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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日记(范例13篇)

发表时间:2025-01-14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你知道13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观察蟋蟀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蟋蟀日记 篇1

暑假里老师要求我们读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书中讲的是有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别人的篮子,结果篮子的主人把篮子带上了地铁,把它带到了纽约有名的时代广场,柴斯特被一个报亭主人的儿子玛利欧收养了,并且和塔克老鼠还有亨利猫成为了好朋友。柴斯特很有音乐天赋,他不仅会演奏古典音乐,还会很多流行曲目,吸引了每一个坐地铁的乘客。每当柴斯特演奏的时候,繁华热闹的广场都非常安静 ,大家都在听他优美的歌声,无人不被感染。柴斯特很快成了走红的地铁歌唱家。当然最令他感动的是小主人,塔克鼠还有亨利猫的关怀。转眼秋天到了,柴斯特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思念在乡下无忧无虑的.日子,在好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顺利回到了故乡。

读了这篇文章,首先我很佩服柴斯特的坚强不屈,在异乡能够奋发图强,取得一番很大的成就,也帮助了主人一家改善了生活。其次我也被柴斯特,塔克还有亨利的友谊所感染,他们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困难。这一只蟋蟀一只猫一只鼠的故事令我们受益匪浅,他们真挚的友谊足以温暖整个世界。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友情,怀着感恩的心包容的心诚恳的心去生活,愿我们的世界永远和平。

蟋蟀日记 篇2

这是一个关于蟋蟀的故事。同学们,你们想听吗?那就让我讲给你们听吧!

有一只蟋蟀,它叫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结果不知怎么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他虽然离开了他的家乡,但是他也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亨利猫和老鼠塔克。

还记得有一次,柴斯特在睡觉时不小心把一张两元钱的钞票给吃掉了,那可是白利克(他的主人)一家两天也可能赚不到的血汗钱呀!老鼠塔克便给他出了几个馊主意:一是把那张两元钱的钞票的另一半也给吃掉;二是把闹钟的玻璃给敲碎,把纸币给撒得到处都是,把零钱抛个满地,让主人以为是小偷进来了……但是,柴斯特都拒绝了,他决定一个人来承担责任。所以我觉得柴斯特是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蟋蟀。

不知不觉有一天,柴斯特拉出了一首意大利歌曲《重归苏连托》。一夜之间就出了名,但就在这人气正旺时,他却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因为柴斯特虽然出了名,但却失去了自由。在每天固定的时间之内都要表演一场,这让他感到很疲倦。他的主人玛利玛没有显得不开心,很高兴柴斯特能重获自由。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柴斯特是一只勇于承担责任的蟋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像柴斯特一样,即使犯了错误,自己也要勇于承担责任,不拖累别人,这都是好的表现。柴斯特,我会永远记住你的善良和勇气,我要向你学习!

蟋蟀日记 篇3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宠物,它可不是你们想象的小狗小猫,它很小,小到一颗蚕豆那么大,它住在一个黑色的陶罐里,里面有一个白色的小碗,装着它的生活用水,它的头圆圆的,嘴平平的,尾巴是两条细长的须子,背上有两片灰色的翅膀,别看它其貌不扬,它可是大名鼎鼎的昆虫歌唱家——小蟋蟀。

它是夏天的时候来到我家,那时它很紧张,总是在罐子里团团转很急躁,不吃也不喝,时间长了和我熟悉了起来。我每天都给它喂水和米饭,帮它清洁住所,小蟋蟀不仅个子小而且胆子也小,每次我给它喂米饭的时候它总是躲得很远,好一会才慢慢地接近食物,看一看,闻一闻,还要用触须试探一下,再用它那平平的嘴,使劲地咬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大概是吃饱了,于是,小蟋蟀就开始“唱歌”, 小蟋蟀一边“唱歌”,一边还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你们一定认为小蟋蟀的歌声从它的嘴里发出来的,其实不是,蟋蟀的歌声是从它翅膀上发出来的,如果小心地展开一片翅膀对着光线观察,就会发现那里呈现淡淡的棕红色,上面布满了粗细不同的脉络,好像用阿拉伯文字写成的天书,这就是小蟋蟀的发声器官,能够发出不同的'声音。所以,在歌唱方面,蟋蟀真的算是出类拔萃。

在我烦恼的时候,他就“蛐蛐蛐”的歌唱,帮我消除烦恼,带来快乐。我喜欢我的小宠物,更喜欢它的歌声。

蟋蟀日记 篇4

宇宙之大,自然奇趣,生命之真妙,植物之美丽,动物之活泼,昆虫之微小。 ——题记

生命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奥妙。在动物世界中,有一种动物是天生的歌唱家,又是天生的搏斗家。它灵敏、活泼、好斗、歌声优美,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请掌声欢迎——蟋蟀。

在夏秋两季夜晚的乡间小路上,我们总能听到一阵阵优美的旋律,那种旋律在静寂的夜色里,在夏秋两季那弥漫着稻麦之乡的夜色里,飞腾、升华、最终融合在那皎洁的月光中。当你轻轻地拨开小路边的.草丛看到——一对灵敏的触角,在头的前端挥舞着。4条娇嫩的只有1-3毫米的小腿和2条粗壮有力的有3-5毫米的后腿不安分地搓动着。不算触角身长在1.5-3厘米之间,一身乌黑的铠甲在皎洁的月色下乌黑发亮。它们就是我们本地最常见的蟋蟀,一种伟大的音乐武士。

它们分布在田地和小路旁的草丛中,白天很少听到它们的歌声,但一到晚上,便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歌喉,装点夜晚的沉寂。之所以唱歌是为了吸引异性来繁衍子孙后代。发声部位位于腹部,在它们想唱歌时,只需振动发声器,便可发出美妙的音乐。

蟋蟀除了是音乐家,还是威风凛凛的的武士。

其实蟋蟀也不是都好斗,主要是雄性,就像我们的男生一样,活泼好斗。不过蟋蟀争斗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青睐而来的。

在中国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看蟋蟀的争斗,将两只雄蟋蟀放入一个大盒子里,再放一只雌蟋蟀。它们的触角立即竖得直直的,身体弯曲,试探对方,随后就如同两位将军,杀在一起。胜者为王,得胜的蟋蟀高傲地晃动着触角,和天牛决斗后得胜的气势差不多。那蟋蟀的主人也满脸笑容。得胜的蟋蟀王者归来,如愿以偿了。这样的争斗,在动物界里是很常见的。如袋鼠,也是通过决斗来获得配偶的。

蟋蟀,一位音乐武士,人们喜爱它,也会将它们当作宠物。心灵手巧的匠人编织蟋蟀笼子,放一只蟋蟀进去,放到书房中去。在你寂寞是,弹奏起动人的旋律,帮你带走烦恼,消除寂寞。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人类无论何时,都要记住这些有趣的武士。

蟋蟀日记 篇5

切斯特在时代广场完成了最后一场公开演出,在塔克、哈利和马里奥的帮助下登上了返回康涅狄格州的火车。离开前,切斯特说:“有机会我会联系你的。”马里奥看着远处的火车,脸上带着微笑。

一天早上,公共汽车到达车站。切斯特正睡在农民的篮子里,强烈的阳光促使切斯特醒来。切斯特睁开眼睛,看到了蓝天、白云和头顶上的大树。原来那个农民手里提着篮子下了火车。切斯特篮筐,很高兴自由,远离纽约的喧嚣。经过长途旅行,切斯特感到口渴,于是他来到河边的一棵树旁,雨后树叶上有一颗露珠。这足以解渴切斯特。切斯特小心翼翼地爬上树叶,喝下露水。也许切斯特太粗心了,滑了一跤,掉进了小溪里。切斯特用手和脚拍打着水面,大声呼救。但好像没起作用,切斯特在下沉,没人听到救他的消息。正在这时,一只白鸽飞向切斯特,把快要淹死的切斯特叼在嘴里,飞向岸边。不久之后,切斯特醒了。白鸽说:“你没事吧?”切斯特:“是的,我很好。谢谢你救了我!”“不客气。”鸽子说。切斯特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鸽子,并无意中提到了纽约。鸽子说它住在纽约,这是一个好城市。切斯特不同意鸽子的观点,并在纽约和马里奥的`家人讲述了他的故事。鸽子想起了什么,说那个叫马里奥的男孩认识他,马里奥一家是他主人的邻居。切斯特开心地笑了,问他能否让鸽子给马里奥发个信息。鸽子立刻同意了。

切斯特找到一片手掌大小的叶子,在上面咀嚼出字符。鸽子看着上面的字,淡淡地笑了笑。切斯特写完了,把树叶给了鸽子。鸽子带着树叶愉快地走了。看着鸽子越来越小的身影,切斯特也笑了,笑得如此轻松自然.

蟋蟀日记 篇6

我很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面流露出很真挚的友情。书中主要人物有哪些?他们是塔克、马里奥、切斯特和亨利,其中塔克和亨利分别是老鼠和猫。猫不吃老鼠吗?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如果你想知道,就和我一起走进这本书吧!

一只名叫切斯特的小蟋蟀遇到了一系列意外,被从康涅狄格州的乡村牧场带到了纽约熙熙攘攘、喧闹的时代广场。

原来蟋蟀生活在一个淳朴宁静的乡村,看到了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现在,他们的.眼睛充满了耀眼的色彩;过去清澈的小溪和鸟鸣是最美的音乐,而现在,嘈杂的声音像波浪一样,一个接一个涌进时代广场的大壳里。

切斯特白天和贝里尼一家在一起。他移动翅膀,演奏音乐。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听他的。马里奥经常照顾它,打扫蟋蟀笼子;塔克和亨利经常晚上陪他。

蟋蟀咬了一张两美元的钞票,被关了起来。塔克和亨利帮他筹集资金。钱筹到了,贝里尼家族放出来了,切斯特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是一本感人的书,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马里奥、塔克和亨利对蟋蟀切斯特的友谊。这本书告诉我,每个人都应该珍惜友谊,有一颗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心和帮助,那么这个世界将成为一个充满爱和笑声的天堂。

蟋蟀日记 篇7

今天,老师讲了蟋蟀的住宅,我在心里自言自语地说:“蟋蟀那么小,怎么会建筑出那么漂亮的住宅呢?”我很好奇,决定去观察一下蟋蟀。下课了,我和同学去学校的草坪里寻找蟋蟀,现在是十月,正是蟋蟀建筑住宅的时候了,我们找了很久,终于在隐蔽的草坪里找到了蟋蟀。

蟋蟀的样子很可爱,小巧玲珑,全身呈黑褐色,脑门上像细铜丝般的两根触须,一会儿向上竖着,一会儿微微交错摆动。两只小眼睛亮亮的`,它那两条大腿真有劲,还“嚁嚁”地叫。

蟋蟀窝出口的地方有一丛草,就像一座门,门前经过了仔细耙扫,收拾得很平坦,这大概就是蟋蟀唱歌的平台吧!

这时,爬出了一只蟋蟀,只见它用前足扒土,还用钳子搬掉较大的土块儿。它用强有力的后足踏地,后腿上有两排锯,可以用它将把土推到后面倾斜地铺开。如果它累了,就停下来歇息一会儿,在那儿唱歌,然后进去再干活,洞挖好后它又开始布置它的家了,蟋蟀今天干一点儿,明天干一点儿,每天都干一点儿,干着干着,家里也就布置好了。

蟋蟀好伟大呀!

蟋蟀日记 篇8

蟋蟀是一种很好玩的小虫,它有薄薄的翅膀,颜色褐而光润。它有两条很肥壮的腿,所以很会跳跃;它有两枚很锐利的牙齿,和同类互斗的时候,便把它做利器。因为它好玩,所以我们小孩子没有一个不喜欢它。

夏天来了,夜间它在石壁下或是草丛中叫的时候,我们几个好友拿了电筒去照它,见它在洞口,轻轻地蹲下身体,用草一拨,它就跳到洞外来。我们连忙用手掌盖住,活捉,然后把它养在盆子里,那时真像得了宝贝一样的快乐了。如果用草拨它,它就会振动翅膀,“晋,晋,晋”地叫起来。

今晚夜空多么迷人,天空像刚刚洗刷过的蓝色缎子,蓝幽幽的又高又远。站在阳台上,我想蟋蟀们又在草丛中举行它们盛大的音乐会了。忽然,一阵阵响亮的`“晋,晋”声,在我耳边响起。我顺着声音四处张望,断定是一只蟋蟀,而且在我的房间里。我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突然,看到窗台上趴着一只硕大的蟋蟀,此时我兴奋极了。这是一只我从未见过的大蟋蟀,我急忙用手把它覆盖住,轻而易举地将这只蟋蟀抓住,然后放到了一个透明的盒子中。我发现这只蟋蟀身体强壮,那不大的小嘴中却有两颗老虎钳般的大白牙。它全身呈黑褐色,一对不会转动的黑油油的眼睛嵌在触角下方,背部有两片薄膜般褐色的翅膀,两条尾巴硬硬的,像两颗铜针。与我对视时,真像一位威风凛凛的大将军。我像得了宝似的把它放在写字台上。我怕它饿着,每天费尽心机去捉蚊子,然后给它送上免费的午餐。蟋蟀的胃口特别大,我给它四只蚊子吃,不一会儿就没了,换来了两颗大大的黑色大便。我非常得意,觉得养蟋蟀太容易了,只要给它几个蚊子吃就可以了。每当它朝我“晋,晋”叫的时候,我想它一定很快乐,因为我给了它一个温暖、舒适的家。从此我把它当成我的好朋友,每当有同学来玩时,我都会拿出来炫耀一翻。

好景不长,由于我贪玩,没有太多时间去关注这个曾经让我引以为自豪的朋友,不久它死了。我的心情一落千丈,对着盒子我后悔不已。我太自私了,假如当时我捉到蟋蟀把它放回大自然,或许它在某个角落跟父母、朋友快乐地生活着。我要忏悔,希望同学们不要向我一样去伤害无辜的小动物,我们要好好保护动物,保护大自然!

蟋蟀日记 篇9

我小时侯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观察和收养小昆虫,家里有用没用的容器全都被我的小“宠物”给占领了。但是因为一个闲置的蟋蟀笼子我改变了自己喜欢收养小昆虫的爱好。

有一次我回老家。在外婆的菜地里捉到了一只又肥又大的'蟋蟀,我为了给蟋蟀找一个适合收养它的容器,找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但不是因为太大要不就是因为不透气,都不太适合。我十分着急,毕竟找到合适的容器蟋蟀要不就会跑掉,要不就会死掉。表哥看到我急切的表情,就把我带到麦田里。到了那儿,我一脸疑惑,就问表哥:“你把我带到麦田里干嘛?”“给你变一个蟋蟀的笼子!”表哥半开玩笑地说。说着就拔了一杆麦杆,把它左绕一圈,再在这个圆的右边再绕一圈反复几次,再拉一拉就做成一个小碗状了,接着又把两根麦杆同样结在上面,一个小碗就变成一个小球了,找拉开最上面的麦杆,蟋蟀的笼子就大功告成了。我兴奋地把蟋蟀放进去了,为蟋蟀找到了适合的家后,我也特别开心,我觉得蟋蟀也会觉得开心。

可是事情并不按我想像的那样发展,蟋蟀没两天就死掉了。我心情十分低落,但回过头来一想,觉得蟋蟀不应该养在笼子里,而是该把它放回大自然,毕竟那里才是它真正的家。所以从那以后凡是看到自己喜欢的小昆虫我只会观察它们,就算捉住它们观察完后我也一定会放生它们,让它们回归大自然。而放在家中的这只蟋蟀笼子就在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我。

蟋蟀日记 篇10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买的,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作者是乔治、塞尔登。故事介绍了小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被带到了人情冷漠的纽约,但它幸运地遇到了热心的'小老鼠塔克、亨利猫,还有爱它的主人玛利欧。

在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段就是: “一个晚上,夜已经很深了,柴斯特却还忙碌着。柴斯特心想,非得把每个细节都料理的很完美才行。”我觉得这段的细节描写的很仔细,讲了柴斯特为这次宴会做了很多准备,因为柴斯特是孤身一人来到纽约,好不容易有了朋友,它只想让朋友过的好一些,这让我觉得它是一只为“它人”着想的蟋蟀,它们三个结下了不可抹灭的深厚友谊。

这些情节也使我明白了:“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通常友谊都是建立在互相帮助、不求回报的基础上的。”

因为这本书十分精彩,所以我非常期待读它的续集《塔克的郊外》。

蟋蟀日记 篇11

我十分喜欢小动物,特别喜欢观察蟋蟀,每年秋天我都要捉几只蟋蟀养起来,观察蟋蟀的日记。

蟋蟀也叫蛐蛐,它是一种好斗的昆虫。它身长大约20毫米,头上长着一对长长的褐色触角,比它的身子还长呢。它有三对脚,前面的`一对又细又长,而且还长着许多小刺。公蛐蛐有两条又小又细的尾巴,而母蛐蛐却有3条尾巴,中间的那条长些,就像一个横写的山字。

秋天是它最活跃的季节,经常传出那优美的歌声。它的声音并不是从嗓子里发出来的,而是翅膀振动发出的。蛐蛐的内翅大多已经退化,这一点倒为我们捉它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斗蛐蛐是一种很有趣的游戏。两只公蛐蛐一见面气就不打一处来,只见它们往后一坐,浑身抖动,迅速扑向对方,咬得不可开交,只见12条腿在地上蹬来蹬去,它们正在斗智、斗勇和斗体力呢!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一只败下阵来,胜者洋洋得意地叫了起来。

可见,胜与败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关键是能否坚持到底!常言到:“坚持就是胜利!”

蟋蟀日记 篇12

我姐姐和我开始抓蟋蟀,我们疯狂地扑向蟋蟀。然而,我和姐姐无论如何努力都抓不到它,这让我和姐姐感到疲惫和无助。我仔细考虑了一下。我必须研究我所做的每一件事的方法,并且注意抓蟋蟀。哦!

所以我带了一个钓鱼盆。这个捕鱼盆很高。也许蟋蟀跳不了那么高。第二场战斗开始了。我看到蟋蟀会很快覆盖它。我以为它是安全的.,但碰巧我错过了。我非常生气,忍不住吞下了蟋蟀。我仔细看看,这个方法挺好,抓了两个,不过,这还需要一系列的处理。

我姐姐和我又开始了第三个作战计划。这一次,我满怀信心地装满了一桶水,不需要姐姐的帮助。我拿起一个捕鱼盆,开始抓蟋蟀。我舀起一勺水,开始得意洋洋地接住。我毫不费力地盖住了一只蟋蟀。蟋蟀钻进了洞里。没关系。我捡起水,把它倒进洞里。洞里仍然有许多蟋蟀。他们受不了我倒的水。他们都上来了。我抓了20多个,他们在水池里不停地喊。他们似乎在说,“我们走吧。"

奶奶称赞我说:“你真的很好。你可以想到这样一种方法。”我害羞地笑了。

蟋蟀日记 篇13

星期六吃完晚饭,我像往常一样跑出去玩。刚到广场,我就看见几个“诡异”的“黑影”。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原来是N只黑衣飞侠——蟋蟀。我捡起一个塑料瓶,看准一只大蟋蟀,手“啪”的一声下去,结果它从我的手指间逃了。我一连好几次也没捉到一只,手都拍痛了。我又看了看别人是怎么捉的,吸取了一点经验,又开始捉了。我看准时机,向一对正打得欢的蟋蟀发起进攻,用手捏住它的大腿和翅膀,它走不了了,我急忙把它塞进瓶子里。另一只也没逃过我的手掌心。我又拔了一些杂草放进去,在它们吃东西的时候,我发现它身长20—30毫米之间,头圆,胸宽。我又捉了几只,带回了家。

妈妈说:“蟋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还会‘唱歌’呢!”晚上,我上厕所的时候,突然听见一阵“支支”的'叫声,声音顶尖锐。第二天,我研究起它的跳跃来。经过N次失败,我和放大镜的合作终于成功了!原来它的腿部肌肉非常发达,平常都形成锐角,跳的时候猛地一弹,它就“飞”出去了。接着,我又研究起它是怎么吃东西的。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发现它使用前足“拿”住食物,像人吃饼干一样,一点一点地吃。

没想到小虫子身上也有这么多奥秘呀!