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制定了公司车辆管理工作计划。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车辆管理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车保险通知 篇1
为加强车辆管理,保证工作和生活用车需要,实现安全、正点、低耗、高效、优质的交通服务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学院公用车辆由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班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行驶,确保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正点、便利的乘车服务。
学院各部门使用车辆时,须持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开具的派车单,驾驶员凭单出车。车辆使用完毕,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填写用车里程并签名。
用车人使用车辆时变更事由、线路及目的.地,驾驶员须督促用车人在派车单上如实填写用车里程与车辆使用情况。
节假日和上班时间外值班校领导调派和使用车辆,驾驶员须到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补办有关用车手续。
驾驶员每月将派车单汇总后交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
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用车申请部门的先后顺序和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领导与职工用车,领导优先;急事与一般事用车,急事优先;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用车,教学工作优先;公事用车与私事用车,公事优先)。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制度,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车辆须按用车时间及时返回,未经允许不得在外逗留或过夜。在校外过夜的车辆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失窃。在校车辆须停放指定位置。
保持车容美观、整洁、卫生,驾驶员做到语言文明、衣着整洁、礼貌待人,主动为乘客提供方便。
二、安全管理
由学院主管领导和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安全员负责学院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统一为交通车辆办理投保手续。
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守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驾驶员不得依照用车人要求作违规操作(闯红灯、超速行驶、乱停乱靠等)。
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运行。
如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除要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外,还须及时与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派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三、维修管理
驾驶员应注重车辆的日常维修与定期保养。
为保证修理质量,堵塞漏洞,降低成本,后勤服务中心将选择信誉高、技术精、服务好、费用省的维修站作为车辆的固定维修点。
车辆维修须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列报修单,交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核,总经理签字审批。维修车辆须经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复检后,再交付使用。
凡是以旧换新的配件,必须将更换的旧配件交回后勤服务中心。修理结算单必须经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核后,再办理财务结算。
四、油料管理
车辆加油实行加油卡管理。驾驶员不得用现金加油并随时掌握加油卡余额,余额不足及时报告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油料消耗定量标准。
大客车: 37升/100公里; 别克车: 15升/100公里
本田车: 14升/100公里; 依维柯: 13升/100公里
得利卡: 15升/100公里; 福田车: 13升/100公里
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按规定审核车辆行驶里程及油耗。
五、车辆的对外租借
车辆对外出租,需经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批后作出安排,并按规定价格办理结算。
车辆一般不对外借用,单位(个人)特殊情况需要借用车辆,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六、奖惩措施
驾驶员效益奖80%按后勤服务中心标准发放,20%计入出车费补助。驾驶员圆满完成核定工作任务(见附件)。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按小轿车、面包车0.20元/公里、大客车0.25元/公里发给出车费,0.05元/公里发给安全奖。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将取消该季度安全奖,并视事故情况核减出车费。出车费、安全奖每季度结算一次。
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签单公里数的15%视为正常里程损耗,超出部分按每公里2元收取费用;节约部分按每公里1元给予奖励。
驾驶员因违章行为受到处罚,其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凡超过定额的油料消耗,一律由驾驶员自负。
未按正常程序办理车辆维修手续的,其一切修理费用由送修人自理。
驾驶员夜间未将车辆停放指定位置,每次罚款5元。
因一般安全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必须赔偿保险公司理赔后后勤服务中心净损失额的15%;承担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必须赔偿保险公司理赔后后勤服务中心净损失额的20%。
车保险通知 篇2
根据乌拉盖管理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整改通知》文件精神,我公司开展了自查整改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生产指挥车辆共27辆,办公室车辆23辆。专职司机113余人。
二、自查情况
我公司车辆管理存在漏洞,车辆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生产车辆擅自外出驾驶等情况。
三、整改措施
自20xx年6月30日起,本公司进行了全面的车辆安全管理整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车辆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不开冒险车,坚决杜绝酒后开车等规定。
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公司制定每月25日对所有生产指挥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保证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公司严格规定: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公司规定:在五十三大街最高速度不超过40公里/小时,至综合办公区最高速度不超过40公里/小时。进入矿区的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对存在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公车私用、生产车辆擅自离外出等情况的车辆,公司按照《交通处罚条例》给予严厉考核。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在本公司内行驶的生产指挥车辆统一配备矿内临时车牌、通行证,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方可将车辆原牌照取走,使用后必须将原牌照交还公司保卫部。进出本公司的拉货车辆,必须接受检查并且进行登记,外运物品须有相关部门领导的签字的物资出门证。因施工须运送物资的'车辆可以进入本公司,卸完货物立即驶离。政府车辆来公司检查工作,所乘人员的车辆与办公室联系允许后可以放行。公司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事前通知的,可以予以放行。
我公司车辆管理工作倍受公司领导重视、通过这次自查与整改,对车辆管理措施进行了完善。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交通制度。
车保险通知 篇3
20xx年邮政通信生产车辆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邮政改革的指导思想,以学习贯彻邮政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制定车辆管理工作标准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邮政车辆基础管理;以提高车辆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为手段,全面推广应用邮政车辆计算机管理系统;以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为目标,加强车辆监督检查促进成本核算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开展邮政车辆的巡检和做好日常的检查、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邮政通信生产车辆管理、使用、维护等规章制度;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车辆完好率;加强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一、加强车辆基础管理,做好车辆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目前,各单位的车辆管理、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普遍存在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随着各类业务的不断发展,使用单位车辆配置标准亟需调整,而且在当前邮政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中又出现一些影响全网车辆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
为此,今年车辆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落实车辆管理办法,制定车辆管理规范指导意见,规范统一各级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办法、检查考核办法、成本核算办法等。加强车辆维护和驾驶员操作规范管理,健全邮政车辆一、二级维护规范,保证车辆维护工作规范统一,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健全车辆驾驶员操作规范,规范“三检”工作,降低车辆的故障率,确保安全运行。
二、规范邮政车辆的使用
由于各类业务的不断发展,生产单位采用多种方式来解决邮运车辆的投入不足问题。这些车辆虽然解决了邮政生产的部分困难,但也给邮政车辆的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给邮政企业的信誉带来影响,存在着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邮政车辆的使用,今年各邮政车辆使用单位要规范邮政生产车辆的使用,对用于邮政生产并使用“中国邮政”标志的非本企业车辆应全部理顺车辆的产权关系,清理非邮政企业车辆使用“中国邮政”标志的问题。同时要加强邮政车辆的属地管理,对省际固定邮路进行归口管理。
三、做好邮政车辆的维护工作,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车辆的二级维护是根据车辆规定的运行里程,对车辆进行全面系统的维护,国家和地方对二级维护运行里程和作业规程都有详细的规定,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能有效的保证车辆总成性能的完好可靠,降低车辆故障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今年集团公司将加强车辆二级维护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各单位要按《邮政车辆管理办法》的要求,健全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定期下达车辆维护计划,所有生产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确保车辆完好。
四、推广邮政车辆管理系统的应用,做好车辆的运行成本核算
通过车辆管理系统,完善车辆静态数据(数量、车型、用途等)的收集,确保所有生产车辆卡片齐全,结合各单位使用系统的情况,逐步深入,达到车辆动态数据的管理。上半年完成全国所有生产车辆静态数据的录入工作,下半年开始根据应用情况,分步进行车辆动态数据的统计录入工作,重点完成部分单位的干线邮路车辆运行情况统计工作,为今后车辆运行的成本核算,提高车辆利用率打好基础,为信息集中、统计分析、统一管理和动态调度在技术手段上做好支撑。
五、做好邮政车辆的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拼设备现象的发生,确保设备良好运行,届时将组织全国性车辆巡检工作,对车辆的管理、使用、维护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监督、检查、指导省局、中心局的车辆巡检工作;对个别局进行跟踪和不定期的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的抽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