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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规章] 公司的管理制度篇一

发表时间:2022-08-16

员工管理制度方案。

随着各种文书的不断规范,我们很多时候都会用到文书,实用文书向我们证明了它的重要性,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实用类文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精选规章] 公司的管理制度篇一”,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薪资

1.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职员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职员的基本待遇有固定工资、职务补贴和销售提成加奖金,合理的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等。

3.月薪工资在次月___________日前现金发放或存入职员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二、休假

(一)法定假日

1.按国家规定,职员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

清明:1天(四月五日)

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端午1天(六月八日)

中秋:1天(九月十四日)

国庆节:3天(十月一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职员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2.一般职员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职员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3.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职员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职员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4.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职员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5.春节休假或探亲的职员,不得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6.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职员,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三、请假

职员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参照行政管理部规定。

四、加班

(一)加班费的计算

1.一般职员加班工作时间记为职员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______%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______%计算。

2.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3.职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工论处。

五、出差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职员出差,受派遣的职员,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2.职员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3.公司对出差的职员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六、培训

1.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职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职员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职员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职员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职员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5.公司所有职员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职员培训登记卡》上,《职员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职员档案内。

6.公司对职员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七、保密

1.职员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2.职员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3.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职员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职员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6.发现其他职员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八、考核

1.试用考核:职员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3.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4.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九、福利

1.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2.公司为一般职员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3.公司可为职员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职员按成本支付租金。

4.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职员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十、资遣

1.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职员予以资遣:

2.停业或转让时。

3.业务紧缩时。

4.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5.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职员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6.职员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7.职员资遣的先后顺序

1)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2)工作效率较低者。

3)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8.职员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1)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2)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3)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4)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9.职员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10.职员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11.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12.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13.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14.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15.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十一、辞职

1.职员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2.一般职员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3.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延伸阅读

规章精选: 病历管理制度之一


随着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不断提高,我们经常会需要写一些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精选: 病历管理制度之一”,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规章精选: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随着现今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经常会遇到实用文书的撰写,多写实用文能提高一个人的修养,你的认知中实用文书也是这样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规章精选: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1作用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可见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排除用人单位任意发号施令,乱施处罚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然而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制度会大面积的侵犯职工权益,当然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企业。

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规章制度通过赋予特定的职位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

对法律明确规定需有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该类规章制度时必须通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职工通过民主程序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2分类

公司规章制度涉及面很广,包括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办公总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勤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代理连锁业务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CI管理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紧急预案,涉危涉化紧急预案,公司产品、技术、信息保密制度等方面。我们的兴趣是从合法性的角度和规章制度制作技术层面的视角来对待规章制度。

3注意事项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规章制度内容的设置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合法合理

就是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是企业规章制度能够被法律认可的大前提。

具有可操作性

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对企业来说没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不遵守执行领导合理指示的视为一般违纪”,何谓“合理”?各有各的说法,实际可操作性极弱。企业一旦按照此条款操作,往往引发劳动争议。因此,规章制度的条款需要可操作性强的表述。

完备性

尽可能多地考虑生产经营、员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情况,避免发生情况后“无法可依”。

逻辑性

特别是在奖惩制度中,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采用逻辑递进的惩罚模式,能够较好地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规章示例: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篇一)


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我们经常需要编写一些实用文书,实用文书是具有实用性的文章,实用类文书应该从哪方面来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规章示例: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篇一)”,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管理制度是管理者根据组织所处的环境,代表组织约束被管理者的行为规范,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在一定的内部条件和外界因素约束的条件下使企业获取最大利润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共同约言”,尤其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环境的变化,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这时企业的管理就愈加显得重要。管理离不开制度,要保证企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为保证广告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的规定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第一个阶段——混沟时期当时广告状态是有什么业务,就做什么业务;客户给什么业务,就做什么业务;人员组成简单,各个身兼数职,大家齐心协力,利益分配方式是提成加奖金制。尤其是以广告代理为业务主体的公司绝大多数并入核心竞争力。

第二个阶段——健全时期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客户数量的增加、员工人数的增加,作业环节相应增加,分工愈来愈细。

第三个阶段——有效时期随着厂‘告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的不断变化。开始构建有救的组织机构,这—时期公刘运营经过不断的调整,发现有些环节形同虚设,现有的资源无法撑起理想的架构,于是开始撤并一些机构以保证公司有效的运营。

第四个阶段——变革时期以信息技术为平台,以令方位服务客户为中心,处于“快鱼吃慢鱼”,灵活主动贴紧客户,快速发挥组织协作优势的变革阶段,显著的特征是:再造广告公司组织结构,客户平台亡移,操作平台下移。从客户需求出发,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深化客户服务,与客户共成长。

第五个阶段——整台时期当前,中国广告行业再次发生了剧变,从一般的成本和规模竞争变为业内品牌声誉、媒介及客户资源、资本运作、行业代理经验和创意制作能力等核心能力的综合竞争从国内和区域竞争变为真正的全球竞争;广告公司管理制度从充满各种保护、限制的竞争变为真正的自由竞争。

[规章借鉴]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其一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个别特殊的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实用文书的应用性很强,实用文书需要怎么才能做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借鉴]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其一”,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记表》,由办公室派专人进行文件收文处理。

2、实行收文登记批办制度,收文由秘书办理登记,填《公司收文批办单》,统一交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按文件内容及各部门分工和职责,传达部门负责人办理。

3、办理文件的有关人员均应签字,有关工作完成后,将文件退办公室存档保管。经办人员需要留存的文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留存复印件。

4、各部门收到的函件,应交办公室即时登记,交签字后2、3条处理。

5、各有关人员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机密。

二、发文

1、公司发文由有关部门起草,建立《发文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发出。

2、每次发文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留底存栏。

3、各部门对公司所发的内部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4、向上级单位呈报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按公文传进程序进行。

5、监理项目中的一般业务文件,需要办公室打印的,需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三、文件查询

1、凡查询、复印、借阅文件,均需申请、登记。

2、凡涉及公司经营机密及项目当事人有关机密的文档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查询。不允许复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允许复印的文件,不得带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复印。

[精选规章]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大家都会有需要写实用文书的时候,实用文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你是否在烦恼实用类文书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规章]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总则

1为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规范集团的各项财务管理行为,保证集团战略和目标顺利落实,保障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首联集团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集团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以集团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人利益最大化.

3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3.1建立和健全集团基本财务管理体制.包括组织机制、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信息流转机制等.

3.2制定集团财务管理规则,包括各财务事项操作规范和管理权限,具体包括:

3.3投资融资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发展“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科学统一,具体包括选择融资渠道及合理的资本结构,综合分析评估投资风险与报酬,协助进行投资决策;制定符合股东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通过系统的全面预算制度和配套的监控体系,对集团业务运作和资金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保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效果和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3.5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加强风险防范,保证资产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费用.

3.6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各政府机构和股东提交准确完整的财会信息.

4集团内部各单位财务制度不得违反或与本制度的规定和原则相冲突,本制度未尽事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二.财务管理体制

1集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在集团高层领导下,由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总经理及总部财务管理部和总部财务副总的领导下,由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除接受总部财务管理部的检查监督外,还要主动做好自查工作.

2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以总公司、各分公司财务部门为主,各职能部门为辅;总公司、各分公司的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2.1建立健全财务系统的基本规制,包括:

2.1.1财务部门的目标体系和决策流程

2.1.2核心业务的标准、制度流程

2.1.3财务部门的组织设置/权限分配/岗位责任制/人员招聘、考核、培训发展等

2.1.4企业财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内部信息流转的规定

2.1.5培育和倡导符合公司文化导向的财会系统价值理念

2.2核心业务流程包括:

2.2.1财务系统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业务及管理目标的制定流程

2.2.2严格遵循国家和集团各项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融资投资收益分配以及财务结算和核算业务;

2.2.3组织编制财务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2.2.4负责经营活动分析工作,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5统一的货币资金管理和税务筹划制度,保障整体利益的实现;

2.2.6集团规定的重大业务审批制度

三.权限分配

1各经营财务事项审批权限人由业务部门负责人、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或集团高层领导构成.

2审核责任人依据相关业务规范和经营政策对具体经济业务的发生内容及要件进行审核.

3审批责任人依据整体经营利益原则对具体经济业务的发生必要性进行审批.

4审核和审批权限人主要包括:

4.1集团总部

4.1.1职能部门经理:各管理职能部门经理在专业职权范围内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2财务副总:分管各项业务或分公司的副总在各自的分管领域范围内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3总经理: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4总经理办公会: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体现高管层集体决策的原则.

4.1.5董事长办公会: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在经济事项的审批程序中体现为最终审批权责任机构.

4.2收入中心.收入中心为按业态分的各分公司.

4.2.1各分公司:在专业职权范围内对分公司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2各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专业职权范围内,对纵向隶属关系范围内的单店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3各分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经营政策要求,对利润中心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4此外,如在单项业务环节存在其他审核或审批权限机构,分别在细则中描述.

4.3关于授权:各审批责任人可执行临时授权,向下或同级授权执行审批责任;授权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授权事项、授权对象和授权范围(日期和内容金额),以授权方亲笔签字为准,特殊情况下该书面授权说明可电话沟通后后补.所有授权文件应编号归档保存.

4.4财务开支审批一般原则:

4.4.1先下级,后上级;

4.4.2先定性审核,后定量核准;

4.4.3先业务行政线,后财务线.

4.5财务开支审批要点:

4.5.1开支是否合理、合规、真实;

4.5.2单据是否合法,数量、金额是否准确;

4.5.3是否完备了必要的手续,如:资产购置是否经过批准,资产是否经过验收等,办理财务手续的基础要件是否齐全,如原始业务单据等;

4.5.4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开支标准的规定以及有关文件的精神;

4.5.5是否符合有关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4.6财务开支审批权限除本制度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已明确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

4.7对审批权限中未能涉及的具体事项,财务人员应作出符合常理的专业性判断,交由具有类似或相近事项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则.

4.8财务人员任职基本要求:

4.8.1极强的保密意识;

4.8.2认真、仔细、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4.8.3忠于企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4.8.4工作稳定性较强;

4.8.5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财会专业技能和任职资格.

四.财务管理规则

1筹资管理

1.1筹资原则

1.1.1总体上以支撑集团战略、遵从集团统筹安排、满足集团资金需要为原则.

1.1.2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兼顾.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1.1.3在控制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以综合资金成本率最小为目标.要注重学习运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1.2权益性筹资

1.2.1各分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各分公司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董事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1.2.2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1.2.3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1.3债务性筹资

各分公司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1.4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1.4.1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万元时;

1.4.2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时;

1.4.3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

1.5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1.6未经集团同意,集团附属单位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1.7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内部拆借须报集团审批:

1.7.1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短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万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1.7.2集团成员单位之间长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额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万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1.8各分公司应在维护本单位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业信用、缓交税费等方式融资.

1.9签订融资合同或协议时,应考虑法律因素和对企业税收的影响,选择最有利的方式.

2投资管理

2.1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种,长期投资指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的各种股权性投资(如:独资或与他方联合设立公司、参股其他公司)、发行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及改建、扩建与新项目投资等,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基金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日常固定产购置不作为投资管理.

2.2集团及控股企业设立新公司或参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项目开发,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价.

2.2.1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影响;

2.2.2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2.3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2.2.4公司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能否满足新的投资需要;

2.2.5投资收益;

2.2.6税务论证.

2.3集团内企业任何权益性投资(含股权投资)项目的确定,都应在详尽的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遵循稳健性原则,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风险”的慎重态度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召开包括由财务人员、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投资项目审评会,最终提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批.

2.4长期投资项目立项一经批准,财务部门、融投资部门应积极配合项目操作部门做好项目启动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资管理,包括项目所需资金的筹措、调度、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等工作.

2.5集团内企业以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联营投资,在项目立项后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比照固定资产转让的审批权限,报集团有关领导审批.

2.6原则上不对被投资单位提供超出投资份额的借款、担保.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全资企业应按审批权限报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合资企业由其董事会批准,同时必须要求被投资单位提供反担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7年度终了后,投资单位应关注被投资单位(包括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及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催收应上缴利润.

2.8被投资单位(不含股权投资)应在投资全部到位后或发生股权变更时,及时办理验资手续;歇业或终止经营,投资单位应及时办理或督促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等法律手续.

2.9集团内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种投资渠道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风险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则,企业从事短期投资必须经集团批准(政府部门分配的国债认购任务除外).

2.10被允许从事短期投资的企业,财务部门要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控制,并监控及分析业务部门的操作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2.11长、短期投资的所有权不得登记在个人名下.

2.12投资审批权限:

2.12.1集团控股企业的投资审批权归集团公司(政府部门分配的国债认购任务除外),非控股企业由其董事会确定.

2.12.2设立新公司、参股其他公司等权益性长期投资,投资额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至万元(含万)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万元至万元(含万)的,由集团董事会批准;投资额在万元以上的投资由集团股东会批准.

2.12.3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资,在一级市场进行申购由集团董事长批准,二级市场上投资则必须经集团董事会批准.

2.12.4通过资本市场实施并购,须经集团股东会批准.

2.12.5债权投资

1)国债及企业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在一级市场申购,在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批;在二级市场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原则上一般不得向集团外企业提供以获取利息收益为目的贷款,特殊情况下,由集团董事会批准.

2.12.6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新项目投资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万元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12.7各分公司的投资及投资效果、收益情况每年至少应向集团汇报一次.

2.12.8投资清理审批权限.权益性投资的清理须报集团领导审批.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

3.1集团定义单位价值(包括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资产为固定资产;对一些单价不足元,但数量众多,在企业的经营中发挥较大作用的,根据管理需要也可列为固定资产,但需报经集团财务管理部批准.

3.2固定资产的计划与审批:

3.2.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有请购计划,详细说明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种类、名称、单价、购置原因等;

3.2.2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请购计划审批权限:

3.2.3集团总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资产请购计划金额在万元以下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为万元-万元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3.2.4固定资产的处置,如报废、出售及盘盈、盘亏的处理,应报经集团批准.

3.2.5具体程序为:各分公司向集团财务管理部提交固定资产处置请示报告,由集团财务管理部会同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商定处理意见,最后报集团有关领导审批.

3.2.6单个分公司报废、盘盈、盘亏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出售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集团主管副总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3.3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3.3.1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采取招标或询价的方式;

3.3.2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购置固定资产审批报告”、“验收合格单”及有效税务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财务部门须查验上述手续是否完备并核对购入资产的内容、附(备)件、价格等与合同、发票、单据一致后方能入帐;

3.3.3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资产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发票时,财务部门应依据“购置固定资产审批报告”,“验收合格单”,并注明暂时未取得发票的原因,预计取得发票时间,回收发票责任人等,办理暂估入帐手续.已完工的在建工程,应及时办理结算及验收手续,转入固定资产;

3.3.4购置固定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定购、办理产权登记、注册等;遇特殊情况必须以个人名义办理时,需经集团董事长批准.

3.4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购买、转让及授权他方使用必须经过集团批准.

3.5各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递延资产的帐面情况和摊销情况进行清理,对长期挂帐的费用性开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团相关会计政策及时处理,根据资产实际收益情况调整递延资产的帐务处理,并清理其他经济事项在递延资产中的临时挂帐,避免递延资产虚增.

3.6财务人员应注意考虑费用资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随公司发展阶段和战略意图的不同,做出费用资本化与否的选择.

4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

4.1库存现金管理

4.1.1各分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用现金结算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各分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4.1.2各分公司必须核定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的核定以本单位3天以内的现金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4.1.3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当天送存银行,在银行停止收款后收进的现金,应存入企业保险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时送存银行.

4.1.4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时,必须检查收付款凭证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过审批,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收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内外部凭证,并视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4.1.5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时,应坚持“当面点清”的原则,每笔现金收付后,须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4.1.6 “现金日记帐”应使用订本式帐簿,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仍要设置现金收付登记簿,逐笔登记.

4.1.7出纳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日记帐与库存现金应于每日终了后核对,如出现长短款,应报告财务负责人,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4.1.8不准用白条抵充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各企业财务部负责人或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员每两月至少对出纳库存现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

4.1.10出纳员不得兼管任何购、销业务和实物收发;不登记除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外的任何其他帐簿;不兼管财务稽核和不抄寄结算帐户的对帐单.

4.1.11现金支付范围:

1)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2)个人劳务报酬;

3)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4.2银行存款管理

4.2.1出纳员在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交部门财务稽核人员审查核对并签字认可后报财务经理审批.

4.2.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

4.2.3各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4.2.4各分公司要严格规定银行存款支付审批权限,出纳人员应严格把关,履行审批程序,做到单据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合乎规章.各级审批人员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间,应对审批权限进行书面授权.

4.2.5财务人员应通晓各类银行结算方法,并根据情况选择对公司较为有利的方法进行结算.

4.2.6各分公司应就临时闲置资金通过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获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款项支出须有可靠依据,并符合以下原则.:

1)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2)收到的资产必须经检查验收;

3)有关凭证的价格、金额、付款条件等经审核无误.

4)已经支付的付款凭证上应加盖银行(现金)付讫章,以防重复付款.

4.3结算资金管理

4.3.1结算资金主要指因商品销售、购买物品等与其它单位发生的债权、债务往来.财务部门应本着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坏帐、呆帐的发生、充分利用商业信用获取资金、维护本单位信誉的原则进行结算资金的管理.

4.3.2结算资金按往来性质记入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会计科目.各科目按业务发生单位设立明细帐,并在备注中注明我方经办人姓名和往来内容,不得以业务员名称等其他形式设立明细户头.

4.3.3各分公司对存货销售应严格控制赊销,对库存积压的存货可采取降价、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各分公司赊销、积压存货降价处理应报经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4.3.4各分公司应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对应收帐款的收回应负全部责任.

4.3.5财务部门应每月向本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通报应收帐款情况,督促催收.对长期未收回的款项,要求有关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对于已采取多种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果超过国家规定挂帐期限,可经本公司总经理确认和集团批准,报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帐损失处理.债权虽然从财务帐上核销,但并不意味着放弃债权,仍应设置处理坏帐登记簿进行备查登记,视情况采取或继续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4.3.7各分公司应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证明公司债权客观存在的依据如:合同协议、提货凭证、对帐函件等.

4.3.8在支付应付帐款时,应对照合同等仔细复核,并同预付货款及应收帐款等全部债权一起清理结算,防止重复付款.

4.3.9财务部门每月应对债权的帐龄和债权损失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近况,对快过诉讼时效期的债权或偿债能力趋弱的债务人应及时提请本公司领导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防止坏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4.3.10每个年度末,各分公司应按集团会计政策提取坏帐损失准备,并应定期对坏帐损失做出处理.

4.3.11坏帐损失标准如下:

1)债务人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追偿后,确实无法追回;

2)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回;

3)因故在诉讼时效期内未起诉而债务人又拒不承认债务或虽承认但基本不具备偿债能力;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偿债义务已达三年以上,仍然无法收回.

5)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就应列入坏帐损失.

4.3.12报批核销坏帐时,应详细说明债务人有关情况、发生应收款项的经济事项、拖欠原因、催收情况等.同时,还应提交坏帐损失申请书,报经税务机关认可.

4.3.13坏帐损失审批权限:各分公司的坏帐损失核销均应报集团审批;各分公司年度坏帐损失总额在万元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元以下的,由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总额在万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元以上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总额在万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集团总总经理审批;其余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如债务人为与各级审批人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由董事长批准.

5存货管理

5.1盘亏、毁损、报废处理的审批权限:各分公司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应报经集团审批后方可处理:

5.2总额1万元以内的,由总部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万元-万元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万元-万元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具体报批程序同固定资产的报批程序.

5.3外赠产品或其他存货的审批权限:金额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金额在元—万元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元-万元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

5.4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办公用具类低值易耗品统一由行政部门按计划购置,办理登记、领用手续,且采购与验收、保管不得为同一人,其审批权限由各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5.4.2个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5.4.3正常损耗、损坏需重新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

5.4.4低值易耗品摊销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如一次性领用量太大,对当前成本费用产生较大影响时,亦可采用分期摊销法,但摊销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5.4.5低值易耗品之价值虽然一次性摊销,但对实物应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管理.

5.5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具体特点制订本单位的存货管理制度.

6营业收入管理

6.1各分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集团有关制度的规定,正确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严禁收入不入帐或收入长期挂帐而不结转销售等隐瞒、截留营业收入,切实按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结算当期利润.

6.2各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发货、退货的内部控制制度.仓库应根据提货凭证发货;

6.3发生退货时,要按规定的程序审批,确认退货原因,办理入库手续;退付货款后,应取得对方单位的收款凭据.

热搜规章: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精选一篇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相信很多人都要涉及到一些实用文书的书写,实用文书向我们证明了它的重要性,你会做一份实用文书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热搜规章: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精选一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各个部门以及个人在从事工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和利益关系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和记录。

1、3公司所有部门和个人均有保护公司档案的义务。

1、4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式,共同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公司在经营中的借鉴和利用。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

2、档案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2、1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部门收集保管,办公室统一归档的原则。

2、2公司办公室为公司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的归档和日常管理,并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员负责。

2、3公司各部门为档案管理的分管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均应指定专人(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督促其及时归档。

2、4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员和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均为公司的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名单须报到办公室进行备案,各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办公室。

2、5档案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其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严禁擅自带走或销毁。

2、6所有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3、档案管理

3、1档案的归档

3、1、1公司应归档的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营销业务档案、财务档案、设备仪器档案、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和基建项目档案等。

3、1、2对于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各部门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3、1、3除人事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其它档案资料均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分类,立卷和归档管理。人力资源部的档案管理亦遵循本制度。

3、1、4公司各部门(人力资源部除外)的档案工作人员应于每年的12月20日将本部门本年度的档案材料移交到办公室。

3、2档案保管

3、2、1公司所有档案资料均进行专人、专柜管理。

3、2、2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案卷排列和编制案卷目录等工作。具体的立卷工作,相关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配合档案管理员进行。

3、2、3档案工作人员应做好案卷的准确、及时归档,并根据档案的密级和保管期限的不同,分类进行管理。

3、2、4档案工作人员应参照国家的规定和公司,对档案资料进行密级划分,并确定保管期限,上报董事会,经批准后执行。

3、2、5所有档案资料划分四个密级:普通级、秘密级、机密级和绝密级。具体划分标准见。

3、2、6档案工作人员应注意档案资料的保护工作,档案的存放地点要做到“八防”: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防光。

3、2、7对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3档案的查阅、借阅

3、3、1公司员工查阅、借阅档案时,应严格办理查阅(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对查阅(借阅)人、所查阅档案名称、查阅(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进行详细登记。

3、3、2查阅(借阅)密级档案时,如查阅人为中知晓范围外的员工或公司外部人员,须填写,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批准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查阅(借阅)。公司员工不得查阅(借阅)档案内容与本身工作无关的档案。

3、3、3档案查阅(借阅)的批准权限:普通档案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秘密级档案由行政总监审批;机密级档案由总经理审批,绝密级档案由董事长审批。

3、3、4原则上档案原件概不外借,档案室可对常用的档案资料复制副本,供需要部门借阅,副本在使用部门使用完毕后,由档案室回收、保管和销毁,其处理等同于档案原件。

3、3、5查阅、借阅公司档案者应爱护档案,不得在文件上作任何标记、标志和涂改,不得损坏档案。

3、3、6严禁公司员工未经允许私自对档案资料进行复印和复制,否则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4档案的销毁

3、4、1对于超过保管期限或确已失去价值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销毁。销毁前,档案管理员应将销毁档案3、4、2清单上报办公室主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批准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3、4、3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普通档案和秘密级档案的销毁由总经理审批,机密级和绝密级档案的销毁由董事长审批。档案的销毁具体见。

3、4、4档案销毁时应有2人以上进行现场监督,严禁私自销毁档案。

4、附则

4、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4、2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4、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制度以本制度为准。

4、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规章范文: 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可能会涉及到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是具有实用性的文章,你觉得实用文书应该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规章范文: 公司值班管理制度”,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第一条、总台及各楼层值班小姐,统称总办文员。

第二条、总办文员上班须着工作装、化淡妆。

第三条、总办文员要按以下程序工作:8:15到公司,穿工作服,检查打卡机,挂领导值班牌,开空调机(夏天):8:20,站立迎候员工上班,主动递送卡片:8:30收卡。由公司派车接送上班的员工,因堵车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不能准时上班的,不以迟到论,但要注明原因。

第四条、总办文员对待员工或其他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访高层领导的客人,要问清事先有无预约,并主动通知被找领导;

客人到领导办公室后,应主动递送茶水;

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茶杯。

第五条、各楼层的文员,应视本楼层的具体情况,参照总台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文员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早晚各检查一次。会议室开会时,应事先做好清洁工作,并主动给参加会议的人员倒茶水。会议结束后,立即清理会议室。

第六条、值班文员应推迟30分钟下班,各楼层文员下班前应先关好空调整机并检查各办公室,发现里面没有人时,应锁门关灯,做到人离灯灭。如有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加班时,要告知其离开时通知总台。当天值班的总台文员,亦应在员工下班后巡逻楼层,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总办文员违反本制度或其他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的,视情节给予其批评,或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的,扣除当月奖金直至给予辞退处理。

规章推荐: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们偶尔会需要用到一些必要的文书,实用文书是具有实用性的文章,你做过类似的实用文书吗?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规章推荐: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1.员工出入保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保安值勤保卫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1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24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

3.2.8.4.6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规章必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我们有时需要撰写一些实用文书递交给上级,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那么实用文书要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规章必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有关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公司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性报酬。

本指引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监事及工作顾问等。

本指引所称董事是指在保险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高管人员仅限于总公司高管人员。

本指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范围由公司确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直接从事销售业务或投资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

(二)规范严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

(三)稳健有效。保险公司薪酬体系应当既能有效激励工作人员,又与合规和风险管理相衔接,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

(四)公平适当。保险公司薪酬政策应当平衡股东、管理层、员工、被保险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五条 本指引所指的保险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

(四)中长期激励。

第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不同岗位的基本薪酬标准。

第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应当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目标绩效薪酬应当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险公司设立保底奖金的,应当只适用于入职第一年的员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条 保险公司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津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另行支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受前两款限制。

第九条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性质的激励措施和现金激励等。保险公司实行中长期激励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水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限制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保险公司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额度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情况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根据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对延期支付制度进行调整。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应当包括适用人员范围、条件、期限、比例、风险及损失情形、程序、停发等内容。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的持续时间确定绩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结果确定的下两个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过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则。

第十四条 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相关责任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结果与实际薪酬密切关联的绩效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和每一工作岗位的考核指标。总体业绩指标应当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

岗位考核指标应当明确、清晰,充分体现该岗位的业绩贡献和风险合规要求,并尽可能量化,便于比对和评价,同时与业务单位和公司总体绩效相挂钩。

绩效考核指标应当符合岗位特点,不与岗位职责相冲突。绩效考核过程中,风险合规指标既可以作为构成性指标,也可以作为调节性指标,但应当保证与绩效考核结果显著相关。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风险合规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的选取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战略。风险合规指标应当重点反映以下风险:

(一)偿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风险指标;

(三)内控风险指标;

(四)合规风险指标;

(五)资金运用风险指标;

(六)业务经营风险指标;

(七)财务风险指标。

每类风险指标的构成参照中国保监会有关分类监管的规定确定。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风险合规指标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关监管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规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层层负责、逐级考评”的原则明确考核人、考核对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确定考核方式。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当根据保监会分类监管确定的风险类别进行调整。

分类监管确定为C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类监管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浮幅度应高于平均值。连续被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逐年下浮,直至与公司部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相当。但该公司新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前两个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条款限制。

分类监管被确定为A、B类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据分类监管部分指标评价结果对相应岗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应当区分以下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二)关键岗位人员;

(三)其他岗位人员;

(四)不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常任顾问的工作报酬或费用等。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职责时,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发表意见,避免受管理层不当影响。

董事会应当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励方案和年度薪酬预算总额;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情况;

(四)按照监管规定提交的薪酬报告。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发挥薪酬委员会的辅助决策作用。薪酬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议案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对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及关联性征求其他相关专业委员会意见。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

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和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提出意见,促进保险公司薪酬与风险相挂钩。

前款所列部门工作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其所监控业务领域的合规和风险状况关联,但相对独立于该领域的财务绩效。其薪酬水平应当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能够吸引与其职责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或者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发放的薪酬应当予以扣回。

第六章 薪酬监管

第二十六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实施监管,不直接干预薪酬水平。监管内容重点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备性、规范性及其执行情况;

(二)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设定对公司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对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薪酬管理报告,按照规定的审核程序和时限提交中国保监会。薪酬管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备、规范;

(二)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是否能够充分并准确反映岗位贡献和风险合规状况;

(三)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励工作人员和树立以绩效和风险为导向的企业文化;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业务质量以及业务结构是否匹配,是否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敏感性,是否会激励过度冒险行为或导致风险损失;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当或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对公司战略或风险有重要影响的薪酬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说明、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反馈监管意见、要求公司作为重大事项公开披露等措施进行处理:

(一)中途改变绩效考核指标或绩效目标,致使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实际薪酬总额高于原指标考核结果的;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风险状况严重不匹配或显著高于市场同等规模和业绩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为不符合监管规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评与公司实际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风险,需要进行风险提示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组织进行监管评价。

监管评价可以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协助进行,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监管规定作出说明或提交相关报告资料的;

(二)绩效考核以及报送的报告资料弄虚作假的。

保险公司及相关人员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照《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及其它监管规定予以处罚。

中介机构在为保险公司服务过程中故意提供明显不实信息,致使保险公司做出错误决策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行业内公布该中介机构名称,其他保险公司不得接受该机构的中介服务。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由救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确定:

(一)已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机构实施救助或参与风险处置的;

(二)被中国保监会依法接管的;

(三)申请破产或被关停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指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规章精选: 前台管理制度(篇二)


面对日常的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况,我们偶尔会需要用到一些必要的文书,实用文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自己的实用类文书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精选: 前台管理制度(篇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房卡类别:

1、客房房卡分总控卡、领班卡、楼层卡、客人卡。

2、总控卡店级领导、客房相关管理人员持有(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客务总监、客房经理)

3、领班卡由各楼层领办持有

4、楼层卡各楼层员工持有

5、客人卡由前台员工制作

注:若领班卡、楼层卡丢失或损坏,应立即上报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消磁和补办),前台要有补办记录,以免酒店遭受损失

二、客人卡的管理制度:

1、将客房匙交给客人前,前台员工必须确认客人身份;

2、前台原则上单人房每间只发放一条房匙,双人房根据客人要求可发放两条房匙,并在电脑中注明;

3、客人房卡遗失:

验明客人身份和登记相符→说明规定,向客人收取或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30元)→重新制作l把新的钥匙给客人→通知房务中心→使用管理卡到该房间插一次卡(做消磁处理),确保插卡前使用的钥匙作废。

4、客人钥匙损坏:

A、验卡→显示房号和客人所报相同,且在期限内→重新制作l把钥匙给客人,并向客人致歉。

B、如果卡x号不能显示或不能验卡→验明客人身份和登记相符→重新制作1把钥匙给客人,并向客人致歉。

5、客人寄存钥匙:

A、听清客人所报房号,请客人稍等→验卡→显示房号和客人所报一致,取房卡填写房号,钥匙插入新房卡,放在寄存抽屉内→客人来取时,验明身份后,交还钥匙,将写房号的房卡撕毁。

B、如验卡时,房号不能显示,应先验明身份,重新制作钥匙,再进行寄存。

C、如客人寄存时嘱咐他人来取→填写留言单,请客人签字确认→钥匙、留言单放在房卡中存放于收银抽屉内→领取时验明身份→留言单保留在客帐内直至客人退房。

6、客人退房时,前台员工应提醒客人交还房匙→如客人出示的钥匙没有房卡或押金单证明其房号,必须验卡验证无误后,方可通知客房服务员查房并办理退房手续。

7、退房时,客人将钥匙留在房间:客房服务员查完房交到前台。凡有折痕、断裂、明显污迹、坏的钥匙,交前台主管保管。

8、未经登记客人许可,不得为任何来访者开启客人房间或发卡给来访者;

9、任何服务员如发现房卡遗留于公共场所,应立即交当值主管,送回前台接待处处理;

10、客房服务员不得对客人以错放锁匙在房间内为由,随便开房门让客人进入,应即时打电话到前台接待处核实客人身份,如有任何疑问,应请客人到前台接待处办理补匙手续。

11、前台服务员每班交接时,必须核对客人钥匙数量。发现任何缺失必须上报并在交接本上作记录。

10、所有IC卡上不能贴房号。

[规章范本] 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其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基本上实用文书都带有目的性,如何才能写好实用类文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规章范本] 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其一》,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切实做好分中心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潜力,特制订节假日值班制度。

一、值班管理

(一)分中心节假日值班归口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编排节假日值班表。

(二)分中心节假日值班采取电话值班和现场值班相结合的办法。电话值班由班子成员或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现场值班由一名中层干部和一名职工(或保安)担任。

(三)分中心节假日值班人员原则上以“七科一室”顺序轮职。

(四)分中心节假日值班报警系统由办公室指定一名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二、值班职责

(一)现场值班职责

1、负责结算服务大厅和两楼办公区域安全巡视(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做好巡视记录。

2、发现安全消防隐患或设备故障等,首先在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值班维修人员到场处置,并报办公室值班联系人。

3、及时接听值班电话,涉及重要电话、紧急通知、紧急公文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4、值班时间内遇突发事件,应按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置,并报分中心值班领导和办公室值班联系人。同时,将处理过程记录在案备查。

5、负责信件报刊、银行卡折收讫。

6、现场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关掉所有电源,关好门窗,打开报警系统,确认无异常状况方可离开。

(二)电话值班职责

1、应与当天现场值班人员持续联系,及时了解值班状况。

2、对值班人员报告的状况应提来源置意见,必要时赶赴现场处置。

3、如遇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负责向分中心主要领导报告,或上报市社保中心值班领导。

三、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应持续手机畅通,现场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确保不空岗、不离岗、不误岗。

(二)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职责感和警惕性,无论电话值班还是现场值班,值班时间内不允许酗酒等影响正常值班的事。

四、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5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