3以上的同学同意。

班费保管

由生活委员同几个班委一起到银行办理一个班级户头。专门用于保存班费。留部分(少量)资金于生活生活委员处,作为流动资金。

o使用范围班费仅供班集体或班级代表进行公共活动使用,学院所组织的有关活动中应由班级支付的费用,以及班级自身活动应支付的费用。 o班费是为保证班级活动的顺利开展,任何费用的支出,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除此之外不作他用,若出现不在使用范围内的支出,不予报销

o全班同学都有权申请使用班费,只要用途符合班费使用规定,经班委会认定通过即可。

班费管理与审查

班级的班费收支与管理、记账、收据保管定期公示由班级生活委员与副班长组成,采用票款分开保管的方式,并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生活委员的职责

妥善保管好班费,并对每一次班费收入与支出负责,详细记录班费每一次的收支情况,按时同副班长进行记录核对(一月一次)如有差别,及时进行核查。

副班长的职责

保管好票据,做好每一次班费收入与支出的记录,协助生活委员定期进行记录核对。

班费支出50元以下由生活委员决定,50-100元必须由班长或团支书同意方可。100元以上必须经过辅导员老师的批准。

o o o

班级物品采购生活委员一般不参与采购

采购一般有两个同学一起合作,要求索取票据。采购物品坚持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

班级进行各种文体活动或参加学校活动需要班费支出的项目(如文艺晚会的用品,演出服装的制作或租用等)需要列好清单,提交活动预算,经辅导员老师批准后,预先领取一部分资金,再由学生代表购买,采购结束后,需将活动详细的财务报表交至生活委员,多还少补。

对于需要全校性,或全院性支出的项目,生活委员需先向辅导员及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咨询清楚,原则上由学校,学院统一采购或制作的项目(如宣传栏的制作)支出后要做好登记。

对于学校已有要求有学校统一发放或应进行责任赔偿物品,班级不得再进行私自采购。(如维修用品,体育用品损坏赔偿,但一般不能在班费中支出。如有需要,必须先征得班里2/3以上的同学的同意。

班费报销

报销班费必须向生活委员交出发票或收据及实物,做到实报实销。且每张收据上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名。交由副班长保管。无收据的支出一般不予报销。

发票或收据要求项目明细。如:收据上不能只写学习用品,XX元,必须细化到:笔,X根,X元;本子,X本,X元。

50元以下的报销由生活委员直接负责。50-100元须报给班长或团支书。100元以上须上报到辅导员老师处。

报销单上要求有生活委员或相关负责人(辅导员老师、班长、团支书、副班长)的签名。班级记录本上必须要有经手人的签名,以及允许报销的班委(如生活委员)、老师的签名。

o班级财产保管由班费购进或学院统一发放等划归为班级使用的物品均属于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属于全体同学。

o对于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或使用次数较多的物品(如吹气球的气筒),要有专人登记及领用记录。

o o购买的体育用品(球服、篮球等)由体育委员负责保管班级财产因个人过失等造成物品损坏,应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o

请假规则需请假的情况:

请假分事假、病假、外宿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o外宿假,因节假日回家等原因无法在学校留宿而提出的请假。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程序请假条由学习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学委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学生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辅导员签署意见,并送至学委处,学委需做好登记。

外宿假

1)上课期间

①周一到周四,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告知辅导员原因、去向以及联系方式。

②周五周六,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告知宿舍晚点名的负责人原因、去向以及联系方式。(男生:保卫委员黄灿;女生:学习委员蔡慧雅)③周五周六,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写好请假条,并由家长签名,在征求辅导员同意即可。

④每周日晚点,如有事请假的同学,应提前半天向辅导员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辅导员审核同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2)节假日期间

离校的同学应根据要求,在假期开始前填好离校登记表。

请假权限

因事、病等原因无法上课或参加校、院集体活动由辅导员老师审批。

因事、病等原因,周日到周四及节假日不在校留宿的,由辅导员老师审批。周五六由负责晚点名的同学审批。

除学委、保委在一定时间有批准外宿假的权利外,其他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补假手续

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逾期不归者,需事先向辅导员说明情况,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因急事,急病等无法事先请假,应先告知辅导员,在事后亲自或请人代为办理补假手续。

销假程序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或学委处销假,否则超过请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各学院续假批准与否,将回复学生本人。

其他

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本制度由班委负责解释。

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障同学们能在一个优美、洁净的环境中愉快健康地学习生活,使同学们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培养严谨的学习生活态度,增强同学们爱护校园宿舍环境的意识,将实施对寝室卫生大检查的制度,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同学积分量化考核数据。

定检时间:周二下午5:40—6:00检查人员:劳动委员,各组组长,各个宿舍长。宿舍卫生标准

参照学院宿舍卫生评比标准。

[规章系列] 发放管理制度(经典版)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对于实用文书的撰写一般要用到规范性的语言,你的认知中实用文书也是这样的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规章系列] 发放管理制度(经典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第一条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大车司机除外)和后勤(搬运工除外)的薪酬管理制度。

1薪资分类

1.l公司管理人员月薪资总额包括三部分:月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和津贴,其中月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40%。

1. 2

2薪资评定

2.1薪资点设立

公司管理人员根据职务,岗位的不同划分为20个职等.每一个职等设10级,职等与职级结合即形成薪资点,共设200个薪资点,薪资点最高为11019,最低为100。

2.2薪资点分配

薪资点的分配由薪酬审定小组决定。其分配原则是: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原则上要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后进行定级。薪资点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

2.3试用期薪资评定

新进员工实习(试用)其中的薪酬按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薪资评定标准》执行。

2.4转正薪资评定

试用期满后按工作岗位、学历二职称、工龄、工作表现、水平、责任心、实绩确定其薪资点。非大、中专院校毕亚的员工经考核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上岗证书(会计、电工、锅炉、电梯、叉车、电焊工)、职称证书等可视同等学历确定薪资点。

2.5调整薪资评定

上司对其下属的薪资点随时有提议降级和升级的权力。

调整幅度为:

副经理级或经理级:直接降2级或提议升2级;

总监:直接降4级或提议升4级;

副总经理或以上:直接降6级或提议升6级;

员工晋级降级,由各部备案后通知人力资源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将升级或降级名单送薪酬审定小组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及本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重新计发薪资。

2.6按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员工提拔执行“先聘用,后任命”的原则。所有任职人员均需经过半年见习考察期。考核合格才能转为正式任职人员,见习期内享受原职务与见习职务薪资的一半。

2.7薪资点是一种特定符号,不代表币值数额。每一资点所代表的币值,由总裁部根据公司的效益,发展规模,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每年确定一次。

第二条 奖金发放,奖金参照相关制度评定并发放。

第三条 加班工资的发放参照《加班计时操作细则》执行。

第四条 已实行目标管理部门,其员工的薪资按该部门的目标管理方案所规定的有关办法发放。

第五条 各员工的薪资等级由薪酬审定小组根据员工具体工作职级、入厂年限、工作表现和能力、实绩等因素反复审核而确定,如有意见可向主管申述理由,但不能与别人攀比,否则处以降级处罚。

第六条 查阅薪资等级,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级)有权查阅下属的薪资等级。

第七条 外设厂和分公司的工资方案应在不违背制度的原则下,根据当地的情况由营销总部和工厂管理部制定。

条例必备: 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制度篇一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你知道实用文书的基本要求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条例必备: 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制度篇一”,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推荐: 卫生管理制度(经典版)


面对日常的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况,我们偶尔会需要用到一些必要的文书,实用文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自己的实用类文书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条例推荐: 卫生管理制度(经典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卫生管理是致力于培养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了解卫生事业发展基本趋势和医学科学基本规律,具有较广泛的医学社会学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及卫生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卫生事业的高级人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工业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集团公司协调、专业公司管理、所属单位负责、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和集团公司、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条、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单位安全、健康、环境(SH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在执行SH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在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第九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单位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应设有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机构,并配备职业卫生专职人员。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分厂、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监督员。

第十一条、单位每年要制定职业卫生计划,总结单位上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布置下一年度任务。

第十二条、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卫生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三条、单位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综合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单位要积极培育职业卫生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体系,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和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第十六条、建立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急性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专业公司、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单位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第十九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三同时”的管理要求,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单位负责职业卫生的部门应参加对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职业卫生专篇及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把关。

第二十六条、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集团公司提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审查材料时,必须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卫生检查管理

第二十七条、单位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第二十八条、单位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单位应在其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时进行职业卫生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单位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单位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卫生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从事相应工作。

第三十二条、对职业卫生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单位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实施治疗、诊断等。

第三十三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第三十四条、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到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五条、体检中若发现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的群体反应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所有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七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在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的情况下,安排她们的工作。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九条、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第四十条、单位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四十一条、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单位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提出长效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四十二条、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第四十三条、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消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四条、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消作业场所。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四十六条、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消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七条、对承担检维修工作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停止其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第四十八条、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单位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第四十九条、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第五十条、单位要做好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五十一条、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第五十二条、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第五十三条、单位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

第五十四条、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六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五十七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每年开展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讲座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五十八条、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集团公司以及各专业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两个月在SHE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生产岗位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所需的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六十条、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十一条、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SH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