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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标准的旅游委托合同协议书(汇编)

发表时间: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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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用到合同,也会需要用到很多的范本,我们必须要在了解情况后把合同给签订好才行。需要我们认真坚持并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大名,新的一年我们的工作将会更有目标和方向!既然这样,您晓不晓得签合同有哪些步骤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精选:标准的旅游委托合同协议书(汇编)”,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标准的旅游委托合同协议书1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_程表》,《旅__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_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_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_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的旅游委托合同协议书2

甲方(委托旅行社):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l-fj- )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l- )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 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旅行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旅行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被旅游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将视为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授权证明。

第三条:适用范围

(1)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 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

(3) 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散客及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散客及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条:委托的内容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

(1) 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

(2)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交通部门签订客运合同并落实各项交通的安排、承运。

(3)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签订住宿合同并落实住宿安排.

(4)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

(5)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

(6) 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7) 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各自向对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协议及发票、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组织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名单(含联系电话、传真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旅游线路名称;

(2)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 旅游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 旅游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5) 旅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 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 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 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 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 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2) 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13)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项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

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 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2) 乙方若对甲方前条第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删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时,则应再次履行第六条第一项所定程序对甲乙双方的委托接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

(3) 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第八条:委托报价

甲方接到客户请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进行询价,乙方有义务给予及时回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

(1) 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条件不允许或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2) 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

(3) 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

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

(1) 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

(2) 甲方需要分项报价时,乙方的报价必须与甲方的询价要求逐条对应。乙方报价应注明所含与不含内容,特别应注明:航班信息;酒店、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标准、种类、地点、餐顿、酒水;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导游、司机的小费、超时费,是否安排购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等。

(3) 乙方的报价必须准确,不允许提供模糊的数字或概念,并明确告知甲方报价的币种,甲方收到的乙方报价单,即刻构成甲乙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价格上涨的或甲方已经与客户签订协议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报价执行,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4) 一般团队的报价,应在12小时内回复;特殊要求较多的团队,可在24小时内回复;甲方规定最晚答复时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回复。

(5) 对于行程中不合理之处或由于交通等问题需更改之处,乙方在报价时,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完整的当地旅游资讯,其中的价格仅供甲方临时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旅游资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乙方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络方式,包括常用的导游、司机等。(2) 乙方建议在当地使用的酒店名录及价格。

(3) 常用的接待价格:每人天综合服务费、门票费、餐费、车费(超公里费)、导游服务费等。

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委托业务的开始甲乙双方的委托业务合同一旦成立,乙方应立即着手安排业务。

第十条:报告经过的义务

(1) 乙方应适时或经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势报告委托业务的进展状态。

(2) 对甲方的委托内容,乙方在安排完毕或判定不能达到安排目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逐次向甲方报告。

(3) 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据前项所做的部分委托项目不能安排的报告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变更该部分内容、或解除全部委托业务合同。

第十一条:委托业务确认期限

(1) 乙方原则上在甲方团队旅行开始一周前,履行前条各项所定手续,完成全部被委托的旅游业务。

(2) 除前项正文中所规定的事项,如甲、乙间另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办理。

第十二条:费用的结算

(1) 由于甲乙双方团队合作频繁,双方协商一致,团队出发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余款月结,具体每团付款金额于协议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2) 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团队结算单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连同甲方游客反馈表传真至甲方计调部门,并核对清楚结算金额。

(3) 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将上月1日至31日之间接待的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结算清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结算专管员,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当月将结算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4) 如果因为行程变更而造成甲方预付费用超过实际产生的费用时,乙方应在团队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计调部门核对清楚结算金额,差额应于次日退还至甲方所指定的帐号上。

(5) 对于前几项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制定特别条款时,则以后者为准。

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或无法协调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团队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造成航班、车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利向游客或者造成变更的第三方索要相应的费用;

(2) 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导游人员应及时联系甲方或承运的交通工具公司,尽快落实准确的抵达时间,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

(3) 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告知其实际情况,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计划取消而造成的损失。二、因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造成团队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 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 造成团队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及时根据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计划,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延迟抵达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造成团队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总经理口头确认后乙方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努力正确降低各项因团队取消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对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进行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内容;

(2) 乙方在根据前项向甲方提出变更时,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变更后的安排方案送达甲方。

(3) 甲方在接到前项变更申请后,应立即书面答复或同意乙方变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将作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处理。

(4) 对于更改后的新的团队行程计划,乙方要尽力和相关接待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尽量安抚客人,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将团队的具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

(5) 甲方或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对第2项的申请及第3项的回答可以口头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申请及回答送达对方。

(6) 视变更程度,当该团队提出解除合同时,甲方可以全部解除与该旅行相关的委托业务合同。此时,甲方必须迅速将此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的此团团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协议生效后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候可以做相应的变更;

(2)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进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确定无法按照原合同执行的时候,视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取消此团队操作,并按照损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赔;

(3) 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双方另立委托接待协议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费用减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给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4) 另立委托接待协议时,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难甲方,应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 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条:宗旨

(1) 甲方的团队在旅行中,如认为可能得不到应提供的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业务合同规定的服务。

(2)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变更委托业务合同中的内容时,如变更旅行日程,要尽量使变更后日程符合当初日程的宗旨.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条:接待质量标准

因甲方团队多为同行客户所委托团队,团队类型分为:散拼团、独立团;团队等级分别为:普通团,特别关注团,vip团。乙方在接待过程中应针对团队类型及团队等级的不同特点,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团队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质量标准的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确认的日程、标准、报价内容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条例》的要求,选择具有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的单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车、购物等,为确保甲方团队能安全、顺利地旅行,乙方应按下列原则实施:并按以下各项的要求严格执行:

一、酒店客房

(1) 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将酒店以次充好,欺瞒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须符合甲方团队所要求的标准,一经确认之后的准确酒店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经得甲方的同意,具体酒店标准以甲方操作人员要求为准.

(2) 酒店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国际等级标准,所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保养 良好、运转正常,并配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及足够的提醒标志;

(3) 酒店位置应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则,使客人的商务活动和自由活动既方便又安全。

(4) 酒店的服务应热情周到,随时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帮助。如:甲方要求乙方为vip团、特别关注团在客房放置欢迎卡、鲜花或果篮时,酒店能积极配合。

(5) 酒店前台人员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透露协议价格,因酒店人员向游客或组团社领队人员透露协议价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向酒店追偿;

(6) 如酒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房时(或分为主楼、附楼),乙方应在报价时特别说明。

(7) 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对中国团队有歧视性行为,如单独安排早餐或与其它客人隔开用早餐,服务态度差等歧视性行为。

(8) 乙方因自身或所预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标准不得低于已确认酒店的标准,中间的费用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餐饮

(1) 就餐环境清洁干净,具有国家允许经营餐厅的各项证照要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拥有足够的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停车场等)其所配备卫生间不准有污渍、异味。

(2) 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净、清洁、无毒;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标志;

(3) 按餐费标准订餐,严禁克扣餐费,酒水及菜单按单团合同标准执行

(4) 满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等。

(5) 餐食要卫生、可口、足够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严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员应立即现场调整、解决,并避免以后再次发生。(6) 每桌原则上最多安排10人,超过10人,必须分桌。(人数在12人以下不够分桌时必须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间交通

(1) 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好的行程、日期、等级、班次安排城市间的交通,包括:机票、火车票、船票等。

(2) 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需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3) 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漏订、错订等,由责任方赔偿。

(4) 乙方有责任协助确认全程机票(包括内陆段)。

(5) 遇航班变更,乙方负责及时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导游。

四、车辆

(1) 必须使用在交通部门注册的合法运营旅游车,一定要为乘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每团确认单上说明具体保额.

(2) 严禁使用非运营车辆(黑车)以及超龄服役的车辆;

(3) 车内外保持干净整洁,车内设施能正常使用,如麦克风、空调、阅读灯、窗帘、座椅调节、卫生间设施等。

(4) 车况良好,保证机械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如出现意外,导致抛锚或其它影响行程的事故,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正常车辆,不得出现反复修车耽误行程的现象。因此造成的投诉、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不得超载,至少要预留出1-2个以上空位,司机不得同意团队及导游以外的人员搭车或路上收客;

(6) 司机应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安全驾驶记录良好、服务热情,熟悉行程内路线、路况,如遇未知地点、路线,乙方应提前查询,确保将客人及时、准确无误地送达目的地。

(7) 旅游车辆要确保有足够的空间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够正常使用,并保证客人物品的安全。

(8) 司机在车上不得抽烟、喝酒、赌博、兜售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中国道路交通法》《营运车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导游服务

(1) 拥有导游执业资格的中文普通话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语种导游。

(2) 经验丰富,熟悉目的地的情况,特别是熟悉与旅游相关的情况,如交通、景点、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码头等;

(3) 导游接机(站)时,应在机(车)抵达前到达机场(车站),按甲方要求举牌接机(站)。

(4) 导游为客人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主动到位,对经常发生或可能预见的情况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确保客人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客人投诉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应如何预防;某地严禁吸烟;在某景点易掉队;如何保证不掉队;万一掉队如何返回等。

(5) 导游接送团和随团出席重要活动时.必须注意仪表,着正装.平时着装要求整齐、简洁、大方、得体,化妆要适度。

(6) 遇客人参加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及用餐时,导游应积极配合、为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7) 导游应向客人讲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当地习俗;但不得迎合个别客人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8) 在带团过程中,导游应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严禁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或压缩计划内项目游览的时间。

(9) 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行程,应以保障客人利益为原则,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权者与游客签订行程变更同意书之后方可根据新的行程安排进行接待工作;(10) 严禁向客人索要小费;

(11) 其他未提及的事项,导游的行为必须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旅行社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因为导游违反相应要求而造成的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规的许可向乙方索赔;

六、购物

(1) 以客人自愿为原则,严禁强买强卖,严格执行甲方计划内的购物安排,严禁增加购物次数及购物时间;

(2) 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导游应告知客人,严禁擅自延长购物时间;

(3) 如客人提出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客人在离境前解决,不准将问题带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诉;

(4) 甲方要求无购物的团队,乙方不得安排客人进旅游购物店;

(5) 乙方导游人员应告知客人购物退税有关规定,并在团队离境前协助客人办理退税手续。

七、娱乐活动

(1) 严格执行接待计划内娱乐活动。

(2) 严禁随意增加自费项目或高价销售自费项目,如因增加自费项目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双倍返还客人所支出的费用.

(3) 严禁乙方导游人员诱导或组织客人涉足黄、赌、毒场所。

第十七条:领队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业务给甲方的组团社派领队或全陪陪同旅行时,领队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旅程有关事项。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旅行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1)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 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 未经甲方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4)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5)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 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7) 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8) 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9) 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10) 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11) 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12)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13)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14)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条:接待部门的责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业务合同时,由于乙方或乙方从业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相关旅游服务部门的故意过失,对甲方或甲方旅游团(者)造成损害时,乙方应承担对甲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事故对策

第二十条:

(1) 乙双方事故对策责任人,要在履行本协议前,协商事故发生时的联络体制,另行交换事故处理备忘录。

(2) 乙方为在甲方的旅行实施中万一发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时能迅速联络,应建好通讯联络组织,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迅速将通讯组织图交给对方。第二十一条:

(1) 甲乙双方无论责任归属,在甲方团队旅行中,万一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乙方迅速、准确处理,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及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并努力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

(2) 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战争、火灾、地震、铁路中断、机场关闭、因机械故障、气候等航班专列改点)或意外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团滞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乙方应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团(者)尽快离开当地。意外事故所发生费用属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理赔范围的,由甲乙双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在理赔范围且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负责追索第三者赔偿的同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3)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过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乙方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业务、向客户透露双方合作中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外进行文字宣传,如需使用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时,应事先争得甲方同意或授权。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参照__年版国务院550号令《旅行社条例》及中国旅游局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杂则

第二十七条:(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本协议因期满失效后,仍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签订的个别业务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请求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九条(语言)

本协议由中文撰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标准的旅游委托合同协议书3

一、甲乙双方接团业务往来的《行程确认书》及接待标准说明和往来业务传真、电子邮件等为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委托确认及接待:

1、甲方必须在每批团队或散客在有意识出行前先让乙方预留机位或船位、车位、住房等,确定出行后向乙方提供接待计划书及详细接待内容。应包括:团号、人数、日期、名单、标准、行程、结算费用及结算方式等。乙方应在收到计划后由双方委托授权的计调部门签署及盖章确认,经乙方确认后的计划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接待计划书一旦确认,乙方不可放弃团队或散客计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接待的团队或散客交出第三方接待。

3、乙方作为接待社,必须履行甲方在计划书中要求承诺的义务,按双方确认的接待项目、标准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需要调整接待计划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游客解释说明。

4、为提高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义务将团队(含散客)的接待意见、建议及时书面反映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客人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因甲方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服务内容与甲方给乙方的计划书不同,而造成客人的投诉或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处理,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明确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为:肇庆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介绍乙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预报情况,及时安排落实团队的行程,将酒店名称、用餐标准、行程具体内容、接待价格等书面确认给甲方,团队到达前两天,乙方将接待导游的姓名及联系电话通知甲方。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游客的接待任务,保证接待质量。具体接待标准:

(1) 导游服务标准:

a、乙方所派导游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应佩戴有效的导游证上岗。具有责任心、素质高、专业知识精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为游客提供满意贴心的导游服务。

b、导游员接团后应主动与甲方领队或全陪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c、导游员应提前15分钟抵达接站地点,举乙方接站牌接团,游览过程中举社旗,严格按照《导游员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接待服务,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加团队活动,不得擅自增加计划外景点,不得超计划安排购物,不得欺骗或歧视甲方全陪及客人。

d、团队抵达酒店,客人取得钥匙进入房间后,导游员须留待酒店前台半小时,如客人房间存在问题,应及时与酒店方协调解决。

e、导游员必须在团队返回前两天对游客的返程机、车、船的班次、车次及船次的起航时间及地点进行再确认,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公司计调,并协助甲方做好补救工作。

f、导游员送团时,须按民航、铁路或相关的规定提前抵达站点时间,将游客送至火车站或机场。飞机团要协助游客、全陪办理登机手续,等游客通过安检方可离开。火车团将游客送至等候返程车次的候车位方可离开。

(2)车辆标准:

a、乙方安排的车辆须具有当地交通及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牌照及旅游运营证件,旅游车为空调车(特殊情况按注明的计划执行,特种旅游团除外),车况符合机动车使用安全标准。若乙方安排证照不齐全的车辆而导致团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乙方保证按旅游者人数安排相应座位的车辆,不得安排客人坐副座、加座,对无行李箱的车辆,要留有适当位置存放客人的行李物件。

c、甲方要求乙方车辆挂组团社标准牌的,乙方应提供相应服务。

d、司机要熟悉路况,保证空调运转正常。

e、旅游车的右前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内容贴车头牌,便于游客认找车辆。

(3)用餐标准:

a、早餐原则上安排在下榻的酒店内用餐,不能安排的,则在同级或以上的餐厅用餐,并事前通知甲方计调。正餐安排在旅游定点餐厅(特殊情况除外),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b、正餐及早餐都要保证按合同(附件)约定标准向客人提供,保证正餐8菜1汤(4个主菜,4个副菜),特殊情况除外,风味餐及特殊约定团队的用餐标准按甲方接待计划执行。

c、每次正餐期间,导游应前往客人餐桌巡视,随时留意客人用餐情况。注意饭菜的质量和份量,如有问题,要及时协助解决。

(4)住宿标准:

a、按双方确定的标准,提供相应星级、标准、位置的酒店。酒店房间设施必须具备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电话,如遇地区差异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甲方计调。

b、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介绍、说明酒店的真实情况。

c、节假日或是旅游旺季,乙方不得降低双方已确认的用房标准。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住。

(5)旅游行程、购物和计划外增加游览项目:

a、游客参观游览期间,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游览。乙方不得擅自增、减游览项目,杜绝压缩正常游览行程向客人兜售计划外项目。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含增减游览项目)旅游计划安排,须取得甲方全陪、领队和全体客人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书后方可调整行程。

b、购物点只能按照双方确认行程上所列的安排,导游不得擅自增加或更换其他购物店,且进店时间不超过1小时/店(点)。不安排团队到非旅游定点商店购物(自由活动除外)。甲方领队(全陪)对乙方安排的购物、加点或导游讲解工作如有劝阻,乙方导游应积极配合。

(6)交通及保险: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旅游团队机、车、船票,乙方应保证双方确认的接待计划中的票务供应。因故改变时(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征得客人及甲方同意,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因乙方原因不能解决团队机(车、船)票,团队滞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团队滞留(天气、塌方、堵车、机械故障、航班延误、政策性景点关闭等)。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收集并保留各种证据,以备日后查证之需。

c、遇不可抗拒力原因改变团队行程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保留各种证据备案。

d、旅行社责任保险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旅游局的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建议由旅游者自行购买。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如需垫付费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可灵活运用,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为原则,并保留各种有效证据。

四、投诉的处理及其它:

1、甲方改变行程或其他变化,须及时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因甲方原因变更行程或因甲方原因提给客人的行程、标准与乙方所确认的不一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书后,因乙方原因报错信息而令行程或价格更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服务缺陷造成以下投诉,由乙方承担责任:

a、甲乙双方已经确认酒店,团队抵达时发生变化,一切价格差异及赔偿由乙方负责。

b、乙方安排餐饮严重不符合标准,或质价明显不符合引起客人强烈反应的,由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c、乙方安排车辆与双方确认的不同,甲方全陪有权拒绝并要求乙方及时调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d、团队抵达时,景点门票或其他接待价格变动,应由乙方承担,不得另行向客人加收费用(相关部门的突然性政策调整除外)。

3、乙方服务过程中,接待质量未达到承诺标准造成客人投诉,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依《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4、双方为维护企业发展及信誉,需有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处理接待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并提供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在事发后尽量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

五、团款结算:

1、甲方如能成功独立成团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游客出团前汇给或者现付乙方所有接待综费(在核对好金额后乙方应立即开具相应的团费发票寄予或给予甲方,大交通使用原始发票)。

2、甲方的散客计划结算方式:为了方便财务的核算,所有费用出发前付清。

3、团款原则上一次一清,行程结束客人离开的前一天,甲方必须向乙方付清所有团款(双方另行约订结算方式的除外)。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团款而造成团队计划不能顺利执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须向对方提交以下有效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4、《委托接待协议书》一份(须加盖双方公章)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进行业务合作,并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按国家颁布的《旅行社条例》、《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及其他由国家颁布的行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

2、因游客投诉造成的赔偿损失,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及接待标准进行处理,由违约方承担。意外事故(如游客被盗、车祸等)造成的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以公安、交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为处理事故的依据。由责任一方承担相应损失。甲方不得以旅游者投诉、旅游质量问题或者其他旅游事故未处理为由不支付旅游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团费结算时间与乙方进行结算,造成事实拖欠款行为,甲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诉讼费和乙方为法律诉讼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八、其他补充条款可作为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签订新协议并继续有业务往来的,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中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或补签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相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甲方的计调确认章: 乙方的计调确认章: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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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委托事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为其公司设计_________广告_________个,公司并负责在媒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发布。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广告发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广告委托总费用的30%通过支票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

2、广告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付广告费用的全部余款,乙方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广告推广。

四、乙方广告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三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广告初稿。

2、乙方以电子稿或移动存储方式交付设计的广告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广告发布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广告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广告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广告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广告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广告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广告作品。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广告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广告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3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广告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房子合同协议书(汇编)


买房子合同协议书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区、县__路、道、街_____。设计用途_____,建筑结构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元(币种:___),价款为_______元,计_____(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__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气(气源种类)_______________。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___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买房子合同协议书2

甲方(卖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2栋4梯603(房产证包含601,603)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房地产权证》(见附件)证书号码为。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肆拾陆万捌千元整,即468000元。其中两万元已作为定金提前支付。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币拾万元整,即人民币元。之后双方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甲方将本合同涉及房产过户转让给乙方。

最后一期付款人民币拾万仟元整,乙方须在双方房地产转让手续完成后个月内将尾款付清,否则将当违约处理。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庆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七条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交易所监证:监证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买房子合同协议书3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合法取得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结构为框架,房屋性质为还建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已经取得房屋其他产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同意。

第二条经过双方商定,乙方应支付的总房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余款__________万元等甲方将该房在市人民政府红山街办事处姚家岭村村民委员会把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手续变更为乙方所得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同时,甲方还可领取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的还建房过渡费,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后至交房日止的还建房过渡费归乙方所有,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将过渡费领取凭证交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时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所付购房款首付款后,不得擅自将该套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人,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甲方无法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或房屋建成后点选房屋时将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变更为乙方,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的2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向乙方所售的还建房,进行摇号择房时,优先选择权由乙方行使,由乙方进行摇号择房。

3、甲方售给乙方本套房屋的实测发证面积大于或小于90平米时,所需补交及退还的房款与甲方无关。

4、甲方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期间,不得擅自将该套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人。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事宜。

5、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费用分担

因乙方购买该套房屋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五通、大修基金及其他后期费用由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擅自将房屋出售、出租给他人或者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的2倍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买房子合同协议书4

卖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房子合同协议书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于乙方。

二、房屋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元(大写: )。

2、乙方于 )。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费用由 承担。如因为甲方原因造成房屋过户延迟或不能办理,甲方违约,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物权、税项及租金等纠纷。交付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七、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2、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否则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除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外,还应承担合同价款 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

1、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乌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的律师委托合同


简易的律师委托合同格式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__一案,根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与__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的非诉和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本协议委托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权委托书中确定。

第三条、权利变更

协议签订以后,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项: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的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

2、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本案的有关材料需要甲方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4、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5、甲方联系人为__,电话__。甲方联系人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办律师个人。

6、甲方承诺,在委托乙方前,没有与其他律师事务所达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达成的收费金额比本合同收费低。如其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__和 律师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有关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参与诉讼活动。

4、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冲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对甲方提交的不可再产生原始证据不得收取,但应收取与原始证据一致的复印件。

6、乙方指派__律师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电话:__,邮箱__。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联系人。

第六条、律师费用的计算、支付时间:

1、本金部分收取__万元(税后,乙方应付税收由甲方按税法规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__万元(市内交通等),其余__万元按实际收回本金数额的上述比例计算,并在3日内支付给乙方或其承办人。

2、收回的其他费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费用),甲方按实际收到金额数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的,按未付总额的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费用

1、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__万元,此项收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费。

2、与本案需要通过法院、行政、鉴定等有关部门处理的,上述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承办律师对本案的任何解释和承诺仅供甲方参考,不能作为甲方决策的依据。一切均以乙方的书面文件和法院的文书为准。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内容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双方指定邮件,手机短信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电话、电子邮箱,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毕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的律师委托合同格式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__X责任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一审诉讼。乙方可根据案件进展及需要变更指派律师,但应当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代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代为整理证据资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为参与庭前证据交换、对证据发表意见。

3、代为出庭应诉,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

4、代为签发法律文书,代为签收司法文书。

特别授权: 代为调解,签署调解文书,代缴代领诉讼费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整(¥ 元),甲方缴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及鉴定费用自行承担。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乙方严格保守案情秘密,但为办案所需运用披露和政府有权机关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进行必要的调查后:

1、乙方发现事实的情况与甲方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无过错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发现甲方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乙方指派律师开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费或拒交律师费用,否则乙方可以终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乙方的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其实际已收取的律师费。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一审判决 时止。

十、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附注:

1、除有特别约定外,甲方不得将任何其认为是原始证据的材料交给乙方保管,任何交给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将被认为是复印(制)材料。

2、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对合同条款理解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的律师委托合同格式3

甲方:

乙方:

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东平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对委托事项认真负责,尽忠职守,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下列第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纳律师代理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元于月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选择的收费方式确定后,无论乙方通过何种途径(包括诉讼或非诉讼)为甲方追收回债款或维护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即不限于法院执行,包括债务人主动还款等),均应视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完结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