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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范文]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发表时间:2022-07-16

解决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面对生活中随时可能出现的情况,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书是我们对一件事情的保证说明书,你知道保证书都是什么样子的吗?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参考范文]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xx]94号)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公司(xx-xxx-xxx-xxx-xxx-xxx-x)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施工期间一定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xx-xx政府和市建委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文件的指示要求,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保证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如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本公司愿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处理。

特此保证!

施工单位: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篇二)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在“20xx年xx市二期春季城市绿化工程(二)”招标中,中得第十三标段,工期为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5月31日,现工程已结束,我公司保证在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事,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情况,如有拖欠情况,我公司愿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处理。 特此保证

xx市绿洲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0日

xx市绿洲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农民工主要人员联系电话

杨xx:

孙 xx:

xx市绿洲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0日

13xxxxxxxx8 13xxxxxxxx3

营口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农民工主要人员联系电话

孙xx:

毕xx:

营口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0日 13xxxxxxxx3 18xxxxxxxx7

没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在“20xx年xx市二期春季城市绿化工程(二)”招标中,中得第十四标段,工期为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5月31日,现工程已结束,我公司保证在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事,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情况,如有拖欠情况,我公司愿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处理。 特此保证

xx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0日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篇三)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邢台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承诺人:

承包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篇四)

xx项目部向xx有限公司承诺,如在20xx年7月17日收到你方支付的xx广场项目工程款400万元(人民币)后,保证在20xxx年8月10日前控制农民工不闹事和投诉,如在此期间有集体投诉(恶意投诉除外),如发生的农民工工资纠纷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部承担。但在20xx年8月10日之后三日内,你方仍不能按合同约定的72.5%进度款支付,造成的农民工工资纠纷、经济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损失均由你方承担。

特此

承诺

承诺人:xxx项目部

20xx年7月16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双方各留一份。

请贵方同意本承诺并签收; 本承诺签收人: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此次收到 工程款全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如不发放,所发生的农民工工资纠纷、经济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特此

承诺

承诺人: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篇五)

中铁四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使用的所有劳务工都已录入劳务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均已及时领取了20xx年XX月—20xx年XX月的工资,总金额为2791807元,贰佰柒拾玖万壹仟捌佰零柒元整(大写),所有劳务工费均以足额发放。我方保证不收回劳务工的工资,并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劳务工当月工资为理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每发生一次我方向贵方支付上述所领工资总金额20%的违约金,我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此致

敬礼!

承诺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篇六)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三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承诺如下:

一、 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二、 承包人必须选择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所招用农民工必须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劳动用工合同。

三、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

(1)、承包人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2)、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收到农民工工资后5日内全部如数发到农民工本人。

(3)、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四、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按以下方式处理:

(1)、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的n倍(n为合同补充条款中所确定的系数)时,由发包人垫付农民工工资,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系数n向承包人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但小于拖欠数额的n倍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支付拖欠数额的[(2-n)×100]%,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3)、剩余工程款小于拖欠数额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以剩余工程款的[(2-n)×100]%为支付额度,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五、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